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18369-2001
前 理全.J
本标准的制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JC/T 277-1994《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和
JC/T 278-1994《中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的基础上进行的,在制定中参考了ISO 2797;1986《玻璃纤
维 无捻粗纱 规格基础》,BS 3691;1990(1995)《增强聚醋和环氧树脂用E玻璃纤维无捻粗纱技术规
格》,DIN 61855-1987《玻璃纤维 增强塑料用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和JIS R3412,1999《玻璃纤维无捻
粗纱》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与JC/T 277--1994和JC/T 278-1994标准相比,其技术内容主要
有以下变动:
-一因为标准的合并,重新确定了本标准名称;
— 按照玻璃纤维无捻粗纱的应用领域,将其分成C类和W类,相应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 根据产业的技术进步,对产品提出了比以前更高的技术要求,例如对线密度和含水率的要求比
原标准更为严格,取消分等规定:
一一增加了玻璃钢力学性能指标和使用偶联剂的条款。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JC/T 277-1994和JC/T 278-1994同时作废。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玻璃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玻璃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株洲光明玻璃集团有限公
司玻璃纤维分公司、丹阳中亚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丹阳市玻璃纤维厂、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葛敦世、陈尚、王玉梅、高旭东、鲁晓朝、师卓、曾月琴。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国家 标 准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GB/T 18369-2001
Glass fiber roving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无捻粗纱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无碱和中碱玻璃纤维原丝、单股或经合股而成的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2000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T 1549-1994 钠钙硅铝硼玻璃化学分析方法
GB/T 4202-2001 玻璃纤维产品代号
GB/T 7690.1-2001 增强材料 纱线试验方法 第1部分:线密度的测定(idt ISO 1889:1997)
GB/T 7690. 3-2001 增强材料 纱线试验方法 第3部分:玻璃纤维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的测
定(idt ISO 3341:2000)
GB/T 7690. 4-2001 增强材料 纱线试验方法 第4部分:硬挺度的测定
Ceqv ISO 3375:1975(1987)D
GB/T 9914.1-2001 增强制品试验方法 第1部分:含水率的测定(idt ISO 3344:1997)
GB/T 9914. 2-2001 增强制品试验方法 第2部分:玻璃纤维可燃物含量的测定
(eqv ISO 1887:1995)
GB/T 14208-1993 纺织玻璃纤维 无捻粗纱 棒状复合材料弯曲强度的测定
(neq ISO 3597:1977)
GB/T 18374-2001 增强材料术语及定义
定义
本标准涉及的术语和定义,按GB/T 18374的规定。
分类
4.1 产品分类
产品按玻璃种类分为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和中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按所使用的浸润剂种类分
为C类(硬质纱)和w类(软质纱);按制造工艺分为直接无捻粗纱和合股纱。
4.2 产品标记
产品标记由产品名称、产品代号和本标准号三部分组成。
产品名称应标明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或中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必要时应指明直接无捻粗纱或
合股无捻粗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里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一05-11批准 2001一12-0,实施
GB/T 18369-2001
产品代号按GB/T 4202的规定。
4.3 标记示例
示例1:某制造商生产的纤维公称直径为17 }Lm,线密度为1 150 tex,适合缠绕工艺的无碱玻璃纤
维直接无捻粗纱,采用T921浸润剂(制造商标记)。其产品标记为
— 无碱玻璃纤维直接无捻粗纱EC 17-1150W ("I'921) GB/T 4202-2001
示例2:某制造商生产的纤维公称直径为13 pm,线密度为4 800 tex(原丝线密度为300 tex,16股)
的合股纱,采用SM433浸润剂,适合SMC工艺的中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其产品标记为
---一中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CC13-4800C(SM433-300X 16) GB/T 4202--2001
5 要求
5.1 外观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不得有影响使用的污溃。其颜色应均匀,纱筒应紧密,规则地卷绕成圆筒状,以保
证退绕方便。
5.2 碱金属氧化物含量
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应不大于0.8%;
— 中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应为14.6%一12.4ooa
5. 3 线密度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常用的线密度为150 tex, 300 tex, 600 tex, 900 tex, 1 200 tex, 2 400 tex, 3 600
tex,4 800 tex,9 600 tex。线密度平均值相对于公称值的允差为:
-- c类为士8%,其测定值的变异系数应不大于60o;
一W类为士500,其测定值的变异系数应不大于5000
5.4 断裂强度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的断裂强度应不小于0. 25 N/texo
5. 5 含水率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的含水率应不大于0.20o0
5.6 浸润剂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应使用含偶联剂的浸润剂,制造商应标明适用树脂。
可燃物含量应为公称值的士0.2或+20%,取较大者。
5-7 棒状复合材料弯曲强度
无捻粗纱制成的棒状复合材料弯曲强度应符合
1的规定。
表1 棒状复合材料弯曲强度 MPa
│基 材 │ ┌───────────湾 ? 强 锻┤
│ │一一耳潮笔W状刺?下 MR状“潮湿状态幌翸R状“ │
│不饱和聚酉旨树脂│ 600 │ } │
│环氧树脂 │ 600 │ 370 │
5.8 硬挺度
C类玻璃纤维无捻粗纱的硬挺度为80 mm--200 mm,测定值的极差应不大于30 mm,
5,9 短切率、分散率
C类玻璃纤维无捻粗纱的短切率应不小于95 0o,分散率应不小于95%,单束线密度在15 tex及以
下的其分散率应不小于80% o
5.10 悬垂度
w类玻璃纤维尤捻粗纱的悬垂度不大于50 mm,
GB/T 18369-2001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
在正常(光)照度,距离 0.5 m,目测法逐个检验。
6.2 碱金属氧化物含量
按GB/T 1549的规定。
6.3 线密度
按GB/T 7690.1的规定,操作时应去除浸润剂,每个样本测定3次,以所有样本测定值的平均数和
变异系数作为测定结果。
6.4 含水率
按GB/T 9914. 1的规定,每个样本测定3次,以测定值的平均数作为测定结果。
6.5 断裂强度
按GB/T 7690.3的规定。
6.6 可燃物含量
按GB/T 9914.2的规定,每个样本测定3次,以测定值的平均数作为测定结果。
6.7 棒状复合材料弯曲强度
按GB/T 14208的规定。
6.8 硬挺度
按GB/T 7690.4的规定。
6.9 短切率、分散率
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的规定。
6.10 悬垂度
按附录B(标准的附录)的规定。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门 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时,必须进行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对5.1,5.3,5.4,5.5,5.6(仅指可燃物含量),5-8等要求项目进行检验。
7.1.2 10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时;
b)材料或生产工艺有较大的改变时;
c)停产时间超过三个月,恢复生产时;
(1)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根据供需双方合同有要求时;
9)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应对本标准要求的所有项目进行检验。
7.2 检查批与抽样
7.2. 1 检查批
以同一原料、同一生产工艺、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稳定连续生产的一定数量的单位产品为一个检查
批。
GB/T 18369--2001
7.2.2 抽样
样本应从检查批中随机抽取,按表2规定抽取检验样本。所有的单位产品被认为是质量相同的,必
须的试样可以随机地从单位产品中,按试验方法所规定的数量和程序取样。
表2 抽样方案
│批量范围 │5.1,5.3,5.4,5.5,5.6,5.8等项目的抽样数与判定数 │ 5.2,5.7,5'.9,5. 10等│
│ ├────┬──────┬───────────┤ 项目的抽样数 ││ │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Ac│ 不合格判定数Re │ │
│t │ ll │ 川 │ N │V │
│3~一25 │ 3 │ 0 │ 1 │1 │
│26^ -280 │ 13 │ 1 │ 2 │2 │
│281- 500 │ 20 │ 2 │ 3 │ │
│501- 1 200 │ 32 │ 3 │ 4 │3 │
│1 201- 3 200 │ 50 │ 5 │ 6 │ │
├───────┤80 │ 7 ├───────────┤ ││3 201--10 000 │ │ │ 8 │ │
│注:53项目仅对第 II栏有效。 │
7.3 判定规则
7.3门 所有的性能应看作独立的,单位产品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性能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计一个不合
格品。品质要求以测定结果的修约值进行判定。
7.3.2 外观、断裂强度、含水率、可燃物含量、硬挺度等性能的判定,采用合格质量水平AQL等于4.00
其计数检查的判定规则见表20
根据检验结果,若样本中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皿栏所给出的合格判定数Ac,则该批的上述
,胜能可接收。若样本中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N栏所给出的不合格判定数Re,则判该批为不合格
批。
7.3.3 碱金属氧化物含量(玻璃中Na?O和KZO质量百分数的总和)、棒状复合材料弯曲强度、短切
率、分散率、悬垂度等性能,按表2第v栏所列样本数抽样,以测定结果的平均值进行判定;线密度按第
9栏所列样本数抽样,以测定结果平均值和变异系数进行判定。
7.3.4 批质量的综合判定规则是:合格批的所有品质指标,必须同时符合7.3.2和7. 3. 3规定的可接
收的合格要求,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门 产品标志应包括:
一 生产厂名称和厂址;
— 产品标记;
一 生产日期或批号;
— 适用树脂和可燃物含量的公称值;
一 指导使用的必要说明;
— 产品质量检验的合格证明;
一包装贮运的图示标志。
8.1.2 标志应当在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用户提供有关资料。
8.2 包装
8.2. 1 每个纱筒需用柔软的材料包装。
GB/T 18369-2001
8.2.2 将包装好的纱筒装在清洁、干燥的包装箱内,保持纱筒干燥,避免撞击碰伤,包装箱封箱或捆扎
必须牢固。其他包装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8.2.3 包装箱外表面应标明:
— 生产厂名称和厂址;
— 产品名称和代号;
— 净质量;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按 GB 191规定标明“怕湿”、“禁止翻滚”和“堆码层数极限”三种图示。
8.3 运输
应采用干燥的遮篷运输工具运输,运输中应避免翻滚。
8.4 贮存
必须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室内贮存,堆码层数不得超过包装上标明的堆码层数极限。
GB/'r 18369-2001
附 录 A
(标准的附录)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短切率和分散率的测定
A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玻璃纤维无捻粗纱短切率和分散率试验方法的原理、设备和试验程序。
本附录适用于c类玻璃纤维无捻粗纱短切性能的测定。
A2 原理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经短切机短切成50 mm长的原丝,在切刀下方一定距离收集短切原丝并将其分
类称重,用于测定玻璃纤维无捻粗纱的短切率和分散率。计算公式为:
a)短切率按式(Al)计算:
W 一 A ___
}} _ - - X 100
w
(Al)
式中:D— 试样短切率,%;
W-一试样总质量,g;
A一一未切断原丝质量,9。
b)分散率按式(A2)计算:
义 100 (A2)
式中;E一一试样分散率,%;
W-一 试样总质量+g;
B— 未分散原丝质量,9。
A3 设备
a)短切机;
b)黑色检测板,300 mm X 500 mm;
c)镊子;
d)天平,感量 1 mg,称量 150 g以上。
A4 操作
a)环境要求:温度23 C土2C,相对湿度500o土10 yo,调制时间至少4 ho
b)从被测纱团的外层把纱引出,穿人短切机中,短切成50 mm的原丝段,离切刀约500 mm的下
方,用检查板接取需要的短切原丝,检查板在下边平移,以便能在短切原线下落的区域均匀接收样品59
以上。
c)将总质量为w的短切原丝用镊子加以分类,切割不断的原丝为A,成团或粘在一起不能分束的
分散不良的短切原丝为B,并分别称量。
d)悔卷试样测定2次,以两次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A5 试验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GB/T 18369-2001
a)说明按本附录进行试验;
b)试样的名称和代号;
。)短切率和分散率;
d)非标准环境条件下应注明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
e)试验结果和试验 日期。
附 录 B
(标准的附录)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悬垂度的测定
B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玻璃纤维无捻粗纱悬垂度试验方法的原理、设备和试验程序。
本附录适用于 w 类玻璃纤维无捻粗纱悬垂性能的测定。
B2 原理
把待测无捻粗纱水平悬挂在间距为lo m的支架_L,并在一端施加一定的张力(0. 009 8 N/tex)。把
玻璃纤维原丝最大和最小悬垂度之差作为无捻粗纱悬垂性的量度,称之为悬垂度。计算公式为:
h二h,一h,
式中:h-一 悬垂度·mm;
h,— 原丝的最小下垂度,MM;
h2一 一原丝的最大下垂度,mm o
B3 设备
a)悬垂度测定装置,见图B1
b)钢直尺,精度士1 mm
滑轮 心op OOmn竺10 mm
固定夹子
导纱装置
无捻粗纱筒 带重物的可移动夹子
图B1 悬垂度测定装置
B4 操作
a)把无捻粗纱筒放到左边机架附近,使无捻粗纱退绕。用胶带将无捻粗纱外端粘起来,并使无捻粗
纱通过导纱装置固定在右机架的夹头中。然后用胶带粘牢伸出导纱装置的一段粗纱并把它同纱筒剪开,
自由地悬挂在机架的小辊上,再用一个挂有重物的悬吊头加载。根据所计算的无捻粗纱公称线密度来确
定重物质量,1g八ex.
b)在无捻粗纱的试样的中部寻找最短的和最长的原丝。用分度值为1 mm的钢直尺测定下垂度h,
GB/'r 18369-2001
和hL。精确至士l mm
c)对每个试样都要作三次重复测定,以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B5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说明按本标准附录进行试验;
b)试样的名称和代号;
c)悬垂度;
(i)影响测定的必要说明;
e)试验者和试验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