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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归纳

2017-10-08 50页 doc 153KB 6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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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归纳最新《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归纳 - 1 - / 39 法理 ?法的概念: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由国家制定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法的特征:1、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2、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3、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4、规定权利和义务 ?法的本质: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的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 ?法的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法与生产力的关系:生产力发展的...
最新《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归纳
最新《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归纳 - 1 - / 39 法理 ?法的概念: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由国家制定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法的特征:1、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2、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3、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4、规定权利和义务 ?法的本质: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的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 ?法的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法与生产力的关系: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直接影响法的发展水平。法律离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既无存在的可能,也无存在的必要。 ?法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作用:引导;促进;保障;制约。 ?法对微观经济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节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哦的各种纠纷,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 ?法与政治的关系:法受政治制约(政治关系发展、整体改革、政治活动的 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 根据为宪法、法律 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凡具有规范性的也属于发的渊源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政府所在市、国批的较大市),适用本地方。 ?规章:1、部门规章:指由国务院各部委+中银+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为:宪法、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2、地方规章:政府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市、经济特区所在市、国的较大市) 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区域内生效 ?特别行政区法: 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 ?国际条约:与民法规定不同的,适用国际条约,但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效力低于法律。 ?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法律关系三要素(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客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精神产品、人身、行为)、内容(权利义务) ?权利能力:能够才加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主体能力; 行为能力:法律关系的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无权利能力就无法谈行为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生于成立,终于解体 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自然人有权利能力,未必有行为能力,根据年龄和精神状况,分为:完全、限制、无行为能力人 - 1 - - 2 - / 39 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法的制定:通常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本国实际与外国有益经验结合、稳定性与变动性结合、法制统一、对法的解释必须有权的国家机关进行 ?法制统一原则的要求:一、一切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二、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立法程序:法律议案的提出,草案的审议讨论,法律的通过,公布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执法: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司法: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根据法定职权、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守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个人依法从事事务、行为的活动 ?我国法律适用的要求:即准确、合法、及时。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有权机关行使,独立不受干涉,依法正确适用法律) 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的效力:对人(属人、属地、保护主义);空间(包括眼神领土:船舶、飞机、驻外使馆);时间(我国法律一般不具有溯及力) ?我国的法律制裁分为: 违宪、民事、刑事、行政 ?立法和监督的最基本形式: 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宪法 ?宪法的显著特征:(1)内容上,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等根本性问;(2)效力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3)程序上,制定和修改程序律严格 ?宪法的本质:鲜明的阶级性、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宪法的作用:1、对统治权(确认、维护、巩固;规范权利防滥用,民主性体现) 2、对法制(促进法的完备健全、统一) 3、对政治制度(确立维护、整体改革) 4、对经济(确立、保护、巩固;经济体制改革;确立其他制度为经济建设服务) 5、对公民权利保障(规定公民基本权利自由和必要的保障)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宪法监督的内容:审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党政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全体公民的合宪性 ?宪法监督的制度建设体现在两个方面:1、一切权利归人民,人大代表民主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在我国,全国人大会及其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实施宪法监督。(全国人大:改撤 全国人大常委制定的不当法律,撤全国人大常委批准的违宪自治单行条例,罢免违宪最高机关领导人;全国人大常委:撤抵触上级法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批准的违宪自治单行条例;任何一级行政司法活动违宪的监督)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的作用。 ?1954年9月20日,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制定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第一部宪法。 1982 i.e.现行宪法 四次修正: (第二部 1975 左;第三部 1978左; 第四部 1988、1993、1999、2004) ?宪法和共同纲领内容上根本不同: 规定的社会形态和体现的原则不同 ?1982年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国体(国家性质)决定因素: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和经济基础,社会的精神文明 ?历史上的国体: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国体: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于三方面因素:政治上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经济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题,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精神文明上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 2 - - 3 - / 39 (1)政治基础:是坚持共产党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3)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 (4)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反对党),发挥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 (5)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组织形式:政治协商会议 (6)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 (7)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 振兴中华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目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形式和重要机构。政协按其性质,既不属于国家机构,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 ?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共产党领导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 ?国家的标志: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政体(政权组织形式):统治阶级按照一定原则组成的,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实现阶级统治任务的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体系。 ?目前世界各国具体政体形式:君主制和共和制 ?国家的结构形式:单一制(一部宪法,一套中央机关,中央授权,对外独立。我国是单一制);复合制(联邦和邦联) ?我国的政体(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一切权利归人民;人民代表人民选,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国家行政审判监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收人民监督 ?人大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实现民主的主要途径;代表反映民意的主要渠道;政府权威合法化的源泉;实现国家整合的有效组织形式;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1、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由中央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国家机关。2、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管理各项地方性事物 3、各民族平等,有权使用自己文字,保护改革风俗习惯 4、国家对其各项建设事业给予支持帮助 5、国务院批准,自治机关可据需要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特别行政区指导方针:一国两制 ?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内容: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全国人大授权;无外交防务管辖权;政府主要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中国公民担任;特区立法不得与基本法抵触,基本法制定修改权属全国人大,解释权属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自治(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一般不需与国内法律法规统一;独立税收预算制度;发行货币,单独同各国家国际组织发展经济文化关系,参加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自行负责维护社会治安) ?经济制度 (一)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 (一)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分配制度) (三)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经济体制) (四)公共财产、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 ?基本权利:宪法赋予、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占重要地位的权利。 基本义务:宪法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是社会国家对公民的最重要最基本要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 平等权 2、 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 政治权利终身的人除外;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 宗教信仰自由。(信教不信教,信什么教,信教的什么派,今天信明天不信) 4、 人身自由,包括:(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住宅不受侵犯;(4)通信自由和通信 秘密受法律保护。 - 3 - - 4 - / 39 5、 监督权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 ) 请求权(赔偿、补偿请求权、裁判请求权。 权) 6、 社会经济(财产、劳动、休息、物质帮助 文化教育(受教育权;科学研究、文艺创作、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7、 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尊重保障人权的根本途径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发展中国家最重要的人权是:生存权和发展权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 (六)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我国公民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大及人民政府、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全国人大(五年)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主要职权: 1、宪法性职权 即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 2、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基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3、任免权 全国人大有权选举、决定和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人选;选举中央军委主席;根据中央军委主席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重大问题决定权,如(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5、监督权 全国人大有权监督人大常委会和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如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6、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五年,正副委员长不过两届): 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 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的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4、解释法律; 5、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合法性(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6、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做的部分调整; - 4 - - 5 - / 39 7、监督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 8、决定任免中央机关领导(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决定驻外全权代表团的任免;) 9、国家生活中其他重要事项的决定权(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10、主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召集全国人大会议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有权批准对人大代表进行逮捕或刑事审判的机关师人大及其常委会 ?国家主席(五年,不过两届)权力:公布法律;任免权(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发布命令(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外交权;荣典权(授予国家勋章荣誉称号), ?我国国家元首职权由国家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 ?国务院i.e.中央人民政府(五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不过两届): 性质地位: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行政机关 组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包括央行行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职权:1、行政立法权:行政法规制定、决定命令的发布 2、提出议案权 3、行政领导权 4、人事行政权 5、行政监督权(改撤各部位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发 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规章;监督地方行政规章、行政措施;撤销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章) 6、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中央军事委员会(五年,没有规定不得超过两届) 职权: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负责国家最高军事决策,军事指挥 性质:全国最高军事领导机关 组成:主席、副主席、委员 主席负责制 ?地方各级人大(五年):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产生本级行政司法机关,下级人大推选代表(县以下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五年) 地方各级政府(五年):首长负责制 ?民族自治机关:自治区、州、县的人大和人民政府,主席由相应民族担任 ?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院长5年,不过两届) 性质: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组织系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审判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高级、中级、基层)、军事法院 ?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5年,不过两届) 性质: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组成: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双重从属制 ?政府基本职能:政治(军事保卫、外交、治安、民主政治建设)、经济(宏观调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 - 5 - - 6 - / 39 监管)、文化(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体育)、社会(调节社会分配、组织社会保障、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提高人口质量等) ?国务院组成部门(28个) 外交部 国防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国防科工委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安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人民银行 审计署 ?实行中央业务主管部门垂直管理的机构有:中国人民银行、海关、国家税务等系统, 实行省级垂直管理的机构有:地方税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系统。 ?非领导关系有: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 主任科员,科员和办事员 ?中央地方国家机构职权划分遵循的原则: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字接到申请之日 (2) (3)内容上的广泛性 起30日 ?行政法形式上的特点:实体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可以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行政法的作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权力的主体,防止其违法滥用行政权力 ?行政法律关系 构成: 主体(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客体(物质、精神财富、人的行为等),内容 特征:必须有行政主体;权利义务由法律法规规章预先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有重合性,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对等 ?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1、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行政机关,而民事法律关系没有行政机关也能形成。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自行约定,必须是法律预先规定,而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双方自行约定。3、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重合性,而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分明,权利就是权利,义务就是义务。4、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而民事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 ?行政执法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包括人和事两方面,对人方面,行政执行所指向的对象是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事方面是所涉及的是具有各种个性特征的具体事务。 ?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作出的具有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特征:从属法律性、量裁性、单方意志性、效力限定性、强制性 ?行政行为的内容:赋予、剥夺权益;科以、免除义务;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行政行为的效力:确定力;约束力;公定力;执行力。(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非因法定事由和依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撤销,体现了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行政行为的分类:内部外部,抽象具体,羁束自由量裁,依职权以申请,单方双方,要式不要式,作为不作为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适当、符合法定程序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人或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活动 - 6 - - 7 - / 39 ?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对象的普遍性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 (3)不可诉性 ?抽象行政行为分类:行政机关的立法行为(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性质法规、 行政规章的行为);其他(针对广泛不特定对象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命令的行为) ?行政立法特征:行政性;立法性 ?行政立法的主体:国务院及其各部委、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市人们政府;国务院批准较大市人民政府;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 ?行政立法的原则:依法立法原则;立法民主原则;加强管理与增进权益相协调的原则;遵循法定程序的原则。 ?行政征收的特征:针对行政向对方单方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强制无偿取得向对方财产所有权,以向对方赋有行政法上缴纳义务为前提 ?行政征收与行政没收 两者在表现形式及法律后果是相同的,都表现为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对方财产的所有权,而且最终表现为实际取得了相对方财产的所有权 区别:(1)行政征收是以相对方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条件;而行政没收只能以相对方违反行政法的有关规定为前提条件。(2)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征收属于一种独立的行政行为;而没收则属于行政处罚行为的一种。(3)两者在行为的连续性上不同。征收只要据以征收的事实依据存在,征收行为就可以一直延续下去,往往具有连续性;而对没收来说,对某一违法行为只能给予一次性没收处罚。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 (1)从法律后果看,行政征收的后果是财产所有权从相对方转归国家;而行政征用的后果则是行政主体暂时取得了被征用方财产的使用权,不发生财产所有权转移。 (2)从行为的标的看,征收的标的一般仅限于财产;而征用的标的除财产外还可能包括劳务。 (3)从能否取得补偿来看,征收是无偿的;而征用一般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应当给予被征用方以相应的经济补偿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购:征购是以方式对财产所有权取得并支付价金的行政行为,是双方行政行为,双方权利义务基本对等 ?行政征收的内容:因用权发生的(建设资金、资源费);行政义务(税收、管理费)、违反规定(排污费、滞纳金) ?行政许可的概念: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按着一定的程序,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特征:1、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2、主体是行政主体;3、要式行政行为;4、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1、程序法定原则;2、相对方参与原则;3、效率原则;4、程序公正原则。 ?行政许可程序:颁发(申请、审查、颁发)、撤销、废止。 ?行政确认:是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式,羁束式,外部表现往往以技术鉴定书出现) ?行政确认的形式主要有:(1)确认;(2) 认可;(3)证明:(4)登记:(5)批准;(6)鉴证;(7)行政鉴定 ?行政确认的作用:为行政管理、法院审判提供客观公正的处理依据;有利于预防各种纠纷产生;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方合法权益;有利于行政机关科学管理, 提高行政效率 ?行政监督特征:主体是行政主体;对象是行政向对方;内容是向对方遵守执行的情况;性质是:依职权的、单方的、相对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目的是防止纠正行政向对方的违法行为 ?行政监督分类: 对象是否特定,分一般特别监督;内容分公安、工商、资源、环保、审计;实施时间分事前事中事后;主体的任务分依职权和依授权的监督 ?常见行政监督的方法:检查、审查、检验、勘验、鉴定 ?行政监督的作用:及时反馈法律法规实行的社会效果,预防就争相对方不法行为,保证执行实现行政目标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 1、监督主体不同:前者是行政主体,后者是行政主体以外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 2、对象、客体不同:前者行政相对方守法执行情况,后者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行为 3、性质不同:前者是有法定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后者有广泛性社会性,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意义 ?行政处罚特征:主体是行政主体,对象是违法行政相对人,性质是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 - 7 - - 8 - / 39 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排除妨碍、强制拆除、恢复原状等待执行;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带行政处罚;划拨存款、兑现有价证券;将封查扣押的财务拍卖或依法处理;其他方式 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实施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1、制裁对象不同:前者行政是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后者是对违反政纪的国家公务员2、性质、救济方式不同:前者属于外部行政行为,相对方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后者属于内部行政行为,被处分者不服只能要求复核或申诉,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3、作出决定的主体不同:前者是享有相应对外管理权限的行政执法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后者是公务员所属行政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 4、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对象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行政处分的对象一般只能是公务员个人。 5、采取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主要形式: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其他(七种),行政处罚的种类:人身自由罚,行为罚,财产罚,声誉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分的主要形式: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6、两者依据不同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 公安机关行使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 一、性质不同,前者是制裁违法行为,后者属于执行行为 二、目的不同,前者是惩戒预防违法行为,后者是为了履行行政义务或达到义 务要求 三、实施机关不同,前者行政机关,后者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与执行罚 一、法律性质不同:前者违法,后者不具有严格意义的违法性 二、目的上差异:前者惩罚教育预防制止违法,后者为促使向对方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 、处罚法定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3、公正、公开4. ?行政处罚的原则: 1 处罚救济原则 ?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有争议的报共同上级机关,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公民50元以下,法人1000元以下) (1)表明身份;(2)指出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3)告知当事人程序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5)备案,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必须向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1)立案(2)调查取证(3)拟订处罚决定(4)制作 )送达 处罚决定书(5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提前七天通知当事人,3不涉及机密隐私的公开听证,4行政机关制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亲自或委托一到两人代理,5听证时提出违法事实、证据、处罚意见,当事人申辩质证;6当场笔录,当事人审核签字盖章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原则:1、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处罚不停止执行原则 2、罚缴分离原则(15日内, 逾期的处分有: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罚,查封扣押的财务拍卖或冻结存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1、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措施,又称行政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或在紧急、危险情况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如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行政强制的法律特征: 1、行政强制措施只能是由行政主体作出,人民法院不能成为即时强制的主体。 2、基础行为与采取强制措施行为本身结合在一起,在时间上难以分离。 3、行政强制措施是在出现紧急状态,且无法期待相对人自动履行时采取的。 - 8 - - 9 - / 39 4、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必须有具体法律的实体授权。 ?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 (一)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法律通常应在下列情况下授予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立即限制权: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下,非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对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二是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三是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非管制不足以预防或救护的情形。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方式在我国的立法中种类繁多,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 (二)对财物的各种处置。 行政主体在行政强制措施领域对财物的处置表现为对所有权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各项处理。其具体表现为对财物的查封、扣押和冻结,对财物的使用,对财物的处分,对财物使用的某种限制等。 (三)对住宅等场所的进入。 当公民的生命、身体、财产有迫切危害,非进入住宅等场所不能救护或不能制止时,显然有必要允许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即时进入。但即时进入公民住宅必须有法律明确的授权。 ?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 (一) 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是指实施各类行政强制措施都应遵循的程序规定。如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给予相对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除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外,事前须经行政主体负责人批准,然后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等等。 (二) 查封、扣押程序 在对财物实施查封、扣押时,行政人必须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查封、扣押决定书。当场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查封、扣押清单,并应当在规定时间?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归属:即行政机关和法院都可以成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为例外"。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代履行 - 9 - - 10 - / 39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 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 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 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 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二)执行罚 执行罚是指有关行政主体在相对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时,对相对人处以财 产上新的制裁,以迫使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执行罚是多数国家均采用的一种强制执行手段。 (三)直接强制 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 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规定之外,还必须坚持一定的合理度。 ?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 1、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来源 行政法治要求行政机关的一切权力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授权,行政强制执行权作为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权,也必须源于法律的规定或授权,法律没有规定应予强制执行的,即使相对人没有履行义务,行政机关也不得擅自强制执行。 2、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设定。 我们认为,对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权应当作出严格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由法律规定。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任何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 (一)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1(告诫2 4(送达 5( 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 (二)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定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行政强制执行的救济 1、行政强制执行中由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部分,由于执行主体是司法机关,所以此种执行行为不适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可以适用申诉或赔偿程序以作救济。 2、对于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行为,它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如果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以提起行政诉讼作为救济途径的。 ?行政给付的特征:行政主体给相对人金钱或事物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象的特定性,依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给付的形式主要有:(1)安置;(2)补助(3)抚恤;(4)优待;(5)救灾扶贫。 行政给付一般只具有物质上的权益和与物质有关的权益,不具有精神上和职务上的权益。 ?行政奖励特征主要为:(1)行使行政奖励权的主体必须具备行政主体资格;(2)其目的在于表彰和鼓励先进,调动和激发人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3)奖励的对象十分广泛;(4)奖励的形式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二者大多合并采用;(5)其性质是行政主体依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受奖励者以奖励性权益的无强制执 行力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奖励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1、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公正、平等原则3、奖励与行为相适应原则 ?行政奖励的内容包括下列三方面:(1)物质方面的权益;(2)精神方面的权益;(3)职务方面的权益。 - 10 - - 11 - / 39 ?行政奖励的形式:1、奖金奖品2、通报表扬通令嘉奖3、记功4、授予荣誉称号 5、晋级或晋职 可单独可并用 ?行政裁决有四个基础环节:申请;受理;调查;审查;裁决。 ?行政裁决的特征: 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 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 3.行政裁决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裁判权的活动,具有法律权威性。 4.行政裁决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程序:申请,受理,调查、审理,裁决 ?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 1、起源看:前者是行政行为的一种方式,后者民间活动形式 2、法律后果:前者是行政机关运用权力的过程,不服可申请复议或起诉;后者是非行政机关运用权利,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 1、前者针对特定的民事纠纷,后者针对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 2、理论范畴研究范围不同 ?行政裁决和行政审判 1、主体不同:前者行政机关,后者人民法院 2、纠纷范围不同:前者特定民事纠纷,后者一定范围的行政争议 3、依据法律、方式、程序不同 ?行政合同的特征:1、合同一方当事人为行政主体2、签订目的是为了实现特定的国家行政管理目标,具有社会公益性 3、属于双方行政行为4、行政主体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中有优益权 5、合同有法定性,行政救济解决纠纷 ?行政指导的特征:行政性,多样性,非强制性 ?行政指导的作用:1、对法律手段的补充 2、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促进 3、对社会生活的协调和疏导 4、对损害社会工艺利益行为的预防和抑制 ?行政程序是指法律规范予以调整确认并加以控制的有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活动中应当遵守的方式、步骤、顺序及时限的总和,贯穿于行政管理全过程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1、程序法定 2、相对方民主参与 3、行政效率原则 4、程序公正原则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资讯公开制度,公开调查制度,通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时效制度,职能分离制度,辩论制度,回避制度,行政救济制度 ?行政违法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法律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行政违法的特征:1、行政违法行为人必须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2、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法律保护的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 3、是一种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4、起法律后果是承担行政责任 ?行政违法行为必须具备的条件 (1)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定义务;(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4)有的行政违法要具备主观要件。 ?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2、该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3、该主体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4、有行政违法要具备的主观要件 ?行政违法的分类:1、法律关系主体:行政主体的违法和行政相对方的违法 2、行为方式和状态:作为与不作为的行政违法 3、行为4、内容: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行政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否定性社会评价和行政法律后果。 ?行政责任的特征有:主体的多样性(行政主体,相对方,公务员);内容的法定性;追究主体的特定性。 ?行政责任的种类 行政主体承担的:1、通报批评 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3、恢复名誉,消除 、返还权益 5、恢复原状 6、停止违法行为 7、继续履行职责 8、撤销违影响 4 法的行政行为 9、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10、行政赔偿 - 11 - - 12 - / 39 公务员承担的:通报批评,赔偿损失,行政处分 行政相对方承担的:1、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2、接受行政处罚 3、继续履行法定义务 4、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5、赔偿损失 6、仅对外国人适用的限期离境、驱逐出境、禁止入境 ?行政赔偿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国家负责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行政赔偿的特征: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2.、上述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时发生 3、行为是违法行为 4、行政赔偿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1、侵权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2、侵权主体的行为是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3、有损害事实产生,且损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直接损失,既可以是物质利益的丧失,也可以是人身权的损害。4、损害事实与行政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行政赔偿的范围 一、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违法拘留或限制人身自由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3、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暴力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 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戒造成公民伤害或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原因 二、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1、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 2、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1、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行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其他 ?行政赔偿请求人:1、受到行政侵权损害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2、受害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3、作为受害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1、行政机关 2、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连带责任)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4、委托的行政机关 5、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承机关或撤销该机关的机关 6、经复议的,最初侵权的行政机关,担复议决定加重的,复议机关对加重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行政赔偿的方式:(l) 金钱赔偿(主要方式)(2)返还财产。(3)恢复原状。 ?追偿制度:机关行政赔偿以后,责令过错工作人员或受委托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故意或过失重大的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申请复议,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以一定的行政争议或纠纷为处理内容。(2)行政复 ?行政复议特征:(I) 议以行政相对人提出复议申请为前提的。(3)行政复议亦是一种行政自我监督制度,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复议是对形成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均进行审查。(5)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一)一级复议原则(二)及时、准确、便民原则(三)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原则(四)复议行政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不适用调解原则 ?行政复议的范围: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证书变更终止撤销、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自主经营,变更废止农业承包合同、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没有依法办理履行的 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处分或人事决定的,可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民事调解、处理的,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的管辖: 一般管辖:1、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申请人选择,该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2、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上级主管部门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上级地方人民政府 4、省自治区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政府——派出机关 5、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复议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最终) 特殊管辖:1、县级以上政府派出机关——派出的政府 2、派出机构——设立派出机构的政府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政府 3、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直接管理该组织政府、工作部门、国务院 4、两个级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上级行政机关 5、被撤销行政机关——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参加人:申请人(可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同申请复议 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以自 - 12 - - 13 - / 39 己的名义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复议开始后结束前经复议机关批准,可委托代理人) ?行政复议程序:(一)复议申请(期限:自知道之日60日内提出,书面或口头)(二)复议申请的受理(收到申请书5日内)(三)复议审理(原则上书面审查)(四)复议决定 复议机关迟迟不回话/当事人不服,可于复议期满/接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复议的条件:1、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权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辅以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其他 ?行政复议的审查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实地调查为辅 ?复议决定:维持;被申请人限期履行;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证据不足、错误的依据,法定程序、越权或滥用,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裁判的专门司法活动。 ?我国行政诉讼具有如下特征;(1)行政诉讼所要处理解决的是行政案件。(2)行政诉讼是法院运用国家审判权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侵害的一种司法活动。(3)行政诉讼是以不服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原告,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 ?行政诉讼与其他诉讼有一些共同的原则:(l)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3)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原则;(4)两审终审制原则;(5)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6)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7) 辩论原则;(8) 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行政诉讼特有的基本原则:(1)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2)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3)不适用调解原则;(4)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5)司法变更有限原则等。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律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的管辖主要有: 级别管辖:1、基层一审案件 2、中级:确认发明权,海关处理的案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做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本辖区重大复杂案件 3、高级:本辖区重大复杂的一审案件 4、最高:全国范围重大复杂的一审案件 地域管辖:1、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复议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4、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原告选择,如果原告两个都上诉的,最先受到起诉状的法院管辖 裁定管辖: 1、移送管辖 2、指定管辖 3、管辖权的转移 ?行政诉讼参加人: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的共同特征:1、目的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3、与行政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4、收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 ?行政诉讼中诉讼代理人的特征:1、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 2、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3、只能代表当事人一方,且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行政诉讼的证据: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行政诉讼 法院立案5日内将诉讼副本发被告,被告收到副本10日内提交材料,答辩状 在行政诉讼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可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申请延长期限 ?县级政府无权设立行政许可,无权设定撤换企业负责人的处罚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由先受理机关管辖;同事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选择。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程序: 一审:开庭前准备、法庭调查、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只有普遍程序,无民事诉讼的简单、特别程序之分)法院在立案3月内作出一审判决(需要延长的,高级法院批准,高法一审需延长的最高级法院批准) - 13 - - 14 - / 39 二审(上诉、终审程序):一审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不服裁定的,在裁定书送达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逾期的一审发生法律效力。法院收到上诉状2月内作出终审判决,包括: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合议庭提请院长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时间为:合议庭开庭审理并经评议之后 ?维持判决一经生效,即产生以下法律后果:原告必须接受原行政行为的约束,承担败诉的后果,并对被诉行政行为不得重新起诉。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只能提起申诉;同时被告也不得再改变被诉行政行为的内容,应依法使其行政行为得以实现。所以,申诉期间,原机关处理决定继续执行 对已生效判决裁定:法院院长认为本院需重审的交审判委员会决定,上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需重审的,有权提审或令下级法院再审;检察院有权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 ?党的各级纪检委是党组织中专门行使监督检查权的机关,是党的监督行使之一,主要通过受理人民群众对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的党员的违法乱纪的申诉控告来实现的 ?不满十四周岁,有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管教;14~18岁,有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 14 - - 15 - / 39 民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禁止权力滥用原则 ?民事关系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法人可作为民事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金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场所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特征:是独立的社会组织,有独立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必要要素,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行为,必须是一种合法行为(民事行为包括合法与不合法)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条件:实质要件(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的公共利益);形式要件(书面、口头或其他)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双方单方;双务单务;有偿无偿;诺成性实践性;要式不要式 ?代理关系的特征主要是:(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 (3)代理主要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代理权的行使包括: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代理人应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行使代理权;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不得滥用代理权 ?物权:是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特定的物而享受其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物权的法律特征:(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无需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2)物权是权利人直接享有物之利益的权利;(3)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4)物权是绝对权。 ?物权的分类:1、所有权和限制物权 2、用益物权(土地资源的使用权)和担保物(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3、动产和不动产权(不动产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经依法登记生效;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不登记;当事人间订立的关于不动产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动产的设立和转让以交付为依据,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物权的变化,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有权又称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有权内容)的权利。处分是所有权中带有根本性的一项权利 ?所有权特征(1)所有权是一种最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2)它是唯一完全的 物权(3)它具有强烈的独占性、排他性(4)其客体总是特定的物,而不是智力成果和行为(5)所有权相对债权而言具有永久性 ?所有权的分类: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用益物权:对他人不动产及动产依法享有占有、适用、受益的权利 1、土地承包经营权(耕地30年 草地30~50年 林地30~70年,其流转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超期) 2、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住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 3、宅基地使用权 4、地役权(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权。应订立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一、抵押权(不得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益设施,有争议的财产,依法封查扣押监管的财产,其他) 二、质权:1、动产质权 2、权利质权(票据,存单,提单,基金、股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其他) 三、留置权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的主要特征:(1)从反映的社会关系看,债是财产流转的法律表现,反映动态的财产关系。(2)从法律关系的主体看,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债务人都是特定的。(3)从法律关系的客体看,债的客体不限于物,还包括行为等。(4)从法律关系的内容看,债的权利主要表现在追求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债权的实现须以债务人的一定行为作条件。(5)从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来看,致使债产生的事实或行为,既可以是合法的也 - 15 - - 16 - / 39 可以是非法的。 ?债的发生原因:又称债的发生根据,是指产生债的法律事实,产生债的法律事实主要有: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缔约过失及其他。 ?债的分类:1、合同非合同债 2、单一多数人债 3、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4、简单和选择之债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的法律特征是:(1)它是当事人之间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3)它是当事人之间以设立、变更、终止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4)它所确立的是债权债务关系;(5)其所确定的内容是合法的。 ?订立合同的步骤:要约;承诺, ?当事人订立合同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地形式 ?合同的担保:1(保证2(抵押3(质押4(留置5(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 的20%) ?合同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益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撤销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 撤销权消灭的情形: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使责任 ?属于邀约的(明确、具体、有法定约束力):投标书、悬赏广告 属于邀约邀请的(不属于订立合同的行为,无法定约束力):招标书、一般的商业广告、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等 ?债履行的原则:实际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适当履行原则 ?债的终止是指债的关系消灭,即当事人之间所确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复存在 ?债终止的原因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消;(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比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知识产权:民事主体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专有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知识产权特征:客体的无形性;法定性;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著作权: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自己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发表,署名,修改,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财产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民事权利。美术等作品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著作权的保护作品:1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智力创造活动的成果 2、独创性 3、可复制性 ?著作权的保护:自动保护原则 i.e.。作品完成时 ?专利权:专利人在法定期限对发明创造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专利申请原则:一发明一专利,先申请原则 ?专利权期限: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0年) ?专利权内容:专利权人权利(独占实施,转让,实施许可);义务(缴纳专利年费);限制(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不算侵权,对先用权的保护) ?商标权:商标所用人依法对自己的注册商标享有并排除他人非法使用的专用权 特征:时间性、专有性、地域性 内容:使用权、禁止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权 ?商标权的取得:注册原则(药品烟草强制注册);先申请原则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10年 ,可续 10年,次数不限 ?商标权的保护:1、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工商管理部门对其处罚2、有权提起诉 讼 3、对假冒他人商标,除追究民事 - 16 - - 17 - / 39 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人身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具有人身属性有没有财产第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或者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的特征是:(l) 它是违反民事义务或者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3)民事责任的范围与损害范围相一致;(4)民事责任是对民事违法行为人的一种民事法律制裁。 ?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四要件”为: (1) 行为的违法性 (2)损害事实 (3)因果关系 (4)主观过错 ?民事责任有两种基本责任类型: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时,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时依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过错责任原则(二)无过错责任原则(三)公平原则 ?民事责任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民事诉讼时效:(一)一般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特别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起诉时效继续计算 ?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况: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情形: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为依据,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 ?终结诉讼的情形: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权利的 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 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4、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缺席判决的情形: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 - 17 - - 18 - / 39 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可变更、撤销的民事行为: 行为人对行为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犯罪未遂: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 比照既遂从轻减轻 ?犯罪中止: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或自动有效的防治犯罪结果发生 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 ?共同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 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共同犯罪人种类:主犯(领导指挥或主要作用 按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从犯(次要,辅助 从轻减轻免罚,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胁从犯(被迫参加 减轻或免罚);教唆犯(教唆不满18岁的,从重,被教唆人没犯罪的,从轻或减轻) ?单位犯罪:《刑法》第31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的特征:第一,犯罪主体必须是单位,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第二,单位犯罪的主观 - 18 - - 19 - / 39 方面必须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故意,并且作出犯罪决定的是单位集体或其负责人。第三,必须实施了犯罪行为。第四,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存在单位犯罪及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 ?单位犯罪的刑罚:“两罚制”原则, ?两罚制原则指对单位犯罪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l) 对单位判处罚金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包括判处可以适用于自然人犯罪的一切刑罚方法 ?刑罚:是审判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制裁方法。刑 罚是与犯罪密切相关的制裁措施。表现为:犯罪是适用刑罚的必要条件,没有犯罪也就无所谓刑罚;刑罚是由于犯罪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但并不是必然结果。 ?刑法特征:(1)刑罚是一种最为严厉的制裁方法。(2)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适用。(3)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适用,并且要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权限 和诉讼程序进行。 ?刑罚的目的:首先是为了惩罚和改造犯罪分子;其次,通过适用刑罚,可以对社会上企图进行破坏活动的不稳定分子,起到震慑和警戒的作用,促使他们消除犯罪念头;再次,通过适用刑罚,还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警惕性和法制观念,鼓励他们同犯罪作斗争。 ?刑法的种类:主刑;附加刑 ?主刑:管制(3月~2年);拘役(1月~6月);有期(6月~16年);无期;死刑(不满18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一般缓两年,无故意犯罪,减为无期;有故意犯罪,最高法核准后执行死刑;有重大立功,键位15~20年的有期) ?附加刑:(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管制:是对犯罪不予关押,但限制一定自由,有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脱的,构成脱逃罪,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由于管制分子不属于依法被关押,所以溜走不构成脱逃罪 ?量刑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自首: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 从轻减轻,犯罪较轻的免除 ?立功:揭发他人犯罪属实,提供重要线索 从轻或减轻,重大立功减轻或免除 自首加立功减轻或免除 ?累犯:一般累犯(有期徒刑以上刑毕后,五年内再犯,从重,过失除外);特殊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的,任何时候再犯) ?数罪并罚:限制加重原则,总刑期下,最高刑上 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3月~2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1月~6月),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6月~15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对数个附加刑采用相加原则 ?适用缓刑的条件:(1)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2月~1年 原判以上)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年~5年,原判以上);(2)犯罪人不是累犯;(3)必须是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减刑:针对管制、拘役、有期、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能少于原判的1/2,无期不少于10年) ?假释:(1)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一子。(2)必须是已经执行了一定的刑一期。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刑罚的二分之一以上(考验期为剩余刑期);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十年以上。(3)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4)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刑事责任追诉期限:最高刑不满5年的有期——5年;不满10年的有期——10年;无期死刑——20年,20年后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逃避侦查 审判,该立案不立案的部首期限限制)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 ?犯罪的种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贪污贿赂,渎职,军人违反职责罪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或者拥有不能说明与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财产或者支出的合法来源,或者私分国有资产或罚没财物,以及其他人员行贿、介绍贿赂的行为 ?贪污贿赂罪特征(1)本类犯罪主体大多数是特殊主体,少数犯罪是一般主体。(2)本类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本类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廉政建设制度的行为。(4)本类犯罪的客体,部分犯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 - 19 - - 20 - / 39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部分犯罪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或者拥有不能说明与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财产或者支出的合法来源,或者私分国有资产或罚没财物,以及其他人员行贿、介绍贿赂的行为 ?贪污贿赂罪特征(1)本类犯罪主体大多数是特殊主体,少数犯罪是一般主体。(2)本类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本类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廉政建设制度的行为。(4)本类犯罪的客体,部分犯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部分犯罪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另外,《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 ?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 ?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或其他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特征:(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玩忽职守最只能由过失构成(3)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 者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4)渎职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或者拥有不能说明与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财产或者支出的合法来源,或者私分国有资产或罚没财物,以及其他人员行贿、介绍贿赂的行为 ?贪污贿赂罪特征(1)本类犯罪主体大多数是特殊主体,少数犯罪是一般主体。(2)本类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本类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廉政建设制度的行为。(4)本类犯罪的客体,部分犯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部分犯罪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另外,《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 ?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 ?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或其他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特征:(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玩忽职守最只能由过失构成(3)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4)渎职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贪污贿赂罪种类: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对单位行贿、单位受贿、介绍贿赂、单位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务罪等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另外,《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5000元以上构成犯罪) - 20 - - 21 - / 39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 ?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 ?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或其他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 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最只能由过失构成) ?渎职罪特征:(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3)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4)渎职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劳动合同、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8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实施 ?劳动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劳动行政管理;社保;劳动争议;工会;监督劳动执行等) ?劳动关系的特征为1、社会劳动中发生的关系 2、主体一方为劳动者,一方为劳动使用者 3、双方当事人之间既具有法律地位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 ?劳动者的权利:平等就业、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保、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其他 ?劳动者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就业服务的职责:1、为劳动供求双方相互选择实现就业提供的各类介绍性服务 2、为提高劳动者职业技术和就业能力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训练和专业训练 3、为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和帮助其再就业的事业保险服务 4、组织劳动者开展生产自救和创业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平等的就业权指劳动者的就业地位、就业机会、就业条件平等 ?特别规定:1、残疾人、少数民族、退役军人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未成年人(特殊需要须履行审批手续) ?工作时间:8小时/日 44小时/每周 ?休息休假:公休日;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女职工保护休假 ?工资:按劳分配或同工同酬的分配原则,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依法享有社保待遇的情形: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失业,生育 ?我国社会保险项目有:养老保险,疾病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 险 ?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在以下过程总引发争议 1、确认劳动关系,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3、除名辞职辞退离职,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6、其他 ?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协商-调解-仲裁-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成: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组织受到调解申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或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可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5日内决定受理否,45日内结案,延长期不得超过15天)仲裁庭制(三人,一首席)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 ?仲裁员应回避的情形:1、是本案当事人,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或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的 - 21 - - 22 - / 39 ?劳动监督检查的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各级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劳动法的有权检举和控告 ?劳动合同的独特特征:主体的特定性(用人单位与具有相应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标的的单一性(只能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内容的特殊性 ?劳动合同的宗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诚实信用原则 ?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先订立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算;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合同的,用工之日1月内订立。1月~1年未订书面合同的,每月支付2倍工资,补丁合同。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按集体合同标准,如无,同工同酬。 1月内,劳动者不定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1~1年的话,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种类: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因政策改变重订劳动合同的,工作满十年且据退休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劳动合同解除部分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自用工之日满一年不予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3月~1年,适用<1月; 1年~3年,<2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6月;已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的,或<3月的,不得规定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可见,作为一种契约关系,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的结果。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合同的无效:1、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义务的 3、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人代表等,不影响合同履行,单位合并分立,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方履行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协议解除、劳动者解除(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者解除可解除合同的情形:1、未按合同提供保护盒和劳动条件的2、未按时支付报酬 3、未依法缴纳社保4、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其他 7、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行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立即解除,不事先告知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1、试用期不合格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又签了其他影响本单位工作,且拒不改正的 5、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行使责任的 ?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月工资可解除的合同:1、非工伤患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 2、不能胜任,培训、调整岗位后仍不能的 3、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达成共识的 ?可以裁员的:1、依照企业破产法可以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 - 22 - - 23 - / 39 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 4、其他客观经济情况重大变化至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剪20人以上(<20人,10%以上),提前30日告知工会或全体职工,听取 意见,将方案报告劳动行政部门 优先留用:订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合同;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须抚养的老人或未成年儿童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7、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都具有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单位与职工劳动关系作用,都是契约化的用人行使。 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2、管理二是事业单位通常以社会公益为主要发展取向,具有社会和经济双重属性,需兼顾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 三是事业单位一般以脑力劳动者为主体,是人才知识密集程度较高的社会组织,其劳动成果一般是知识和精神产品。 四是事业单位门类繁多,情况复杂 五是事业单位承担部分职能性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条件:1、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金费来源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政事分开”。所谓:“政事分开”,就是解除事来单位与政府之间的隶属关系,管理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宏观控制,具体事务由事业单位自主解决,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消。 、本着“政事分开、理顺关系”的原则,在对事业 ?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原则:1 单位进行合理定位的基础上,将那些不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机构剥离出去。2、本着“区域统筹、行业统属”的原则,调整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3、本着“精简、效能”和减轻财政负担员额的原则,对事业单位编制实行总量控制。 ?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重要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事人才保障 ?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任务: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总要求,已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化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建立有别于机关、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复合事业单位规律和特点的认识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二)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三)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四)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宏观管理和人事监督制度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以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的特殊需要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 ?事业单位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岗位管理要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 23 - - 24 - / 39 ?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是:(1)公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3)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4)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6)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分为:短期(3月以下)、中期(3月以上)、长期(至退休)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连续工龄25,或连续工龄十年不足10年退休,经申请可提出至退休的合同 ?受聘人员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可以随时告知事业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 ?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德才兼备的用让你标准,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事业单位考核坚持的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原则: 精简、效能、减轻财政负担;政事分开、理顺关系;政企分开、进行宏观调控;区域统筹、行业统属 ? 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 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 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 工作的具体实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 2、公正原则 3、及时原则。 ?人事争议处理与劳动争议处理的关系 1、工作对象不同。劳动争议处理主要解决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处理主要解决事业单位与工 - 24 - - 25 - / 39 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 2、适用的实体法规不同。劳动争议处理主要适用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法规,人事争议处理则主要适用于人事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 3、处理机构不同。处理劳动争议的是劳动争议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的是人事争议委员会。 ?人事争议处理与公务员申诉控告的关系 1、性质不同。人事争议的处理,是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居于中立地位,认定人事争议是非的活动;而申诉控告则是行政机关利用行政手段处理1、双方自愿原则 2、平等互信原则 3、合法原则 ?人事争议调解的原则:1、自愿原则 2、合法、合情、合理原则 3、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权利的原则 ?人事争议仲裁的特点:1、单方申请,双方地位平等 2、机构独立,一级仲裁3、先行调解,及时裁决4、性质特殊 ?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1、仲裁机构独立办案的原则独 2、合议原则 3、 回避原则 ?人事争议的仲裁依据:1、人事工作的政策规定 2、相关的法律法规 3、单位第二,缺乏司法保障的仲裁是不完善的仲裁。 第三,建立人事争议诉讼制度,实现仲裁与司法接轨,有利于法院对仲裁工作的监督,促使人事争议仲裁更加公正合理。 ?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第一,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第二,以第三者的身份居 第三,在仲裁过程中拥有指挥和裁决权 中处理人事争议 ?受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事业单位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连续旷工超过,,个工作日或者,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个工作日的; (二)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扰乱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五)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缓刑)。 (六)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七)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合同终止后不再续订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无聘用关系职工的人事档案;个人不得无故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事业单位因受聘人员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根据受聘人员的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支付其本人一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6个月到一年,按其本人一个月的上年月平均支付;不满6个月的,支付其本人半个月的工资;聘用人员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考察党政领导干部包括品德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 ?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 公民道德建设 ?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与长期性 - 25 - - 26 - / 39 一、公民道德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具体举措 二、公民道德建设是纠正道德失范的必由之路 三、公民道德建设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四、公民道德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基础工程 五、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 ?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公民道德建设的方针原则(六个坚持):1、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2、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3、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4、坚持注重效率与维护公平相协调5、坚持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6、坚持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配合 ?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三、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四、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五、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六、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八、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八荣八耻提出时间:胡锦涛总书记2006年3月4日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时提的 ?“八荣八耻”引导人们摆正哪些关系, 答、引导人们摆正个人、集体、国家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 ?“八荣八耻”针对社会上哪些消极现象提出来的, 答、针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现象和社会公害提出来的。 ?文化建设基础工程:发展科技和教育 ?诚实守信是一种价值观,要将其作为行为准则就必须改造主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也是加强三观的修养 经济、行政管理 ?细化决策方案主要包括制定工作程序、安排工作次序和计算工作时间三方面。 ?市场体系的三大支柱/市场体系的最基本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 - 26 - - 27 - / 39 ?我国现行分税制把税种分为:中央税、共享税和地方税 ?我国现行税制把税种分为:增殖税、营业税和消费税 ?特定目的税包括:1、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筵席税;3、城市维护建设税;4、土地增值税;5、车辆购置税;6、耕地占用税。 ?政府机构行使职能的物质基础 行政金费 ?国有资产管理原则 分级管理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领导职务最低: 副处长 ?政府机构改革重点: 转变政府职能 ?企业行为能力的基础: 企业法人财产 四个基本功能: 界定、约束、激励、交易 ?行政管理的基础是:国家的行政权力 ?行政撤销既是行政主体形式权利的行为,又是行政主体履行职责的行为。 ?行政撤销的特征:主题的特定性(原行政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撤销对象包括具体和抽象的行政行为,主动性,被撤销的行政行为应当是不当或违法的,有限性,事后性 机构 编制 ?公务员职务设定在“三定”基础上: 职能 ? 推进城乡一体化 原始动力—农业; 根本动力—工业/产业发展; 后续动力—第三产业 ?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 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 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 ? 行政赔偿的基本形式:金钱赔偿、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 地方行政组织层级有: 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辖区、乡、民族乡、镇 ? 行政监察机关的权利: 监查、调查、建议、行政处分权 ?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分为: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包括财政政策和计划 经济手段有时是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 法律手段有时是政府制定的经济法规; 行政手段则是政府发布的经济命令。 经济手段:这是指政府在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借助于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经济杠杆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价值形式和价值工具,主要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 法律手段:这是指政府依*法制力量,通过经济立法和司法,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护公有财产、个人财产,维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各个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个人的合法权益;调整各种经济组织之间横向和纵向的关系,保证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 法律手段的内容包括经济司法和经济立法两个方面。经济立法主要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各种经济法规,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经济司法主要是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制度、程序,对经济案件进行检察和审理的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惩罚和制裁经济犯罪。 行政手段:这是依*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性的命令、指示、规定等行政方式来调节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纵向性、无偿性及速效性等特点。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还不能放弃必要的行政手段。因为计划手段、经济手段的调节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计划手段有相对稳定性,不能灵活地调节经济活动;经济手段具有短期性、滞后性和调节后果的不确定性。当计划、经济手段的调节都无效时,就只能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当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失调或社会经济某一领域失控时,运用行政手段调节将能更迅速地扭转失控,更快地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当然,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规的手段,不可滥用,必须在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加以运用。 经济手段中的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利率政策、汇率政策、产品购销政策、价格政策、扶贫政策、产业政策等。如:国家恢复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手段如: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在2000年春节热销商品中 查获假冒伪劣“五粮液”“剑南春”酒,承德“露露”“大白兔”奶糖等假冒伪劣商品价值200多万元. 行政手段如:政府下令关闭污染严重的小煤窑、小油田等 ? 经济手段: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 财政政策包括:财政投资、出口退税、降低税率、产业补贴、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国有企业补贴、政府购 买岗位 - 27 - - 28 - / 39 ? 货币政策包括:调低存款准备金率、降低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即央行向市场买入债券 通过这个来释放流动 性,刺激经济增长,当然如果有通胀的趋势就得反向调节了 ?我国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工商部门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有什么不同? 区别: (1)含义不同。财政政策是指政府通过对财政收入和支出总量的调节来影响总需求,使之与总供给相适应的经济政策。它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货币政策是指一国中央银行(货币当局)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对货币供应量和信贷量进行调节和控制所采取的指导方针及其相应的政策措施。其特点是通过利息率的中介,间接对宏观经济发生作用。(2)内容不同。凡是有关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政策,如税收的变动,发行国库券,国家规定按较高的保护价收购粮食,政府的公共工程或商品与劳务的投资的多少等都属于财政政策,而和银行有关的一系列政策,如利率的调整则属于货币政策。(3)政策的制定者不同。财政政策是由国家制定的,必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而货币政策是由中央银行直接制定的。 联系: (1)二者都是经济政策,都属于宏观调控的重要方式。(2)在一般条件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是相互配合起作用的。由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对经济生活的作用各有其特点,在货币政策收效不明显的严重萧条局面下,财政政策则显得比较有力,如扩大财政赤字,支持大规模的公共工程建设,本身可以吸收一部分失业人员,又可以带动相关部门的发展;在抑制经济过热方面则相反,因改变税法或采用增税等财政政策都需要时间,这就使财政政策不可能具备货币政策所具有的灵活性和及时性。 ?我国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两级。中央行政机关有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工商、环保总局等)等组成。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如民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审计局等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如工商,质量监督,环保,药监局等)、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包括区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特别提醒,公安局的地位比较特殊,既是一级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根据其行使的具体职能确定。 ?有关派出机关的行政主体资格 首先,派出机关具有行政法上的主体资格,是由一级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国务院的批准下设立行政公署。县,自治县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批准下设立区公所。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在经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批准下设立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在一般情况下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是有例外,就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授权。也就是说,在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时候,派出机构可以成为行政法上的主体,成为复议主体,诉讼的被告 ?派出机构 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亦称分支机构或驻地机构,如中央邮政、铁道、海关等机关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以及外交部在国外的使、领馆。 派出机构有权代表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某种特定任务或从事某种专门业务,但不是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通常对派出机构实施积极的领导、协助和监督。派出机构的权力由派出它的国家行政机关授予。派出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命令时,派出它的机关将全部和部分撤销所授权力。派出机构的重大决定必须经过派出它的机关认可。派出机构必须按照派出它的机关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办理业务。派出机构可以在不改变派出它的机关规定原则的条件下,灵活处理有关事宜,但事后必须向派出它的机关报告。派出机构的人事和经费由派出它的机关掌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级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根据需要所设置的从事某种专门职能的机构。派出机构不是派出机关。派出机构 一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例如:公安分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一类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例如:规划分局和环保分局。 另外,审计署在各地的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等也属于派出机构。 注意: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而不是派出机构,大家不要混淆。 ?派出机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一定区域内设立派出机关(派出机关是人民政府派出的国家行政机关,而派出机构是政府职能部门派出的从事某种专门职能的机构)。我国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种类型: - 28 - - 29 - / 39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 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另外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 乡(镇)人民政府是最基层的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 在乡(镇)人民政府系统中,只有乡(镇)人民政府一个行政主体,除行政法律规 范授权的情形外,其他任何内部机构或派出机构都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派出机关是一级人民政府根据业务管理的需要,按法律规定在所管辖区域内设立的代表机关。 派出机关不能构成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其权利是派委机关的延伸,因而是派出它的那一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分支机构。 ?自治旗为内蒙古自治区特有的民族自治地区,行政地位相当于旗,为县级行政区。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中国境内有三个自治旗,均位于呼伦贝尔市,分别为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行政伦理的最低要求: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是行政伦理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全国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是:交通银行 ?衡量物价稳定的宏观经济指标是:通货膨胀率 ?通货膨胀与失业率关系: 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经济过热,失业率低。通货紧缩相反。 但是出现滞涨时反而通货膨胀率高,失业率也高 ?行政反馈:即行政系统把外界输入的情况,加以转换分析,通过制定政策或提供服务等方式反作用于外部环境,再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对自己的政策和行为加以调整,以达到行政目标。是行政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协调机制 四川省情省策 ?四川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唯一的羌族聚居区,藏族聚居人口仅次于西藏。 ?全国85%以上的大熊猫、全世界30,以上的野生大熊猫涵盖成都、阿坝、雅安、甘孜4个市州12个县 ?世界最大的大熊猫保护机构是四川(卧龙)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世界最大的人工熊猫繁育机构: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成都熊猫生态公园) ?四川有五处世界遗产,居全国第二位 3处世界自然遗产,即九寨沟、黄龙和大熊猫栖息地 1处世界文化遗产,即都江堰—青城山 1处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即峨眉山—乐山大佛 ?四川的黄龙、卧龙、九寨沟和稻城亚丁定为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成员单位 ?四川宜宾兴文地质公园和自贡地址公园被纳入世界地质公园 ?九寨沟、黄龙是全世界仅有的同时拥有“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生物圈保护区 ?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三处:青城山-都江堰、峨眉山、九寨沟 ?四川有 62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与385个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以三星堆遗址、金沙遗址为代表的古蜀文化景观,以武侯祠、剑门关为代表的三国文化景观,以及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青城山(道教文化)一都江堰(水利工程)、峨眉山一乐山大佛(佛教文化)景观。 ?汉景帝时蜀郡守文翁在成都创办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官办学校—蜀郡郡学,又称“文翁石室”。文翁兴学是巴蜀地区教育与文化事业的壮举。四川著名学者郭沫若、王光祈、李一氓、李劫人、蒙文通、魏时珍等都出自于该校 ?四川有中国历史文化名城7座(居全国首位):成都市、沪州市、自贡市、宜宾市、乐山市、都江堰市、阆中市;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8处。 ?全省有两院院士57名,列全国第4位,西部第1位 ?行政区划:现辖18个地级市、3个民族自治州(阿坝甘孜梁山);全省共有 181个县(市、区)全国首位,其中43市辖区14县级市120县4自治县(木里藏族、峨边彝族、马边彝族、北川羌族) ?四川湿地资源极其丰富,主要类型有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和沼泽化草甸湿地及库塘四大类。 ?有被称为“活化石”的水杉、银杉、红杉等珍稀树种,其种类占了中国的1/5以上。全省高等植物万余种,约占全国总数的1/3。其中维管植物9250多种,居全国第二位,松杉植物种类居全国之首 野生植物占全国的30 ,药用占75%(中药材之乡,中药材产量占全国的十分之一) ?平原、丘陵、山地、高原四种地貌类型齐全的地势条件,造就了四川类型各异的自然环境和独特风光。 - 29 - - 30 - / 39 ?四川森林面积746万公顷,是全国第二大林区 ?四川盆地以浅丘和平原为主,是我国“四大盆地”之一。四川最高点是西部横断山脉的主峰贡嘎山,海拔7556米;最低点在南边泸州市合江县的长江之滨,海拔约220米。 ?省内河流年径流量约3000亿立方米,居全国之冠。全省水能蕴藏量约1.5亿千瓦,占全国的1/5,仅次于西藏,列全国第2位。其中水能资源可开发量1.1亿千瓦,占全国的27%,居全国第一位 ?四川系长江水系,有大小河流1419条,号称“千水之省“ ?四川水资源总量丰富,人均水资源高于全国,但时空分布不均,形成区域性缺水和季节性缺水 ?西昌的邛海是四川最大的湖泊 ?四川矿产130种,占全国总数的70%,28中储蓄量全国前三,其中11种第一10中第二(钒钛居世界之冠) ?四川被称作天府之国、四塞之国 ?2005年,四川本地生产总值(GDP )达7385.1亿元,列全国第10位,西部第1位。地方财政收入列全国第9位,西部第1位 ?05年,四川全年粮食总产量3409.2万吨,列全国第3位 ?四川是我国重要的粮食基地,粮食产量历来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7%左右,全国第四西部第一 ?油料产量232.3万吨,列全国第2位,西部第1位 ?猪肉产量652.4万吨,列全国第1位,西部第1位。猪牛羊肉产量739.7万吨,列全国第2位,西部第1位 ?林副产品油桐、生漆产量分居全国第一、二位 ?200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81.4亿元,列全国第7位, ?“,一五”期间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坚定不移地落实“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紧紧围绕建设西部经济强省、西部文化强省和法治四川、和谐四川、开放四川、生态四川的目标,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强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为建设惠及全川人民的小康社 会奠定坚实基础“三个转变”即:加快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民间资金向民营资本转变,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 ?成都、川南、攀西、川东北、川西北生态5大经济区 成都经济区包括成都、德阳、绵阳、眉山、资阳5市 川南经济区包括自贡、宜宾、沪州、内江、乐山5市 攀西经济区包括攀枝花市、凉山州、雅安市3个市(州) 川东北经济区包括南充、遂宁、达州、广安、巴中、广元6市 川西北生态经济区包括甘孜、阿坝2个州 ? 二滩水电站位于四川省西南部的雅砻江下游,是中国20世纪建成投产最大的电站 ? 四川地理的概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高东低,四周高中间低 ? 四川气候具有冬寒,春短,年均温度较低的特点 ? 四川盆地降水量: 东部900~1200 盆周多于盆底,盆西缘山最多1300~1800 盆东北东南缘次之1200~1400 盆 中丘陵区最少800~1000 平均1000~1400 ? 东部盆地年日照900~1600 全国最少 ?四川经济发展的比本格局:一枢纽: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通江达海的西部交通枢纽 三中心:建设西部物流中心、商贸中心和金融中心 四基地:建设重要的战略资源开发、现代加工制造业、科技创新产业化、农产品深加工基地 ?四川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一主二化三加强 坚持以工业强省为主导,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强开放合作,加强科技教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跨越 ?四川现阶段发展定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快又好发展作为全省工作的总体取向,着力打造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形成新的发展格局,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按照一主二化三加强的基本思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优化经济结构,推动跨越发展;认真组织实施民生工程,加快发展社会主义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大力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努力建设富裕、和谐、文 - 30 - - 31 - / 39 明、开放、生态的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的目标到2020年) ?四破除四强化:破处盆地观念,强化开放意识;破处内陆观念,强化前沿意识;破除自满观念,强化进取意识;破除休闲观念,强化爬坡意识 ?四川推进城乡化建设要建立的城镇体系:重点打造成都平原城市群、川南城市群、攀西城市群和川东北城市群,加快建立以成都特大城市为核心,以区域大城市为骨干,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四个优先:坚持效益优先,好中求快,坚定不移的走科学发展之路;坚持富民优先、民生为本,坚定不移地走和谐发展之路;坚持科教优先,求新求进,坚 定不移地走创新发展之路;坚持优势优先,重点突破,坚定不移地走跨越式发展之路 ?工业强省战略的“7+3“产业发展计划: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电力、油气化工、钒钛钢铁、饮料食品和现代中药等优势产业,积极培育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生物工程等有潜力的产业。 ? 成都是西南地区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是中国西部人居环境最佳的现代化城市,先后获得联 ”和“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等 合国颁发的“人居奖 ?四川历代名人包括:邓小平、朱德、陈毅、罗瑞卿、张爱萍、陈伯钧、刘光第、杨瑞、喻培伦、赵一曼、张思德、丁佑君、黄继光、邱少云、赖宁、吴玉章、张澜、晏阳初、司马相如、落下闳、杨雄、 李白(江油)、陈寿《三国志》(南充)陈子昂、薛涛、苏东坡、杨慎、李调元、郭沫若、巴金、张大千、李吉力人、艾抚、沙丁 入蜀的名人:杜甫,黄庭坚,陆游 ?秦统一巴蜀后,巴蜀文化逐步转化为秦汉文化的一条重要地域亚文化 ?金沙遗址出土的、象征追求光明、团结奋进、和谐包容的“太阳神鸟”被国家文物局批准成为“中国文化遗产”标志 ?人口大省,仅次河南山东,8127万,西部第一 (22%) ?5.12恢复重建总体目标:三年基本恢复,五年发展振兴,十年全面小康 ?两个加快:加快建设灾后美好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这是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任务,是今后一个时期的最大形势,是必须围绕的工作重心,全省一切工作围绕促进服务两个加快 ?八项民生: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道路畅通,环境治理 ?四川推进农村改革创新要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1、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 2、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制度 3、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4、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5、创新金融服务农村制度 公文 ?公文的分类 公文形式和使用范围(形成和作用的公共活动领域):通用和专用 涉及国家秘密程度:对外公开、现国内公开、内部使用、秘密、机密、绝密 行文方向: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公文的性质和作用:规范性、领导指导性、公布性、陈述申请性、商洽性、证明性 处理时限:平件、急件、特急件 机关内部根据文件来源:收文、发文 ?公文的作用:一、明法传令,指挥工作 二、联系公务,沟通信息 三、宣传教育,引导舆论 四、记录记载,以为凭据 ?公文的作用包括领导与指导作用和行为规范作用,其中行为规范作用又称法规约束作用 ?公文的语言,要明晰、准确、简朴、.庄重 ?公文的质量主要体现在:思想内容(针对性、科学性、政策性强), 文字表达(结构严谨、语言精当、行文规范) ?公文都应校对,须两人以上参加,可采取对校法、折校法、读校法 ?规范性公文标题的时间是:公文发布的时间 ?特急件指内容至关重要并特殊紧急,已临近规定的办结时限,需随时随地优先迅速传递处理的公文。 ?急件(党的机关公文作加急件)指内容重要并紧急,需打破工作常规优先迅速传递处理的公文。 ?平件平件指无特殊时间要求,需按工作常规依次传递处理的公文 ?法定公文的主要特点:法定性;政策性;实用性;时效性;规范性 /机密/秘密:最重要/重要/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使国家安全利益遭特别 ?绝密 严重/严重/,损害 - 31 - - 32 - / 39 ?维护公文高度严密性 语言严密性 ?联合行文 平行机关和单位 同一事项 常为 “通知”“决定”“报告”“函”等 ?公告发文级别 多为省部级以上,宣布事项重大 ?可以发布命令的有: 主席、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总理、各部长、委员会主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通知适用于: 批转下级机关公文,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的机关公文;发布规章;传达需要下级机关办理、执行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的事项;任免或聘用干部 ?通知的特点:应用广泛、适用频率高;行文方向限制不严格,基本是下行文,但允许主送平级和不相隶属的机关;内容单纯,一文一事,行文简便 ?通告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函适用于: 不相隶属机关 商洽工作 询问答复 请批答复审批 ?命令常用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政府元首根据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决定,颁布宪法、法律、法令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宣布为执行法规文件而采取的强制性措施,部署重大任务和下达重大指标。也可用于其它行政机关宣布下属的任免、奖惩 ?应用文结构的条理性特点主要指: 内在形式结构的特点 应用文结构的规范性特点主要指: 外在结构形式的特点 ? 批转、转发性通知: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或转发上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 ? 批示性通知:向下级机关部署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或共同执行 ? 指示性通知:上级机关知识下级机关如何开展工作 ? 告知性/知照性通知:将新近决定的有关事项告知受文单位 ? 应用文语言表达基本要求: 朴实、简明、准确、严谨 ? 应用文议论的论据包括: 理论、事实 ?公文签收人员: 通讯,外收发 ?上行文应注明签发人,会签人的姓名 请示应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 ?特定的公文用语例举 简称用语 公文中经过简化的词语。其作用是可使行文简洁,内容概括鲜明,便于掌握和记忆。地名、机关名称使用简称必须是规范化的简称,如“中共中央”是“中国共产党中共委员会”的规范化的简称。事物名称使用简称用语有三种方式:(1)节缩式。把较多的词语用较少词语表示出来。(2)统括式。把若干词语中的共同成分抽取或概括出来,冠以数词,概括表述。如“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简称为“三不主义”。(3)选点式。用词语中有特点的部分代替整个词语。如用时间代替整个词语的简称“九(一八事变”,用地点代替整个词语的简称“南昌起义”、“遵义会议”等。 开端用语 公文中用在正文的全篇或段落开头表示行文目的、依据、原因、背景等的词语。如“据、根据、依据、查、奉、兹、按照、遵照、依照、为了、关于、由于、鉴于、随、随着”等。 期请用语 公文中表示作者某种期望和请求的词语。多用于上行文、有时也用于平行文和下行文。常用的期请用语有“请、敬请、恳请、提请、报请、拟请、希、望、希望、切望、热望、盼、切盼”等。 综合用语 公文中用以连接具体情况叙述和总概性叙述的词语。综合用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常用的综合用语有“为此、据此、值此、至此、有鉴于此、综上所述、总之”等。 称谓用语 公文中表示对机关、单位、集体、个人不同人称称呼的词语。一般性称谓用语用于上对下、下对上、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如“本(厅)、我(厅)、该(厅)、你(厅)”等。表示尊重的称谓用语多用于下对上、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如“贵(厅)、××长”等。党内一般称“××同志”。 承启用语 公文中用来承接上文并引起下文的词语。常用于通知、决定、报告、计划、规章制度等文种。一般结构特点:前面以一介词结构承接上文,后面用一个基本固定的结构形式引起下文,如“根据„„特作如下决定”、“为了„„提出 - 32 - - 33 - / 39 如下意见”等。承启用语的上文一般较为简短,下文是文中内容的主体部分,并多用条款形式表达。 批转用语 公文中表明对下级来文批示意见或向下批转、转发公文的词语。常用的有“批示、审批、阅批、核阅、阅示、批转、转发、颁发、印发、发布、公布、下发、下达”等。 表态用语 公文中表示作者意见、态度的词语。按表态用语的轻重程度可分为明确表达用语、模糊表态用语。明确表态用语有“应、应该、同意、不同意、批准、照此办理、遵照执行、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等。模糊表态用语有“原则同意、原则批准、似应、拟同意、参照执行、供参考、可借鉴、酌情处理”等。 征询用语 公文中表示征请、询问对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词语。主要用于上行文的结尾和平行文的结尾。常见的征询用语有“当否、可否、妥否、是否可行、是否妥当、是否同意、如有不当、如无不当、如有不妥、如果不行、如果可行、意见如何”等。 引叙用语 公文中表示引述来文的词语。主要用于批复、复函、指示、决定等文种。常用的引叙用语有“收、接、悉、前收、前接、现收、现接、近收、近接、惊悉、欣 悉、收悉、闻、近闻、惊闻、欣闻、喜闻”等。 结尾用语 公文中表示全文结束的词语。不同的文种对结尾用语有不同的要求。如请示的结尾用语可用“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妥否,请批示”,“上述意见如果可行,请批准”等;报告的结尾用语可用“以上报告如有不当,请指示”,“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执行”等;布告的结尾用语可用“特此布告”,“此布”等。 模糊语言 运用根据正确反映公文思想内容的需要,有意识地运用模糊性的语言达到表述上的准确性的写法方法。在公文写作中,正确地运用模糊语言,可提高语言表述的准确性、概括性,给一些问题的阐述留有回旋的余地。公文写作中一般运用模糊语言的条件是:表述内容是带有模糊性的概念;暂时无法实施但又必须说明的内容;需要留在回旋余地的内容;类举的事例不能全部列出的内容等。公文写作中主要用以下四个方面的模糊词语:(1)表示时间的模糊语词,如“现在、最近、近日、近几天、前几天、今年以来、正在、一度、上午、早晨、中午、下午、晚上、适当时候”等等;(2)表示范围的模糊词语,如“每、各、有的、部分、少数、一些、个体、某种、某些、有关、以上、以下、等、多数、大多数、主要、绝大多数”等;(3)表示程度的模糊用语,如“一般、比较、适当、很、极、显著、逐步、有所、进一步、基本上、大体上、普遍、几乎、原则上、酌”等;(4)表示频率的模糊词语,如“经常、多次、不断、反复、接连、再次、往往、三令五申、连续”等。 另外,还有—— 按语也称“案语”。以发文单位的名义对所发文件、材料加以指导、说明性的一种分文形式。按语对下级的工作具有指导作用。按语按内容可分为四类:?说明性按语,说明材料来源和编发原因,或特别说明何人要发和发至什么范围;?提示性按语,指出材料的中心、要点或提纲挈领地介绍其内容;?批示性按语,对下发单位作出指示,提出具体要求;?评论性按语,对编发的材料进行评论,表明意见和态度。针对全篇材料的按语,一般置于正文之前,注明“编者按”或“按”;针对材料的某一部分的按语,一般夹在文中,加括号注明。 批语上级机关对下级来文或有关资料的指示性语句。按用途可分为:批复下级请示的批语;批转下级报告的批语;批示有关资料的批语。 敬语对行文对象表示敬重的公文语言,多用于公文的开头或结尾处。按使用范围可分为各种行文通用的敬语,如“请”;上行文常用的敬语,如“呈送”、“报请”;平行的领导机关之间使用的敬语,如“拟”等。 雅语典型庄重的公文语言。适当地运用雅语,可使公文内容的表达简明、平实、庄重。运用雅语一般要求:使用规范化的书面语言,不用口头语言;使用朴实无华的语言;适当使用少量的文言词语。 ?副本在效用方面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公文的查办是指工作人员协助机关领导检查各项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和 落实,以及对某些问题进行查处、解决的一项承办性工作 常识 ?沙漠风暴 伊拉克 ?超级舰队 西班牙 - 33 - - 34 - / 39 ?灵渠 梯级船闸 ?太平洋铁路1863~1869 14000中国人 ?吴道子 唐 画圣 《送子天王图》《地狱变相》 ?新能源: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 ?八大菜系:鲁、 川、 粤、 闽、 苏、 浙、湘、 徽 ?中国海军实力 10 ?卧虎藏龙 音乐 谭盾 ?获诺贝尔物理学奖的华人: 李政道 杨振宁 丁肇中 朱棣文 崔琦 高锟 ?万里长城 2300公里 ?火烧圆明园 英法联军 第二次鸦片战争 ?法家 指春秋战国 商鞅、申不害、韩非子、李斯 依法治国” ?儒家 先秦孔子、孟子、荀卿、董仲舒、二程、朱熹、陆九渊、王阳明 崇尚“礼 乐”和“仁义”,提倡“忠恕”和“中庸”之道。主张“德治”、“仁政”,重视伦理关系。 ?道家 先秦 老子 庄子 道 ?人类发射卫星4000 ?郭沫若 女神 ?中国第一部专利法 1984年 ?知识产权 来源 法国 ?清明上河图 张择端 ?医圣 张仲景 ?儒林外史 清 吴敬梓 讽刺小说代表 ?行星之王 木星 ?《核舟记》明代魏学洢 由张潮编选到《虞初新志》 ?《捕蛇者说》 唐?柳宗元 选自《柳河东集》 ?《岳阳楼记》是一篇为重修岳阳楼写的记。由北宋文学家范仲淹 ?《桃花源记》是东晋文人陶渊明 ?人类第一颗卫星升天 1957年 ?海洋面积 3.6亿平方公里 ?《马关条约》 长江上游《天津条约》 ?710海里大陆架 ?海洋公约生效时间1996年7月7日 ?我国海洋国土 300万 ?大唐西域记 唐代著名高僧唐玄奘口述 ?清代现实主义文学大师 曹雪芹 ?铁路公路夸长江直接相连 一五期间 ?现代意义美国宪法监督制度建立 马伯里起诉麦迪逊案件的判决 ?古代较完整的行政法典 《唐六典》 普希金 俄罗斯 ?文学太阳 ?推敲的主角 贾岛 ?海洋沉积层平均厚度 300m ?海洋{大陆边缘(大陆浅滩i.e.大陆架,大陆斜坡),海洋床,主要海脊,次要 海脊,海隆} ?海槽深度 3000~6000m ?大陆架坡度 每公里1.5-2 ?最陡的大陆坡位于 锡兰东部 ?大陆架和深水区最典型沉积 软泥 - 34 - - 35 - / 39 ?最初作为宗教中心发展起来的城市 麦地那 ?日本新型科学城 筑坡 ?首先提出信息高速公路 美国政府 ?国际贸易诞生标志 欧洲商人开始到其他地方经商 ?三大金融中心: 纽约 伦敦 苏黎世/香港 ?绿色旅游 针对文物古迹破坏 ?维新派政治纲领 《应诏统筹全局折》 ?南稻北栗 母系 ?唐太宗 贞观之治 ?唐玄宗 开元盛世 ?隋文帝 开皇之治 ?文景之治:中国西汉汉文帝、汉景帝 ?陆源沉积物 水流 ?中国水利 世界第一 ?老舍 人民艺术家 ?湘西作家 沈从文 ?大陆法律渊源 自由大宪章 ?撒哈拉以南气候 热带雨林和萨瓦那气候 斑马、长颈鹿 ?唐 两税法(租庸调法) 明代张居正 一条鞭法(废除人头税)清 地丁银(摊 丁入亩)制度 宋:方天均税法 ?海沟 宽50~60海里 长1000海里 面积半个欧洲 ?表层水最高温度带 北纬5~10 ?高原大陆 撒哈拉以南的非洲 ?大西洋最深的海渊 波多黎各 ?三大工程材料:钢筋、水泥、木材 ?船的速度 一节= 1海里每小时 ?刚果盆地 热带雨林气候 ?土耳其运河 埃及 ?2000年7月 八国首脑会议 日本冲绳 全球信息社会冲绳宪章 ?科学管理理论提出者 泰勒 ?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 赵理海 ?联合国海洋法庭专案分庭 3人组成 ?中日双方于1972年9月29日发表两国政府联合声明,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第26届会议上,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 ?1972年尼克松访华。 2 月 28 日中美双方签订了《联合公报》。标志着两国关系正常化进程的开始 ? 三色农业:绿:绿色植物光合作用生产食品的农业、白:以蛋白质工程,细胞工程为基础,以基因工程全面综合 组建的工程农业;蓝:海洋种植业、养殖业、捕捞业、最终目的是开发食用蛋白质 ?最早的行省制 元朝 ?,,,,年,月,,日中美英日德法,国宣布人类基因组工作草图绘制完成 ?20世纪七十年代 当代文明三大支柱: 信息、材料、能源 材料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1898年戊戌变法运动标志着中国民阶登上历史舞台 ?打破世界市场相对隔绝状态,为世界市场形成创造重要条件 新航道开辟 ?列入"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的中国自然保护区:吉林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黑龙江丰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苏盐城沿海滩涂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浙江南麂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新疆巴音布鲁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四川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誉为地球和人类之宝) 、四川 - 35 - - 36 - / 39 王朗:保护金丝猴 马哲、毛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邓小平 社会主义根本原则 人民当家作主成为社会的主人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 人民当家作主 ?从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新概括来看,实现社会主义的关键 发展生产力,就必须坚持改革开放 ?新时期统一战线 根本上讲 社会主义性质 ?中共二大 彻底反帝反封建民主纲领 ?七届二中 执政党建设问题 ?中共七大 毛泽东思想写入党章 ?中共八大 对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做出正确的分析 ?十七大 胡锦涛: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去的一切成绩和进步的原因,归结起来就是: 开辟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理论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的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的构成是:政治(引航舵手)、经济(物质基础)、文化(精神动力)、社会建设(环境保障) ?七届三中全会 策略方针: 不要四面出击 ?十一届三中全会 1978 全面纠正建国以来的左倾错误 开始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 ?十七届中纪委第三次会议,胡锦涛针对领导干部作风问题提出“三观”: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由:农村推向城市 ?毛泽东 军队建设根本原则 党指挥枪 ?第一次提出毛泽东思想科学概念 王稼祥 ?毛泽东思想成熟 土地革命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 ?毛泽东思想成熟的标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完整论述 ?工农武装割据的中心《论十大关系》 ?共产党与民主党关系 毛泽东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暴力革命 无产阶级革命基本形式 马克思 ?江泽民 提出三个代表2000年2月 关键—与时俱进 核心—党的先进性 本质—执政为民 ?三个代表 ?党的思想路线核心 实事求是 ?机械 否认偶然,强调必然 否认主题选择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直接理论来源:德国古典哲学(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二元论:否认世界的统一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与自然科学物质结构理论的关系: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 - 36 - - 37 - / 39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由中国、印度和缅甸在1954年6月共同倡导的。其中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首倡 四项基本原则 ?二为方向: 为人民服务 为社会主义服务 - 37 - - 38 - / 39 ?中国最早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团体: 马克思学说研究会 ?总结有助于培养人的正确分析观察问题能力,共同提高: 理论水平 ?人与自然区别联系 生产劳动 ?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 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我国政策性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新文化运动的兴起的标志:《新青年》杂志的创办。1915年9月创刊 编者是陈独秀 。从1918年1月开始,编委七人:陈独秀、周树人、周作人、钱玄同、胡适、刘半农、沈尹默。这个阵营的每个成员大都接受了民权、平等思想和达尔文的进化论。这些思想成为新文化运动前期的指导思想。 ?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这个理论之所以能够成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因为:第一,邓小平理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新的实践基础上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开拓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第二,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第三,邓小平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观察世界,对当今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势,对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成败,发展中国家谋求发展的得失,发达国家发展的态势和矛盾,进行正确分析,作出了新的科学判断。第四,总起来说,邓小平理论形成了新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 邓小平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党的领导和依靠力量以及祖国统一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指导我们党制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它是贯通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领域,涵盖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民族、军事、外交、统一战线、党的建设等方面比较完备的科学体系,又是需要从各方面进一步丰富发展的科学体系。 邓小平理论的主要 1(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问题上,强调走自己的路,不把书本当教条,不照搬外国模式,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邓小平南巡2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上,作出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强调这是一个至少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制定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以这个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 3(在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问题上,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强调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必须把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判断改革和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归根到底,要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标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 4(在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问题上,强调改革也是一场革命,也是解放生产力,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僵化停滞是没有出路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 5(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外部条件问题上,指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必须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强调实行对外开放是改革和建设必不可少的,应 当吸收和利用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创造的一切先进文明成果来发展社会主义,封闭只能导致落后。 6(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问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保证,又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获得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步骤问题上,提出基本实现现代化分三步走。新的时代 7 在现代化建设的长过程中要抓住时机,争取出现若干个发展速度比较快、效益又比较好的阶段,每隔几年上一个台阶。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可是同步富裕又是不可能的,必须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带动越来越多的地区和人们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8(在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问题上,强调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必须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不断改善和加强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改善和加强自身建设。执政党的党风,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必须依靠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必须依靠各民族人民的团结,必须依靠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统 - 38 - - 39 - / 39 一战线。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是社会主义祖国的保卫者和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9(在祖国统一的问题上,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想。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按照这个原则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 上述九条是一个完整的体系,相互关联,不可分割,要掌握其完整体系和 当然,邓小平理论还有其他许多内容,还要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在实践检验中继续丰富、完善和发展。 ?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党,我们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 ?新时期爱国主义的内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振兴发展民族经济,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实现祖国团结统一,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坚持一个中国 ?民生问题之所以被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是因为: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平等(基石)、团结(主线)、互助(保障)、和谐(本质),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巩固和发展的重大关系,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格局,体现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根本利益 ?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目标格局(十六大报告重点论述)的内容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 时事政治 ?2010年5月11日,英国保守党和自由民主党宣布组成最近70年来首个联合政府,保守党领袖卡梅伦成为1974年以来首个“无多数议会”下联合政府首相 ?2010年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 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机构不上调),从2010年11月16日起,央行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如果算上上月对部分银行采取了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此次调整后的存准率已经达到近年来的新高——18%。(1月18日第一次)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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