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玉律规箴

玉律规箴

2013-08-13 20页 pdf 498KB 118阅读

用户头像

is_997338

暂无简介

举报
玉律规箴 玉律规箴 各殿冥王、文判合着 勇笔王奇谋扶鸾 注:本书由拱衡堂扶鸾著作 欢迎翻印 广种福田 恭接新书玉旨 本堂主席 关登台 圣示:今夜恭接著书玉旨,命本堂城隍五里外接驾,命本堂福神十里外接驾,其余神 人排班候驾。 钦差金阙上相孔明仙师 降 诗曰:关皇律例遍三千。果业分明代代传。黎庶沾恩咸利乐。鸾门普化造真诠。 圣示:吾今夜乃颁宣玉旨降尔道场,玉诏开宣,神人俯伏。 钦 奉 玉皇大天尊玄灵高上帝 诏曰: 朕居凌霄,恫瘝万众,无时不以苍生为念!鉴及...
玉律规箴
玉律规箴 各殿冥王、文判合着 勇笔王奇谋扶鸾 注:本书由拱衡堂扶鸾著作 欢迎翻印 广种福田 恭接新书玉旨 本堂主席 关登台 圣示:今夜恭接著书玉旨,命本堂城隍五里外接驾,命本堂福神十里外接驾,其余神 人排班候驾。 钦差金阙上相孔明仙师 降 诗曰:关皇律例遍三千。果业分明代代传。黎庶沾恩咸利乐。鸾门普化造真诠。 圣示:吾今夜乃颁宣玉旨降尔道场,玉诏开宣,神人俯伏。 钦 奉 玉皇大天尊玄灵高上帝 诏曰: 朕居凌霄,恫瘝万众,无时不以苍生为念!鉴及目下时世,人心不古,功利之心尤 重,逞尽机锋,莫不为名利而萦心,弃纲常伦理而不顾。亟需重建道德,为天下众生之表 率,实应颁着可以警醒顽冥早见仁善,更可拨云扫雾,利于光明显现,而使世人能有知之 而遵循之圭臬。 朕愿众生能有惕励,儒家有谓“不教而诛(杀)曰之苛(虐)”。乃敕旨命由懿敕拱 衡堂领命著书,着令冥司各殿依律罚恶之事例,折损多少福禄寿,确切阐示,编辑成书。 题其颜曰:《玉律规箴》,为期一年,命由勇笔王生奇谋为主着正鸾,冥司各殿,可由冥王 或各殿文判降鸾阐述,裨利教化世人,知所避免触律受罚,而得重整道德,挽转世道人心。 天命畀重,至希尔堂神人用命,书成普化,必定功德浩瀚,再为论功升赏。 钦哉 勿忽 叩首谢恩 天运岁次丙戌年八月九日 驾前董仙姑 降 圣示:无极老母懿驾亲临,神人俯伏接驾。 无极老母 降 懿旨曰:查尔台疆新社“懿敕拱衡堂”,领命著书,天命眷畀,期望甚深。际值台疆 一地道脉盛兴,普化圣业尤多善愿贤儿女之护持,可喜可慰。今,天命降颁《玉律规箴》, 乃缘于时世变迁,人心亦如是,因应时代变换之客观因素,而有不同见解。自古以来,“天 律圣典”《玉历宝钞》,乃为阐明天、冥之律例,以警惕众生莫犯罪业,然则,世之诸儿女, 不能 体此严律之苦心,因而天降宝典。本书主旨,示明作何事业,善者,可得 多少福 报、禄份、延寿;相对,行有恶业,应要罚损折福禄寿。冥司依律 而行,将在本书明确 录载。裨便世之诸儿女能得严律遵行,并可扩及劝化 之际,可得明确引经据典,当可宏 收其效。 书之着,实乃殊恩。不但明确阐述律例之折损,更由冥王诸司执笔降着, 虽非绝无 后者,但可是前无其例。深愿诸善慧儿女珍而惜之,切莫轻忽, 有负天恩。懿哉谢恩。 天运岁次丙戌年八月九日 酆都大帝 降 为《玉律规箴》作序 冥罚最严,古来《玉历宝钞》为世人之暮鼓晨钟,警醒惕励,民间流传甚广。然则, 宝钞侧重阐述冥狱之刑罚,惨烈严酷,虽然收效甚宏,但世人多视以造恶业乃仅报于死后 之冥刑,而当世名利富贵、爱欲心炽,因此不能止息造作恶业之心。 经 关皇鉴核,世人不能明悟冥律之罚,不但身后严刑,尚且及于人生过程中诸多福 禄寿喜。浅例而言,人之本身带有千福转世,但在人生过程中,因造作杀人、抢劫、为官 不正、为富不仁等等恶行,将由监察司神通报冥司,立即鉴核、批注、减除若干福报,因 而千福随身,却有可能减除仅剩百福。此为本书之着,严律之旨,务必使世人不存侥幸之 心,切莫以为“恶行只在死后之罚,生前冥律不及”。 普劝世人及早幡悟,而得安享平安之福禄寿喜,圆满生命、延长慧命而得亲近大道。 际值书已颁着,吾乃为文以与众生共勉并赞篇幅,是为序。 酆都大帝 降序台疆新社懿敕拱衡堂 天运岁次丙戌年八月九日 复圣颜子 降 为《玉律规箴》作序 夫,世道浇漓,人心不古。嗟哉!乃成人心功利,循己私欲,迭加纵容,虽致损人, 犹是一意孤行。世道之沈坠,虽曰不复古昔之纯朴民风,因而文明提升,诚属物欲私心之 激发剂。差幸,天意无私,慈悯众生,不忍坐视森严冥律罚则,因受蔽障灵心所造作诸恶 业之众生,日加沉沦,终至地狱苦途,救拔无门。 今日三曹普度之普化道场─懿敕拱衡堂,恭领诏命,开着新书。即是寓涵惕励众生, 阐述人生过程中,小自起心动念,无意中口舌生非;大至蓄意谋财害命等等。冥罚明列条 文,以期世人阅书知意,虽非娴熟律典,当亦可趋吉避凶。知道言行触律,招致折损,以 得醒悟忏悔,进而修补善福,裨利人生平顺之缘机。 际值书已开着,三教共慰告喜,众生深沐福音,天降宝册。甚愿世人切莫轻忽,视以 吟风弄月、无病呻吟之杂咏。当宜细细研阅体悟,虽不至成仙,亦不致坠于地狱苦途,更 可以助之当下人生之得福、受禄,善报临近。 书之开着,吾亦降文以为众生之共勉,并是为序。 复圣颜子 降于新社懿敕拱衡堂 天运丙戌年八月十六日 观音菩萨 降 为《玉律规箴》作序 苦海无边,轮回不尽,众生之所以受此果报,实乃因业所致。是故众生畏果,然则菩 萨畏因,即是种因必定招致果报。 佛法无边,然而无缘众生,仍然无法沾沐法华得渡。可见,善慧根器之重要。今时, 鸾门应运广布文字因缘,一者,布法福音;二者,启迪慧命;三者,耕耘教义。诸此,无 非利益众生攀搭法船,航向觉路。贵堂历年著书不断,引渡善慧众生万千。今日,再领玉 律新书,可见珍贵。众生:有者慧根深着,却不知如何亲近道场;有者仁善,却不知小自 口语造业将损福报。 得有缘机开着规箴,可见天意仁善悲悯,为众生谆谆诱善,苦口婆心,造成宝册,广 布流传,以资为众生之当头棒喝!亦可置为座右铭,时时惕励,不敢逾越,而得匡正世道 人心,进而发心修学大道,则人间净土当非奢望。 书已开着,吾为众生喜,乃特来降文,略抒感言,以志编前。藉资勉励善慧,并为之 序。 观音菩萨 序于新社懿敕拱衡堂 天运丙戌年八月十六曰 冥府十殿转轮王 降 书之前言 地狱之设,乃缘于众生造作诸般恶业,以此业缘形成牵引,乃至诸恶纠缠、绾绕,不 得不以冥罚律例了此因果。作在既前,众生以此恶业轮回,犹然不能警惕猛省;怙恶不悛 者,比比皆是。 冥司各殿职司不同,本殿乃汇集前九殿之判例定谳,发交转劫所,再押交本殿发放转 轮投生。因而每有投生者,莫不呼天抢地。有者,直言受冤未报,不肯投生;有者,直言 冥罚不公,仅审其罪,不断有加害者之罪业。天律至正,冥罚森严,岂有不正不公之理。 细究将投生者,是有冤曲未申,但其两造因果,却因加害者,或因祖上福泽庇荫仍多,或 其自身寿福未尽,尚不得勾魂对案。因此,仍需强制押往转轮台;先到醧忘台,由孟婆神 灌饮忘魂汤,而轮回入世。上福者转入富贵,福者转达官,善者转清白人家,或四生以迄 贫贱等恶道。 然则人有冤恨怨不释,不投生入胎,悉皆酷戾,多有形成业累之召感。此虽无奈,但 不得不行。差幸百余年前,甲子之年, 关皇荣登九五,有鉴隔世因果业报,易积怨恨, 亦不足以惕醒众生,乃颁天律加速果报,因而有本书之着。今世之人,不论福深福薄,凡 有造作损福之事,即以汇报冥司削福;凡有折寿恶业,即以定谳,派差冥使勾魂;凡有造 作损却福禄寿,或使善缘消退,或使贵人隐藏,或使助力减弱,按各殿各司执行,以昭炯 戒。吾十殿冥司,钦奉玉旨著书,际值书已开着,惟恐世人不知天恩深眷,轻忽宝书,乃 特来阐述资列篇前,并与众生共勉。 冥府十殿转轮王 降于新社懿敕拱衡堂 天运丙戌年八月二十三曰 开卷明例 冥司一殿秦广王 降 人之投生于世,其福份计算方式,在冥司未来投生之际,已将过去世因缘成熟之善业, 依律换算福德注入投生之生籍。一旦该人投生,呱呱坠地算起,其消耗之福报即依律消减。 简言举例,该人投生难产,或产后未加刻意呵护,或人为疏忽,注定该劫磨难等(当然此 时个人因果已经开始显现)而得贵人救治,此一贵人善缘亦即其因果之善业。但是有者, 却非自身善缘,或者父母祖上余泽,或者当时各造已经形成之善缘,但自身却已在消磨福 报。 及至生成教养等过程,稚儿较有嬉戏之心,不知言行有所干碍律条,故不会形成罪业; 但有伤生害命,暴殄天物,或者任性随行等等,悉皆耗损福报。及至成长,融入人际生活, 而一旦至此,名心、利欲、情色、习性等等,皆有用心争取,在此过程中,容易不择手段, 即有耗损福报之虞。更甚者,求之不得,动辄怨天尤人、指天骂地、不敬仙佛、不敬父母、 不友悌手足、陷害亲朋好友等等,造诸不善恶业,即乃据此削福损禄,重者尚要灭寿。 相对,既有恶业损福,当然有善因增福。在人生过程中,每有善因,冥司据监察神司、 功德神司,或诸天仙佛之会报,或增福量或消灾劫,以昭天律至正、冥律无私。 本书之着,即乃本此意旨阐述,削福、除禄、减寿,是何恶业造成?而造成此恶业, 对人生有何影响?相对增生福份、禄报、添寿之善因,那些可以有效得冥府添助余生,即 而显成于人生过程之中。而其显成,对人生有何助益?悉皆阐述分明。 因此,本书容或流于教条,但却攸关众生福祸。故在著书之初,吾乃特来降笔,简略 题志,以开卷明例,勉励世人阅书之际,切勿烦躁,虽是教条枯乏,但仔细嚼味,人生受 益无穷。吾乃职司一殿主宰,众生入冥必要经吾审断(除非成就证道),故有此宝书,实如 暗路明灯,必要叮咛诸众,切莫轻忽,尤要珍惜。若能如此,已是造福无边。 一殿秦广王志于新社懿敕拱衡堂 天运丙戌年十月五日 一、握权 冥府一殿文判 降 世人在人生过程中最容易造作恶业者,即属手中握权柄之人。 莫看他在世司权握柄、呼风唤雨,一旦三寸气断,魂归冥府之际,难逃阴司冥律之制 裁。然则绝大多数有权势之人,其聪明才智必定超越常人,而其身处阴森冥狱之间,更是 一口推翻自己在世所造恶业。但冥府“孽镜台”却是秋毫可鉴、无所遁藏。故宝钞有载“孽 镜台前无好人”。本殿正是职司孽镜台,不论善恶罪魂要定其功过,必先由孽镜台显像,庶 几无可推托。由此,本殿定其功过善恶,善者升天;恶者论其罪业分发各殿审判。 但是,冥律虽严,罚在身后,不免令众生有“善者未得福报,恶者未得祸报”,而心生 不平。故 关皇掌玉帝之尊,令改因果为现世报,以期平息隔世果报之不平。 本殿承命,乃以孽镜台所记录阳世人造作恶业,签注罚则,立呈有司,侍机即报。因 而先列出手握权柄之人,所易造恶业,罚损折耗福禄寿报之条例,以警世人。阳法评判世 人犯罪,首重动机;次重损害程度;三则视其有悔改之心与否。 冥阳同例,凡有所权柄之人,起心动念为私欲者,立即削其一福;若其行为造成损害 他人,以受害者多寡,可以削其至百福;更甚者,可以折其阳寿。若犯意者,能有悔悟并 进行补救,则可撤销其耗福损禄之报。若已显报者,可赐其一次贵人善缘之机,稍助其所 损耗之福禄。但其先决条件,是其人确切诚忏,并有实质补救自己所造成之为害他人事件。 二、为官 冥府三殿宋帝王 降 官者,两张口,不平也要服。其意即乃为官者,有其权利。清廉为官,可以造福黎民 百姓;若有贪渎或者循私,其为害广泛,受害者,虽不平也只有认命。 古来,中国汉民族根深蒂固之士大夫观念,常有“千里为官只为财”之偏差观念。因 此,历朝历代为官之人,大贪、小贪不计其数。而为害广泛层面,当然以其官阶大小、职 司权利大小而成正比。故本章分为两大部份。 其一:为官职权属于第一线,与广泛民众直接关联之公门中人,现代名词即为检调、 警察等司法官员人等。有此权利之官者,如检察官代表国家公权力,起诉不法人等;但是 一笔划下,攸关人之生死、成败大事。所以,谨慎犹嫌不够,务求勿枉勿纵,真相大白。 警察人员,属于现今人民保姆,可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都是攸关寻常百姓生死 大事。一旦私心自用,牵连无辜,必然损耗自身福报,其理即在彼等掌握公权力。古有云: “身在公门好修行”。亦即,勉励此等人员,为官当以百姓福祉为先。故其施行细则如下: 凡有起心,循己之私谊,受亲友关说而枉法循私,即削其禄报一年。及至遗害无辜, 视其祸害减除一福,最重可以削除全部福禄。 凡若为自身官途,玩法弄权,蒙上蔽下,若有遗害无辜,可以削除一福,最重可以全 部削除福禄。 凡若有疏误,遗害无辜,最重可以削除五福,轻者削除禄报。 凡为官严酷,虽在法内,犹不肯予人自新之机,一件削除一禄;二件削除一福;最重 者,可以全部削除福禄。 其二:生为权官,现代名词即为县市首长、部会首长以上官员,均属手握民生大计之 司权。此等官员,若私心自用,将为害甚多无辜平民百姓,故其罚责尤重。 凡有为己官途私利,或谋求接受赂礼关说等事,削除十分之七禄报,折损五福。若为 害过重,可以全部削除其自身福禄。尤烈者,可以连带削除其妻、其子、其女之福禄。 官者,虽为因公设事,而授其权力,但若不能仁心爱物,视黎民为己子女之慈心同视, 而其危害非仅一家一户而已。若属酷吏,虽然奉公守法,但法外仍有人情之常,可宽可悯 之事。因此《礼记?檀弓》有云:“苛政猛于虎”,可见其害之大,因而冥罚乃重。 三、为富不仁 冥府四殿文判 降 富者,乃以其产业、钱财,富裕庞大,而其财产之下,足以提供许多人谋生、维持家 计,进而组织建构成为一个稳定之社会族群。所以,豪富之人虽未必有权力,但其言行影 响层面甚广。因而,近代有许多大企业家,认知其企业之延续,必对社会有所回馈。易言 之,存续之企业有其社会责任存在,此乃正确认知及方向。 然则,绝大多数之富人,却未必有此认知。更甚者,为富悭吝,乃至未有仁心者比比 皆是。故,冥罚有此施行细则: 凡为富者,无所不用其极,压榨其劳工者,削其禄报。一件,削一禄;积至十件,削 其三福。 凡为富者,勾串权贵官府,打压异己无辜者,削其一福;或遗害无辜甚重者,削其五 福。 凡为富者,藉其钱财产业之便利而为害国家,甚至广大民众,可以削其全部福禄。尤 烈者,可以削其祖泽,乃至其妻、其子、其女之福禄。 四、医者 冥府三殿宋帝王 降 语云:“医者,父母心”。其意即为,身为医家,当视病犹亲,如同父母之视子女,急 切其病情,妥善医疗处方。 现今社会,医生身处上流社会,收入高、交友广阔。不似古时,医为九流之列,虽然, 此乃时运变迁之关,但原则上,医家治病、救苦,虽无权力,却攸关人之生死。因而,得 其优渥礼遇,相对冥罚亦重,其施行细则如下: 凡医家,一切唯利是图,不能仔细诊疗病患,一件削除一禄,可以累积、累罚,及至 全部削除福禄。 凡有疏误,延宕病情,致生病患者多受苦磨,二件削其一禄,可以累积、累罚。 凡有医者,不能深入病理、病症探究,妄下病论,乱投处方,一件削其一禄,三件削 其一福,可以累积,或者严重甚深,可以削除其全部福禄。 凡有医者,以其专业研发或者将研发之药,以迫害、杀害为目的,立即削除五福。视 其遗害程度,可以全部削除福禄,更严重者,广大杀害之祸事,可以夺其寿。 医者,为人生病之救星。虽非如官如富之权可倾天、富可盖地,但病人一见医者,有 如久旱望甘霖,因此必要严罚。甚望医者,以仁心妙术自我期许。 五、不孝之人 冥府五殿文判 降 人生在世,百善孝为先。然则,近世以来,人心趋于功利,浓郁亲缘,竟被现实利益 所取代。往昔,稍有忤逆尊亲,动辄“十目所视,十指所指”,众人唾弃。于今,竟有不孝 尊亲、辱亲、殴亲,甚至弑亲,仅为取得财利。如此罪大恶极,天律不容,冥律更是严罚。 古云:“思亲之痛如己之痛”,若不能和颜悦色以事亲,即为不孝。因而,冥罚亦分轻重。 凡不知尊亲之苦,而不知顺亲意,每一次削一禄。 凡尊亲病痛不能立即送医延治,每一次削其一禄。 凡不能勤问安,不能和颜悦色解亲之忧,削其一禄;引亲之怒加削一禄。 凡不能事亲以尽心,动辄索取钱财,每次削其一禄;若为谋取财产,动辄言语顶撞, 甚至辱骂、殴打,削其一福;若严重不孝,可以削其全部福禄;甚至夺其寿元。 凡有为人处世不能谨慎,累及尊亲忧烦,削其一禄。 凡有从事危险不法之事,累及尊亲惊惧,削其一禄;若有严重者,可以削其一福。 世人需知“天地君亲师”乃为五伦,亲者为五伦之一,不孝之人,天罚尤重。凡有不 孝之人,可以累计加罚,及至夺其寿元为止。 六、忘恩负义之人 人为群居类动物,曰社会。因而人际关系,乃为社会祥和之一大动力。忘恩负义,即 乃受恩不报,更甚者,回以负义、背叛、恶脸相向,诸般种种,悉皆引爆冲突。古贤云: “受人点滴,报以涌泉”,此乃知恩报本,人之常理。纵然不立即回报,亦应思人仁德,感 恩在心,岂可忘恩负义。更甚者,因利、因色,甚至仅为意气,竟作出恩将仇报之小人行 为。故,当有冥罚以昭公正。 凡有受人之恩,虽属小恩小惠,虽未必回报,但却嘲笑在心,甚至冷言冷语,削其一 禄。 凡有受恩解其燃眉之急,危机过关不思回报,削其一福;若有机会回报予助其渡难关 者,有能力回报解其难关,却故作热心,却不实质回报助其难关,削其二福;若有幸灾乐 祸之心,削其二禄。 凡有受人恩惠,却假意回报,实有另存图谋,若属财利,削其五禄;若属谋人妻女美 色,削其三福;若属重大事件,可以削其全部福禄,甚至夺其寿元。 凡有受人恩惠,大至得其遗产,而以托孤或者托付产业,但却思图占为己有,托孤未 加善予教养教育,削其十福;裨利早日罚其恶果。若将产业占为己有,不思回报施恩之人, 削其十福;裨利早日显成恶报。 凡有受人恩惠,却以私心为用,处心积虑再得其恩惠,用心机作计较,利用人之仁善 心,图取利益恩惠者,削其三禄,并可累犯累罚。 恩者,乃为人之仁善心,亦乃为人之优于畜道者。故,不知感恩,不如乌鸦反哺,羔 羊跪乳,已失其为人意义。 七、毁诋修佛修道之人 冥府五殿阎罗天子 降 世人乃以夙世因业,而轮回于此阎浮提地。既在因果中,竟生毁诋心,实有不该。目 下文明提升,科学昌盛,人不愿信仰于因果理论,不知敬佛拜神,皆在无可厚非,可以不 加降罪之处。但是,自己不信却出言毁诋,或者横加阻止周遭亲友礼拜仙佛、修佛修道, 则有可议之处。天律明订,此般言行之人,所必需承担因果罪业之外,冥罚削其福禄,更 是如影随形,立即呈报,立即执行。 凡有亲友人等,礼神拜佛即加嘲笑,削其一禄;若属横加阻止,干涉到底,削其二福; 若亲友因此而退心,可以削其三福三禄。 凡有动辄加以威逼恐吓食素之人,甚至以似是而非理论,试图打消其食素之念,每次 削其一禄;若有人因此退心,削其一福(天律之罪业另计)。 凡有修行之人,是以念经为主,若世人加以嘲笑念经无用,削其一福。 凡有修行之人,以拜佛拜神为主,若世人嘲笑其行无用,立即削其一禄。 凡有修行之人,不论佛道,互相攻讦,立即削其一禄。 凡有人行善拜神,若世人加以嘲笑,立即削其一福。 凡有世人毁诋劝善书刊、礼神拜佛、修行修道,立即削其二禄;有受其影响退心,立 即削其二福(天律明定罪业另计)。 凡有借修行修道,而图谋自己私心,另有骗财骗色,立即削其一福;若造成修行之人 受害,则另计削福(天律明订之罪业另计)。 凡口出恶言,或出手殴打修行之人,立即削除二禄。 人生在世,际值目下末法时期,大道普传,千宗万脉,秉承广渡有缘之意旨而行普化。 世人自己不愿亲近仙佛,不愿修行大道,基本上尚无大罪过。但若以自己不愿,若不明不 知其义,动辄言行毁诋,天律明订口业之罪,冥律即是加以削福。际值三曹大开普化之门, 甚愿世人谨慎,切莫犯错,招致天罚冥司削福之事。 八、执行公务之人 冥府三殿文判 降 本殿司判,世人身具公务之人,常有为此而借职权之便,图利自身或近亲、远戚、好 友等。甚至仅因赋性随兴,竟以执行公务之便而好恶随之。虽然,有者未造成甚大伤害, 但有者却造成浪费公帑、人力等贻患颇深,均在本殿小地狱中受苦。故乃将本殿依循职权 之案例,转换现世报之定律,颁明阐示,启悟世人“有,则改之;无,则勉之”,以作惕励。 凡执行公务不力,若能力不足,三次累积,剥削一禄。 凡执行公务不力,是为自身好恶之心,一次削一禄,可以累计。然若严重延宕,则可 以削除一福,危及甚多人生命、财产,更可以夺其寿元。 凡执行公务,先设想自身利益者,即削一禄。有所行动,即削一福,可以累计。 凡执行公务之人,常以自身之时间因素、经济利益,甚或处心积虑藉此职权之便,而 有图谋之目的,除削除三福三禄之外,并有恶缘显前,牵引败事或自身事端、波折、病苦, 以作警戒。 凡执行公务尽心尽力,不为私心之利,则可增禄添福,显现贵人善缘助力。 九、不忠于事 本项目所指乃普罗大众,以就职场之工作岗位,不涉食俸、国家公务、禄事。换言之, 即乃一般平常百姓。所谓不忠于事,即乃与人互有约定而不依信诺而行,职场员工有负老 板所托。当然,是在合情、合理、合法之范围内。古时有“君有乱命,不受”之例。今时 民主时代,当然不受乱命,但是人群之所以和谐、之所以进步、之所以共存,端赖人际间 互信基础。故,不忠于事,在整体上有害和谐,亦会加深人际间之伤痕,并且也是人际间 最易轻忽而触犯。此项罚责,亦属本殿所司。虽然绝大部份罪业不重,未必会有割心、剜 肠、炮柱、铜烙之苦刑,但甚多以此罪业判入畜道,因而按律阐示,借兹警醒世人。 凡为人不忠于事,若属自身身体病弱或能力不及者,积五次削除一禄。 凡有此能力,却私心为用,不忠于事,每次削一禄。 凡为人任事,以自身目的优先,再以任事而量力慢行,每次削除一禄。 凡为人不忠于事,属别有用心图谋者,起心先削一禄,有所行动削一福,若造成业主 或相关人等受害,依其程度削福、削禄,并显现不善业缘牵引,使其多受苦磨。 然,不忠于事,仅属个人营生、谋利,譬如以劣货充上货,蓄意藉事不当图谋,行之, 削三禄,每三个月即削其三禄,可以累计。禄尽削福,福尽削寿,并使其不善业扰。 凡为人可以忠事尽心,初期,即加三禄,行之不怠,累积半年即加赐三禄,至禄具、 福添、寿延,均可不限。 十、贩售淫药、毒品之人 冥府七殿泰山王 降 世之各行各业,均有所本。药可救人,但亦可害人,自古以来,以药救人,成就大功 德者,不计其数。但藉药牟利,斫害世人之例亦如过江之鲗。 本殿职司,凡有淫药害人,尤其以药而激人淫性,造成他人因此犯罪之例,判罚小地 狱受刑罚百年至三百年不等,可见此罪之重。今时科学昌明,医药更提升至可以藉药炼成 毒,以使人上瘾。图谋厚利,却不顾他人死活,因此阐述其起心动念,以迄实质行为造成 为害他人,所要削除之福禄,以警醒世人。有者速改,无者勉之。 凡因以药毒品为手段,图利或遂奸淫之心,凡起心动念,即削一福三禄,使其警惕, 若不知警惕,实质贩售,或用药用毒,即削三福十禄。若因此造成人命,则可尽削福禄, 甚至夺其寿元。 凡以淫药或毒品提供、控制他人,即予削除五福十禄,一年之间立即生出不善业缘, 或使其车关、血光、病灾。 凡为淫药或毒品之制造者,不论其目的为何,即削除全部福禄。并由本殿汇报酆都大 帝,改换命盘,因果速即显成,使其落魄、牢狱,甚至夺寿。 本章之所以严厉,乃因淫药使人失节,毒品使人失志,均属动摇国本之大罪。国法不 容,冥律更是不赦,深愿世人勉之而惕。 十一、口业 冥府七殿文判 降 人身在世,多有人际关系,而其接触沟通,端赖文字及言语。因此说话,可谓人际互 动之间最为关键之因素,不论是善、是恶、是好、是坏,一句话可以使人感动伤心,也可 以使人忿怒。 职事之故,口中说话,一不注意即可产生恶业因缘,更遑论蓄意恶言伤人,或挑拨是 非。口业是人生在世容易触犯之业因,故冥律不以其结果而作判决;而是以其起心动念之 恶意而作惩罚依据。冥罚最重者,犹有先受割舌小地狱之严刑,再判处投生畜道。今本书 为警惕世人,慎防恶心口业之列举其削福减禄之例,以利世人。 凡存心以言语揭人隐私,则削其三禄一福,若受害者造成生命危险,则加倍削减其福 禄。 凡存心以语言挑拨于人,不论对象是亲眷、朋友、同事、长官或有利害或无利害牵连 者,即削除其三禄,若造成实质伤害则削其一福三禄,若致危害人命即削其三福三禄。 凡以言语造成骂人或侮辱,即减其一禄(对象若属亲长,则其削减福禄加倍),若因此 引起事端,则可视其情节轻重酌予加重减除其禄。 凡以言语辱骂、挑拨、揭人隐私或尖酸刻薄(有者乃以事业谋生之人,酌情减半达到 十成之六)虽非存心害人,但有蓄意报复之心,减除一禄,若因此造成伤害,酌情加重削 除福禄。 凡言语间并非蓄意存心,但有造成他人受害未危及生命者,则予减除一禄。 口业之例,因属世人日常之中常犯之行为,因此世人有心无意之中容易犯此业因而不 自知,甚希阅此例而后心生警惕。 十二、欺占他人财务 冥府二殿文判 降 本篇罚责重点在欺占,并非侵占。侵占者有可能以商业或者人际互动信诺之间所产生 之行为,但欺占则属蓄意存心,其起心动念即属恶质或者更有仗恃权势,以强凌弱,并且 会处心积虑用心计谋以掠占不法所得,故在其起心动念之际冥罚即至,削其二禄。 凡藉权势而与人或信诺或交换而欺占他人财物,即削其二福二禄;若有危害人命即削 其五福五禄;多人受害则多削减其福禄,若福禄不足削减,可以夺其寿元。 凡以朋友相交而处心积虑谋其财物,或诳称投资或亏损达到欺占财物之图,削其二福 二禄,有危害人命即加重削减福禄,最重者可以夺其寿元。 凡为官者,有权有势或者自诩聪明而设局陷害于人,以达到欺占他人财物者,即削其 一福一禄,但可单一事件则加罚累计削减福禄,更可以缩减其福禄报限,使其早速受罚。 古人有云: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各人各凭本事,辛劳努力以赚取正当财物,血汗积蓄 若被欺占者不劳而获,则昭昭天理何在?无可炯戒世人,至希明乎此理,有者速改,无者 勉之! 十三、夫妻相处 冥府三殿文判 降 夫妻乃为维系整个社会进步最基本之结构,亦属人伦之基础,然则世态演变至今,夫 不能以对家庭之道德责任、妻不能柔顺持家,主理中馈,犹然宣称女男平等,可以打破人 伦之常。诚然,世道变迁法亦迁,如今趋向人权女男平等,不可谓之有错,但夫与妻相对 等则对家庭亦相对等,负起成败责任。因而夫妻之道是社会进步之原动力,乃将夫妻不能 尽己本份之罚责列举于下: 凡为人之夫不能道德存心,责任萦怀,自顾自行(对外若有严重犯错、犯过、犯罪另 罚),仅以此不能尽责,即削其一禄,可以累积累罚。 凡为妻凶悍不知妇道柔顺,即削其一禄。 凡夫妻互争不知各尽本份,即各削一禄。 夫妻之道牵一发而动全身,不论削夫减妻之禄,必然影响家庭福运,乃至愈减愈败。 因而古人有云:家和万事兴。此乃本篇要普劝世之夫妻珍惜善缘,切莫一时之气或逞一时 之快,导致家庭福运之削减。 十四、邪淫之削福禄 冥府五殿文判 降 所谓邪淫,乃有特殊能力而作淫虐之事。如修法者以邪法逞淫行,如有医事或技术能 力者,而藉此逞淫行,谓之邪淫。邪师藉法威逼弱女,神棍识神用事、蛊惑弱女威逼恐吓 逞其兽行,实有违背天理。然则一般行业之人亦有藉事仗权而逞淫心,当亦视同邪淫之罚, 故邪淫有加重罚责,甚于一般淫业,因为其起心动念有恐吓加害之行为。 凡以实质邪法威逼恐吓,遂行邪淫之修法者,立即削其福禄慧报,三年之间收其法, 并得转报东岳大帝勾其寿元,并转会冥司会报有司神祇不作护法,加深祸报之事机。 凡有藉法、藉符、藉治病等而逞邪淫,立即削其福禄,会报有司,一年即生因果、祸 端之业报。 凡平常人藉事权行邪淫,即削其三福三禄,可以按次累计累罚。 凡起心动念而未行,即削其一禄,可以累生累罚。 凡知此忏悔未行者,可以复其所削之禄。若已行之者,视其忏悔补救程度而斟予减轻 削罚之福禄。 十五、为人师表误人子弟 冥府七殿文判 降 师也者,传道、授业、解惑。世人自受启蒙学习以来,均赖师者之教化。易言之,人 之成败,其师至少占有一半之功劳。因此为人师表,若不能善尽师者之职责,稍有荒废即 易误人子弟,造成许多英才埋没,甚至使其误入歧途。因此,本殿有此罚责。 凡为人师表荒废自身职责,即削一福一禄。若有造成他人子弟受到延误,每人削除一 福五禄,可以重复累计。 凡为人师表者有私心为用,对待学生私心考量乃有偏颇,即削除一福,可以累计。若 造成学生实质伤害,则削除三福五禄。 凡为人师表者,以私废公,不尽师职,即削三禄。 凡为人师表背德悖伦,对学子有侵害行为,即削五福百禄,并报东岳加速显成业报。 师者,位列‘天、地、君、亲、师’五伦之中,若有不当,贻患甚深。列此篇,用在 敦勉世之为人师表者,勤于化育英才,功德无量。 十六、酗酒横暴 酗酒易乱性,凡人在酒兴大起之际,理智即失。常有许多人因此弑亲、殴亲、乱伦、 背德及至胡作非为。甚多藉酒壮胆乃恶向胆边生,故本殿特列罚责,以警好杯中物,但却 不能自制者。 凡酗酒闹事,则削除一禄,可以累计。若与邻里大打出手,则削二禄。若骂亲、辱亲 则削三禄,若殴亲则削三福。 凡酗酒而有背德之行,则削三禄;若及乱性则削三福。 凡有酗酒而作奸犯科,则削五福十禄。 凡酗酒而辱稚龄孩童,若仅打骂,则削二福;若属乱伦或害命,则可削其后福;若至 弑亲,则其福禄尽勾,并打入阿鼻地狱,永不超升。 凡酗酒而藉酒乱性,任性行事,若属言语骚扰及人,则削其一禄。若违规触法,则削 二禄,可以同一事件累犯累罚。 酒之害人,乃以酒壮胆并突破久受抑制之劣根性,故有许多人喜酒后任性行事,乃特 此为勉而惕之! 十七、杀生业之罚则 冥府五殿文判 降 人为万物之灵,是乃灵慧较高于其他物种。然则,诸众生物咸皆有命。虽曰:“各自造 因,各自受报。”禽畜为人所果腹,在弱肉强食之生态中,是理所当然。 但以万物之灵而自居者,何不发起慈悲仁悯之心,可以不杀即不杀。自古以来,杀业、 素食、放生有许多争议焦点,但最为关键乃在人之起心动念之间。虽曰:“杀业非我之手而 行”,但物命之将亡,其酷厉之怨恨甚深且执,是乃杀业之不易化解所在。但绝非一视同仁, 见杀即罚。虽曰:“造业仍有轻重”,事为本殿所司,故罗列罚责以警勉世人。 凡以口腹之欲而造杀业,每十件杀业削一禄;若属家禽,则十五件削一禄。 凡因补身所需而造杀生,积二十件削一禄。 凡因药所需而食荤杀生,则积五十件削一禄。 凡因维生所需而造杀业,一年为计削一禄。 凡因利益众生之所需,譬如医者开方处药,有受害杀生者,凡积一年不论大小事件, 削一禄。但其有误害灵兽,因果依律另计;若有救人之功,当然功德亦另计。 凡有从事饮食而造杀业,虽是有其业因,但系属维生且与人方便,故两年一次计算, 削一禄。 凡因事或行为等造杀业,百次削一禄;若属有害虫之杀业,此乃自卫,故可因此减至 十分之一,此乃杀业最轻者。 凡有蓄意而杀生,如电、毒、钓等行为所造杀业,须负其恶意之起心动念罪业,故一 次削一禄。 生命诚可贵,蝼蚁尚且贪生,故世人当体佛经所云:“众生悉皆可能为我夙世之亲眷, 则仁心慈悲即可发露,至少断除自行之杀业,而减轻业累、业罚。 十八、奸商 冥府二殿文判 降 古有云:“无商不奸”,此句广泛影射从事商业之人,其用心必在图利;利益当头自然 只顾自己,不顾他人死活。但是,直至今日,商业行为,是经济脉动的一大重要因素,并 且,更因物质欲望之提升,利益掩盖道德良心,今时尤甚往昔。商人之竞争,在自然生态 中,比诸弱肉强食更为可怕。因为,人心若只存在利益,则一切亲情、友情、爱情、恩情, 俱皆化为乌有,只剩下用尽心机,攫取财利。商者,很广泛,所以,甚难规范属于哪个条 例来处罚。并且营商之道,若不心思擅巧,很容易被市场机制所淘汰。所以,为商奸巧, 实亦非过。但,若有不法之行为,如现今之仿冒、盗版、偷工减料等等,悉皆在奸商之罚 则中。 凡起心动念,拟欲从事不法之商业行为,即削一禄,可以每起一念,即削一禄。 凡已实质从事此一不法行为,即削一福。可以每一不同之从业,而每次削除一福。 凡在商者,煽惑或蒙骗,使贪小利者上当,或无知者上当,则削三福三禄。若仅起心 动念,未付诸实行,但已先告知他人,而由他人取代而行,则需负起教唆之过,乃削一禄, 一人一禄往上类推。 凡在商者,故意囤积哄抬物价者,则以每五日为一单位,削除一禄,直至其释出所囤 积之物品为止。 凡在商者,有以商业行为而为害民生,甚至国家者,即削三福,可以削除至改过为止。 凡有在商者,原本奸恶,但受劝化改过向善,有司鉴其真心,即将罚则勾除,并酌情 复其福禄之运。 商业行为,攸关民生,亦与国家安定有关。故特阐明此例,以警醒世人。有,则速改! 庶免福禄削除,悔之不及。 十九、欺骗 冥府六殿文判 降 所谓欺骗,本质上是掩盖真相,不欲人知之真正用心,故多属为恶。今人常喜以“善 意的欺骗”,作为自己言行有不得不尔的苦衷。但善意的欺骗,若对他人造成实质的伤害, 仍属犯错、造业。故,世人切莫自欺欺人,为自己的错误言行找藉口。不过,欺骗之动机, 当然亦属罚责之考量。譬如:癌症末期,亲眷恐惧余后时日,活在悲伤恐惧之阴霾,所作 善意的欺瞒,即不属欺骗之罚责。冥律森严,乃秉天律之至正无私,而行赏罚。 凡有为图己利,不论日常生活,或运程、事业等,起心动念意欲欺骗无辜之人,每三 次削一禄。 凡付诸行动,则一次削一禄。 凡有重大利害关联,每欺骗一次,则削其三禄。若造成实质伤害,则视其伤害程度, 需依因果律,则生因果业报,但先削除一福。 世人当知,人生在世,时刻在与人互动;而其互动,绝大多数以言语为之,而欺骗, 最直接方法即是言语说服。因此,此业不重,但却属人类最易轻忽而犯过。故特列此章, 为警!为勉! 廿、心胸狭隘报复之罚则 冥府八殿文判 降 世间乃为群居体,亦因而人际互动频繁,俗云:“一样米养百样人。”此谓人之赋性与 习性均会因客观因素而改变,既是群居互动又频繁,则产生摩擦自然难免。而报复之心即 可见其人之心胸,若受害者因为对方凶暴蛮横,并且恃强欺弱,受害者思欲报复,尚可理 解。但世间有许多人稍受迫害,不论有心无心之伤害,即欲逞快意而报复,因而社会不安 宁,有肇因于报复行为,但此行为大多属个人事件,其危害较轻,故本罚责重在收警惕之 效。 凡有人执于受伤害而欲报复,分成四小项: 其一、对方无心而欲加报复,一次削一禄。 其二、对方有意伤害,而始欲报复,则可累积五次,始削一禄。 其三、自身并无多大伤害,却心有不甘,欲加报复,一次削一禄。 其四、自身有受伤害,而欲报复,则可三次累积,始削一禄。 凡以报复他人或逞自身快意、或逞英雄主义,甚或仅为他人强出头,若报复未有重大 伤害,一次削一禄;若有重大伤害,即削一福五禄,而其事件另依因果律审断。 廿一、以暴力行迫害恐吓之罚则 冥府九殿文判 降 诗曰:为人切要善存心。和睦敦邻祸不侵。学道修身涵养志。天恩共沐有佳音。 今日台疆一地,虽曰民生富足,但贫富差距仍大,尤其台疆一地声色犬马,纸醉金迷, 几乎已到春城无处不飞花之境地,造成人们好逸恶劳,贪图不劳而获者日多。因此在入不 敷出之际,只好铤而走险,卖命赚钱,此乃功利社会最讽刺之现象“断头生意有人做,赔 钱生意无人为”。故,台疆一地常可见遂行暴力讨债、绑架、恐吓等不法行为,故因应此象, 本殿职司所在,乃列罚责。 凡有暴力恐吓行为,即削一禄,为首之人加削一禄,若造成伤害,则依因果律例定罪。 凡以暴力逼迫他人服从己意,即削一禄,未造成伤害罚仅止此,若造成伤害,则依因 果律例定罪。 凡以暴力恐吓,即削一禄,若仅恐吓未造成伤害罚仅止此,若造成伤害取财物,则加 削一禄,财物之多寡,依冥律每一限量即加削一禄,可以无上限类推。若是图色则削一福, 所造成伤害,则依因果律例定罪。 凡以暴力遂行己身目的,不论迫害、恐吓,及至造成其他受害者因此所衍生之后遗症, 均依因果律例定罪。 暴力行为乃伤害人际互动以及祥和之恶劣行为,故冥司特列罚则。 廿二、抢劫 冥府五殿文判 降 世间阳法对于抢劫一罪迭有重刑,冥律更是不容,因为遭抢之被害者,不但损失财物, 有者身体尚受伤害,并且心灵之阴霾,可以数年挥之不去。 故,其所施之人必需承受重刑罚责,何况,许多遽行抢劫之人,绝多数贪逸恶劳,想 要不劳而获,有者更因吸毒、享乐、入不敷出乃致行抢,更是罪不容赦。但刑之意涵,乃 为自新之机,冥律虽严,尚不致不教而诛,重业之罚,首在警惕,故本篇乃列罚责,以收 警惕之效。 凡在起心动念或筹划行抢之际,游神监察司神即可施警,譬如生灾祸、起事端、横生 波折,以利吓阻。 凡欲招募同伙行抢,各有司神衹即可立予施惩或生病灾。 凡以议定行抢而未实际作用之前,各有司神衹即可立予施报、或鬼神警吓、或出事端 以利阻吓。 凡有意行抢并又遂行之人,有司立即彙报东岳大帝,因果着即显成,并可祸报提前, 并将福、禄、寿勾除,身亡之日即先发处血污池之罚,再审定功过。 本罪因属重大伤害他人,并无辜之人受此害之后遗症甚大,更因此影响社会治安,善 良之人惊惧不安,故非仅削福禄可示惩,乃有重罚。 廿三、强暴 俗云:饱暖思淫欲,际值台疆一地经济起飞,民生有趋富裕之象,乃连带使许多人未 能克制欲望。然则,人之所色,若属夫妻,则为人之大伦;但却因欧风东渐,民俗同化, 今时人之观念,已非往昔淳朴。故女者贞烈之心较失;男者渔色之行愈旺。 孔圣人云:“血气方刚,戒之在斗”。然则,今时之人尚宜:约制血气、戒之在欲。色 为刮骨刀,古云:“色字头上一把刀”,但此仅为普劝世人遵循礼规。本篇所列更是恶质不 堪,因强而暴之。 一者以暴力而行,必将伤害被害者之身心;二者被害者心灵之惊惧,对于日后人际互 动将产生甚深之阴影;三者不愿之心遭受强迫暴行,对于受害者之伤害,不但有形无形之 侵蚀、困扰,有可能致使被害者易产生同样暴烈之性格。故此罪乃在警惕世人切要慎为约 制自身之心灵,庶免造成他人深远之伤害。 凡有起心动念欲行此恶劣暴行,即削一福三禄。 凡此心不释,时时见色起意,可以累计累罚。 凡此罪之遂行,阳法不计,冥律即依因果论罪,但身亡之际即发交铜烙炮炷之刑。 人之敦伦本属你情我愿,一切以甘心而受之,暴行不但伤害他人,更造成自身心理性 格发展之不健全。奉劝世人,无者勉之,有者立发诚忏而改。 廿四、杀人 五殿阎罗天子 降 杀人者,人恒杀之;因果律定是如此。然则,轮回果报不足以收震慑人心之效,试看 目下阎浮提地所发生之杀人事件,实以怵目惊心,犹不足以形容。为何杀人?为财、为名、 为情、为气,所有人世间所发展之事务及情绪均可以为杀人作藉口。因此,这是心理建设 不足、是震吓作用不彰、更是隔胎果报之不能惕励众生。故 关皇乃将因果报改为现世报, 所缘即此。 杀一人,可以牵连到无数人之悲恸、损失,更有可能对社会、国家,造成莫大伤害。 上天有好生之德,世人切宜体此悲心,止杀念、敛恶性。凡处于激动失智之际,能够 潜静心思,裨利冷静心神,改变意念,庶免犯下涛天大罪。杀人,不但阳法重罪重罚,冥 律之业报亦重,若事涉弑亲,并可能打入无间地狱,永不超生。本殿执掌此重罪重罚之权 柄,际值著书之缘机,故甚愿先列未行之罚责,以资惕勉世人,甚勿有此杀心。 凡处世起杀人之心,不论其因所在,亦即其动机纵然尚属正确,亦在罚责之内,立予 削除一福三禄,若属杀心不退,时思杀人而后快意,则可每三日计一罚,累计累罚。 凡以遂行杀人事件,但其因是无心或正当防卫,则由阳法论罪,冥律再定因果。 凡起杀心,但却能止消其念、并忏悔,确切未行,则可通报有司取消罚责,并酌予复 其福禄之半。 “治乱世用重典”,乃为往昔法家之一贯主张,但时至今日重视人权,故重典一修再修, 乃至稍嫌放纵恶行,故有本书本篇之着,甚愿世人知所警惕。 廿五、暴殄天物 冥府四殿文判 降 所谓“暴殄天物”,实则即是在耗福。举凡不知珍惜食物,必落至饿殍之果报;不知敬 惜字纸,必落至耗损功名。其因何在?食物乃农工血汗所耕作制造,字纸乃圣人启蒙之教 化,故不能珍惜,当必罚之,不使其受惠。 世人在富裕生活中,互相比较豪奢,即是一种浪费福报的不智行为,今时可以享受富 裕安定之生活,可知累积了多少世的福德,可叹众生不知惜福。 然则冥司罚例,重在警惕教化,不在严峻罚刑,故本殿特列罚则,以资警醒世人。 凡在日常中浪费食物,或不知敬惜圣迹字纸者,以单一事项而计。凡有三事即削一禄。 凡有此行为,知有警惕改过,每年逐渐增福添禄。 凡知过能改,且广为劝人者,立生福报。 凡因此受劝而改过之人,除自身得福禄之外,善劝之人,亦可一人增一福,可以累计。 廿六、陷害 冥府六殿文判 降 所谓陷害,必属损人利己。亦即为图自身之利益,处心积虑,陷害别人达到目的,不 论为财、为名、为情爱,甚至为仇恨,不论任何理由及动机,只要是以不正当之手法陷害 别人,即是犯此罚则。 圣人教化: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是为仁。然则,今时适得其反,人人竟是宽以待己, 严以待人。故,陷害他人之事,层出不穷,此一事件行为,虽然不至罪大恶极,但是却也 有人因遭陷害,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语云:十目所视,十指所指,人言可畏,捏造 不实事物,以讹传讹,有造成他人伤害甚深之可能,故,本殿有此职司,乃列罚则。 凡起心动念,欲陷害他人,五日不打消此念,即削一禄,可以持续削禄至消念为止。 凡实行陷害他人之事实者,即削一福。 凡知此改过迁善者,则每年为一单位,赐增一福。 凡能劝化他人,若收实效,亦即其人改过迁善,一年得一福,而善劝者,亦同得一福。 廿七、偷工减料 冥府四殿文判 降 所谓偷工减料,必在图利。而其利,却以昧良知,罔顾他人生死大事而为之,因此其 罪源甚重。 试想:台疆之九二一大地震,许多大楼倒塌后,才发现梁柱石材严重偷工减料,而枉 死多少冤魂。为工者付劳力,取资酬,天经地义,但为图厚利罔顾人命,却伤天害理。本 殿列此罚则,亦在警惕世人,不论身在任何行业,慎勿犯此罚则,以免悔之莫及。 凡有起心动念,欲行偷工减料,则削一禄,可以每起一念,即削一禄,禄尽削福,福 尽削寿。 凡有遂行偷工减料者,视其产品对他人之危害,无生命危险者,削一福,可以按件削 福,福尽削寿。 凡遂行偷工减料者,有危害他人生命者,即削五福。受害之人命终,依因果申控,按 律罚惩。 凡有见此罚例,或者自行反省忏悔,当可斟酌其忏悔程度,而复其福禄寿。但,先决 条件以无危害人命之虞者。 廿八、居上位而不恤 冥府七殿文判 降 所谓居上位,可以为官、可以为商。而不恤,亦即不能体恤下属之辛劳贡献,常施加 名目,以利剥削其应有所得之利,古云:“苛薄成家,理无久享”。 待人以宽,天赐福报。其意旨即是要各人尽本份,可以各得其利。为上者,以下者之 辛劳,而得利润;为下者因上者之投资,而可温饱,乃属互蒙其利。故上者不恤,犹如杀 鸡取卵,实为不智,但仅苦口婆心,劝不醒利欲薰心为之上者,本殿乃列罚则,以期可收 宏效。 凡起心动念,即削一禄。 凡付诸行动,即削一福。 凡此情形,均可单一事件而削其福禄。 凡能知所省忏,则酌情复其福禄。 廿九、为人谋而不忠 冥府六殿文判 降 所谓为人谋,可以说受托,亦可以说任职,不过俱皆属于为他人作事,既为他人做事, 而不忠,即乃不尽心,必定坏人之大事。譬如工匠得人薪资为人做事,不能妥善尽心,必 将导致业主重大损失。冥律既有对为上者不恤,有其罚责,相对为人做事不尽心,亦当有 所罚则。 凡起心动念,不论挟私怨报复或贪图方便、财利等心,即削一禄,可以累计。 凡遂行此事,不论为人做事属于何事、何物,积三件削一福。 凡属公众利益,遂行犯此例者,即削一福。 凡有危害人命,即削五福,并按因果律例审断。 凡知忏悔,即斟酌复其福禄,但以未危害人命为限。 卅、挑拨离间 冥府三殿文判 降 世人常因喜恶或利益冲突,乃无所不用其极,以期达到报复或遂行己愿,因此在人际 社会中,常见有人以挑拨离间,使人误会,进而冲突。 离间本属兵法之策,但人心擅巧,喜用机锋,将之运用于商场及人际关系。不论兵法, 不论民间运用,其首在即是攻心,因而造成冲突;虽然民间运用之伤害不如运用于军事, 但伤害人际和谐,乃属必然。 凡有意对他人报复或攫取利益而思挑拨离间,即削一禄,但同一事件不累计。 凡以遂行而使人受害,轻者五件削一福,重者二件削一福。 凡能见例心生忏悔,即斟酌复其福禄。 注:本例不适用于军事或国家命令,除非涉及重大公众危害,则依天律之律例。 卅一、偷窃 冥府二殿文判 降 所谓“小汉偷挽瓠,大汉偷牵牛”,此乃台疆俗谚,意谓从小不教,及至长大胆子愈大, 坏事也做得更大。偷者,不经人允许而取,谓之偷;不经人邀请而入内,谓之窃。若仅属 偷窃,尚属胆小之人,思欲不劳而获,但若偷窃经人发现,却恶向胆边生,即可能演变成 强盗、杀人事件,故偷窃虽属小罪,但却是大罪的根源,并且容易使遭窃者心惊胆跳,惶 惶终日。 故本殿职司罚责,重在警惕,以期世人不生此心念,避免造成他人不安。 凡起心动念,欲行偷窃者,二件起念即削一禄,可以累计累罚。 凡有起心动念引诱或招募他人行此偷窃计划,每一事件即削一禄,可以累计累罚。 凡告知他人后,虽未践行,但他人已自行为之,他人是依实行犯而罚,但首作俑者即 先削一禄。 凡遂行偷窃者,即削一福。 凡因偷窃行为而造成人身伤害,或人命债,则依因果论报。 凡有上述行为,见例而省思忏悔,未有再犯,即可斟酌复其福禄,最高可以达到复其 所削福禄之八成。 卅二、肇事逃逸 冥府六殿文判 降 际今文明物质两皆提升,并且医药发达,人之诞生以及生命过程,亦皆提升。相对交 通工具亦因此进步,但却因人口密集车祸不断,今日之人心已不若往昔纯朴,肇事者为免 官司缠身,多有人肇事即加逃逸,更甚者撞伤人,再倒车辗毙。人命至此,殊为可叹!亦 可见人之道德良知沦丧至此,夫复何言!然则,本殿职司所在,故列明罚责,以资警惕世 人。 凡有肇事逃逸者,即削一福。 凡所受伤之人达到重伤,即削五福。 凡所撞伤之人致命枉亡,即依因果论断。 凡因肇事,为避免医药官司缠身而加以辗毙者,三年之内福禄削尽,五年之内勾命, 并且专案呈报东岳大帝,先入血污池、刀山、油锅各小地狱刑罚,各五十年,再依因果论 断。 凡见例而警惕,并加以劝告他人,则每一事增加一禄,并专司立即定案生效。 本殿因此例之伤害,不单是当事一人而已,并且有可能累及其亲眷数人,故要慎重奉 劝世人,偶因未加注意肇事,应立即探视,并加送医,虽然会有许多麻烦,但却可能因此 而救了许多人,故有此一例,奉劝世人警惕。 卅三、绑架勒赎 冥府八殿文判 降 世道人心已趋向见钱眼开,并且多不能刻苦耐劳,见别人富裕,即生恶念,想要用生 命威胁别人付出钜额金钱。试看,台疆一地,近年中绑架勒赎事件有多少?世人切勿以为 绑架勒赎均系穷凶恶极之辈所为,许多平素看似老实胆小之人,也会犯此滔天大罪。故本 殿首在警示世人,切勿犯此大罪,若一旦遂行,此罪则恐非削福禄而已。 凡有起心动念,即削一禄,若时时不打消此念,
/
本文档为【玉律规箴】,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