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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子女北京落户口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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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子女北京落户口问题解答收养子女北京落户口问题   2009-12-17 14:22:07|  分类: 婚姻、家庭纠纷案|字号 订阅              跟据《收养法》的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对家庭稳定和对养子女抚养教育有益,北京市公安机关除了取消收养独生子女不予解决进京入户的限制以外,还将北京市收养子女在京入户条件调整为3条:1、收养人应年满35周岁,与收养人确立收养关系2年以上;2、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3、子女被收养后,其亲生父母不能申请投靠已被别人收养的子女在京入户。   另外,18岁以下未...
收养子女北京落户口问题解答
收养子女北京落户口问   2009-12-17 14:22:07|  分类: 婚姻、家庭纠纷案|字号 订阅              跟据《收养法》的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对家庭稳定和对养子女抚养教育有益,北京市公安机关除了取消收养独生子女不予解决进京入户的限制以外,还将北京市收养子女在京入户条件调整为3条:1、收养人应年满35周岁,与收养人确立收养关系2年以上;2、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3、子女被收养后,其亲生父母不能申请投靠已被别人收养的子女在京入户。   另外,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投靠继父在京入户条件也有所调整,只要满足以下3个条件,18岁以下未成年人都可以申请北京户口:1、继父与未成年人的母亲结婚三年以上;2、继父再婚前未生育或只生育过一名子女;3、未成年人由母亲抚养已达三年以上,并须提供法院的判决书或经公证的离婚书,时间以法院判决生效或经公证的协议书公证日期为准。   最后,为解决部分未成年人的父亲已经死亡、且其出生后一直由在京的祖父母抚养、现面临上学没有北京户口的问题,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投靠祖父母在京入户条件也有所变化。凡是符合以下两点要求的未成年人都可以申请入户:1、未成年人父亲生前为本市户口,其出生后一直由在京的祖父母抚养;2、未成年人与其祖父母经本市人民法院或公证机关办理了监护抚养关系证明。   但是这些规定隐含了很多问题: 1、收养子女有一个限制:就是你必须是百分百不能生育收养的子女才能落北京户口,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北京户口、北京的公安部门就要限制人们的生育权。一方面国家鼓励人们收养哪些孤儿,减轻国家的负担,也有利于孤儿的生长,一方面北京有限制被收养孤儿的基本权利,不知道是用什么鼓励人们收养孤儿的。 2、已经有子女的人可以收养孤儿,但是不能落北京户口,被收养子女在北京生活却不能享受“北京人”的待遇,公安部门答复可以落到女方(外省)的户口下,被收养孤儿在北京生活、学习,却只能落到外地户口下,为什么外地户口可以落北京户口就不能落呢?就算此规定合理,那么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收养人都是北京户口怎么办?被收养人户口落哪里?孤儿院所在地不能落户口,此孤儿只能是个黑户,不能有户口。被收养人以后怎么办?我实在无法想象,上学需要身份证明,他没有,可以掏高费(即使如此学校未必收,即使都能上,到大学就肯定不会收了);工作需要身份证明,他没有,伪造一个又涉嫌犯罪;结婚需要身份证明,他没有,只好过同居的生活;最可悲的是死亡都不知道该怎么署名。 虽然国家制定的户籍年头有点早了,不符合现在的实际,但在它没有被废除之前它仍是有效的。北京的户籍政策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但是人民大众却也奈何它不得。希望北京政府、公安部门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莫使那些本已经伤痕累累的孤儿再在政策的歧视下无法保障他们的权利!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户口审批工作规范》,如果夫妻均满35周岁以上,其中一方患不孕不育症,且从未收养、生育过子女的,可以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子女需满2年以上,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可以提供以下证件证明去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申请入户。需提供证件证明:1、入户申请书;2、收养证;3、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4、收养人单位人事部门和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婚育状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出具情况证明;5、收养人夫妻一方患绝对不孕(育)的,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6、收养外省市福利机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需出具弃婴、儿童进入福利机构的原始,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报案证明,外省市福利机构户口簿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收养人与福利机构签署的收养协议书;7、养父母单位人事部门和街道乡镇出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共同生活2年以上证明;8、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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