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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外账的稽查方法

2009-04-01 12页 doc 58KB 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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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外账的稽查方法两套帐检查方法浅析 作者:刘欣 汪…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324 更新时间:2007-12-3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经济成分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他们在创造社会财富、丰富市场物资、增加税收收入、安置劳动就业等方面为社会做出了很大贡献,但同时也有部分纳税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偷逃国家税款,并且偷逃税的手段不断呈现出团伙化、家族化、无纸化的趋势,作案手法更加复杂、隐蔽。在目前的偷税方式中,以设置两套帐进行偷税的方法最为普遍,最具有代表性,案件检查难度也越来越大,已成了不...
账外账的稽查方法
两套帐检查方法浅析 作者:刘欣 汪…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324 更新时间:2007-12-3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经济成分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他们在创造社会财富、丰富市场物资、增加税收收入、安置劳动就业等方面为社会做出了很大贡献,但同时也有部分纳税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偷逃国家税款,并且偷逃税的手段不断呈现出团伙化、家族化、无纸化的趋势,作案手法更加复杂、隐蔽。在目前的偷税方式中,以设置两套帐进行偷税的方法最为普遍,最具有代表性,案件检查难度也越来越大,已成了不少不法分子惯用的偷税伎俩。在此情况下,传统的、简单的就帐查帐方法已很难将两套帐偷税的问题查清、查透。本文结合近几年一些两套帐偷税案件情况,对帐外帐检查的方法进行探讨。 一、两套帐的定义、分类、特点 (一)两套帐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那么,在依法置的会计帐簿之外又私设的会计帐簿,即俗称“两本帐”、“帐外帐”。 (二)两套帐的分类 按照帐表关系“两套帐”可以分为: 一是“一真一假”两套账。内部进行核算的帐簿是对企业经营过程的真实反映,入账的原始凭证是企业真实业务发生时取得的各种单据。对外应付检查的帐簿是对企业经营过程的虚假反映,从表面上看,假帐真做,天衣无缝,但原始凭证往往只有企业自制的虚假内容的单据。 二是“半真半假法”两套账。两套帐都是核算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的一部分,对企业有利的,在一套帐中反映,不利的则在另一套帐中反映。具体手段主要是采取抽单做帐或者部分现金收入分离。即两套帐合在一起是对企业真实业务的反映。 按照目的和用途“两套帐”可以分为: 一是偷税类“两套帐”。企业设置“两套账”的目的是不缴或少缴税款,这类企业对外应付检查的帐簿一般少记收入,同时少记成本、费用,将只记部分资金运转情况。内部核算的帐簿则全面的核算企业销售、成本、费用及资金情况。 二是虚开类“两套帐”。企业设置“两套账”目的是掩盖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事实,这类企业对外应付检查的帐簿一般多记销售,同时多计购进,将虚构的资金运做记录在账簿中。 三是骗取税收优惠类“两套帐”。企业设置“两套帐”目的是在自身未达到某种税收优惠条件时,在对外应付检查的帐簿中虚报相关数据,而在内部核算的帐簿中反映真实的情况。 按照计算机记帐和人工记帐的关系可以分为: 一是“人机分算”。除建立一套计算机帐外,另建一套人工操作帐,两套帐在不同企业中因管理方法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有的企业计算机帐反映的是真实情况,有的企业人工帐是真实帐。 二是“机内分流”。有的企业完全取消了手工做帐,全面推行计算机核算,在机内直接设置两个帐套,将收入部分,特别是大量现金交易而不易被税务机关监管的收入,直接从机内分流,以达到偷税目的。 (三)两套帐的特点 1、难发现。纳税人运用“两套帐”方式进行偷税,一是隐蔽性强。企业用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假帐,随时都可拿出来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而真帐却存放在经营场所的隐蔽之处,甚至放在家中,使税务机关不易查找,难以发现;二是知情范围小。为了减少偷税风险,设置两套帐的情形一般只有单位主要领导及主办财务人员知晓内幕,其他人并不知晓,而主办财务人员多由经营者的亲朋好友来胜任;三是部分使用会计核算软件的企业,通过多个帐套来隐瞒真实经营情况,就更增加了发现两套账的难度。 2、难认证。一是被查企业不予承认。检查人员发现企业存在帐外帐后,企业却抱侥幸心理百般抵赖,声称向税务机关报送的帐簿资料是真实的,而查出的帐外帐是为了某种目的如争取银行贷款或骗取投资合作而做的假帐;二是多套帐外帐时难以辩别孰真孰假。我们在检查某企业时曾发现该企业存在三套帐册四套报表,其中一套报给税务部门,一套报给银行,一套自己内部核算,另一套报表报给当地政府企管部门,真假难辩;三是帐外帐的“帐帐、帐证”逻辑关系不严密。由于帐外帐仅为满足企业经营者“内部”管理需要,在设立帐外帐时没有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办法来设立,有的只是流水帐,帐帐之间没有对应关系,有的原始凭证仅为“白条”,记账凭证也无必要的记账、审核、复核人签名,资金均为现金交易,或通过个人银行卡结算,这些都增大了认证帐外帐真实性的难度。 3、查处税收难以追缴。由于企业在设置帐外帐,在外购货物时未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列支凭证,或取得抵扣凭证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抵扣,因此在计算企业偷税税款时,无法扣减企业正常的成本、费用和已支付的增值税额,使其检查调整后的税负高于正常行业水平。加之此类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时,不考虑税收因素,肆意压低价格,将帐外经营作为营利的手段,造成所赚取的利润实为国家的税款。同时查处此类案件必须对企业偷税行业处以所偷税款0.5倍的罚款。所以当追缴此部分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时,企业往往无力支付,有的则一逃了之。 4、难"治愈"。部分被查纳税人在检查后能够引以为戒,及时整改。但也有部分纳税人则"吃一堑、长一智",被查后以更加隐蔽的手段,变本加厉地进行偷税,对外申报帐簿成本费用配比更加合理,帐外资金更加隐蔽,将帐外资料按周或按月进行转移,甚至进行销毁。 二、两套帐的成因及危害 企业利用两套帐方式进行偷税有一定的主客观原因。一是企业受到利益驱动为了获取暴利不惜牺牲国家利益,采取偷逃国家税收来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二是部分企业法人代表、财会人员税法观念淡薄,卖方与买方在交易过程中达成无票结算默契,对帐外经营偷逃税的犯罪性质认识严重不足;三是企业在当前日益激烈的市场条件下片面追求低价竞争,千方百计压低产品成本甚至采取偷逃税这种违法行为来降低销售价格;四是目前国家的金融结算管理、行业行为管理等各项制度尚不规范,特别是金融监管制度滞后于税收等管理需求,现金交易无法被控制,为企业资金的体外循环提供客观外部环境。 利用帐外经营偷逃税的行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严重干扰了税收征管秩序,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企业以帐外经营偷逃税获得的利益来降低产品的销售价格,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性,甚至有其它企业效仿,引起同行业间的不正当竞争,形成了压价、偷税、再压价、再偷税的恶性循环,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 三、检查“两套帐”的方法 多年来各地稽查部门在查处“两套帐”时都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这里就从查前准备、突袭检查、缜密细查、多方求证四方面进行论述。 (一)案前充分论证,做好查前准备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对企业进行检查前一定做好情况分析、摸底调查和论证。首先,做好查前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调阅被查对象的纳税档案等资料,对被查对象的经营规模、生产状况、行业特点、财务核算以及生产流程进行综合分析,寻找检查的切入点,确定实地摸底和突击检查的重要环节或部门;其次,对企业进行实地摸底调查,乔装成购买者,初步摸清企业经理办公室、财务、生产车间、仓库各部门分布状况以及购买货物时单据流转和资金流转情况;三是根据企业信息和摸底调查情况,制定详细的案件实施方案,安排每一个小组的任务、目标、行动时间和注意事项等。并请曾经对此行业进行检查过的检查人员介绍以往检查的得失,对方案进行充分的论证,立足做得更好。四是做好保密工作,减少知情面。在制定方案时只定检查某一环节所需的人数而不确定人员名称,具体人员分工到检查现场再进行确定。 如在查处物流企业时,在查前分析时注意到该企业作为大型零售商场一定有自己一套完整的网络收银管理系统,收款和财务结算全部采用电子化。随后在检查人员对该商场进行摸底调查时,着重查看了企业网络走向,在制定方案时加大了信息技术人员力量,保证了在检查该企业时成功掌控了企业财务软件和总部Pos机的后台服务器,获取该企业三年来总店汇总的销售收入,以及1400家租赁柜台分户收入情况。 (二)周密组织安排,实施突袭检查 突击检查是目前检查两套帐较为普遍且行之有效的方式。突袭检查的成效直接影响着案件后期查处工作,因此在突袭检查时要做到“优势互补”、“普遍撒网”、“重点突出”、“合法有效”和“迅速安全”。 1、人员组织要做到“优势互补”。在突袭检查时不能“单打单独”,而要学会借助各方力量,体现互补优势。借助公安部门力量,对重要场所、重点人员实施监控;借助计算机技术人员力量,对网络、电子数据进行调取;借助公证人员力量,对调取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全部公证;必要时借助新闻媒体力量,对企业暴力阻挠检查工作进行曝光,使加压力。 2、人员分布要做到“普遍撒网”。根据查前实地摸底调查情况,稽查小组人员必须做到分工明确,对经理室、办公室、档案室、财务部门、供销部门等办公地点,对生产车间、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仓库等生产经营场地以及各门岗一并展开检查,对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必须分头同时进行检查。 3、收集证据要做到“重点突出”。把突击检查的重点放在仓库明细帐、发货单、出库单、收款收据、内部结算凭证、生产销售统计资料、经济以及企业管理者、财务人员记录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笔记本、备忘录、流水帐、内部报表等辅助纳税资料,从中收集掌握企业货物流转的线索与证据。注意对现金、产品、材料即时盘点,锁定企业现时状况。对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的企业,信息技术人员接触企业后,应快速查明网络走向,准备及时控制网络服务器,切断网络联系,对记录有关生产经营内容的电子纳税资料进行提取、备份。做到迅速及时,以快制胜,不给违法分子隐匿、销毁、转移证据的机会,获取第一手证据资料。 4、环节程序要做到“合法有效”。程序合法是证据有效的根据保证,因此在调取相关资料每个环节都要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并充分运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充分运用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等现代技术手段采集证据,并提请公证部门全程参与,对稽查文书的签收、纸制资料的调取、电子数据的备份及被查企业的配合情况进行公证,为后期证据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5、实施操作要做到“迅速安全”。突击调账是检查人员与偷税企业一次针锋相对的较量,在这场较量中检查人员即要有“不达目的,誓不收兵”的“狠心”,面对企业拒不合作,甚至妄图硬抗检查逃避处罚时,稽查人员要与被查企业比恒心比耐心,打消其侥幸念头。又要尽可能的快速、深入、全面地获取企业原始资料,对检查时发现的重要证据资料及时要求企业确认、签章或公证人员公证。一是防止企业销毁有关资料,二是减少不必要的磨擦与争执,力保资料全面迅速调取,人员资料安全离开企业。 (三)关注异常数据,帐内缜密细查 此种方法主要是从货物流向的角度进行研究,根据被查对象的财务核算指标和生产业务流程进行分析论证,通过对资料之间的比率或趋势进行分析,横向上与同行业,纵向上与同企业不同时期的数据资料进行比对。从而发现资料间的异常关系和某些数据的意外波动,寻找突破口。在分析时可着重从收入、成本、费用、往来账款四个方面着手。 1、收入数据分析重点 一是分析企业的收入是否存在较大的起伏变化,是否符合经营常规;二是分析企业应纳税额的变化幅度与其销售收入的变化幅度是否一致;三是将企业的销售收入总量和注册资本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了解企业经营规模、发展速度;四是对企业税收负担率进行分析,判断企业是否存在人为调节应纳税额、调节税负,达到逃避管理监控的目的。 2、费用数据分析重点 一是对企业管理费用、经营费用、财务费用与企业产能、收入总量是否匹配进行分析,判断企业是否存在虚增成本的现象;二是对比企业长、短期借款变动情况和企业财务费用变动情况,判断企业是否存在以借款名义将帐外资金回流到帐内。有无将帐外资金的利息收入冲减财务费用;三是分析企业运输费、仓储费,通过货运渠道和仓储情况核清企业发货时间、数量及进销货情况。 3、成本数据分析重点 一是对企业的原材料成本、辅助材料、包装物、燃料动力及人工成本进行分析,确定每种产品的原材料、包装物、燃料动力消耗量等,与同行业的该项指标进行对比,以确定是否合理。二是分析企业存货周转,企业存货周转次数过快,高于企业生产能力,周转天数小于企业产品生产周期,都反映企业有虚增存货、虚抵进项税额及虚增成本的嫌疑。 4、往来款项分析重点 一是分析企业应收(预收)帐款余额与当期销售收入是否匹配;二是分析企业应付帐款是否长期不变,是否属于应转做收入的应付未付款;三是结合企业的存货、应收(应付)帐款、预收(预付)帐款、借款等项目综合分析,对于货币资金充沛度小于企业存货的企业应注意其可能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收购发票、少记收入、虚列成本的嫌疑。四是分析各期间的资产负债率,对于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销售收入不断增长而利润、股东权益长期减少“长亏不倒企业”,这类企业就可能存在帐外经营、少记收入、多列成本的嫌疑。 (四)为辩真假,多方求证 通过实地突击检查,或者账内疑点分析,尽管检查人员已取得企业帐外进行偷税的帐簿、报表等资料证据,但一些被查企业仍会心存侥幸,对检查人员取得的资料,以方便合资、骗取贷款、公司考核等各种理由给予否认,声称上报税务机关的帐簿资料为真,税务人员检查取得帐外资料为假。孰真孰假,需多方求证。 1、经营能力求证法。对经营能力的推算主要根据对企业生产规模、生产能力、仓储能力以及运输能力是否与企业申报的销售规模相匹配,若明显大于申报销售数据则存在偷税嫌疑,若明显小于申报销售数据则存在虚开发票行为。如在查处某地虚开发票专案时,被查企业为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向周边的钢铁生产企业销售“铁精粉”和“生铁”,检查人员到被查企业进行实地勘查,发现部分企业只有一两间办公室,根本没有货物存放地和用来粗炼生铁的高炉,实地经营规模的勘查为确认被查企业存在虚开发票行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2、耗材耗工求证法。主要是对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动力、热力实际购进和人工等费用的支付情况进行外围调查,通过外调发现企业确有外购货物未入账的情形,一方面证明企业有设置两套帐进行偷税的情况,另一方面通过实际购进数据根据行业耗用标准推算实有产量,以论证检查获取帐簿资料的真实性。如在检查某啤酒厂案件时,企业申报销售啤酒2.65万吨,而查获的该企业《2004年度财务分析》、《某啤酒有限公司销售情况日报表》反映企业销售4.98万吨,但企业不予承认,通过帐内检查发现该公司有4个月无电力费用凭证,通过到电力部门外调,核实其全年用电情况,按照企业内部吨啤酒电耗标准,推算企业年生产5万吨左右,扣除当期库存盘点情况,与查获企业销售数据相符。对电力部门的外调成为查证该公司设置两套帐进行偷税的有力证据。 3、资金往来求证法。设置两套帐的手段不论多么隐蔽,必然“来有踪去有影”,这其中的主线就是资金。一是在突击检查时就应依法重点检查销售及财务部门有关人员的保险柜、文件柜及办公桌,检查是否有帐外帐及相应的存款单、存款存折;二是在帐内核查时有无将帐外资金的利息收入冲减财务费用;三是对已知的帐户到银行查询往来情况,并从中发现有疑点的提款个人和新的银行帐号,进而进一步追查资金;四是重点把握企业核心人物,了解其身份证号,必要时到银行查询这些核心人物的个人办理储蓄卡情况,核查这些银行卡是否有大量资金流入,是否是涉案的帐外资金。 4、以“点”证“面”法。在求证两套帐簿孰真孰假时,既要注重月份齐全、资料完整的证据的运用,又要注重零散、细微证据的收集运用。将这些零星的证据一点一滴的收集起来,与主体证据相映照,形成证据链,提高证明力,起到以“点”证“面”的效果。如我们在检查一企业时,已取得该企业的《日发货登记表》,但企业却声称此表是以为了赢取外商合作而编制,同时我们又从企业取得《年销售业绩合同》、、工作笔记本、个别月份的送货单、个别日期的出门证等零星资料中查找相关数据作为《日发货登记表》的辅助证据,形成了以个别日期的零星资料来证明一个月份的较为完整的资料,一个月份的较为完整的资料证明年度完整资料的证据链条。 5、帐帐核对求证法。这个方法是指将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帐簿资料与获取的企业内设的帐簿资料进行核对,查对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其之矛攻其之盾,通过帐帐核对求证获取企业帐簿的真实性。如在查处某民政福利企业时,该企业对帐帐簿显示其生产人员共有50人,四残人员25人,而内设帐簿显示该企业生产人员200余人,该企业根本不符合民政福利企业条件,但企业对税务人员查获的内设帐簿不予承认,声称多出的150个人员是企业为了套取现金在领取工资时虚构的人员。检查人员将内外两套帐做了认真的比较,发现企业声称的虚构人员竟然在对外帐簿中有请销假记录,有节假日发现福利的记载。检查人员正是运用对外帐簿资料信息证明了企业内设帐簿的真实性。 四、查处两套帐难点问题和整治建议 近几年来,我们虽然在查处两套帐过程中取得了一些经验,但在检查中还有一些主客观方面的难点问题,这些难点问题使现有两套帐的成功查处多少带些偶然性。 一是犯罪行为存在的普遍性与发现渠道的单一性的矛盾,成为以稽查手段制约这类违法行为的瓶颈,如果没有企业的内部矛盾,很难发现问题,因此这类违法行为应该还会长时间存在。二是检查手段的单一性与违法行为的隐匿性的矛盾,如在检查时基本都是以突击检查的方式,取得内部资料的,只要违法分子将有关单证处理好,或高科技犯罪(通过互联网、电脑加密),稽查人员就很难取得实质性突破。因此,要杜绝这类违法行为单靠税务稽查手段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违法分子的对抗性与检查权力的有限性矛盾,使得稽查人员面对拒绝配合等行为,只能更多地依靠公安部门的配合,这需要有较高的协作机制,目前的配合一般还停留在人工协调层面上,没有可靠的制度保障,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检查的效率。 要根治帐外经营,利用两套帐进行偷税的顽症,还需下重药,制定出台严格的惩处规定与办法,加大对帐外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造成"做假帐"人人喊打的声势,形成对帐外经营的强大的税务稽查威慑力,让帐外经营者有无处躲藏之惧;尽快制定有关现金管理法规,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加快银税共享的资金信息平台建设,使企业资金的进出流向,有严格的监控机制和办法;研究和赋予税务稽查部门查处帐外经营以更多的法律手段和依据,赋予税务机关必要的搜查等采集证据的手段及统一的、具有操作性的核定帐外帐的依据和办法。建立和实行规范性和定期性的行业分析制度,并重视分析结果的应用,对各行业生产经营特点及行业的平均税负率等动态性要素,进行专门的定期研究、分析和测算,及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纳税评估、选案和检查部门作为参考,适时将行业平均税负率向纳税人和媒体进行必要的公示,形成一个外部监督和纳税人自查自纠的制约机制。 浅谈账外账的稽查策略 作者:张菁 李博…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47 更新时间:2007-12-3 摘要:随着各类税收检查形式的不断实施,作为被查对象的纳税人反稽查能力也普遍有所提高,加之目前非公有制所有者形式比例的不断扩充,受自身利益的驱使,设置帐外帐进行偷税的现象屡有发生。本文针对这一现象,探讨了多种稽查策略,以适应新时期稽查执法的要求,对现今税收稽查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字:帐外帐 稽查 策略 目前被查企业提供的纳税资料普遍缺乏真实性,正在向新形式下的国税稽查工作提出挑战。纵观近年来的稽查案例,由于被查对象出于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在受利益的驱动下,主观上偷逃税的欲望更加强烈。做假账、账外经营、隐瞒经营收入、虚假申报等体外循环的偷税手段越来越高明,多样性、狡猾性和隐蔽性的偷税案件越来越多。更值得重视的是,一部分企业向家族化方向发展,经济利益与个人和家庭的利益更加紧密,在对其进行账外经营涉税违法问题查处时,往往形成攻守同盟抗拒检查的局面,使案件查处的难度加大。以往“就账查账”的稽查思路和简单的稽查技巧已跟不上时下偷税的发展变化趋势,严重弱化了稽查的打击力度,导致了稽查案件的查处在广度、深度上的不足,这就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必须更新办案手段,灵活运用稽查策略,做到“知己知彼”,将案件查深查透。 讲究稽查策略就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运用智慧、策略,抓住案件薄弱环节,掌握主动,提高办案质量,在偷税与反偷税这场尖锐的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下面我们就稽查实施的各阶段谈谈帐外帐的稽查策略。 一、稽查前的搜集信息和案头分析阶段 稽查人员树立的“敌情意识”是查处偷税案件的前提条件。不打无准备之仗,稽查人员首先可以从两方面入手搜集被查企业的相关信息:第一,从内部征管部门了解被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对其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比对,特别是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申报表进行整合,将静态报表反映的数据进行动态分析,找出值得关注的账户,结合会计各期数据变动态势进行稽查分析,对数据变动额度较大,非正常结余的账户要作为检查的重点。第二,从外部搜集好相关的信息同样能够帮助稽查人员确定检查方向。当前部分行业的社会透明度较高,可利用互联网搜索有关行业信息。此外企业协会、社会中介机构及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行业信息也可采集利用。本地区的统计部门、水、电、气主管部门,劳动部门等也有稽查人员需要的资料。 其次根据搜集的信息进行案头分析,拟订细致的检查提纲,为下一步稽查工作指明方向。实践证明制定科学的稽查方案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稽查效果。 二、稽查前的暗访阶段 稽查前的暗访又叫“踩点”,具体操作如下:稽查人员通过以客户的身份进行实地调查,从中掌握该企业销售操作流程中所涉及的部门、开票人、收款人、提货处、仓库位置及各环节的传递过程,尤其是流通企业,仓库在外,应事先把仓库和拥有多少个门市部等情况调查清楚。这种实地调查可摸清企业的流转环节、关键人员、仓库及开票等第一手资料,将有助于在稽查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 三、突击调账阶段 1、暗访回来后,制定调帐方案,针对被查对象的实际情况,查前不事先通知进行检查。根据企业规模决定一次出动的人员(常规为八人),千方百计地“抢”得第一手资料。 2、“快”是调取账外资料的关键,兵贵神速。调账时有效配备稽查人员力量,同时必须做到分工明确,对办公地点、生产经营场所、分支机构等场所分头同时进行,以最快的速度获取第一手证据资料。这将为案件的顺利查处提供证据保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时间拖延带来检查的难度。 3、突击调帐的重点应放在仓库明细账、发货单、出库单、出门证、收款收据、内部结算凭证、生产销售统计资料、经济合同以及财务人员记录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笔记本、流水账等辅助涉税资料上,应将总负责人的办公室、门卫、销售、供应、生产、计量部门的统计岗位等重要场所作为获取资料的重点。尤其是对账外经营资金的归集点如信用卡、存折、存单等,通过合法程序调取资金的归集记录。 4、突击调账时稽查人员如果感觉到账外资料还没有调全,使用“回马枪”往往会收到奇效。例如各检查组按照统一部署再一次短时间内迅速到达某企业,发现了各部门正在按照财务资料进行造假的行为。 5、拿库存商品、虚增库存作文章,是小型企业进行偷税的常用方式。针对这种偷税形式最有效的检查方法就是核对库存。虽然盘库工作量具体繁杂,但不失为很重要的稽查手段。 6、现代企业的电子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高科技的财务软件和电子商务贸易已广泛应用于企业。违法者的违法行为不断更新(如通过互联网,电脑加密),反稽查能力和手段普遍提高,使得查账工作的难度很大。这就要求稽查部门不但应配备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稽查技侦部门或专业技侦队伍,还应配备解密工具、数据恢复工具等以应对企业的一些破坏性手段。尽可能用现代科技武装稽查人员,使得他们掌握查处账外经营的主动权,以应对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发展。 四、稽查中的内查阶段 1、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往往将会计核算资料每个环节考虑的非常精密,使账簿各个环节流程之间勾稽关系对应正确,自原材料购入到车间领用、以及产成品入库到销售结转成本,都能够互相呼应,稽查人员很难从账面上发现问题。但“百密必有一疏”,偷税分子再精明,客观存在的经营活动必定在其经营流程中留下一定的痕迹。只要稽查人员抓住其经营活动的主线,通过深入了解其产、供、销、存等各经营环节的情况,从而掌握其生产经营的整个流程并找到各环节之间的内在联系,就一定会发现偷税行为的蛛丝蚂迹。 例如对某企业实施了突击调帐后,仍无法调取“暗账”资料(也许已销毁)。稽查人员从主要为其提供运输服务的企业获得了该公司的进货量,从为其提供包装物的纸箱厂,获得了其产品销售的包装量,这些资料的获得为核定该公司销售量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再如某企业将账外销售产品的数量以增加单位产品物耗的方法,直接消耗在生产成本中,导致出现该企业物耗率高达86%,税负率却为0.49%的异常情况。针对这种情况,稽查人员首先确定原料与产品的投入产出比例,为使该比具有横向可比性,同时调查了多家同类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的投入产出和税负情况,经调查综合分析,推算出该企业投入产出的合理比例范围,结果发现合理值与实际值差距过大。其次稽查人员将各月的主要材料、辅料以及能源消耗情况进行横向和纵向比对,测算出与合理值的差距,进一步锁定有疑点的月份。 2、稽查人员不能轻易被假象所迷惑,小线索可能恰恰隐藏着重大违法问题。例如某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利用记账凭证与账本分开记录的特点,采用单笔成本记账准确无误,使人单看记账凭证或账簿完全分辩不出问题,但在月末汇总时,故意增加已销产品数量,逐月减少库存数量结余,从而逐步消化不需开票的产品数量。由此可见稽查人员要开拓稽查视野,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企业的每一个工序都值得我们关注。生产车间、班组的记录往往是不易做手脚的。从生产部门获取的生产记录、从销售部门获取的发货汇总表等资料是案件的重大突破,对其定性可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还有运费单据要仔细看看,是否有不是销售的客户的发票(指不入账部分的销售);如果工人工资为计件工资,若哪个月工人工资忽然高了,产量却一如既往,那就要查个究竟了(给工人加薪的除外)。类似的小线索还有很多,此处就不一一列举了。 3、通过对偷税行为残留蛛丝蚂迹的细致分析,稽查人员力争在看似正常中发现异常,在平常中发现反常,这样才能有效打击各类账外经营的偷税行为。“异常”和“反常”要求稽查人员不但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过硬的税收知识、娴熟的查账技巧、甄别不合理现象和情况的能力,而且在检查中要有很强的责任心,能够对异常、反常的情况作出合理的判断和认定。例如对于往来账的异常往来要认真查实,“应收账款”的贷方余额,“应付账款”的借方余额,往往会出现收入实现不及时入帐的问题。应该特别注意科目有余额、长期无业务发生的往来账,还要注意对跨年度“过账”资料的检查核对。年度“过账”往往会成为偷税分子消化“问题账务”的最佳时机。所以稽查人员在纳税检查时应注意各年度间相关报表、账簿的衔接比对,杜绝此类偷税问题的发生。 4、对每个企业的检查都需要注意其关联性。因为每个企业都可以归类于某一个行业类别,往往存在着行业“通病”。如对外贸企业的检查,针对总局文件“出口货物未申报出口退税,要视同内销补税”规定,稽查人员确定了将检查重点放在查清企业已出口但未申报问题,方能将涉税问题查深查透。 5、 稽查人员不仅要在提高业务素质上下功夫,同时要总结和掌握心理学在办案中的运用,询问不同人应采用不同的方法并提前准备好有针对性的询问事项。如果取得了外围证据,最好以此为突破口,迫使企业吐露违法事实,交出原始证据。在对企业负责人、主办会计、出纳等涉案人员在询问时应分头同步实施,而且为防止被调查对象相互串供。在询问过程中,检查小组之间相互呼应,对公司业务操作流程中的一些重要环节及时进行交流和提醒,善于察言观色,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防止口供有可能被推翻,征得对方同意后,尽量采用录音、录像、摄像等手段巩固证据。同时随着计算机各类数据统计的完成,调查询问工作更有针对性,为进一步扩大战果打下良好的基础。 政策攻心有奇效,稽查人员一方面正面宣传税收政策,陈述利害,另一方面从已掌握的线索和证据旁敲侧击,展开政策攻心,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例如稽查人员检查账面资料无结果后,与企业有关人员“闲谈”得知其产品主要销往厂矿,遂复查了发票,发现客户名称涉及厂矿的很少,且普通发票几乎不写客户名称。经查明某份普通发票大头小尾后,企业负责人失口否认还有类似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不能正确核算销项税、进项税和应纳税额的,税务部门经批准,可以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按销售额17%缴税,并停止其抵扣进项税,当稽查人员向企业并准备提请组织实施时,负责人权衡利弊,终于妥协无奈地出示了“账外账”纪录。再如某企业财务科为保持财务出库和仓库出库一致,嘱咐仓库保管员必须按其交待的数据设一套假的出库账。保管员为纪录实际发生数,另设了一套真账,稽查人员抓住了保管员怕下岗的心理,通过智激打开了缺口,查出了两套保管账。 6、稽查人员还应具备的其他素质: (1)随机应变的能力。检查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对此稽查人员应善于把握形势,及时合理地调整和步骤,采取与之相对应的策略和措施。 (2)韧性。要让被查对象切实感受到稽查人员的信心、耐心和决心,从心理上打消其蒙混过关的念头。 (3)连续作战、一鼓作气。账外经营本身就有其隐蔽性和欺骗性,稽查人员的执法行为应以“快”为先,坚持连续作战,不给偷税者有喘息之机,这是案件突破的制胜要决。 (4)实用的电脑知识不仅仅是稽查人员应当掌握的一门技术,而且是做好本职工作的法宝。稽查人员应该熟练运用电脑及相关的网络知识,才能进一步提高稽查效率。遇到第一手资料量大时应把所有检查数据资料全部导入到EXCEL工作簿中,这给核实数据、掌握具体情况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否则用手工统计,一个月也难以得出汇总结果和检查结论。稽查人员会用电脑辅助查账,这样才不会被企业牵着鼻子走,并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五、稽查中的外围取证阶段 1、对那些拒不配合检查的企业,内查外调显得尤为重要,它是案件定性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是在突击检查失效的情况下,对账外设账进行检查的必要途径之一。账内寻找疑点,账外获取不容推翻的“铁证”,内外出击、双管齐下,才能有效地查处企业存在的账外账涉税问题。例如某企业为少缴税款,对应属自身的销售业务由其经理以个人名义经手了某项销售业务,同时鉴于开具发票的需要,到税务部门开具了《税收通用完税凭证》,利用代开发票4%与自行开具发票17%的税率差进行偷税。稽查人员无意中看到了经理办公桌上的一张完税证后,一方面到征管部门核实其是否存在从事个体经营的身份和条件,另一方面到税务所代征处了解,根据获取的诸多张完税凭证上填写的客户名称进行外调,最终真相大白。 2、当然税务稽查单靠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例如现阶段采用设置两套账进行账外经营、隐瞒收入进行偷税的企业,多是存在将隐匿的收入存入私人存款账户和单位的账外银行账户的情况。只有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密切联系,税务部门才能更好、更准确地掌握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利用大量的现金交易、银行账户的多头开立方式,只要不记账,其交易过程就无法通过相关财务资料查询其轨迹,从而造成隐匿收入偷税的情况尤为突出。这种偷税形式取证和定性困难,一直是税务稽查工作的难点问题。因此必要时可到当地的人民银行查询企业的账外银行账户,根据该账户的贷方发生额,逐份找到填写的进账单,并将单上列明的出票人单位、名字抄录下来进行逐户调查,最终确定为是隐匿的账外收入。同时必要时还可以通过当地的人民银行查询被查企业的老总、老板娘等主宰企业的人和供销人员、销售科的内勤等具体记载有关账外账的人、管理小金库的人在银行设立的个人储蓄存款账户,了解其资金流向,从而将案情查清。 再如检查汽车行业,应加强与车管所、保险公司以及银行的联系与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此外还要争取公安部门对国税稽查的大力支持,确保在大案、要案查处中能拉得出,行得动、配得好,形成税警联动、重拳出击的工作局面。 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纳税人的偷漏税手段错综复杂,智能型偷税事件的出现越来越多。稽查人员应勤于动脑,善于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查偷堵漏方式。增强预见性、掌握主动性,综合运用多种稽查策略,做到账内账外结合,内查外调结合,加强检查深度,从细微处发现问题并取得有力的证据,切实有效地打击账外账的偷税违法行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稽查人员将以新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的稽查策略适应新时期稽查执法的要求。 参考文献: 《较量》,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编,2006年 作者单位: 青岛市国税稽查局 天津市国税稽查局 山西省运城市国税稽查局 山东省荷泽市国税稽查局 山东省淄博市国税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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