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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微博“打拐”事件初探“微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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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微博“打拐”事件初探“微博”现象从微博“打拐”事件初探“微博”现象   “微博”即微型博客(Micro Blog),是 Web2.0新兴起的一类开放互联网社交服务。美国人埃文·威廉姆斯于2006年创办了twitter这一微博服务网站,其理念为“随时随地,无处不在的沟通”。用户通过网页、手机、IM软件等方式,可在个人微博上发布140个字符之内的即时消息。   微博在中国同样掀起了一股不可遏止的浪潮。2007年5月,王兴创立了大陆地区首个微博客网站饭否;2009年8月新浪网推出“新浪微博”内测版,成为第一家提供微博服务的门户网站,腾讯、搜狐、网易等也紧随其后...
从微博“打拐”事件初探“微博”现象
从微博“打拐”事件初探“微博”现象   “微博”即微型博客(Micro Blog),是 Web2.0新兴起的一类开放互联网社交服务。美国人埃文·威廉姆斯于2006年创办了twitter这一微博服务网站,其理念为“随时随地,无处不在的沟通”。用户通过网页、手机、IM软件等方式,可在个人微博上发布140个字符之内的即时消息。   微博在中国同样掀起了一股不可遏止的浪潮。2007年5月,王兴创立了大陆地区首个微博客网站饭否;2009年8月新浪网推出“新浪微博”内测版,成为第一家提供微博服务的门户网站,腾讯、搜狐、网易等也紧随其后;2010年2月1日,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推出的第一个微博人民网微博正式对外开放公测。由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实验室发布的《2010中国微博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0月,中国微博服务的访问用户已达到12521.7万人。   通过便捷的时效性与广泛的传递性,微博可将一些原本互不相识的人们聚集起来,形式虽小,却俨然已成为社会圈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大舞台。如:2011年春节期间,新浪微博上便发生了一件引发全社会关注的活动微博“打拐”,这是一件值得被铭记的微博公共事件。   一、事件回顾   2010年9月,《凤凰周刊》记者邓飞在新浪和腾讯微博上发布了一张被拐儿童彭文乐的照片。彭文乐于2008年3月丢失,家人在撕心裂肺的折磨和苦苦寻找的煎熬中度过了三年。随后的每年春节,邓飞都会把这条微博重发一遍,截至2011年春节已被转发6000 多次。2011年2月初,一位关注此事的大学生通过寻亲网站提供重要线索;2月8日,公安机关借此线索,帮助其父彭高峰找到了被拐三年之久的儿子。这一奇迹是在全国网友的“接力棒”中诞生的,在此期间,包括王菲、赵薇、郑钧等在内的明星也都转发了此条微博。这是众网友齐心协力的结果,是民间力量的聚集与推动,更是微博“打拐寻子”的一次胜利。   2011年1月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在新浪网开设微博“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呼吁网友将街头看到的乞讨儿童拍下,连同时间、地点等信息一同发上来,希望借此帮助家长寻找丢失的孩子。该微博仅开通10天时间,便吸引了57万多博友的关注。截至2月初,已有7000 多张乞儿照片被上传,信息以几何裂变的方式增长着。同时,经公安部门成功解救的儿童有6人,有2人正在进行DNA 对比。这场引发众网友共同参与的行动,已逐渐发展成为一场全体社会力量的整合,包括网友个人、明星、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间团体、资深媒体、公安部门等,形成了强大的传播力量。   二、微博客的特征体现   微博从博客发展而来,相似之处在于都是用文字、图片等方式来表达自我,具有去中心化、草根性强和共建共享的普遍特征。但从微博“打拐”这一典型事件,我们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到微博的独有特征。它不仅仅是博客的“缩微版”,也是一种自媒体,一种SNS 软件,更是一种集4A 元素(Anyone,Anywhere,Anytime,Anything)为一体的媒介新形式。   (一)构筑信息发布新渠道,简短快捷,实时交流   尼葛洛庞帝说:“后信息时代的根本特征是"真正的个人化",大众传媒将重新定义为发送和接受个人系统。”微博正为个人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用户只要注册成功便可发布信息,或评论、转发、收藏别人的信息。简短写作和即时发布促成了一种半广播半实时交流的微博机制,打破了时空界限,因报道速度快、信息数量大、传播力度强而倍受青睐,资讯随时更新,传统新闻升级为“每秒新闻”。   据官方估计,全国流浪乞讨儿童的人数约在100万到150万之间,能够解救成功的却极少。据悉,2006年一位安徽人沈浩曾发起“扑克寻子”、“DV 寻子”等行动,截至2011年已为800多个家庭找回了孩子。然而仅靠少数人的力量远远不够,这些方法相对成本较高、速度缓慢、范围有限;而于建嵘设立的微博号召众网友共同参与,只要身边有一部能照相的手机,便可即拍即发相关信息,通过微博的传播,在短期内便可遍布整个网络,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此举方便快捷、时效性强、覆盖面广,每一位微博用户都可能成为事件的“第一记者”。   (二)文本碎片化,无限裂变,互动性加强   相比传统的博文写作,微博更显简便,用户无需长篇大论的叙述,而是通过只言片语的形式表达自我。这些内容虽大多不成系统,文本呈碎片化,但这一方式加快了交流速度,降低了交流成本,节省了交流时间,强化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感,互动性大大加强。微博的信息传播过程可以看作一种“裂变效应”,随着范围的扩大,用户间逐渐形成一种相互影响的非组织群体关系。   (三)内容个性化,自媒体特性突出,社会化程度高   相对其他媒体,微博更显平民化与草根性,面对全体公民开放,进一步下放话语权,保证参与者能够充分表达自我,个人化与私语化特征更为明显,为公民接近新闻、接近现场、接近媒介提供平台。作为一种自媒体,其专业性虽无法与专业媒体媲美,但其传播速度与传播力量不容忽视,信息发散式地延伸至社会空间,覆盖面广,影响力大。在微博“打拐”活动中,打拐已不再是部分人的责任,凡有心人皆可参与,每位网友提供的信息都可能为解救被拐儿童出一份力,每个人都可参与讨论发表意见。该活动已经从虚拟的互联网空间发展成为一项现实的社会行动,全民参与,产生了深刻的社会影响。   三、微博客的强大影响力   作为开放式平台,微博具有无限延展的可能性,扩大了社会成员间共通的意义空间,用户借此对海量的信息兼收并蓄,彼此影响,建立起一种特殊的社会网络关系。实践证明,围绕微博中的任一话题,经传播和扩散后都可能形成一定的社交群体圈,用户对此解读、传递、讨论,甚至对事件的走向产生重要影响。   (一)关注弱势群体,展开公益救助   在微博这一公共信息平台中,对话开放,信息广泛,参与者遍布各个领域、行业、地区、阶层等。许多公众人物,包括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明星大腕等,也都实名注册参与其中。拥有众多关注者的公众人物,无疑为传播信息提供了便利,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的“裂变”效应,以及公众人物的强大号召力和感染力,既推动了公益事件的加速传播,更促进了从网络交流到实际行动的落实。   微博“打拐”事件就是一项典型的全民参与的公益活动,正是基于网民的积极参与和热心救助,才能在短短一个月内收集到7000多信息。除了个人,部分公安部门也主动参与合作,如深圳公安、西安公安、平安太原等公安微博;各地义工团体微博(如壹基金、宝贝回家、安然公益等)和多家资深媒体微博也参与其中。由此可见,微博的感召力不可小觑。   (二)影响舆论走势,促进政策落成   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实验室发布的《中国社会舆情应对能力评估分析报告》中指出,微博作为传播新渠道,在舆论应对中体现出一定影响力,正在成为企业和个人发布信息的有效渠道。微博中碎片化的文本私语化强,民意表达更加自由与多元,打破了传统媒体对舆论的控制,成为一个人人可及的交往平台,用户可随时参与事件的关注与讨论,因此微博很容易成为舆论形成、发布、传播的热门领域。这一方式打破了传统媒体对舆论的垄断,为社会舆情的上传下达提供了载体,为不同意见提供了“发声地“。值得一提的是,很多政府机关、部门、组织也相继开设微博,如我国第一个政府微博客”微博云南“、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信息的“平安肇庆”等,既拉近了政府与人民的距离,更为人民参与政府决策提供了渠道。在微博“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中,网友们纷纷建言献策,为如何提高救助效率、遏制拐卖现象、惩治犯罪分子等建言献策。2011年1月28日下午,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关注该微博,并回复称公安部将部署公安机关对强迫未成年人乞讨进行立案调查。2月3 日,壹基金微博表示将资助建立数据库和网友救助行动系统。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关注此事件,并考虑在今年两会期间对此问题进行提案;2月7 日,全国人大代表、著名歌手韩红表示“提案的准备工作已经正式开始”。可以说,小小的微博已经牵动全社会的心,对舆论走势产生了重要引导作用。   (三)搭建公共平台,推动公民社会   微博的即时性、草根性、互动性和聚合性,加快了信息的流动与整合,帮助消除网民间的知沟。平等的知情权和双向交流是公民交换意见、达成共识的基础,使“公民新闻”成为一种可能。每个公民都可成为信息的发布者,网民决定了热点话题的产生,从而打破了传统媒体对议程设置的垄断。   在传统媒介环境下,通常是“传媒议程→公众议程→政策议程”,话题的选择、“拟态环境”的感知发布等更多地集中于专业媒介从业人员手中,公众被动地接受媒介议程,从业人员的主观因素、媒介机构的特性等因素影响着公众议程。而微博中的议程设置更倾向于“公众议程→传媒议程→政策议程”,话题的选择权分散到公众之中,由单一的媒介人员向全体社会成员开放,议程的公共代表性更加显著。这印证了“真正能决定信息是否具有公共意义的,不是下达信息的媒体(或它们背后的政治权力),而是在日常生活中运用信息的公众”这一理念。微博在虚拟空间中搭建起公共意见流通的平台,自由表达、自由参与、自由讨论,为公众更好地发表观点、为公共权力的形成提供了可能性,正在成为公民实行公共实践的工具,促进了公民社会的构建。微博“打拐”行动便推进和见证了公民意识的成长,让人们深刻感受到政府和公民是维护社会的共同使者。于建嵘本人也称“这是我们利用网络参与国家制度建设的一次尝试”。   作为新兴媒介融合的产物,微博客拥有独特的传播机理和优势,是公民声音的一个新兴表达途径,公民在此发表、共享与交流信息,构建自己的网络关系圈。同时,其影响已不仅仅局限于虚拟空间,而是与现实社会接轨,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小微博中孕育着大社会。同时,我们也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微博还处在亟待完善的成长阶段,存在着不足与弊端。认识微博、了解微博,充分利用其独一无二的特性,使它更好地为公民、为社会服务,传播我们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董天策.网络新闻传播学[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   [2] 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M].海南:海南出版社,1997.   [3] 徐贲.通往尊严的公共生活:全球正义和公民认同[M].北京:新星出版社,2009.   [4] 喻国明.微博的影响力[J].国际关系,2010(3).   [5] 赵蒙旸.“推”出的公民社会—微博在大陆的发展探究[J].东南传播,2010(6).   [6] 王萍,张伟.简析微博的社会效益[J].新闻爱好者,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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