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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7713-2011_吸油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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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7713-2011_吸油烟机 GB/T 17713 — 20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17713—1999《吸油烟机》。 本标准与 GB/T 17713—1999《吸油烟机》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吸油烟机产品运输、贮存的要求; ——增加了“吸油烟机”的定义,并对其他术语进行了更严谨的定义; ——对吸油烟机根据排放方式、开关形式、外形特征、安装方式重新进行了分类; ——引入国际通用的...
GB17713-2011_吸油烟机
GB/T 17713 — 201× I 前 言 本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17713—1999《吸油烟机》。 本标准与 GB/T 17713—1999《吸油烟机》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吸油烟机产品运输、贮存的要求; ——增加了“吸油烟机”的定义,并对其他术语进行了更严谨的定义; ——对吸油烟机根据排放方式、开关形式、外形特征、安装方式重新进行了分类; ——引入国际通用的建筑模数,了吸油烟机的外形长度优选尺寸,并考虑到吸油烟机与橱柜的 配合要求,调整了外形长度公差; ——增加了对新技术(再生资源的利用)和特殊功能(如:具有抑菌、负离子清新空气、视听功能 等)的要求; ——调整和提高了产品的空气性能、开关寿命等指标要求; ——增加了“气味降低度”和“油脂分离度”性能指标要求; ——增加了对新材料的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如:玻璃制件)。 本标准与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和 GB 4706.2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两个标准同时配套使用。 考虑到目前制造、使用的实际情况,本标准对循环式吸油烟的空气性能、气味降低度和油脂分离度 只给出了试验方法,没有限定其指标值,实际以制造商的明示值为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用五金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4/SC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日用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帅康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玉 立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意厨具有限 公司、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院、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樱花 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普田电器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洗碗机有限公司、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 限公司、中山市百得燃气用具有限公司、浙江松科电器有限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中山 市樱雪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诸永定、易洪斌、毕智涛、李斌、孙利校、单智华、康联春、莫水祥、季俊生、 余国成、黄关德、杨福明、王攀、胡蔚、张敬宗、杜仁尧、张丽、余少言、颜兆开、王再丰、夏兆阳、 蔡世临。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7713——1999 GB/T 17713 — 201× 1 吸 油 烟 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吸油烟机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家用厨房环境中的吸油烟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 ——为工业和商业目的安装的吸油烟机; ——安装在特殊场合的吸油烟机,如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存在的场合。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75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 1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 GB 10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GB 1312 管形荧光灯灯座和启动器座 GB/T 1732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1764 漆膜厚度测定法 GB/T 1771 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GB 2099.1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3667.1 交流电动机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性能、试验和定额——安全要求——安装和 运行导则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T 4214.1 声学 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测试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28—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 GB/T 5171 小功率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GB 5296.1 消费品使用说明 总则 GB 5296.2 消费品使用说明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 GB/T 6165 高效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方法 效率和阻力 GB/T 17713 — 201× 2 GB/T 6739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 6882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精密法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 12350 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 GB/T 14806—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交流换气扇及其调速器 GB 15092.1 器具开关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5763.2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 17935 螺口灯座 GB 17936 卡口灯座 GB/T 18884.2 家用厨房设备 第2部分 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注:有关电气术语的定义见 GB 4706.1—2005 和 GB 4706.28—2008。 3.1 吸油烟机 range hood 安装在炉灶上部,用于收集、处理被污染空气的电动器具。 注:处理后的空气可以返回到房间内或经管道排放到室外。 3.2 外排式吸油烟机 air-extraction range hood 通过管道将气体排向室外的吸油烟机。 3.3 循环式吸油烟机 recirculating range hood 将被污染的空气处理后,重新返回室内的吸油烟机。 3.4 两用式吸油烟机 dual type range hood 既可作为外排式,又可作为循环式使用的吸油烟机。 3.5 主电机 main motor 用于驱动吸油烟机叶轮的电机。 3.6 风量 airflow 静压为 0 Pa 时,吸油烟机单位时间内输送的气体体积,单位为立方米/分钟(m3/min)。 3.7 最大静压 max static pressure 风量为 0 m3/min 时,吸油烟机的静压值,单位为帕斯卡(Pa)。 3.8 GB/T 17713 — 201× 3 风压(规定风量时的静压) pressure(static pressure of stipulate airflow) 风量为 7 m3/min 时,吸油烟机的静压值,单位为帕斯卡(Pa)。 3.9 全压效率 total pressure efficiency 吸油烟机的规定风量(7 m3/min)和规定风量时空气标准状态下的全压值的乘积,与规定风量时主 电机输入功率的比值。 注:计算全压效率时,风量的单位需换算为立方米/秒(m3/s)。 3.10 气味降低度 odour reduction factor 吸油烟机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降低室内异常气味的能力。分为“常态气味降低度”和“瞬时气味 降低度”。 3.11 常态气味降低度 normal odour reduction factor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实验室持续、定量产生异味气体时,吸油烟机同步运转,30 min 内降低室 内异常气味的能力。 3.12 瞬时气味降低度 instantaneous odour reduction factor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当实验室异常气味浓度达到最大时,开启吸油烟机,3 min 内降低室内异常 气味的能力。 3.13 油脂分离度 grease absorption factor 吸油烟机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从油烟气体中分离出油脂的能力。 4 产品分类 4.1 吸油烟机可根据排放方式、开关形式、外形特征、安装方式进行分类。 4.1.1 按排放方式可分为: a) 外排式 b) 循环式 c) 两用式 4.1.2 按开关形式可分为: a) 机械式 b) 电子式 4.1.3 按外形特征可分为: a) 薄型 b) 深型 c) 塔型 d) 侧吸型 e) 其它 GB/T 17713 — 201× 4 4.1.4 按安装方式可分为: a) 壁挂式 b) 岛式 c) 嵌入式 d) 分体式 4.2 型号命名 4.2.1 产品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4.2.2 吸油烟机排放方式分类代号: W——外排式 X——循环式 L——两用式 4.2.3 产品型号示例: CXW-175-AB01: 外排式吸油烟机,主电机额定输入功率为 175 W ,产品特征序号为 AB01。 4.3 结构尺寸 4.3.1 为使吸油烟机与厨房家具有较好的匹配,参考 GB/T 18884.2,吸油烟机外形长度(含外露螺钉) 应为 M 的整数倍,为便于接口,增加了个别 1.5 M 的整数倍,见表 1。 表 1 整机外形长度优选尺寸及公差 外形长度尺寸 6 M 7 M 7.5 M 8 M 9 M 10 M 11 M 12 M 尺寸公差/mm 上偏差:-3 下偏差:-8 注:M为国际通用的建筑模数符号,1 M=100 mm 4.3.2 吸油烟机排风管外径推荐尺寸为:150 mm、160 mm、170 mm、180 mm。 5 要求 5.1 通用要求 5.1.1 吸油烟机宜使用可作为再生资源而利用的部件、材料。 5.1.2 吸油烟机所具有的特殊功能(如:具有抑菌、负离子清新空气、视听功能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5.1.3 吸油烟机在下列室内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 温度:-15 ℃ ~ 40 ℃; b) 相对湿度:不大于 90 %(25 ℃ 时); c) 海拔高度:不超过 1000 m。 产品特征序号(由制造商自行给定) 主电机额定输入功率 吸油烟机排放方式分类代号 产品代号(吸油烟机) 厨房器具类代号 GB/T 17713 — 201× 5 5.2 安全性能 除部分结构和元件外,本标准不列出安全性能的具体条款,但吸油烟机的安全性能应符合 GB 4706.28—2008 的相关规定。 5.3 空气性能 5.3.1 按 6.3 方法进行空气性能试验,吸油烟机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以正常工作时的最高转速 档运转,其空气性能指标的具体要求见表 2。 表 2 空气性能指标值 指标名称 指标值 风量/(m3/min ) ≥ 10 风压(规定风量时的静压)/Pa ≥ 100 全压效率/% ≥ 15 5.3.2 风量实测值与明示值的允差不应超过明示值的 -10 %,且实测值不应低于本标准的限值。 5.4 噪声 5.4.1 按 6.4 方法试验,吸油烟机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以最高转速档运转,其噪声要求见表 3。 表 3 噪声上限值(A 声功率级) 风量/(m3/min) 噪声(A声功率级)/ dB <12 72 ≥ 12 73 5.4.2 产品的噪声值应标注在产品的铭牌或说明书上,且仅允许标注A声功率级。 5.4.3 噪声实测值与明示值的允差不应超过 +3 dB,且最高不应超过本标准的上限值。 5.5 调速 5.5.1 设置有调速装置的吸油烟机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运行,其最低转速档的转速与最高转速档的 转速之比应不大于 80 %。 5.5.2 调速装置各调速档位应接触可靠,换档灵活,不得发生两档或两档以上同时接通。 5.5.3 各转速档应有共同的电源断开档。 5.6 照明 5.6.1 吸油烟机照明灯发光正常,灯罩无开裂、变形,且透光良好。 5.6.2 吸油烟机照明用的灯座应符合 GB 1312、GB 17935 和 GB 17936 的规定。 5.6.3 吸油烟机灯罩的耐热性和耐燃性应符合 GB 4706.28—2008 的规定。 5.7 结构要求 5.7.1 电动机 5.7.1.1 吸油烟机电动机处于油污环境部分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 4X。 5.7.1.2 吸油烟机电动机的基本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755 和 GB/T 5171 的规定。 5.7.1.3 吸油烟机电动机的安全性能应符合 GB12350 的规定。 5.7.2 电容器 吸油烟机电动机所选用的电容器应符合 GB/T 3667.1 的规定。 5.7.3 叶轮 吸油烟机的叶轮应安装牢固可靠,平衡良好,运行时无明显的偏摆和振动,不应与相关的零部件相 摩擦。 GB/T 17713 — 201× 6 5.7.4 电源线和插头 5.7.4.1 吸油烟机电源线插头的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应符合 GB 1002 的规定,基本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2099.1 的规定。 5.7.4.2 供电软线外露部分总长(不含插头)应不短于 1 m。 5.7.4.3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及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的其他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 GB 4706.28—2008的 规定。 5.7.5 开关 5.7.5.1 开关应有明显的操作标志,且照明开关应能独立控制。 5.7.5.2 开关应符合 GB 15092.1 的规定。 5.7.6 专用控制器 专用控制器应能在规定的油烟气体环境中控制吸油烟机工作并发出提示。有关专用控制器的性能可 参照附录 A。 5.8 外观 5.8.1 产品的外观质量 产品的整体外观应无明显的毛刺、划痕、压痕、弯瘪、裂纹和其他磕碰伤。接口平整、焊接美观、 无焊穿现象。易触及到的部位不应有割手等伤害人体的缺陷。 5.8.2 涂敷件的质量 5.8.2.1 涂敷件表面的涂膜必须色泽均匀,表面无明显的流痕、皱纹和脱落等缺陷。 5.8.2.2 按 6.8.2.2 的方法试验,涂敷件经 96 h 恒定湿热试验后,涂敷层的气泡不多于 8 个/平方分 米,气泡直径不大于 1 mm;边缘、角落、小孔处不应出现严重的涂敷层脱落现象。 5.8.2.3 按 6.8.2.3 的方法进行涂层的附着力试验,涂层脱落不大于 2 级。 5.8.3 不锈钢制件的表面质量 5.8.3.1 不锈钢制件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毛刺、划痕、压痕、弯瘪和其他的磕碰伤。 5.8.3.2 按 6.8.3.2 方法试验,不锈钢制件经 24h 的盐雾试验后,锈点和锈迹不多于 8 个/平方分米; 每个锈点、锈迹的面积均不得大于 1 mm2。 5.8.4 电镀件的质量 5.8.4.1 电镀件的镀层应色泽均匀,不应有明显的斑点、针孔、气泡和脱落等缺陷。 5.8.4.2 按 6.8.4.2 的方法试验,电镀件经 24h 的盐雾试验后,金属锈点和锈迹不多于 4 个/平方分米, 每个锈点、锈迹的面积不大于 1 mm2;当试件表面面积小于 l dm2 时,则不允许出现锈点、锈迹。 5.8.5 塑料件的质量 5.8.5.1 塑料件的外露表面应光滑细密,不应有明显的斑痕、划痕、裂纹和凹缩。 5.8.5.2 按 6.8.5.2 的方法试验,有耐热、耐燃要求的塑料件,其性能应符合 GB 4706.28—2008 的规 定。 5.8.6 玻璃制件的质量 除照明用的灯头及组合在灯具上的玻璃灯罩外,吸油烟机上长度或直径大于 75 mm,且未进行有 效防爆处理的玻璃,应为钢化玻璃,其安全性能要求应符合 GB 15763.2 的规定。 5.9 寿命 5.9.1 按 6.9.1 试验后,调速开关和照明开关不应损坏或控制失灵。 GB/T 17713 — 201× 7 5.9.2 按 6.9.2 试验后,吸油烟机在正常的工作条件下,应仍能正常运转。 5.10 气味降低度 按 6.10 方法试验,外排式吸油烟机的常态气味降低度应 ≥ 90%,且瞬时气味降低度应 ≥ 50%。 5.11 油脂分离度 按 6.11 方法试验,外排式吸油烟机的油脂分离度应 ≥ 80%。 5.12 不沾油涂层 标明不沾油涂层的吸油烟机,其涂层的性能要求可参照附录 B。 5.13 包装性能 5.13.1 吸油烟机包装应按照 GB 1019 要求的防振包装进行包装箱的和定型。按 6.13.1 对包装好 的吸油烟机进行跌落试验后,其结果应符合 GB 1019 中的相关要求。 5.13.2 按 6.13.2 对包装好的吸油烟机进行堆码试验后,其结果应符合 GB 1019 中的相关要求。 5.13.3 按 6.13.3 对包装好的吸油烟机进行振动试验后,其结果应符合 GB 1019 中的相关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的基本要求 6.1.1 一般试验条件 6.1.1.1 除对试验条件已作具体规定外,其余试验应在符合下面环境要求的室内进行。 a)环境温度: 20 ℃ ± 5 ℃; b)相对湿度: ≤ 90 %; c)大气压力:86 kPa ~ 106 kPa 6.1.1.2 在进行气味降低度和油脂分离度试验时,吸油烟机应按说明书明示的工作状态进行。 6.1.2 试验用的仪器、仪表 除具体试验有特别规定,试验用的仪器、仪表应符合如下规定: 6.1.2.1 频率表、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用于型式试验,精度不低于 0.5 级;用于出厂检验,精 度不低 1.0 级。 6.1.2.2 温度测量仪表:允许误差为 ±0.5 ℃。 6.1.2.3 湿度测量仪表:准确度为 1%。 6.1.2.4 时间测量仪表:精度为 0.1 s。 6.1.2.5 转速测量仪器:采用非接触式,精度为 ±1 r/min。 6.1.2.6 环境气压测量仪表:精度为 ±200 Pa。 6.1.2.7 压力测量仪表:误差不得超过有效压力的 1% 或 1.5Pa,取较大值。 6.1.2.8 噪声测量仪器:采用I级或I级以上的精确级声级计,或相同精度等级的噪声测试、分析系统。 6.1.2.9 长度测量工具:允许误差为 0.5mm 以内。 6.2 安全性能试验 吸油烟机安全性能试验应按 GB 4706.28—2008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 5.2的规 定。 6.3 空气性能试验 6.3.1 外排式吸油烟机按附录 C 的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3 的规定。 GB/T 17713 — 201× 8 6.3.2 循环式吸油烟机按附录 D 的要求进行试验。 6.4 噪声试验 按附录E的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4 的规定。 6.5 调速功能检查 6.5.1 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相同测试状态下,吸油烟机在最高转速档运转 1 h 后测出叶轮转速,然 后在最低转速档运转 1 h 后测出叶轮转速,双电机和多电机应取各叶轮转速的平均值,然后按式(1) 计算出调速比,调速比应符合 5.5.1 的规定。 %100(%) max min ×= n ni ..........................................(1) 式中: i—— 调速比,%; minn ——最低转速档转速,单位为转/分钟(r/min); maxn ——最高转速档转速,单位为转/分钟(r/min)。 6.5.2 用视检和通电操作检查,调速功能应符合 5.5.2 和 5.5.3 的规定。 6.6 照明功能试验 6.6.1 用视检和通电操作进行照明灯及灯罩的检查,应符合 5.6.1 的规定。 6.6.2 按 GB 1312、GB 17935 和 GB 17936 规定的方法对照明用的灯座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6.2的规定。 6.6.3 按 GB 4706.28—2008 的方法进行照明灯罩的耐热性和耐燃性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6.3 的 规定。 6.7 结构要求的检查 6.7.1 电动机的检查 6.7.1.1 按 GB 4208 的方法检查电动机的外壳防护,应符合 5.7.1.1 的规定。 6.7.1.2 电动机性能检查按 GB 755 和 GB/T 5171 的规定进行。 6.7.1.3 电动机的安全性能检查按 GB 12350 的规定进行。 6.7.2 电动机所选用的电容器的检查按 GB/T 3667.1 的规定进行。 6.7.3 用视检和通电运转检查叶轮应符合 5.7.3 的规定。 6.7.4 电源线和插头的检查 6.7.4.1 电源线插头的检查按 GB 1002 和 GB 2099.1 的规定进行。 6.7.4.2 用长度量具对供电软线进行检查,应符合 5.7.4.2 的规定。 6.7.4.3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及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的其他电气安全要求检验按 GB 4706.28—2008 的方法进行。 6.7.5 开关的检查 6.7.5.1 用视检进行开关标志的检查,并通过操作检查照明开关的独立控制功能,应符合 5.7.5.1 的规 定。 6.7.5.2 开关的性能检查按 GB 15092.1 的规定进行。 6.7.6 专用控制器的检查 可参照附录 A 进行试验。 GB/T 17713 — 201× 9 6.8 外观检查 6.8.1 产品外观质量的检查 用手感和视检的方法检查,应符合 5.8.1 的规定。 6.8.2 涂敷件质量的检查 6.8.2.1 用手感和视检的方法检查,应符合 5.8.2.1 的规定。 6.8.2.2 按 GB/T 2423.3 的方法进行恒定湿热试验,应符合 5.8.2.2 的规定。 6.8.2.3 按 GB/T 9286 的方法进行涂层附着力性能试验,涂层应符合 5.8.2.3 的规定。 6.8.3 不锈钢制件表面质量的检查 6.8.3.1 用手感和视检的方法检查,应符合 5.8.3.1 的规定。 6.8.3.2 按 GB/T 2423.17 的方法进行盐雾试验,应符合 5.8.3.2 的规定。 6.8.4 电镀件质量的检查 6.8.4.1 用手感、视检的方法检查,应符合 5.8.4.1 的规定。 6.8.4.2 按 GB/T 2423.17 的方法进行盐雾试验,应符合 5.8.4.2 的规定。 6.8.5 塑料件质量的检查 6.8.5.1 用手感和视检的方法检查,应符合 5.8.5.1 的规定。 6.8.5.2 按 GB 4706.28—2008 第 30 章的方法进行试验,应符合 5.8.5.2 规定。 6.8.6 钢化玻璃制件质量的检查 按 GB 15763.2 的方法进行试验,其安全性能要求应符合 5.8.6 规定。 6.9 寿命试验 6.9.1 调速开关和照明开关的寿命试验可在吸油烟机实际工作状态下进行,也可在模拟等效电路中进 行。操作频率为 12 次/分钟,累计试验 10000 次,应符合 5.9.1 的规定。 6.9.2 整机寿命试验应在吸油烟机正常试验条件下进行。吸油烟机处在最高转速档,每运行 4 h,间歇 0.5 h,累计运行 5000 h,试验结果应符合 5.9.2 的规定。 6.10 气味降低度试验 按附录 F 的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10 的规定。 6.11 油脂分离度试验 按附录 G 的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11 的规定。 6.12 不沾油涂层的性能试验 可参照附录 B 进行试验。 6.13 包装性能试验 6.13.1 包装好的吸油烟机应按 GB 1019 中 “不能倒置产品”的类别和 “流通条件 2 ”的要求进行 跌落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13.1 的规定。 6.13.2 包装好的吸油烟机应按 GB 1019 中 相应的方法进行堆码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13.2 的规 定。 6.13.3 包装好的吸油烟机应按 GB 1019 中 相应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13.3 的规 定。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GB/T 17713 — 201× 10 吸油烟机检验一般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每台产品须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7.2.2 出厂检验的必检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按表 4 的规定。 表4 出厂检验的必检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序号 必检项目 本标准 GB 4706.28—2008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安全要求 试验方法 1 外观 (感观检验部分) 5.8.1 5.8.2.1,5.8.3.1 5.8.4.1,5.8.5.1 6.8.1 6.8.2.1,6.8.3.1 6.8.4.1,6.8.5.1 - - 2 泄漏电流 - - 13 13 3 电气强度 - - 附录A 附录A 4 接地 - - 27 27 5 调速功能 5.5.2,5.5.3 6.5.2 - - 6 照明装置 5.6.1 6.6.1 - - 7 输入功率和电流 - - 10 10 8 开关 5.7.5.1 6.7.5.1 - - 9 叶轮 5.7.3 6.7.3 - - 10 标志 8.1.2,8.1.3 8.1.4,8.1.5 视检 - - 11 包装 8.2 视检 - - 7.3 抽查检验 抽查检验项目的抽样可按 GB/T 2828.1 进行,逐批检验的抽检项目、批量、抽样、检查水平 及合格质量水平等可由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自行决定。 7.4 型式检验 7.4.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批量生产时进行周期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d)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和 GB 4706.28—2008 的全部项目,试验项目、技术要求和不合格类别按 表5的规定。 GB/T 17713 — 201× 11 表 5 型式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和不合格类别 序号 试验项目 本标准 GB 4706.28—2008 不合格类别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1 包装标志 8.1.4,8.1.5 视检 — C 2 包装性能 5.13 6.13 — B 3 包装 8.2 视检 — C 4 产品标志 — — 7 A 8.1.2,8.1.3 视检 C 5 外观 5.8.1,5.8.2.1 5.8.3.1,5.8.4.1 5.8.5.1 6.8.1,6.8.2.1 6.8.3.1,6.8.4.1 6.8.5.1 — C 6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 — 8 A 7 输入功率和电流 — — 10 A 8 发热 — — 11 A 9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 — 13 A 10 瞬态过电压 — — 14 A 11 耐潮湿 — — 15 A 12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 — 16 A 13 调速 5.5 6.5 — C 14 照明 5.6 6.6 — C 15 空气性能 5.3 6.3 — A 16 噪声 5.4 6.4 — A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 — 17 A 18 非正常工作 — — 19 A 19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 — 20 A 20 机械强度 — — 21 A 21 结构 — — 22 A 22 内部布线 — — 23 A 23 元件 5.7.1,5.7.2,5.7.3 5.7.4,5.7.5 6.7.1,6.7.2,6.7.3 6.7.4,6.7.5 24 A 24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 — 25 A 25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 — 26 A 26 接地措施 — — 27 A 27 螺钉和连接 — — 28 A 28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距离 — — 29 A 29 耐热和耐燃 5.6.3,5.8.5.2 6.6.3,6.8.5.2 30 A 30 防锈 — — 31 A 31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 — 32 A 32 开关寿命试验 5.9.1 6.9.1 — B 33 整机寿命试验 5.9.2 6.9.2 — C GB/T 17713 — 201× 12 表 5(续) 序号 试验项目 本标准 GB 4706.28—2008 不合格类别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34 涂敷件涂层湿热、附着力试验、 不锈钢件盐雾试验、电镀件盐 雾试验、钢化玻璃性能试验 5.8.2.2 5.8.2.3,5.8.3.2,5.8.4.2, 5.8.6 6.8.2.2 6.8.2.3,6.8.3.2, 6.8.4.2,6.8.6 — C 35 气味降低度 5.10 6.10 B 36 油脂分离度 5.11 6.11 B 注 1:产品型式检验按表 5 的顺序进行,如果某些试验项目和试验结果与进行该项试验的先后次序无关,则表 5 所 列的试验顺序可以更改; 注 2:表中序号 20 机械强度,序号 29 耐热和耐燃,序号 34 涂敷件涂层湿热、附着力试验、不锈钢件盐雾试验、 电镀件盐雾试验、钢化玻璃性能试验允许用零件进行试验。 7.4.3 型式检验采用 GB/T 2829 中判别水平Ⅰ的二次抽样方案、其样本大小、不合格质量水平及判定 数组见表 6。其中第一样本中的 2 台兼做(或另抽 2 台做)安全要求试验。对于 A 类不合格项,有 一台项不合格,即判本次型式检验为不合格。 表6 二次抽样方案的样本大小、不合格质量水平及其判定数组 二次样本 样本大小 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B 类不合格 50 C 类不合格 65 第一样本 4 0 3 1 3 第二样本 4 3 4 4 5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吸油烟机产品有关部位上,应有 GB 4706.28—2008 中第 7 章规定的标志内容,并按符合 GB 4706.28—2008 第 7 章规定的检查方法检查,标志应清晰,经久耐用。 8.1.2 吸油烟机产品上的标志应标出以下各项: a) 产品名称和型号; b) 制造商名称及商标; c) 额定电压、额定频率; d) 主电机额定输入功率、整机额定输入功率和可更换的照明灯的最大输入功率; e) 生产日期或出厂编号。 8.1.3 用户使用说明书 随产品所附的用户使用说明书应符合 GB 5296.1 和 GB 5296.2 的规定,并至少应包括以下的资料 和说明: a) 产品名称、型号; b) 风量、最大静压; c) 风压(规定风量时的静压); d) 噪声; e) 主电机额定输入功率、整机额定输入功率; GB/T 17713 — 201× 13 f) 可更换的照明灯的最大输入功率; g) 气味降低度; h) 油脂分离度; i) 外形和安装尺寸; j) 供电方式及安装方法; k) 使用、维护、保养方法和注意事项; l) 产品附件的名称、数量、规格; m) 售后服务事项; n)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o) GB 4706.28—2008 第 7 章规定的警告提示。 8.1.4 包装标志 8.1.4.1 包装箱上的标志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型号; b) 制造商名称; c) 商标; d) 生产日期或出厂编号; e) 质量(毛质量),单位为千克(kg); f) 包装箱外形尺寸:长 × 宽 × 高,单位为毫米(mm); g)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8.1.4.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有关规定。 8.1.5 包装上应注明产品执行的标准。 8.2 包装 包装箱内应有随机文件(至少包括用户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保修单)和附件。 8.3 运输 8.3.1 吸油烟机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雪淋袭及化学品侵蚀; 8.3.2 搬运必须轻拿轻放、堆码整齐,严禁翻滚和抛掷。 8.4 贮存 8.4.1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周围无腐蚀性及无有害气体的仓库中; 8.4.2 吸油烟机应按型号分类存放,堆码高度应考虑包装箱承受强度,并便于取放,不得超过堆码极限, 防止挤压和倒垛损坏。 GB/T 17713 — 201× 14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专用控制器 A.1 定义 本附录采用下列定义。 A.1.1 油烟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 能感受油烟气体并转换成可用输出信号的器件。 A.1.2 触发器 处于报警状态触发吸油烟机启动的电气元件。 A.1.3 控制器 用传感器来控制油烟气体环境中的吸油烟机启、停,并发出提示的装置。 A.1.4 标准油烟气体 在规定容积的标准油烟发生箱内,不使用可能因燃烧而产生干扰气体的燃料,使用规定功率的电热 器,对符合标准的定量食用油,在规定的容器中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加热,使油温达到发烟点的温度范 围时所产生的油烟气体。 A.1.5 监视状态 控制器接通电源,经 5 min 预热稳定后,处于随时工作并能发出提示前的工作状态(此时控制器 的灵敏度应调试到最佳状态)。 A.1.6 触发状态 控制器发出提示并触发控制吸油烟机工作的状态。 A.1.7 控制器响应时间 在试验条件下,处于监视状态的控制器的传感器从置于标准油烟气体环境中起,至进入触发状态所 需要的时间。 A.1.8 控制器恢复时间 在试验条件下,处于触发状态的控制器的传感器从脱离标准油烟气体进人常态空气中起,至恢复到 监视状态所需要的时间。 A.2 要求 A.2.1 环境条件 本标准的 5.1.3 条适用。 A.2.2 油烟气体条件 A.2.2.1 控制器工作的油烟气体条件与 A.3.2 的标准油烟气体发生装置内产生的标准油烟气体相符。 A.2.2.2 符合标准的食用油的发烟点时的油温应符合表 A.l 的规定。 GB/T 17713 — 201× 15 表 A.l 发烟点油温 食用油品种 发烟点油温,℃ 允差,% 大豆、菜籽、棉籽、葵花籽色拉油 220 +10 一级玉米油、米糠色拉油 215 +10 花生、棉籽、葵花籽高级烹调油 210 +10 二级玉米油、米糠高级烹调油 205 +10 A.2.3 敏感性 在 0. 85 ~1.1 倍额定电压下,处于监视状态的控制器的传感器,在标准油烟气体中,控制器应进 入触发状态。 A.2.4 响应时间 用 A.3.4 的方法测定,控制器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 30s 。 A.2.5 恢复时间 用 A.3.5 的方法测定,控制器的恢复时间应不大于5 min。 A.2.6 重复性 在 0.85 ~1.1 倍额定电压下,用 A.3.3 规定的方法,重复进行 3 次试验,无一次发生故障状态, 其试验结果应符合 A.2.3 的规定。 A.2.7 稳定性 A.2.7.1 控制器经历频率为每分钟 2 次,通断电连续操作 20 次后,应符合 A.2.3、A.2.4 和 A.2.5 的 规定。 A.2.7.2 在 0.85 或 1.1 倍额定电压下,处于监视状态的控制器经历 24h 后,应符合 A.2. 3、A.2. 4、 A.2. 5 的规定。 A.2.8 安全性 A.2.8.1 工作温度下的电气绝缘和泄漏电流 GB 4706.1—2005 中第 13 章适用。 A.2.8.2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GB 4706.1—2005 中第 16 章适用。 A.2.8.3 电子电路 GB 4706.1—2005 中附录 Q 适用。 A.2.9 抗振性 按 A.3.9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其性能应符合 A.2.3 、A.2.4 、A.2.5 的规定。 A.2.10 主要部件 A.2.10.1 变压器 GB 4706.1—2005 中附录 G 安全隔离变压器的结构适用。 A.2.10.2 触发器 A.2.10.2.1 触发器的电气容量应不少于电机启动的电气容量的 2 倍。 A.2.10.2.2 触发器工作时,触点产生的火花应不直接暴露于空气。 A.2.11 控制器的外部布线 控制器引出电源线标称截面积不小于 0.5 mm2。 GB/T 17713 — 201× 16 A.3 试验方法 A.3.1 试验条件 除特殊规定外,试验条件应符合下述规定: a)环境温度:15℃ ~ 35℃; b)相对湿度:45% ~ 75%; c)气压:86 kPa ~106 kPa。 A.3.2 标准油烟气体的配制 标准油烟气体发生装置如图 A.1 所示,由油烟发生箱、输气管和测试箱组成。 油烟发生箱底部安置电热炉(无明火,且不允许采用任何燃料的发热炉,以免干扰测试结果),炉 上置锅径为 300 mm 的把锅,锅内置 50 mL 食用油,油温温度计的水银球直接浸人油液,距锅底 (6±1)mm。其刻线可通过油烟发生箱正面的玻璃观察窗直接观察。油烟发生箱和测试箱顶部分别安 装油烟发生箱温度计和测试箱温度计,其水银球分别在箱内,其刻度暴露在箱外,分别可以观察油烟发 生箱油烟气体温度和测试箱油烟气体温度。环境温度计悬挂在实验室墙上,距地面 1.5 m。 接通电热锅电源,连续加热使油温上升到 A.2.2 .2 表 A.1 规定的发烟点之前 42℃,然后调节热 源,使油温稳步上升,升温速度为 5 ~ 6 ℃/min,直至达到 A.2.2.2 表 A.1 规定的发烟点及其允差范 围,并保持此温度范围 30s 后,切断电热炉电源。此时,测试箱的温度应不大于环境温度 3℃,测试 箱一侧 φ16 可关闭的释放孔中释放出的油烟气体即为标准油烟气体。一次配制的标准油烟气体的有效 使用时间为 10 min。重新配制时应对标准油烟气体发生装置进行通风净化处理。 单位为毫米 说明: 1——油烟发生箱 2——发生箱箱顶温度计 3——输气管 4——测试箱 5——测试箱温度计 6——试验锅 7——油温温度计 8——电炉 9——夹具 图 A.1 标准油烟气体发生装置示意图 GB/T 17713 — 201× 17 A.3.3 敏感性试验 将处于监视状态的控制器的传感器或带专用控制器的吸油烟机整机的传感器部分,贴近图 A.1 标 准油烟气体发生装置的测试箱的释放孔,试验结果应符合 A.2.3 的规定。 A.3.4 响应时间的测定 用 A.3.3 的试验方法,用秒表计时,当控制器进人触发状态时,停止计时,此时记录秒表读数, 即为控制器的响应时间。 A.3.5 恢复时间的测定 将处于触发状态的控制器的传感器或带专用控制器的吸油烟机整机的传感器部分,脱离图F1标准 油烟气体发生装置的测试箱的释放孔,进入常态洁净空气的同时,用秒表开始计时,待触发状态中止, 重新恢复到监视状态时,停止计时,此时记录秒表读数,即为控制器的恢复时间。 A.3.6 重复性试验 用 A.3.3 的方法,进行3次重复试验,其试验结果应符合 A.2.6 的规定。 A.3.7 稳定性试验 A.3.7.1 用 A.3.3 的方法,进行 2 次/分钟 连续 20 次试验,应符合 A.2.3、A.2.4、A.2.5 的规定。 A.3.7.2 在 0.85 倍或 1.1 倍额定电压下,在控制器进人监视状态下,经历 24h 后,用 A.3.3 的试 验方法,应符合 A.2. 3、A.2. 4、A.2. 5的规定。 A.3.8 安全性试验 A.3.8.1 工作温度下的电气绝缘和泄漏电流试验,按GB 4706.1—2005 中第 13 章的方法试验。 A.3.8.2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试验,按GB 4706.1—2005 中第 16 章的方法试验。 A.3.8.3 电子电路试验,按GB 4706.1—2005中附录 Q 的方法试验。 A.3.9 抗振性试验 将控制器固定在振动台上,以 10 H z ~ 55H z 的频率 0.15mm 的振幅每 3 min 的扫频时间进行 振动试验,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各振动 30 min,然后按 A.3.3 的方法试验,其试验结果应符合 A.2.9 的规定。 A.3.10 主要部件试验 A.3.10.1 变压器 按GB 4706.1—2005 中附录 G 进行。 A.3.10.2 触发器 A.3.10.2.1 检查触发器的电气容量和电动机的启动容量,应符合 A.2.10.2.1 的规定。 A.3.10.2.2 通过视检,应符合 A.2.10.2 .2 的规定。 A.3.11 控制器外部布线试验 用螺旋测微仪测量电源线的每根铜丝直径,其总截面积应符合 A.2.1.1 的规定的标称截面积的要 求。 GB/T 17713 — 201× 18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不沾油涂层 B.l 要求 B.1.1 外观 涂层应厚薄均匀,平整光滑,无明显的颗粒粘附物,无流挂、漏涂、起泡、桔皮、脱落、崩裂等 现象。 B.1.2 涂层附着力 用 B.2.2 的方法进行试验,涂层附着力应不低于2 级。 B.1.3 涂层厚度 用 B.2.3 的方法进行试验,涂层厚度应不低于15μm。 B.1.4 涂层表面硬度 用 B.2.4 的方法进行试验,涂层表面硬度应不低于 2H 级。 B.1.5 涂层耐冲击性 用 B.2.5 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高度为 20cm ,试验结果涂层应无裂纹、皱纹及剥落现象。 B.1.6 涂层表面的防锈性 用 B.2 .6 的方法进行 72h 耐中性盐雾性能试验,涂层表面不应存在如起泡、生锈、附着力降低 等破坏现象。 B.1.7 涂层不沾油性 用 B.2 .7 的方法进行标准液滴对涂层表面接触角的测量,其接触角大小反映了涂层不沾油性能的 优劣。 B.2 试验方法 B.2.1 外观检查用手感目测法进行试验。 B.2.2 涂层附着力测定 用 GB/T 9286 的方法对试板进行涂层附着力测定,应符合 B.l.2 的规定。 B.2.3 涂层厚度测定 用 GB/T 1764 的方法对试板进行涂层厚度测定,应符合 B.l.3 的规定。 B.2.4 涂层表面硬度测定 用 GB/T 6739 的方法进行涂层硬度铅笔测定,应符合 B.l.4 的规定。 B.2.5 涂层耐冲击性试验 用 GB/T 1732 的方法对试板进行涂层耐冲击试验,应符合 B.l.5 的规定。 B.2.6 涂层表面的防锈性测定 用 GB/T 1771 的方法进行涂层耐中性盐雾性能测定,应符合 B.l.6 的规定。 B.2.7 涂层不沾油性测定 B.2.7.1 试验条件 试验应在室温(25±l)℃,相对湿度(50±5)%的标准试验环境条件下进行。 GB/T 17713 — 201× 19 B.2.7.2 试剂 采用液态石蜡(化学纯)。 B.2.7.3 试验仪器 采用接触角测量仪。 B.2.7.4 测试步骤 试板需进行清洁处理,然后将液态石蜡液滴(6±1)μL(通过式(B.l)进行计算验证)滴在试 板涂层上。将试板安放在接触角测量仪的工作台上,调整好仪器,6 min 后测出液滴球冠(球缺)几何 尺寸,并按 B.2.7.5 方法进行计算。 同一块试板上分别取 6 个测试点,参考图B.1,并按式(B.1)计算各液滴的接触角。舍去最大值 和最小值,计算其余 4 个测试点接触角的平均值,即为该试板的接触角值。 B.2.7.5 试验计算 B.2.7.5.1 球冠(球缺)体积的计算: 2 2( 3 ) 6 hV h rπ= × + ………………………………………(B.1) 式中:V—— 球冠的体积,单位为μL; h—— 球冠高(拱高),单位为mm; r—— 球冠底部半径(拱底圆半径),单位为mm。 B.2.7.6 接触角的计算: 2 harctg r θ = ………………………………………………(B.2) 图B.l 接触角计算简图 GB/T 17713 — 201× 20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外排式吸油烟机空气性能试验方法 注:本附录参考 GB/T 14806--2003 附录 A中的 A.3的内容。 C.l 定义 本附录采用下列定义。 C.l.1 减压筒内计示静压 ( 6sp ) 吸油烟机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以正常工作时的最高转速档运转,按图 C. l 所示的空气性能试 验装置进行试验时,测得的减压筒静压的平均值。单位为帕斯卡( aP )。 C.1.2 空气标准状态 环境温度为 0θ =20℃,大气压力为 0bp =101 325 Pa,相对湿度 uh = 40%,密度 nρ =1.205 18 kg/m3 时的大气环境状态。 C.l.3 试验条件下的空气密度( aρ ) 在试验时的环境温度 aθ 和环境气压 bap 条件下,单位体积空气的质量,单位为千克/立方米 ( 3/mkg )。 C.l.4 试验工况下的风量( vq ) 在试验工况下,吸油烟机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以正常工作时的最高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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