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集团内部印花税

2009-02-23 1页 doc 28KB 16阅读

用户头像

is_186618

暂无简介

举报
集团内部印花税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9〕21号 成文日期:2009年1月21日   字体:【大】 【中】 【小】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集团内部印花税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9〕21号 成文日期:2009年1月21日   字体:【大】 【中】 【小】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据有关地区和企业反映,一些企业集团内部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时使用的各种形式的凭证(表、证、单、书、卡等),既有作为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又有代替合同使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如何界定征收印花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二○○九年一月五日   
/
本文档为【集团内部印花税】,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