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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操作规程

2013-04-14 25页 doc 89KB 36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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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操作规程会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归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本公司会计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单位。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领导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及本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负有领导责任。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四条 本公司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实行二级核算系统并...
会计操作规程
会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归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本公司会计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单位。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领导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及本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负有领导责任。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四条 本公司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实行二级核算系统并设置会计机构,即本公司财务部。 第五条 本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为总会计师。并根据业务情况,配置会计主管1名,成本会计1名,出纳1名。 第六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总会计师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七条 公司总会计师,会计主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有会计专业资格,并最低应具备会计师资格; (三)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如下规定时间: 总会计师:从事会计工作十年以上,曾担任总会计师或负总会计师职务或担任较长财务经理; 财务主管 (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及股份制企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员工的要求。 第八条 所有会计人员均应持有会计证,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九条 会计工作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条 公司将根据时间和具体情况和管理上的具体要求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定期进行轮换。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管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且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要支持会计部门及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于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第十三条 公司高级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公司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公司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第二节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第十四条 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 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第十六条 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应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物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应当严守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特别授权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漏公司的会计信息。 第二十一条 公司将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以此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 第二十二条 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会计发证机关吊销其会计证,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三节 会计工作交接 第二十三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移交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二十四条 接替人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将近未了事项。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如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是想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交接,有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派人会同监交。 第二十七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案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有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务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二十八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想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二十九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十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三十一条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公司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的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承担本操作规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一般要求 第三十三条 本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三十四条 对本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需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纪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相一致。 第三十六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十七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三十八条 公司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和对外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第三十九条 本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格式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公司在实行会计电算化方面,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会计软件在每年年末要存盘保管。 填制会计凭证 第四十二条 本公司各部分办理本操作规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事项,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第四十三条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一)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必须是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营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经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公司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联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已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换原借款收据。 第四十四条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第四十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四十六条 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一)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的编号;经纪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有出纳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账凭证的,也必须具备记账凭证应有的项目。 (二)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的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三)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护着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四)除结账和更正错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给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和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剧本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纪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五)入股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生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始内容相同的一张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重新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六)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第四十七条 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的写,不的连笔写,阿拉伯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和阿拉伯数字金额之间不能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数字金额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 (二)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的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0“,不得用符号”——“代替。 (三)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能留有空白。 第四十八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一)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二)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张飞列和编号顺序保管; (三)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剧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四)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盖章。 (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的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做原始凭证。 登记会计账簿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按《企业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五十条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不得使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 第五十一条 使用会计软件,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计算机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第五十二条 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在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或者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班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有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启用订本式账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订页数,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账页,应当按账户顺序编号,必须定期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按实际使用的账页顺序编订页码。另加目录,几名每个账户的名称也页次。 第五十三条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登记账簿的基本要求是: (一)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部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二)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帐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 (三)账簿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四)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 (五)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 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六)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七)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格内写明“借或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θ“表示。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八)每一帐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承前页“等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并字摘要栏注明”承前页“字样。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至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至的累计数;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 第五十四条 使用财务软件,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 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再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第五十五条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更正: (一)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始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再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再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错误的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只可划去错误的部分。 (二)由于记账凭证错误而使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 第五十六条 定期对会计账簿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现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一次,若有需要如中期进行审计则半年一次。 (一)账证核对,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二)账账核对。核对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账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总账与日记账核对,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账与财产物质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账核对等。 (三)账实核对。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是否相符。包括:现金日记账账面的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各种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者个人核对。 第五十七条 各单位应但按照规定定期结账。 (一)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纪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二)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十二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在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账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三)年度终了,要八个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会计报表 第五十八条 本公司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 第五十九条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六十条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个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相互衔接。如果不同的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个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应当在年度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六十一条 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财务报告应当先行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报告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有关部门。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操作规程有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修改。 第六十三条 本操作规程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财务主管岗位责任制 (一)总会计师岗位责任制 根据国务院于1990年12月31日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规定,青海大通芝荔工贸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的职责有: 1、组织领导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护公司财产。 2、组织领导本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3、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开辟财源,有效的使用资金。 4、进行成本费用预算,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5、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6、负责对本公司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7、协助本公司主要行政领导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8、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价格和工资奖励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的研究和审查。 (二)会计主管岗位责任制 根据财政部印发《会计人员工作规则》时所附发《工业企业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提出会计主管岗位责任制特制定青海大通芝荔工贸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岗位责任制: 1、具体领导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2、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3、建立会计核算程序,依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正确选择适合本公司的会计科目,并依据审核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总账账簿。 4、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做好财务分析,及时填制纳税申报表,办理纳税事宜。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核实工作。 6、负责完成各项上交工作。 7、开展财务成本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提高经济效益。 8、参加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 9、审查或参与拟订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 10、负责向本公司领导和股东大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11、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负责会计人员的考核,参与研究会计人员的任用和调配。 出纳岗位责任制 (一)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及外汇管理规定,根据财务部主办会计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的收付。 2、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并在登记后与次日将收付款凭证返回财务部主办会计。 (二)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1、按币别和账号分开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以办好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等级”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2、现金的账面每日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做到双方调解余额相符。 (三)保管库存现金与各种有价证券 1、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责任。 (四)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1、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手续。 财务会计岗位责任制与主管会计的合并 (一)拟定财务管理办法,编制财务收支预算 1、根据资金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结合部门实际,拟定财务管理办法。 2、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年、季度”财务预算“,按月编制月度”x现金收支预算“。 (二)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依法审核和填制会计凭证 1、将财政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和本公司实际结合起来,做到正确使用。 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及公司的规定,严格审查原始凭证,认真填制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及转账凭证。 (三)建立会计核算程序,认真登记会计账簿 1、根据本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本部门生产经营业务的特点,建立会计核算的系统程序。 2、根据记账凭证认证登记有关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及备查账。 (四)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做好财务分析 1、按月结账,每月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月编制”试算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和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分为销售核算、采购核算、往来结算、固定资产核算、工程基金核算、综合核算等岗位。、,其岗位责任制简述如下: (一)销售核算岗位 1、办理销售业务核算,及时收款结算。 2、负责产成品核算,督促管好成品资金 3、计算税金和利润,进行预测和分析 4、登记有关明细账,编制有关会计报表 (二)采购核算岗位 1、审查采购供应计划,掌握进料情况 2、办理采购业务核算,控制用款预算 3、审查入库报销凭证,计算采购实际成本 4、经常催办及请款报销,压缩在途材料资金 (三)往来核算岗位 1、负责往来账务结算,登记有关明细账簿 2、审查应收应付款项,掌握暂收暂付情况 3、随时清理债权债务,及时办理催收应付 4、期末编制余额明细表,保证明细账与总账相符 (四)固定资产核算岗位 1、负责固定资产核算,登记明细账卡 2、办理交接登记手续,检查账实相符情况 3、计提累计折旧,掌握在建工程 4、督促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提高资产能利用效率 (五)综合核算岗位 1、负责综合核算,登记总分类账 2、检查核对会计账簿,保证账账一致 3、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上报 4、组织财务说明资料,提供会计数据 (六)流动资金管理岗位 1、编制财务计划 ,组织月度收支 2、核实资金调度,做好收支平衡 3、核实资金定额,考核资金指标 4、分析资金情况,提高资金效率 成本会计岗位责任制 (一)拟定成本核算办法,编织成本费用计划 1、根据国家发布的成本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成本核算方法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的成本核算方法。 2、编制”年季度生产费用预算“和”月度零佣金用款计划“,指定产品定额或成本,预测成本发展趋势,编制”产品成本计划。“ (二)控制生产费用消耗,核算产品生产成本 1、监督生产经营用料,控制原材料消耗,严格成本开支范围,监督费用开支标准。 2、根据产品时间投料和生产完成情况,应当按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计算的方法,核算产品的实际成本,天之产品成本计算单”。 (三)编制成本报表,进行成本费用分析 1、根据审核后的存货明细资料,按月编制存货报告表,包括“原材料收发结存报告表”、“在制品半成品结存报告表”和“产成品收发结存报告表”。 2、根据成本费用资料,按月编制“原材料成本汇总计算表”、“工资结算汇总表”“工资成本汇总分配表”和“产品成本总计算表”。 3、根据产品成本计算资料,按月分析实际成本与定额成本或者标准的差价及量差。 (四)协助管理好存货,加强成本基础工作 1、协助有关部门健全存货管理,月末对存货进行计价核算,参与实地盘查,查找盈亏原因,及时调查,做到账实相符。 2、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原始记录,计量验收,定额管理,及统计资料等制度。 按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本公司成本会计分工为费用核算、成本核算、材料核算、工资核算等岗位,其岗位责任制简述如下: (一)费用核算岗位 1、负责费用核算,登记费用明细账 2、审查费用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 3、掌握费用预算,考核费用指标 4、分析节约情况,编制有关费用报表 (二)材料核算岗位 1、负责材料核算,进行材料资金稽核 2、审查仓库料单凭证,及时计价结算 3、核实材料资金定额,掌握材料资金动态 4、协助仓库经济核算,检查材料账实相符 (三)工资核算岗位 1、负责工资核算,等级工资明细卡片 2、组织车间工资核算,掌握工资基金使用 3、审核车间工资计算,计提职工福利费 4、每月汇总工资报表,月末即时分配转账 (四)成本核算岗位 1、负责成本核算,登记成本明细表 2,、审查车间成本,核算生产成本 3、掌握目标成本,考核成本指标 4、编制成本报表,检查在制品,半成品账实相符。 会计专业职务岗位责任制 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会计专业职务名称定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其基本职责为: (一)会计员 1、负责具体审核和办理财务收支的日常会计业务 2、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编制会计报表,办理其他会计事项 4、负担一个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二)助理会计师 1、负责草拟一般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办法 2、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的一般规定 3、分析检查某一方面或某些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 4、负担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会计师 1、负责草拟比较重要的会计制度,规定和办法 2、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的重要问题 3、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 4、负担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某个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培养初级会计人才 (四)高级会计师 1、负责草拟、解释、解答在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 2、组织和指导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 3、研究推广现代化的财务会计控制管理办法 4、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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