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职员日常行为规范
为加强部门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第一条服务规范:
1. 仪
:商务部职员应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
2. 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服务要求时(不论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谈吐自如,不可轻视对方,冒犯对方。
3. 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用语文明,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同事、客户之间以敬语相称,如:×部长、×经理、×工、姓名等。
4. 现场接待:遇有客人拜访应礼貌接待,做到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来客多时以顺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对事前已
来的客户,要表示欢迎。应记住常来的客户。
5. 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话简。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简。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第二条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离岗、串岗,离岗应向部长请假,不得在工作场所闲聊、
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工作时间内不得玩游戏,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3.不得随意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至少提前半天提出申请,并将自己未完成
的工作交接给其他同事方可。
4. 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并自觉遵守本部门的值日制度。
5. 发现办公设备(包括电话、照明、打印机、电脑、橱柜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部长说明,以便及时解决问
。
6. 工作尽职尽责,认真负责,不推诿责任,不拖泥带水,不讨价还价,不索要酬劳。
7.经常保持办公室内外卫生,办公室布置合理,办公桌上文件、
放置整齐有序。办公桌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8. 办公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9. 及时清理、整理图纸和文件,对胶水瓶、印章盒等盖子使用后及时关闭。
10. 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
11.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人为商务部部长/副部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违反上述
的人员,将给予10-30元的扣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