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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技术标

2019-03-23 14页 doc 531KB 7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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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系舟红枫

从教近30年,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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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技术标目录一、施工组织设计部分1.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1.1、施工前准备工作1.1.2、施工测量1.1.3、土地平整工程1.1.4、灌溉与排水工程1.1.5、田间道路工程1.2、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3、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1.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横道图1.5、确保工程进度计划及技术组织措施二、资源配备计划2.1、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附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2.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2.3、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动力计...
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技术标
目录一、施工组织设计部分1.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1.1、施工前准备工作1.1.2、施工测量1.1.3、土地平整工程1.1.4、灌溉与排水工程1.1.5、田间道路工程1.2、确保工程质量与措施1.3、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1.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横道图1.5、确保工程进度计划及技术组织措施二、资源配备计划2.1、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附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2.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2.3、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动力计划表2.4、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用地表2.5、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一、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工程概况及特点分析:青县新兴镇、陈咀乡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8标段,建设内容主要有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工期:60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设计、施工、技术、验收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的合格质量标准。编制依据:(1)、《青县新兴镇、陈咀乡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工程量清单及现场考察的有关资料(3)、我单位现有的施工技术力量和历年来积累的施工经验(4)、现行的施工操作规程,施工验收规范等编制原则:(1)严格遵守项目要求的原则。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严格遵守工程项目的各项要求。(2)确保工期的原则根据施工图中的工程内容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优化资源配置、并充分考虑气候对工期的影响,科学组织指挥,力争提前完成任务,争取主动。(3)文明施工的原则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交通、电力、材料、施工现场规划,本着节约用水,防止水土流失的原则,减少污染,精心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便道,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降低工程费用。保护周围环境,做好水土保护,创建文明施工工地。(4)争创行业一流,建造优质工程的原则确定本标段的质量目标:合格工程。制定创优规划,确保每道工序,每个分项工程质量均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建造一流的精品工程。当质量与进度发生冲突时,首先确保工程质量。(5)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立安全目标,完善规章,强化现场的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6)力求施工方案的适用性和先进性原则结合工程特点,运用流水作业和网络技术,做好劳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综合调配。在保证质量,技术安全下,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机具、新材料及新的测试检验方法。力求方案的适用性、合理性、先进性和经济性,组织均衡生产。(7)遵纪守法和尊重地方风俗的原则施工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兼顾地方和群众利益,尊重地方的风俗习惯,减少扰民。1.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1.1、施工前准备工作1、现场准备1.1临时供水、供电:工程中标之后,要组织编制《临时用水方案》及《临时用电方案》,这些方案要综合考虑生产、生活、消防等各方面的因素,经计算确定用水、用电量,临时给水管径,临时用电电缆或导线截面,总用电容量,并进行合理布置。1.2临时设施:根据本标段的工程项目及工程数量,临时设施计划采用现场搭设的方法,结构采用砖砌墙体,镀锌铁皮屋面,室内采用简易装修,办公室天花吊顶。工棚采用钢管结构搭设外围石棉瓦围护。1.3各种资源准备:(1)劳动力准备:根据劳动力计划,提前在公司内部的施工队伍和劳务基地中进行组织安排,保证劳动力能及时、有序地进场;对所组织的劳动力进行考核、筛选,选拔有素质、技术熟练的工人进场。对施工人员进行进场交底及技术、质量、安全教育,重要工种和特殊工艺提前进培训,作到持证上岗。(2)施工进度计划:按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工期共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年6月2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3)生活临时设施雨水排放采用无组织方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系统。生活临时设施场地消防采用干式灭火器。生产临时设施布置详见: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2、施工图纸会审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项目各专业工长、质检员、技术员、班组等认真学习图纸,吃透图纸。在图纸学习期间,尤其应注意各专业图纸之间的标高是否一致,尺寸位置等是否一致。3、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在正确贯彻国家各项技术规范,政策和法令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依靠公司雄厚的科技实力促进科技进步,科学地组织施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批准后报监理和业主审定执行。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结合以前我公司曾经施工过的工程经验,组织编制切实可行的各单项施工工艺措施,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重点阐述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工程进度安排,劳动力组织,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以有效地指导现场的施工。根据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每项工作展开前进行相关的技术准备,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关键项目施工过程的作业指导书,这些文件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4、规范、标准、图集等收集施工之前,应将本工程所需的规范、标准、图集等技术资料收集齐全。5、设备及器具根据本工程的施工需要配置有关设备及器具。6、测量基准交底、复测及验收检测和测量仪器等计量器具提前做好计量鉴定,保证在本工程使用的所有器具均在检定有效期内,并做好台帐记录。1.1.2、施工测量进场后根据业主提供的三角网点和水准网点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的成果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精确地测定建筑物的位置,进行放样和完成全部测量数据的计算工作,并在施测前10天将有关施工测量的意见报告报送业主审批,在施工中,我们将尽力保护好全部的三角网点、水准网点和施工中增设的控制点,使之容易进入通视,防止移动和损坏。(1)在测量中做到:熟识施工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标准精心施测。选用高精度的先进仪器,所有测量仪器在使用前均按有关规定检验、校正,保证测量仪器精确度。做到“勤”、“精”、“复”、“勤”即勤测,每一道工序开始时都要施测,认为必要时可重测或加密施测。“精”,施测要精确,技术要熟练,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要精通,施测的方法要先进,措施要可靠。“复”即所有施工测量工作必须做到有放必复,各项工作分别由专人负责,并应对测量标志定期进行复测,测量内业工作应有专人进行校核,确保测量准确无误。所有外业测量资料,都应有记录,测量完成一段时间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核并签字认可。测量人员组成:测量放样,是工程施工质量达到预期效果的重要环节,为此,成立专门测量放样小组,由具有理论与实际工作经验的测量工程师担任组长,并配备有实际经验的测量员组成,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进行测量放样和测设复测。(2)施工测量控制:施工测量放线的任务就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布置尺寸放到地面上,即根据工程的图示坐标和标高用测量仪器确定在实地的平面位置和所处高程。测放临时水准点:工程施工之前,应根据图纸指定水准系统的已知水准点,引导至施工范围内,设置临时水准点,当施工牵涉到的水准系统不是一个标准时,应同意换算为工程的施工水准系统,据此设立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设置后,要逐一编号,其精度要求闭合差不得超过规范要求,并标在图纸上。根据需要和设置的牢固程度应定期进行复测,临时水准点的设置要求是:(1)应设置在坚硬的固定建筑物、构筑物上,或者设置在不受影响和外界干扰的稳定土层内;(2)在居民区或生产区每200米设置一个水准点,旷野每400米设置一个水准点;(3)两水准点之间能保持通视。平面放线:根据工程的起点、终点和转折点的设计坐标,计算出这些点与附近控制点或建筑物之间的关系,然后根据这些关系把各个放线点用标桩固定在地面上。为了避免差错,每个点都要进行校核。在工程的起点、终点和转折点均已打桩核定后,再进行中心线和转角测量。中心线测量时,应每隔20-30米打一中心桩,中心桩的间距应统一,一般是选用20、25、30米或标段的具体情况作桩距,以便于统计距离和施工取料。然后根据工程规定需要的宽度用白灰撒出开挖边线。纵断面水准测量:纵断面水准测量之前,应先沿工程的施工线路每隔100米的距离设置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的精度要求闭合差在平坦地区不得超过1毫米。以此水准点测出中心各桩位地面的高程,以检验设计图示地面高程和实际地面高程是否相同,并以此来确定沟槽开挖的深度或管道架空的高度。1.1.3、土地平整工程一、施工程序本工程土地平整主要为田块耕地的平整,为了便于今后农业机械化耕作。田面按设计高程施工,应便于土方量少、排水顺畅;土地平整田面高差控制在±3cm,耕作层在20cm以上。具体施工工艺流程如下:施工准备→按设计图纸→设计平整高程测量放样→田间施工便道布置→机械进场→沿渠道流向,机械剥离表土耕作→在田内集体堆放耕土层→平整田块→[若新造田块缺少覆耕作土,则翻松30cm处理表土耕作层加覆→复核平整后的格田高程]→交工验收二、施工方法1、复核地面高程施工单位进场后,测量人员在地块附近设置控制测量标桩,对地块高程进行复核,并与设计原地面高程进行对比是否符合,如存在较大差错时,应请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复核。2、施工放样在施工前按设计图纸或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放样,控制好每个地块的边界与高程。3、表土剥离认真控制剥离厚度,剥离的表土中不得含有石块和杂物,剥离表土必须集中堆放,不能与弃土混堆。4、地块平整表土剥离后,应及时填写相应的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经监理单位验收签证合格后,才可进行地块平整。平整时应采取就近原则,尽量做到挖填平衡。5、表土回复控制把原来收集的表土摊铺到地块上,土层厚度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切实保证表土质量,一般厚度大于30cm,同时,铺完后地面高程与设计高程误差不应超过3cm。回复的表土中不得有石块(卵石)、砂砾石、草根等杂物,若有必须彻底清除干净。6、地埂施工高度在的80cm以内地埂为土埂,外坡比为0.75;150cm内高的地埂为干砌条石埂,石埂后的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实;150cm以上的地埂采用混疑土框格护坡,外坡为0.75,土表面夯实、削平。7、田埂施工按设计或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田埂施工。田埂夯筑要顺直,防止漏水,在田埂内侧用粘性土涂抹夯实,放水蓄。田埂外侧选择粘性较强的土壤,逐层压实后修坡,拍打结实。田埂要伸直,宽窄要一致,埂面施工要平整。8、超过lm高田埂施工下部按设置的干砌块石扩坡或干砌条石挡土墙施工,上部用草皮护坡处理。9、土地平整检测施工单位按单元工程进行自检与自评,并填写相应的评定表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和复评后进行下道工序。1.1.4、灌溉与排水工程1.1.4.1、清淤开挖工程施工(1)施工流程施工准备→测量放样→沟槽清淤开挖→验槽→沟顶外侧填土保护→外观检验→放水检验排水沟渠过水能力→交工验收(2)清淤开挖排水沟槽清淤开挖采用反铲挖掘机挖沟,人工结合修整。本工程沟槽较浅,可采用一次性清淤挖至设计标高,开挖点根据各条排水沟的走向,从排水沟的下游向上游挖进,根据地质情况和地下水渗水量按一定距离设一集水井,用抽水机或潜水泵排水,在挖设计标高时,应及时安排人员清除余土,疏通沟槽积水,以利抽干排除。对于地质情况较差的沟槽,采用适当的挡土板支扩加固,防止坍塌。1.1.4.2、灌溉与排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的内容分为:总则,工程管理,设备管理,用水与排水管理,档案、通信与信息系统管理,经营管理,水土资源保护,另有条文说明,内容覆盖了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的各个方面。1总则1.0.1为加强灌溉与排水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安全正常运行,节约用水,降低能耗,保护土资源,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灌溉与排水工程的技术管理。1.0.3灌溉与排水工程应实行有用水户参与的民主管理体制,按规模建立一级到多级的管理机构,健全管理组织,制定#管理办法#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1.0.4灌溉与排水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1.0.5灌溉与排水工程的技术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2工程管理2.1一般规定2.1.1新建灌溉与排水工程应按设计文件规定内容建成,具备投产和管理条件,由批准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管理单位方可接受管理。2.1.2现有灌溉与排水工程需要续建、配套或扩建、改建的,应由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报上级部门审批。2.1.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毁坏水源工程、填挖灌排渠沟和拆建渠沟建筑物。2.1.4水源工程、灌排渠沟及渠沟建筑物划定的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应由管理单位统一负责和管理。2.2蓄水、引水和提水工程2.2.1蓄、引、提水工程内为工程安全和运行设置的各种观测和附属设施,管理单位应做好观测和保护工作。2.2.2管理单位应做好工程基建设施的岁修、大修、抢修和经常性的维修养护工作。2.2.3以灌溉为主要兴利目标的蓄水工程应优先安排灌溉用水,再兼顾其他兴利目标。当防洪与兴利发生矛盾时,兴利应服从防洪。2.2.4根据蓄水工程的运用条件,制定运行调度计划应符合下列要求:1最高蓄水位、汛期限制水位和正常蓄水位等重要控制指标,未经上级部门批准,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擅自更改。2运行调度计划若需修改变动,必须经过原计划批准部门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3应制定超标准洪水应急保坝方案,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备案。2.2.5进水闸的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进水闸的运行应与上下游工程相配合,并应与河道堤防的防洪能力以及上下游排水、蓄水能力相适应。2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有计划地进行引水,如外河水位上涨,应防止超量引水。3来水含沙量超过规定范围,除淤灌外应减少引水流量直至停止引水。4主流易摆动的多沙河流的河床段,闸门启闭可补充附加规定。5运用过程中应做好引水量的记录。2.2.6取水枢纽各类水闸的运行管理除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应符合SL75—94《水闸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2.2.7泵站的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制订泵站运行、维护、检修、安全生产等规程和规章制度。2根据泵站水源、水文气象、需水要求以及工程条件等,编制供水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2.2.8移动式泵船在选择取水位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水深许可,水流平稳;河床稳定,岸边有适宜的坡度;在通航及放筏河道上,泵船与主航道应保持一定距离;取水口应避开大的回流区,避免漂浮物堆积;进水口管应装过滤网。2.2.9农用机井设施应配套齐全,并保证机泵设备正常运行和渠道、管路畅通。抽水量、采补控制水位应统一安排,避免地下水过量开采和影响周围原有机井的使用。2.2.10农用机井工程附属基建设施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机井竣工后应及时修建机房。机房周围应填高夯实,防止雨水或灌溉水渗入,机房内应通风干燥,防止机电设备受潮。2机房外应修用于分水、配水的出水池,出水池大小应根据出水管直径和出水量确定。停灌后应立即排除积水。3井台应高出地面,防止雨水或灌溉水流入井内。4非运用时期井口应加盖封闭,防止砖、石等杂物掉入井内。2.2.11机井维修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灌溉用机井使用中如发现水中的含沙量突然增加或水质变咸,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清原因,进行处理。2在非灌溉季节每隔20~40d进行一次维护性抽水,每次l~2h。抽水时要观测出水状况。3水泵出水口设置的闸阀,启动时应缓慢开启,防止涌沙。4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井台沉陷和机井出水量减小。井管堵塞和管壁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5排水竖井和排灌两用井在运行期间,应记录其出水量和含沙量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进行处理。2.3灌排渠沟工程2.3.1灌排渠沟工程的控制运用,应符合设计标准或工程实际运用条件,及时提供各部门用水与排水的需要。2.3.2灌排渠沟正常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1渠道整修完工使用前,宜进行通水复核试验。2渠道过流应注意控制水位、流速和流量,防止流冰或其他漂浮物冲撞渠坡。3通水期间应对输水渠道进行巡查,重点渠段必须将日夜巡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并及时处理。4严禁任意扒口和拦堵、截水等不法行为。2.3.3灌排渠沟检查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经常清理沟渠内的堆积物,清除杂草。2发动群众在堤坡外侧种草植树,严禁滥伐护渠林,以及在沟渠边坡上垦植、铲草。3应尽量减少山洪或坡水进渠,避免渠堤漫溢决口或冲刷淤积。4严寒地区冬季应泄空灌渠内积水,避免产生冻害。5不得在渠沟内设障,或在保护范围内取土挖沙。6应及时发现和清除鼠穴、兽洞、古墓等隐患。7建筑物与土渠连接处漏水,应及时处理。2.3.4应及时发现和消除渠沟堤坝内白蚁巢穴。消灭白蚁可选用下列措施:1找出蚁穴外露特征,作好标记,使用灭蚁灵毒饵灭杀。2用1%~2%的五氯酚钠水溶液或80%敌敌畏乳剂稀释3万倍拌匀的泥浆灌注蚁巢。3在堤坝表层设置一定间隔的小洞,用六六六粉或乙基1605农药与干粗沙拌匀灌洞,注水饱和,然后用粗沙封口。4利用白蚁天敌灭蚁,进行生物防治。5在堤坝表面铺设一层厚10cm左右的炉渣,改变堤坝表土的化学性质和物理结构。2.3.5灌排渠沟沉陷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新渠放水后,应测量沉陷尺寸,再按原设计要求加高培厚。2旧渠出现沉陷或深坑,应在停水后进行锥探,查清隐患深度及范围,及时灌浆堵塞或重新翻修夯实。2.3.6对渠堤滑坡,应首先消除造成危害的不稳定因素,包括禁止在滑坡体底层处取土,防止滑坡体淘刷。保持排水孔畅通等。渠堤滑坡已经产生,则应清除滑坡土体,重新砌筑或翻修夯实。2.3.7对于渠道裂缝,应查明裂缝类型并进行处理。对不太深的表层裂缝可采用开挖回填的办法处理,对较深的内部裂缝可采用重力灌浆、压力灌浆或劈裂灌浆法处置,灌浆的浆液可采用粘土或黄土泥浆。2.3.8渗漏严重的渠道,应因地制宜采用防渗措施。已经衬砌的渠道,因冻害或其他原因遭到破坏,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修复。2.3.9灌区排水系统应配套齐全,能及时、畅通排水。2.3.10排水系统的检查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汛前对各级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编制岁修计划。汛后根据损坏情况,安排大修或小修以及必要时的抢修。2及时拆除排水沟各种障碍,包括临时抗旱抽水横堤、小坝、临时人行使桥等。3明沟一般要求干沟2~3年清淤一次,支沟1~2年清淤一次,斗农沟每年清淤一次。4对不稳定沟段,采取有效的防坍、固坡措施。2.4渠沟建筑物工程2.4.1渠沟建筑物的检查观测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理单位应参照有关规程具体制订工程检查观测细则。2应监视水工建筑物运行期间状态变化,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工程安全运行。3应验证规划设计的合理性,为以后设计、施工、管理及科研工作提供技术资料。2.4.2渠沟建筑物的养护和维修应遵守下列规定:1圬工建筑物的浆砌石护坡如有塌陷、隆起,应查明原因重新翻砌。勾缝脱落或开裂,应冲净后重新勾缝。干砌石护坡、护底,如有塌陷、隆起、错位,应予以整修。2混凝土建筑物的表面应保持清洁完好。苔藓、蚧贝等附着生物应定期清除。发现混凝土裂缝或渗漏,应及时分析产生原因及其对建筑物的影响,采取修补措施。底板、闸门槽和消力池应定期清理,防止表面磨损。2.4.3渠沟建筑物的控制运用应按建筑物的不同类型制订管理措施。2.4.4渡槽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渡槽人口处应设置最高水位标记,严禁超高水位运行。2放水时水流应均匀平稳。如发现沉陷、裂缝、漏水、弯曲变形时,应立即停水修理。3放水期间,应防止柴草、树木等漂浮物堵塞。伸缩缝隙内不能有杂物,如有损坏,应立即按原设计修复。4木质渡槽在非灌溉季节应经常蓄水、防止漏水。运行中漏水严重,应停水及时修理,可用煤焦油等防腐剂涂刷维修。2.4.5倒虹吸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倒虹吸进、出口应设立水尺,标出最大、最小极限水位,经常观测水位流量变化情况。2进、出口水流状态应保持平稳,倒虹吸管两端应设拦污栅。3停水后,应立即关闭进、出口闸门,防止杂物进入。4裸露式倒虹吸管,在高温或低温季节应妥善保护,严防暴晒冻裂。2.4.6跌水和陡坡运行时,严禁超过设计流量的水流对建筑物及下游护坡、护坦的冲刷。严寒地区冬季停水期间应对下游消力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积水,防止冻裂。2.4.7隧洞与涵管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运行中禁止人为因素招致洞内产生超压、负压、水锤等现象。2涵洞顶部严禁堆放超过设计允许的重物或修建其他建筑物。3砌石涵洞放水时,如发现涵洞振动,流水浑浊或其他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水,查明原因,及时处理。3设备管理3.1一般规定3.1.1各种灌溉与排水系统中的设备,应做好日常维修养护和定期大修及检查,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3.1.2国家管理的灌排工程,其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应报资产管理部门核批。3.2动力设备3.2.1电动机运行前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结构完整、零部件完好、安装正确,性能满足设计使用要求。2滑环与电刷的接触良好,电刷压力保持在0.015~0.025MPa的范围内,刷握柄和刷架无积垢。3同步电动机的励磁装置性能稳定,工作可靠。4各种保护装置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5接线准确,绝缘良好,预防性试验合格。3.2.2电动机的运行电压允许在额定电压的95%~110%范围内工作,但其功率不得超过额定值。三相电压不平衡率不得超过5%。3.2.3电动机的工作电流不应超过额定电流。超负荷运行时,其运行时间,不得超过有关规定。运行时三相电流不平衡值之差与额定电流之比不得超过10%。3.2.4电动机在运行过程中其绕组、铁芯、滑环、轴承等的温升应在最大允许值之内。同步电动机励磁绕组温升不应超过SD204—86《泵站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三相异步电动机运行时的最高允许温度见附录A。3.2.5采用全压启动方式的电动机,其启动电压降最大允许值:在有专用变压器的低压母线上,不得大于额定电压的20%;在36kV的母线上,不得大于额定电压的10%~15%。3.2.6柴油机运行前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柴油、润滑油储量充足,油路和接头处不漏油、不存气。2冷却水量充足,水质清洁,水管接头无漏水。3底脚螺丝牢固,各种连接附件及启动装置安全可靠,调速器、运动部件操作灵活。3.2.7柴油机的启动系统应能保证机组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启动转速。电启动时,启动时间不得超过5s;手摇启动时,启动时间不得大于30s。3.2.8柴油机运行时,应观察机油压力和柴油机声音、排气、烟色是否正常。经常检查水温、油温、油压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运行。冷却水的温度应保持在60~80℃,机油温度保持在60~8℃,机油压力保持在200~350kPa。3.2.9柴油机所使用的柴油、机油其消耗率和使用的轻、重柴油品质应符合有关规定指标。3.2.10柴油机停车前应卸去负荷,低速运转3~5min,使机器温度逐渐降低后再停车。3.2.11柴油机长期停用时,应将冷却水放净,洗清各种滤清器,做好防护措施,并定期试运转。3.2.12柴油机累计运行300~400h后应进行小修,其项目包括:更换润滑油,清理燃油系统,检查气隙间隙,紧固机件螺丝,清洗滤清器,检查调速器等。累计运行800~1000h后,应进行大修,其项目包括:检查修理燃油系统、进排气系统,清理润滑系统、冷却系统。3.3水泵及其辅助设备3.3.1水泵启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泵各紧固件无松动,填料压盖或机械密封弹簧的松紧度适宜。2泵轴转动灵活,无杂音。3采用机油润滑的水泵,油质洁净、油位适中。4水泵进水管进口和长轴深井泵、深井潜水电泵的淹没深以及水泵进水管进口的悬空高达到规定要求。5提水水源含沙量不应大于7%,进水侧水位符合设计下水位要求。6断流设施的技术状态应保持良好。3.3.2长时间停用的水泵投入作业前,应进行试运行。3.3.3离心泵、混流泵和卧式轴流泵应先充水后启动。轴流泵不得闭阀启动。长轴深井泵开机前应加注预润水,静水位在50m以上时,预润水应连续灌注5min才能启动水泵。3.3.4水泵运行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要求:1不得有损坏或阻塞叶片的杂物进入泵内,不得出现严重的汽蚀和振动,管道不得有进气和漏水现象。2应监测压力、真空度、温度、振动、扬程等技术参数。各种监测仪表和阀件等应处于正常状态。轴承、轴封的温度应正常,滑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95℃。3传动部分应装防护罩。严禁在进水口附近游泳洗澡。4应根据泵站运行工况,合理调节叶片角度、转速等,实现经济、高效运行。5潜水电泵的开停不宜频繁,两次启动时间间隔应大于3~5min。停灌期间,应将潜水电泵提出井外,涂黄油保养。6发生事故停车时,机组飞逸转速不应超过额定转速的1.2倍。否则,应停止运转,并对主机组进行检查。7当进水侧水位低于设计下水位时,应停止运行。3.3.5水泵辅助设备运行前应对进、出水闸阀9连接管道,真空泵,排水泵,风机,真空破坏阀以及泵房起吊设备等进行检查。3.3.6压力油系统和润滑油系统应定期检查。油质、油温、油压和油量应满足使用要求。安全保护装置及测量仪表应动作可靠,高、低压油路颜色指示应正确。3.3.7压气系统的工作压力值应符合要求。安全保护装置及测量仪表应定期检查。3.3.8冷却和润滑水系统的水质、水温、水量应符合运行要求,各种设备应定期检查。3.3.9传动装置运行前应做到皮带松紧适宜,接头牢固;联轴器的间隙和同心度符合要求;轴承润滑油脂洁净适量;传动齿轮箱齿轮啮合正常、油量适中、油质符合要求、无渗漏;防护栏杆牢固。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监视,传动轴的摆度不应超过规定值。传动皮带无打滑、跳动。轴承和齿箱温升不得超过50C。齿轮箱每运行150~200h应加注适量润滑油。3.4电气设备3.4.1电气设备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按有关规定做好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2各种高、低压设备应结构完整,安装正确和性能可靠。3电器监测仪表应定期调试和检验。3.4.2变压器性能和安装应符合原水利电力部1982年颁《变压器运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辅助设备应齐全,且有必要的保护装置。待全电压冲击试验正常后,变压器方可投入运行。3.4.3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应符合下列要求:1变压器及其附件、保护装置、控制设备完整,操作灵活可靠,预防性试验合格。2油标、油位、油枕等主要部件和密封部分无渗漏、油浸污垢、裂缝。3支承台架无沉陷变化,连接导线牢固。接地装置完好、仪表指示正常。4油质、油量达到规定的要求。3.4.4变压器运行中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定时巡视检查,并作好记录,每小时抄表一次,至少每班抄表二次。如变压器过负荷运行,至少每半小时抄表一次。2无人值班的变压器应定期检查,并记录其电压、电流和上层油温。3站用配电变压器应在最大负荷期间测量其三相负荷,如发现其不平衡值超过规定时,应重新分配。4应做好油温、油色、油位、声音等的监测工作。油浸式变压器的最高上层油温应符合有关规定。其额定负荷上层油温低于规定时,不得作为变压器过负荷运行的依据。3.4.5干式变压器绕组、铁芯等允许最大温升不得超过有关规定。自然循环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宜超过85℃。对于经改进结构或改善冷却方式的变压器,应通过温升试验,确定其负荷能力。3.4.6正常情况下变压器负荷不应大于额定负荷,短时间少量过载,允许超过规定值的3%运行。配电变压器低压侧电压,在正常负荷下不应超过电网电压的7.5%,且不应低于电网电压的15%。轻负荷时,三相电压不平衡值不应超过10%。负荷率每降低10%,允许过负荷3%,但最大不应超过15%。3.4.7低压开关在运行过程中共最大负荷电流不应超过开关额定俯。长时间负荷变动的组合开关,应相应调节过电流脱扣器整定值,必要时尚应更换设备或附件。组合开关灭弧罩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经修配、装齐后方准运行。低压开关运行前应做到操作机构完好,动合灵活,分、合闸位置准确到位,指示信号灯正常。3.4.8熔断器投入运行前应做到负荷情况与熔体额定值相配合,指示信号灯正常。熔体管外管应无破损、变形,瓷绝缘部分应元破损或闪烁放电痕迹。熔体发生氧化、腐蚀或损伤,应及时更换。3.4.9交流接触器应定期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外观清洁、无变形,接头紧固。2灭弧罩无裂损及烧损变形。3三相触头分合一致,辅助触头动作灵活,静触头无松动脱落现象,触头开距及行程符合有关规定。4铁芯电磁铁吸合良好、无错位现象。5信号指示与电路状态相符。3.4.10交流接触器的吸引线圈在电源电压为线圈额定电压值的85%~105%时,应能可靠动作,电源电压低于线圈额定电压值的40%时应能可靠释放。交流接触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修理。3.4.11投入运行的电流互感器应符合下列要求:1二次侧不允许开路。2额定电压应与电网额定电压相符合。二次负荷所消耗的功率或阻抗,不应超过与所选择等级相对应的容量。3一次侧运行电流应在额定电流20%~100%的范围内运行。10kV继电保护用电流互感器一次侧电流不应大于设备额定电流的1.5倍。4精度等级应根据电气测量和继电保护要求确定,宜选用0.2级,电度计量、仪表测量可选用0.5级;继电保护可选用3级。5铁芯必须接地。高压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应有一点接地。3.4.12电容器在投入运行前,应符合下列要求:1接线正确,额定电压与电网电压相符合,外观检查良好,无漏油现象。2电容器三相相间容量平衡,其误差不超过一相总容量5%。3放电电阻的电阻值符合规程要求,并经试验合格。4装有专用接地刀闸时,刀闸应处在断开位置。3.4.13电容器禁止带电合闸。停电后电容器应放电至少3min后,方可冉次合闸送电。电容器保护熔丝熔断时,未查明原因及排除故障之前,不得更换熔丝给电容器送电。3.4.14电压互感器的容量和准确等级应满足测量表计、保护装置和自动装置要求。所有电度表用电压互感器,其准确度应为0.5级。配电盘上电压继电器、功率表用电压互感器,其准确度应为1级。电压互感器二次侧应接地。3.4.15用来监视和保护主要电气设备的继电器应符合有关技术要求。热继电器的工作环境温度与被保护设备的环境温度差别不应超出15~25℃。热元件调节范围应为热元件额定电流的60%~100%。电压继电器在85%~105%额定电压范围的应能可靠工作。3.4.16测量仪表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量仪表的准确度应达到表3.4.16中要求。表3.4.16测量仪表精度等级要求 项            目 精度等级 有功 无功 交流仪表 计费用仪表 容量大于2000kVA容量320~2000kVA 0.51.0 2.02.0 不计费用仪表   2.0 2.5 直  流  仪  表 不低于1.52电气测量和电能计算仪表的安装和工作条件应符合仪表技术条件规定。3.4.17高、低压配电装置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1高、低压配电装置所控制的负荷应分路清楚、标明负荷名称、接线与低压配电系统图一致。2高、低压控制电器的额定容量,应与受控负荷的实际需要相适应。各级电器保护元件的选择和整定,均应符合动作选择性要求。3配电装置上的指示仪表及指示信号灯、均应齐全完好,满足运行监视需要。所有操作于柄、按钮、控制开关等部件所指示的“合上”、“断开”等标记,均应与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相对应。4主电路主控设备应灵活可靠,三相分合闸同期,辅助回路中的控制回路、信号回路、联锁回路、测量仪表回路应完好。5配电系统应设有与实际相符合的操作模拟图板和系统接线图,以及操作运行规程。6装有自投系统的配电系统应定期作传动试验,检查其动作的可靠性,并应在两个电源的联络处标出明显的标志。3.4.18低压架空线路对地距离不得低于5m,挡距不得大于40m,导线直径必须与线路输送容量和档距相适应。室内布线的支持物应使用完好的瓷柱、瓷夹板、在穿越墙壁、地板、天花板及隔板时应套入瓷管。瓷套管两端应伸出墙外2cm以上。3.4.19采用电缆时应尽量使用三芯电缆和直接埋入地内的方式。地下直埋电缆、其周围泥土不应含有腐蚀电缆外皮的物质。3.4.20埋入地下的电缆其埋深应符合下列要求:1埋入地下深度:0.7m。2建筑物基础深度:0.6m。3堤坝上层深度:1.Om。3.4.21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与接地网和接零线相连之接地线必须完好无损。2接地回路中不允许装有保险或开关,严禁串联接地。3严禁装设不合要求的接地线。3.5喷、微灌设备3.5.1喷灌机运行前应对其组成部分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喷头联接牢固,流道通畅,转动灵活,换向可靠,弹簧松紧适度,零件齐全;管件完好齐全,控制闸阀及安全保护设备启闭自如,动作灵活,止水橡胶质地柔软,具有弹性;量测仪表盘面清晰,指针灵敏。平移式喷灌机导向触杆及其微功开关的动作必须灵敏可靠。利用钢索导向时,导向钢索应绷紧牢固,停车桩应完好无损,联接件牢固,电缆线无破损,传感部件动作灵活。3.5.2喷灌设备喷洒开始时,应缓慢开启放水阀逐个启动喷头,并逐步调整压力至喷头压力额定值,严禁同时启动所有喷头。停止喷洒时,应逐个缓慢关闭放水阎,不得同时关闭所有喷3.5.3喷头运转时应做好巡回监视工作,并应防止喷头堵塞、换向失灵、负压切换失效等故障产生。3.5.4喷头运转一定时期后应对其转动部位加注润滑油。3.5.5气温低于4℃时不应进行喷灌作业。3.5.6喷灌作业完毕应对喷灌设备维护保养。设备的存放应排列整齐,安置平稳。轮胎或机架应离地,传动皮带应卸下,弹簧应放松。选样通风、干燥、远离热源和避免阳光曝晒的场地存放。3.5.7微灌系统建成使用前,应对全系统进行水冲洗,在水压试验和试运行中经测试符合标谁时才能使用。3.5.8微灌过滤器应定期清洗。运行时、当过滤器上、下游压力表的差值超过一定限度(3m)时,需清洗过滤。自动冲洗时,应打开冲洗排污阀门,冲洗20~30s后关闭;手上清洗时,必须刷除滤芯筛网上的污物。3.5.9滤网过滤器的滤网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灌溉结束后,应取出滤网过滤器滤芯,刷洗晾干后备用。3.5.10灌溉结束后沙石过滤器应彻底反冲洗。并用氯处理消毒,并排干水箱中的水。3.5.11应定期检查铁制化肥罐(桶)的内壁,如果防腐蚀涂层局部脱落,应及时进行处理。3.5.12微灌系统运行期间应预防灌水器堵塞,经常检查灌水器的工作状况并测定流量,检测水质,定期进行水质化验分析。35.13用氯处理法预防和处理灌水器堵塞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防止细菌和藻类生长,用含氯浓度为l~2ppm的水连续进行处理。2处理已生长的细菌和藻类,用浓度为10~20ppm的水冲洗管道,并使水留在系统中30~60min。3控制微生物粘液生长,用浓度10~20ppm的水进行间隙处理。4处理灌水器堵塞,用5ooppm的水冲洗,并关闭整个系统、使水流在系统中停留24h。3.5.14防止水中可溶件物质在灌水器中沉淀及系统中微生物生长,可采用酸处理法。宜选用磷酸、盐酸或硫酸对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中,PH值应为3~5。3.5.15对微灌系统进行化学处理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防止污染水源或对人畜造成危害,严禁将水直接倒入酸中。3.5.16喷、微灌设备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SL236—1999《喷灌与微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3.6闸门、启闭机及拦污栅3.6.1钢结构闸门及钢木结构闸门必须定期检查,油漆保护。涂层应均匀,防止腐蚀。木质闸门应加强防腐、防蛀和防虫管理,定期上油、除尘。寒冷地区应做好闸门防冻工作。3.6.2闸门的滚轮、吊耳、铰支座等应定期检查清洗。损坏部分应及时更换和修复。止水橡胶应结构完整,密封性能应符合要求。橡胶止水与闸槽配合的压缩量应保持2~4cm。闸门门叶应无变形,杆件无弯折,铆钉、螺栓牢固,表面无严重剥落、腐蚀。3.6.3闸门操作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1一般工作闸门和阀门在动水状态启闭;船闸人字门、卧倒门或横拉门等工作闸门在静止情况下启闭。2事故闸门在动水情况下关闭,在静水情况下开启,平板阀门在动水情况下开启,静水情况下关闭。3检修闸门、尾水闸门在静水情况下启闭。3.6.4工作闸门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1闸门泄流时,必须和下游水位相适应,使水跃发生在消力池内。2双孔闸门不允许先启闭一孔。多孔闸门如不能全部同时启闭,应由中间孔依次向两边对称开启,由两端向中间对称关闭。3控制压力输水洞的闸门充水、放水时,不应使流量增减太急。停水过程应适当延长,通气孔应畅通,应避免洞内产生超压、负压、气蚀和水锤等现象。3.6.5快速、事故、检修闸门以及蝴蝶门、充水平板阀门等不得用以控制流量。上作闸门在泄水期间,事故闸门应停团在孔口以上O.3~0.5m处。3.6.6船闸的上、下游输水闸门,应在闸首工作闸门关闭后方可启动。上、下游输水闸门不得同时开启。3,6.7闸门启闭机械必须保持完整无损、操作灵活。各种表计、保护装置应准确可靠。闸门开关的最高位置和最低位置应有明显标志,操作设备应清洁整齐。3.6.8启闭机械的运行应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的规定,定期检查维护,及时修复。使用卷扬式启闭机关闭闸门时,不得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单独松开制动器降落闸门。在闸门下降过程中,棘轮、棘爪制动器不得突然刹停。3.6.9进水拦污栅必须完整牢固。水泵、水闸运行过程中应及时清除栅前污物。3.7其他机械设备3.7.1用于灌排工程养护、维修、枪险和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其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机操作。3.7.2操作员在工作期间应集中精力,精心操作,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件运行情况及仪表指示信号。不准擅自离岗或交给无证人员操作。3.7.3运行前应先发信号,按指令运行、动力车辆各部位的防护罩装复后方可起动开车。3.7.4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或工作现场有安全隐患时,操作员应停止作业,待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夜间工作时必须保证有良好的照明条件。3.7.5新购或大修后的各种机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试车,待完成磨合后方准正式投产运行。3.7.6机械设备应按机械要求及时进行维护、保养,4用水与排水管理4.1计划用水4.1.1灌区应实行计划用水。各种用水户应编制用水计划,向灌区管理单位提出用水申请,经灌区管理单位综合平衡后,报主管部门批准,然后按核定后的计划向用户供水。4.1.2灌溉用水计划的编制必须根据农作物高产、优质、高效对水分的要求,充分考虑当地水源条件、工程状况以及气象、土壤和农业生产情况等因素,力求计划切合实际,保证供水质量。4.1.3灌区用水汁划可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编制。管理单位应根据历年作物种植面积、主要作物灌溉制度、水源条件、渠道输水情况、气象预报等资料。拟定灌区用水计划。4.1.4灌区轮廓用水计划可按年度编制;渠系用水计划可按委度(或作物生长期)编制;基层用水计划除按季度(或作物生长期)编制外还应于每轮灌水前,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编制轮次用水计划。各顶用水计划应经过相应的各级管理委员会民主讨论。4.1.5灌溉用水量和渠道引水流量应根据作物种植面积、灌水定额、灌溉水利用系数和灌溉天数经计算确定。并应遵守下列规定:1净灌溉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Wj=AMj(4.1.5-1)式中Wj——某时段净灌溉用水量,m3;A——某时段需灌溉的作物面积,亩;Mj——净综合灌水定额,m3/亩。净综合灌水定额可通过以下方式求得:本灌区多年积累的各种作物灌水定额加权平均求得;由多年灌溉试验求得;缺水地区按限额灌溉水量确定。2毛灌溉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W=Wj/η(4.1.5-2)式中W——某时段毛灌溉用水量,m3;η——灌溉水利用系数;其他符号意义同前。3渠道引水流量可按下式计算:Q=W/86400T(4.1.5-3)式中Q——某时段渠道引水流量,m3/s;  T——某时段灌溉天数,d;其他符号意义同前。4.1.6按不同水源(河流、水库、地下水等)、取水方式(自流、提水)确定的水源供水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河流水源供水的,根据气象水文预报推算确定。2水库供水量应在分析入库径流量、损失水量的基础上,通过调节演算确定。3小型塘坝供水量,应按塘坝数量、蓄水能力以及集雨面积和设计水文年的降雨量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4以地下水为水源时,开采利用的地下水量应以近期可补偿资源为限。5对渠井结合的灌区,可分别确定利用井灌或渠灌的次数及相应的灌溉用水量。4.1.7配水计划应将渠首引入流量正确而合理地分配给各级渠道,其内容应包括配水方式、配水顺序、配水量、配水流量和配水时间的确定。4.1.8在轮灌配水条件下,应合理划分轮灌组,确定各组的轮灌顺序、轮灌周期和轮灌时间。4.1.9在执行用水计划中,实际用水量应占计划用水量的90%以上(因大雨须调整计划者不在此限),实灌面积应占计划面积的90%以上。4.1.10在水源不稳定或不能充分满足灌溉需要(即缺水)条件下,宜实行动态用水计划。可根据水源、气象、土壤墒情的变化和预报以及不向产量下的灌溉制度,进行系统分析,以获得全灌区最优的综合效益。4.1.11为保证动态用水计划的顺利进行,管理单位应积极采用计算机及电子、优化、信息及预测等现代科学技术。4.2水量调配4.2.1水量调配应由管理单位统一安排,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仅调配水量。4.2.2水量调配应遵守下列规定:1灌区水权集中在灌区管理局(处)、由局(处)配水站或专职配水人员按照渠系用水计划,从灌溉水源引水、配水给干支架。2干、支渠管理站(段)长或技术员负责在本站(段)内的水量调配,按照配水计划向支、斗渠配水。3斗长负责斗渠内农、毛渠配水,并组织实施田间灌溉。4.2.3配水人员在放水期间必须轮流值班,仔细填写配水日记。定期结算水帐,发布灌区配水、用水及各项计划用水指标完成情况。4.2.4当实际引人流员大于或小于计划流量时,各级渠道应按预先制定的应变配水方式和比例配水,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个别渠道由于输水能力、输沙能力的限制,或其他原因造成引水量短缺时,可由储备水量或调动其他渠道机动水量补给。2多数渠道用永不平衡时,应在一个轮期中间或末期调整配水比例,在本轮结束前达到平衡。4.2.5特殊情况下调配水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遇6级以下大风,应加强护渠,正常输水;6~8级大风,可适当减水;8级以上大风,应立即停水。冬灌时宜按土壤墒情、低温持续时间和渠系防冻能力等因素考虑停水与否。2遇河流来水量发生急剧变化,应迅速调整用水计划。3干支渠道输配水可采用续灌方式,但当河源或干渠流量减少到一定程度,不利于续灌时。在干渠或支渠之间应进行轮灌或分组轮灌。轮、续灌的确定和分组,可根据灌湾区实际情况而定。4输水期间遇突降暴雨,可视暴雨延续时间和强度,按照灌风运用方案调度,严禁随意关闸退水。4.2.6河流流量变化大的自流引水灌区,灌溉季节引入流量经常不足时,可利用非灌溉季节河流水量较丰时机,进行储水灌溉。渠井结合的灌区可引水回灌。补充地下水水源。4.2.7严重缺水地区应积极利用当地雨水径流,采用院场、地块、屋项等有利条件拦蓄雨水径流于涝池、旱井中亦。亦可利用平板坝、橡胶坝等拦截河沟流水增加抗旱水源。4.2.8各种水源的灌区应充分发挥大气水、地面水、上壤水和地下水相互联调的作用。4.2.9自流引水为主的灌区,库、塘、井水应按其使用权的规,在受益范围内统一调配。渠水不足时,以库、塘、井水补渠水,提高灌溉保证率;渠水有余时。以渠水蓄补库、塘、井水。4.2.10以蓄为主,蓄、引、提相结合的灌区,调配水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蓄水时,先蓄远塘(库),后蓄近塘(库);先蓄高塘(库),后蓄低塘(库);先蓄集雨面积小的塘(库),后蓄集雨面积大的塘(库)。2在当地地面径流不能使塘水蓄满时,可利用非灌溉季节引水或提水灌塘。3用水时先用活水,后用死水;先用塘水,后用库水;先用低处水,后用高处水。在水量调配中,先灌远田,后灌近田;先灌高田,后灌低田;先灌水田,后灌旱地。4.2.11灌溉季节结束后,各级管理单位应及时做出水量调配总结。4.3测水、量水4.3.1原灌区工程设计未设置测水、量水站网时,管理单位应增设测水、量水站网,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源测站设在引水上游,观测水源水位、流量和含沙量变化情况。2渠首测站设在干渠(或总干渠)进水口或下游渠道,观测从水源引入的流最及水量。3配水点测站设在配水渠(支、斗渠)进水口或下游渠段,观测从上一级渠道配得的流量及水量。4分水点测站设在分水渠(斗、农渠)进水口或下游渠段,观测从配水果配得的流量及水量。5退排水测站设在灌区退水渠、排水沟末端及排水枢纽上,观测灌区的退泄和排出水量。6为观测、收集渠道输水损失、糙率、流速、流量与冲淤关系等而设的专用测站,其位置视实际需要选定。4.3.2测水、量水设施应根据渠道级别和水质等情况选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大型输水渠道上应设置固定测水断面,利用水尺观测水位,利用流速议和浮标测流。2配水渠上应优先考虑利用水工建筑物测水、量水。在没有水工建筑物或现有水工建筑物不能用以量水或量水精度达不到要求时,可特设量水设备量水。渠底比降较小的浑水渠道上,可选用巴歇尔量水槽或无喉段量水槽;渠底比降较大或有跌水的清水渠道上,可选用梯形量水堰。3分水渠上应采用特设量水设备量水。比降小的浑水渠道上,可选用无喉段量水槽或量水喷嘴;比降较大、含沙量较小的渠道上,可选用梯形量水堰或量水坎。4无渠、输水沟、试验地段可采用固定或移动三角量水堰。5U形渠道上可选用平底抛物线形无喉段和过流通畅的其他量水槽。4.3.3量水方法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头损失小,不淤积,不堵塞,不妨碍加大流量通过。2灵敏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精度符合要求。3造价低,施工简便,维修费用低,并尽量使一个测站能兼作其他测站的用途。4观测计算方便,便于群众掌握。5量水误差不应大于±5%。4.3.4有条件的灌区可采用自动量水设备。4.3.5灌溉管道量水可采用孔板式、旋杯式、滑片式、超声波式等量水表。选择量水表时,应以量程合适、量测稳定、可靠、耐用为原则。4.3.6灌区量水的观测、计算方法,以及资料整理,可参照有关专门的规范、标准执行。4.4田间节水4.4.1田间节水宜采用工程措施、农业措施、管理措施和节水灌溉新技术相结合的综合节水手段。4.4.2节水灌溉新技术除采用喷、微灌和管道输水外,还可采用膜上灌、定额灌水、涌流灌和水稻控灌及薄、浅、湿、晒灌溉制度等。4.4.3节水农业措施可采用蓄水保墒耕作技术,种植适合雨情的作物及其合理布局,提高作物耐旱能力的栽培、秸杆或地膜覆盖的保墒技术,化学药剂抗旱保墒与保水剂应用技术,节水耐旱作物品种选育以及穴种、点播抗旱技术等。4.4.4节水管理措施可采用水情、墒情监测预报等以及制定各种节水制度和奖惩办法。4.4.5采用地面灌溉的灌区,田间渠系和渠系建筑物应配套完善,闸门应能关闭严密。4.4.6灌水前未级固定渠道至田块灌水口之间的临时渠道应整修完善,并根据不同情况选取土渠夯实、塑料薄膜护面、草泥抹面、移动式软管等措施。4.4.7应结合农田基本建设和耕作播种平整土地。旱作灌区宜以太级固定渠道控制范围或条田作为土地平整基本单元,北方地区守推广方出建设经验;水稻灌区和稻麦轮作灌区宜以格网为土地平整的基本单元。土地平整精度应符合灌水沟畦对坡度的要求,出面各点高差不应超过±1.5cm。平整时应把表层熟土放在上层。4.4.8地块灌水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照要求的规格修好畦(沟)块,打好畔硬,开挖灌水沟及输水沟。2特别注意修好防止跑水地边埂。3备好挡水板、虹吸管、放水管以及带快速接头的金属(或塑料)多孔管等灌水下具。4.4.9除水稻灌溉、改良盐碱地的冲洗灌溉、引洪漫地改良土壤以及水生蔬菜可采用淹灌外,旱作物严禁使用淹灌法,也不得使用大水漫灌和串灌。密植作物宜采用畦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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