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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气囊用点火具生产安全技术条件2012

2013-03-17 6页 doc 60KB 4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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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气囊用点火具生产安全技术条件2012GB××××—×××× GB××××—×××× 前言 本标准的第3.2条、3.3条、3.5条、3.6条、3.8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表1的部分指标和表2为强制。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起草单位: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陕西庆华汽车安...
安全气囊用点火具生产安全技术条件2012
GB××××—×××× GB××××—×××× 前言 本标准的第3.2条、3.3条、3.5条、3.6条、3.8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表1的部分指标和表2为强制。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起草单位: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陕西庆华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浙江高田(长兴)汽车安全装置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春光、魏新熙、李芙慈、陈保伟、陈瑞民、梁丽华、陈肇明。 安全气囊用点火具生产安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气囊用点火具生产、贮存、运输和销毁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气囊用点火具生产、贮存、运输和销毁。使用单位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50016 建筑防火规范 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 ×××××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 WJ 1912 电火工品生产防静电安全规程 WJ 2470 小量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危险性建筑设计安全规范 《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2001.3.19 科工爆[2001]156号 3 安全技术要求 3.1 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应按建筑物内能同时爆炸或燃烧的危险品药量之和计算,危险性建筑物的存药量应按其计算药量折合成TNT当量计算。 3.2 危险性工房内炸药及其制品的存药量不超过10kg、危险性库房不超过50kg,危险性建筑物内火药及其制品的存药量不超过100kg的工程建设应符合WJ 2470的要求。超过上述存药量的工程建设应符合GB 50089的要求。 3.3 安全气囊用点火具生产工序及仓库的危险等级见表1。危险性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建筑物内生产工序危险等级最高的或危险品危险等级确定。其他非危险性建筑物应按照GB 50016的要求确定其火灾危险类别。 表1 安全气囊用点火具生产工序及仓库的危险等级 序号 危险等级 生产工序(或仓库)名称 技术要求 1 1.2(Bx) 点火药、引火药的混药、暂存、装药、压药 应在抗爆间室或防护装置下进行 2 1.4(Dx) 装配(含焊封、注塑等)、检验、包装 — 点火药、引火药、点火具的试验和检测 3 1.4(Dx) 点火具仓库 — 4 1.1(Ax) 点火药、引火药中转库 — 注1:危险等级中括号内为WJ2470对应的危险等级 注2:黑体字为强制。 3.4 危险性生产工序与相邻工序之间应采取防护隔离。危险品仓库应单独设置。 3.5 生产防静电应符合WJ 1912的要求。危险等级为1.2级(Bx级)的生产工序工作间应采用不发火、防 (导)静电地面。 3.6 危险性建筑物工作间内裸露、干态的危险品存药量超过1kg时,应设置符合WJ 2470要求的消防雨淋系统。 3.7 危险性生产工序工作间在生产过程中温度宜为16℃~30℃,相对湿度宜为50%~70%。 3.8 各工作间(或建筑物)电气危险场所分类和防雷类别见表2。 表2 工作间(或建筑物)危险场所分类和防雷类别 序号 工作间(或建筑物)名称 危险场所分类 防雷类别 1 混药、暂存、装药、压药 F1 一类 2 装配(含焊封、注塑等)、检验、包装 F2 一类 3 点火具仓库 F2 一类 4 点火药、引火药中转库 F0 一类 3.9  产品在包装箱内应分隔放置并固定。 3.10 产品厂外道路运输应采用符合《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专用运输车。 3.11 废品应采用烧毁法(含点火具通电引爆法)进行销毁。 3.12 除上述要求外,安全气囊用点火具生产工程建设的总平面布置和内外部距离、工艺布置、建筑结构、电气、消防给水与废水处理、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等应符合GB 50089或WJ 2470的要求。生产安全管理应符合GB 28263-2012《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要求。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2013-01-01实施 2012-03-09发布 安全气囊用点火具生产 安全技术条件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safety production for gas generator initiator for air inflator GB 28261-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ICS 71.100.30 G 8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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