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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工操作证真假识别

2013-04-30 35页 ppt 6MB 3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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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工操作证真假识别nullnull安监办 2008.06.30null定义: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定义: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特种工操作证真假识别
nullnull安监办 2008.06.30null定义: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定义: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十五)为矿山类 略 (十六)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七)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十五)为矿山类 略 (十六)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七)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北京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若干规定》: 第六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八)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北京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若干规定》: 第六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八)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null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null真实有效特种工操作证书正本null圆滑的圆角,若为折线、不规则线形为假证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方省市在北京无效1、第一行数字必须为14位,多或少为假证 2、证件号斜的为假证 3、证件号前面定有工种的为假证 第6位数字为作业类别: 1——电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含电梯)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其他数字或数字与工种不符都为假证纸版发白和背后无字以及有错字的均属假本null作业类别(与证号相对应)电工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机械作业(含电梯)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登高架设作业。 其他为假证作业类别相对应的操作项目(2006年5月13日之前发的证): 1、电工:⑴低压运行、维修 ⑵高压运行、维修 ⑶电缆安装 (电工的证件、高压就高压、低压就低压,注明高低运行维修的属假证。)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⑴手工电弧焊、气焊、气割 ⑵气体保护焊 3、起重机械作业:⑴塔式起重机械驾驶 ⑵桥式起重机驾驶 ⑶自行式起重机驾驶 ⑷垂直式卷扬机操作 ⑸信号指挥、挂钩作业 ⑹乘客、载货电梯驾驶 ⑺电梯安装维修 ⑻施工外用电梯驾驶⑼绞车司机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⑴叉、铲车驾驶 ⑵电力车驾驶 ⑶汽车驾驶、拖拉机驾驶 ⑷机械施工用车驾驶 ⑸矿山专用车驾驶 ⑹电动挖掘机 5、登高架设作业: ⑴建筑脚手架拆装 ⑵起重设备拆装作业类别相对应的操作项目(2006年5月13日以后发的证): 1、电工:⑴ 低压运行、维修 ⑵ 高压运行、维修 ⑶ 电缆安装 (电工的证件、高压就高压、低压就低压,注明高低运行维修的属假证。)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⑴ 焊条电弧焊、气焊、气割 ⑵ 压弧焊、CO2焊 ⑶ 电阻焊(钢筋对焊) 3、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⑴叉、铲车驾驶 ⑵翻斗车驾驶 ⑶电瓶车驾驶 ⑷装载机驾驶 ⑸推土机驾驶 ⑹挖掘机驾驶 ⑺摊铺机驾驶 ⑻平地机驾驶 ⑼压路机驾驶 4、登高架设作业:建筑脚手架拆装 5、制冷作业null北京的证件照片均为1寸彩照修边处理、黑白或未修边的为假证。使用的期限均为6年,多或少均属假证。 1、 两年一复审。其他复审年限为假证。 2、有效期为二年,超二年的属假证。 2003年12月以后证件的印章均为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间红星是实心的,字体饱满,其它印章属假证。证件边缘为规则的等间距的锯齿形 null副证证号必须与正证号码相同,不同的为假证 null若已经超过年审期限,此处应该有一张银色的年审贴膜 null北京市安监局发的以上五类工种的证书可以到“首都安全生产信息网”查询:http://www.bjsafety.org.cn首都安全生产信息网null点击页面左侧的“特种作业证件查询”按钮 null在对话框中输入 1、中文姓名 2、身份证号码或证号(在填写“证号”时,请将证件号码前5位(即“11000”)替换为“京”字,后9位数字不变) 3、填完后点击“查询”按钮null若出现此画面,则为真证书null若出现“输入错误,请返回重新填写查询条件”则为假证书null 2006年5月13日以后颁发证书的的以下工种到 北京市建委网站http://www.bjjs.gov.cn查询: 1、电动吊篮安装维修工 2、电动吊篮操作工 3、卷扬机械操作工 4、履带起重机司机 5、起重设备拆装工 6、起重信号指挥工 7、汽车起重机司机 8、施工升降机司机 9、塔式起重机司机 10、电动葫芦操作工null点击北京市建委网站右上角“查询中心”null进入下一页面,点击页面中下部 “专业人员查询”null先点击页面右下角框中“十”字再在弹出的选择框中点击选择点击“关闭”点击“查询”null以下为假证、过期证、 无效证实例null非圆角证号不对作业类别不对操作项目不对纸板颜色太浅证件边缘不是规则的等间距的锯齿形null非圆角证号不对纸板颜色太浅操作项目不对:2006.5.13之后为“焊条电弧焊、气焊、气割”null过期无效证: 原因:已经超过复审日期null假证: 原因:2006年5月13日以后起重类已经不用此证null假证: 原因: 1、2006年5月13日以后起重类已经不用此证。 2、搅拌机不是特种工。 null无效证: 原因:必须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抬头,统一制版证书null无效证: 原因: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前提下,此证才有效null无效证: 原因: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前提下,此证才有效null演示结束null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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