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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申论考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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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申论考试资料公务员申论考试资料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 的决定》(粤发〔2008〕5号)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 111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如 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将沉重的人口压力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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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申论考试资料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 的决定》(粤发〔2008〕5号)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的通知》(国办发〔2008〕 111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如 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将沉重的人口压力转化为 丰富的人力资源,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推动产业和劳动力转移,促进产业结构优 化升级的重要举措;是实施扩大就业战略,着力化解我省劳动力供求矛盾和就业 结构性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 置,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帮助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成功创 业,并吸纳和带动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业。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和改革创新为动力, 按照鼓励支持、积极引导、完善服务、保障权益的方针,着力弘扬创业精神,培 育创业主体,拓展创业空间,加强创业服务,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政策,鼓 励开展各种类型的创业活动,激发全社会的创业活力,实现创业主体多元化、创 业形式多样化、创业服务系统化,使各类创业主体各显其能、各展其才,形成创 业带动就业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目标。到2012年,支持劳动者创业的政策体系、创业培训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和组织领导体系基本形成,平等竞争、结构合理、运作科学、充满 活力的新型创业机制基本建立,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和 带动就业的人数占新增就业人数的比例大幅增加;把广东建设成为我国创业带动 就业的主力省,打造一批创业环境好、创业人才多和创业带动就业成效大的创业 示范城市。 (四)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创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通过创业实 现就业,如就业后其家庭月人均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继 续保留6个月的低保待遇。对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 照后,各地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对符合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从 事个体经营的,按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税费减免。 (五)鼓励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创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大中专和技校 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 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及其部门所属的人力 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要为创业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提供劳动保障(人事)事务代理, 并免收两年代理费。 (六)鼓励复员退役军人创业。本省户籍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 的行业除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退出现役证明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 除外)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办理税务登记之日 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七)支持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的,按照国 家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当地政府可在用地、信贷、资金等方面给予适当 支持。 (八)引导农民自主创业。鼓励农民就近就地创业,引导农民从事高科技种 子、种苗产业或其他农业新品种生产,对从事规模种植、养殖的,提供各种技术 服务和技术指导。当地政府要对回乡创业农民工给予适当扶持。鼓励和引导社会 资本参与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农村公用事业建设。 (九)放宽准入领域。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进入以及国家承诺对外开放 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对国家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 各类创业主体。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外,其他项目工商部门一律 不予执行。对产业政策重点鼓励的行业项目,暂时无法提交前置审批许可文件的, 工商部门可先核发一年有效期的筹建营业执照,完成前置审批手续后,再办理变 更登记。 (十)放宽登记条件。申请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登记,一 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首期实收资本3万元即可登记,其余部分可在两年内分期缴付。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在集贸市场或 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民,除国家另有规定外,2009年至2011年免予工商登记,并免收各项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一)放宽经营场所要求。允许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 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注册,具体凭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以及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 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办理。各级政府投 资兴建或给予优惠政策的各类经营性市场、商铺,应预留一定比例的摊位优先租 赁给初次创业者,并在租赁费、管理费收取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十二)加大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各地要根据创业工作的需要,按照《中国 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 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的规定,将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提高到5万元,扶持本省户籍的城乡创业者创业。社保基金和担保基金存 入的金融机构应积极承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并创造条件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 模,加大对创业的资金支持。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贷款程序, 提高审批效率。建立有利于创业的多层次融资体系,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建 设一批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拓宽创业主体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商业担保机构的风 险控制机制,提高担保基金的杠杆效应,扩大对创业者的扶持力度。具体办法由 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金融办、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等单位另行制订。 (十三)加强信用社区建设。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银发〔2008〕238号文 的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在信用社区内从事创业活动,经信用社区推荐的, 可取消反担保。对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项目经县(市、区)级以上劳 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开业指导专家论证通过的,可取消反担保。 (十四)落实扶持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创业 者所办企业的类型或自谋职业的实际情况,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纳税人办 理减免税收手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创业投资企 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 得额。 (十五)加大财政资金对创业的支持。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 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投入。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各项促进创业优惠政策的 作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体系、融资担保平台建设。 (十六)积极搭建创业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化创业服务机构开展 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为创业者提供创业信息、咨询指导、创业申办文件编制、代 理登记等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会计(税务)代理、管理咨询、融资指导、 政策信息、技术支持等服务。各级政府要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建设创业服务公共网站、远程创业培训平台和创业项目共享资源库等,开展远程 创业辅助培训和网络模拟创业实践等活动。 (十七)加强创业培训工作。通过实施创业培训补贴等办法,鼓励下岗失业 人员、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农村劳动力、复员退役军人等参加创 业培训。对符合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进城登记求职的农 民,可提供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或创业培训补贴。推广国际劳工组织推荐的“创 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模式和模拟公司创业实训技术,帮助创业人员 提高创业能力。鼓励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设创业教育培训课程,提高 学生创业意识和能力。鼓励青年创业,省劳动保障厅会同有关单位,每年组织1 至2万名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潜能的青年开展创业培训,促进青年创业者成功创 业。实施创业师资培训计划,由省劳动保障厅建立省级创业师资培训基地,每年 组织培训200至300名创业培训教师。完善培训质量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对培训效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引导大中专和技工院校开展创业培训,建设模拟 实验室,开设创业辅导课程。 (十八)加强创业项目开发推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创业项目展示和 推介机制,开展创业项目宣传活动,定期定点或流动巡回展示创业项目、创业产 品、创业服务组织和创业成果;吸纳各类社会评估机构参与论证评估创业项目, 并定期向社会推介。 (十九)开辟创业服务绿色通道。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健全创业和就业服务 体系,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 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初次创业者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聘请企业 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以及熟悉创业政策的政府工作人员,组建创业指导 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创业人员提供个性化、精细化和专业化的咨询指导服务。 (二十)加强创业基地建设。各地要鼓励和引导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 高新技术产业园和产业转移园区等各类园区开辟创业孵化基地,并充分利用闲置 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因地制宜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向创业者和就业者提供 创业指导、创业辅助、创业培训、创业实训、项目跟踪指导、就业指导、就业援 助、技能培训等专业化服务。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创业示范基地,力争到 2012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至少建成1所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在此基础上,全 省组织认定一批省级创业示范基地。 (二十一)改善行政管理。减免创业行政收费,不得收取未经法定程序批准 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规定的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免 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 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 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惩治力 度。 (二十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开设创业政策信息专栏 等措施,广泛宣传优化创业环境的好经验、好典型,并积极培育创业典型,表彰 先进创业者,发挥创业成功者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加强创业 文化建设,营造尊重创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竞相创业的和谐创业环境和良 好舆论氛围。 (二十三)鼓励创业实体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实体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 期限内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补贴时间,除对招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不超过3年。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对象、 范围和认定程序,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 55号)规定执行。 (二十四)鼓励小型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 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 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 用符合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 (二十五)鼓励初创企业招用本省农村劳动力。初创企业当年新招用本省农 村劳动力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企业社保 补贴;对招用人员属农村贫困户劳动力、40周岁以上或被征地农民的,同时给予企业岗位补贴。具体办法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订。 (二十六)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支持担保 机构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共同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展。对当年新招用符合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 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 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 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由当地政府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 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 (二十七)强化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领导。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 指导全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各 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协调和服务的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创业指导、 创业培训和跟踪服务等工作;各级发展改革、经贸、教育、建设、国土资源、财 政、外经贸、银行、税务、工商、物价、国资、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 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制订创业发展规划,制订和 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完善信贷扶持措施,全面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使创业者 得到真正的实惠。 (二十八)加强监督检查。从2009年起,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省政府每年对各地工作组织一次全 面督查;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本系 统落实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将省的各项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到 实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六日 策论天下网最新申论标准表述总结 “权力腐败问题”标准表述 “权力腐败”背景: 所谓权力腐败,是指党或国家机构的一级组织,党或国家机构的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构任命 的其他人员,为满足私欲、谋取私利或局部利益而实施的严重违背党纪政纪,违犯国家法律、 侵犯党和国家、人民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蜕化变质行为。其最本质的特 征是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 我国“权力腐败”问题的现状: 我国当前权力腐败问题有以下的几种表现形式: 一、在行政管理中把权力当作谋取经济利益的工具。监守自盗,挪用挤占国家的专项资金; 采购物品收受回扣,侵占公款;走私贩私,严重扰乱国家经济秩序;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 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 他人住房、汽车的;以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 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官商勾结、权钱 交易,特别是违规发放与核销贷款;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非法批地、低价出 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在企业重组改 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 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 环境污染、库区移民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 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收受商业贿赂。有些领导干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 从个人的私利出发,以个人好恶恩怨取人,利用手中职权安排提拔子女、亲友、亲信、同乡, 拉帮结派,任人唯亲,排斥异己;拿职位送人情,搞交易,拉关系,甚至变相卖官。 二、在行政管理中把权力当作为生活作风腐化的桥梁。少数公职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依仗 手中的权势和占据的领导岗位,在生活上迷恋灯红酒绿,腐化堕落,大搞以权谋色。社会上 一些不法分子,就是利用美色为诱饵,进行权色交易。这部分人把人民给予的权力当成自己 捞取钱财、获取美色的桥梁。在工作交往上把权力变为吃喝玩乐、挥霍浪费的机会。部分权 力在运行的过程中,紧紧与吃喝联系在一起,好象不吃不喝不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致 使动用公款吃喝玩乐之风越演越烈。有人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因而你用权请我,我用 权请你,出现一宴接一宴,天天赴宴大吃大喝,甚至贷款吃喝,送礼、三陪都由公款支付。 变相公款旅游、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和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三、在行政管理中把权力当作为获取名利的条件。在权力腐败中,部分权力已经介入意识形 态领域,当权者把手中的权力变为捞取政治地位和资本的手段,以手中的权力和金钱为动力, 弄名利地位,弄官衔待遇,弄先进劳模,弄文凭职称,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谎报成绩,大 搞浮夸。 我国“权力腐败”问题的原因: 一、经济利益的驱动导致利己主义不断蔓延。以商业贿赂为特征的权力腐败行为的主要根源 是一种市场行为的利益导向。一方面,由于现行的行政大权落在一小部分管理人员手中,他 们手中掌握着“生杀大权”;另一方面,买方与卖方之间的竞争,买方中一部分会在利益的驱 动下,用获得所拥有的超额报酬中的一部分,以贿赂(红包或回扣)的方式来争夺。对超额报酬的估计与正常报酬的预期两者之间的差额越大,越存在行贿的经济基础。 二、在行政审批、执法监督、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和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 不到位、制度不完善和行政权力运行不规范,以及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由于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正在逐步建立之中,许多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制订出来。不健全、不完 善的政治经济体制本身就是滋生腐败的土壤,而不健全、不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更使得腐败 有机可乘,有空可钻,腐败必然蔓延,为一些领导干部通过插手微观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提供 了土壤和条件。由于部分地区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等方面的许多改革措施还没有到位,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完全实现,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漏洞和薄 弱环节,这就为少数人通过插手微观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提供了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二是对房地产开发的管理不规范,存 在随意减免税费的弊端;三是在企业产权交易过程中,行政权力不当介入,产生严重腐败问 题;四是财政管理体制不健全,资金监管不力。种种事实表明,“小金库”已经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经济源头。五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存在缺陷,“一把手”搞腐败,带来的危害性更大。 对“一把手”监督不到位,对他们手中掌握的权力监督机制不健全。 三、部分领导干部在经济建设中,放松对道德修养,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的学习, 腐朽思想恶性膨胀。从近年来查办的腐败案件可以发现,很多人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世界 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是他们走向腐化堕落的总根源。由于不注意学习,他们曲解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屡屡做出违反政策的事情;由于不注意学习,他们对党章、党规、党纪 视而不见,滥用职权、专横跋扈;由于不注意学习,他们不能正确对待权力,把人民赋予的 权力异化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由于不注意学习,他们淡忘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热衷 于穿名牌、坐好车、住豪宅;由于不注意学习,他们不懂得“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法网恢 恢,疏而不漏”的道理,心存侥幸,肆无忌惮地去搞腐败;由于不注意学习,他们对马克思 主义唯物史观发生动摇,沉湎于封建迷信和低级趣味之中;由于不注意学习,他们缺乏道德 修养,才会不顾人格,干出追求感官刺激的种种丑恶行为。 四、对党政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腐败问题认识不足、治理不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流于 形式,是产生腐败案件的温床。腐败案件的发生,与长期以来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严重不正之 风有着密切的关系,不正之风催生了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而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又使得各 种不正之风愈演愈烈,使更多的干部身陷其中,不能自拔。虽然每年都有一批腐败分子被查 处,但从量的角度,对腐败的查处率仍低于腐败的滋长率;从质的角度,惩治严厉不足,宽 软有余,一些腐败分子仍存侥幸心理,弄虚作假,查住自认倒霉,查不住白捞好处。 五、干部人事制度缺乏公开、民主、竞争机制,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提供了机会,同时又 成为派生其他腐败的源头。很多严重违法案件,在许多方面都涉及到干部人事制度方面的问 题。比如,一些案件之所以成为典型的群体性腐败案件,与一些人以人划线,搞“小圈子”有 关,而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跑关系、进圈子,对上送钱送礼,都是为了一个“官”字,是一种 买官卖官的行为。从案件查处的情况看,一些职务犯罪案件的腐败分子的买官卖官行为,已 经超出了政治范畴,成为一种经济性的交易行为。 我国“权力腐败问题”的对策: 一、深化体制改革和加强制度建设。政府系统的腐败行为,集中发生在行政审批、执法监督、 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和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中,深层次的原因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制度 不完善和行政权力运行不规范。要从根本上解决滥用行政权力问题,必须加快建立结构合理、 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反腐败要靠教育、 要靠法制,还是搞法制靠得住。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 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遏制腐败要 把制度建设作为重点,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要求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原则和内容,坚持用 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从根本上消除滥用权力的问题。 一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 现在,一些行政机关仍然掌握着大量的行政审批权,很容易出现权力滥用和权钱交易。今年,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继续进行清理,下 决心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规范审 批程序、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做 到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特别要针对容易发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 完善监管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实行“阳光”审批,推行网上审批。加快建立行政 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控,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和暗 箱操作。 二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 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各级行政机关要抓紧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基本制度,市(地)级以下政府 要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省级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学校、医院和供 水、供电、供热、供气、环保、公交等公共事业部门也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完善政府 信息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修改后将公布施行。这是进一 步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实施的准备工作。要加强各级政府 网站建设,通过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府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参与经济社 会活动,监督行政行为。 三要健全对行政权力监督的体制机制。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 监督,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现 在有些被查处的大案要案,社会上早有反映,群众也有不少议论,是不难了解清楚的,但却 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以致酿成严重后果。我们一定要在建立健全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有效 纠正过错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做到防微杜渐。今年要在全国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 行政问责制度,抓紧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科学评估政府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要进 一步强化政府内部的专门监督。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 审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基金的审计工作。 二、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商业贿赂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毒化社会风气。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继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治理商业 贿赂,务必取得明显成效。一要加大查办商业贿赂大案要案的力度,形成对腐败分子的强大 威慑。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利用审批权、监管权、执法权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要一 查到底,决不姑息。对权钱交易、商业贿赂比较严重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 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要重点查办。对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级别高、 涉案范围广的重大复杂案件,要加大督办力度。不论是什么人,不论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 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厉惩处。二要抓紧研究制定近期能够见到实效的法规制度。强化 对经营者和从业者的引导、约束和监管,对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要实行高额经济 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依法处理。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通过这些措施,营造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要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向社会通报典型案件,回应人民 群众的关注,支持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行为的监督和曝光,增强全社会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 的意识。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地区各部门都要进一步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从严 把关,不能为了赶进度而降低要求和效果。 三、坚决刹住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不良风气。近些年,政府机关违规修建豪华办公楼和培训 中心的问题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十分突出,而且有愈演愈烈的势头。有的机关办公楼占地面积 过大,人均使用面积严重超标,建设装修豪华;有的打着培训干部的旗号,兴建的“培训中 心”像星级宾馆一样豪华;有的贫困地区不惜贷款、举债,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 违规修建高档楼堂馆所,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形成极大反差。违反规 定建设高档楼堂馆所,追求和攀比办公场所豪华气派,是一种严重的铺张浪费行为,也是滥 用行政权力的腐败行为。这种做法挥霍浪费国家资财,加重人民群众负担,严重背离艰苦奋 斗的优良传统,助长追求奢侈享乐的不正之风,腐蚀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进取意志, 影响很坏,危害极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对这股奢靡之风,要狠下决 心,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刹住。为此,今年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全面清理。要对近些年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兴建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情况进行全面彻底 地清查。对于违反规定拟建和在建的楼堂馆所,要坚决停建和缓建。已建的要根据有关规定 和当地实际予以处置,直至没收、拍卖或改作它用,决不能再作为政府的公用场所。对一些 地方和部门,违反规定建设楼堂馆所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 轻重,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例曝光。 二是严格控制。对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规模、占地面积、装修及设备标准、项目工程造价和 资金来源要严格控制。现有办公楼已经达到标准的,一律不准改扩建或购买办公楼。对确需 新建、改扩建和加固改造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要严格报批,严禁未经批准开工建设。今后,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批准新建培训中心项目,不得再安排政府预算内投资对现有培训中心 进行扩建和改造。 三是健全制度。早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央就作出过严禁兴建楼堂馆所的决定,此后又多次作 出有关规定。现在,要根据新情况和新特点,修订规范楼堂馆所建设的法规制度,完善项目 建设审批程序和监管机制。严格公共财政支出,增加预算透明度。要把党政机关办 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监 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有禁不止的,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 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对于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审批人 员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政风建设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中 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全面阐述 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问题,强调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 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全党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各级政府、各 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都必须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结合政府系统工作特点和当前实际, 要特别强调厉行节约,规范职务消费,降低行政成本。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 办一切事情都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精打细算,讲求实效,反对大手大脚,奢侈浪费。一 要严格控制公务消费。现在人民群众对职务消费过多和行政成本过高议论很多,意见很大。 各级政府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政府机关公务 接待,改革公务接待方式,探索公务接待社会化的途径。要严格控制会议、差旅、出国考察 和公务用车等支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管理和规 范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的职务消费。将政府机关各种公务消费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作 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广泛监督,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要严肃查处。 二要下大力气解决会风文风问题。会风文风反映政风,反映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反映工作的 质量和水平,会议多、文件多是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表现。文山会海不仅耗费干部大量精 力,而且浪费政府大量资源,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 件,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减少文件数量,增强文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全面 清理和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和表彰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显著降低行 政成本,加快建设节约型政府。 五、继续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实质,是一些政府部门滥用权 力或行政不作为的问题。“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我们是人民的政府,要关心和解决群 众的疾苦,各种权力都必须用来为人民谋福祉。各级政府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 位置,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群众办实事。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促进教育 发展和教育公平。要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 确保农村中小学生家庭普遍减轻经济负担。继续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 育问题。严格规范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对学校乱收费的,要严肃追究校长和教育行政部门 的责任。二是继续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 为。切实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和收费行为,规范新药审批和药品价格核定办法,认真治理医 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三是解决城市住房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方、各城市都要 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努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深入整 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 的违规违法行为。四是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环境 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五是坚决查处农村乱收费,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同时,要坚决纠 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水库移民、企业改制、安全生产、涉法诉讼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继续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革除部门利益”标准表述 部门利益是指行政部门偏离公共利益导向,追求部门局部利益,变相实现小团体或少数领导 个人的利益。 在讨论部门利益之前,我们应首先弄清政府各部门是不是利益主体? 首先应承认政府部门也是一个行为主体,但这个行为主体是代表公众利益的行为主体,或者 叫公众利益主体;其次,作为公众利益主体的政府部门,有自己的正当利益,但必须对这个 正当利益进行严格界定,政府部门不是独立的特殊的利益主体,因而一定要把它的特殊利益 排除掉;第三,作为公众利益主体的政府部门,在进行相关决策及公务执行过程中,必须从 公共利益出发,不仅不能过多地从本部门利益出发,而是根本就不能从本部门利益出发,这 是一个定性的问题,而非量的问题,必须要把这条缝隙堵上。因此,必须解决部门利益问题。 我国“部门利益”问题的现状: 一、部门利益问题导致行政效率的降低。在具体行政过程中,有些政府部门对凡是能巩固、 谋取部门利益的,则积极“作为”;凡是与部门利益相抵触、难以谋取部门利益的,则消极“不 作为”。这使得一些能维护、增进国家利益的重大决策(如《反垄断法》、燃油税、内外企 统一税率、数字电视标准等)迟迟未形成共识而难以出台,而一些对国家利益有消极影响的 重大决策(教育产业化、医疗市场化、行业垄断、外企“超国民待遇”以及很大一部分出口退税等)迟迟难以取消或调整。行政执法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督管理,这也是矿难频发的重 要原因。 二、部门利益问题助长行政腐败。部门职权与资源配置结合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审批(特 许与垄断经营权等)。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审批必然引起“寻租”盛行,导致行政腐败。如国家某“委”本应是一个主管中长期规划的超脱部门,但实际上,既承担宏观调控,又负责项 目审批,权力过度集中。实践证明,部门利益必然使之忽略宏观趋势把握,重视具体项目审 批;借宏观调控之名,强化行政审批。例如2004年全年审批20万元及以下项目高达800个,与该“委”职工数相当。这不仅造成宏观调控手段的错位(以行政手段代替经济手段), 而且引发与其他中央政府部门职责冲突,并和相关地区、行业利益紧密连在一起,成为中央 政府部门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焦点。 三、部门利益问题导致经济运行成本的增加。部门利益膨胀使得机构臃肿,人浮于事, “隐形超编”(从外部“借调”)普遍,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开支50%以上用于“养人”(发达国家一般在20%左右)。某教育机构年招收学员约1200人,而在册工作人员1400多人,农民工1500多人,退休员工800多人,教职员与学员的比例约为3:1,效率明显低下。部门利益膨胀使得行政收费难以清理取消,损害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借权谋利正使公权部 门向自利性组织演变。研究显示,各级政府部门每年收费总收入约为8000亿元。若能够规范清理收费,全国每年将增加60万~80万户中小企业,可新增600万~800万个就业岗位。能源、电信、铁路等行业,借助垄断,维持垄断高价,获得垄断利润,造成财富分配扭 曲和资源配置恶化,“煤电油运”全面紧张与行业垄断存在紧密关联。 四、部门利益问题增大国家经济风险。长期以来,先部门利益后国家利益,重部门利益轻国 家利益,以部门利益取代国家利益,甚至为部门利益而不惜牺牲、损害国家利益等行为,影 响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增大国家的经济风险。部门利益的一个重要外在体现,就是机构超 编、预算超支,由此造成财政开支压力不断增大,使得政府本应承担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 社会保障等公益事业得不到有效实施。正是由于部门利益作祟,外企长期享受“超国民待遇”未能适时调整,这不仅不利于中资企业与民营经济的发展,而且加重我经济对外依赖。更不 利的后果,是制约我有关产业的长远发展,使得国内比较完善的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严重受 损,尤其是作为“工业之母”的装备制造业面临严峻态势,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排头兵”有些为外资企业所控制。由于行政力量保护,垄断企业内部治理普遍存在严重缺陷,隐含着重大 经济风险,“中航油”、“中棉储”以及国有银行大案要案不断等,就是集中体现。 五、部门利益问题增大国家政治风险。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如果不代表人民利益,而是代表集 团或个人利益,损害大众利益,必然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与权威,损害党与政府在人民中的形 象。一些部门决策往往反映的是强势集团的利益,社会大众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利益被严重忽 视。因为部门利益,政府袒护地产开发商,被拆迁户利益得不到保障,“抗法”与“上访”不断;火车票每年到点调价,而且总在普遍反对声中“听证成功”,引发大众不满;工商、质检等肆 意收费,导致创业艰、就业难等。部门利益使一些改革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严重偏离社会公 正方向,威胁社会稳定与和谐。 我国“部门利益”问题的原因: 一、公共权力市场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各部门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自成体系的“条条”格 局,改革开放以来,在不同的部门中仍多多少少存在或新生一些下属企事业或中介组织。随 着经济市场化的发展,部门本位主义由此而不断增强,主管部门与下属企事业逐渐演变为利 益共同体,主管部门给予下属企事业以行政垄断或特许经营,而下属企事业则向主管部门输 送经济利益;经济改革激发了人们的利益观念,一些“利益觉醒”的政府部门成为了事实上的利益主体,在市场经济中开始用手中的权力主动牟取利益,寻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当前,我 国社会经济正处于转型期,政府职能也处于转变中,各部门的职责难以清晰、科学界定,部 门关系还有待理顺。因此,有的“利益觉醒”部门趁机不断强化、扩展职权,巩固、谋取部门 利益。 二、立法体制不规范。一方面,我国立法机构存在缺陷,人大在立法中的绝对主导地位尚待 确立,人大代表不是职业化,相关专家比例低,不能或难以自主立法,只能委托行政职能部 门代为起草。另一方面,对行政部门制订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有时监督不力。国务院 有关法制机构在相关人员数量与素质上难以保证;而在立法的公正性与执法的便利性上,难 免向部门倾斜。因此,“部门立法”与“法出多门”情形突出。 三、财政制度不健全。现有的财政体制缺失强化了部门利益。至今,我国尚未建立起适应市 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公共财政”制度。西方国家很早就实行“零基预算”,每年在制定预算时,皆从零开始,重新编制。如今一些国家采用更为先进科学的“绩效预算”。我国名义上引进“零 基预算”,实质仍按“基数预算”运作,即确保上年预算基数,并逐年上升。因此,有关财政政 策可以说是建立在对既得利益的确认上,导致财政开支刚性,部门机构超编超支。 四、利益集团施加影响。随着市场化的发展以及政府拥有广泛资源与强大干预能力,我国的 各种“利益集团”迅速产生和发展起来,对政府的决策以及政策的执行施加广泛而深远的影 响。 一是众多境外与涉外利益集团,如各国在华商会以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商务部下属的 行业协会),通过母国政府或政治游说,或收买、利用高干子女、亲属,或聘请一些部门领 导与职员做咨询师(拿咨询费),或将相关课题并配以丰厚的课题经费,给予各大部委研究 机构与学者等途径,对我相关部门决策与立法施加巨大影响。这是我大量政经信息外泄、经 济高度对外依赖、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受损、外企长期保持“超国民待遇”不变以及内外企税 率未能统一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的症结所在。 二是金融(四大银行、一大保险)、能源(电力、石油)、邮电(邮政、电信)、运输 (铁路、民航)、基础建设等领域的国有垄断企业,长期依托行政垄断,拥有强大的博弈能 力。为维护龙头地位、持续获得垄断利润,有些垄断企业在政界、学界、传媒界网罗代言人, 影响甚至操纵话语权,为其垄断地位辩护,极力排斥行业竞争与民营经济介入,抵制《反垄 断法》等于己不利的法律政策出台,或以本行业的特殊情况(如自然垄断、国家安全、为政 府赚钱等)为由要求从相关法律政策中得到豁免,维持垄断。 三是众多行业的一些民营企业家或通过显形与合法途径,争当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利 用人大与政协这两大政治舞台,来声张、谋取其利益;或私下聘请相关专家学者担任独立董 事,为其摇旗呐喊(即所谓“黑嘴”);或通过行贿等不正当的利益输送直接影响行政决策。 自中央推行宏观调控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的政策出台后,有的房地产开发商迅即与一些 专家学者、房地产研究机构、部分媒体、甚至官员联手,强占行业话语制高点,并形成一个 行业性的“话语链”,以对抗宏观调控。 五、部门内部制约力缺失。长期以来,我国行政职能部门实行的是“一把手”负责制,容易导 致行政监督与制约缺失,往往使得领导个人意志成为部门意志,而所谓“部门利益”往往也是 部门领导利益。市场化使行政职能部门作为经济利益主体更加突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 多元化,使领导集体易于形成“利益共同体”。在国家利益与公共利益缺乏明确的维护力量与衡量标准的情形下,职能部门便从“部门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国家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 来制定本部门的方针政策。 我国“部门利益”问题的对策: 一、限制部门起草立法的权力,建立回避制度。尽快完善立法程序,法律的制定、修改应在 人大的主导下招标,建立起立法起草回避制度,通过完善委托起草和招标起草的立法模式, 实现立法起草的第三方参与,并将委托立法和招标立法所需的各项工作经费纳入每年的财政 预算。 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完善财政监督机制。政府应退出一般竞争性行业投资,财政收入主 要用于行政管理和政权建设等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明确以国家税收 为主要收入来源,控制直至取消行政收费,废除“自收自支”与“收支两条线”,将预算外收入统一纳入预算,以国家预算为主要支出形式,行政部门经费来源与开支公开透明,做到完全 由国家预算控制。实行“阳光工资”(收入公开、透明、统一),行政部门都吃“皇粮”,禁吃“准皇粮”和“杂粮”。各部门财会人员应由财政部门收编归口管理,并在部门间进行轮换。 三、建立与健全司法机关对行政立法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在我国可以考虑在修改《行政诉 讼法》时扩大受案范围,继续完善《行政复议法》,扩大复议的范围。适时创设“行政公诉制度”,公诉主体是检察机关,公诉的对象是行政“作为”与“不作为”,维护公共利益,加强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四、限制与削弱境外利益集团与垄断利益集团的强势地位,规范民企利益集团。使利益集团 显形化,鼓励中资、竞争性行业商会和同业公会、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公益团体的发展,形成 对强势集团的制衡。约束、禁止各大部委研究机构与学者接受内外企业、国外资助的课题研 究,严格禁止涉外部门工作人员在外资企业或商会等的“变相任职”;鉴于行政干预力的敏感以及道德制约力的缺失,鼓励相关社会公益团体对那些充当“黑嘴”或部门代言人并造成 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学者提起法律诉讼,以制约学者日益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 五、改进决策程序,避免部门决策成为部门领导决策,确保公共利益。在公共部门尤其是部 委决策的时候,针对整个决策过程是怎么样的,决策是如何形成的问题,必须进行有效监督, 避免领导个人意志成为部门意志。可以参考发达国家政府的做法,例如美国政府决策出台, 都有严格的规定与严密的记录,记录一般在五年后予以公布,以便学者、公众评判,有效制 约决策的随意与部门利益滋长。 “事业单位改革”标准表述 “事业单位”背景: 一般来说,在现代社会,典型的公共机构由三部分组成,即公共政策制定和管理部门(主要 指行政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主要指事业单位)和公共企业(国有企业)。 其中事业单位是指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 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 事业单位给我国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并为政府和企业分担了巨大的社会负担。同时,它 参与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 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 来源多为财政拨款。 我国“事业单位”问题的现状: 统计显示,目前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利、广播电视、新闻 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00万人。 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 占到事业单位人员的3/4,占有国有资产近3000亿元,集中了70%以上的科研人员、95% 以上的教师和医生,其各项事业经费支出占政府财政支出的三成以上。 一、事业单位职责不清。受制于旧的计划经济体制,目前诸多事业单位中承担行政管理职能, 沦为“二政府”,造成政府职能范围的混乱,导致宏观调控乏力,政府机构膨胀。 二、事业单位效率低下。在事业单位内部,则是运行机制封闭内向,服务对象单一,缺乏竞 争机制,分配中平均主义突出。事业单位的兴办主体由政府“一统天下”,产权单一,资产运行效率低下,财政越位支出严重。而真正承担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则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缺 乏竞争约束,普遍冗员繁多,效率低下。 三、自我服务倾向严重。事业单位长期消耗约三分之一的国家预算开支。据多项统计研究, 这些资源被越来越多地用于三千万人员自身。国家对现有事业机构大量资金的投入,在相当 程度上是用来养人。事业单位的这种自身利益集团化、普遍化和机制化,产生了某些比较严 重的腐败问题。如义务教育不到位,公共医疗的乱收费、药品高额回扣等。 总之,职责不清,效率低下,自我服务倾向严重的事业单位已经难以适应目前中国市场经济 的需要,严重制约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近年来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业榜单中,教育 系统和医疗卫生系统位居前列。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必定损害公共服务的社会形象,弱化以 至瓦解公共服务体系,因此迫切需要改革。 我国“事业单位”问题的原因: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大多数产品或服务都能满足大众需求。但对事业单位所 提供的各种公益性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服务等,却常常会听到供给不足、价格昂 贵、质量低下等抱怨。 这种供需之间的巨大矛盾是事业单位问题的最根本原因。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事业单位改革是手段,最根本目的是要发展由这些事业单位所提供的各 种公益服务,使其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我国“事业单位”问题的对策: 我国事业单位的种种弊病急需有效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要坚持以人为本,调动广大工作人员 的积极性,增强自身活力,提高公共服务的有效性,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同时 减轻财政负担。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应该是非政府也非二政府、非企业也非准企业、非营利也 非变相营利,最终回归到它的本位:公共服务。 具体来说,有以下对策: 一、明确事业单位职责,依据其社会功能重新定位。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其划 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大类。对于承担行政职能 的事业单位,要“还政于政”,回归政府机构序列,其人员接受《公务员法》等法律的管理; 对主要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要“还企于企”,原则上都应转制为企业,恢复其本来面目,按照企业活动的法律法规管理;对于真正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公益性事 业单位管理法规,建立新的管理体制。 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在人员进口上,实行公开招聘。在人员管理上,推行岗 位管理,包括规范岗位设置,实施竞聘上岗,完善考核奖惩,实行合同管理。在人员出口上, 完善退出机制。 三、完善对事业单位的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同时坚持事业单位的独立性、公益性和社会性。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们对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要求,避免公共事业机构利用其垄断地位为自 身和部门谋取不当利益,亟需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监管体制。第一要保证公共服务机构的独立 性,坚持政事分开,减少政府对公共服务具体业务的干预,给公共服务机构独立经营的条件 和权利。第二要坚持政资分开,在国家财政部设立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监督国有公共服务机 构的资产运行。第三要强化政府监管,政府部门要对公共服务产品的公益性和社会性负责, 切实监督各类公共服务产品的数量、质量和价格,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选择权和 知情权。 四、从政府角度提高事业单位的效率。对于事业单位,凡是可以通过采购提供的公共服务, 在不影响该项服务稳定供给的前提下,采取政府“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办法,用市 场化的方式组织生产和供应,降低公共服务的单位成本,提高公共服务的效能和水平。 五、坚持改革国有事业机构与发展民营事业法人同步推进。我们既要注重改革现存的、大量 的和庞大的国有事业机构,改革政府对公共服务事业机构的管理方式,打破公共服务的条块 分割,按照区域覆盖和就近服务的原则,设定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又要大力发展和培育各种 适宜民办的公共服务事业,满足人们各种个性化的公共服务需要。就是说,要把改革和发展 并重,既要注重改革国有事业机构,又要大力发展各类民营的事业法人。这样,改革才能符 合社会的实际需求,才会产生新的推动力。 六、应加快政府转型,切不能把事业单位改革当作“卸包袱”,甩财政负担。政府是提供公共 服务的第一责任人,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持和投入,特别要注意避免把为财 政减轻负担作为目标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倾向,推动经济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这是 事业单位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条件。 七、应妥善安置相关人员。对于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提前退休、转制的人员,政府应当予以妥 善安置,特别是对改革后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财政保障等配套改革必须同时进行。 “滥设临时机构问题”标准表述 “滥设临时机构”背景: 近年来,为推动某项工作的完成,一些地方政府以“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小组”等名义,组成了大量临时机构。由于各类临时机构层出不穷,加之管理制度的缺失,其工作 人员犯罪现象也呈逐年增多趋势,严重地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设置临时机构的初衷是对某一特定事务进行专门管理。这是全国很多地方长期以来广泛的做 法,主要是为了应对复杂的社会情况,以发挥行政行为的灵活性,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 题。尽管在一段时间内,这些临时机构较好地履行了职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当今依法 行政、打造责任政府的大方向及要求下,过多设置临时机构不利于建立健康有序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强力措施予以解决。 在一次河北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白克明对滥设临时机构之风 进行了批评:“有的地方办一件事就成立一个领导小组,搞一个临时机构,滥设临时机构、 领导小组,带来了什么?表面上是对工作加强领导,实际上是削弱了职能部门应起的作用、 应尽的责任。本来职能部门应该做的事,有了领导小组,他们倒没责任了,也不发挥作用了。” “我搞不清自己头上戴了多少顶帽子,这个领导小组组长,那个总指挥,还有什么主任!”白克明说,“我就记住了我有两顶帽子,一个是省委书记,一个是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有时候 别人介绍我是什么组长,我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一顶帽子。” 2005年11月,陕西省对2004年12月前设立的各种领导小组、委员会、协调小组、指挥 部、组委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进行清理,撤销了265个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20 05年8月,深圳市对1995年以来成立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进行全面清理,1 45个机构被撤销。2006年8月,安徽天长市对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进行了清理、 合并和调整,52个临时机构被撤并…… “滥设临时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滥设临时机构降低行政效率。 由于政府管理机制的不健全,目前大多临时机构,都是各部门之间分工不清,职责不明,人 浮于事、好大喜功等的产物。由于政府部门太多,部门职能交叉,部门与部门之间职责权限 划分不尽合理,造成事权与责任脱节,协调性事务人为增多。例如社会保障事务分别属于劳 动与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部分管,交通运输事务分别属于交通部、铁道部、民航总局 以及石油天然气公司管理等。协调的方式,更多的体现在临时机构内各部门利益之间的争夺, 这必然导致行政效率的降低。 二、滥设临时机构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首先,临时机构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派出,导致权力缺乏制约与监督。临时机构主管部门通 常涉及几家,政出多头,划分责任时则无人承担,很难定性。特别是对临时机构由哪些部门 承担监管职能以及如何进行监管缺乏明确规定,使得这一机构容易脱离党委、政府及职能部 门原有的监督制约机制,又游离在纪检监察、工商、税务、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管视野之 外,加之很多人甚至包括一些领导本身也有“临时”观念,这就为一些人利用职权实施“权钱交 易”提供了可能。 其次,临时机构收支金额较大,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临时机构负责重大任务,掌控巨额资 金,但机构内控制度普遍不够,缺乏制度约束,会计资料不健全,甚至缺失,各项资金也未 能实现财政专户储存。由于临时机构失去了监督与制约,加上个别负责人权重一时,不按财 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形成非正规渠道收入增加,开支随意性较大,掌管巨额资金的工作人 员腐败起来,也就更加轻而易举。 第三,不少临时机构决策随意性大,为“权钱交易”提供可能。为完成某项工作,很多临时机 构决策的随意性导致土地审批、税务、工商管理、公检法等等部门得纷纷为其“让路”。他们 可以直接取代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市场执法部门,往往就成为不法分子重点“攻关”的对 象。 关于“滥设临时机构”问题的对策: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理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多重管理、多头执法等问题。首先, 整合行政职能,政府机构设置宜采用大部委设置模式,进一步减少政府部门设置数量 所谓大部委制是指将详尽的职能尽可能集中到一个部门,一方面可以精简政府机构,另一方 面可以减少横向协调困难,增强政府首长对各部门的有效控制协调力;其次,裁并议事协调 机构和临时机构。在整合行政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精简政府部门设置,合并相近管理事务, 加强部门协调功能。在此基础上裁并原有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二、完善法制,按照法定程序设立临时机构。一些发达国家设置临时机构,都有着特别严格 的程序。先是由有关部门、专家委员会提出专题报告,接着行政会议讨论,最后才能拍板, 而且,除了一些紧迫性较强的临时机构外,大多数都需要议院批准才可以任命。应尽快出台 《政府机构编制法》,对临时机构的设置必须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三、合理设置临时机构的编制和财政预算,明确临时机构的撤销条件及期限。临时机构完成 任务后继续存在会导致机构冗员和行政资源的损耗,在成立之初应制定好相应的存在期限或 撤销条件。应尽量减少编制,最好不占用编制,临时机构一旦撤销,财政预算同时停止拨付。 四、明确临时机构的管理部门。应加强临时机构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对临时机构的监督机 制。对临时机构的财务实施有效的监管,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职能作用, 防止临时机构蜕变成滋生腐败的温床。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标准表述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背景: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 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 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 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进而实现社会安定,人民安 居乐业的作用。这种作用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安全网”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 医疗不受影响,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人民群众有生活来源,满足他们的 基本生存需求。 二是“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调节中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 提高最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标准,适当缩小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三是“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促进劳动力的 有序流动,一定程度上激发我国经济的活力,推动经济更快地发展,又可以避免社会消费的 过度膨胀,引导消费结构更为合理,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有利于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 实现更好地发展。 四是“稳定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为劳动者建立各种风险保障措施,帮助他们 消除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避免因生活缺乏基本保障而引发一系列的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 稳定。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存在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法律不够健全、监 察执法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问题更加突出。我国养老保险长期实行 现收现付制,没有留出积累资金。老龄化提前到来,意味着“未富先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养老负担重、筹集资金难和医疗费用大等诸多挑战。 三、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使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问题更为凸显。近几年,我国就业格 局发生明显变化,全国职工中,有超过一半的人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相当数量的非公有制 职工没有享受社会保障。在当前情况下,如何把这些人纳入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是我们必 须研究解决的问题。 四、城镇化进程加速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新问题。目前失地农民有4000多万人,每年还有1亿多农民进城务工,他们已成为产业大军中的重要力量。而我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主 要是针对城镇人口设计实施的,如何适应城镇化过程中数亿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需求,是一个 重大课题。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 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 二、努力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适应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城镇化加快的特 点,完善现有的保障制度,有计划地把应该纳入而未纳入的人切实纳入进来,真正实现“应 保尽保”;探索新的制度建设,针对不同群体增加新的保障项目,如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 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 三、加强社保基金的筹集和监管。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导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 社会捐赠,扩大社保基金的筹集渠道,不断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 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要进一步提升基金的统筹层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基金管理的 公开、透明,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加强宣传和指导,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要切实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逐年增加养老金积累,建立健全福利集体协 商机制。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在社会救助、济贫帮困、慈善服务等方面发 挥作用;家庭和个人要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发挥好赡养、自助、互助等功能,推动 形成团结互助、和谐融洽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加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 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 障工作试点。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标准,严格加强土地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提高 征地补偿标准,征地时主要和优先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社会保障资金没有落实 的,不得批准征地。 六、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商业保险虽然是一种经济行为,与保障基本生活为目的 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差别,但在减少危险、补偿损失、保障生活、安定社会上与社会保障制度 又有相通之处。特别是商业保险投保水平可高可低,多投保多受益,能够满足人们更高层次 和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要,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因而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 完善人寿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险种,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七、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体系。加快出台《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慈善 法》等法律,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规。同时要严 格执法,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规范企业用工、清理社会保险关系等方 面的监察执法,提高社会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保障性住房问题”标准表述 “保障性住房”的背景: 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对于最低收入家庭,政府提 供租赁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而对于中高收入家庭可通过市场 购买、租赁商品住房。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 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20多年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城市住 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 我国“保障性住房”问题的现状: 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和管理中问题不断:开发计划不落实,土地供应难以保证;供应对象模 糊,审核不严;有些城市供应规模偏小,造成供不应求现象;建设标准偏大,初期开发建设 的房屋面积过大;开发商利润难于控制,某些商品房为规避土地出让金而违规转为经济适用 住房等。有的城市中,经济适用房被开发商变相高价出售,造成经济适用房不“经济”,国家 给中低收入购房者的提供的福利被开发商占为己有,牟取暴利。 廉租房实物和货币来源不畅;租房的资格、租金标准难以确定;保障方式不完善、监督体系 不严格以及地区间进展不平衡等。 我国“保障性住房”问题的原因: 问题的关键在于与住房市场化进程相比,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经济适用 房、廉租房在一些城市成为“花瓶”和“点缀”,覆盖面与现实需要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一、城市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缺乏应有的态度和决心。一些官员认为,拿出一定的土地 建设经济适用房,意味着地方政府不能再通过经营土地获取巨额土地收益,还有的地方官员 认为,建立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对于提升自己的政绩显然有 点“慢”,不如单纯追求GDP的增长速度那么突出,不能给自己“成绩单”上加分。在这样的思路主导下,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共财政支出严重缺位。一方面,政府部门从土地出让中获 得大量收益,另一方面,却不愿意为建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保障体系出钱。 二、公共财政对保障性住房的支持不足。从国外经验看,不少国家在公共财政支出中都有社 会保障住房一项,而在我国公共财政支出中,只有廉租房明确要以公共财政资金为主,其他 涉及到住房保障的支出并未纳入财政预算中。国外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一般采用立法、财政、 金融和税收等多种手段和措施给予支持。与之比较,我国住房保障手段比较单一,金融、财 政和税收上的系统配套支持政策严重不足。 三、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标准过于简单。由于供应对象的宽泛,经济适用房制度很难保证那些 最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优先权;在个人信用体系和住房档案不健全的情况 下,资格审核容易流于形式,出现了骗购、转让获利等现象,使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公平性受 到质疑。 我国“保障性住房”问题的对策: 一、政府制定住房政策时,应明确区分“保障性住房”与“房地产市场”。在一些发达国家,即 便居民平均收入已达到很高的水平,保障性住房仍然占有相当比重,比如:英国发展公共住 房有100年左右的历史,虽然经历过“公房私有化”阶段,到目前为止,仍然有20%的居民 住房通过住房保障制度来解决。我国发展住房应遵循“保障+市场”的模式。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提供和管理;而商品房市场由市场机制来进行资源配置,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来进行宏观调 控。 二、政府在保障性住房体系中应发挥主体地位。自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保障性住房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府作为管理主体的缺位。根据国外经验,公共住 房的运行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由政府作为主体设立专业管理机构来负责。一方面,政府应 将保障性住房的投入纳入财政预算,这是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基本保障。国外的公共住房政 策对政府投入都有明确规定,并有法律保证,政府也有固定的财政预算安排以及专项基金等 配套政策。但目前我国除了对廉租房及住房补贴有少量投入外,其他涉及住房保障的支出还 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另一方面,政府应切实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 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土地有效供应,发挥好税收和信贷政策调节作用,加大住 房需求调节力度,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 三、在制定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体系,了解保障性住房需求的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公 共住房的保障对象是中低收入群体,中低收入群体的划分标准是什么,这是制定住房保障政 策的一个核心问题,确定这个群体的数量有多大,是制定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计划的 基础。现阶段,我国的高中低收入人群的比例、结构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异,相对而言, 中低收入者所占比例要大得多。确定收入划分标准,需要统计部门在统计调研的基础上,运 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得出。在确定合理的收入划分标准之后,还要结合政府保障目标和计划、 居民的居住条件、家庭构成等因素,最终确定保障对象的数量,这是一项复杂的基础性工作。 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工作,严格防止政府部门和官员的权力寻租行为,避免出现经济适用 房面积过大,出售给不符合条件的个人等现象再现。 四、严格控制保障性住房面积标准。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处于起步阶段,居住面积应以“满 足基本住房需求”为原则,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设计应强调功能优先,居住面积应受到严 格控制。 五、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在不影响公积金制度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将中低收入职工 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让他们在这一制度中受益。 “实现节能减排”标准表述 “节能减排”政策背景: 节能减排指的是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污染物排放。 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 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这种状况与经济结构不合理、 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 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能实 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温室气体排放引起全球气候变暖,备受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进 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是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 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中 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 我国“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干部的认识尚未完全到位。由于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许多地方对干 部的考核仍主要侧重于经济增长、招商引资等内容,加之现行财税体制方面的问题,一些地 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把GDP增长作为硬任务,把节能减排作为软指标,特别是一些市(地) 和县(市)还不够重视,还没有制订节能减排总体性,责任不够明确,措施也不够具体。 二、淘汰落后产能总体进展缓慢。除淘汰小火电工作按计划进行,淘汰落后钢铁、有色、水 泥产能工作正在推进之中外,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等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起步晚,进展 迟缓;淘汰不彻底,一旦市场行情好转,落后产能容易死灰复燃。 三、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滞后。今年计划现有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3500万千瓦、设市城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吨/日(不含原有污水处理厂增加处理水量),但上半年分别仅完成31%、25%。 四、激励政策不完善。鼓励研发、生产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以及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的 财政税收政策还不完善,影响节能环保技术、设备、产品的研发和推广。 五、价格机制不健全。一些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不能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 资源性产品的前期开发成本、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和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没有在价格中得 到充分体现,企业开发利用资源的外部成本没有内部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水平普遍偏低,如 煤炭价格、居民用电价格、供水价格没有反映资源补偿和环境成本。 六、监管不到位。覆盖各省(区、市)的节能监察体系至今尚未建立,节能执法主体不明确,节能监察队伍能力建设滞后,法规政策的实施没有监督保障。现有环境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 处罚力度弱,环保部门缺乏强制执行权。有的地方政府保护环境违法企业,干扰环境执法。 七、基础工作薄弱。能源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严重滞后,能耗和污染物减排统计制度不完 善,有些统计数据准确性、及时性差,科学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 体系尚未建立,各级政府部门能源统计力量不足,统计经费落实困难,不适应节能减排工作 的要求。 实现“节能减排”的对策: 一、强化政府责任,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一方面,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 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 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另一方面,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公开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反国家节能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的责 任,起到警醒教育作用。 二、加大政府引导资金的投入,完善相关政策,形成节能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政府应在 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 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同时制定节能、节水、 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设备、技术)目录及相应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 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 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另一方面,政府应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 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同时 创新模式,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对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监督。凡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 任书的企业,必须确保完成目标;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和清 洁生产审核。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 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的行为实行重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 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优化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转化的政策环境,加强资源环 境高技术领域创新团队和研发基地建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 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同时,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科技合作,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 建立节能环保合作机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宽节能环保国 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 五、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处罚标准,切实 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积极推动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法、水污染防治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制定及修订工作。同时,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 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 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 六、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对全部耗能单位和污染源进行调 查摸底。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 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全国和地区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同时,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告重点监控企业年度污染物排 放数据。 七、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制订节能减排宣传方案,在主要新闻媒体重要版面、重 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 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在 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中,对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 以表彰和奖励,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 “加快技术创新”标准表述 我国“技术创新”问题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但我国的经济增长依然还存在着高投入、 高消耗的问题,产业技术水准低,自主创新严重不足,很多企业都以来料加工为主。从这个 意义来说,目前的中国还只能说是“世界加工厂”,具体体现在: 一、中国在产业分工中处于价值链的低端,“中国制造”自身并不具有高效益性质。目前,我 国单位资源产出平均只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10至1/20;从业人员生产率只相当于1/30至1 /40;制造业的关键技术、关键装备、关键零部件大部分依赖进口;中国电子工业规模排在 世界前列,但芯片制造比国际先进水平落后了二至三代。 二、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品牌优势、规模优势成为所在产业链的集成者和操 控者,分享了更多的利益。发达国家的大企业和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方面都占 有明显的优势。从我国情况看,在汽车、飞机、仪器仪表、信息、生物、新材料等技术领域 中,授予的专利也多为跨国公司所拥有,其份额约占到80%—90%。如果不在技术创新上有所作为,不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我国企业的发展将难以摆脱跨国公司专利壁垒的制约。 三、我国企业尚未成为技术创新的主力军。据统计,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销 售额的比重只有0.76%,远低于发达国家2.5%—4%的水平;有科技研发活动的企业仅为3 8.7%,设立研发机构的仅为23.7%。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 98.6%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 我国“技术创新”问题的原因: 一、国内企业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国内企业在急功近利的社会氛围下过于追求速度,不愿 意下苦功走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道路;现有高管人员任用制度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经营团 队迫切追求近期利益,几乎谁也不愿意“我这一届投入自主研发,下一届或再下一届赢得收 获”;以及一些企业盲目多元化经营,主业已经模糊不清,技术创新也就无从谈起。而当这 些企业面对技术需求时,普遍采用的却是引进-落后-再引进的不断循环法,向国外企业引 进先进技术,由于没有完成技术学习的过程,使我们的技术能力始终落后于引进来的、正在 应用的技术。当这些正在应用的技术需要更新的时候,只能再引进,本国的技术人员实际被 边缘化了。 二、地方政府利用外资的方法存在误差,导致技术创新阻碍重重。外资愿意进入中国市场进 行投资行为,是因为中国的市场潜力大、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价格比较低廉、各种政 策十分优惠,但这种低成本优势是不可能永存的,当前我国沿海地区便面临着地价上涨、劳 动力成本上升等压力,甚至一度出现“民工荒”,以往的优势正在逐渐弱化或消失,产业随同 资本的再次转移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一些地方没有深刻理解国家“以外促内”的战略意图,把本地发展的希望过多地寄托于外资,宁愿给外资无限制的“超国民待遇”,而不愿下苦功推进本地企业改革、提高本地企业竞争力。 三、我国政府对研究开发的投入不足。我国政府对研究开发的投入占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的 比重仅为30%左右,远低于世界多数国家相应发展阶段时政府投入占50%的水平, 更低于印度、巴西60%~70%的水平。 四、技术创新的投融资体制不够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急需大量资金,但我国缺乏对技术创新 方面的投资机制,导致企业的这部分资金无法及时便利地从金融机构获取。创新力较强的民 营科技企业更受到金融政策限制贷款的困难,而支持创新的风险投资基金尚未建立,风险投 资机制尚未形成。 五、许多技术创新人才或被埋没,或大量流失。由于企业创新氛围的匮乏,技术创新人才在 企业内缺乏施展才华的舞台和开发创新的动力,一些技术创新人才在国内机制不健全的情况 下,选择外企或出国实现自己的价值,这是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巨大损失。 六、产、学、研缺乏有效结合,技术创新速度不快。大学和科研机构作为科技原始性创新的 重要源泉,对技术创新有着很好的指导意义,而我国缺乏有利于产、学、研结合的机制,企 业和大学、科研机构以及其他技术创新要素难以形成有效的合作关系,从而使技术创新的速 度和国外相比受到影响。 我国“技术创新”问题的对策: 一、调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要加快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 制,引导更多的企业关注更加长远的技术投资和人力资本投资,推进知识、技术等要素参与 收益分配,让技术创新者享受技术创新带来的成果,使技术创新得到真正的尊重,激发企业 内在的创新活力。 二、引进外资的同时,利用好外资,实现技术创新。引进外资不仅是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创 造就业机会,同时也要注重消化吸收外资的先进技术,重在创新,通过消化-吸收-创新的步 骤,培育出本地资本为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和企业;同时,接受发达国家产业转移的 过程中,锻炼出高素质员工队伍、使本地产业融入国际分工体系、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在参 与全球竞争中造就世界级的企业家。 三、整合资源,加大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应当加大政府以及企业、社会对技术 创新的资金投入,实施有利于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税收激励政策。同时在具有明确市场应用 前景的领域,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国内企业更多地承担科技任务,通过国家订货或准国家订 货等形式,给国内企业创新提供重大工程实践机会;在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 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等创新基地;投融资方面,政府应当配合企业,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 调和沟通,为企业技术创新疏通和开辟投融资渠道,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资本市场 和风险投资机制,形成鼓励创新的良性投资机制; 四、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规制度建设,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 度,为技术创新保驾护航。要依法促进知识产权流动,支持各类企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 依法保护通过技术创新获得的知识财产和通过多种方式获得的许可权益。同时,积极应对国 际贸易技术壁垒,有效化解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阻碍我国自主创新的问题,提高我国企业 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能力。 五、引进和培养创新技术人才,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人才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最重要的资源, 应当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天地,为他们提供开发创 新的环境,使他们享有优厚的待遇和回报。鼓励科技人员创办各类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完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鼓励科技人员以自主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等为资本,参与企 业投资和收益分配。 六、努力加强产学研合作。企业是国家经济实力的基础,科技创新体系都是以企业为主导力 量,而企业自主创新关键在人才,如果高校和产业联动,对企业来说,可缩短创新的流程, 降低创新的成本,让创新产品更快地推向市场。对高校来说,这也是学生实验的基地,其形 成的知识产权受到保护,人尽其才,防止创新成果流失。 总之,中国拥有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巨大市场机会。如2020年前数千万千瓦的核电;一 万多公里的高速铁路、众多城市的轨道交通;三网合一的新一代无线电讯网和各种数字化、 智能化终端设备;数量庞大、品种繁多的加工设备、环保设备,冶金、化工、采矿装备和大 型工程机械;每年数以百计的民用飞机和百万至千万计的汽车等。中国企业要在这种环境下 取得跨越式的发展,而不是外国企业享用了巨大市场的大部分利益,关键在于加快技术创新。 “促进教育公平”标准表述 “促进教育公平”问题背景: “知识可以改变命运。”这是一句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公益广告词。它告诫人们,即便是在经济、 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巨大不平等的情况下,通过学习、接受教育,人同样可以获得公平竞争、 向上流动的机会,处于社会下层的弱势者因为拥有知识而摆脱了他出身的那个群体的局限, 其生存状态将会得到明显改善。 但有时我们会看到,贫困地区的孩子无学可上或上不起学、农村合格教师匮乏、随父母进城 打工的孩子流落在农贸市场。在城市,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一再增加,由于同一地区内校际 教育资源的差别引发的“择校热”愈演愈烈,家长要向重点初中、高中交纳数万元不等的择校 费。在高校,高额学费成为贫困生上学的负担,同时招生名额分配明显趋于失衡,发达地区 特别是中心城市的高考招生分数远低于其他省区。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工 入城,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也造成了新的教育不公平。 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关系国家的前途命运和长治 久安,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社会公平,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十六大以来,总理 的政府工作报告历次强调教育公平。2004年提出西部“两基”攻坚的计划,提出农村中小学 远程教育的计划,2005年提出对农村家庭困难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2006年提出要免除 学杂费,把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体系,2007年提出保证农村的孩子上得起学、 上好学。教育公平是人发展起点的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 性质和公益性原则,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对保障社会公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促进教育公平”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教育缺乏公平。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教育经费投入长期 不足,教育经费的持续紧缺,使相当一批农村中小学至今连基本的办学条件都得不到保障。 农村师资队伍学历未达标,中高级职务比例偏低等现象较为普遍。 二、重点示范学校与普通薄弱学校教育质量相差悬殊,择校压力巨大。拥有较多经济资本和 社会资本的家庭,可以凭其拥有的资本以较低的分数上好学校,拥有较多文化资本、社会资 本和经济资本的子女,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上更占优势。阶层差距正成为影响教育公平的重 要因素。 三、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上学比较困难。这表现为,部分进城农民工子女失学,大部分农 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质量不高,很多学校仍然要收借读费、赞助费。教育费用仍然是农民工 家庭最大的负担之一。 四、地区之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存在明显差异。我国高考录取分数线以及高校招生指标投放 计划存在地区差异,每年高考录取率东部高于中西部,大城市高于广大农村地区。由于高校 教育资源布局的不平衡性,直属高校在属地投放的招生计划比例较大,导致稀缺的优质高教 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受到强烈质疑。 五、部分学生难以承受高中和大学阶段的学费,造成新的不公。目前,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 阶段的学费使部分贫困家庭难以承受,高校贫困生比例占到了20%。由于高中阶段 贫困生救助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部分学生由于家庭困难放弃读高中或辍学。 “促进教育公平”的对策: 一、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 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目前我国城乡教育发展差距较大的主 要原因是公共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的配置不合理。因此,不仅新增教育经费应主要用于农村, 存量也应做适当调整,尽可能向农村、向贫困地区倾斜。要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 尽快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 生生活费,让每个农民子女都能上得起学。要继续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程和农村 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农村中小 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城市教育经费附加应优先用于薄弱学校改造,切实改善薄弱学校的 办学条件。 二、加大对优质教育资源分配的宏观调节力度,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禁止以 任何名义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坚持实行小学和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加强教师资源的统 筹管理和合理配置,促进师资力量的均衡发展。积极推行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公平分配 到初中的办法。 三、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对符 合规定的进城农民工子女,在实行“两个为主”的基础上(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中小学为主), 同时进一步采取措施,让进城的农民工子女,都能够在当地公办的中小学进行学习。 四、健全教育资助制度和助学体系,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公平配置。要完善高等教育和高中阶 段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制度,积极推行学生贷款制度,建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制度,实施勤 工助学制度,开展特殊困难补助,实行学费减、免制度,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 五、规范管理,从严治教。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有教育系 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制 止教育乱收费。依法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发扬勤俭办学、艰苦奋斗的 优良作风。加强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术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继续实施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实现招生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依法治校。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标准表述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背景: 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到495万人,这个数字在2006年为413万人,2005年只有338万人,2004年280万人,平均每年增幅20%左右,就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另一方面, 好工作挤破头,不好的单位看不上,又加剧了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毕业即失业”,这种离中国大学生曾经非常遥远的现象,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急速推进,如今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了。 许多毕业生总是抱怨找不到工作,专场招聘会、校园招聘会、网上求职几种途径都尝试了, 但是令自己满意的工作却寥寥,或者是根本没有。还有一部分毕业生应聘过程很顺利,但是 到了签约环节往往出错,举棋不定,错失良机。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当前,我国正处在加快建设小康 社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大量高素质的劳动者。采取 积极有效的措施促使广大高校毕业生及时进入各行各业就业,改善从业人员素质和结构,对 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至关重要。就业是民 生之本、安国之策。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解决民生 问题的重要举措,可以解决广大毕业生个人的长远发展问题,解除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后顾之 忧,对于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原因: 一、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度的增加,是受社会的整体就业环境影响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加 大的这几年,恰好是我国总体就业矛盾加剧的几年,新生劳动力就业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相互交织,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来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数字表明:虽然 2006年城镇安排就业人数创纪录地突破1000万人,但依然还有1400万人待业。2007年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总计也只有约 1200万个,但新增就业人数达到2400万人。这样一来,劳动力供给严重大于岗位需求,大学毕业生就业空间也必然受到挤压,适合他们的岗位也就 面临着激烈的竞争。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大,原因还在于区域发展差距以及城乡二元结构而导致的结构性矛 盾。它表现为“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事儿多的地方人少,人多的地方岗位少”等等现象。一方面,由于区域和城乡之间的鸿沟,大学毕业生在择业时更多地考虑城市和经济比较 发达的地区,众多的毕业生竞争有限的岗位,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国家人事部公布的数据 表明,2005年仅北京,广州、上海、深圳4个城市就接收了15个省市10.9%的大学生。另一方面,广大欠发达地区和基层普遍缺乏人才,急需智力投入和支持,但由于分配制度、 用人制度、户籍政策、保障制度,编制数量、经费困难等方面的影响,毕业生即使想到这些 地方去就业也往往难以落实。这就在客观上造成大学生到西部、到基层就业的空间狭小、渠 道不畅,也加剧了毕业生就业的困难, 三、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大也与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有一定关系。有的高校在招生中带有一 定的盲目性,不能敏锐地感知社会需求的变化,从而相应地调整优化专业设置,一些地方高 校在扩招后投入跟不上,办学条件相对落后;一些学校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人 才培养不能完全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等等。 四、社会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观念更新滞后。许多人认为上了大学就是“鲤鱼跳龙门”,身份改变了,一定要找个好工作才算就业;很多家长认为,大学毕业生干具体工作就不算体面就 业等。导致相当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就业预期较高,不能适应就业市场的需要。许多大学毕业 生宁肯“漂”在大城市,也不愿到地方、到基层、到中小城市就业。就高不就低的结果进一步 加剧了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目前,人才市场上很多用人单位都要求有工作经验者优先,明 确表示不考虑应届毕业生或者不要女生。用人单位存在的这种错误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 大学毕业生就业。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对策: 从政府来讲,要采取更加积极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政府要通过宏观调控这只“手”,为毕业生就业营造良好的制度性、政策性环境,出台更加积极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 一、通过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增加就业岗位,积极开发和创造适合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公 益性岗位。 二、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杠杆”,使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成为吸纳 大学毕业生就业的“蓄水池”。 三、通过创业教育、政策扶持和项目指导,激活大学毕业生的创业热情和创业才智。 四、大力深化户籍、人事和用工制度的改革,切实加强政策之间的协调性和配套性。 五、通过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为大学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更加热情、周到、高效的就 业服务和帮助。 从高校来说,要把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摆到学校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上。进一步深化高等教 育体制改革,明确不同层次高校的办学宗旨和目标,高校要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和就业 市场的变化,加大学科和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坚持年度招生计划与毕业生就业率适度挂钩, 逐步实现由人才供给导向型向就业需求导向型的转化。进一步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着力培 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全面落实就业的“一把手”工程,确保就业指导服务在机构、人员、经费上的“三到位”,健全就业工作体系;要普遍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对学生提供个性 化的就业指导,提高就业指导的“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努力提高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力。同时,重点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落实就业,高等学校 要针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就业指导,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并尽量给予适当求职经济补贴。 从用人单位和社会各方面来看,也有责任为大学毕业生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应该 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念,消除性别、学历等偏见,完善用人机制。此外,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 各方也要正确看待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更新就业观念,帮助大学毕业生合理确定就业 期望。新闻媒体也要引导社会、高校、家长、学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 荣的新型就业观和成才观,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 好风尚。要通过持续地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党和 国家对高校毕业生的重视和关心,宣传政府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宣传大学生基层 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宣传各地、高等学校及用人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坚持正面 宣传,进一步唤起全社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形成共同促进大学生就业的良好局面,避免 炒作和渲染,努力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 “房价上涨过快问题”标准表述 “房价上涨过快”问题背景: 房价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由于住房关联性强,其价格上涨,极易形成连锁反应。据统计数 据显示,2007年8月北京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了12.1%,达到近两年涨幅的最大值。而在这一个月,深圳的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7.6%,与2006年全年平均房价相比,涨幅超过了一倍。 高昂的房价迫使买房者大笔向银行借贷,房贷总量迅速攀升。统计显示,我国1997年商业 性个人住房贷款总量只有190亿元,到2007年上半年,这一数额达到了25720亿元,10 年时间增长了135倍。 近年来,我国的大城市房价收入比(购房总价与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几乎均超过10倍,而北京与上海等地区则超过15倍,甚至接近20倍,远远超过世界银行给出的合理值为5倍的指导线,对宏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 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 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房价上涨过快”的原因: 一、供需不平衡导致住房价格上涨。近年来,由于城市发展较快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增 强了现实购买能力。加上城市发展空间大、机会多,吸引大量外来人员定居发展,从而形成 庞大的住房需求市场。而供应方面并没有跟上,特别是住宅供应结构不合理,小户型偏少。 二、成本推动导致房价上涨。以土地、建筑材料为主,构成住房成本的诸多要素供应趋紧。 2007年上半年,土地购置面积同比上升仅有10%,但购置土地费用却同比上升28.6%。二季度土地交易价格同比上涨13.5%,涨幅比一季度提高3.7个百分点。其中,居住用地交易 价格同比大幅上涨16.2个百分点,涨幅比一季度提高7.3个百分点。地价上涨使得单位土 地面积开发成本明显提高,并最终反映到房价上。 三、一些地方政府的不规范行为抬高了房价。被动拆迁在个别地区占市场商品房需求的一半, 有的甚至高达60%。在经营城市、经营土地的理念下,一些地方政府从土地收益中筹集大 量城市建设资金,哄抬了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同时,不可忽略的是,有些地方不切实 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也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不规范。 四、信息不明以及开发商的炒作助长了房价的上涨。开发商利用政策、信息不对称、不透明, 通过虚假交易、虚假宣传等发布不实价格信息,哄抬房价,误导市场预期。另外还有开发商 故意放慢开发、销售进度,囤积土地、房源等,人为造成市场紧张,也同样带来房价短期内 的非正常上涨。 “房价上涨过快”的对策: 一、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政府应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 商品住房,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应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以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 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 的70%;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 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 型住房土地供应。 二、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严格房地产开发信 贷条件,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 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要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任何形式的滚动授信。同 时,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在提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的同时,区 别对待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加 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加强拆迁计划管理,合 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的过快增长。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 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对已经规划许可 仍未开工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规划控制性要求,尤其是套型结构超过规 定的项目,不得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擅自改变设计、变更 项目、超出规定建设的住房要依法予以处理直至没收。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 为。房地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对不符合条件擅 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的房地产企业,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 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扩大廉租住房制度 覆盖面,实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渠道,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 住房建设,各级财政应加大支持力度。同时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 房制度,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各项政策,加大监管力度,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 当利益的行为。严格规范集资合作建房,制止部分单位利用职权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 进行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违规行为。 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城市 人民政府要抓紧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当地住房总量、结构、居住条件、消费特征等 信息,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 七、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客观、公 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 作、误导消费预期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标准表述 “收入差距”问题背景: 改革开放之初,为了更快更好地发展国民经济,我们针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吃 大锅饭”的一些弊端,对分配制度和原则进行了调整和改革,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的原则。这一原则对于打破平均主义的平等观,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经 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出现了扩大的趋势,这引起人们的广泛关切。我国收入分 配中存在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居民总体收入差距呈现快速扩大的趋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 趋扩大;区域之间居民的收入差距扩大;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 有人把收入差距的扩大归咎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提出要对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由此引起了社会上包括理论界对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的讨论。 在改革发展的进程中,社会成员之间存在一定的收入差距是难以避免的,但应保持在合理范 围内。如果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悬殊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不仅会挫伤人们的积极性,而且 会影响社会安定团结。 “收入差距”问题的原因: 一、历史原因导致收入分配明显向城镇倾斜。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与此相适应,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通过工业产品定价、农产品统购派购 等政策,形成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提取了大量农业剩余价值;在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中, 又确立了以城市征收制度为一元、农村征收制度为另一元的城乡隔绝的“二元”税制结构,农民的税负偏重。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和城乡税制的“二元”结构,直接造成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二、区域不平衡发展战略拉大了地区之间收入差距。居民收入呈东、中、西递减现象,这固 然有区位环境、基础条件等历史因素,但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的由东向西的经济推进序 列和区域不平衡发展战略有着直接关系。这些年来,国家出台了大量向东部沿海地区、经济 特区倾斜的政策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客观上拉大了东部与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 平的差距。 三、行政垄断行业收入大大高于其他行业,拉大了行业间的收入差距。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许多行业陆续走向市场,既得利益和职工个人收入主要由其市场竞争 力所决定。而一些因政府限制市场准入造成的行政垄断行业,诸如电力、电信、烟草、金融、 保险、民航等,凭借其垄断特权而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职工的收入水平是其他行业无法相比 的。 四、分配政策缺位导致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差距两极分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 发展,一方面依靠诚实劳动勤劳致富者大量增加,另一方面因条件不足、能力不济、机会不 均等而难以摆脱困境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同时,由于税收调节不到位,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 过高的个人收入得不到有效调控,过低收入者得不到基本生活保障。不仅如此,在经济转轨 过程中,法制建设滞后和监督机制不健全,使得少数人“钻政策空子”,获取大量非法收入, 拉大了收入差距。 “收入差距”问题的对策: 为了改变收入差距问题,我们在发展的基础上,必须加快分配制度的改革。要合理调整国民 收入分配格局,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 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 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主要来说: 一、要努力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应积极主动地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 推进农村教育,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同时也要切实减轻农民各项负担和压力。要特别注重对 农村教育、医疗等的投入,避免他们因教返贫或因病返贫。 二、要加大财政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收入分 配上的调节作用,加大税收征管,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 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公共设施投入,通过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三、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要特别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解决他 们的实际困难。认真贯彻中央的有关精神和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 再就业工作,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好群众的各项权益。特别是要注意解决征地拆迁、 企业改制、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部分群众在子 女上学、就医、住房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加大力度规范分配秩序。重点是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逐步使其 更加统一规范;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特别要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 分配的监管;加强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建设,完善监管的基础条件。 五、要从法律上、制度上、体制上努力营造一个维护权利公平的制度环境。切实维护和落实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各项权利,保证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够比较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 利、工作就业的权利、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努力为每个社会成员提 供均等的发展机会。坚持法律和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团体都不能有超越法律和 规则的特权。 “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标准表述 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 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 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 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 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 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 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 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际, 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 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到2010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 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 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 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编者按:2007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积极推行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要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的目标,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更快发展。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 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积极 稳妥地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国为什么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中国有13亿人口,其中多数生活在农村,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一直受到政府的关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政府曾经在全国推行农民与乡村集体共同出资、农民之间互助共济 的合作医疗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受到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发展中 国家的推崇。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合作医疗赖以生存的集体经 济逐渐解体,加上制度本身固有的缺陷,传统合作医疗开始出现大面积滑坡,大部分农民成 为自费医疗群体,疾病经济负担日益沉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十分突出。 为了减轻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到2010年,这一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新农合制度是中国政府为提高农民的健康和医疗 保障水平而进行的积极探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并作为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问题 一、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医疗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自愿参保”为原则。虽然人均10元的缴费标准不会给农民带来太大的经济负担,但是健康的青壮年 人群患大病风险较小,参与积极性较低,风险较大的高危人群则倾向于参加,这样逆向选择 极容易导致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入不敷出。在政府投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提高缴费标准将是 维持新农合基金运转的唯一选择,但是费率的提高必定使农民的参合率下降,导致新农合基 金最终崩溃。同时,“只报销大病”容易诱发农民将“小病当成大病医”的道德风险,造成医疗支出的急速上升。此外,和大病相比,对农民健康威胁更为普遍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199 8年全国卫生服务总调查表明,农村约有37.7%的病人发病后并未及时就医,很多农民的大病都是由于耽误对小病的治疗而形成的。只负责大病统筹而疏于对小病的防治和保健工作, 必定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的医疗保障状况。 二、相同的人均缴费标准对于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民有失公平。在新农合开展初期,制定统一 的缴费标准是操作起来最简便的方法,但是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民之间收入差距较大。 收入较高的农户往往愿意参合,因为在大多数地区,只需缴纳10元就可获得部分“大病”医疗保障,回报率较高。而对于很多人均纯收入不足百元的贫困农民群体,10元参合费仍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缴纳后不能马上见到实效,因而参与积极性较低。结果就是——富裕的农民获得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而贫困的农民仍然没有得到任何保障,这显然违背了建 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初衷。 三、农民自愿参合的积极性不高。农民自愿参与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推行的基础和根本 保证。虽然统计数据显示试点地区农民的参合率大都达到70%以上,但是这些试点一般都 是经济发展相对较好地区,农民的支付能力较强,而且当地政府为了产生示范带动效应,加 强了宣传投入力度,有些地方为了高参合率甚至出现在强制参合的现象。然而现实情况是在 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对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普遍较差。以欠发达的江西赣州为例,调查结 果显示50%的参合农户是在干部到家中说服后才交的,20%的农户只是盲目地“别人交,我也交”。在已参合的农户中,70%的人不了解参合知识,绝大多数农户对农村合作医 疗的目的和意义一知半解,普遍对缴纳的10元参加的新农合抱有较高期望值,希望能马上 得到回报,然而现实状况(大病统筹)又使农户积极性受挫,参合率自然不高。 四、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效率低下,成本过高。由于农民对新农合了解甚少,自愿参保积极性 很低,为了保证较高的参合率,很多工作人员不得不挨家挨户进行宣传、说服工作,大部分 的参合额都是工作人员一个一个谈出来的。再加上农村地区农民居住非常分散,交通不便, 更增加了筹资成本。另外,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下也是导致高筹资成本的重要原因。赣州市 的调查显示,只有30%的工作人员主动学习合作医疗知识,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按部就班 地进行宣传讲解工作,办事效率自然就低。据了解,60%的农民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不满 意,进一步挫败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五、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现行的新农合基金管理模式主要有独立管理模式、 银行(信用社)管理模式和保险公司参与模式三种。大部分试点地区采取的是“小而全”的独立管理模式,即各地区建立一套完整独立的、自上而下的管理系统,并配合一整套软、硬件 措施。这样做虽然相对简单,但是它造成了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相互不能兼容的局面,成 为各级地方财政的沉重包袱。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这种浪费的负面影响是相 当大的。部分地区采用了在银行(信用社)设置基金帐户,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 专用。虽然这样充分利用了银行庞大的业务网络,在收入和支出两个环节降低了管理成本, 但是银行(信用社)的介入只是部分的,介入层次也很低,并不能真正提高新农合基金的管 理和使用效率。少部分地区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中引入了保险公司。虽然保险业参与有利于 控制新农合的运行风险,有利于节约政府成本,但是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对医疗机 构的管控力度偏弱,对医疗费用上涨的控制还不够,而且引入保险公司又增加了保险公司与 政府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户的协调难度。 六、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未有机地结合。医疗救助制度是由政府统筹协调, 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卫生、财政部门配合,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的医疗费用 按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助,以缓解其因病致病的一种制度。虽然医疗救助和新农合都是为了 共同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问题,但二者各有一套独立的筹资渠道、主管部门和工作对象。医疗 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预算、福利彩票的销售和社会捐助等,新农合资金则是由中 央、地方和农户个人各负担1/3。医疗救助制度的运行依靠各地民政部门建立的管理机构, 而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则依赖于政府指导建立的单独的组织协调机构和经办、监管机构。总之, 医疗救助和新农合在农村地区是完全割裂运行的,二者在机构设立、人员配备上存在大量的 重叠,导致财政支出的巨大浪费。 七、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低。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基本上都实现了乡镇有卫生院,村村 有卫生室,但是由于医疗设备条件差,医务人员素质低,并不能满足参合农民的医疗需求。 以安徽省16个“新农合”试点县为例,尽管在乡镇卫生院就医可比乡外就医多报销20%的医 疗费用,但由于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太低,60%的农户不得不选择在费用更高的县及县以上的大医院就医。更为严重的是,很多农村基层医疗机构限入了“缺人才——发展缓慢——经 营困难——更缺人才”的恶性循环。据四川省卫生厅统计,四川全省乡镇卫生院中无专业学 历的医务人员占40%,本科、专科学历的人员仅占9.8%,乡村医生中大专学历为1%,无 专业学历的为72.5%,农村医疗人才匮乏已成为阻碍“新农合”长期安全运行的重要隐患。 八、农村医疗机构服务监管不完善。目前,新农合医疗费用报销基本上限于公立卫生系统, 并选择定点医疗单位时也没有引入竞争机构,这就保护了落后的公立卫生机构,不利于医疗 机构工作效率的提高。而且有调查显示,很多医院被新农合选为定点医疗单位后,次均住院 费和门诊费用上涨较快,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比较突出,农民从报销中得到的实惠 被不断上升的医疗费用抵销了,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医患双方共同欺骗新农合组织,骗 取医疗补助的现象。 怎样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一、加强农民的思想宣传工作。通过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办事效率,转变粗放型的宣 传工作,让广大农民意识到这种制度既不是政府的一项恩惠,也不是农民的一项负担,而是 在政府的帮助、主导下的一项农民互助共济保障制度。 二、改善农村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加强对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村医疗人 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加大对农村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引进先进设备,改善医疗环境, 从硬件设施上保障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 三、探索建立稳定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要在农民自愿基础上,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简便易 行的农民个人筹资方式;同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机制,规范和完善中央财政和 地方财政的资金拨付管理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自身财力和农民收入增长情况,相应 提高筹资标准,探索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 四、形成科学规范的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统筹补偿方案是新农合制度的核心,目前要在 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想方设法逐步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试点 中,许多地方采取了住院统筹加家庭账户的统筹补偿方案。有些地方增加了健康体检,门诊 大额补偿,慢性病、地方病和住院分娩补偿等,扩大了受益面;有些地方利用医疗救助和基 金结余进行二次补偿,提高了受益水平。还有许多地方探索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从机制上 探索进一步扩大受益面和提高受益水平。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偿比例也直接关系到受益面和 受益水平,各地也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做出一些调整。统筹补偿方案要与基金的规模相适应, 提高受益面和受益水平不能超出基金的承受能力,也不能因为盲目担心基金透支,未经科学 测算,人为地缩小受益面,降低受益水平。要科学研究、合理确定基金的结余比例,提高基 金使用效率,既要避免结余过多,也要切实防止基金透支,在此基础上调整统筹补偿方案, 逐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 五、加强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管理和经办能力建设。随着新农合的全面推进,基金规模越来越 大,监管任务越来越重,财政部、卫生部要研究制订财务会计制度,各地区要不断规范基金 监管措施,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审核报付作为基金运行中的重要环 节,要不断予以改进,切实做到方便参合农民。采取参合农民就医时先付费后到新农合经办 机构报销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采取参合农民就医时由医疗机构垫付费用,医疗 机构定期到新农合经办机构兑付的办法。这种办法既方便参合农民,也便于对医疗机构的监 管,还有利于精简经办机构的人员。同时,要积极推行计算机网络即时审核报付办法,提高 审核报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六、加强对医疗服务和医药费用的监管。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疾病检查、 治疗、用药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及行之有效的自律机制。有效开展农村医疗机构及其服务行为 的外部监管,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基本诊疗和药品目录 以及收费项目和价格,严格监管医疗机构服务行为;采取单病种定额付费、按人头预付、医 药费用清单制、加强结算审核和补偿报销情况公示等,有效监管收费行为,切实控制医药费 用。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零售价格和进药渠 道。 七、整合相关资源,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次,要着力整合相关制度、政策和社会 资源,协同推进新农合制度发展,实行新农合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机结合。2003—20 06年,中央财政共投入18.5亿元支持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难农 民无力参合和无力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问题。一些地方开展的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红十字会 开展的贫困农民医疗救助,又进一步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事实上,还有许多在农村推行的 政策,比如计划生育,扶贫开发,“降消”项目,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和地方病等方面 的防治政策,都可以通过部门协调,与新农合制度有效衔接。 “食品安全问题”标准表述 “食品安全”背景: 广义的食品安全实际上包括了数量的概念,比如农业部门提供的粮食充足与否;而如今,食 品安全通常指质量而言,主要指食品包含有毒、有害物质,影响人体健康的问题。 “餐桌上的污染”已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而在转型期的中国,这个问题表现得更加严峻。曾 几何时,媒体上关于食品安全的负面报道一个接一个。红心鸭蛋查出“苏丹红”、福寿螺吃出 线虫病、多宝鱼检出违禁药物、面粉里“调白块”超标、粉丝中发现致癌物等等,如此信息接触多了,让人似乎不知道吃什么才安全。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究竟存在什么问题?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 一、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较重。有的产地环境污染、污水浇灌、滥用甚至违禁使用高毒农药; 工业三废、城市废弃物的大量排放,造成许多有毒、有害物质渗入土壤中;饮用水中含菌量 高、重金属含量高;饲养禽畜非法使用生长激素及“瘦肉精”。这些大大降低了农产品消费安全性。 二、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假冒伪劣问题突出。有的滥用或超量使用增白剂、保鲜剂、食用色素, 有的掺杂使假,生产假酒、劣质奶粉,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许多生产者在生产中不会使 用安全生产工艺进行种植、加工,从而造成食品安全问题。 三、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 腐剂、保鲜剂,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还有的在农村市场、城乡接合部 及校园周边兜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一、食品的小作坊式分散化生产。从近年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看,几亿农民分散生产 农产品,几十万小作坊随意制作各种食品,他们使用的设备简陋、技术水平落后、卫生状况 恶劣、产品质量难以得到控制。食品生产从“田间”到“餐桌”的环节越来越复杂,给监管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国家质检总局调查的45万个食品生产企业中,10人以下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35万家,29%的企业无标生产,60%的企业出厂不检验或根本不具备检验能力,这些小作坊“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工艺乱”,食品质量和安全难以保证。如何有效解决“食品小作坊”难题,已经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决定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突出问 题。 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够完善。一是食品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较差,涉及食品监管 的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农业法》等,仅仅对食品质量作了一些 概要性规定,有较大的法律监管盲区,且《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 所脱节,不适应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的现状。二是食品法律法规的条款笼统,操作 性差,一些法律法规规定的比较原则和宽泛,有些条款甚至完全过时,对实际问题约束力较 低,操作性不强。三是食品法律法规的罚则较轻,法律效力不够,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极其严 厉的惩罚力度而言,缺乏威慑力。四是食品安全监管配套法律法规未出台,执法力度不够。 三、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责不明确。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方面主要依靠行 政手段,监督管理部门多,如水产品的监管就涉及到包括渔业、质监、食监、卫生防疫、检 验检疫和工商等部门。部门间的职能交叉、重复执法、重复抽检、执法缺位、监管空白等现 象较为突出,部门之间形不成合力,监管责任难以落到实处。 四、食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共有各类检验机构数 万个,行政色彩浓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检测设备、检测技术落后,很难为食品质量监 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此外,由于部门障碍,检测报告的法律效力不被广泛承认,造成 了检测资源的不必要浪费。而不同环节的检测,必然导致监管效果的不同。如工商部门为了 整治流通市场食品安全,制订了一系列商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试图通过进行经常性的 市场抽检发现问题。但由于处于管理链条的最末端,发现问题时危害往往已经造成。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一、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对 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国家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建立和规范食品召回监 督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加快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不断 改进监管手段。建立严密的食品监管网络,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各环 节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二、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三、构建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和食品安全信息体系。以国家级食品质检机构和食品安全专 家为专业技术支持,对监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和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对可能造成的危 害进行预测,及时发布预警公告;同时基于评估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作为预防重 大食品安全事件决策的技术依据,提高国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与风险预 警的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相关认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的力度; 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进程;根据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和流 通领域具体情况,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过渡标准或分级标准;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食品认证 体系,完善认证制度;加快我国食品认证的国际互认进程。 五、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实 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全面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查督办力度,健全食品安全 事故查处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六、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重点开展高风险食 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整顿和规范食品广告,重点整治中小城市食品广告;全面加强农村食 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七、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制订科学合理、与 国际接轨的准入程序;提高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的有效性;完善进口食品查验制度;建立完善 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制定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制订、修订与食品检 测相关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此外,还要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和培训。 “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标准表述 “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背景: “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这一口号在北京的街头巷尾已随处可见。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北京奥运会承载着和谐、和睦、和平的人类共同理想,正一天天向我们走来。北京奥 运,不仅是绿色奥运、科技奥运,更是人文奥运;不仅是一场体育盛会,更是一次民族精神 的展示,一次国民素质的锤炼,一次社会风气的洗礼。 如果问奥运会什么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奥运会后有什么是令人难忘的?是盛大的开幕式、 精彩激烈的比赛,还是现代化的体育场馆、耀眼的世界冠军?这些都没错。但是许多人会更 长久地记住这个城市,记住这个国家,记住这里的人。在东京奥运会和汉城奥运会上,日本 人周到细致的服务和韩国人的微笑给人们留下深刻而美好的记忆。那么北京奥运会最能打动 人的是什么呢?“是中国人,是中国人的形象。”何振梁先生的话一语中的。 近几年我们大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希望从根本上培育和提升公众 的整体文明素质。这对于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文化氛围,对于展示中国人民文明礼貌、热 情友好、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对于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并且 最终给北京留下一笔珍贵的历史遗产和人文财富都是至为关键的。 然而,我们看到,现实生活中依然有一部分不文明的现象,值得我们重视。 喜迎奥运面临的不文明问题: 一、不遵守公共秩序的现象仍然存在。横穿马路、翻越护栏争分夺秒行动敏捷;上公交车,争先恐后你推我搡好不热闹;在银行里对“一米线”熟视无睹;在景区景点为了占据照相有利 位置你争我抢;在马路上,开霸王车、闯红灯、并线不打灯……不仅造成公共秩序混乱,也给他人徒增很多烦恼和不便。 二、赛场屡现不文明行为。雅典奥运会上,希腊观众对每一个国家的选手都热情地加油,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而在有中国观众的赛场上,经常看到起哄、倒彩不断,过激言行四起。另外, 在国内国外许多赛事中,观看滑冰、体操、射击等比赛时随意走动,手机铃声此起彼伏,相机闪光灯闪烁不停,都已司空见惯。中国观众不止一次因违反观赛规则被驱逐出场。 三、城市环境有待改善。一个黄金周,天安门广场就留下60多万处口香糖残迹、200多吨垃圾;古老的长城城砖伤痕累累,刻满了“某某到此一游”;电线杆上、车站站牌上、墙上都贴满、 涂满了小广告,成为城市的“牛皮癣”;大城市的交通拥堵现象都困扰着城市环境。 “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的对策: 一、积极培育文明社会风尚。培育文明的社会风尚,对于成功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至关重要。要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 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风尚。要广泛进行各种文明礼仪常识 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提高文明意识,增长礼仪知识,遵守礼仪规范。要深入开展文明礼貌活 动,动员广大群众摒弃有碍观瞻、有损形象、有悖科学、有害健康的陋习,养成科学文明的 生活方式和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断发扬光大,向世界展现"文明之邦"、"礼仪之邦"的风采,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切实加强社会公共秩序建设。成功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必须有规范有序的社会公 共秩序作保障。要深入进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宣传教育,大力推行广场、车站、机场、码 头、商店、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文明行为守则,引导人们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要着力 推进交通文明建设,下功夫解决机动车抢行、自行车占道骑行、行人乱穿马路和乘公交车不 排队等不文明行为,积极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要强化公共场所管理,着重治理乱摆摊、 乱停放等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形成文明礼让、井然有序的公共秩序。要切实加强赛场文明 建设,倡导文明观赛事、理智对输赢,做文明观众。 三、不断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举办奥运会,是对我国公共服务行业和社会服务能力的重大考 验,给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积极推行优质规范服务,切实解决一些公 共服务行业和党政机关、执法部门存在的"冷、硬、拖、卡"问题,规范行业行为,树立行业 新风,提高行业服务质量。要继续深化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景区的建设和 管理水平,为海内外游客提供优美的游览环境和周到的旅游服务。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人们特别是大学生,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热情支持迎接和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各项工作,为奥运会增光添彩。 四、努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是办好奥运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要大力治 理环境污染,不断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爱护家园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 积极实施绿化、美化、净化工程,集中整治一些地方特别是公共场所、场馆周边、小街背巷 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努力创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标准表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背景: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是党 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社会引 起了广泛关注。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6•25”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那么,为什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体系?怎样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 系?这些都是人们非常关心的问题,需要认真给予回答。 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报告提出,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 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 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作用: 一个人为人处世,总要受一定价值观的影响和支配,它就好比是人生的指南针,不可或缺。 同样,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也需要有社会成员普遍认同的价值体系来维系。在这个体系中 居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的就是核心价值体系,它是维系社会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推动社 会全面发展的精神动力、指引社会前进方向的精神旗帜。当今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它揭示了 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动力,体现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 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要求,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核心利益和共同愿望。在当前经济体制 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思想大活跃、观念 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背景下,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极 强的现实针对性。 一、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向世人展现了我们党思想上精神上的旗帜。改革开放 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成功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 面建立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制度和体制。与这些根本性的制度和体制相适应,必然有一个主导 全社会思想和行为的价值体系。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 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不断增强,对社会主义价值体系核心内容作 出清晰的界定越来越迫切。核心价值体系就是一面旗帜,鲜明地亮出这面旗帜,就是要昭示 人们,不论社会思想观念如何多样多变,不论人们价值取向发生怎样变化,我国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体系是不能动摇的。 二、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的需要。 共同的思想基础,是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前提。没有共同的 思想基础,党就会瓦解、社会就会动荡、国家就会分裂。对党和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 长期奋斗过程中形成的共同思想基础作出科学的概括和清晰的界定,明确其基本内涵和基本 要求,使之容易为全党全社会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在今天社会思想观念和人们价值 取向日益多样的情况下,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明确揭示 了我们共同思想基础的基本内涵和要求,将会推动全党全社会更加自觉地维护我们的共同思 想基础。 三、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引导全社会在思想道德上共同进步。当前,人 们的思想观念、道德意识、价值取向越来越呈现出层次性。我们不能因为存在着多层 次的思想道德而降低甚至否定先进性的要求,也不能不顾人们思想道德的客观差异,用一个 标准要求所有的社会成员。那么,用什么来引领人们在思想道德上不断提升和进步呢?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集中回答了这个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体现了思想道 德建设上的先进性要求,又体现了思想道德建设上的广泛性要求;既坚持了先进文化的前进 方向,又兼顾了不同层次群众的思想状况;既体现了一致的愿望和追求,又涵盖了不同的群 体和阶层,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包容性,具有强大的整合力和引领力,是联结各民族、各阶 层的精神纽带。 四、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国家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当 今世界,各国经济既相互融合又相互竞争,不同文化既相互借鉴又相互激荡。经济全球化的 不断深入,既挑战着国家主权的内涵,又冲击着人们的国家观念、民族认同感。国家之间的 竞争,既表现为经济、科技、军事等硬实力的竞争,又越来越反映在软实力之间的较量。在 软实力中,最关键的就是核心价值体系,它直接反映着民族的凝聚力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在这种情况下,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 进一步凝聚民心、鼓舞斗志,提高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国家竞争力,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维 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一、要加大研究和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运用大 众媒体的独特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基本 内容,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要把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贯穿到理论武装、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 术、社会科学等工作的实践中,以更好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 设。进一步丰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涵,提高创建水平,使人们时刻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体系的感染和熏陶,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感知、所认同、所接受,内化为人们的价值观 念,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就是领路引导,干部应该先行一步。 领导干部的行为及其体现出来的理论素养、理想信念、精神面貌、思想境界、道德情操,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以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体系为镜子,日日照、时时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老百姓去做的,自己首先做 到;要求老百姓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为群众作出榜样。 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到社会教育, 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都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和渗透其中,使之成为贯通教育 全过程的核心内容。根据青少年的认知水平、行为能力和心理特点,科学规划教育内容,改 进教学方式方法,使青少年从小就养成基本的德育素质。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 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影响和带动学 生。 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重视引领好各种社会思潮。社会思潮是一定时期内对社 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思想倾向,在某种意义上是社会气候的"晴雨表"。必须及时了解思想 理论领域的各种倾向性问题,认真分析各类社会思潮的本质特征、主要内容、表现形式、现 实影响、形成根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引导其沿着健康的轨道前进,向着积极的方面发 展。同时,要在尊重差异中扩大共识,在包容多样中共铸和谐,努力形成团结和睦、万众一 心、共创和谐伟业的生动局面。 “解决农民工问题”标准表述 “农民工问题”现状: 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农民工 是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独特社会现象,他们是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广泛分布 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占 到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占到50%以上。人们很难想象,如果农民工 一旦消失,我们的经济该如何发展,我们的城市该怎么运转。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 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 我国现阶段的农民工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工的工资长期偏低而且拖欠现象相当普遍。长期以来,有些地区农民工工资几乎就 没变过,即使有增加,幅度也很小,赶不上物价的上涨。近年来,尽管各地清欠农民工工资 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拖欠事件依然屡有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农民工工资拖 欠仍达到1000亿元,其中建筑企业拖欠工资的比例为72.2%,仅有6%的农民工能 按月领取工资。部分地区和行业出现“民工荒”的直接起因,就是企业开出的薪酬过低。 二、农民工工作条件差,技术培训少,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缺乏社会保障。农民工在城市 所从事的大多为脏、累、苦、差的职业,工作环境状况堪忧。据统计,我国农民工群体中没 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占76.4%,再加上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导致农民工伤病较多。 目前农民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分别为33.7%、10.3%、 21.6%、31.8%和5.5%;而农民工的企业补充保险、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商业 保险的参保率更低,分别为2.9%、3.1%和5.6%。农民工一旦出事,很难得到应 有的补偿,生活往往陷入困境。 三、农民工的子女上学、生活居住、文化需求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长期以来,农民工子女 在城市入学的问题一直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城市公办中小学一般不接受农民工子女上学,而 一些适合普通农民工子女上学、收费低廉的民办简易学校,在一些地方却得不到承认,有的 被强行关闭。农民工由于收入微薄,所以居住条件比较差,通常是多人挤在一间小小的出租 屋里,卫生、安全等方面均存在着隐患。由于长期远离家乡,业余生活贫乏,缺乏认同感和 归属感,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还远远得不到满足。 四、大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缺乏系统的就业培训。他们的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也 亟待提高,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不懂得通过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 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意义: 一、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 盛,农村稳则社会安。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 据有关专家测算,农民工每年给城市留下的增加值有近两万亿元,带回家的有5000至600 0亿元,农民增收有50%靠外出务工收入。特别是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带回资金、技术和 市场经济观念,直接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 筹城乡发展,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 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 路。而要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就必须充分调动农民工群体的积极性,实行维护农民 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做好农民工工作,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三、解决农民工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 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全体社会 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必然要求解决好农民工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 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 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做好农民工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 满活力、和谐安定的社会局面。 四、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 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是我国 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 象,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引 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 代化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对策: 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基本原则: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 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一、清理和防止工资拖欠,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一 方面,要加快推进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要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 单位的依法处罚力度,对重点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各地应实 施小时最低工资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 状况。 二、制定和推行劳动合同范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各级劳 动保障部门要推动各类企业同农民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订立的原则签订劳动合 同,重点抓好农民工比较集中的采掘、建筑、加工等行业的监督检查。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中,要告知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等方面的规定,明确用人 单位同农民工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要明确签订违反法律效力合同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 三、指导和监督企业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和单位要限期整改。改 善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主要是执法问题。一要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加 大职业安全卫生投入,扩大职业卫生服务覆盖面。同时,要认真加强劳动监察执法,严厉惩 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二要强化企业和行业的责任,认真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对煤炭和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卫生情况和职业病多发行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要进行经 常性的专项检查。三要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和执法监督,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职业 安全设施必须严格审查验收,严格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的规定。 四、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严厉查处损害未成年工权益和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我们必须把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摆上重要日程,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要进一步充分 发挥各级工青妇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力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有关司法程序,加强对农民工维权工作的舆论监督。有关部 门对损害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对损害未成年工权益和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五、推动农民工输入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各种基本的就业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要在年底前,再一次彻底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 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不得以解决城市劳动力就业为由清退和排斥农民工;城市公共职业介 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全面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依法规 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或招工为名坑害农民工的违 法犯罪活动。要对女农民工给予更多的关注,加大对歧视女农民工、侵犯她们合法权益用人 单位的惩处力度。 六、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要完善对参加培训农民工的补贴办法,制定鼓励农民工参加 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所有用人单位都要定期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尤其是从事煤炭等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的农民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 岗。 七、加快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采掘、建筑等高风险行业要全面推行。要加大《工伤保险条 例》宣传力度,将工伤保险覆盖到企业所有劳动者。首先在煤炭、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全面推 行,今年内实现大中型煤矿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同时,要加快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专 项扩面行动,继续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障办法。 八、落实城市政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并免除专门加收借读 费的政策。输入地政府应当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 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 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能专门加收借读费。同时,输出地政府、学校 要对农村“留守儿童”给予特殊的关爱。在加快农村寄宿学校建设,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 障机制的过程中,要特别强调为“留守儿童”在原籍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免除外出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农民工,这一活跃在城镇和乡村中最积极、最能干、最可敬的新生力量,他们在创造社会财 富的同时也在塑造自己。随着《意见》中各项政策措施逐一落到实处,一定能够进一步激发 广大农民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有力地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的进 程。 “建设服务型政府”标准表述 “服务型政府”背景: 近年来,“政务超市”、“行政审批大厅”、“一站式服务”等政府便民行动,有如春风拂面,细雨润田,给群众带来了很多便利。涉及民生的一些重要决策由政府组织听证会;搞企业的,觉 得红头文件少了,行政审批环节少了;市民要反映生活问题,有“市长电话”、有“市长电子信 箱”等等。很多人认为,这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 其实,虽然这些做法确实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方面,但不能看作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全 部内容。并不是政府为公民做了多少好事,多提供一些服务,多开设几个服务大厅,就是服 务型政府了。那么,到底什么是服务型政府呢? 一、服务型政府是以人为本的政府。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接受人民的监 督。过去,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往往更多的是从“官 本位”的角度来看待手中的权力,来对待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权力轻责任、重管理轻服 务的现象。其实,服务型政府从本质上更应该是一个“服务员”角色。在政府这艘大船的航程中,是人民的意志而不是政府的意志决定着航向,怎样提供服务、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以及什 么时候提供服务都是由人民来决定。政府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制定的每一个举措,都应该尊 重人民意愿,体现人民要求,为人民利益服务;衡量政府一切工作的尺度,都要看人民群众 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只有时刻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的政府,才是服 务型政府。 二、服务型政府是透明政府。经历过非典等各类灾难事件后,人们发现,在这个社会生活深 刻变革、各种矛盾相互交织的时代,只有政务公开透明才能进一步实现政府与民心、民意、 民情的联动,保障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近年来,我国在政务公开方面确实迈出了坚实的步 伐。比如,我国的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8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等对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做了规定,使政务更公开更透明。其实, 人民的政府,没有自己的利益,只有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时就应当是透明的。政府 透明了,人民知情权才有保障,才能随时观察政府是不是在为实现人民利益努力;政府透明 了,人民才会积极参政议政,充分表达民意,防止不当决策损害人民利益;政府透明了,政 府官员才不敢懈怠,注重体察民情,顺应民意,接受监督,人民群众才会增强对政府的信任 和信心。近年来许多事实表明,群众知情有助于化解疑虑,政务公开有利于处理危机。因此, 一个服务型政府,必然也是透明政府。 三、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所谓法治政府,主要是指政府根据人民意志依法组建而成;必 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必须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各项权 利和自由;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行政违法必须承担责任。简单说,政府必须依法产生、受 法律约束、依法律办事、对法律负责。而这些恰恰是一个政府成为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条件。 试想,如果一个政府不是按照人民意志和法律程序组建而成,不能依照法律权限和程序行使 权力,不能保障人民权利和自由、不接受人民监督,就不能保证它对人民负责,就不能保证 它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它也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服务型政府。 四、服务型政府是责任政府。问责制度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近几年,“引 咎辞职”、“问责制”逐渐为人们所熟悉。从2003年非典事件、中石油开县天然气井喷事故, 到2004年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再到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故,一些负有责任的人有的被免职、有的引咎辞职,承担了应有的责任。人们深有感触地说,再也没有“太平官”可当 了。正所谓有权必有责,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始终是一对“孪生”兄弟,每一份权力都连带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以前人们往往认为,“当多大官就有多大权”,现在更认识到,“当多大官就 有多大责任”。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不作为、乱作为或不当作为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都 要给人民一个“说法”,都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践证明,服务型政府必然也是一个 责任政府。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原因: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政府改 革和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在我国,各级政 府拥有很大的权力,掌握着大量公共资源,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承担着主要责任。构建和谐社 会,要求政府既要履行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职能,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 创造物质基础;更要履行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和公共事业,为人 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和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正、 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而后一方面恰恰是当前政府职能的薄弱环节,因此迫切要求通过加快 服务型政府建设来改善和加强。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下,市场和政府各有分工,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政府的职能定位更主要 的是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和市场环境等, 通过经济调节弥补市场失灵带来的弊端,而不是用行政手段去直接干预经济运行。如果政府 在市场活动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很难保证市场活动的公正。当前,我国的政府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政府缺位或越位的现象仍带有一定的普遍性;繁琐的 行政审批带来的效率低下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部门职能交叉、不能依法行政的 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等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迫切要求政府从“越位”的地 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把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交给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把该 管的事不折不扣地管好,尽快实现向服务型政府转型。 三、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客观上也需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近 年来,虽然政府在自身改革和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 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行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等,并取得了明 显成效。但是,政府自身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很多地方政府机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门 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正常现象,甚至还有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滥用权力, 贪污腐败,失信于民,严重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这些都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 求背道而驰。归根结底,是因为我国现在仍处于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行政管理体制的一些 弊端还没有根本消除。此外,随着广大群众法制意识、参政意识、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对 政府的期望必然越来越高,这也要求切实加强政府自身的改革和建设。 如何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最重要的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 组织分开,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这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 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该取消的审批项目坚决取消,该下放的项 目尽快下放。据统计,近几年,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超过了一半,而 且还将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继续清理、减少行政审批项目。 三、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要深化社会管理 体制改革,在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 方式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发展的需要。只有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 社会管理水平,才能使整个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比如,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统 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预防和化解矛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建 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等。 四、加快健全市场体系,发展和规范民间组织。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通过建立政府与各类社会组织分工协作的社会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新型的基层社会管理体 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更好地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五、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是政府调控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 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有效手段和机制。当前,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 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共服务发展滞后、总量供应不足、公共投入短缺、分配不平衡。解决 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要逐步完善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均等化的原则,既不 断增加公共服务的总量,向社会全体成员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又着力优化公共服务的 结构和布局,努力扩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 重点,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解决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和分配不均衡的问 题。 六、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制度。在现代社会,公共财政是公共体系运作的血液,是政 府提供有效公共服务的基础。目前我国的财政支出格局还带有比较浓厚的“建设财政”特点, 财政支出被大量用于那些本该由市场发挥作用的领域,经济建设支出过高,公共服务支出偏 低。因此,要发挥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必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建 设步伐,加大财政支出中用于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社 会公共服务项目的比重;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 建立规范化、法制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七、完善法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现代政府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建立合理的政府与 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人民关系的前提。近年来,我国先后推出《行政许可法》、《国 务院工作规则》、《公务员法》等一批法律法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 明显进展。但也应该看到,一些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有法 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还不同程度 存在;特别是在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 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就会严重影响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因此,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立法, 提高行政立法水平;改善行政执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继续坚持各种行 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确保公共行政权力的有效运行。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标准表述 “社区卫生服务”背景: 社区卫生服务(community health service)是指由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卫生组织或机构所从事 的一种社区定向卫生服务。它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 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生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 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的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 病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社区居民基本卫生保健需求为目 的,融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 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卫生事业有了很大发展,服务规模不断扩大,科技水平不断提高, 医疗条件明显改善,疾病防治能力显著增强,为增进人民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城 市卫生事业发展中还存在优质资源过分向大医院集中,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短缺、服务能力不 强、不能满足群众基本卫生服务需求等问题。这是造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让更多人放心在社区就医,我们就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 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 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 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面临的问题: 一、社区卫生存在“重医轻防”的倾向。防病功能落实不够,许多能够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有效 预防控制的疾病尚未得到更好地预防与控制,城市卫生资源重心偏上,二级双向体系尚未建 立,群众医疗预防保健“贵而不便”的矛盾仍然突出。 二、由于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力度不够,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定额补助政策未 得到很好落实,一些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及特点重视不够,投入不足, 导致运行机制错位。由于缺乏政府对社区卫生机构的经费投入,不少社区卫生机构主要通过 医疗服务自筹资金、自负盈亏,导致出现重治轻防、诱导需求、过度医疗等问题。 三、社区医院缺乏高素质人才。由于人员待遇低、工作条件差、缺少业务进修机会,很难吸 引并留住有用之才。在东中部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生中,具有本科学历的仅占1/5, 难以取得社区居民的信任。全科教育制度的建立,人才问题的解决,是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 关键问题。 四、缺乏对社区医院强有力的监督。一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注重收入高、收益大的服务项目, 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以药养医”、“以医养防”的问题比较突出。 五、群众对社区医院尚未完全认可。相当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服务内容到服务质量,还 没有得到群众的完全认可。“小病”医疗在社区的目标尚未实现,大量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患 者还主要去大医院就医,造成大医院就诊拥挤,居民支出增加。 如何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调整疾病预防控制、 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能,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 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 持。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 制度,探索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 复和护理等服务。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加强高等医学院校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科教育, 积极为社区培训全科医师、护士,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完善 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制订聘用办法,加强岗位培训,开展规范 化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组织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 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 导和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有计划地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到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 习、参加学术活动。鼓励退休医护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参与社区卫生服务。 三、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于事业单位,要根据事业 单位改革原则,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服务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实行定编定岗、 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对工作绩效优异的人员予以奖励;对经 培训仍达不到要求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要改革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实行以 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社区卫生服务 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得与服务收入直接挂钩。各地区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 收支运行管理机制,规范收支管理,有条件的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地方政府要按照 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社区服务人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质 量和相关成本核定财政补助;尚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所需 经费核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政补助,并积极探索、创造条件完善财政补助方式。 各地区要采取有效办法,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供应质优价廉的社区卫生服务常用药 品,开展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药品和医药分开试点。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条件和标准,依法严格社 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范围和内容,健全社 区卫生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价制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 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 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整、退出,保证服务质量。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执业监管,建立社会民主 监督制度,将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 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作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管理, 确保医药安全。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政、审计监督。 五、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 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地方政府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 供必要的房屋和医疗卫生设备等设施,对业务培训给予适当补助,并根据社区人口、服务项 目和数量、质量及相关成本核定预防保健等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地方政府要根据本 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力度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中央对 中西部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等给予必要支持。 六、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不断扩大医疗 保险的覆盖范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办法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将符合条 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医疗 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探索建立以社 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七、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加强社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 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中医药或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 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广和应用适宜的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技术。在预防、医疗、 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充分利用中医药和民族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特 色和优势。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标准表述 什么是“正确的政绩观”: 俗话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些俗话说出了这样的 为官为政之道:做官就要做出政绩来。当今社会,在各条战线,我们党有一大批领导干部在 自己的岗位上创造出了实实在在的政绩,涌现出了像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宋鱼水这样 的优秀典型。他们无私奉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人民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正确的政绩观是我们党在无产阶级世界观和价值观指导下所形成的对政绩的根本看法和系 统观点,是党的领导理念和执政理念的实践体现。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 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谁谋求政绩,依靠谁创造政绩,由谁 评价政绩,是政绩观的基本问题。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就要坚持为人民谋求政绩、靠人民创 造政绩、由人民评价政绩。为民,是正确的政绩观的本质和灵魂。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面临的问题: 在理解正确的政绩观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有一些干部,在如何对待政绩这个问题上,存在着 一些认识误区甚至是极端错误的看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近轻远。注重多出政绩、快出政绩,对长远发展缺少统筹谋划。 二、重表轻里。习惯于做表面文章,对一些实质性的问题不够重视。 三、重虚轻实。不靠艰苦奋斗、真抓实干,而靠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四、重显轻潜。热衷于干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忽视短时间内无法显现成效的工作。 五、重硬轻软。喜欢追求硬指标,轻视不易量化的工作。 六、重物轻人。一味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较少顾及人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 七、重局部轻全局。只从局部利益出发,不从全局考虑问题,甚至为了追求局部利益不惜牺 牲全局利益。 八、重投入轻收益。只看国内生产总值增加了多少,招商引资了多少,不看施政成本,不考 虑投入与产出比。 由于错误的政绩观,造成了许多问题和矛盾,概括起来主要是: 一是虚名招致实祸,误党又误国。虚假的政绩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导 致信息失真,决策失误,造成人、财、物和宝贵时间的大量浪费。 二是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一些干部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做 表面文章、搞花架子上,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增加群众负担,必然引起群众反感,伤 害群众感情,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三是腐蚀干部队伍,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虚假政绩,必然会诱发干部懒惰思想和投机心理, 助长党内和社会上的弄虚作假行为和浮夸之风,挫伤真抓实干者的积极性。 怎样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政绩观的灵魂和指南;要把实现人民群众 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要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 容;要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要把党和人民的需求作为评价政绩的重 要尺度,以下从干部自身角度和制度保证角度两个方面来阐述: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干部自身应提高认识,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内涵,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解决好“政绩为谁创”的问题,做到执政为民创佳绩。俗话讲,“雁过留声,人过留名”。 为官一任,想干出一番可知可感、可圈可点的政绩,这本无可厚非。但如果离开了为人民服 务的宗旨,一味地想着自己出风头、争彩头,风光体面,就不是创造政绩而是“做秀”了。因 此,要始终把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切实解决 农民增收、企业改制、劳动就业、征地拆迁以及教育、医疗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用 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实际成效创政绩。 二、应解决好“创什么样政绩”的问题,做到科学发展求真绩。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用全面、 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来创造政绩。摒弃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观念,树立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 观念;摒弃单纯追求局部利益的观念,树立全局协调发展的观念;摒弃单纯追求眼前发展的 观念,树立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探索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 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三、应解决好“靠什么创政绩”的问题,做到转变作风务实绩。事实表明,贪图安逸、养尊处 优创不了佳绩,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出不了实绩,弄虚作假、投机取巧成不了真绩。唯有求 真务实、埋头苦干,才能创造出实实在在的政绩。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 情,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科学把握本地区本单位发展基础、优势条件和制约 因素的基础上,形成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并在具体工作中加以贯彻。少一些浮夸攀比,少 一些迎来送往,多深入些实际,多体察些民情,真正思考和研究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 性的问题,深入到问题多、困难大的地方,同群众一道分析矛盾、解决问题。 同样,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应该科学完善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 一、健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首先,要树立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把群众意见作为考 评干部的重要尺度。其次,要完善考评内容。要从单纯地追求速度,变为综合考核增长速度、 就业水平、教育投入、环境质量等方面。最后,还要探索采用科学的考评方法与手段。 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对为人民创造突出政绩的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对创造突出政绩 又有能力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到更加重要的工作岗位;对无所作为、政绩不足的干部,要予 以戒勉,不能提拔重用;对投机取巧、欺上瞒下,热衷“政绩工程”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要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要首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而事实上, 屡屡出现的重大决策失误,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我们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重复建设、 银行坏账、生态退化等一系列问题的重要致因。 四、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一些地方领导之所以敢于而且能够不顾百姓死活,大搞各种贻 害无穷的政绩工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而我们目前的 政绩评价和干部选拔体制,往往是由少数领导说了算,“在少数人中选拔少数人”。因此,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必须要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 处分条例》结合起来,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五、加大力度,转变政府职能。现在的政绩考核体系是全能政府下的一种设计。政府对经济、 社会生活干预过多,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现象同时并存,反映到政绩考核方面,考核指标就 非常庞杂。事实上,如果政府把职能真正转变到公共服务上来,使民间资本真正成为社会投 资和拉动经济增长的主体,那么,我们的政府与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将会更加协调。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标准表述 “文化体制改革”背景: 2007年9月7日,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表彰座谈会和颁奖晚会在京举行。从 今年4月1日起组织实施评选,经过预评、初评和公示三个阶段,共评选出268部优秀作品。其中,电影《张思德》、《云水谣》、《太行山上》,电视剧《恰同学少年》、《延安 颂》、《插树岭》、《亮剑》,话剧《立秋》等8部作品获得特等奖,电影《我的长征》、 电视剧《八路军》、话剧《黄土谣》、歌曲《吉祥三宝》、广播剧《代表中国》、文艺类图 书《笨花》等122部作品获得优秀作品奖,电影《戎冠秀》、电视剧《红旗谱》、话剧《平 头百姓》、歌曲《永恒的彩霞》、广播剧《有个同学叫江洋》、文艺类图书《八月桂花遍地 开》等138部作品获得入选作品奖。 文化是国家的“软实力”,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综合国力的重 要组成部分,同时也代表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程度、发展水平与高度。在当今世界,文 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 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 的地位和作用。把文化建设好,发展好,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要看到,随 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 体制环境和社会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文化体制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不相适应,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 新形势不相适应,与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环境不相适应,与高新技术在文化 领域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的趋势不相适应。这些情况说明,文化建设的任务极其繁重艰巨, 只有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创新,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我们才能繁荣 和发展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我国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建设和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和 文化产业发展,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提升我国综合国力的迫切需要, 是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历史条件下,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是摆在我们面前 的重大战略课题。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既是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的迫切要求,也 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只有充分认识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不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我们才能切实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 进文化的能力,大力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努力铸造中华文化的新辉煌,为激励人民奋勇 前进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及面临的问题: 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文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的显著标志。文化的力量, 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需要我们把文化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一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需要我们大力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 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断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需要我们切实加强 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改善社会风气,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 友爱、共同前进的良好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需要我们创造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丰富 人们的精神生活,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 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所有这一切,都要求我们必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 力,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注入强大动力,实现文化建设与经济、政治、社会建设协 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支撑和文化条件。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 放,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极大地提高了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率,文化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既拓展了精 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流通和消费的空间,为文化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同时也 更加凸显了原有文化体制与不断发展变化的经济基础和体制环境不相适应的问题。文化领域在许多方面仍然停留在传统体制的模式上,习惯于用计划经济的手段管文化、办文化,把经营性文化产业混同于公益性文化事业,政府统包统揽,应该由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长期投入不足,应该由市场主导的经营性文化产业长期依赖政府。一些掌握大量国有文化资源的文化单位,游离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外,缺乏活力和竞争力,在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情况下,有些国有文化单位被“边缘化”,有的甚至难以为继。党的十六大提出,根据社 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纳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这就要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的同时,要加快自身体制的改革,使文化体制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 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推动文化自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迅速增长,呈现出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特点,为文化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对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人民群众要求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全社会提供更加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化市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变化和增长的多方面的文化需求。另一方面,文化自身的发展也迫切要求冲破传统体制的束缚,使文化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目前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存在的公共文化设施严重不足、设备陈旧、文化单位缺乏活力,以及外来文化产品大量涌入,侵权盗版屡禁不止,甚至腐朽文化沉渣泛起等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是文化生产力还有待进一步解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还不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这就要求我们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有利于文化发展面向群众、面向市场,文化工作者各尽其才、各得其所,优秀文化产品不断涌现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文化发展的活力,激励广大文化工作者创作和生产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品力作,促进文化自身繁荣,使文化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迫切需要。以加入世贸组织为标志,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新阶段。一方面,我们可以更好地学习、借鉴人类优 秀文化成果,推动我国文化走向世界,另一方面,也使我们面临国际文化市场竞争的巨大压 力。中华民族具有5000多年的文明史,积累了丰厚的文化底蕴。但在日趋激烈的国际文化竞争中,我们的文化资源优势还没有转化为文化竞争优势,文化产品进出口存在严重逆差。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基本结束,国外文化资本、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将不断涌入, 我国文化产业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而我们的许多国有文化单位还停留在传统体制,不具 备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实力。如果我们不加快改革发展,就会面 临既走不出去又守不住的危险。我们必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提高文化产品 竞争力、促进文化“走出去”的体制机制,培育一批有较强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积极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维护国家战略安全的迫切需要。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是哺育和传承 民族生命力的载体,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面对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相互交融, 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国际环境,面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进行文化渗透的形势,面对我国 文化市场资本和投入日益多元的复杂局面,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巩固和扩大社会主 义先进文化阵地,增强国有文化资本的市场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关系到民族精神与文 化力量的丰富和增强,关系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 济制度的巩固和完善,关系到国家的战略安全和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现在,一方面文 化市场上非公有资本迅速发展,另一方面公有制文化单位游离于市场之外,造成“主体”缺位。 这就要求我们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在继续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同时,进一 步巩固文化领域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民族文化的主体地位,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 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场格局,增强 我国文化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有效抵御外来不良文化冲击,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 如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一、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调整资源配置,逐步构建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鼓励捐赠和赞助等各项政策,拓宽渠道,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 入文化公益事业。加大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逐步解决农村文化产品和服务相对缺乏 的问题,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完善城市社区文化设施,加强文物保护,扶持民族优 秀传统文化。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建设和改造文化服务网络。要改进和完善 国家扶持方式,坚持和完善有关文化领域的重点扶持政策和措施。要以项目投入为手段,以 激发活力为目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确保党和人 民喉舌的性质。要优化组织结构,整合内部资源,转变经营方式。要深化文化事业单位的内 部改革,推进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事业单位和行政 机关不得相互混岗。 二、深化文化企业改革。转制企业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产权归属,做好资产评 估和产权登记等工作。确认出资人身份,明确出资人权利,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要确保国 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转制企业自工商登记之日起,实行企业财政、税收、社会 保障、劳动人事制度,重视职工权益保障,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要切实做好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的政策衔接,妥善安排富余人员。要重塑文化市场主体,按 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要着力 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创新对外文化交流体制和机制。实行政府推 动和企业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成为实施文化“走出去” 战略的主体。 三、加快文化领域结构调整。要合理配置文化资源,盘活存量,优化增量,解决国有文化资 产结构失衡、效益不高、闲置浪费问题,科学规划和配置公益性文化事业资源、报刊及广播 电视资源,促进文化资源配置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倾斜。要大力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 化、专业化水平。培育和建设一批出版、电子音像、影视和动漫制作、演艺、会展、文化产 品分销等产业基地。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 和企业集团,支持和鼓励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实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鼓励 同一地区的媒体下属经营性公司之间互相参股。支持中小型文化单位向“专、精、特、新”方 向发展,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产业群。要大力推进文化领域所有制结构调整,坚持以公有制 为主体,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逐步形成以公有 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升级,用先进科学技术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四、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要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 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重点培育书报刊、 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等文化产品市场。加强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 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培育和规范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大力培育和开拓农村文 化市场。要完善现代流通体制,深化国有发行企业改革,打破按行政级次、行政区划分配文 化产品的旧体制,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要建立健全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提高文化 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推行知识产权代理、市场开发、市场调查、信息提供、法律咨询 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建立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 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五、加强和改进文化领域宏观管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理顺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健全文化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强文化 立法,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文化政策逐步上升为法律法规。继续执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文 化经济政策,制定和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激励文化创新等方面的政策。 各地可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相关政策。 六、切实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党委宣传部门协 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文化体制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要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着力培养文化领域的领军 人物和专业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要积极稳妥 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把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结合起来,把加强宏观管理与增强微观活力结 合起来,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同时,要完善配套政策,使文化体 制改革与劳动、人事、分配、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改革相衔接。 “全面解读物权法”标准表述 什么是“物权”: “物权”,这个法律术语听起来有些陌生,但其实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小到一粒纽扣、 一个茶杯,大到一栋房屋、一座矿山,这些物都要分你我,定名分,归主人,如此方可止纠 纷,息争斗,平是非,稳秩序。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 物权。所有权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全面支配的权利。用益物权指权利人 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 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担保物权指是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 权和留置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担保财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什么是“物权法”: 物权法从起草到修改,从征求意见到最后审议通过,跨越了13个春秋,其间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审议,大小修改100多次,并广泛向社会各界征求了上万条意见,其时间跨度 之长、吸纳意见之多、立法决策之慎,堪称空前。2007年3月16日,它终于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以高票通过表决并将付诸实施。它的制定,不仅是一个博采各方智慧、凝聚 全民共识的立法过程,也是一个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不仅是近年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典范,也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一座新的里程碑。 物权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法典的核心内容,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息息相关。 物权法主要回答了三个问题:一、物属于谁,谁是物的主人;二、权利人对物享有哪些权利, 他人负有怎样的义务;三、怎样保护物权,侵害物权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实施“物权法”的重要性: 一、物权法用法律条文的形式对人民群众通过辛勤劳动获得的合法财产进行了确认,并规定 了所有权人的排他的权利。人民群众对自己的物可以充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各 项权利,其他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涉,所有侵犯人民群众所有权的行为都违反了物权法,责 任人无论是国家、集体还是其他个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警察可以在车站、 广场、公路、街道巡逻检查,但不能随便进入居民住家,如果要进入,必须得到房主的许可 或者持有搜查证,否则就是违法的。 二、物权法特别强调对人民群众物权的保护,使人们切实感受到了“无救济就无权利”这一 这一法律谚语的精髓所在。物权法完善了权利保护的手段,规定侵害物权的,除承担法律规 定的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明确了对物权归属或内容有争议的可请求确认权利。物权法加强了对农村土地相关权利的保护,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 权并规定农民土地承包期满可继续承包,还确定了土地的合理利用制度以及对征收集体所有 土地的征收补偿等等。物权法维护了广大业主的权利,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明确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还对小区内的车库、车位的归属,业主委员会的职能, 业主和物业服务机构的关系等作了规定。物权法还明确了对作为弱势群体的被征收人、被拆 迁人的权利保护,指出征收、拆迁应遵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并依法足额支付补偿费用, 针对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征收补偿不到位、侵占补偿费用的行为,物权法规定,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违反规定的要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三、物权法通过确认和保护财产,进一步鼓励人们去创造更多的财富。有了物权法这一整套 对人们合法财产予以确认和保护的完整法律,人民群众就如同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势必会 产生更加强烈的投资信心、置产愿望和创业动力,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从总体上看,物权法几乎对人们在民事生活中涉及动产和不动产关系的点点滴滴、方方面面 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为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利、追求幸福生活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障, 有利于他们自身劳动积极性的进一步发挥,有助于他们创造出更加丰富的物质财富。 如何贯彻实施好“物权法”: 2007年3月23日,物权法审议通过之后仅一个星期,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了第四十次集 体学习,内容就是关于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这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要认真学习全面实施物权法,开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局面。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坚 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大意义,认真实施好物权法。 这次集体学习物权法,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这部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维护最广大人 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法律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学习、贯彻实施好物权法指明了方向。 一、牢固树立物权观念。推行法治,观念先行。要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物权 法的认识,充分认识依据宪法和法律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给予平等保护的重大意义, 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和正确行使财产权利的物权观念,为实施物权法营造广泛的社会思想 基础。 二、加强物权法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要在全社会深入宣传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要性和必要 性,深入宣传物权法的立法主旨、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为实施物权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利用实施物权法的有利时机,在全社会广泛倡导全体公民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 止纷争,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公民意识。 三、抓紧制定修改配套的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物权法作为民事基本法律,它 的有些规定有待于配套法律法规予以贯彻落实,包括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国有财产管理、完善 私有财产保护、完善征收征用的法律法规等。同时,要配合物权法的实施,着眼于保障权利、 维护秩序、促进竞争,抓紧建立健全民商法律制度,发挥民商法律制度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药品短缺问题”标准表述 “药品短缺”问题背景: 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医院临床常用药品和必需药品发生短缺,因而贻误抢救和治疗的案例 时有发生,已经严重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 医院短缺的药品既有常用药,也有罕用药品。常用药主要是指各类医疗机构普遍使用的用于 常见病和多发病的治疗和抢救性药物。如抗过敏药物苯海拉明、治疗偏头痛药物麦角胺咖啡 因咖啡因、治疗癫痫病的不可替代药物苯巴比妥等。罕用药品的特点是用量相对少,替代品 也比较少。如治疗尿崩症的药物长效尿崩停,有机磷农药的解毒药氯解磷定等。 短缺药品的主要特点是价格低。对342种短缺药品的价格分析发现,除了因长期断货有38.3%药品的单位常规包装价格不详外,其他211种短缺药品的单位常规包装价格大部分在30元以下,其中有130种药品的价格在10元以下,占61.6%。对单位常规包装价格在10元以下的短缺药品进一步细分发现,5元以下的药品占10元以下药品总数量的69%,3元以下的占42%。 但这些价格便宜、疗效又好的短缺药品长期以来在临床治疗和抢救患者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 作用。如新斯的明注射液每支仅0.70元左右,但它却能抢救垂危的重症肌无力患者;磺胺 嘧啶钠注射液每支0.68元,是治疗脑膜炎的特效药物之一;奋乃静一片不到5分钱,某些精神病患者只要长期服用,就可以和正常人一样生活;过去多年使用的洗肠药蓖麻油,病人 使用一次只需花2.5元的药费,由于这种药短缺,患者现在只能采用价格超过100元/次的洗肠药。此外还有普萘洛尔(心得安)、苯妥英钠、颠茄片、放线菌素D(更生霉素)、门冬氨酸、后马托品、苄星(长效)青霉素、地高辛片剂、氯霉素、异丙嗪(非那根)糖浆等 都是中国药典收载的价格便宜、疗效非常好的常用药,但大多数已经在市场上消失了。 用药短缺在各地医疗机构普遍存在。据一些医疗机构和临床医务人员的反映,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医院临床用药短缺的案例开始比较突出并呈增长趋势,越来越多的地区出现医院 用药短缺,短缺的品种也越来越多。 “药品短缺”引发的问题: 药品短缺造成群体性患者缺药事件频发。如用于治疗白血病的药物环磷酰胺发生短缺,造成 一些地方众多白血病患者及家属集体投诉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环磷酰胺不仅疗效好, 而且价格便宜,注射液每支3.0元,而一些替代药物如异环磷酰胺每支200元左右,这样价格的药品要长期使用,普通老百姓根本承受不起。过去国内有很多家企业生产环磷酰胺, 但近年来都陆续停产或转产其他品种。上海华联制药原是上海地区惟一生产环磷酰胺的国有 药厂,但由于价格长期偏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企业实在无力负担,2006年5月也终于停产,造成该药品在上海地区的短缺。最近,北京等地的环磷酰胺也已告急。据一些医学专 家介绍,我国有400万白血病患者,其中一半是儿童。这样的药品发生短缺,将对群体性 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带来严重的威胁。 罕用药品短缺发生的案件近年来也越来越多。如2003年4月陕西省岐山县安乐乡唐家岭村王录社一家11人发生A型肉毒中毒,作为国内肉毒抗毒素惟一生产和储备单位的兰州生物 制品研究所,由于当时“无货”而无法提供药品。为抢救11人的生命,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紧急决定,从国外进口一批A型肉毒抗毒素应急。 “药品短缺”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不愿生产或销售廉价和销量少的药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 求利润最大化,在有多个不同利润水平的产品面前,企业当然会选择生产或销售能获得最大 利润的产品,但同类药品中,生产、销售利润高的并不一定是疗效最好的,临床必需的不一 定是有市场竞争力的。 二、药品审批监管不严。到上世纪90年代末,全国有各类药厂6391家,但具有一定规模的和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并不多,90%以上是小企业,生产品种的97.4%是已上市品种的同类仿制药。近年来,国家药品管理部门批准了大量的仿制药。仅2004年,全国的新药审批就达到10009种,其中西药类都是仿制药。如此大量的仿制药上市,很多是低水平重 复生产的替代品。这些替代品和原研药相比,主要成分相同,疗效并没有明显改变;有些只 是改变剂型、包装,甚至仅改变药品名称,但按新药定价政策价格却可以翻几倍甚至几十倍。 比如,过去医院大量使用的普通红霉素,现在市场上各种改头换面的仿制药竟有47种之多, 它们之间没有明显的疗效差别,但价格都是普通红霉素的10倍以上。大量仿制药的上市,冲击了廉价药品的市场。 三、药品目录管理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目前国家药品目录管理存在着多头管理、重复管理 和管理重点错位的问题。这些目录的制订和监管,分散在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目录之间存 在着品种的大量重叠。医药企业为了产品得到行政保护而扩大市场销售,想方设法让产品进 入各种目录。一些企业跑关系、走后门,因而也产生了很多腐败行为。 四、以药养医的体制加剧了廉价药品的短缺。据统计,我国80%的药品是通过医院医生开的处方卖给患者的,医院处于药品零售的垄断地位。2005年,全国医院的药费收入2988亿元,诊疗费收入2075亿元。当年的门诊医疗费收入2918.7亿元,其中药费收入比例高达52%。医院愿意采购高价药品,医务人员愿意给患者多开药,开贵重药已经成为一种普 遍的现象。究其原因显然和目前以药养医的体制有直接的关系。药品的消费直接与医院和一 些医务人员的利益挂钩,越贵的药品给医院带来的加成收入越多,给医务人员的回扣越高, 廉价药品在终端消费环节受到抑制。 解决“药品短缺”问题的对策: 一、将短缺药物管理作为国家药品管理的重要内容。建议在国家药品管理部门增加相应的职 能和专门的机构,将短缺药品的管理作为药品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运用现代化的信息 技术建立开放的短缺药品登记系统,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院、个人等都可以申报、登记。 建立企业基本药物停产的报告制度,分析药品短缺的原因,进行预测和预警,提出解决的对 策。要建立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疗机构和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应 机制,一旦发生药品短缺情况,就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药品供应,必要时,实行政府补贴 采购或定点生产和统一配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 二、严格药品的准入和注册管理。要提高药品准入的门槛,鼓励企业提升研发能力。建议对 所有药品进行一次重新审查,特别是对常用药物的同类仿制品种要严格筛选,取缔那些主要 成分相同、疗效没有明显改善的药品。同时,要严格控制新药的审批,对超过专利保护期的 原研药的仿制药的生产和上市要控制一定的数量。新药的审批不仅要考虑安全有效和技术进 步,还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考虑药品的整体结构和用药成本,保障基本用药。 三、完善药品定价、招标政策。在国家确定对药品实行价格管制的前提下,建议尽快对所有 药品实行国家统一定价,消除价格“双轨制”的弊端。要完善价格管理政策,建议采取“限高和 保低”相结合的定价原则,形成药品价格双向调节机制,在对药价虚高进行控制的同时,要 对用量大、价格低的临床常用药和“孤儿药”进行价格保护。针对药品生产的能源和原料涨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标准提升等因素,要及时调查和相应调整价格。要研究目前实行的药品定价和招标的体制和政策,协调处理好定价和招标的关系。建议对目前的三段 式定价办法进行调整,要么由政府确定价格,招标时不再重复定价;要么在招标中根据采购 数量确定价格。 四、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步伐。要抓紧研究出台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从根本上解决以 药养医问题。同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和推行医疗机构用药规范制度,特别是针对 常见病和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推广用药规范,从技术上提供指导,促进合理用药。要继续开 展医疗服务领域有关药品回扣的反商业贿赂行动,规范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 五、清理各种药品目录。建议国家在当前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中,整合和规范现有的各 种药品目录。选择安全、疗效好、廉价、使用方便的药品,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作为全 国各类综合医疗机构必备的基本药物,包括农村和社区用药。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不宜太多, 以保障基本需求和供给的普遍性为原则经专家遴选确定。目录一旦制定,有关部门就要加强 监管,特别是对基本药物、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应规定医疗机构的备药率,并实施严格 的检查。 六、调整国家药品储备的品种。1999年制定的《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规定,中央及地 方医药储备机构主要负责储备全国及地方重大灾情、疫情及重大突发事故和战略储备所需的 特种药品、专项药品及医疗器械。从长远看,战备和突发事故是偶发情况,而一些特殊药品 短缺则是一个常态。为了充分发挥药品储备的作用,建议在国家药品储备中增加治疗特殊疾 病、罕见疾病的“孤儿药”品种,并通过储备库及时调剂短缺药品,保证医院必需药品的供给。 “药品安全问题”标准表述 “药品安全”问题背景: 近年来,我国药品安全问题频发,形势较为严峻。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对药品安全问 题不够重视。“齐二药事件”、“石四药事件”、“鱼腥草事件”、“欣弗事件”、“佰易事件”,接二 连三的药品安全问题不断触动公众脆弱的神经。事件背后,药品安全所面临的监督、管理、 体制改革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不容忽视。 ——药品安全涉及药品生产、销售、流通以及使用后的各个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 都将导致药品安全问题的产生。“齐二药事件”就是因为从原料采购、药品生产,到进入市场流通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内控不力或监管疏漏而造成的。 ——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鱼腥草事件”则反映出我国药品在上市前过敏反应试验严重不足 的弊端。“我国药品过敏反应人体试验仅需500例,而一些发达国家要做到四五千例,整整是我们的10倍”。 ——安徽阜阳特大制造贩卖假药案再一次使公众的心里蒙上阴影。据悉,安徽阜阳警方日前 破获的这起“史无前例”的假药案件,查缴涉嫌假冒药品400余件,造假品种达30多个。上 海、浙江、天津、山东等国内近20家知名企业及国外数家企业深受其害。 “药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企业追求暴利是直接动因。据医药界人士分析,以制售假药为例,一箱假药的成本不过 几百元,伪造成知名品牌后,其价格可能升至几万元。从造假开始,经几次批发,再通过医 院、诊所、药房等环节到病人手上,每个环节都有200%的利润。 二、企业内部缺乏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监控。他表示,一些药企的内部管理出现严重漏洞。尽 管这些药企通过了GMP认证,但是获得资质后企业并没有按要求进行自控、检查,使得G MP认证形同虚设。按照GMP管理检查要求,原料进厂时要有审批手续,质量监管要发合格证书,生产过程中要进行核对,药品生产出来后还要进行质量检测,销售后还要进行不良 反应的跟踪,而且还要留样观察。这一系列管理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必须严格把住,才能将不 合格药品及假药阻挡于市场之外。 三、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漏洞。目前我国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 不强、职能转变不到位。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缺乏有力监督,在一些地方还存在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另一方面,对医疗卫生行业缺乏有力的监督,一些医疗机构违 法违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腐败行为滋生,医疗服务市场亟待规范。其次,地方政府对药 品安全的认识不到位也是使安全事件屡现的原因之一。 “药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一、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教育和引 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药品进厂进店, 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抽验工作,凡是在企业成品库待出厂的药品, 经抽查检验达不到国家药品标准,并经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同时,采 取措施支持诚信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企业诚 信档案,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生产 经营。 二、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管理。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 批药品,建立健全药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 监管,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加快实施药品安全科技行动计划。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并严格实施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 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旦行政区域内发生药品安全事件,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应对,有效 处置,消除危害;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群众情绪,防止事态蔓延。对于因领导不力、疏于监 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地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增加对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加快药品监管部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改 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加大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五、加快完善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在查找监管漏洞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推进药品安全监 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制订、修订工作,重点抓好药品审评审批、药品分类管理、医疗器 械监督以及中药品种保护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六、深化药品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监 督审批权力的机制。实行审评主审集体负责制,审评人员公示制和审评审批责任追究制,加 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行审批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建立健全审评审批权力的内外部 监督制约机制。 七、加强队伍建设,防治腐败行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干 部队伍建设,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 对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岗位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实行定期交流,并形成制度;对监管人员的 监督、管理、培养、使用要实行民主决策,做到公开透明。要强化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 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建设和谐文化”标准表述 什么是和谐文化: 和谐文化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为价值取向,融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社会风尚 为一体,反映着人们对和谐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理想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 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文化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文化源泉和精 神动力。无论是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还是人与人的团结和睦,乃至 人自身的心理和谐,都离不开和谐文化的支撑。没有和谐文化,就没有社会和谐的思想根基, 也就不可能有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追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内在地需要而且必将 催生出与之相适应的和谐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培育和谐精神,倡导和谐理念,在全 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为构 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文化生态。 有人说,我们讲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现在又强调要建设和谐文化,二者之间是什么关 系呢?先进文化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方向、体现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 利益、反映时代进步潮流的文化。它最基本、最直接的价值取向是崇尚和追求先进性。和谐 文化是以和谐为思想内核和价值取向,以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营造和谐氛围为主 要内容的文化。它最基本、最直接的价值取向是崇尚和追求和谐。和谐文化建设要以社会主 义先进文化为引领。只有由一个处于主导地位的先进文化来引领,才能实现各种不同文化之 间的和谐相处。同时,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本质上也是和谐的。先进文化要通过各种各样的文 化形式表现出来,这些不同的文化样式、文化门类和谐统一,体现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有人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那它与和谐文化之间是什 么关系呢?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和谐文化的根本。文化总是在阐释和表达一定 的价值理念和价值追求,核心价值就是其中最本质的部分,它决定着文化的性质和方向。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和谐文化的内核,没有它,和谐文化的“神”就散了,就失去了灵魂、迷失了方向。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要通过一定的文化 形式来体现、来反映、来传播。就像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需要通过一定的行为方 式来体现一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必须体现到和谐文化建设中,让人们在日常的文化 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感受、理解、认同。 也有人讲,建设和谐文化,是不是要回归中国传统文化?今年清明节,一份关于“将汉服定为国服”、“奥运会上中国汉族运动员应着汉服入场”的网上倡议书引发了人们关于应该如何继 承传统文化的讨论。从“和为贵”的处世哲学,到“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从“天人合一”的自然意识,到“协和万邦”的国家观念,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理念曾深深影响中华民族的成长, 至今仍然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也是我们今天建设和谐文化丰富而厚重的思想资源。时 下流行的传统文化热,如呼吁重视中秋、清明、端午、重阳等传统节日,如一些通俗地介绍 传统文化的讲坛和人物一路走红等,都体现了人们对传统文化的浓厚兴趣。只有深刻认识祖 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才能在更高起点上创造出更高 层次的和谐文化。但继承不是墨守成规,更不是全盘复古,而是汲取其合理的思想内核,赋 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还有人问,建设和谐文化应如何看待与外来文化的关系?优秀的文化成果是全人类的共同财 富。建设和谐文化,离不开与世界文化的交流和对话。我们要以宽广的眼界和博大的胸怀, 积极借鉴世界各国的文明成果,博采众长,使其熔铸于和谐文化建设之中。但学习必须以我 为主,借鉴不是照抄照搬、盲目认同,否则必定“水土不服”甚至迷失自我。必须立足国情,使和谐文化在顺应世界发展进步的潮流中,始终彰显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 为什么要建设和谐文化: 一、建设和谐文化是促进科学发展的需要。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 上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经济不发展,没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不可能实现社会和谐;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失衡,就会引发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同样不可能实现社会和谐。和谐文化强调人类、社会、自然的共生与和谐,包含着协调发展、均衡发展的理念,蕴涵着科学发展的思想方法、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在现代社会,和谐文化所倡导的发展,不应该仅仅是经济的发展,还应当包括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也不仅仅是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还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那种单纯、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和物质生活提高,甚至不惜付出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代价的做法,是与和谐文化所倡导的发展背道而驰的。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需要和谐文化来指引和推动。建设和谐文化,有助于帮助人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实现文明发展、和谐发展、又快又好的发展;有助于推动人们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 中心的同时,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相互促进。 二、建设和谐文化是实现文化自身和谐的需要。文化自身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和谐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时代,先进文化、有益文化、落后文化和腐朽文化同时并存,正确思想和错误思想、主流意识形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相互交织,各种思想文化有吸纳有排斥,有融合有斗争,有渗透有抵御,这种交流、交融、交锋不仅发生在国际而且发生在国内。对不同文 的冲突、碰撞、摩擦,如果不注意协调、妥善解决,就会引起思想混乱,甚至导致社会危机。和谐文化强调各种健康思想文化相互借鉴、相得益彰,主张在坚持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尊重文化的多样性,推动不同文化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实现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的有机统一。建设和谐文化,必将有利于核心价值体系和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壮大,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减少思想冲突、增进社会认同,有效避免因认识差异引发社会动荡;有利于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生动局面,使先进文化得到发展,健康文化得到支持,落后文化得到改造,腐朽文化得到抵制,使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在交流比较中互动融合、相互促进,使各种文化形式、文化门类、文化业态各展所长、共同发展。 三、建设和谐文化是形成良好人际关系的需要。人是社会的主体,人与人之间融洽相处是社 会和谐的基础。由于经济条件、社会地位、个体背景的差异,各阶层之间、各种社会组织之间,乃至人与人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矛盾和冲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既需要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健全的法律调解机制,也需要思想文化的引导和道德规范的约束。思想文化、道德规范对人际关系具有调解和整合的功能,社会越是向多样化方向发展,越需要发挥思想文化、道德规范沟通思想感情、调节人们行为、整合社会关系的作用。和谐文化强调和而不同、以和为贵,主张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帮助,反对相互敌视、相互欺诈、相互对抗。建设和谐文化,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就能够形成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认识、处理社会关系的新方法,引导人们用和谐的思想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使崇尚和谐、维护和谐内化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就能够培育与人为善、乐于助人的道德情感和见利思义、顾全大局的处事准则,在处理利益关系和各种矛盾时,互谅互让、友好协商,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 四、建设和谐文化是促进人的心理和谐的需要。和谐始于内心。良好的心态、健全的人格,是人的身心健康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在现代社会,工作和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加剧,人们的精神压力也随之加大,这既能够激发人们奋发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也容易产生急功近利、心浮气躁的心态,特别是当个人遇到某种挫折时,甚至会产生怨恨、仇视的情绪。人们精神上的这些不健康因素一旦变成极端行为,就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和谐文化强调人的自身修养、自我完善,塑造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意志品质,是实现人的心理健康、心理和谐的文化源泉。通过和谐文化的熏陶和哺育,必将提高人的境界、情趣、品位,培育乐观、豁达、宽容的精神,促进人的素质提高、精神解放和全面发展;必将有效调节人们的情感和心理,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以开阔的心胸和积极的心境看待一切,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怎样建设和谐文化: 一、建设和谐文化要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和谐文化建设,确保和谐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和谐文化建设的整个过程都要着眼于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渗透到和谐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贯穿到和谐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使其深入人心,成为全民族奋发向上、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二、坚持以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 应把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和谐文化建设的中心环节,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 三、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近两年,中央新闻媒体相继推出《永远的丰碑》、《时代先锋》、《劳动者之歌》等栏目,让人们回顾光辉历史,走近时代英雄,体验崇高与感动,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当今时代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无论置身何处,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上的资讯每天都像潮水般向我们涌来。往小处说,它悄无声息但势不可挡地影响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往大处说,它对于人心向背、事业兴衰、社会和谐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建设和谐文化的过程中,新闻媒体应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弘扬新风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四、和谐文化建设要体现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上。当今社会,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是人们放松心情、滋养心灵的“润滑剂”和“减压阀”。一部优秀的电影,给人享受,给人感动;一首好 的歌曲,给人力量,给人鼓舞;一段精彩的相声,给人欢笑,给人启迪。人民需要文艺,时代呼唤着文艺的大繁荣、大发展。建设和谐文化,要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断繁荣发展,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优秀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同时,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大力发展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村镇文化,让人们在多姿多彩的文化活动中享受美好的生活。 五、必须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我国传统文化强调天人合一,重视尊重规律、休养生息;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强调以和为贵,重视家庭和睦、融洽相处;在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上,强调协和万邦,重视睦邻友好、互利互惠。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至今仍然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仍然是衡量人们道德素质的重要尺度,为我们今天建设和谐文化提供了丰富而厚重的思想资源。只有深刻认识祖国传统文化的现实价值,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才能在历史提供的高起点上创造出更高层次的和谐文化。要深入挖掘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容,汲取其合理的思想内核,使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得以新生。继承不是墨守成规,对体现和谐思想的传统文化资源,必须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体现新的时代精神,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焕发新 的生机与活力。 六、建设和谐文化,还需要大力发展网络文化。据统计,目前我国网民已超过1.6亿,这意味着不到10个中国人中就有1个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生活娱乐、互动交流。人们在享受 网络带来的快捷方便的同时,也被诸如色情、暴力、诈骗等有害信息的传播所困扰。营造和 谐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成为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和崭新课题。应继续深化文明办网、文 明上网活动,健全网络道德规范,引导广大网络从业人员和网民加强自律,自觉抵制有害信 息和低俗之风。逐步健全管理机制,加强科学、依法、有效监管,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的网上 精神家园。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标准表述 “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背景: 农村基础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 来,我国农村基础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当前农村基础教育仍然还很薄弱,在相当一些 地区的农村里九年制义务教育还没有普及,青壮年文盲仍然存在,青少年失学现象仍很严重, 这种情况与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有很大关系,要改善农村教师的待遇,更新教育思想,转变教 育观念,加快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从而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 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教师队伍。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10月15日所作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把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面。 “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不统一,农村比城市低。按照现行教师编制标准,农村初中、小学的 教师每人负担学生数分别为18人、23人,城市初中、小学为13.5人、19人。而农村地广人稀,学校规模偏小,有些偏僻地区还大量存在着分散的教学点,据统计,全国目前约有10万个教学点。 二、边远、贫困地区、山区教师依然紧缺。有些地方则是由于财政困难或财政供养人员超编, 即使有编制也不聘用公办教师,而是低薪聘请代课教师,很多地方代课教师的工资不到公办 教师工资的1/3。据教育部统计,全国农村尚有36万名代课教师。 三、农村教师的年龄、学科结构不合理,在职培训机制尚需完善。教师年龄偏大的问题,在 有的地方比较突出,一些农村学校的教师队伍正面临着年龄断层。在学科结构方面,农村学 校的外语、音体美教师严重不足,一些课程无法开设。还有相当一批教师,长期缺乏培训, 知识老化,难以承担起实施素质教育的重任。 如何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一、积极做好大中城市中小学生到农村执教。要加强农村统筹协调,组织落实边远地区教师 资源薄弱学校的师资适量。进一步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长期稳定的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 鼓励支持城市办学质量比较高的跟农村建立办学共同体,通过多种有效形式促进教育资源的 共享。 二、组织城市中小学教师定期到农村任教。要严格控制城镇中小学教师的编制,适当提高农 村中小学中的比例,积极促进城镇学校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定期地选派城镇学校教师到农 村学校交流任教,并且统筹安排好其他层次的教师到当地农村执教的工作。对于继续补充的 新教师,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的原则,严格实行公开招聘的制度,优先满足农村中小学的 需要。 三、积极地探索实施农村教师特色岗位计划。有一些地方在这方面做了很好的工作,比如云 南省的红河州,是政府由上一级财政来设置在农村边远贫困地区设置特色岗位,由上一级别 财政直接支付教师的工资,吸引优秀的人才到边远地区任教取得很好的效果。我们积极鼓励 各地适应人口变化跟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新情况,抓住建立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 的契机,探索新机制。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农村边远地区师资紧缺的学校设置一定数 量的岗位,公开招募优秀的大学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四、积极鼓励并且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按照18号文件,就是关于引导鼓励 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任教的意见,采取得力措施,实现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跟大学生 支援西部志愿计划,各级行政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现好这两个计划。同时积极引导、 组织、促进高校毕业生服务农村教育。同时要选派一定数量的高校尤其是师范学校新聘的教 师到西部任教,把这个同时作为锻炼高校青年教师的一个重要途径。 五、组织师范生实习执教。师范学校要组织高年级的师范生到农村实习执教,在农村建立实 习机制,积极探索实习执教多种有效途径。在这方面西南大学先走一步,做出了表率,江西 师大等等也做得很好,他们的做法值得推广。 六、积极开展多种途径的执教活动,组织开展短期执教等多种形式灵活有效的执教活动。包 括特色活动讲师团,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代教、执教等等,还有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的手段把 优秀教师师范课的课件送到农村学校。 “严控楼堂馆所建设”标准表述 “楼堂馆所建设”背景: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方 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最近一些党政机关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 现象又有所抬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有的违反审批程序,越权审批,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筑面积;有的不注重建筑的使用 功能和经济实用性,盲目攀比,贪大求洋,搞豪华装修;有的不惜贷款、举债,甚至挪用扶 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编者按:诸多典型可在网页底部“相关文章”查阅) 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的意义: 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是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 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违 反规定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追求和攀比办公场所豪华气派,是一种严重的铺张浪费行为, 也是一种滥用权力的腐败行为。这种做法不仅浪费国家财产和资源,加重人民群众负担,而 且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侵蚀党员干部的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 同时还要看到,虽然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在不断增强,但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仍处 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体人民的生活还不富裕,国家建设和发展需要办的事 情还很多,必须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必须继续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坚决抵制贪图安逸、追求享乐等不正之风,为 全社会做好表率。 如何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 一、严格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所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党政机关 办公楼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根据有关规定,中央直属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经中央 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同意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 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 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部门、地方所属的现有这类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各级党 政机关要积极推进所属接待设施或场所经营管理的社会化进程,实现与所属部门彻底脱钩。 二、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必须体现庄重、朴素、实用和 节约资源的原则。建成后应进行建筑节能测评,凡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不得进行竣工验 收备案。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 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积极创造条件盘活行政事业 单位办公楼存量资源,增加存量供给。对办公用房确有困难的,应首先考虑从现有党政机关 办公用房存量中调剂解决;确需新建、改扩建的,应打破系统、部门之间界限,实行集中建 设。要充分发挥限额设计在控制投资和建设标准方面的作用,坚决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工程 造价标准。 三、规范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 楼项目建设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内投资安排,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赞 助或捐赠,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或摊派,不得向其他单位借款,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严 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不得直接用于办公楼建设。 四、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代建制试点工作。逐步推行由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组 织实施项目建设、建成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建设管理模式,不再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建设。 五、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各地区各部门要对近年来修建党 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 分别作出处理。凡是违反规定拟建和在建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必须坚决停建或缓建; 凡是没有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一经查实,要予以没收; 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要视具体情况作出腾退超 标准面积或全部没收、拍卖处理。 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监管机制。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审批责 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对违规审批等行为要严肃处理。财政部门要严格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 度,增强预算透明度,对于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办公楼建设项目一律不下达财政预算,把党 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预算支出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建设部门要加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编制的管理和工程造价标准 的制定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 机关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 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 领导人员的责任。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标准表述 “农村饮水安全”政策背景: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 度重视饮水安全工作,要求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作为政府工作的目标。 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要加快安全饮水设施建设,今年再解决 农村320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确保广大农民早日喝上放心水,关键是要建成长效的农 村饮水安全工程,也就是说要确保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2007年5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温家宝总理作出了重要批示:“加强工作,注重落实,做好宣传,接受监督。”这标志着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中央和地方安排资金建设饮水工程,重点解决了中西部严重缺水地区农民的吃水困难 问题,但仍有一些地区的农村饮水存在高氟、高砷、苦咸、工业污染、微生物等有害物质含 量超标以及血吸虫等水质问题。卫生部门和水利部门初步调查显示,目前全国农村无法得到 或负担不起安全用水的人口3亿多人,其中饮用水氟砷含量超标的约有6500万人,饮用苦咸水的有3800万人。 据了解,长期饮用高氟水,轻者形成氟斑牙,重者造成骨质疏松、骨变形,甚至瘫痪,丧失 劳动能力;长期饮用苦咸水导致胃肠功能紊乱、免疫力低下,诱发和加重心脑血管疾病;长 期饮用砷超标的水,造成砷中毒,导致皮肤癌和多种内脏器官癌变;微生物及其他有害物质 含量严重超标的地区,易导致疾病流行,个别地区癌症发病率居高不下。血吸虫病近几年来 呈增长趋势,有些地区与饮用水水源有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农民身体健康和农 村稳定,成为人们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如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应根据农村供水发展特点,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 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分阶段目标。经济发达地区,要依靠地方财力,尽快实现农村饮 水安全目标;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解决对农民生活和身体健康影响较大的饮水安全问 题,同时要与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相一致。 二、水源保护与水质净化相结合,防治并重。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保护好饮用水源。要划 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的保护,防止污染,防止乱打井超采地下水造成水 量不足,或引起不同含水层水质混合,造成饮用水中氟砷等有害物质超标,要采取有效措施, 保护好饮用水源。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水净化设施,向用水户提供水质达标的饮用 水。同时建立社会化的水质监测服务体系,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提供水质检测服务,完善 供水水质保障体系。对适度规模的水厂要设化验室,做好水质的常规检测。 三、因地制宜,近远结合,合理确定工程方案。根据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当地自然、经济条件 和社会发展状况,合理选择饮水工程的类型、规模及供水方式。首先考虑当前的现实可行性, 同时兼顾今后长远发展的需要。水源选择应符合当地水资源管理的要求,根据区域水资源条 件选择水源,优质水源优先满足生活用水需要。水源有保证、人口居住较集中的地区,应建 设集中式供水工程,并尽可能适度规模,供水到户;经济欠发达、农民收入比较低的地区, 供水系统可暂先建到集中给水点,待经济条件具备后,再解决自来水入户问题。居住分散的 山丘区农民可建分散式供水工程。 四、建管并重,强化用水户参与管理。为管好用好工程,确保工程可持续利用,要广泛进行 社会动员,对于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工程建成后的水价要让用水户广泛参与,征求他 们的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在选择技术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管 理条件和农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在保证供水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管理简便、运行费用 低的技术方案。在工程开工以前,要求明晰所有权、落实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明确水价和 收费办法及服务体系,确保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持久发挥效益。 五、扶持引导,多渠道筹资。按照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困难大的多补、困难小 的少补等原则制定资金筹措计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事关亿万农民基本生存,是一项以 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事业,所需投资多,按照城乡统筹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各级政府要通 过公共财政增加投入,扶持引导,确保饮水工程所需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从我国农村现实 情况出发,受益农户也要在负担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承担一定的投劳投资责任;引入市场机 制,吸收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加强防沙治沙工作”标准表述 “防沙治沙”问题背景: 土地沙化是我国面临的最为严重的生态问题之一。我国现有荒漠化土地263.6万平方公 里,占国土面积的27.46%,分布于18个省份的498个县。沙化土地173.97 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1%,分布于30个省份的889个县,影响全国近4亿 人口的正常生产生活。土地沙化,不仅恶化生态环境,导致自然灾害频发,而且破坏农牧业 生产条件,加剧沙区贫困,给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了极大危害。 胡锦涛总书记近日在宁夏考察工作时指出,要大力加强防沙治沙工作,依靠广大群众,运用 先进技术,努力实现从“沙逼人退”到“人逼沙退”的转变。要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抓紧抓好,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已经取得的成果得到巩固、 已经确定的计划稳步推进,扎实努力,长期努力,使生态环境不断有新的改善,为建设祖国 西部绿色屏障作出贡献。 2007年3月,国务院召开全国防沙治沙大会,温家宝总理接见与会代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温总理的讲话语重心长,简洁深刻,饱含着对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忧虑之心,饱含着对沙区 人民生产生活的关切之情,饱含着对治沙工作者的殷切期望。防沙治沙,事关国家生态安全, 事关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防沙治沙”存在的问题: 一、沙化危害现象突出,沙化面积范围广。目前全国沙化土地面积高达17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1%。土地沙化吞噬着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制约着沙区经济发展 和农民增收致富,冲击着工农业正常生产和交通安全运营,影响着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 心健康。去年春季我国出现了18次沙尘天气过程,其中沙尘暴和强沙尘暴过程11次,影响范围广,危害程度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凸显了土地沙化形势的严峻性。 二、沙化有局部扩展的趋势。虽然全国土地沙化趋势总体上得到遏制,但局部地区土地沙化 仍在继续扩展。青藏高原、黄河首曲、石羊河下游、塔克拉玛干沙漠周边等地区土地沙化面 积仍在增加,致使当地生态状况持续恶化,且日益严重地威胁到全国的生态安全。另外,全 国还有近32万平方公里土地具有明显沙化趋势,如果利用不当,极易成为新的沙化土地。 三、现阶段的沙化治理难度很大。在全国现有的沙化土地中,具备治理条件的还有50多万平方公里。如果按现有的治理速度,需要几十年、上百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完成治理。特别 是下一步需要重点治理的沙化土地,沙化程度更重,自然条件更差,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四、治理成果脆弱,极易反弹。一些已治理的地区,植被刚开始恢复,稳定性差,如果得不 到有效巩固,土地沙化极易反弹,就会前功尽弃。一些地方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后,后续产 业没有发展起来,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就会导致毁林开荒、毁草种粮回 潮,再次造成土地沙化。 五、人为隐患依然较多。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的 要求日益提高。沙区生产方式落后,滥樵采、滥开垦、滥放牧、水资源不合理利用等问题较 为严重,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相当突出。另外,一些地方防沙治沙工作存在着薄弱环节,措 施不力,执法不严,破坏生态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六、全球气候变暖给防沙治沙工作增添的更大压力。过去100年,全球气温持续升高。受 此影响,我国西北地区蒸发和干燥度呈增长趋势,冰川面积持续减少,草原退化速度加快, 绝大多数湖泊水量入不敷出,正向萎缩方向发展,有的甚至干涸消亡,成为新的沙尘源。未 来100年,全球气温仍将持续变暖。这不仅可能导致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发生频率增大, 而且可能使干旱区范围扩大、荒漠化加重。持续干旱将威胁现有植被的存活,也增加恢复植 被的难度。这表明,今后我们在防沙治沙工作中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更加复杂的局面、 更加繁重的任务。 “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性: 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既十分必要,也非常紧迫。 第一,这是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迫切需要。土地沙化是我国国土生态安全的主要威胁和重大 隐患。只有把土地沙化问题解决好,国家的生态安全状况才能好转,中华民族的生存和长远 发展才有保障。 第二,这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防沙治沙,有利于发展特色产业,促 进生产发展,因地制宜地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有利于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增加农民收入,提 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有利于绿化美化农村环境,实现村容整洁,改善农村的生活条件。 第三,这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沙区国土面积广阔,人口数量众多,生态环境脆 弱,经济发展滞后。只有尽快改善沙区生态状况,加快沙区经济发展,才能增进沙区人民福 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四,这是我国履行国际公约的应尽义务。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是我国政府对 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树立我国对国际事务高度负责的大国形象,进一步巩固我国的国际地 位,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必须加强防沙治沙。 如何加强“防沙治沙”工作: 一、加强封禁保护,发挥自然修复作用。这是遏制沙化土地继续扩展最有效的措施,也是预 防发生土地沙化最经济的途径。对依法划定的封禁保护区,要禁止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通 过大自然的自我修复,逐步形成稳定的天然荒漠生态系统。在牧区要推行草原划区轮牧、季 节性休牧和围封禁牧制度,推行舍饲圈养和退牧还草,保护和恢复沙化草原草地植被。在生 态状况极其恶劣,缺乏基本生活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稳妥地进行生态移民。实行封禁保护, 关键是要妥善安排好受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使他们退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二、转变生产方式,严格沙化源头控制。土地沙化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气候变化的因 素,也有人为破坏的原因。防沙治沙要控制源头,综合治理,狠抓沙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 方式转变,以调促防,以转促治。要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发展沙区设施农业,切实改变一 些地方滥开乱垦、粗放经营的做法。调整沙区能源结构,扶持发展太阳能和风能,加强沼气 等生物质能源建设,减轻沙区生活用能对植被资源的依赖,防止因滥樵滥采破坏沙区植被。 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配和管理,处理好上下游之间的水资源分配关系,科学合理安排生活、 生产、生态用水,积极发展旱作节水农业,着力建设节水型社会。 三、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工程治理步伐。防沙治沙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中央和地方都要采 取有效措施,以治理工程为依托,切实增加投入。针对一些地区土地沙化仍在扩展的实际, 要尽快启动实施一批新的重点治理工程,加大对青藏高原等沙化扩展地区以及东北西部荒漠 化地区的治理力度,着力改善这些地区的生态状况,尽快遏制沙化扩展和土地退化。要继续 抓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四期、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草原沙化防治和小流域治理 等国家重点工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保障投入,强化措施,精心组织,稳步推进。要扶 持建设一批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探索不同沙化类型区防沙治沙的政策措施和技术模 式,以点带面,推动全国防沙治沙工作。搞好工程治理,必须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执行技术 规程和标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四、发展特色产业,增加沙区农民收入。这是推进沙区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防沙治 沙的一项重要任务。沙化土地既带来危害,但也是一种宝贵资源,治理好了可变害为宝。防 沙治沙工作要坚持把生态改善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严格保护和有效治理的前提下, 充分发挥沙区光、热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沙区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精深加工业。具备条 件的地方还可以发展沙区旅游业及其他产业。特别要扶持发展资源消耗低、科技含量高、市 场前景好的沙产业项目。通过政策扶持,积极培育一批竞争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带 动沙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产业化经营、促进农牧民增收。 五、强化科技支撑,提高防沙治沙成效。沙区自然条件恶劣,保护和增加植被极为困难,必 须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要鼓励科技人员发扬创新精神,针对防沙治沙的关键性技术难题, 开展多部门、多学科、多层次的联合攻关。大力推广适宜不同类型沙区生长的抗旱、抗寒、 抗碱、抗病虫害植物良种,以及先进适用的造林种草技术和治理模式。建立健全防沙治沙技 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一批科技示范区、示范点。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特别是农牧民群众 的技术培训,使广大农牧民群众掌握防沙治沙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六、坚持严格执法,规范防沙治沙行为。防沙治沙,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尽快制定和 完善防沙治沙法的配套法规,健全防沙治沙法律体系。加强防沙治沙执法能力建设,充实执 法监管力量,明确执法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对破坏沙区植被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非法 征占用沙化土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执法行动。对于造成严重沙化的 典型案例,要予以重点查处和曝光。要加强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沙区植被 的意识和履行治沙义务的自觉性。 七、创新体制机制,增强防沙治沙活力。推动防沙治沙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从根本上讲要靠 深化改革、激发活力。要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能够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 防沙治沙积极性的体制机制。要继续实行“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延长 沙化土地承包和租赁期,将生态治理任务和管护责任承包到户、落实到人。要认真执行好现 行防沙治沙税收优惠政策,继续通过财政贴息等途径加大对防沙治沙的信贷支持。要保障治 理者合法权益,治理后的沙化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和流转,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沙区 森林资源要给予投资治理者合理补偿,治理后的沙化土地被征占用或划定为自然保护区、封 禁保护区的应予以经济补偿。研究探索由政府出资收购沙区各种社会主体营造的非国有公益 林的相关政策。 八、搞好监测预警,提高防治决策水平。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土地沙化的动态及成因, 是科学决策的基础。要健全土地沙化监测体系,制订监测技术规范,增强监测装备实力,提 高监测能力和水平,加强监测结果的分析研究,为防沙治沙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好重大沙 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防灾减灾。定期组织开展全国土地沙化 监测,掌握土地沙化动态变化情况,定期发布监测结果,为评价工程建设成果、检验各地防 治成效提供客观依据。沙区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完善防治措施。 “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标准表述 “垄断行业改革”背景: 垄断,在法律上是指特定的主体在特定市场上的特定经济活动中排除或者限制竞争者的状态 或行为。也就是说,在特定市场内的市场主体追求最大的垄断利益,或用政府赋予的权力或 利用特许经营权,或者与其他经营者合谋,垄断市场,垄断价格,排斥其他经营者进入同业 市场,从而损伤消费者权益,违反公共利益的行为。 垄断分三种:一是自然垄断,即对关系公众利益有限资源的独占和国有独资经营导致的垄断。 二是市场垄断或经济垄断。在竞争性领域中,少数市场主体通过合谋行为或市场兼并控制行 为形成的垄断。三是行政性垄断,即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利用行政权力直接从事基础设施建设 和经营形成的垄断。 改革垄断行业的重点是改革行政垄断。行政性垄断可分为区域性行政垄断和行业性行政垄断 两种形式。现在的垄断主要是行业性的行政垄断,它们借助于对本行业的管理特权和实际控 制力量,掌握市场资源与销售份额。行政性垄断造成的危害主要表现在: 第一,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当垄断者真正垄断这些行业以后,控制产量,抬高价格,谋取高 额利润,限制可能的竞争进入市场等行为方式的出现是必然的。 第二,与竞争性经营相比,垄断行业缺乏技术进步、改善经营和提高产品质量的动力,阻碍 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垄断者将通过限制新的竞争者进入来控制整个行业的生产和经营,取 得最大的利润。 第三,垄断增加了开放市场与引入竞争的成本和难度。 第四,垄断损害社会公平。行政性垄断引发的行业收入的巨大差异与各部门行业之间收入的 不平等,已成为我国当前的一个社会性问题。从行业平均收入的统计公布看,人均收入排名 前十位的大多是垄断性行业。收入水平的巨大差异反过来又成为抑制资源流动与竞争,强化 垄断的动力,造成新的收入机会的不平等。 “垄断行业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垄断行业改革的范围和层次还比较窄。一是目前的改革尚仅仅集中于带有网络性质的自 然垄断行业,如电力、电信、民航、油气、城市供水(热、气等)、铁路、邮政等行业。但一些具有一定特殊性的商品(如食盐)、满足国家增加财政收入需要的商品(如烟草)的专营等, 其垄断特点比较突出。二是已经开始改革的行业还停留在行政性拆分的层面,尚未形成规范 化的准入制度。 二、垄断行业进行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部分行业呈现出从独家垄断转换为 地域性垄断的倾向,竞争逐步演变为软预算约束的国企之间为强化市场垄断地位而进行的恶 性竞争,政府管制的改革尚未提到议事日程。 三、国有企业改革滞后。垄断行业中特大型国有企业改革明显滞后,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 重点和难点。 四、监管制度改革刚刚起步,政府职能亟待转变。一是除电力外其他垄断性行业均未建立明 确、独立和专业化的管制机构,责任主体不明,职能分散,管制低效果。二是政府管制职能 并没有随着市场化改革而改变,政府职能缺位与越位问题仍很严重。政府对相关管制机构缺 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许多领域的管制职能没有得到法律和政策的明确授权,管制无规可循, 人为因素大,决策过程透明度低,寻租风险加大。 五、普遍服务等配套制度安排不到位。铁路、电信、电力等垄断性行业提供基础产品和服务 的特点,决定了相关企业必须提供普遍服务。但是,如何调整原来普遍服务支出采取内部消 化的方式,建立合理的普遍服务提供机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何推进“垄断行业改革”: 一、深化电力、邮政、电信、铁路等行业改革。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政企分开、 厂网分开基本实现,发电领域竞争态势已经形成,新型电力监管体制初步建立。当前应巩固 已有改革成果,把电力体制改革继续推向深入,重点解决电源结构不合理、电网建设相对滞 后、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原 则是: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主 要任务是:一是抓紧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逐步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二是加快电 力市场建设,着力构建符合国情的统一开放的电力市场体系,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电价 机制,实行有利于节能环保的电价政策。三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政企分开,健全电 力市场监管体制。2005年国务院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并付诸实施,主要包括:重组邮政 监管机构,组建国家邮政管理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改革邮政主业和邮政储蓄;完善普遍 服务机制、特殊服务机制、安全保障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下一步重点是继续贯彻落实好邮 政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邮政监管体系。通过改革重组,电信市场初步建立了不同规模、 不同业务、不同所有制企业相互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目前,基础电信领 域有六家全国性运营商,增值电信领域有17000多家经营者,其中97%以上含有民营资本。 要根据当前电信领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继续落实电信体制改革措施。铁路行业改革重点是 研究制定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铁路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二、稳步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目前,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普遍引 入竞争机制,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市场全方位开放,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 础性作用明显增强。下一步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应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前提、以分类改 革为原则。改革的重点:一是培育规范竞争的市场主体。加快对传统国有企业的改造,使之 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同时,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非国有市场主体进入。二是营造有效 竞争的市场结构。实现这一目标模式,就必须打破行政垄断、管制自然垄断、反对经济垄断。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进程,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体 制,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三是形成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价格形成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 心,是市场发挥作用的最基本、最有效的形式。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必须把形成科学合 理的价格形成机制纳入其中。四是构建与市场化相适应的监管体系。主要包括市场准入与退 出的监管、价格监管、产品与服务质量监管、运行安全监管、竞争秩序监管,并建立相对独 立、专业的监管机构。通过有效监管,既确保市政公用事业的运行安全,又充分发挥市场机 制的基础性作用。 三、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一是进一步深化垄 断行业改革,必须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加快构造垄断行业的有效竞争格局,加 快垄断行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加快推动相关行业的法制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开 透明、监管有力的垄断行业监管体系。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 竞争性行业一般不要建立国有独资企业,同时尽可能消除非国有经济准入的障碍,以确保能 够充分竞争,防止经济垄断的形成。对于由于竞争形成的经济垄断,则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 进行处理。对于部分基础设施和自然垄断行业,在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的前提下,应当 允许非公有投资者以参股形式进行投资,并尽可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对市场机制不能发 挥作用的领域和环节,则从各方面加强政府监管,以防止历史上曾经出现的"铁老大"、"电 老虎"现象的发生。对于一些公益性的行业,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资,同时加强政府规 制,既要保证投资者能够取得合理的收益,又要防止造成垄断,损害社会和消费者利益。二 是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可以采取多种途径。对一些盈利性的运输、通信、能源等垄断 行业,应根据条件成熟程度,逐步地、普遍地进行股份制改造。对于能够改造为规范股份公 司的,应争取早日上市。对不能整体改制的企业,应采取分类、分解的办法,逐步实现股份 制改造。对条件暂不成熟的企业应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分阶段实现股份制改造。在 条件成熟时,应扩大社会债券发行的范围,以多种形式实现垄断行业投资的社会化,为垄断 行业的股份制改革创造条件。推行股份合作制。它主要是由一家或几家企业(或个人)与政 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联合成立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并按协定比例出资 和占有股份。此种形式,由于有政府的参与,可以提高投资者对投资的信心,由于有私人资 本的参与可以提高资金效率和经营服务水平。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标准表述 “公民道德建设”背景: 2007年9月20日,是党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六周年,也是我国第五个“公 民道德宣传日”。纪念日前夕,首次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来的“助人为乐模范”、 “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云集首都接受表彰,受 到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会见。 公民的道德水平,体现着一个民族的基本素质,反映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加强公民道德 建设,是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随着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不断加强,干部 群众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模范人物涌现出 来。 但依然有一些地方放松道德建设,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封建迷信活动、黄赌毒等丑 恶现象沉渣泛起;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见利忘义、损公肥私、欺骗欺诈等现象屡 禁不止;一部分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观念淡薄,有损国格人格的现象时有发生; 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贪污受贿、违法乱纪,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这次在全国评选表彰来自基层的道德模范,用他们的先进事迹感召群众,对于在全社会大力 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营造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道德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和作用。 “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一、公民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需 要与之相适应的道德支撑,这就迫切要求引导人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自主意 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需要健康的市场机制和正常的市场秩序,这就迫切要求加强诚信建设,引导人们在市场活动 中遵守契约,重信守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必将带来社会利益格局的进 一步调整,这就迫切要求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义利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 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不可避免 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等,这就迫切要求引导 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克服和抵制不良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 二、公民道德建设是对外开放日益扩大的需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 我国正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高层次上扩大对外开放。这有助于人们开阔眼界、扩大视 野、增长见识、活跃思想,更好地吸收借鉴国外道德建设的有益成果。与此同时,又必须看 到,当今世界国际力量对比失衡和西强我弱的总体状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西方敌对势力 把我国作为西化、分化的主要目标,加紧与我争夺群众、争夺青少年。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 文化相互激荡,西方国家腐朽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思想文化不可避免地会对一部分群众 产生负面影响。这就迫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抵御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和应对外来腐朽文化 的冲击,用先进的思想道德把全体人民团结和凝聚起来。 三、公民道德建设是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需要。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重大突破不断 涌现,对人们生产生活正在产生深刻的影响。这为人际交往、思想交流提供了新渠道和新手 段,开辟了社会精神生活的新领域和新空间,同时,也对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严峻挑战。特 别是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迅速崛起,对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 审美情趣等影响越来越大。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引导,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四、公民道德建设是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经过改革开放近30年的发展, 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人民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愿望更加强烈,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生活 方式的愿望更加强烈,追求良好人际关系和社会风气的愿望更加强烈。而且随着全面建设小 康社会的不断推进和人们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还会对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 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五、公民道德建设是社会环境深刻变化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公民道德建设的环境、渠道、对象、内容都发生了很 大变化。仅就公民道德建设对象而言,随着经济的发展,进城务工和外出经商人员日益增多, 流动人口的教育和管理问题日益突出;随着人口出生率下降和我国步入老龄社会,关爱老年 人身心健康的问题日益突出;随着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加强这些组织从业人 员道德建设的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独生子女增多和客观环境的改变,加强未成年人道德建设 问题日益突出;还有随着宗教的迅速传播,信教群众的道德建设问题也日益突出,等等。面 对这些情况,公民道德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还相对滞后,工作覆盖不到位、针对性不强、方法 手段滞后、基层工作薄弱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这就要求准确把握公民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 在内容、方法、手段和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努力使公民道德建设体现时代性、把握规 律性、富于创造性,以切实增强工作的实际效果。 如何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一、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推动公民道德建设。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 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撑, 也是中华民族赖以振兴和腾飞的强大精神动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 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要广泛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题教 育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大力倡导顾 全大局、团结协作,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大力倡导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爱岗敬业、 无私奉献的精神,大力倡导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精神,把伟大的民 族精神转化为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再接再厉、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夺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 设新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 二、从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道德实 践活动,是引导人们参与道德建设、身体力行社会主义道德的成功经验。要广泛开展讲文明 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对广大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环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教育, 通过治理城乡环境,革除社会陋习,搞好卫生防疫,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构筑群 防群治的坚强防线,使环境更加整洁优美、生活更加健康文明。紧紧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 济秩序,广泛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加强诚信教育,强化信用意识,下决心遏制工程建设、 商贸餐饮、医药卫生、电信通讯、旅游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制 假售假、欺诈经营、虚假广告、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引导人们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众, 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千方百计帮助特困家庭、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失学儿童 等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紧紧围绕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道德素质,在全国城乡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百城万店无假货和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各类创建活动,从具体事情抓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一点一滴改起,不断增强道德建设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引导人们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个好建设者、在家庭做个好成员。 三、运用各种方式和途径,使道德宣传教育经常化、大众化。广泛传播道德知识、普及基本道德规范,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一切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一切精神文化产品,都要坚持正确导向,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要把道德建设贯穿到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整个国民教育体系,渗透到课堂教学、学校管理、课外活动等各个环节,科学规划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把道德宣传教育作为重要任务,开设专题、专栏,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家点评、群众讨论和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营造道德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广大文艺工作者要以讴歌人民群众积极向上、追求和创造美好生活的崇高思想品德为己任,努力创作反映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革命传统道德和新时期良好道德风貌的文艺作品,给人以鼓舞和启迪。文化、广电部门要做好优秀文艺作品的展映、展演、展播、展示工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体育场所等基层文化阵地,要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利用重要节日、纪念日、重大事件,通过组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图片展览、文体表演以及健康民俗活动,进行生动活泼的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城市街道社区、乡村集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要在显著位置设立宣传基本道德规范的公益广告,让人们耳濡目染、受到熏陶。 四、完善各行各业的职业行为准则,使道德建设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行为准则,是把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人们自觉行动的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对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标准和已有的市民公约、社区公约、乡规民约,干部、职工、学生守则等具体行为准则进行必要的修订完善。要重视修订完善各种新经济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和娱乐服务场所的行为准则。既要体现道德建设的要求,又要同有关法律法规相统一。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各项行为准则易记、易懂、易行,易于监督。要把修订完善行为准则的过程,作为道德宣传教育的过程,作为干部群众参与道德建设的过程。各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都要带头做好具体行为准则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并引导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自觉遵守,努力践行。 五、建立和完善激励监督机制,引导人们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加强道德建设必须把自律与他 律有机结合起来。要形成激励机制,鼓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 文明单位等各类创建活动,都要把公民道德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和评选标准;新闻、出版、文 艺、体育、教育、科技等各类评奖,都要把是否合乎社会主义道德作为重要标准。要形成监 督机制,帮助人们辨别是非,抵制假恶丑。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 要加强舆论监督,揭露、批评有悖社会主义道德的言行和丑恶现象。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 台都要在黄金时段开设道德栏目,对道德热点问题进行评议。社区、农村、企事业等基层单 位要依靠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评议活动。公安、卫生、税务、工商、质检、城管、环 保等行政部门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对各种不良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 处罚。通过发挥激励和监督机制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讲道德光荣、 不讲道德耻辱,讲道德受人尊敬、不讲道德受到批评的良好社会风气。 六、加强对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世纪新 阶段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把公民道德建设列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建立健 全领导责任制。要增加必要的投入,为道德建设提供物质保障。各级文明委和党委宣传部要 认真做好指导、协调和组织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工会、共青团、妇联 等人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公民道德建 设的合力。 “非物质遗产保护”标准表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景: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 产。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 成绩。但是,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经济和社会的急剧变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 保护和发展遇到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面临着严峻形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 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我国 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 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 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 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 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 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 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 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状况令人堪忧。一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加以承传的文化遗产正在 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 失;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经常可见。 二、法律法规建设的进程不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紧迫性相适应。由于保护工作仍未能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与保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不能得到系统性解决。保护标 准和目标管理以及收集、整理、调查、记录、建档、展示、利用、人员培训等工作相对薄弱, 保护管理资金和人员不足的困难普遍存在。 三、一些地方保护意识淡薄,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地区 进行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存在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倾向,甚至借继承创新之名随 意篡改民俗艺术,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 四、机构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工作落实不到位。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基 本不能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综合性、多部门协作性、专业性、广泛性、长期性要求。 一些具体工作人员,甚至有的分管领导和专家小组成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理解不透,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评判标准把握不准确。 五、政府投入不足,普查、抢救、保护经费严重缺乏。许多地方连基本的普查工作经费尚且 不足,更谈不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 六、宣传不足,没有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力。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 作多被认为是文化部门一家之事,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广大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意识淡薄。 如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一、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要将普查摸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 作来抓,统一部署、有序进行。要在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地区、 分类别制订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 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要运 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 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要通过制定评审标准并经过科学认定,建立国家 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国 务院批准公布。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同级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 政府备案。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要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 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注重科研成果和现代 技术的应用。组织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认定,鉴别真伪。经各级政府授权的有关 单位可以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并予以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珍贵的非 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流出境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也要予以保护,对已被确 定为文物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各级图书馆、 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 心。 四、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可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 动。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要加强非物质文 化遗产知识产权的保护。研究探索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 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的方式。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区、乡村, 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的活动。 五、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由文化部牵头,建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行政部门与各相关部门要积极 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的专家咨询机制和检查监督制度。 六、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 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 作队伍建设。通过有计划的教育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利用科研 院所、高等院校的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大力培养专门人才。 七、要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 重要作用。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 遗产的传播和展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逐步将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与民间特色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有关教材,开展教学活动。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 网等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努 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表述 “保护知识产权”背景: 当前,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中国的一项国家战略。胡锦涛主席强调:“加强知识产权制度 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 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 是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 赢的迫切需要。”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已初步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齐 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按照国际规则,对知识产权相关法 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修改,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使得知识产权保护的法 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同时,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工作也在逐步加强,形成了行政保护和司 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在取得了很大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不少地区和领域仍然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有些还较突出。许多企业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十分薄弱;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对侵权行为的危害性缺乏正确认识,认为保护知识产权是 “要了面子,丢了银子”,保护知识产权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执法体制不够完善,部门 职能分割,监管交叉和真空并存,执法部门普遍面临着经费不足、执法手段落后等问题;保 护知识产权的有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知识产权保护申诉和诉讼时间长、取证 难、赔偿金额低,不利于权利人积极维权。这些都成为了当前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 主要问题。 “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 一、保护知识产权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前提。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 发展中国家奋起直追、后来居上的必由之路。目前世界公认的创新型国家有20个左右,这 些国家的共同特征是:创新综合指数明显高于其他国家,科技进步贡献率在70%以上,研 发投入占GDP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自主创新在70%以上。其背后一个极为重要的支 撑,就是他们都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障发明创造能得到应有回报。在这方面,我 们正面临着紧迫任务。2005年的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世界主要国家竞争力排名中,我 国由2004年的24位降至31位,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我国科技竞争力由2004年 的24位降至28位。如果不加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创新型国家就无从谈起。 二、保护知识产权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我国是一个13亿人口、资源短缺的大 国,经济增长绝不能长期依靠耗费资源来支撑。必须加快技术进步,这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 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核心所在。知识产权保护,是加快技术进步的经济动力和制度保障。 当前,我国正处在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升级、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实施知识产权 战略,提高我国竞争能力,完成从“中国仿造”到“中国制造”再到“中国创造”的转变,对于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三、保护知识产权是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一靠形成良 好品牌,二靠研发优质产品。特别在知识经济时代,一个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 才拥有竞争优势。如果盗版、假冒等各种侵权行为泛滥,企业就不会讲信誉,重质量;消费 者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不敢买,不再买。保护是向“智慧之火”添加的“利益之油”。没有知 识产权保护的市场,终将被生产者和消费者抛弃,是没有发展出路的。 四、保护知识产权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客观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对知识 资源的创造、占有和运用,已成为提升综合国力的关键因素。保护知识产权是世贸组织规则 的重要内容。中国成为世贸成员以来,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高度关注中国知识产权 保护的立法、执法与司法状况,并以此作为评估中国兑现承诺的一个重要方面。从某种程度 上说,能否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已成为评价中国投资环境的重要指标。有效地保护国内外 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才能更好地 “引进来”与“走出去”,才能保障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长期有效实施。 如何 “保护知识产权”: 一、强化执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要严厉打击盗版行为,打击商品交易市场的商标 侵权行为,加大对侵犯专利权重点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展 会知识产权管理。 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要针对当前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增强可操作性,加大打击力度。要研究解决侵权违法所得数额计算标准、约束滥用知识产权 行为以及企业名称、商标和标志模仿知名度高的商标等问题,推动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 间文学艺术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 三、建立高效的执法协调机制。要完善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跨地区的案件移送、信 息通报、配合调查等工作机制。开通中英文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搭建具有信息服务、案件 督办、数据统计、状况评价、监测预警等功能的工作平台,实现执法协调机构、行政执法部 门和公安、司法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 四、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与国内外权利人的沟通协调,及时提供知识 产权方面的信息咨询和公共服务。在企业并购、技术交易等经济活动中强化知识产权审查机 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支持企业运用法律武器和国际规则维护自身权益,防止知识产 权滥用。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企业海外维权援助机制。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知识产权中介组织的作用。要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 维权活动,有效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依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 务水平。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整顿和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市场。 六、加强宣传和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不断 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典型侵权案例。要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行政 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把保护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教育纳入“五五”普法内 容,列入中小学教学计划。高等院校要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专门人才培养。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标准表述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指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交给农民,使 农民不仅具有经营的主体地位,而且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这项改革旨在 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既能够兴林又能够富民的林业经营体制,形成林业发 展的自组织机制,从而带动林业的大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大幅度提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党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快林业发 展的决定》,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2006年、2007年的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都将集体林 权制度改革确定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重大创新和发展,对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具 有重大意义。林地同耕地一样,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农村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民重 要的生计依靠。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69%,山区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56%,许多省区山区面积甚至达到80%。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延伸到 林地,必将再次释放林地资源和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巨大潜力,实现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 放。同时,林地改革比耕地改革还要复杂、难度更大。耕地改革主要考虑解决农民的吃饭问 题,林地改革既要考虑农民的致富问题,又要考虑生态保护问题。林地改革还要面对许多历 史遗留问题,如普遍存在的地证不符、边界不清、权属纠纷等等。另外,林地上的附属物— —林木,也不同于农作物,不但具有较长的生长周期,而且采伐变现要受到约束。针对这些 特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创造性的设计和实践,不仅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林地承包经 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而且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能够转让、入股、抵押,形成了比较 完整的用益物权,比耕地改革更深入、更彻底,对完善农村经营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必将对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产生重大作用。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辟了农民就业增收的广阔空间,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意 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特征,“三农”问题始终是党和国家要重点解决的战略问题。我国集体林业历来与农民的生产生活紧密相连,是农民发家致富 的重要依靠。但长期以来,农民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经营主体,集体林地也没有完全成为 农民的生产资料,集体林业更没有成为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载体,从而形成了集体林地“大 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局面。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广大农民不仅可以获得新的生产 资料,分到一笔可观的物质财富,而且可以通过集约经营、立体经营林地增加收入,还能直 接得到国家在营造林方面的补贴,享受税费减免政策带来的实惠。同时,改革盘活了森林资 产,必将进一步推动林业产业的发展,保障农民来自林业的增收具有可持续性。通过集体林 权制度改革,各地还解决了不少历史遗留问题,融洽了干群、邻里等社会关系,有效地促进 了山区林区社会的和谐。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维护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的战略举措,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具有重 大意义。加强生态建设,保障林产品供给,不仅要依靠国家的重视和投入,更要依靠人民群 众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我国现有林地面积43亿亩,其中集体林地25亿亩。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充分利用物质利益驱动这个手段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集体林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 效益都没有得到很好发挥。全国集体林蓄积量每亩平均仅为3.3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8.5%、发达国家的20%。在南方不少自然条件良好的地方,一些集体林“远看绿油油,近看水土流”,森林生态系统及其功能很不完善。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广大农民像经营耕地一样经营林地,对林业实行集约经营,同时林地、林 木成了农民最重要的财产,“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成为自觉行动,这必将大幅度提高森 林质量和森林资源总量,必将改变集体林经济效益不高、生态功能不强的局面。如果全国25亿亩集体林单位面积蓄积量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5.6立方米,就可增加森林蓄积量约60亿立方米;如果提高到世界平均水平6.7立方米,可增加森林蓄积量83.9亿立方米。同时,占我国半壁江山的集体林搞活了、搞好了,还可以支持和带动国有林的保护和发展,对维护 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意义十分重大。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现代林业建设的强大动力,对实现林业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现 代林业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林业,是充分发挥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 效益,满足社会对林业的生态、物质和文化等多样化需求的林业。从根本上说,建设现代林 业就是要根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重塑现代林业体制机制,建立一个“自组织化”的林业管理系统。按照国内外的实践,只要实现了管理中的自组织化,社会生产力就能够迅 速发展。从实现途径上说,建设现代林业就是要把市场机制引入林业建设,加快建立现代林 业产权制度,全面优化林业经济结构,加速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实现林业科学发展。通过集 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关系,确立经营主体,培育市场体系,规范交易秩序,进一步优 化林业生产要素配置,全面盘活林业资源,充分释放林地、物种、劳动力等生产资料的巨大 潜能,充分激发林业内在的活力。从改革实践看,林业的素质和效益得到了明显提升,林业 的吸引力显著提高,社会各种生产要素迅速向林业聚集,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齐头并进,呈 现出又好又快发展的势头。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原则: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五个原则: 第一,坚持管住公益林、放活商品林。要按照分类经营的原则,以生态建设和保护为前提, 进一步推动重点工程建设和造林绿化,努力增加森林数量,提高森林质量。放活商品林的经 营权和处置权,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第二,坚 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把维护农民利益、发展农民利益放在首位。该给的利益要给足, 该减的负担要减够。第三,要坚持依法办事和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改革的内容、程序、方法 和结果公开,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真正实现村民自主决策、 民主管理。第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区分不同地区、不同情况选择改革的方式和 内容,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不搞一刀切。第五,坚持尊重历史,着眼未来,保持政策的延 续性和稳定性。 如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一、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要进一步加强对林地资源的管理, 坚决杜绝借改革之机,蚕食、侵占林地和毁林开垦等非法行为,切实做到承包经营林地的总 量不能减少、用途不能改变,质量不能下降。 二、完善政策法规,引导森林资源资产有序流转。加快流转市场建设,加强对森林资源流转 工作的引导,探索限期、限量流转的办法,防止林业职工失山失地。同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有效增加职工收入。利用丰富的林地资源,积极引导林业职工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三、创新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引导农民成立护林防火、防止乱砍滥伐、防治病虫害的组织, 建立森林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和防火服务网络。 四、深入研究森林保险方式,降低林权所有者的经营风险。从目前看,林木保险的险种单一, 按年度计算,保险费率太高,不适应林区生产经营实际。 五、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筹集林业发展资金。扩大利用信贷和社会资金的规模。要多层次、 多方面筹集资金建立林业发展基金,为承包职工提供贴息贷款。 六、加快组建各类经济合作组织,提高林业经营组织化程度。要引导、鼓励和支持承包职工 在自主自愿联合的基础上,组建股份林场、合作林场、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等新型经济合 作组织,加快与市场经济对接。 “治理教育乱收费”标准表述 “教育乱收费”问题背景: 在2007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情况中,教育乱收费以27637件位居查处价 格违法案件首位。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指出,主要表现为: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高收费,以补 课、办特色班名义多收费,扩大代办范围强行收费,突破“三限”规定多收费,“专升本” 多收费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而这个“本”却成了价格违法案件首位,值得深刻思考和反省。 教育乱收费从本质上说,可分为四种类型: 一是“生存型”乱收费。这类乱收费行为,主要发生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校,或经 济不够发达的城镇地区薄弱学校,学校依靠向学生乱收费来维持办学的基本需求。 二是“发展型”乱收费。这类乱收费行为,是指一些学校为达到现代化教育的基本条件,盲目 扩大办学规模,脱离实际搞豪华学校建设,而靠政府拨款和正常收费又无法维持,于是走向 乱收费。 三是“趋利型”乱收费。一些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办学思想不端正,一方面通过教材订购、 统一着装校服、推销保险等代收费收取“回扣”,一方面通过办班补课、招收“择校生”、举办 重点班等搞所谓“创收”,导致学校用乱收费来给教职员工发放工资外的福利、补贴及劳务报 酬。 四是“转嫁型”乱收费。这类乱收费行为,是政府向学校摊派、搭车收费或通过学校向学生乱 收费。政府部门向辖区内的学校收费,有些是带有硬性摊派性质,实际上是挤占有限的教育 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 “教育乱收费”的原因: 从总体上讲,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是“穷国办大教育”,而且是办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现代化建设事业、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同教育供给特别是优质教育供给不足的矛 盾,是现阶段教育发展面临的基本矛盾。一方面人民群众期盼教育尽快达到现代化水平,满 足其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另一方面,我国现在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教育投入远远 赶不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这种情况将长期存在。 从具体上讲,教育乱收费屡禁不止的原因:一是一些地方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难以维持学 校的正常运转。为此一些地方政府就想通过向学生乱收费弥补政府的投入不足,少数学校也 通过向学生乱收费来缓解办学经费的困难。二是一些地方和学校领导法律政策观念淡薄,有 法不依、有令不止。三是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不够,使一些地方和学校乱收费行为屡禁不止。 四是教育发展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短缺,供需矛盾大,难以完全满足广大群众接受较高质 量教育的需求,致使一些地方和学校借机高收费、乱收费。五是一些基层政府有关部门或单 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或挤占、平调、截留、挪用学校的收费收入。 如何治理“教育乱收费”: 一、落实政府责任,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有关制度规定,依法建 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严格规范公办学校收费行为,把维持学 校运转的日常经费和事业发展的建设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不留缺口。同时,要确保中央 提出的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得到落实,加快薄弱学校的改造进程,缩 小校际间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的差距。 二、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对办学体制改革工作 的领导,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和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 为,对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的学校进行全面清理。公办学校凡改制为民办学校的,必须符合“四 独立”原则,否则要停止招生。严禁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学校规划建设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经济承担能力相适应,坚持安全、节约、坚固、实用 的原则,坚决纠正在学校建设中互相攀比、追求豪华、高额举债和规模超大等不良做法,坚 决禁止通过高收费将还贷责任转嫁给学生和家长。要加强对学校在建项目工程的监督和建设 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控制标准和规模。 三、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切实将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及时向 社会公示,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要按 照报名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次招满。 四、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管理。切实加大信 息公开力度,把学校招生资格和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 会全部公开,确保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 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继续稳定高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 相提高。高校提供属于正常教学活动必须的服务,不得另外收取费用,学校提供的服务性收 费必须坚持自愿和不盈利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对涉及全体学生的服务性收费或 代收费,如额外收取的水、电等费用,要按程序申报,通过召开听证会后确定。 五、进一步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减轻学生经济负担。要进一步 降低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教材价格,严格执行中小学教材用纸及印制标准,减轻学生经济 负担。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借口向出版发行单位违规收取费用,坚决纠正以培训费等 名义收取市场准入费的变相乱收费行为。引导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单位规范售后服务行为。 对教辅材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报刊杂志等课外读物,要严格做到不强制统 一征订,不统一购买。坚决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状况。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严 厉打击教辅材料盗版行为。 六、严格执行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教育收费要严格执 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将 学校的账目、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严禁将学校教育经费用于 房地产投资开发、购买股票、证券、期货和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等。 七、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严肃查处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和面向学校的各种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行为;截留、挪用、挤占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 入的行为;滥印、滥发教材、教辅材料的行为;利用服务性收费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行为; 高校与招生录取挂钩乱收费的行为;地方或学校越权制定、审批教育收费政策等任何形式的 违规收费行为。要有计划地对一些学校教育收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督促有问 题的地区落实整改计划,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 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八、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制订,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 作用,向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展、规范收费的正面典型 和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有利于治理工 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大力扶持中医药发展”标准表述 “中医药发展”背景: 中医药(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惯例,中医药泛指中华民族传统医药,包括中医药和民族医 药,以下统称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在与疾病长期斗争的过程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其有效的 实践和丰富的知识中蕴含着深厚的科学内涵,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华 民族的繁衍昌盛和人类健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继承发扬中医药优势特色的基础上,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以满足时代发展和民众日益增长的医 疗保健需求,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 我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体 系,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新形势下,中医药得到了更加广泛的重视。我国政府明确提出 了要坚定不移地大力扶持和发展中医药事业,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都将中医药列为重点内容,中央财政对中医药的投入也在 大幅增加。可以说,我国的中医药事业已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中医药系统正在认真贯彻中 央关于卫生和中医药的方针政策,抓紧落实中医药各项规划和任务。 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把中医药的发展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面。 “中医药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解决我国广大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需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医疗保健作用。在 提高医疗保健水平和覆盖范围的同时降低医疗费用和成本是中国和世界面临的共同问题。中 医药具有易于普及和“预防、治疗、康复、保健”一体化的医疗模式,能够为民众提供“简便验 廉”的医疗保健服务,充分发挥其特色优势将有可能为现代社会提供新的医疗保健模式。 二、实现我国医药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中医药产业是我国拥有资源优 势和知识优势的传统产业。挖掘传统医药宝库,推动其创新发展,培育以中药为基源、具有 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健康产业,将对提高中医药市场份额,发展中药农业,提高农民收入,扶 助贫困地区,保护生态环境,调整医药产业和产品结构,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产生综合带动 作用,同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三、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中国在科技创新方面有所突破并对世界 有所贡献。作为我国最具原始创新潜力的领域,中医药系统性和复杂性等关键问题的突破, 将对生物医学、生命科学乃至整个现代科学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将会促进多学科的融合和 新学科的产生,使人类对生命和疾病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使具有现代人文思想和 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模式和价值观念得到传播,从而成为中华民族对人类的 新贡献。 “中医药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中医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由于历史、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的差异,中医学未能 充分吸收近代科学的成果而始终保持着具有自身特点的发展方式,相对于现代医学解决问题 的能力和普及水平的快速提高显得发展比较缓慢,还不能很好满足现代生活条件下不断增长 的社会需求。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医药还未能进入医药保健主流市场,其医疗价值和市场潜 力亟待挖掘。 二、中医药现代产业基础不强。总体来看,缺乏优质高效的产品,研发和创新能力薄弱。中 药产业链尚有待完善,中药农业刚刚起步,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利用及相关生态环 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中药工业生产工艺和工程化技术落后,生产效率和综合利用能力 相对低下,缺乏标准化的专用制药工业装备;中药商业流通方式亟待改造。中药出口以原料 为主和依赖老品种的局面没有明显改观,中药产品在发达国家进行药品注册尚未取得实质性 突破,而“洋中药”返销进口有增长趋势。 三、中医药现代科学基础薄弱。中医以整体、动态和辨证的思维方式认识生命与疾病的复杂 现象,但用传统概念表达的中医药理论的科学内涵难以被现代社会普遍理解和接受;复方中 药的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现代研究一直没有突破;适合自身特点的研究、评价方法和标准 规范体系尚未建立,适应时代要求的自主创新体系尚未形成,制约了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 进程。而西方国家利用其技术和资金优势,已经开始运用新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中医药,这无 疑是一个挑战。 如何“发展中医药事业”: 一、加大中医药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力度。国家和地方应加大中医药科技经费投入,同 时引导企业增加研究开发的投入,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和国际合作资金,形成支持中医药创新 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体系。制定若干鼓励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法规,推动适合中医药 特点的标准规范的建立与完善,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和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建立成果、信息 管理和推广、共享机制;制定积极的人才政策,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吸引跨学科人才和海 内外人才,建设一支多学科、跨领域、产学研、海内外结合的人才队伍。 二、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加快名老中医经验、学术、技能、文献的继承、抢救工作的 步伐,以重大、疑难、传染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防治等方面的优势领域、优势 病种为重点,以建立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抓手,坚持临床与科研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 科技和手段,积极吸收西医药和其他民族医药的发展成果,加强中医药的科学研究,推进中 医药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创新,在现代化、国际化中永葆生机和活力。 三、提高中医药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和保健服务体系, 深入实施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和中医药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 进”工程,大力推进生产名药、创办名店、建设名厂和保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炮制、中药 产品与制剂质量的“三名三保”工程,不断提高和增强中医诊疗技术和水平,不断提高和增强 中药产业发展能力和水平,促进中医中药的统筹协调发展。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研究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推进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中医药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努力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 供源源不断的合格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五、推动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中医药知识的宣传普及。全面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文化 建设,大力培育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体系,努力营造体现中医药文化理念的人文环境,使 中医药服务机构真正成为展示与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基地。组织实施好“中医中药中国行” 科普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医药,感受中医药,使用中医药,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中 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享受到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和改革发展的 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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