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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33曹香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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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33曹香毕业论文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 学 号: 20102033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 论文题目: 如何正确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学科专业: 建筑工程管理 作者姓名: 曹香 指导教师: 殷晓玮 ...
20102033曹香毕业论文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 学 号: 20102033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 论文目: 如何正确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学科专业: 建筑工程管理 作者姓名: 曹香 指导教师: 殷晓玮 完成时间: 2013年 5月30日 选题背景 进入新世际以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形成了对大规模基础设施、厂房、办公设施、商铺、高层住宅等生产生活性建筑物的巨大需求,这大大刺激了中国建筑行业的发展,促成了中国建筑市场的空前繁荣。随着中国建筑市场的迅速扩大和不断规范化,特别是金融危机以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建筑的政策,投资4万亿进行基础建设,使中国建筑市场飞速扩大,各种项目日益增多,而建筑施工企业得到项目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投标。在建筑施工市场上,招投标已经成为市场的主要的交易方式。实行招标投标,对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经营管理,缩短建设周期,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优化资源配置等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建筑施工企业承揽工程项目的主要途径就是参加工程投标,而投标报价是进行工程项目投标的核心,它直接关系到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绩效,是建筑企业赢得业务从而生存和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而投标报价策略与技巧是建筑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其整体经营战略目标的手段。因此,投标与否,投何种性质的标,并如何做出具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以及如何运用投标报价的策略与技巧等问题,是建筑施工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国内,国际工程项目投标竞争中获胜的关键问题,而我通过在大学的学习跟平常的实习深刻感受到了投标的重要性,并对此研究做了很多工作,查阅的大量资料,并跟指导老师进行了沟通,决定对投标报价进行深入的研究 毕业论文进度安排: 2012-12-16——2013-01-25 撰写毕业论文初稿 2013-01-25——2013-04-20 教师指导学生修改论文、定稿。 2013-04-21——2013-05-20 学生完成论文纸质文本的装订并交指导教师 2013-05-21-——2013-05-27 指导教师批改论文并给出建议成绩等级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提纲 1、 论文题目: 如何正确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2、 论题观点来源: 通过在公司招投标部实习了解招标的程序和招标应注意的很多事项,并如何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并查阅书籍网络了解招投标经常出现的问题和各种注意事项,明白招投标对光彩建设的意义。 3、 基本观点: 招投标对工程建设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因此招投标出现的任何问题都会影响招投标的正确进行。正确对工程建设招标,需要招标人做出相应的对策,国家也应积极完善招标制度。 四、论文结构: (一)前言 (二)招投标的概述 1、招标的意义 2、招标的现状 (三)招投标出现的问题 1、招标程序的不完善 2、邀请招标项目的制度不完善 3、招标制度的不完善 4、法律制度不完善 5、评标制度不完善 (四)问题的应对措施和对策 1、进一步加强专家库的建设 2、完善法律制度 3、严格控制邀请招标项目的审批 4、严格执行并依法确定招标范围 5、在评标过程中积极推行“附加本评分法 (五)结论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表 系别: 20102033 班级: 建工(2)班 学生姓名 曹香 学号 20102033 指导教师 殷晓玮 职称 论文(设计)题目 如何正确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选题是否有变化 无 如有,请 填写原因 是否一人一题 是 是否进行了选题背景、及写作提纲 是 是否进行了文献调研 是 本论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正确对工程建设招标 教师填写部分 论文(设计)进度情况: 提前完成 √ 正常进行 延期滞后(请写出原因) 工作态度情况(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认真程度、完成指导教师布置任务情况): 认真 √ 较认真 一般 不认真 中期质量评价(学生已完成部分的工作质量情况): 好 √ 中 差 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如被查学生为差的,请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写出处理意见): 领导小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如何正确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中文摘要 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建筑工程中最重要的流程环节直接关乎建筑工程的公开 公平,并与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因此,本文就建筑工程 招投标的的利弊进行讨论,并给与一定的建议。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工程建设规模也越来越大,对于施工企业的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施工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只有通过招投标来获取工程项目。本文通过作者在施工企业实习期间的经历,结合编制标书及其投标报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介绍了工程招投标的定义和基本特性、工程招投标的基本程序,以及工程招投标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和发展状况;说明工程招标标底的确定及评标方法分析以及工程投标中的决策;介绍了如何编制标书和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报价过程中应采取的策略和技巧;如何进行工程投标风险的识别和防范。在借鉴作者投标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总结了施工企业在编制标书和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报价的策略和技巧。如何选择投标对象、编制标书、回避风险、最大限度获取工程利润是每一个施工企业极为关注并重点研究的课题。本文从承包商的角度出发,认真分析投标全过程,为承包商选择投标对象、合理报价、回避风险、提高中标机率、最大程度获取利润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力图对施工承包企业投标工作起到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投标;报价;技巧;风险策略 一、前言 实行建筑工程的招标是我国建筑市场趋向规范化、完善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全面降低工程造价,进而使工程造价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在: 实行建筑工程的招标基本形成了由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使工程价格更加趋于合理。其最明显的表现是若干投标人之间出现激烈竞争(相互竞标),这种市场竞争最直接、最集中的表现就是在价格上的竞争。通过竞争确定出工程价格,使其趋于合理或下降,这将有利于节约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实行建筑工程的招标能够不断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使工程价格得到有效控制。在建筑市场中,不同投标者的个别劳动消耗水平是有差异的。通过推行招标,最终是那些个别劳动消耗水平最低或接近最低的投标者获胜,这样便实现了生产力资源较优配置,也对不同投标者实行了优胜劣汰。 由于供求双方各自出发点不同,存在利益矛盾,因而单纯采用“一对一”的选择方式,成功的可能性较小,采用招标方式就为供求双方在较大范围内进行相互选择创造了条件,为需求者(如建设单位、业主)与供给者(如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在最佳点上结合提供了可能。需求者对供给者选择的基本出发点是“择优选择”,即选择那些报价较低、工期较短、具有良好业绩和管理水平的供给者,这样即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奠定了基础。实行建筑工程的招标有利于规范价格行为,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贯彻。我国招标活动有特定的机构进行管理,有严格的程序必须遵循,有高素质的专家支持系统、工程技术人员的群体评估与决策,能够避免盲目过度的竞争和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建筑领域中的腐败现象也是强有力的遏制,使价格形成过程变得透明而较为规范。 实行建筑工程的招标能够减少交易费用,节省人力、物力、财力,进而使工程造价有所降低。我国目前从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直至定标,均在统一的建筑市场中进行,并有较完善的一些法律、法规规定,已进入制度化操作[1]。 二、我国工程招投标概述 (一)招投标的意义 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 招投标各项工作环节都是至关重要的,它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具有关键性的引导作用,这不仅关系到施工界面的划分,而且还关系到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合同条款的事前约定。更重要的是,它还直接关系到能否选定一个合格且中意的施工单位。因此,认真做好施工招标代理的各项工作也是显得至关重要。 招标是一项十分敏感的工作,涉及到招标人的重大利益,而招标代理工作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引起各方的纷争。因此,重视招标代理工作细节,特别是重视招标文件编制、与招标人的沟通及商务回标分析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招投标的现状 招投标自实行以来却不是那么的理想,期间不断出现各种违法行为。据查资料,正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中所指出的:“2000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我国招投标市场发展总体是好的,招投标活动日趋普及,滋生了腐败现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推动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必须加强和改进招投标行政监督,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 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三、招投标现如今存在的问题 (一)招标程序不完善 1、规避招标 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内推行招投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置国家的政策和法规于不顾,或以专业性强、场地小、工期紧等为由,不办理招投标手续,或将工程项目随意肢解到50万元以下后发包,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避招标,逃避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对按规定必须办理招投标手续的工程项目,有的建设单位不敢公然违背规定,表面上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一下形式上的招投标,而私下早已与意中的施工单位确定承发包意向,并另找几家施工单位报名陪标。个别建设单位甚至在承包对象内定后,让其自找“陪标”队伍来做样子,应付管理部门。招投标成了这部分建设单位“堵人口舌、掩人耳目”的工具。 2、招标操作不规范 是诚信的缺失。当前存在的“围标”、“串标”是一种投机行为,其根源在于工程建设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 是招投标操作的不规范。招标人在制定招标方案以及整个招标过程中的措施和操作不严密,招标方案存在漏洞,资质审查不严格,评标办法没有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的办法等,导致“围标”、“串标”的产生。法律法规对“分包”规范不到位,对“转包”现象还没有严格的限制措施,对“劳动用工”与“分包”界定不清。这些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很难得到彻底解决,为“围标”、“串标”的产生留下了空间[4]。 是业主在招投标过程中干涉过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由招标人确定,招标人具有决定投标人入围权的优势,凡是参加投标的企业入围与否也就完全由业主说了算。在这种情况下,工程项目进入有形市场交易实际上已到了后期阶段,这就使得监管起来显得“苍白无力”了 (二)邀请招标项目的制度不完善 1、私招乱雇 部分外资企业或国内私营企业,自认为按规定可以将工程项目直接发包,不报建、也不办理招投标手续,私自组织一些施工企业洽谈造价、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内容,进行所谓的“招投标”,并以带资、拖欠工程款等种种不合法的条件确定施工单位。而这些施工单位往往不具备相应资质。同时,由于没有进场交易,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质监、建管、审计等部门,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给工程质量造成了很大隐患。 2、倾向严重 少数建设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带有严重的倾向性。它们一方面与自己的关系单位互相串通,针对关系单位的情况在招标公告中提出苛刻、不符合规定的条件,资格预审过程中以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排除一些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另一方面,在制定评标方法上,根据关系单位的情况,设定评定内容,甚至违反规定设定加分内容和分值,以确保关系单位在客观上占有明显优势。 3、泄露标底 工程标底在招投标工作中起着一定作用,它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到招投标结果,在招投标过程中举足轻重。正由于标底的重要作用,不少投标单位千方百计获取标底,少数标底编审人员经不住诱惑,泄露标底,在建筑市场内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近几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管理的不断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技术水平和投标能力的不断提高,在投标书中的造价、工期和质量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小,监理技术标、设计方案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却显得格外重要。由于对技术标的评价没有一个定量的,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于是一些投标单位不在提高施工水平、完善施工方案上下功夫,而与建设单位相互串通,贿赂评委,或让建设单位有意对评委施加影响,通过徇私舞弊的办法谋取中标[2]。 4、盲目压价 目前建筑市场中施工企业的施工任务相对匮乏,从客上为压价造成有利条件。一些建设单位通过询价或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办法进行压价,而施工企业为了获取施工任务而竞相降价。这种片面压价的不良倾向,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和招投标工作的声誉。 有些招标单位表面上按规定组织招投标,投标单位表面上平等竞争,但“中标”后,招投标双方将招投标承诺中的工程造价、质量、工期、材料、设备供应等合同内容抛置脑后,重新商议私下条款,另行签订所谓的“附加合同”,使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纠纷,影响工程的进度、质量,甚至使建设、施工单位产生极大的意见分歧而对薄公堂,造成极坏的影响。 (三)招标制度的不完善 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总结起来有一下几个问题: 1、 陪标现象 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转包现象 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3、评标制度不完善 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四)法律制度不完善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自2007年年初开始,许多省、区、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个别有针对性的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认为,当前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1、招标制度不完善 是现行法律法规存在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使不法行为有机可乘。我国现行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在调整招投标过程中各种关系方面还有欠缺。如对“规避招标”、“转包”等如何限定等都没有给出详细具体的规定,执行起来很难把握标准。 2、招标不协调统一 是政出多门,缺乏协调统一。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对各部门招标投标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但现实中有的项目出现条块分割,界限不明,行业内部“近亲繁殖”,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难以保证有效竞争,同时容易使招投标活动发生不公正、不公平现象,甚至产生腐败行为。 3、招标管理体制不完善 我国建筑市场一直是个严重“供过于求”的市场,这种“僧多粥少”的供求关系,让某些施工企业变得“饥不择食”。有的施工企业急于“找米下锅”,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就可能会搞不正之风,以致出现腐败现象。 (五)评标制度不完善 业主具有倾向性。从法律上讲,业主有权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企业入围不入围基本由业主说了算。因此,有的施工企业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跟踪发包方多年,先贿赂好发包方,再通过“围标”或“串标”取得中标。一些工程项目在进入招投标程序甚至在委托招标代理之前,业主已经有了中标意向了。 中标后的跟踪管理跟不上。当前,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投标脱节、相互分离的现象屡见不鲜。业主与投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搞虚假招标,签订“阴阳合同”的问题突出。而中标后的跟踪管理难度还很大。 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3] 四、正确招投标的应对措施和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专家库的建设 专家库的建设应认真履行每组抽取的专家包含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行业的人员,抽取时专家库的主管部门应严格把关,只能让业主抽取一次,不再重抽。因为重抽就给业主选择熟悉专家、听话专家创造了条件。这样就解决了我们行政主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又使行政部门的领导解脱出来。从根本上促进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 (二)完善法律制度   市场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不仅直接影响着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而且也影响到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也是保护落后。一些违法违规问题和腐败现象,往往是在“保护本地企业,维护本地利益”的“红帽子”下滋生出来的。因此,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站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市场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危害,积极主动地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   招标的结果如何,直接关系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况且又是资金投放密集区。因此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运作机制,尽可能地减少招投标工作中的漏洞,不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犯罪分子真正起到“震慑”作用,让“禁令”这条高压线,时时有电,常常有电。 (三)严格控制邀请招标项目的审批   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在项目招投标的审批中,应严格把关,控制邀请招标形式的审批,因为邀请招标招来的只能是招标人熟悉或有关系的企业,这些企业与招标人的关系可能较好或较密切,但在整个建筑 HYPERLINK "http://www.lunwentianxia.com/class_free/79_1.shtml" 市场上不一定是最优秀的企业。因此不是特殊工程,上级主管部门不应批准邀请招标。多批公开招标,因为公开招标可以避免对优秀投标人的排斥和腐败现象的滋生。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外来企业为了得到招标人的“邀请”,不得不寻找和利用各种关系,采取各种手段与招标人进行“亲密接触”,在此过程中,很可能会发生行贿受贿等腐败问题。 在施工期短、技术难度不高的项目上积极推行“合理最低投标价法”的总价承包合理最低投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投标价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人即作为中标侯选人。其中标价格作为总价签订合同,这个总价视为为实现和完成设计图纸的全部内容,达到合格标准的全部价格,不存在签证增加或减少的情况。这种方式的主要特点是对价格因素进行评审,对其他因素作为参考条件,投标价格低是考虑中标的重要条件。中标价也是合同价,也是结算价。强有力地控制了工程成本和交易过程中的“亲密接触”以及不法行为等问题。 (四)严格执行并依法确定招标范围   按现行《招标投标法》中明确规定,应该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该无条件地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审批,建设单位应无条件地实行招标。不仅要招标,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检测、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也应纳入招标范围。对不按照批准的招标形式进行招标的,或者化整为零的,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应加大执法监察的力度.采取相应的措施,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五)在评标过程中积极推行“附加本评分法” 所谓“附加本评分法”,就是不署名投标。投标总分一般有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商务标,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工程报价。由于工程报价是在有公证人员在场的公开场合宣读的,投标人无法作弊。但技术标的评定弹性很大,只要评委乐意,他可以充分地展现他的倾向性。但假如在技术标中不显示投标单位名称和法人代表姓名,其投标文件由监督人秘密编号,各评委要评的投标人是谁,他自己无法知道,只能根据评分标准和评标办法如实进行打分,评委的倾向性就没有发挥的余地了。从而使评标工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和公正”。 招标代理机构是招投标工作的中介机构,招投标工作是否规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职能是否真正到位。然而,目前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权往往取决于业主,它必须按照业主的意愿去操作。建议有关部门应对此进行专题调研,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以规范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 五、结论 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Z]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与趋势》[P]中国科技信息,蒋世军,2005(14)。 [3]《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D]武汉大学出版社,梅阳春 邹辉霞 陈锦桂 ,2004, [4]《招标投标法适用与案例评》[D]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林善谋,2004。 指 导 教 师 评 语 指导教师针对论文的答辩意向: □ 参加答辩 □ 不参加答辩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成绩等次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评定等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情况 提问问题: 1. 2. 3. 对答辩学生回答的评语: PAGE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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