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窗口指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咱农民的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东庄镇便民服务中心
一、工作制度:
1、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日常管理事务。
2、负责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政策及相关规定。
3、组织发动农民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收缴参合资金,发放《宁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
4、对镇辖区内的镇、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5、按时完成县农合办交办的工作。
6、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和人民群众及社会的监督,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见箱,公布咨询、投诉、举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咱农民的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东庄镇便民服务中心
一、工作
:
1、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日常管理事务。
2、负责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政策及相关
。
3、组织发动农民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收缴参合资金,发放《宁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
4、对镇辖区内的镇、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5、按时完成县农合办交办的工作。
6、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和人民群众及社会的监督,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见箱,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和地址,并做好相关
和处理工作
二、服务内容:
1、本年度新增户医疗卡的发放。
2、委托补办医疗卡(因信息错误、丢失、损坏等情况)。
3、解答参合农民有关新农合的政策及规定、补偿比等问题。
三、补偿比例:
1、门诊补偿比例
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40%;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站)使用的基本药物(含中药饮片)补偿比例为40%;其他费用补偿比例为30%。
2、住院补偿比例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站)住院起付线为200元,起付线以下部分补偿比例为30%,起付线以上可报销费用中使用基本药物及中医技术中的针灸项目按90%比例补偿,其它按85%比例补偿。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补偿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75%比例补偿;
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补偿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55%比例补偿;
在市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的参合患者,在县内办理转诊手续的其相关可补偿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50%比例补偿,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报销额的60%给予补偿。
四、时 间:
每周一~周六(节假日休息)
上午8:00--11:30
下午2:30--6:30(夏季)
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身体健康,抵御疾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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