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摄影协会会员入会细则根据苍南县摄影协会第六次会员大会通过的章程,特制定苍南县摄影协会会员入会细则:
一、凡户籍在苍南县区域内或长期生活、工作在苍南的公民,赞成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会者,需本人详细填写入会申请书,并报送相关材料,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从事摄影创作人员(包括专业或业余)需送本人代表作品四幅,其中要有入选本会主承办的影展影赛、已发表县级以上报刊或苍南图片网佳作欣赏栏目等艺术作品二幅以上;凡入选中国摄影家协会、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温州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全省、全市影展影赛作品一幅以上;注明
目、姓名、创作时间、获奖奖级和何种影展影赛入选、发表于何种刊物,并附获奖、入选证书复印件。
2、从事理论研究、教育及辅导活动、
、编辑人员、摄影组织领导工作者,附上有一定成效或有较好社会影响的本人著作、讲义、译文、编辑出版的书刊、画册、工作报告或#工作总结#等。
3、从事摄影器材
、研制、各种科技摄影、暗房、电脑制作、获得一定的成果或有较高水平的人员,附上有关设计
,学术论文和摄影成品,数量不限。
4、热情支持摄影事业的领导和企业家中的摄影爱好者。
5、入会摄影作品一律不要装裱,入会申请书电子版也须同时填写。
6、已加入市、省、国会会员,承认本会章程,提交相关材料,填写入会表格并经评审会评审
后,方可成为本会会员。
二、申请参加本会者,上交规格为8-10寸本人摄影代表作品四幅,由县摄协会员二人(其中一名为理事以上)介绍,并认真填写推荐意见。
三、经费:评审费50元。评审通过成为新会员应缴纳会费200元(五年)。
四、评审时间:全年两次,每年五月下旬、十一月下旬各一次。
五、评审会对申请入会者上报的材料认真审核通过后,缴纳会费,即可成为本会会员,由本会发给“苍南县摄影协会会员证”。
六、申请被批准入会后,所附入会材料,随同会员登记表归入会员本人档案,不予退还。本会对会员作品、论文等入会材料,可代为提供展览、出版等用,但权益仍归作者所有。
苍南县摄影协会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