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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2017-09-15 25页 doc 49KB 2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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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开放分类: 编辑词条分享 新知社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网易微博 开心001 天涯 飞信空间 MSN 移动说客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简称《刚要》),是教育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幼儿园教育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为依据制定的一项教育法规,它标志着中国幼儿园教育改革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自1989年《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以来中国幼教改革的成功经验再次证明,真正的改革必然促进教师队伍的成长。《纲要》各部分对幼儿园素质教育的要求就是对教师教育素质的要求。...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开放分类: 编辑词条分享 新知社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网易微博 开心001 天涯 飞信空间 MSN 移动说客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简称《刚要》),是教育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幼儿园教育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为依据制定的一项教育法规,它标志着中国幼儿园教育改革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自1989年《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以来中国幼教改革的成功经验再次证明,真正的改革必然促进教师队伍的成长。《纲要》各部分对幼儿园素质教育的要求就是对教师教育素质的要求。 编辑摘要 目录 1 概述 2 法规解读 3 目的意义 4 基本观点理解 5 总则 1 概述 2 法规解读 2.1 确立与新基础教育理念一致的幼教观念 2.2 创造与生命特性一致的教育 2.3 承担与幼儿学习规律一致的角色 2.4 树立与专业化要求一致的教师形象 3 目的意义 4 基本观点理解 4.1 终身教育的观点 4.2 知识观 4.3 学习观 4.4 幼儿教师的角色和专业化 5 总则 6 教育内容与要求 7 组织与实施 8 教育评价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 概述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是教育部颁布的一项教育法规,它标志着中国幼儿园教育改革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贯彻纲要,在新世纪创造更加优质的幼儿教育是摆在中国幼教工作者面前新的历史任务。 教师是幼儿园教育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力量,是高品质幼儿教育最主要、最直接的创造者。自1989年《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以来中国幼教改革的成功经验再次证明,真正的改革必然促进教师队伍的成长。10多年来,幼儿教师整体素质的全方位变化不仅是幼教改革最重要、最令人振奋的成果,也是《规程》能持续和深入地贯彻的强大动力。 从《纲要》总则部分的基本指导思想,到后面的幼教目标、内容、实施、评价各部分,几乎所有条 文都与教师关系密切。可以说,《纲要》各部分对幼儿园素质教育的要求就是对教师教育素质的要求。因此,落实《纲要》,需要幼儿教师在观念层面和实践层面上进一步提高。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 法规解读 确立与新基础教育理念一致的幼教观念 《纲要》总则中明确指出“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21世纪的基础教育应把每个学生潜能的开发、健康的个性的发展、为适应未来社会发展变化所必需的自我教育、终身学习的意义和能力的初步形成作为最重要的任务,这与传统教育中把基础主要定位于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技巧的训练有很大的区别”。因此,作为基础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幼儿教育,势必要根据新的基础教育理念来调整和端正自身的价值取向,理性地建构自己的教育观念。 创造与生命特性一致的教育 幼儿期是对人的一生有着重要影响的时期,也是易被成人忽视、幼儿自己却全然不知其价值、全然不能把握其进程的时期;幼儿期是一个充满活力的、蕴藏着巨大发展潜力和可塑性的生命阶段,又是一个非常脆弱、非常容易被错误定向的时期;幼儿期是一个稚嫩的、需要成人精心照顾和保护的时期;然而又是其自理、自立、迈向独立的需要日益增长的时期。这些生命阶段的特性使幼儿教师的作用和责任不仅不比其他任何阶段逊色,反而显得更为重大。它更需要教师对生命的热爱、珍惜和敬畏,对生命规律和生命潜力的认识、理解和尊重,对生命早期智慧的敏感、惊喜和支持;它更需要教师深刻地懂得生命的整体性,懂得愉快的童年生活对于生命发展的独特重要价值,懂得这阶段的教育对每个幼儿个体生命的重要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幼儿教师应当让幼儿“在快乐的童年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总则第四条),以完成保护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地成长和发展这一基本的使命。 承担与幼儿学习规律一致的角色 幼儿的学习是一个主动建构的过程,是教师不可能替代但却能施加强有力影响的过程。《纲要》第三部分第九条要求“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是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这一教师作用和角色的定位符合当今世界幼教发展的潮流,也得到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强力支撑。80年代以来的许多研究都清楚地表明,教师的支持是教育最核心的成分,是儿童发展的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哈佛大学费舍教授等关于人类发展的数学模式研究也告诉我们,“高支持”还是“低支持”会导致儿童明显不同的发展曲线。总之,教师已经远远不限于知识传承者的角色,如何在教育中灵活地扮演最适宜的角色去与幼儿积极地互动,是幼儿教师工作中最本质、最富挑战性的环节。 树立与专业化要求一致的教师形象 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是教育改革的一个热点问,《纲要》的贯彻更是将这一问题推到前沿。美国幼教专家凯茨认为,幼儿教师的专业应表现为:在教育工作中,能运用高级缜密的知识作为判断和行事的标准。具有这种素质的幼儿教师能抓住孩子丢来的球,并且把它丢回去,让孩子想继续跟他玩游戏,并在玩的过程中不断创造出新的游戏来。他们是真正的幼儿学习、发展的专家。专业和非专业教师在教育中表现迥异,如面临幼儿出现某种纠纷时,专业型教 师首先的反应是:“我能利用这个机会让儿童学习什么,”从而运用专业的知识临床诊断、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思考各种可能的行动方式,并评估行动及决定可能造成的后果,以有利于幼儿长远发展的方法引导他们在冲突中学习,而非专业教师的反应往往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并只是尽快地结束纠纷。 专业化幼儿教师不仅需要教育学的、心理学的以及有关幼儿发展的各类专门知识,需要自然科学的、工具性学科方面的基本知识和素养,还特别需要丰富的教育艺术、教育智慧以及熟练的互动策略和技能技巧。因此,摆在我国幼儿教师面前的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1]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 目的意义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遵循中国宪法和教育基本法律的精神,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而制定的对全国幼儿园教育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的单行法规文件。它与其他有关幼教的教育行政法规一起,构成一个受共同原则指导的、具有内在协调一致性的、层次不同的幼教法规体系,共同推动我国幼教的科学化、法制化进程,促使幼教朝着更加健康、正确的方向前进。《纲要》鲜明地体现着国家的意志,也为着所有幼儿的健康成长。 它本着“指导幼儿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纲要》总则)的宗旨,对我国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地位、指导思想及其组织、实施和评价等各方面提出了基本的要求和原则性的规定,也可以说它是将我国幼儿教育长期以来的,特别是贯彻《规程》以来的行之有效的教育观念、方法、措施、经验等等,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从而为我国幼教新世纪的发展构筑坚实的基础。 对中国幼教来说,学习和贯彻《纲要》应该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将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指导中国幼教的发展方向。当然,作为国家文件,《纲要》基本上属于观念层面的,比起各地的实施细则来,它主要的作用是导向而非直接指导操作。因此学习《纲要》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应当理解它的基本观点。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 基本观点理解 终身教育的观点 这已经是一个为中国幼儿教育工作者十分熟悉的观点。但是就像杜威先生谈到创造力时所说的那样,“这个看法在实践中不如在理论上那么被真正承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终身教育这一深刻而富有远见卓识的观点从根本上影响了全世界的教育价值取向,它大大深化了我们对教育、对教育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幼儿园教育的认识。终身教育观点的确立??这一称得上飞跃的伟大转变,不但使学校教育阶段不再是人受教育的终点,学校的使命不再只是传授知识,而且使我们对学校究竟应当做什么,特别是面对学习化的社会,基础教育的“基础”究竟是什么,有了全新的认识。基于此,我们获得了审视幼儿教育的新的更加广阔的视野,获得了思考幼儿教育的更加全面的、整体的、深远的、人本的方式。这一变化在《纲要》中不仅通过直接的表述,如幼儿园教育是 “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是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而明显体现出来,而且还渗透在《纲要》的全文中,成为《纲要》的一个基本指导思想。因此,创造符合终身教育精神的幼儿教育正是贯彻《纲要》的重要行动。从我 国幼儿教育的现状来看,终身教育的思想尽管已经人人皆知,但是要将幼儿园从仅仅是的预备阶段真正转变为人生学习的初始阶段,真正为幼儿一生的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还需要进一步的观念更新和实践改革。 现代社会与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终身教育和学习化社会的到来,使人类重新认识自己,重新认识知识、能力、态度和价值对人类自身和世界发展的根本意义,使基础教育的价值取向发生了重大的变化。“21世纪的基础教育把每个学生潜能的开发、健康的个性的发展、为适应未来社会发展变化所必需的自我教育、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的初步形成作为最重要的任务,这与传统教育中把基础主要定位于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技巧的训练有很大的区别”。新“基础”不仅包括基本的读、写、算能力,基本的操作技能,它还“为每个受教育者奠定生存的基础,做人的基础,做事的基础和终身学习的基础;换言之,就是为他们奠定一生持续发展的基础”?,它更重视“赋予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乐趣、学会学习的能力以及对知识的好奇心”,并把“获取、更新和使用知识”作为了“必须在教育过程中阐明的三种功能”。1990年世界全民教育会议宣言对基本学习下了这样的定义:“基本学习需要包括人们为生存下去,为充分发展自己的能力,为有尊严地生活和工作,为充分参与发展,为作出有见识的决策,以及为继续学习所需的基本学习手段和基本学习内容(如知识、技能、价值观念和态度)”。这些新的基础教育观念反映了社会的特征,洋溢着时代的精神,它们丰富的人文内涵将全世界的基础教育,当然也包括幼儿教育的性质和意义升化到了新的高度。 《纲要》在各领域的目标、内容和要求以及组织和实施、评价等所有环节中,一致地将培养幼儿终身学习的基础和动力放在了核心位置,强调教育活动要“既符合幼儿的现实需要,又有利于其长远发展”。各领域的目标表述较多地使用了“体验”、“感受”、“喜欢”、“乐意”等词汇,突出了我国基础教育共同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取向;各领域都强调良好的习惯形成,强调合作、参与、探索,强调“幼儿每天有适当的自主选择和自由活动时间”;强调通过“引发、支持幼儿与周围环境之间积极的相互作用”来学习知识、技能„„这些都明显着眼于培养幼儿终身持续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的重要的素质,如强烈的学习兴趣、主动性、有效地与环境互动的能力等。不否认,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是很重要的,教育当然要让幼儿掌握一切他们应该掌握的东西。但是必须明确的是,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为儿童能够一生持续地学习,有尊严地、有质量地生活,不仅是未来的生活,也包括其现实的生活。因此,这就必须关注:幼儿在学习过程中为之付出了怎样的代价,他们是因此而变得越来越热爱学习还是越来越厌倦学习,是越来越提高自我学习能力,还是越来越依赖教师、懒于思索,是在获得知识的同时体验到自尊自信、相互尊重,还是变得自卑、消极、感情冷漠,这些必须成为衡量教育成败的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如果答案是后者的话,那可以说,无论我们教了什么,教了多少,都是失败的。因为我们失去的远远比得到的多。 以此标准反思幼儿教育,不难发现幼儿园的小学化现象,重知识灌输、技能训练,轻主体意识、学习兴趣,忽视自我学习能力及其积极的情感体验等状况。这与终身教育的理念有多么大的差距~若干研究已经表明,当我们的学校正在为升学率或教育成绩而陶醉时,儿童对学校、对学习的热情却正在明显地随年级的升高而降低(参见1997年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抽样调查结果);当我们的幼儿园在为幼儿认识了多少字,会算多少算术题而沾沾自喜时,全国30 个省市的调查却表明,在小学一年级儿童中就已有35,左右不喜欢语文,40,左右不喜欢算术(文汇报2001.7.30)。可以说,这些结果正是那些短视的、急功近利的、以损害幼儿终身发展可能性为代价的所谓这样那样的“教育”结下的苦果,我们应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只要我们遵循《纲要》的精神,自觉地坚决地对那些不正确的做法加以抵制,才能保护每一个幼儿 在愉快、自信、有尊严的幼儿园生活中发展潜力,良性成长,不仅更好地去适应小学生活,而且为一生的学习和发展奠定基础。只有这样,幼儿园教育才能无愧地被称为“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 知识观 在幼儿教育中怎样看待知识更有利于幼儿的学习,这是一个涉及知识观的问题。视知识为静态的、是一大堆脱离幼儿的、仅仅要他们记住的东西呢,还是视知识为动态变化的,是一个幼儿主动建构的过程,《纲要》的知识观显然是后者而非前者,《纲要》强调了作为教育内容的知识的建构性、过程性。 这一种知识观是建构主义和现代认知心理学的基本观点。“建构主义基本的前提是把知识作为一种关系体系来建构。所有两种刺激之间或者一种刺激和一种反应之间简单联系的理论,要定义知识建构过程是不够的。儿童通过重复。反应和再现来组织他们在广泛的关系体系中一次次经历所获得的体验。这些过程是个别的、社会地建构的,此中映照着儿童作为他或她自己知识的建构者的形象。”(弗曼,1995) 现代认知心理学认为“知识是由主体与环境或思维与客体相互交换而导致的知觉建构”。(皮亚杰)现代教育心理学中广义的知识观将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和策略性知识融为一体,使“知识不仅包括它的储存与提取,而且包括它的应用”,认为“知识是个体通过与其环境相互作用后获得的信息及其组织。从获得具体信息到认知结构的根本变化,都属于知识范畴”。还有学者将信念、态度、价值观也包括在知识的范畴中,称之为“实践性知识”,这些知识只存在于使用的过程中,表现在具体实践中,是通过实践过程而获得的。”知识的这种过程性、实践性使幼儿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既可视为幼儿获取知识的途径和方法,也可视为知识本身。也就是说,通过这一过程,幼儿意识到自己对环境的主动作用与作用结果之间的内在联系,通过活动去获得体验、组织各种关系,把活动过程所内在地蕴涵着的各种客观的知识加以处理,构建自己的关系体系,使之成为自己的知识或“经验”,成为自己认知结构的一部分。正因为此,活动不再只是特定知识的载体,也成为幼儿自我建构的过程,知识和知识获得的过程变得难以分离,要将之分开就“恰如把游泳动作与水分离开一样”。(D(TannerandL(Tanner,1980)杜威曾通过词源学的考察发现,“知识”和“行动的能力”是同源的词,他由此得出结论:“做事的能力可能是知识的最基本的意义”,并一直倡导“做中学”,“从经验中学”。 幼儿因其年龄特征、认知特征,所持经验的特征,其学习方式更多的是依靠“做中学”。这样,在幼儿教育中强调知识的过程性,强调活动的建构功能,改变视教育内容仅仅是传统的或技能的罗列就有了更特殊的意义。《纲要》在教育内容部分没有单独列出一个知识或技能的清单,而是在对教师提出本领域应追求什么、该做什么、怎样做的同时,对该领域活动的要求就与教育内容一体化了。如果仅仅只从知识技能点来理解教育内容的话,可能会“看不到”内容。 当然,没有知识和技能支撑的活动是不存在的,《纲要》这样表述并不是无视知识或技能的重要性,也不意味着不需要列出具体要点来供教师把握,而只是其知识观与幼教长期以来的习惯理解不同,突出了“教”一定要通过作用于幼儿的活动来对其发生影响,让“学”一定要成为幼儿通过活动的主动构建而已。当然,根据《纲要》的目标和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各领域 的具体学习范围是可以的,但必须注意正确的导向,应认识到,这样做是为了让教师更好地把握活动的性质和方向,而非鼓励以知识为中心去组织教学。 不同的知识观会导致不同的教和学的形态及其效果。比如在幼儿语言教育中,一个教师如果视语词为幼儿在使用语言的过程中自我建构的东西,是只有使用时才有意义的东西的话,他就会按《纲要》的要求高度地重视“创设一个能使幼儿想说、敢说、喜欢说、有机会说并能得到积极应答的环境”, “通过互相渗透的各领域的教育,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去扩展幼儿的经验,提供促进语言发展的条件”(《纲要》《语言》),他就会心怀《纲要》的目标,努力想办法激发幼儿的表达热情。千方百计地创设交流的机会。在此过程中、环境中,幼儿会像人本主义学习理论家罗杰斯所说的那样,更好地理解语言学习的“个人意义”,在不同场合积极地“自我发起”对相应语言的运用,更快更有效地掌握语言;教师也在此过程中有机会去关注不同幼儿的语言发展水平,发现他们语言上的特点或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引导每个幼儿在其原有的水平上去发展他需要的语言。 如果教师的眼睛只紧紧盯着某个统一规定的语词知识点,如“因此„所以„”,“有„有„还有„”这类,于是专门为此备课,在语言课上统一训练,以求达到目标的话,其教学行为、教育活动的组织以及教育效果都会出现迥然不同的状况。 学习观 《纲要》作为幼儿园教育的指南,将保障幼儿的学习权利、为其创造学习的机会和条件放在了重要地位。而且,从《纲要》中的若干条目,如总则的“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各领域中的“鼓励、吸引幼儿与教师、同伴或其他人交谈,”“创设一个能使他们想说、敢说、喜欢说、有机会说并能得到积极应答的环境”。(语言)“幼儿与成人、同伴之间的共同生活、交往、探索、游戏等,是其社会学习的系要途径。”(社会)“利用身边的事物与现象作为科学探索的对象。”“接触周围环境和生活中美好的人、事、物,丰富感性经验的审美情趣。”(艺术)“善于发现幼儿感兴趣的事物、游戏和偶发事件中所隐含的教育价值。”(组织与实施)等等,都表明《纲要》看待幼儿“学习”的开放而宽广的视野,视幼儿学习能在一日生活的任何时刻展开;能在各种活动中、特别是游戏中大量产生和有效进行;自由、自发活动对学习有重要的价值„„可以说,这是一个广义的学习观。 何谓学习观,简言之就是怎么看学习,究竟什么是学习呢,这似乎是一不言自明的问题,但实际上学习的定义在理论上众说纷法,探讨这个问题对幼儿教育有意义吗,答案是肯定的,而且可以说其意义比对中小学大得多,因为我们怎样看学习将决定我们怎么看教育。当然,不同的理论流派都有自己的概念,它们各有特色,但对某一确定的对象来说,就存在概念的适切性问题。那么对幼儿教育来说,以一种什么观点看学习更适应幼儿学习的特点,更有利于帮助幼儿学习呢,现代教育心理学中关于学习的共识是:学习是与环境相互作用而发生的;学习必须要引起相对稳定的变化,这种变化既包括内部的,也包括外部的。只要是具备了这些特征的现象就是学习。显然,这是一个广义的学习观,这一学习观对幼儿教育很有意义。 那种惟学业学习至上、轻视其他学习对象、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的狭隘学习观在我国有其漫长的牢固的历史、文化根源,“读书”从来就是上学、学习的代名词,在“应试教育”体系中更是不断地得到强化,即使在大张旗鼓地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这种学习观仍然有很大的市场。如尽管一般也说游戏是学习,但在不少幼儿教师、家长的意识深处这种“学习”不是学 习,至少是抵不上那种“学习”的;又如,有的幼儿园只将非游戏性学习活动、作业课等划为 “学习”活动,或称这类学习活动为正规学习活动,而另外的则称为非正视学习活动,等等。在幼儿教育中,狭义的学习观不适合幼儿的学习特点和学习方式,而且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幼儿自我认识和价值判断的形成,其造成的危害不仅是现实的,也是长远的,尤其在呼唤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今天,狭义的学习观不仅有害于儿童的个性发展,也有害于社会的进步。 转变学习观,承认幼儿学习的多样性、等价性、开放性,对推进今天的幼儿园素质教育是有意义的。在广义学习观下的幼儿教育将对教师素质、对教育过程、对教育方法和策略等等,都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教师只有转变学习观,才能对幼儿新的学习的产生保持高度的敏感;才能“善于发现幼儿感兴趣的事物、游戏和偶发事件中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把握时机,积极引导”;才能真正认识幼儿游戏的价值,保证“每天有适当的自主选择和自主活动时间”,让幼儿展开多元的个性化的学习;才能深入研究和发现幼儿学习的特点和规律,更深刻地认识和保障幼儿学习的权利,创造更多的适合幼儿的高质量的学习机会和条件,实现更有效的“教”和“学”;才能让学习活动在丰富幼儿知识的同时,也积极地影响他们的观念和看待世界的方法。 幼儿教师的角色和专业化 时代的发展使教育的功能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它给教师的作用赋予了新的内涵,对教师的角色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顺应这一变化,《纲要》第三部分第十条规定了幼儿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角色决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者,而“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 应当看到,这三种角色不是截然分离的。三种角色不仅有共同的基础和前提??尊重幼儿、了解幼儿,而且它们是在教师与幼儿的互动中综合地动态地实现的??在教育过程中,作为支持者的教师在为幼儿的学习提供脚手架(scaffolding),为他们的成长创设良好的环境,支持他们成长过程中的各种尝试的同时,即进行着合作??“教师和儿童一起工作??抓住儿童的皮球,再抛给儿童这种过程(Edwards,1993)。”合作在支持过程中出现,它既是支持的方式和手段,也是支持本身。而支持和合作都体现着教育的意图,实现着教育对幼儿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引导。此外,教师的不同角色都为着实现同一个目标??提高与儿童互动的质量,让这些互动变得更加丰富、有趣、富有吸引力。能获得有意义的令人满意的效果。 《纲要》的角色要求对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可以说《纲要》把培养“幼儿教师专业水准”问题提上了我国幼教发展的日程。关于幼儿教师应当具备的素质,自《规程》贯彻以来,特别最近几年里,已有许多文章论及,这里仅想就幼儿教师应具备的专业意识作一简述。 所谓专业意识,简言之,即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是一种专业性职业的理性认识。幼儿教师的专业意识可以表现在三个方面: 1(能意识到幼儿教育工作是一种承担着重要社会责任的专业性职业,从而能自觉地提高自己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质,并以自己职业的社会价值和专业独特性而自豪。 那种不求上进,以为幼儿随便怎样都能对付,幼儿教育没有什么学问的想法,或者认为幼儿教师低人一等的自卑感等,都是没有专业意识的体现。 2(具备专业素养和专业行为准则,并在自己的工作中表现出来。专业素养表现为对幼教事业的信念、理想和职业道德,能有效地运用关于幼儿发展的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读懂、看透”幼儿的内心世界并与他们积极地互动,能为他们的发展和权利的实现创设最适宜的环境和条件,等等。美国幼儿教育专家利莲?凯兹在《专业的幼教老师》一书中指出,在面临幼儿的突发事件时,专业的教师会“首先自问:‘我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教什么,’会运用其专业知识,考虑幼儿的发展和每个年龄阶段幼儿的行为常模,以及家长、学校、社区各方面人的期望,再根据个人的教育哲学、学校理论及个人或学校的目标,采取适当的技巧及反应来教育幼儿。”而“行为准则”则表现在行为模式上,“不论心情好或坏,喜欢不喜欢,都必须维持一定的水准。”“正是这些专业要求使幼儿教育区别于其他专业,具有自身的独特性,也正因为此,幼儿教育符合作为一个专业的基本规定??“必须有专业理论知识作依据,有专门的技能作保证”。“在工作中运用高级缜密的知识,作为判断和行事的标准。判断即指一个人运用专业知识诊断、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思考各种可能的行动方式,并评估行动及决定可能造成的长远后果的认知过程。”从这一意义上认识幼儿教师的专业性将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幼儿师资培的目标,从根本上提高幼儿教育的专业地位。那种过分偏重唱歌跳舞、弹琴绘画的技能技巧的倾向,让这些专业辅助技能喧宾夺主,实际上极大地贬低了幼教的专业性,贬低了幼儿教师的职业尊严,损害了幼儿教育的质量。 3(以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准作为自己努力的目标,规划自身成长的方向。每个热爱幼儿教育的教师应当在对自己职业的性质和意义深刻认识的基础上,去理性地而非盲目地发展自己,沿着教师专业化的方向,在促进幼儿发展、建设优质幼教的过程中,真正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可以说,《纲要》的贯彻实施既是对教师的挑战,也带来了幼儿教师向专业化迈进的机遇,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自我成长的目标与国家的需要、与幼教事业的需要、与幼儿发展的需要将能够完美地统一起来。[2]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 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导幼儿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特制定本纲要。 二、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城乡各类幼儿园都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 三、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五、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 教育内容与要求 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的、启蒙性的,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 五个领域,也可作其它不同的划分。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一、健康 (一)目标 1. 身体健康,在集体生活中情绪安定、愉快; 2. 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 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 4. 喜欢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 (二)内容与要求 1. 建立良好的师生、同伴关系,让幼儿在集体生活中感到温暖,心情愉快,形成安全感、信赖感。 2. 与家长配合,根据幼儿的需要建立科学的生活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睡眠、盥洗、排泄等生活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 3. 教育幼儿爱清洁、讲卫生,注意保持个人和生活场所的整洁和卫生。 4. 密切结合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营养和保健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 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6. 用幼儿感兴趣的方式发展基本动作,提高动作的协调性、灵活性。 7. 在体育活动中,培养幼儿坚强、勇敢、不怕困难的意志品质和主动、乐观、合作的态度。 (三)指导要点 1. 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在重视幼儿身体健康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 2. 既要高度重视和满足幼儿受保护、受照顾的需要,又要尊重和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独立要求,避免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鼓励并指导幼儿自理、自立的尝试。 3. 健康领域的活动要充分尊重幼儿生长发育的规律,严禁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等。 4. 培养幼儿对体育活动的兴趣是幼儿园体育的重要目标,要根据幼儿的特点组织生动有趣、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吸引幼儿主动参与。 二、语言 (一)目标 1. 乐意与人交谈,讲话礼貌; 2. 注意倾听对方讲话,能理解日常用语; 3. 能清楚地说出自己想说的事; 4. 喜欢听故事、看图书; 5. 能听懂和会说普通话。 (二)内容与要求 1. 创造一个自由、宽松的语言交往环境,支持、鼓励、吸引幼儿与教师、同伴或其他人交谈,体验语言交流的乐趣,学习使用适当的、礼貌的语言交往。 2. 养成幼儿注意倾听的习惯,发展语言理解能力。 3. 鼓励幼儿大胆、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尝试说明、描述简单的事物或过程,发展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 4. 引导幼儿接触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使之感受语言的丰富和优美,并通过多种活动帮助幼儿加深对作品的体验和理解。 5. 培养幼儿对生活中常见的简单标记和文字符号的兴趣。 6. 利用图书、绘画和其他多种方式,引发幼儿对书籍、阅读和书写的兴趣,培养前阅读和前书写技能。 7. 提供普通话的语言环境,帮助幼儿熟悉、听懂并学说普通话。少数民族地区还应帮助幼儿学习本民族语言。 (三)指导要点 1. 语言能力是在运用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发展幼儿语言的关键是创设一个能使他们想说、敢说、喜欢说、有机会说并能得到积极应答的环境。 2. 幼儿语言的发展与其情感、经验、思维、社会交往能力等其它方面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发展幼儿语言的重要途径是通过互相渗透的各领域的教育,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去扩展幼儿的经验,提供促进语言发展的条件。 3. 幼儿的语言学习具有个别化的特点,教师与幼儿的个别交流、幼儿之间的自由交谈等,对幼儿语言发展具有特殊意义。 4. 对有语言障碍的儿童要给予特别关注,要与家长和有关方面密切配合,积极地帮助他们提高语言能力。 三、社会 (一)目标 1. 能主动地参与各项活动,有自信心; 2. 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 3. 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 4. 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不怕困难,有初步的责任感; 5. 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 (二)内容与要求 1. 引导幼儿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体验与教师、同伴等共同生活的乐趣,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养成对他人、社会亲近、合作的态度,学习初步的人际交往技能。 2. 为每个幼儿提供表现自己长处和获得成功的机会,增强其自尊心和自信心。 3. 提供自由活动的机会,支持幼儿自主地选择、计划活动,鼓励他们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解决问题,不轻易放弃克服困难的尝试。 4. 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以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识、体验并理解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学习自律和尊重他人。 5. 教育幼儿爱护玩具和其他物品,爱护公物和公共环境。 6. 与家庭、社区合作,引导幼儿了解自己的亲人以及与自己生活有关的各行各业人们的劳动,培养其对劳动者的热爱和对劳动成果的尊重。 7.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引导幼儿实际感受祖国文化的丰富与优秀,感受家乡的变化和发展,激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 8. 适当向幼儿介绍我国各民族和世界其他国家、民族的文化,使其感知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培养理解、尊重、平等的态度。 (三)指导要点 1. 社会领域的教育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幼儿社会态度和社会情感的培养尤应渗透在多种活动和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之中,要创设一个能使幼儿感受到接纳、关爱和支持的良好环境,避免单一呆板的言语说教。 2. 幼儿与成人、同伴之间的共同生活、交往、探索、游戏等,是其社会学习的重要途径。应为幼儿提供人际间相互交往和共同活动的机会和条件,并加以指导。 3. 社会学习是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会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共同促进幼儿良好社会性品质的形成。 四、科学 (一)目标 1. 对周围的事物、现象感兴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2. 能运用各种感官,动手动脑,探究问题; 3. 能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的过程和结果; 4. 能从生活和游戏中感受事物的数量关系并体验到数学的重要和有趣; 5. 爱护动植物,关心周围环境,亲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资源,有初步的环保意识。 (二)内容与要求 1. 引导幼儿对身边常见事物和现象的特点、变化规律产生兴趣和探究的欲望。 2. 为幼儿的探究活动创造宽松的环境,让每个幼儿都有机会参与尝试,支持、鼓励他们大胆提出问题,发表不同意见,学会尊重别人的观点和经验。 3. 提供丰富的可操作的,为每个幼儿都能运用多种感官、多种方式进行探索提供活动的条件。 4. 通过引导幼儿积极参加小组讨论、探索等方式,培养幼儿合作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学习用多种方式表现、交流、分享探索的过程和结果。 5. 引导幼儿对周围环境中的数、量、形、时间和空间等现象产生兴趣,建构初步的数概念, 并学习用简单的数学方法解决生活和游戏中某些简单的问题。 6. 从生活或媒体中幼儿熟悉的科技成果入手,引导幼儿感受科学技术对生活的影响,培养他们对科学的兴趣和对科学家的崇敬。 7. 在幼儿生活经验的基础上,帮助幼儿了解自然、环境与人类生活的关系。从身边的小事入手,培养初步的环保意识和行为。 (三)指导要点 1. 幼儿的科学教育是科学启蒙教育,重在激发幼儿的认识兴趣和探究欲望。 2. 要尽量创造条件让幼儿实际参加探究活动,使他们感受科学探究的过程和方法,体验发现的乐趣。 3. 科学教育应密切联系幼儿的实际生活进行,利用身边的事物与现象作为科学探索的对象。 五、艺术 (一)目标 1. 能初步感受并喜爱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 2. 喜欢参加艺术活动,并能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 3. 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 (二)内容与要求 1. 引导幼儿接触周围环境和生活中美好的人、事、物,丰富他们的感性经验和审美情趣,激发他们表现美、创造美的情趣。 2. 在艺术活动中面向全体幼儿,要针对他们的不同特点和需要,让每个幼儿都得到美的熏陶和培养。对有艺术天赋的幼儿要注意发展他们的艺术潜能。 3. 提供自由表现的机会,鼓励幼儿用不同艺术形式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象,尊重每个幼儿的想法和创造,肯定和接纳他们独特的审美感受和表现方式,分享他们创造的快乐。 4. 在支持、鼓励幼儿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的同时,帮助他们提高表现的技能和能力。 5. 指导幼儿利用身边的物品或废旧材料制作玩具、手工艺品等来美化自己的生活或开展其他活动。 6. 为幼儿创设展示自己作品的条件,引导幼儿相互交流、相互欣赏、共同提高。 (三)指导要点 1. 艺术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应充分发挥艺术的情感教育功能,促进幼儿健全人格的形成。要避免仅仅重视表现技能或艺术活动的结果,而忽视幼儿在活动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和态度的倾向。 2. 幼儿的创作过程和作品是他们表达自己的认识和情感的重要方式,应支持幼儿富有个性和创造性的表达,克服过分强调技能技巧和标准化要求的偏向。 3. 幼儿艺术活动的能力是在大胆表现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教师的作用应主要在于激发幼儿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丰富他们的审美经验,使之体验自由表达和创造的快乐。在此基础上,根据幼儿的发展状况和需要,对表现方式和技能技巧给予适时、适当的指导。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 组织与实施 一、幼儿园的教育是为所有在园幼儿的健康成长服务的,要为每一个儿童,包括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积极的支持和帮助。 二、幼儿园的教育活动,是教师以多种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教育过程。 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是教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过程。教师要根据本《纲要》,从本地、本园的条件出发,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灵活地执行。 四、教育活动目标要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本《纲要》所提出的各领域目标为指导,结合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经验和需要来确定。 五、教育活动内容的选择应遵照本《纲要》第二部分的有关条款进行,同时体现以下原则: (一)既适合幼儿的现有水平,又有一定的挑战性。 (二)既符合幼儿的现实需要,又有利于其长远发展。 (三)既贴近幼儿的生活来选择幼儿感兴趣的事物和问题,又有助于拓展幼儿的经验和视野。 六、教育活动内容的组织应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特点和认识规律,各领域的内容要有机联系,相互渗透,注重综合性、趣味性、活动性,寓教育于生活、游戏之中。 七、教育活动的组织形式应根据需要合理安排,因时、因地、因内容、因材料灵活地运用。 八、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环境的创设和利用,有效地促进幼儿的发展。 (一)幼儿园的空间、设施、活动材料和常规要求等应有利于引发、支持幼儿的游戏和各种探 索活动,有利于引发、支持幼儿与周围环境之间积极的相互作用。 (二)幼儿同伴群体及幼儿园教师集体是宝贵的教育资源,应充分发挥这一资源的作用。 (三)教师的态度和管理方式应有助于形成安全、温馨的心理环境;言行举止应成为幼儿学习的良好榜样。 (四)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 (五)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和社区的教育资源,扩展幼儿生活和学习的空间。幼儿园同时应为社区的早期教育提供服务。 九、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 (一)时间安排应有相对的稳定性与灵活性,既有利于形成秩序,又能满足幼儿的合理需要,照顾到个体差异。 (二)教师直接指导的活动和间接指导的活动相结合,保证幼儿每天有适当的自主选择和自由活动时间。教师直接指导的集体活动要能保证幼儿的积极参与,避免时间的隐性浪费。 (三)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集体行动和过渡环节,减少和消除消极等待现象。 (四)建立良好的常规,避免不必要的管理行为,逐步引导幼儿学习自我管理。 十、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 (一)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与幼儿交往。耐心倾听,努力理解幼儿的想法与感受,支持、鼓励他们大胆探索与表达。 (二)善于发现幼儿感兴趣的事物、游戏和偶发事件中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把握时机,积极引导。 (三)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反应,敏感地察觉他们的需要,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应答,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师生互动。 (四)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努力使每一个幼儿都能获得满足和成功。 (五)关注幼儿的特殊需要,包括各种发展潜能和不同发展障碍,与家庭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十一、幼儿园教育要与0-3岁儿童的保育教育以及小学教育相互衔接。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 教育评价 一、教育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教育的适宜性、有效性,调整和改进工作,促进每一个幼儿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必要手段。 二、管理人员、教师、幼儿及其家长均是幼儿园教育评价工作的参与者。评价过程是各方共同参与、相互支持与合作的过程。 三、评价的过程,是教师运用专业知识审视教育实践,发现、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其自我成长的重要途径。 四、幼儿园教育工作评价实行以教师自评为主,园长以及有关管理人员、其他教师和家长等参与评价的。 五、评价应自然地伴随着整个教育过程进行。综合采用观察、谈话、作品分析等多种方法。 六、幼儿的行为表现和发展变化具有重要的评价意义,教师应视之为重要的评价信息和改进工作的依据。 七、教育工作评价宜重点考察以下方面: (一)教育计划和教育活动的目标是否建立在了解本班幼儿现状的基础上。 (二)教育的内容、方式、策略、环境条件是否能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 (三)教育过程是否能为幼儿提供有益的学习经验,并符合其发展需要。 (四)教育内容、要求能否兼顾群体需要和个体差异,使每个幼儿都能得到发展,都有成功感。 (五)教师的指导是否有利于幼儿主动、有效地学习。 八、对幼儿发展状况的评估,要注意: (一)明确评价的目的是了解幼儿的发展需要,以便提供更加适宜的帮助和指导。 (二)全面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防止片面性,尤其要避免只重知识和技能,忽略情感、社会性和实际能力的倾向。 (三)在日常活动与教育教学过程中采用自然的方法进行。平时观察所获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幼儿行为表现和所积累的各种作品等,是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承认和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避免用划一的标准评价不同的幼儿,在幼儿面前慎用横向的比较。 (五)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幼儿,既要了解现有水平,更要关注其发展的速度、特点和倾向等。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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