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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中毒事件报告

2013-08-04 2页 doc 26KB 3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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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中毒事件报告一起硫化氢中毒事件报告 大竹县欧家镇大雁村32名村民先后出现头昏、头痛、恶心、呕吐、心悸、气促、乏力,部分村民伴眼胀痛、紫绀、抽搐等中毒症状。接到报告后,县政府应急办立即组织医院、疾控中心、环保局、安监局等各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现将调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1中毒经过 欧家镇大雁村地处山顶,地下煤产资源丰富,与广安临界,界外就是某企业的一个煤矿。该煤矿为了扩展业务,请川煤勘探设计院钻井探煤。自2007-08开始在大雁村钻井3口,朱家新湾为一号井,张家作坊为二号井,火烧屋脊为三号井。2008-03-13,村民发现一...
硫化氢中毒事件报告
一起硫化氢中毒事件报告 大竹县欧家镇大雁村32名村民先后出现头昏、头痛、恶心、呕吐、心悸、气促、乏力,部分村民伴眼胀痛、紫绀、抽搐等中毒症状。接到报告后,县政府应急办立即组织医院、疾控中心、环保局、安监局等各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现将调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1中毒经过 欧家镇大雁村地处山顶,地下煤产资源丰富,与广安临界,界外就是某企业的一个煤矿。该煤矿为了扩展业务,请川煤勘探院钻井探煤。自2007-08开始在大雁村钻井3口,朱家新湾为一号井,张家作坊为二号井,火烧屋脊为三号井。2008-03-13,村民发现一号井冒出熊熊大火,二、三号井飘出难闻的气体,住在二号井和三号井上方的村民多数自3-13下午开始出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乏力、心悸、气促、眼胀痛,部分村民伴紫绀、抽搐等症状,3-14晚开始加重,3-15上午报告当地政府,迅速将患者送到欧家镇卫生院进行救治, 32名中毒患者到晚上除了病情稍重10人继续在镇医院留验观察外,其余患者均治愈出院。 2 临床现 32名患者中多数临床表现是以脑缺氧和眼刺激症状为主的接触反应,仅6人有明显头痛、头晕、乏力并有轻度意识障碍。其中头昏、头痛31人,占96.9%;恶心24人,占75.0%;呕吐13人,占40.6%;乏力7人占21.9%;心悸、心累7人,占21.9%;干咳3人,占9.4%;紫绀3人,占9.4%;眼胀痛、流泪、眼花等眼刺激症状12人,占37.5%。 3、调查结果 3.1流行病学调查 3.1.1 年龄分布 32名患者中80岁以上2人,70~79岁4人,60~69岁10人,50~59岁10人,40~49岁3人,30~39岁2人,1~29岁0人,9月龄1人。 3.1.2性别分布 32名患者中男13人,占40.6%;女19人,59.4%。3.13空间分布 32名患者均是大雁村的村民,大雁3组村民居住在二号井上方的患者有27名,占居住在该位置村民的32.1%;大雁4组村民居住在三号井上方的患者有5名,占居住在该位置村民的35.7%。居住、生活条件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3.2轻度中毒患者分布 中毒症状明显的有6人,均是二号井上方大雁3组的村民,占二号井上方患者的22.2%,而三号井上方大雁4组的村民均是接触反应,无1人有明显中毒症状,经卡方检验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3 现场调查情况 经过调查了解,居住在一号井上风向60m有2户6人,上方250m6户16人,斜上方1户3人。居住在二号井上方30~50m11户46人,二号井上方20~40m又是上风向11户38人。居住在三号井上风向20~40m5户14人。据在钻井队务工的村民讲,自2008-01开始在井口上班就能闻到一股异臭味,常觉得头昏头痛,下班回家后有所缓解。3-13早上有村民发现一号井燃气熊熊大火,三号井飘出一股浓浓的怪味,遂向欧家乡政府报告。欧家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县级各部门,采取紧急,将三号井井口气体点燃,同时转移井口边居住的群众。3-14下午3:42至3-15上午9:30煤勘探设计院将二号井盖打开,释放有毒气体。结果被转移的大部分群众因回家喂猪、洗衣服、喂鸡等劳动而接触到释放的有毒气体。中毒患者均闻到异臭味。 3.4、现场空气监测 据大竹县环境监测站3--13/22对一、二、三号井周围不同距离的地点实施有毒气体监测,结果显示二号井含高浓度的H2S、LEL混合气体,无CO气体。详见表1。 3.5 结论 根据中毒患者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空气监测,基本判定引起本次中毒的是二、三号井内含有硫化氢、LEL的混合气体。中毒患者与含有硫化氢的混合气体有接触史。据在钻井队务工的村民讲,自2008-01开始在井口上班就能闻到一股异臭味,而且中毒村民均居住在井口上方,3-14下午到3-15早上二号井排放含硫化氢的混合气体,中毒村民在下午回家喂猪、喂鸡、洗衣服等劳动过程,短时间大量接触到混合气体,3-14没有回家的村民没有中毒表现。根据现场调查,三号井井口空气经过燃烧,不含毒气体(浓度低于环保现场的下限),而二号井释放的空气没有经过处理,有毒气体浓度含量很高,中毒患者病情较重者均居住在二号井上风向,说明引起中毒的气体随风向上逸散,多数患者能闻到异臭味,符合硫化氢的特征。患者的临床表现基本符合硫化氢气体中毒特征[1]。主要是以脑缺氧和眼刺激症状为主的接触反应,轻度中毒患者伴紫绀、抽搐。 患者离开现场临床症状迅速缓解,经过输液、吸氧等救治很快治愈,到3-15晚有20名患者治愈出院,符合硫化氢中毒特征。中毒患者没有接触其他有毒物质,食宿并没有在一起,排除其他气体及食物中毒。 大竹县环境监测站3-13/15的监测数据表明,硫化氢含量很高。 4 现场处置 首先转移中毒患者立即离开现场,到医院按照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诊断处置,将患者按照病情轻重进行分类救治。 乡卫生院随时报告救治情况,主动搜索中毒村民进行医疗救治。 政府采取强果断措施,彻底转移井边村民,确保井口周围警戒线(50m)内无人;3-15对二号井实施封口。 乡、村做好硫化氢、瓦斯等有毒、易燃、易爆气体的知识,增强村民防范意识,消除恐慌心理。 5讨论 本次中毒事件全县动用了20多个单位600多人参与调查处理,共转移安置群众300多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多万元。本次事件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那就是任何一项职业活动都要把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但本次事件也给职业病防治工作带来一些思考:(1)探煤是职业活动,属于《职业病防治法》管理范畴[2],由此引起周边群众硫化氢中毒是否职业病防治问题?(2)如果不是职业病防治问题,什么部门来履行监管职能;(3)企业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活动要采用科技含量高、危害治理效果好的设施设备;(4)事前宣传到位。应该给老百姓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避免因恐慌造成更大的群体事件(本次事件中有数以百计自述有中毒症状的群众到欧家镇卫生院检查诊治,经过县疾控中心与县医院专家及时排查后最终确定32名为中毒患者);(5)企业事前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在进行类似的职业活动之前必须对其职业活动有可能产生的危害、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措施向当地政府和职业病防治监管部门报告[3];(6)当地政府应做好相关职业危害工作的预案,确保出现危害事故时能够有条不紊的开展救治及现场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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