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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务卡

2013-07-11 9页 doc 1MB 6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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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务卡发布者:发布单位: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2-12-19    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教育部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通知》的通知(教财司函[2012]255号),经2012年12月4日第29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按照教育部关于2012年底前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的要求,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2013年起不再使用现金报账。为此,学校每位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须统一办理公务卡。由于银行办卡周期较长,为了不影响教职工正常报销,请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到财务处办理公务卡申请手续。如本人不愿办...
办理公务卡
发布者:发布单位: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2-12-19    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教育部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财司函[2012]255号),经2012年12月4日第29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按照教育部关于2012年底前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的要求,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2013年起不再使用现金报账。为此,学校每位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须统一办理公务卡。由于银行办卡周期较长,为了不影响教职工正常报销,请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到财务处办理公务卡申请手续。如本人不愿办理公务卡的,应提交统一的书面申请(见附件1),送达财务处。由于个人未按时办卡等原因导致无法报销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请教职工到各单位、部门办公室领取《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 交表时间:12月18日-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交表地点:西校区财务处预算管理科、东校区中药学院二楼会议室 交表时需携带的资料:《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请参照附件2表样填写)、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财务处联系人:张雪芳    联系电话:64286636 附件1:关于自愿放弃办理公务卡的申请.doc 附件2:表样.doc 附件3:建行公务卡权益.doc 特别提示: 为便于您使用公务卡消费并及时还款,建行已将学校所有公务卡的账单日统一调整为每月7日。如果您手中已持有建行其他信用卡(如:北京中医药大学名校卡),则该信用卡的账单日也随之调整为每月7日(建行规定:个人名下的所有建行信用卡只认定一个账单日),请您关注您的到期还款日并及时还款。 同时,不能擅自调整任一建行信用卡的账单日,否则公务卡的账单日也会随之调整,导致学校的还款日与您调整后的还款日不符,势必导致不能按时还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信用记录由个人负责。   公务卡使用指南   1、公务卡使用银联信用卡,现阶段仅用于办理人民币支出结算业务。其享受以下专属权益: (1)免年费:卡片有效期内免年费 (2)免挂失、补办、更换新卡片费用 (3)免收本地、本行溢缴款取现手续费 (4)人性化短信提示:发卡短信、账户变动短信、到期还款日前3天短信、还款入账短信。 2、公务卡信用额度设定 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5-10万元,由发卡银行根据您个人的资信情况,结合您的工作需求设定。最终以银行通知您的额度为准。 3、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消费,也可用于私人消费。 如您使用公务卡同时进行公务消费和私人消费的,必须分别刷卡结算、分别打印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分别开具发票,否则不予报销。私人消费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4、公务消费内容 按照《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规定,下列支出内容应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支出等。       所有公务消费须遵守原有的经费开支审批程序。 5、公务卡的密码保管及补办事宜 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您个人保管。卡片遗失或损毁后,请您自行到发卡行或拨打400-820-0588申请办理补卡或换卡,同时应及时向财务处告知补卡或换卡事宜,否则将不能进行报销。 6、公务卡启用步骤 (1)请您只能使用申请公务卡时填报的手机拨打400-820-0588。 (2)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及6位电话银行密码(不是消费密码) ·您如果是首次进入建行电话银行系统,请按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并设定6位电话银行密码; ·您如果不是首次进入建行电话银行系统,特别是已持有建行其他信用卡的持卡人,请输入以前设定的6位电话银行密码。如果忘记电话银行密码,则需拨打400-820-0588后按“1#”进入挂失环节,方可接通人工语音服务。客服与您核对个人信息后,可重新设定6位电话银行密码。(此环节只是为了接通人工语音服务,重新设定电话银行密码,并不会真正把卡片挂失,请您放心。) (3)选择2“开卡及密码服务”。 (4)选择1“开卡”。 (5)设定6位消费/取现密码。 (6)开卡成功。 特别提示: •         电话银行密码是您首次进入建行电话银行系统时设定的,如您同时持有多张建行信用卡,多张卡片共用一个密码。 •         电话银行密码用于进入建行语音系统400-820-0588中核实身份使用,请您务必牢记。 7、公务卡账单日 为便于您使用公务卡消费并及时还款,建行已将学校所有公务卡的账单日统一调整为每月7日。如果您手中已持有建行其他信用卡(如:北京中医药大学名校卡),则该信用卡的账单日也随之调整为每月7日,请您关注您的到期还款日并及时还款。 8、公务消费报销日 请您于每月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上月8日至当月7日(含7日当天)之间发生的公务消费的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办理时请携带公务卡、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发票。如因持卡人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时还款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以及由此带来对个人资信的影响,由持卡人承担。 如您使用公务卡进行网上消费,无法取得交易凭条(POS机小票)的,通过以下途径取得消费依据: (1)登陆建行网上银行打印消费对账单; (2)拨打400-820-0588致建行信用卡中心索要消费对账单传真件。 特别提示: 为便于您使用公务卡消费并及时还款,建行已将学校所有公务卡的账单日统一调整为每月7日。如果您手中已持有建行其他信用卡(如:北京中医药大学名校卡),则该信用卡的账单日也随之调整为每月7日(建行规定:个人名下的所有建行信用卡只认定一个账单日),请您关注您的到期还款日并及时还款。 同时,不能擅自调整任一建行信用卡的账单日,否则公务卡的账单日也会随之调整,导致学校的还款日与您调整后的还款日不符,势必导致不能按时还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信用记录由个人负责。 北京中医药大学公务卡自2013年3月1日起试行,现将公务卡使用范围及报销的有关要求及相关说明通知如下: 一、目前公务卡适用范围:学校年度预算核拨的各部门经费,包括:教学经费、研究生经费、职能部(处、室)、教辅单位、后勤各服务中心的办公经费、日常维持经费、校内专项、校级教育及科研课、教育部基本科研业务费(教师部分)、基本建设经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等。用于《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见附件)结算项目的支出。 二、科研经费(纵向、横向)、北京市共建项目经费、行动项目及外单位拨入的其他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在试行期间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实行公务卡结算。 三、劳务费及专家咨询费的发放(所有经费) (一)校内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聘请专家需发放咨询费、劳务费、监考费等原发放现金部分:按照校内人员(含离退休)一律打入个人工资卡账户;校外人员由单位经办人根据财务处审核无误的“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表”通过邮局汇款方式汇入领款人账户,然后凭银行汇款凭证及发放明细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学生劳务费一律打入学生补助卡中。 (二)从3月1日起,凡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费用,需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京中字[2013]013号)执行;暂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费用发票,从发生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有效,望各单位相关经办人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作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后果自负。 四、公务卡结算报销只是结算方式上的转变,它不改变学校现有的财务和报销审批程序。如:办公费的支出、举办会议、设备采购、工程改造维修等事前需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仍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否则不能报销。 五、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文件规定的“高等学校要尽快改变传统的资金收付方式”的要求,学校将择时实施“零现金”报账。 六、有关公务卡的使用解释权由财务处负责。   附件: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公务卡结算项目 备注 01 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02 印刷费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03 咨询费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04 手续费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05 水电费 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支出。 06 邮电费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07 物业管理费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08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09 维修(护)费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10 租赁费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1 会议费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2 培训费 指各类培训支出。 13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16 其他交通费用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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