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桂林三金 IPO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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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9]13号)实施后首家在深圳中小企业板组织初步询
价及推介的公司,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
2、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
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桂林三金 IPO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3-1-1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9]13号)实施后首家在深圳中小企业板组织初步询
价及推介的公司,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
2、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
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
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
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
化
》(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三金”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528号文核准。桂林三金的股
票代码为00227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
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其中网
下发行不超过920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
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对象
代为报价。2009年 6月 24日(T-3日)12:00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初步询价,但下述情况除外:
(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
理的配售对象;
(2)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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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对象;
(3)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4、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时,须同时申报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申报
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报价部分为有效报价。申报价格低于最终
确定的发行价格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将不能参与网下申购。
5、初步询价时,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可以最多申报三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
购数量之和不得超过网下发行量,即920万股,同时每一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
数量不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量,即100万股,且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超
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
6、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7、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
据初步询价情况协商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8、初步询价中,配售对象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应为网下申购阶段实
际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查询。
9、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时,须按照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与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的乘积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初步询价
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
人与招商证券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
10、招商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9年6月22日(T-5
日)至2009年6月24日(T-3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
》要求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
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深
圳参加现场推介会。本次初步询价由招商证券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进行。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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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深交所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联系人:
吕江帆,联系电话:0755-25918485),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
与初步询价。询价对象应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操作,并对所有
操作负责。
11、网下配售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
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
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收付款银行账户
名称和账号等)以2009年6月24日(T-3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
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
对象自负。
12、本次发行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网下发行时间为2009年6月29
日(T日) 9:30-15:00,网上发行时间为2009年6月29日(T日)9:30-11:30、
13:00-15:00,敬请投资者关注。
1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09年6月22日至6月24日。通过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上述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
14、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9年6月19日(T-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
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2009 年 6 月 19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
(2009 年 6 月 22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北京)
T-4
(2009 年 6 月 23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上海)
T-3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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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6 月 24 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 15:00 时)
T-2
(2009 年 6 月 25 日)
确定发行价格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2009 年 6 月 26 日)
刊登《网下网上发行公告》、《新股投资风险特别提示公告》
网上路演
T
(2009 年 6 月 29 日)
网下发行缴款日(截止时间为 15:00 时)
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上投资者缴款申购
T+1
(2009 年 6 月 30 日)
网下、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
(2009 年 7 月 1 日)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摇号抽签
T+3
(2009 年 7 月 2 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
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推介的具体安排
招商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和推介工作。招商证券将于 2009 年 6 月 22 日(T-5 日)至 2009 年 6 月 24 日(T-3
日),在北京、上海、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通
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询价对象征询发行价格(初步询价),并根据询价
对象报价情况协商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2009 年 6 月 22 日
T-5 日(周一 )
9:30-11:30 北京: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 2 楼聚宝厅Ⅲ (西城区金融街乙 9 号)
2009 年 6 月 23 日
T-4 日(周二 )
9:30-11:30 上海: 金茂君悦大酒店 2 楼宴会厅Ⅰ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2009 年 6 月 24 日
T-3 日(周三 )
9:30-11:30 深圳: 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 3 楼香格里拉宴会厅 1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4088 号)
注:1、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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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欢迎垂询:
北京联系人:王建政 咨询电话:010-88087316
上海联系人:王岳杰 咨询电话:021-58825572
深圳联系人:袁新熠 咨询电话:0755-83734796
三、初步询价安排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
(1)配售对象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
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 2009
年 6 月 24 日(T-3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
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
象自负。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
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
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2)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09 年 6 月 22 日(T-5 日,周一)至 2009 年
6 月 24 日(T-3 日,周三)每日 9:30~15:00。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在
上述时间内由其所属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报价,申报申购
价格及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可以最多申报三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数
量之和不得超过网下发行量,即 920 万股,同时每一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
不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量,即 100 万股,且申购数量超过 100 万股的,超出
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
申报申购数量及申购价格时应注意:
①每一配售对象最多可填写三档申购价格;
②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了三档申购价格分别是 P1、 P2 、P3、,且 P1>P2>P3,
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 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P,则若 P> P1,则
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 P1≥P> 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
数量为 Q1;若 P2≥P> 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 Q1+ Q2;若
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 Q1+ Q2+ Q3。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协商直接确定发行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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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刘彤、孟祥友、袁新熠
联系电话:0755-8373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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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
介公告》之盖章页)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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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
介公告》之盖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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