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气雾剂 HJBZ 43-2000

2013-06-23 1页 doc 27KB 28阅读

用户头像

is_408080

暂无简介

举报
气雾剂 HJBZ 43-2000环境产品技术要求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HJBZ 43-2000 气 雾 剂 代替HJBZ 2-1994 The Certifiabl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ling Products Aerosol Products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气雾剂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
气雾剂  HJBZ 43-2000
环境产品技术要求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HJBZ 43-2000 气 雾 剂 代替HJBZ 2-1994 The Certifiabl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ling Products Aerosol Products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气雾剂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无氟氯化碳化合物(CFCS)气雾剂产品的环境标志认证,不适用于杀虫气雾剂产品。 2 引用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技术要求的引用而构成本技术要求的条文,与本技术要求同效。 GB 13042-1998 包装容器 气雾罐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 气雾剂产品:指将无氟氯化碳化合物(CFCS)的抛射剂与料剂(合称内容物)一起密封充装在装有阀门的耐压容器内,然后借助抛射剂的压力将内容物喷出使用的产品。 4 基本要求 4.1 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4.2 气雾罐的质量应符合GB 13042-1998的要求。 4.3 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 技术内容 5.1 产品内容物中不得使用氟氯化碳化合物(CFCS)类物质。 5.2 产品内容物中不得使用甲基氯仿、四氯化碳等ODS类禁用物质。 5.3 产品内容物中不得人为添加苯及其同系物、甲醛及其甲醛的聚合物。 6 检验 产品内容物的要求通过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验证。 附加说明: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0-01-27批准 2000-01-27实施
/
本文档为【气雾剂 HJBZ 43-2000】,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热门搜索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