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浅论内部职工股

2017-12-30 8页 doc 22KB 12阅读

用户头像

is_266065

暂无简介

举报
浅论内部职工股浅论内部职工股 精品范文,精心整理 浅论内部职工股 文章标题:浅论内部职工股 内容提要:我国的内部职工股是中国90年代初期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股权持有形式,其自从出现以来浮沉十几载,虽然其被允许审批发行到最终禁止发行历经的时间并不长,仅仅几年的时间,但因此给证券市场留下的遗留问题以及产生的影响至今存在。本文通过对内部职工股在中国的产生、发展、规范、 清理的历程对内部职工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并提出对内部职工股的规范解决之道。 主题词:内部职工股现状存在问题规范解决 内部职工股顾名思义是...
浅论内部职工股
浅论内部职工股 精品范文,精心整理 浅论内部职工股 文章标题:浅论内部职工股 提要:我国的内部职工股是中国90年代初期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股权持有形式,其自从出现以来浮沉十几载,虽然其被允许审批发行到最终禁止发行历经的时间并不长,仅仅几年的时间,但因此给证券市场留下的遗留问题以及产生的影响至今存在。本文通过对内部职工股在中国的产生、发展、规范、 清理的历程对内部职工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并提出对内部职工股的规范解决之道。 主题词:内部职工股现状存在问题规范解决 内部职工股顾名思义是由企业内部职工持有的股份。内部职工股的存在形式较复杂,需要明确加以区分,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定向募集的股份公司在成立时,经批准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产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内部职工股,本文将对该种形式的内部职工股进行重点论述。第二种是社会募集设立的上市公司在新股发行时,按占流通股本10的比例向职工配售形成,通常称公司职工股,这些股份可以在发行的新股上市6个月后上市流通。第三种是有些股份公司在设立或经营中通过其他途径设置产生内部职工股。如内部职工通过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或者其他具有职工持股会性质的公司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对后两种形式的内部职工股,因第二种形式规定明确,实践中没有太多后遗问题,第三种从性质上说属于法人股,而不属个人,所以本文不做太多论述。下文主要对第一种形式即通常所说的内部职工股在中国的产生发展历程以及对解决遗留问题的设想进行简单的论述。[1] 一、内部职工股的由来及在中国的实践 职工持股,最早起源于美国。在美国,职工持股制被称为职工持股计划(ESOP-EmployeeStockOwneshipPlans)。这种制度是美国经济学家、律师路易斯•凯尔索(LouisKelso)最先提出来的,因而他被称为职工持股计划之父。凯尔索及其追随者为了解决由于工业革命和科技发展所造成的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问题,提出了“二元经济学”理论。这一理论的基本思想是,在正常的经济运行中,任何人不仅可以通过他们的劳动获得收入,而且还必须通过资本来获得收入,这是人的基本权利。根据这一思想,凯尔索等人提出,人类社会需要一种既能促进经济增长又能鼓励社会公平竞争的制度,这种制度必须具有一种使任何人都能获得两种收入(劳动收人和资本收入)的结构,从而激发职工的创造精神和责任感,于是,他们专门设计了职工持股计划。从70年代中期起,职工持股计划越来越广泛地引起各界关注,美国政府和国会给予了大力支持,并为此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据统计,在美国最成功的100家公司中,有46家实行了职工持股计划。随后联邦德国、法国、英国等国家看到这种制度的优越性便纷纷效仿[1]。 祝你阅读快乐~欢迎您阅读下载~ 精品范文,精心整理 职工持股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于稳定职工队伍,留住人才,为企业发展筹集资本,防止公司被恶意并购。在实践上,国外职工持股在改善企业内部运作方面是成功的,之所以吸引了企业的效仿者,关键是把每个人的收益须与企业的整体效益相联系,整体效益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所有人的利益,且职位越高承担的风险越大。 对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中国来说,当时正处于转化企业经营机制,进行股份制改造试点时期,国外职工持股所体现的优越性以及国外职工持股制度设立的目的,正是我国企业股份制改造所要达到的目的。中国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过程中,所有制理论以及收入分配制度上的突破,也为职工持股制度的推行奠定了基础,职工持股在各地悄然兴起。1982年沈阳一些企业开始吸收本企业职工入股;1984年7月,北京天桥百货公司由于店面装修,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了300万元的内部职工股票,但当时这些投资并非以规范的股份出现,企业也不是规范的股份公司。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企业的股份化改造取得了迅速的发展,1992年5月15日,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计划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生产办公室联合发布了《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同时国家体改委发布《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这两份部门规章都对内部职工股进行了相关的规定,这也是关于内部职工股最早的国家规定。从上述规定开始,政府发布一系列文件,采取措施着重对内部职工股持股进行了规范和管理,从内部职工持股的发行情况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5年5月15日国家体改委发布《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至1993年4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委等部门关于立即制止发行内部职工股不规范做法意见的紧急通知》下发期间,该阶段允许发行内部职工股但须经批准且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0;第二阶段从1993年4月3日至1993年7月1日国家体改委《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下发期间,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内部股社会化,法人股个人化”的问题进行清理 [1] [2] 以及对新要求成立内部职工持股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暂缓审批阶段;第三阶段从1993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19日国家体改委发文禁止批准设立定向募集公司,该阶段内部职工股发行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能高于2.5。1994年6月19日禁止批准设立定向募集公司以后,具有中国特色的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股的发行不再出现,但围绕已发行的内部职工股的 规范、清理等大量历史遗留问题至今存在。 二、内部职工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几乎与我国企业股份制改革同时起步的企业职工持股制度,从一开始就带有很强的自发性和实验性,因此其局限性和存在的问题显而易见。内部职工股具有人身性质,只能为公司内部职工所持有,但是在发行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严重,从一开始就出现了大量的违规或者不规范的情形,主 祝你阅读快乐~欢迎您阅读下载~ 精品范文,精心整理 要表现为:内部职工股超范围发行、私下转让、登记管理的不规范等。例如浙江海越公司在发行时总股本13800万股,其中内部职工股2500万股,占总股本的18.11,但是由于公司内部职工仅303人,公司职工无力认购批准发行的全部内部职工股,因此将内部职工股的认购范围扩大到发起人单位及定向募集社会法人股股东单位职工,超范围比例占到内部职工股总数的90.5,且在认购的3年内发生了转让。 从1993年开始,全国各地还陆续成立了28家证券交易中心,主要从事全国数千家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股的柜台交易和过户转让。从1994家开始,由于柜台交易受到限制,全国又陆续成立了从事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股经批准可以挂牌转让的产权交易中心,为内部职工股提供了自由转让的平台,而挂牌转让也使内部职工股大量的流到了社会上,转为实际上的社会个人股。1998年,由于对在中国发展场外交易市场认识上的不统一,以及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监管法律体系和组织体系,同年颁发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的通知》(国务院10号文)把上述产权交易中心从事的非上市公司股票、股权证等股权类证券交易视为“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明令禁止,决定对这些场外交易市场进行全面的清理。除上海保留了两家产权交易所外,其余全部关闭,退市摘牌企业达570多家[1]。而另一方面,地下股票交易从来没有停止过,不仅如此,而且公开的场外交易越是被禁止,股票地下交易越是兴盛。 这一切都使内部职工股呈现出一片混乱状态,带来了大量的遗留问题亟待解决,也给设置内部职工持股的定向募集公司带来不良的影响。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实践中职工股管理不规范,职工持股流于形式,丧失了必要的约束机制。对职工股由专门的机构进行规范管理,这是国外的通行作法,但我国职工股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方式混乱,管理职能随意化及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对内部职工的管理不严以及内部职工股短期获利丰厚的刺激,也使管理层的一些人有机可乘,将内部职工股变成他们赚取个人资本,买通权利或以权谋私的工具,结果强化了内部人控制。 2、职工持股形式不够规范合理,股权过于分散,缺乏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现实可行性,致使增强企业凝聚力的激励目的未能很好实现,内部职工股并没有起到提高企业经营业绩的作用。立法上将职工定位于小股东范围,股小言轻,往往更注重于股份的增值和风险的转移,而非参与投票表决,同时由于政策的不配套和利益驱动,职工股在短期内便会大量冲向股市,既冲击了金融市场,也使职工持股制失去了应有的凝聚力,便使职工股变质,沦为单纯的短期福利措施。 3、职工持股无计划状态。尽管我国各地方许多国有企业都搞了内部职工持股,有些地方如北京、上海、天津、西安、江苏等颁布职工持股条件,但整体而言,没有一个系统而长远的发展规划,各地和各企业出于自身的需要,各自 祝你阅读快乐~欢迎您阅读下载~ 精品范文,精心整理 为政,各行其是,不仅是不同地区的规制相互矛盾,而且已经建立起来的这些制度有些会为今后的统一造成诸多障碍,加大了后期建立统一规范的成本。 4、对公司上市产生影响。准备上市的定向募集股份公司内部职工股的合法性及清理状况是公司上市时关注的重点,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1号-关于定向募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审核要求》虽然明确了内部职工股流通标准,但是有些公司由于内部职工持股混乱,超范围超比例现象严重,公司设立的合法性难以得到确认,影响了公司的上市进程,甚至成为公司上市不可逾越的障碍。 5、非上市的定向募集股份公司内部职工股目前处于三不管状态。在国务院10号文发布后,场外非法股票交易市场得到清理,而对于清理后摘牌退市并没有条件上市的公司的社会个人股如何进行规范运作,成了法律监管的空白之地。 三、内部职工股的规范解决方式 由于职工持股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结合业内人士提出的相关规范建议,笔者认为完善我国的职工持股制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在立法方面,针对我国职工持股的规范法律效力过低,从而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必须要有更高层次的法律对现有内部职工股的规范运作进行规定,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而在立法时亦应当考虑对目前非上市股份公司社会个人股股东权利的保护,规定类似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公告制度等,即有利于规范该部分股份的转让,也有利于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2、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和规范职工股的管理机构及管理行为。政府应在政策上为职工持股给予政策保障,并设立专门人员管理和监督公司的职工持股变动状况,使其合法操作与运行,从而真正保障职工的利益。但我国职工股的管理机构与管理方式比较混乱,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有必要对之规范。一方面,提高企业职工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其对自己的职责心中有数,从而最大限度为职工谋利益。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企业职工股管理机构的职能,不仅负责职工股的收益权和日常事务管理,更要发挥其集中职工股,代表职工利益,行使投票表决权,真正投入企业的民主管理中 3、设置民事信托。民事信托可以说是实现职工、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的一条捷径。其操作的法律依据是《信托法》,具体方式是由持有公司内部职工股的股东与一个“适格的主体”(通常为公司的法人股东)签订信托约定,约定信托目的、信托当事人、信托财产、信托利益的实现形式及方法、信托期限、信托管理机构、信托规则和信托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事项,明确信托的内部职工股权益与“适格主体”的资产相区分,该权益始终仍归属职工本人,“适格主体”应单独设账,并由信托管理委员会单独管理有关的信托的分红等事务;然后,设立信托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的《信托规则》、 祝你阅读快乐~欢迎您阅读下载~ 精品范文,精心整理 《信托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信托运作。采用民事信托的方式,将原本分散在职工手中的股权集中起来,增强了公司股权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重大决策的制定,而又不会损害公司职工股东的切身利益。[1] 4、规定一定的保留期,在期限届满后允许内部职工股依法流动。我国设置职工持股制度,本意在于通过职工持股,从而使职工与企业形成一个命运共同体,从而使职工更关注企业生产,提高其积极性,因此,严格禁止职工股随意流通。但实践中持股的职工为了追求短期效益,通过双方、黑市交易等方式随意转让股票的客观事实大量存在,法律形同虚设,绝对的禁止也势必会严重损害到职工个人的利益。借鉴英国、法国的做法,规定较长的保留期,引导职工既关注股票的短期效益,也将投资转向企业的长期经营,将两者结合起来。在保留期内不得转让,除非特殊情况,如劳动力死亡、转移等。因此,对于职工股的转让,我们既不能禁止得太死,也不能放任自流,应当在实践中不断经验,以规定较为适当的保留期,从而更有效地兼顾职工与企业双方的利益。 5、建立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作为股份制试点,中国在90年代初由体改系统审批了6000多家定向募集公司,这些公司当时定向募集的股份有些也流到了社会上,只是由于上市指标的紧张,他们没有上市的机会或不符合上市的条件;另外1998年一些产权交易中心关闭后,挂牌企业被摘牌,目前处于非常艰难的境地,也必须要考虑这些企业曾经挂牌的历史事实,保持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政策的连续性,所以对于这些股份的转让应该考虑到有一个场所。目前已经有很多地方重新建立了产权交易市场从事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但为了防止重蹈覆辙,对产权交易市场应当加强规范。首先抓紧法制建设,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改变目前只有各地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主导的状况;其次要确定统一的管理部门,防止多头管理或者谁都不管的状况发生;再次要规范运作,可以参照上市公司的某些交易规则规范股份转让的产权交易,有的学者提出建立三板市场[1],该市场强调转让功能,以存量规范为主的主张,值得探讨。 职工持股制度,在我国实际上正处于起步阶段,仍然还在探索企业效益与职工利益的有效协调和统一发展的道路。职工持股制度需要不断的完善和总结,从而使其逐渐成熟,真正发挥其积极作用。而要使股票成为真正可以流通的有价证券,改革的过程不应该只局限于上市公司,不应该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应该对于数量更多的未上市公司进行明确的法律定位,通过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来使未上市公司的股份也能够有合适的途径进行交易,股份制企业才能发挥应有的功能 《浅论内部职工股》来源于文秘114网,欢迎阅读浅论内部职工股。 祝你阅读快乐~欢迎您阅读下载~
/
本文档为【浅论内部职工股】,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