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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红楼梦_中人物关系_矛盾_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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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红楼梦_中人物关系_矛盾_考论 二 零 零 七 年 第 六 辑 红 楼 梦 学 刊 内容提要:《红楼梦》中有些人物,或其自身,或与其他 人物之间,存在着一种“矛盾”关系,即某一人物在与他人的 关系上,表现为自相矛盾或与他人矛盾。产生这种“矛盾”的 原因,除个别可能为版本传钞过程中的失误以及作者有意的 因素外,其余大都与创作过程有关,是曹雪芹“披阅十载,增 删五次”过程中留下的痕迹。从这些“矛盾”中,我们可以看 出作者创作中“减头绪”的创作思想。这种“减头绪”,从数 量上说是减少了人物,但从艺术成就上说却增加了典型,这 正是艺术...
_红楼梦_中人物关系_矛盾_考论
二 零 零 七 年 第 六 辑 红 楼 梦 学 刊 内容提要:《红楼梦》中有些人物,或其自身,或与其他 人物之间,存在着一种“矛盾”关系,即某一人物在与他人的 关系上,表现为自相矛盾或与他人矛盾。产生这种“矛盾”的 原因,除个别可能为版本传钞过程中的失误以及作者有意的 因素外,其余大都与创作过程有关,是曹雪芹“披阅十载,增 删五次”过程中留下的痕迹。从这些“矛盾”中,我们可以看 出作者创作中“减头绪”的创作思想。这种“减头绪”,从数 量上说是减少了人物,但从艺术成就上说却增加了典型,这 正是艺术创作的辩证法。所以,对于这类“矛盾”的研究、探 讨,对研究曹雪芹的创作及《红楼梦》的成书过程,都有着非 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红楼梦》 人物关系 “矛盾” 写意 减头绪 《红楼梦》中写了几百个人物①,人物之间的关系更是错 综复杂,这是小说意蕴丰厚的一种体现。然而,与其他小说不 同的是,《红楼梦》中有些人物,或其自身,或与其他人物之 《红楼梦》中人物关系 “矛盾”考论 曹金钟 204 红 楼 梦 学 刊 间,存在着一种“是一是二”的“矛盾”关系,即某一人物在 与他人的关系上,表现为自相矛盾或与他人矛盾,前者如贾 琏是长子还是次子,荣国公是叫贾源还是贾法,与之相类似 的还有贾雨村身份的“矛盾”等;后者如袭人与珍珠、紫鹃与 鹦哥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等等。我们称这种“矛盾”为“人 物关系的‘矛盾’”。那么,这种人物关系的“矛盾”又是如 何产生的呢?这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在此需要说明的是,由 于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是否为同一作者所写一直存有争论, 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本文之研究范围仅限于前八十 回。 在探讨问之前,我们还是先考察一下前人对这类“矛 盾”是如何看的。 一、前人的看法评说 前人对于人物关系“矛盾”的看法,是笼统地作为矛盾来 看待的,其结论当然认为“矛盾”的产生,是由于作者的失误 或疏漏等。并且,还存在着有些是矛盾,有些并非矛盾的问题。 这就需要我们做一些分析辨误的工作。下面我们就将前人对 于人物关系“矛盾”的看法胪列出来,并对其中被误认为矛盾 的予以辨析,以对人物关系“矛盾”有个清晰的认识,从而有 助于对其产生原因进行探讨。我们按时代先后来进行考察。 最早发现人物关系“矛盾”的是清人徐凤仪,他在《红 楼梦偶得》中提到了1条: 第二回冷子兴云:“贾赦有二子,次名琏。”贾府中 并称琏二爷,则当居次。而书中从未带及贾琏之兄,何 耶?② 《 红 楼 梦》 中 人 物 关 系『 矛 盾』 考 论 205 二 零 零 七 年 第 六 辑 红 楼 梦 学 刊 对于这一“矛盾”,道光时人王希廉也注意到了。他说: “第二回冷子兴口述贾赦有二子,次子贾琏。其长子何名,是 否早故,并未叙明,似属漏笔。”③张新之也提到了“次名琏, 其长子何名”④的问题。 姚燮《读红楼梦纲领》提到2条人物关系的“矛盾”,前 八十回、后四十回各1条,其前八十回的1条云: 阅第五十三回宁国公名演,荣国公名法,今阅第三 回云荣国公贾源,为源为法,其不相合者如此。⑤ 在张新之所列“矛盾”中,属于人物关系“矛盾”的有7 条,其中前八十回5条。现摘引如下: (1)赦有二子,次名琏,其长子何名?至十三回,玉 旁者有贾琮居首;后宝玉在邢夫人处,又有贾琮“来问 好”。夫“来问好”而不说“请安”,则宝玉之兄也。乃邢 夫人又有责奶妈子之语,又当是小儿。如此类,都是梦 话。(第二回) (2)凤姐适云“不知辈数”,刘姥姥亦不知辈数了。 王姓与王夫人之父联宗而认为侄,则王姓与王夫人为一 辈。其子王成乃王夫人宗侄矣,与凤姐为一辈。王成之子 狗儿乃凤姐侄辈,至板儿乃孙辈。“今日带了你侄儿”是 已乱其辈数,直越板儿而上之,挤凤姐而下之,使与狗儿 等矣。作者寓意每在矛盾。⋯⋯(第六回) (3)彩云名字,忽云忽霞,另有做意,故用两彩两绣 陪出,以为含混。(第二十三回) (4)鹦鹉、鹦哥,是一是二;珍珠、袭人,是一是二; 都是疑团。(第二十九回) (5)四十九回但说邢夫人的嫂子带了女儿来,今云 206 红 楼 梦 学 刊 邢忠夫妇,与傻大舅是一是二,无非烟云变幻。(第五十 七回)⑥ 这里所列5条,可以说都是《红楼梦》文本中客观存在的 “矛盾”现象,但其中的条(2),说是矛盾可以,说不是矛盾 也可以。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从第六回中对于狗儿家与王 家关系的介绍来看,刘姥姥对凤姐说板儿是“你侄儿”,确实 有误。板儿应是凤姐的孙辈。但作者在这里只不过是意在表 现刘姥姥当时心情的紧张,以致“倒不会说了”。虽然此前不 久周瑞家的刚和她说过凤姐是 “当日大舅老爷的女儿”,刘 姥姥也曾顺嘴说“我当日就说他不错呢”,但恐怕她并没有 意识到凤姐和她自己是一个辈数的。而且,在当时的情境下, 刘姥姥也不可能想到去细算辈数,她只不过是凭着现有的直 观印象去套近乎而已。再加上凤姐此时“大还不过二十岁罢 了”,自然就说成“你侄儿”了。如果像张新之所说的“作者 寓意每在矛盾”,此处也“藏此深意”的话,这倒不是没有可 能。我们想,刘姥姥对凤姐说板儿是“你侄儿”,无形中将板 儿提高了一辈,而与巧姐是同辈了,这是否将来巧姐要嫁给 板儿之寓意呢? 陈其泰所列“矛盾”虽不少,但属于人物关系“矛盾”的 就4条: (1)紫鹃出现,书中却漏改名一层。(名唤鹦哥的, 与了黛玉。) 后文另有一婢,名鹦哥,何也? (2)总叙贾氏之人,恰未分出远近亲疏,看去不知 宁荣二府直下亲支,实有几人也。(彼时贾代儒、代修、 贾敕、贾效、贾放、贾赦、贾政、贾琮、贾 、贾珩、贾珖、贾 琛、贾琼、贾璘⋯⋯)第廿四回中贾琮,似是贾赦幼子, 《 红 楼 梦》 中 人 物 关 系『 矛 盾』 考 论 207 二 零 零 七 年 第 六 辑 红 楼 梦 学 刊 此处叙得不明白。 (3)此处说贾琮是贾赦之子,前文何以从未说贾琏 尚有胞弟耶。以后书中亦不提及此人,太觉疏漏。(只见 贾琮来问宝玉好。) (4)彩云、彩霞叙来殊欠分明。霞字似是云字之误。 若是两人,不应皆与环儿相好。(一时又叫彩云倒钟茶来 ⋯⋯只有彩霞还和他合得来⋯⋯)⑦ 这4条实际可归纳为3条,而且,就条(4)所言来看,虽然 “彩云、彩霞叙来殊欠分明”是实情,但这里的“霞”字却并 非“云”字之误。因为第二十五回明明说“只有彩霞还和他 (指贾环———笔者注)合得来”,而彩云是和金钏等一样属 于“素日厌恶他(贾环)”的“众丫鬟”之列的,因此,贾环叫 她倒茶她也没倒,所以彩霞才倒了一钟茶来递与贾环。这里, 彩云与彩霞是同时出场的。其实,彩云、彩霞是一是二的“矛 盾”,在其他回中也有体现。如第四十三回贾母要为凤姐过 生日凑份子,并叫鸳鸯在丫鬟中 “也凑几个人,商议凑了 来”,于是鸳鸯便找来了平儿、袭人、彩霞等。贾母让尤氏来 操办,尤氏便去与鸳鸯商议如何讨贾母喜欢。临走时将鸳鸯 的一份还了她。尤氏“又至王夫人跟前说了一回话。因王夫 人进了佛堂,把彩云一分也还了他。”凑份子的本来是彩霞, 尤氏还的时候却是彩云,“彩霞交了而没有退,彩云没有交 却反而退了。岂不奇怪?”⑧特别是联系彩云与彩霞二人在其 他之处的关系,就更是如此。比如,从第二十三回、第二十五 回、第三十八回的描写来看,彩云、彩霞无疑是两个人,而从 第四十三回“凑份子”以及和贾环相好、作为王夫人的“膀 臂”等来看,彩云、彩霞又分明是一个人⑨。“彩云、彩霞是两 个人,又是一个人”⑩,这是书中从各方面表现出来的、客观 存在的事实。 208 红 楼 梦 学 刊 那么,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对此,刘世德先生 从创作过程的构思变化来寻找原因,认为是由于作者的“疏 漏和失于照应”,是属于“改稿和旧稿”的抵触!"#。这有一定 的道理。 条(2)、条(3)恐怕与版本有关。因为甲辰、程甲等本说 贾赦“也有二子,次名贾琏”,这就等于说贾琏没有弟弟;而 按甲戌、庚辰等本,作“长名贾琏”,则贾琏就有弟弟了。 话石主人所列两条人物关系的“矛盾”,虽然与我们所 谈的有所不同,但由于也是涉及人物关系的,故亦列于此: (1)第二回赦公一子,误。此时已有贾琮。 (2)二十八回姑表兄弟,当作姨表。!$# 这两条都与版本有关。条(1)显然是版本之误。条(2) 虽然也有版本依据,如舒序本就作“令姨表弟兄”,但却难说 谁是谁非。因为如舒序本所写虽然为实情,但总让人感觉有 点别扭,似乎生活中不会说得太实。说“令表兄弟”就行了, 何必要坐实是姨表兄弟呢?况且,舒序本所说的“你们令姨 表弟兄倒都信为实,然前日不过是我的设词”云云,语言也 嫌拗口,有欠通顺。相反,说“令姑表兄弟”倒是有可能的。我 们是否可做如下理解:冯紫英说这话,不过是意在表明宝玉 和薛蟠关系的亲密。从语用学的礼貌原则来讲,这是说话人 的礼貌用语。虽然理论是后人总结的,但却不是凭空杜撰的, 而是在前人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冯紫英虽不懂语用 学,但他却善于人际交往,知道如何在交际中使用礼貌用语, 从而达到更好的交际效果。所以,在这一原则下,即使冯紫英 知道他二人是姨表兄弟,也可以故意这么说。因为他所说的 “你们令姑表弟兄到都心实”,还有一层言外之意,即:在心 实这一点上像亲兄弟一样。但毕竟不是亲兄弟,所以说是姑 《 红 楼 梦》 中 人 物 关 系『 矛 盾』 考 论 209 二 零 零 七 年 第 六 辑 红 楼 梦 学 刊 表兄弟,此其一。其二,可能冯紫英虽知道宝玉、薛蟠二人是 中表关系,却未必能弄清是姑表还是姨表。在这种情况下,自 然是说得亲近比说得远更好些。其三,还可能冯紫英是随口 说的,显示冯紫英不拘小节的豪爽性格。于此可见,《红楼 梦》用语之准确,符合生活逻辑之真实。 近人张笑侠《读红楼梦笔记》中谈人物关系“矛盾”的 只有1条,即: 第三回有云 “原来这袭人亦是贾母之婢,本名珍 珠”。第二十九回去清虚观打醮时,又云“贾母的丫头 ⋯⋯琥珀、珍珠。”此珍珠不知是何时补上之丫头,并未 说明,事前亦未提此。!"# 何心《红楼梦抉误》中有4条: (1)第二十五回贾环抄写《金刚经咒》时,叫彩云 倒茶,叫玉钏剪烛花。后文却说:“只有彩霞还和他合得 来,倒了茶与他。”究竟倒茶的是彩云还是彩霞?有些弄 不清。(戚本全作彩霞,并无彩云。) (2)第三回书中说,贾母把自己身边一个丫头名唤 珍珠的,给了宝玉,改名袭人。但是第二十九回贾母往清 虚观听戏时,跟随的丫头中又有珍珠。这珍珠当然不是袭 人。是否另有一个丫头顶了这名字?似应说明。又第三回 书中说,贾母把一个二等丫头名唤鹦哥的,给了黛玉。后 来黛玉身边并无鹦哥,却多了一个紫鹃,所以我疑心紫鹃 即鹦哥所改名。但是第二十九回跟随贾母的丫头中,又有 一个鹦鹉。这鹦鹉与鹦哥是一是二?假使便是鹦哥,为何 又在贾母身边?似亦应加以说明,免得读者搅不清楚。 (3)第二十五回说,只有彩霞和贾环还合得来。但 210 红 楼 梦 学 刊 是第三十回金钏向宝玉说道:“我告诉你个巧方儿。你 往东小院子里拿环哥儿和彩云去。”彩霞、彩云二人,时 常搅不清,不知何故? (4) ⋯⋯王夫人既然称二小姐,当然还有个大小 姐。书中从未说起王夫人与薛姨妈另有姊妹,那大小姐 当然就是薛姨妈无疑。照此看来,王夫人是薛姨妈的妹 子。但是第四十六回贾母向薛姨妈说道:“⋯⋯你这个 姐姐,他极孝顺我,不象我那大太太,一味怕老爷⋯⋯” 王夫人又变成薛姨妈的姐姐了。显然是矛盾的,也许姐 姐是妹妹之误吧。!"# 条(1)所说的是理解的问题。虽然彩云与彩霞确实“有 些弄不清”,但此处却写得很清楚,如前所述,是彩霞倒了茶 递给贾环。 条(4)所言也是如此。因为书中虽“从未说起王夫人与 薛姨妈另有姊妹”,但并不等于说“那大小姐当然就是薛姨 妈无疑”。因为从王夫人和薛姨妈的子女来看,王夫人的长 子贾珠“不到二十岁就娶了妻生了子”,按十九岁娶妻生子 来算,其子贾兰已五岁,则贾珠若在,其时应为二十三四岁 了。而薛姨妈的两个子女,宝钗仅比宝玉大一二岁,她哥哥薛 蟠的年龄,甲戌本说是十五岁,王府本说是十七岁,而庚辰等 本没有说薛蟠年龄,只说宝钗比薛蟠小两岁,想来薛蟠的年 龄不会比贾琏(贾琏二十岁)还大,当然更没有贾珠大了。所 以王夫人似乎应该是姐姐。若仅据王夫人是“二小姐”这一 点就认为“姐姐是妹妹之误”,证据是不足的。 要之,从上述可见,前人所提及的人物关系的“矛盾”, 可归纳为六个问题,即:贾琏是长子还是次子的问题,彩云、 彩霞是一是二的问题,袭人、珍珠是一是二的问题,鹦鹉、鹦 哥(紫鹃)是一是二的问题,邢忠和傻大舅(邢德全)是一是 《 红 楼 梦》 中 人 物 关 系『 矛 盾』 考 论 211 二 零 零 七 年 第 六 辑 红 楼 梦 学 刊 二的问题,荣国公是贾源还是贾法的问题。而这六个问题其 实只是人物关系“矛盾”中的一部分,且前人也并未对其产 生的原因深入细致地探讨,下面我们就对人物关系的 “矛 盾”及其产生原因分别予以探讨。 二、是无心的疏漏,还是有意的设计 如前所述,最早提到人物关系“矛盾”的是徐凤仪,他所 提到的实际是贾琏为长子还是次子的“矛盾”。王希廉、张新 之也提出类似的问题,但他们未注意到贾雨村的身份也存在 着类似的“矛盾”。下面我们就先看一下贾雨村身份的“矛 盾”。 贾雨村赴京应考前的身份,始终是一个谜。第一回中叙 贾雨村出身道:“忽见隔壁葫芦庙内寄居的一个穷儒———姓 贾名化、表字时飞、别号雨村者走了出来。这贾雨村原系胡州 人氏,也是诗书仕宦之族,因他生于末世,父母祖宗根基已 尽,人口衰丧,只剩得他一身一口,在家乡无益,因进京求取 功名,再整基业。自前岁来此,又淹蹇住了,暂寄庙中安身,每 日卖字作文为生,故士隐常与他交接。”这里说雨村是“穷 儒”,“每日卖字作文为生”,而同回士隐又说“明岁正当大 比,兄宜作速入都,春围一战,方不负兄之所学也。”所谓“大 比”、“春围”,都是指会试,是考进士的(考生为举人),而 且第二回也说雨村“至大比之期,不料他十分得意,已会了 进士,选入外班”。这样看来,雨村赴京前的身份应是举人无 疑了!"#。那么,举人是否有像雨村这样贫窘,只靠“卖字作文 为生”的?答案应该是肯定的。清人叶梦珠所撰《阅世编》就 曾提及贫穷的举人,据该书有关科举条记载,康熙“二十七 年戊辰,礼部以皇祖母太皇太后丧,请展会试期于三月初九。 上念举子贫者资斧难继,命缓十日,于二月十九日初场”!$#。 212 红 楼 梦 学 刊 然而,举人贫穷者毕竟是少数。又据叶梦珠《阅世编》中所载 “江南诸生监具控督院呈词”云:乡试“一榜之内,富贵者十 居八九,而通省孤寒,未收一二”!"#。录取时就已多是富人,而 一旦中举,穷的也会变成富的了。因为明清时期,举人是有一 定地位的,他们不仅可以做教谕、训导等一些小官,而且“举 人并可入仕”!$#,把官做得更大一些。如朱彭寿《旧典备征·卷 四》云:“国朝定制,凡仕进者以进士、举人、五贡、荫生为正 途出身。然汉人中官至一二品若内而尚书、侍郎,外而总督、 巡抚,其出身惟进士为最多,次则举人”!%#。而且,当时的社会 风气,一些乡绅为了讨好这些有前途、将来能做官的人,经常 资助他们。所以,即使是贫穷的人在中了举后也会一下子便 富了起来,像《儒林外史》中的范进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而 以贾雨村的性格来看,他的贫穷似乎与他的身份、地位相矛 盾。但实际上作者在塑造贾雨村这个形象时是重在写意而非 写实。试想,如果作者将雨村写成一个十分富有的举人,那么 他就不会寄居在葫芦庙内,也就不一定能有机会和士隐“交 接”,况以士隐“秉性恬淡,不以功名为念,每日只以观花修 竹、酌酒吟诗为乐”的人品来看,他也不一定愿去巴结一个 有钱的举人,这样也就不会有士隐赠银及其他一些相关的情 节了。但如果写雨村不是考进士,而是考举人,那雨村也不必 去京城,从而也没有机会和士隐“交接”,同样也不会有这些 情节。即使雨村来姑苏考举人,能够有机会和士隐“交接”的 话,但雨村又不必去京城了,从而也就很难和贾府挂上钩,这 样恐怕也就难有《红楼梦》了,更不是《红楼梦》的笔墨了。 况且,《红楼梦》 的作者这样写也是意在展示贾雨村从贫穷 到富贵、从穷儒到高官厚禄,然后又回到原来穷儒状态的人 生道路,这也是人生的一种怪圈。 再看贾琏为长子还是次子的“矛盾”。这一问题虽然与 版本有关,但却不仅仅是版本的问题。徐凤仪等人所依据的 《 红 楼 梦》 中 人 物 关 系『 矛 盾』 考 论 213 二 零 零 七 年 第 六 辑 红 楼 梦 学 刊 版本,当是程高刻本,而甲戌、庚辰等本作“长名贾琏”,也同 样存在着这种“矛盾”。据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出版的中 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以下简称校本),第二 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曾说道:“若问那赦公,也有二子,长 名贾琏,今已二十来往了⋯⋯”贾赦既有二子,长子为贾琏, 次子是谁呢?从后文的描写来看,似是贾琮。但贾琏既是长 子,却为何被称为琏二爷?这种称呼似乎与其身份矛盾。查甲 戌、己卯、庚辰、戚序、舒序、梦稿本等均同,为“长(子)名贾 琏”。唯甲辰本、程甲本等为“次名贾琏”。按甲辰、程甲本来 看,贾琏被称为“琏二爷”的问题似乎解决了,但贾琏之兄是 谁?正如王希廉等所提的,是否漏笔? 有意思的是,近人吴克岐撰《犬窝谈红》中所录“残钞 本”的有关文字,似乎回答了这一问题。其曰:“长子名瑚,早 夭。次子名琏。”!"#这样,问题似乎已经解决了,但实际却并没 有这么简单。如果贾琏真的是次子,那么,为什么甲戌等本又 均作“长名贾琏”呢?贾琏到底是长子还是次子?而且,据研 究,所谓残钞本,不过是吴克岐的假托而已!$#。即使确有此 “残钞本”,那么,这个“残钞本”,或者是后人根据某一钞本 而增改的,或者是该“残钞本”(或其底本)为“在甲戌、己 卯、庚辰诸本之前”!%#的一种早期钞本,而不大可能是曹雪芹 最后(或较后)的“定稿”本。因为其“回目的文字较平淡、 粗俗,而且韵律上也欠仔细斟酌”!&#,就是在内容方面,其文 字也有不通之处。 其实,贾琏被称为琏二爷的原因可能很简单,就是因为 荣府中玉字辈的排行贾珠是老大,所以贾琏被称为琏二爷。 而有了宝玉之后,由于贾母的溺爱,宝玉的排行又从自己家 排起,所以也叫二爷。不过,贾琏的这种称谓又似乎有着有意 的成分,且妙在有意无意之间。前面所说可看作表层的,那 么,深层的寓意是什么呢?我们知道,在宗法社会中,实行的 214 红 楼 梦 学 刊 是嫡长子继承制,荣府中贾赦是长子,是荣府世职的法定继 承人,所以他袭了官。但在具有荣府象征意义的荣禧堂等 “正经正内室”居住、并掌管荣府家政的,却不是贾赦,而是 次子贾政。这是因为贾母不喜欢贾赦而喜欢贾政的缘故。贾 母的这种偏心在第七十五回通过贾赦讲的笑话引起贾母疑 心等描述中已有所体现。同样,贾琏是贾赦的长子,也是荣府 的法定继承人,但贾母却有着让宝玉将来做继承人的意向。 也正是因为如此,贾赦才对贾环说“将来这世袭的前程定跑 不了你袭呢”,以借此发泄他的不满,因为从哪方面来说,世 袭的前程都不可能轮到贾环去袭。所以,本来是次子的,被当 作长子看待,而长子却又被视为次子,这就是贾琏被称为琏 二爷的寓意。而这种状况又恰恰说明了贾母在这个家庭(甚 至是整个家族)中至高无上的地位。然而,在封建社会中,女 人掌权,却被看成是与牝鸡司晨一样的,是不祥之兆,而不是 兴盛之象。所以,这又从揭露封建社会必然衰败之内因的角 度,描写了作为“诗礼簪缨之族”的贾府“遗之子孙虽多,竟 无可以继业”者而日益衰颓的历史悲剧!"#。 再如,秦氏有“下一辈”的“矛盾”。第十三回,秦可卿死 的消息传出后,“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那 长一辈的想他素日孝顺,平一辈的想他素日和睦亲密,下一 辈的想他素日慈爱,以及家中仆从老小想他素日怜贫惜贱、 慈老爱幼之恩,莫不悲嚎痛哭者。”贾蓉在贾府中是第五代, 秦氏死时贾蓉已二十岁,在草字辈中可能他是年龄最大的 了,但他和秦氏并无子女,至于排序较靠前的贾菖、贾菱等有 无子女,书中没有交代,但是从他们尚排在贾蔷之后来看,似 乎也不会有。所以,贾府似乎还没有第六代。这样,秦氏也就 没有“下一辈”,这里所说的就未免有矛盾之嫌。出现这种现 象的原因,是作者“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意在说明秦氏的 为人和人缘儿好,并不重在写实而只是写意罢了。 《 红 楼 梦》 中 人 物 关 系『 矛 盾』 考 论 215 二 零 零 七 年 第 六 辑 红 楼 梦 学 刊 如果说上面的例子是处于有意无意之间的话,则下面的 例子似乎更多的是有意,且写意重于“写实”。例如,第四十 九回说 “邢夫人之兄嫂带了女儿岫烟进京来投邢夫人”,又 据第五十七回说岫烟之父母是“邢忠夫妇”,且说“独他父 母偏是酒糟透之人”,但第七十五回又说邢德全是邢夫人的 胞弟。那么,邢忠与邢德全是否一个人?从两个名字的相关来 看,可以认为是一个人的名和字,且“酒糟透之人”也与邢德 全的为人相符。然而,一个是兄,一个是弟,并且,邢德全还说 他“尚小,世事不知”的时候邢夫人就已经“出阁”了,且 “一分家私都是他把持带来”(指邢夫人),可见他确是邢夫 人之弟。如此,邢忠与邢德全分明又是两个人。从邢德全的话 来推断,邢夫人根本就没有“兄”,而只有他这一个“胞弟”。 这就出现了“矛盾”。当然,也可能邢夫人之兄嫂并非亲哥 嫂,但书中却也并未说明是堂兄还是表兄,所以,其身份还是 模糊的。另外,与之相关的是,第四十九回说“邢夫人之兄嫂 带了女儿岫烟进京来投邢夫人”,说明邢夫人的兄嫂是不在 京的,而第二十五回宝玉、凤姐病时,写“小史侯家、邢夫人 弟兄辈并各亲戚眷属都来瞧看”,则“邢夫人弟兄辈”又似 乎在京,且邢夫人又似乎不只一个“兄”或“弟”。 这一组“矛盾”的产生,大都与写意有关。首先,第二十 五回写邢夫人弟兄辈来瞧看,不过是意在渲染宝玉、凤姐在 贾府中的地位,特别是宝玉,如同贾府的“凤凰”一般,所以 远近亲友都来了。其次,第四十九回写邢夫人的兄嫂来投奔 邢夫人,是意在表现邢家的贫寒,否则,作为兄长是不应该投 靠妹妹的。这是为表现邢岫烟的品性作伏笔,是为塑造岫烟 形象服务的。第三,第七十五回写邢德全是邢夫人的胞弟,是 为塑造邢夫人形象服务的,是为了表现邢夫人“婪取财货”、 “克啬异常”的性格特点。因为邢夫人作为长姊,竟不顾家有 二位妹妹和幼弟,而将一份家私都“把持带来”,可见其自 216 红 楼 梦 学 刊 私、贪婪到什么程度,其为人也就可想而知了。正如尤氏所说 的,“可怜他亲兄弟还是这样说,这就怨不得这些人了”。另 外,按封建宗法制,邢家既有儿子,则邢家的财产自然应由儿 子继承,而邢夫人将财产都“把持带来”,说明邢夫人已无视 这种“制度”,同时也说明了这种封建的制度已经经不起物 欲的冲击,可以说是名存实亡了。 又如,庚辰本第五十三回说荣国公是贾法,与第三回所说 贾源矛盾。虽然校本据第三回而改为贾源,但因各本均作贾 法,故仍将之作为“矛盾”看待。那么,荣国公到底是贾源还是 贾法?贾源与贾法是初稿和修改稿的关系,还是作者的有意为 之?现都殊难判断。如果是初稿与修改稿的关系,“贾源”是初 稿,“贾法”是初稿?假设“贾法”是初稿留下的痕迹(校本就 将“贾法”据第三回而改为“贾源”),那么,全书提到荣国公 名字的地方一共就这两处,既然修改时第三回已改过来,第五 十三回却为何没改?或者是疏漏?然而,从第五十三回各本的 如此一致来看,又不像是疏漏或钞误,如是,难道各本均源于 一个共同的底本?还是第五十三回均源于一个底本?若说单单 第五十三回均源于一个底本,又说不通,且从该回其他之处来 看,也并非如此。以上谜团,也令人颇费猜解。清人苕溪渔隐和 裕瑞都注意到了这一“矛盾”,苕溪渔隐推测是“传写有误”!"#, 而裕瑞则表示了他的怀疑:“岂钞误者乎?”!$#。 不过,如果从作者有意为之的角度来理解,倒能另辟一番 天地。太平闲人张新之在第三回和第五十三回的夹批中分别 说:“所从出,因曰‘源’。”!%#“演此荣宁,实主忠孝大法。”!&#所 谓“实主忠孝大法”,不过是张氏个人的理解而已,但说“所 从出,因曰‘源’”,却也未必不能体现曹雪芹的意思。所谓 “贾源”,正是贾府之“源”,亦即贾府之“所从出”。贾源与 贾法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贾源就是贾法,既是贾府之“源”, 又是贾府之“法”。又,“法”与“发”谐音,贾源即贾府之源、 《 红 楼 梦》 中 人 物 关 系『 矛 盾』 考 论 217 二 零 零 七 年 第 六 辑 红 楼 梦 学 刊 贾府之所从“发”。“源”又与“缘”谐音,缘,又是机缘。所 以,“源”既是开始、来源之“源”,又是机缘、发展之“缘”; “法” 既是贾府之模范、统治的象征,又是开始、出发之 “发”,发展之“发”。若进一步附会的话,“源”、“法”又与 “缘法”谐音,贾府自从没了源、法(即荣国公去世后),也就 没了缘法。宝玉所喜欢的那句戏中台词:“没缘法转眼分离 乍。”正可看作贾府行将衰败、分崩离析的写照!"#。所以,若从 象征、隐喻等角度看,此矛盾倒很可能是作者的有意为之。 以上可以说是将作者有意为之作为探讨人物关系矛盾 产生原因的思路之一,而另一思路则是从版本和作者修改过 程入手。 三、是版本传钞的结果,还是修改未尽的“痕迹” 如所周之,《红楼梦》是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 的结果,而曹雪芹披阅、增删的宗旨之一就是减头绪$%#。因此, 作品在人物关系方面所存在的一些难以解答的现象,应以此 作为寻找答案的思路之一$&#。下面的一些例子就可沿此思路 进行探讨。 (1)大姐、巧姐是一是二的“矛盾”。“大姐”之名最早 出现是在第七回,当时周瑞家的送宫花,来至凤姐处,在“东 边房里”,“只见奶子正拍着大姐儿睡觉呢”。第二十一回又 说“谁知凤姐之女大姐病了,正乱着请大夫来诊脉”。而“巧 姐”之名最早出现是在第二十七回,并且是和“大姐”同时 出现的。我们从书中对大姐、巧姐的绝大部分描写来看,可知 大姐是凤姐之女,是巧姐的乳名。巧姐之名是第四十二回刘 姥姥二进荣国府时为她起的。这说明大姐、巧姐是一个人,凤 姐只有一个女儿。这从后文所写来看也是如此。但是,在第二 十七、第二十九两回中,大姐与巧姐却又同时出场,这又分明 218 红 楼 梦 学 刊 是说大姐与巧姐乃两个人。虽然此处“蒙府本与戚序、戚宁 本前后所写是一致的,那‘巧姐’就是‘大姐儿’;然而,这却 不能用作版本上的根据去证明庚辰本第二十七与第二十九 回将‘巧姐’和‘大姐’写成两个人是出于作者的笔误!因为 蒙府本和戚序、戚宁本的祖本来源既是共同的,它们又都经 过了他人大规模的改动,失真的情况要比庚辰本等一般的脂 本更为严重一些”!"#。同时,我们又不可据以推测将“巧姐” 和“大姐”写成两个人是钞手的问题,因为这两回书中所写 之“巧姐”和“大姐”还显出一种内在逻辑,那就是“大姐” 要比“巧姐”小一点。况且,“多数钞本又尽皆如此”!$#。这就 出现了问题,即:大姐与巧姐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如 果说是一个人,那么第二十七回、第二十九回又分明是写成 了两个人;如果说就是写两个人,这又与书中对大姐、巧姐的 绝大部分描写不相符合。而且,如前所述,第二十七、第二十 九这两回所写既不像是作者的笔误,又不像是 “钞手的问 题”。那么,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初稿时大姐、巧姐为两个 人,修改稿改成了一个人,但由于一时的疏忽,遗漏了两处而 未删改干净,从而造成了这种矛盾现象!%#。 (2)贾璜是成人还是孩子的“矛盾”。从第九回、第十回 的有关描写来看,贾璜应是成人。从第二十九回的描写来看, 贾璜也应是成人,因为他排在贾 、贾琼之前,而从第六十三 回贾 对贾珍所说的话来看,贾 、贾珖都是成人无疑,所 以,排在贾 之前的贾璜自然也应是成人。当然,第二十九回 各版本又有所不同,校本是据蒙府本、戚序本改的,作贾璜。 而庚辰本、舒序本贾璜作贾琏,似不通。然而,第五十四回却 又说贾珍、贾琏“命人将贾琮贾璜各自送回家去”,贾璜似乎 又成了孩子,需要人送回家。这样,前后所写未免矛盾。而且, 第十三回秦氏之丧时贾代儒、代修等都来了,在这一长串人 《 红 楼 梦》 中 人 物 关 系『 矛 盾』 考 论 219 二 零 零 七 年 第 六 辑 红 楼 梦 学 刊 名单子中却没有贾璜的名字,而此前不久的第十回则刚刚对 之作了简短的介绍:“这贾璜夫妻守着些小的产业,又时常 到宁荣二府里去请请安,又会奉承凤姐儿并尤氏,所以凤姐 儿尤氏也时常资助资助他,方能如此度日。”那么,贾璜到底 是成人还是孩子,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这一“矛盾”产生的 原因,恐怕与版本有关。从第十三回的名单来看,玉字辈排在 第一的是贾琮,而据第二十四回和第五十四回的有关描写来 看,贾琮尚是个孩子,如果说这个名单的排序是先按照是否 为荣府(或宁府)的嫡系排,然后再按长幼来排的话,那么, 作为荣府嫡孙的贾兰,却为何又排在贾芬、贾芳之后,更远在 贾菖、贾菱之后?所以,我们推测,名单中的贾琮是否为贾璜 之误呢。因为此“名单”各版本并不完全相同,舒序本就没有 列全人名,而作“彼时贾代儒、贾代修、贾敕等合族长辈、平 辈、晚辈都来了”。同样,第五十四回的贾璜,又能否是其他 人名之误呢? (3)是十个小尼姑、十个小道姑,还是十二个小沙弥并 十二个小道士的“矛盾”。第十七回至十八回,写林之孝家的 来回:“采访聘买得十个小尼姑、小道姑都有了,连新作的二 十分道袍也有了。”然而,第二十三回却又说:“且说那个玉 皇庙并达摩庵两处,一班的十二个小沙弥并十二个小道士, 如今挪出大观园来,贾政正想发到各庙去分住。”那么,到底 是十个小尼姑、十个小道姑呢,还是十二个小沙弥并十二个 小道士呢? 此问题与版本有关。从现存各脂本来看,第十七回至十 八回对此问题所写虽略有差异,但均为小尼姑、小道姑,其人 数除甲辰本作“采访聘买得十二个小尼姑小道姑都有了。连 新做的十二分道袍也有了”外,其余均作十个小尼姑、十个 小道姑以及二十份道袍。程甲本虽也作“十二个小尼姑、小 道姑”,但道袍却是“二十份”,自相矛盾。而下文第二十三 220 红 楼 梦 学 刊 回所写,各本均作“十二个小沙弥(并)十二个小道士”,贾 芹唤出的也都是“二十四个人”。而且,他们的去处是铁槛 寺,这似乎也说明他们是小沙弥、小道士,而不是小尼姑、小 道姑。然而,同回又说凤姐回王夫人时说:“这些小和尚道士 万不可打发到别处去,一时娘娘出来就要承应。倘或散了,若 再用时,可是又费事。依我的主意,不如将他们竟送到咱们家 庙里铁槛寺去,月间不过派一个人拿几两银子去买柴米就完 了。说声用,走去叫来,一点儿不费事呢。”可见,小沙弥、小 道士同样是为“承应”娘娘而准备的。并且,第九十三回又 说,“且说水月庵中小女尼女道士等初到庵中,沙弥与道士 原系老尼收管,日间教他些经忏。以后元妃不用,也便习学得 懒怠了。那些女孩子们年纪渐渐的大了,都也有个知觉了。更 兼贾芹也是风流人物,打量芳官等出家只是小孩子性儿,便 去招惹他们。那知芳官竟是真心,不能上手,便把这心肠移到 女尼女道士身上。因那小沙弥中有个名叫沁香的和女道士中 有个叫做鹤仙的,长得都甚妖娆,贾芹便和这两个人勾搭上 了。”又,书中接着写道:“赖大说:‘大爷在这里更好。快快 叫沙弥道士收拾上车进城,宫里传呢。’贾芹等不知原故,还 要细问。赖大说:‘天已不早了,快快的好赶进城。’众女孩子 只得一齐上车,赖大骑着大走骡押着赶进城。”由此可见,所 谓小沙弥、小道士或小和尚、小道士,就是指小尼姑小道姑, 是一种泛指。 (4)多浑虫的媳妇到底是“自小父母替他在外”娶的, 还是赖大家的在将他收买进来后 “把家里一个女孩子配了 他”?第二十一回所写与第七十七回所写前后矛盾。这一“矛 盾”产生的原因,有可能是在初稿中多浑虫与晴雯的表哥是 互不相干的两个人,修改时为了减头绪而将此二人合二为一 了。而且,这样修改更主要地是为了表现晴雯“虽到贾母跟 前,千伶百俐,嘴尖性大,却倒还不忘旧”的品格,是从侧面 《 红 楼 梦》 中 人 物 关 系『 矛 盾』 考 论 221 二 零 零 七 年 第 六 辑 红 楼 梦 学 刊 对晴雯形象的一种烘托。特别是赖家把家里的一个女孩子配 了晴雯的表哥,替他娶了媳妇,可以说对他有恩,而若是“自 小父母替他在外”娶的,则赖家的恩情就相对少些。所以,对 于晴雯的表哥来说,赖家替他娶媳妇比 “自小父母替他在 外”娶的,更能形成鲜明的今昔对比(即他从一个穷光蛋到 有家室、有活干的转变),从而一方面突出了晴雯的美好品 格,另一方面也鞭挞了像多浑虫这类可鄙的无行之人。但由 于作者的重在写意而“忽略”了那些属于“细枝末节”的东 西,以至造成了这种“矛盾”。同时,由于“书未成,芹为泪尽 而逝”!"#,以至有些地方没有最后统一好而留下了痕迹,也是 造成这种“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 (5)袭人和珍珠、紫鹃和鹦哥、鹦哥和鹦鹉是一是二的 “矛盾”。第二十九回贾母的丫鬟中又出现了鹦鹉和珍珠二 人,珍珠是袭人的原名,书中已有明确的交代;鹦哥是贾母与 了黛玉的,实际就是紫鹃。鹦哥又是鹦鹉的通称,所以说鹦鹉 就是鹦哥也未尝不可。那么,既然二人都已有了着落,为什么 贾母之婢中又出现了此二人?这一“矛盾”是如何产生的? 先说袭人与珍珠。 袭人是宝玉的“首席”大丫鬟,她原是“贾母之婢,本名 珍珠。贾母因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素喜 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遂与了宝玉。宝玉因知他本姓花, 又曾见旧人诗句上有‘花气袭人’之句,遂回明贾母,更名袭 人”。此后袭人就一直是宝玉的丫鬟。但是,第二十九回中又 出现了珍珠之名,而且是作为“贾母的丫头”出现的。这是什 么缘故呢?对于这个问题,张锦池先生认为,袭人、珍珠原是 两个人,作者在修改时将之变成了一个人。这样,既减少了头 绪,又增浓了贾母对宝玉的溺爱之情!$#。这是很精辟的见解。 那么,既然已将此二人合并为一人,而第二十九回又为什么 会出现珍珠呢?对此,林冠夫先生认为“最大的可能”是作者 222 红 楼 梦 学 刊 的“疏于照应”!"#。而张锦池先生则认为这一回文字“倒像是 源出某个早期稿本的文字”!$#。这两种观点看似不同,实则具 有统一性。从前者来看,是说第二十九回出现的珍珠是由于 在作者的意识中贾母的丫鬟里有珍珠这个人,所以在第二十 九回罗列丫鬟的名字时,又顺笔写下了这个名字。又由于珍 珠是一个跑龙套式的人物,在前八十回中没有再出现,所以 也没有发现这个小小的疏忽!%#。也就是说,这是一种纯粹的疏 忽。从后者来看,是说作者在初稿时将珍珠、袭人写成了两个 人,修改时为了减头绪,同时又为刻画人物,突出人物的典型 性,将二者合而为一。但由于版本传钞方面的原因,即传钞时 第二十九回有可能是以某一早期钞本配钞的,所以出现了这 种情况;或者是作者没有来得及统一或在统一时一时的疏 忽,从而出现了这“有缝的天衣”&’#。可以说,后者所论因素中 包含了前者所论的因素,即“疏忽”的因素。所以,第二十九 回出现珍珠的原因,大致可归纳为三种情况:一是在版本传 钞过程中造成的。二是由于《红楼梦》没有最后定稿而留下 的痕迹(包括统稿时的一时疏忽)。三是纯粹的疏忽造成的。 这三种情况都具有可能性,且难说哪一种可能性更大。 紫鹃与鹦哥、鹦鹉的情况,也和袭人与珍珠类似。 第三回写黛玉进贾府时,“只带了两个人来:一个是自 幼奶娘王嬷嬷,一个是十岁的小丫头,亦是自幼随身的,名唤 作雪雁。贾母见雪雁甚小,一团孩气,王嬷嬷又极老,料黛玉 皆不遂心省力的,便将自己身边的一个二等丫头,名唤鹦哥 者与了黛玉”。至第八回,林黛玉的贴身丫鬟成了紫鹃,并且 后来一直都是紫鹃。而鹦哥此后只在第九十七回、第一百回 和第一一二回出过场。按理说,鹦哥是贾母所赐,黛玉不应换 人,而且黛玉也无人可换。因为第三回中说的明白:“黛玉只 带了两个人来:一个是自幼的奶娘王嬷嬷,一个是十岁的小 丫头,亦是自幼随身的,名唤作雪雁。”而黛玉又不可能再向 《 红 楼 梦》 中 人 物 关 系『 矛 盾』 考 论 223 二 零 零 七 年 第 六 辑 红 楼 梦 学 刊 贾母要人。所以,紫鹃就是鹦哥。至于鹦哥为什么被改为紫 鹃,很可能是黛玉“回明贾母”而改的。将鹦哥改为紫鹃,是 因为“鹃”指杜鹃,又叫杜宇、子规,它体现了一种文化蕴涵, 寄托了黛玉的身世之感,大概取“不如归去”之意。且杜鹃啼 声哀婉凄切,又有“啼血深怨”之传说,从而使杜鹃本身就带 有悲凉的情感,前面再冠以“紫”字,更将杜鹃所包含的这种 悲哀又增了一层。唐朝诗人蔡京有一首《咏子规》的诗,其中 有“凝成紫塞风前泪,惊破红楼梦里心”一句,旅美学者周策 纵先生认为“紫塞”就是“紫鹃”的出处!"#。中国文化向来以 杜鹃为哀怨、悲凉的象征,《异苑·卷三》云:“杜鹃始阳,相 催而鸣,先鸣者吐血死。常有人山行,见一群寂然,聊学其声, 便呕血死。初鸣,先听其声者主离别。厕上听其声,不祥。”!$# 黛玉从小失去父母,远离家乡,又身体多病,最后呕血泪尽而 亡,令人悲感。以杜鹃来衬托、象征,正与黛玉的身世相符。就 是前人咏杜鹃的诗句,用于黛玉亦未尝不可。如唐代诗人罗 邺《闻杜鹃》诗云:“花时一宿碧山前,明月东风叫杜鹃。孤 馆觉来听夜半,羸童相对亦无眠。汝身哀怨犹如此,我泪纵横 岂偶然。争得苍苍知有恨,汝身成鹤我成仙。”!%#此诗若稍加 改动,说咏黛玉,完全可以。又如贾岛的《子规》云:“游魂自 相叫,宁复记前身!飞过邻家月,声连野路春。梦边催晓急,愁 处送风频。自有沾花血,相和雨滴新。”!&#也可作为黛玉身世 的一种象征或与之相互印证。因此,以紫鹃为黛玉的贴身丫 鬟,不仅符合黛玉的身世、性格,而且富有象征意义和诗谶的 意味。况且“鹃”与“鹦哥”在种类上相同,这样既改为了自 己所喜欢的名字,又未将贾母所赠完全改变,从而体现出贾 母的关爱和不忘贾母所赠的意思。 再回到我们前面的话题。既然紫鹃是由鹦哥改名而来 的,那么第二十九回与紫鹃同时出场的贾母的丫鬟中出现鹦 鹉是怎么回事?鹦哥与鹦鹉是否一个人? 224 红 楼 梦 学 刊 我们说:鹦哥是鹦鹉的通称。紫鹃与鹦哥既是一个人,又 不是一个人,她们在初稿中是两个人,修改时变成了一个人。 林冠夫先生认为,紫鹃与鹦哥的“矛盾”,因版本传抄原 因而造成的可能性似乎较大!"#。这种观点是有道理的,也确实 是这一“矛盾”产生原因的“可能性较大”的一种。因为此观 点如果成立,就可以解释第二十九回紫鹃与鹦鹉同时出场的 “矛盾”———在第八回以后所来自的底本中,紫鹃与鹦鹉 (鹦哥)是两个人。 (6)平儿说“这个大老爷太好色了”的“矛盾”。第四十 六回,贾赦要娶鸳鸯为妾,鸳鸯不愿意,出来散心,遇到平儿, 说起这话时,袭人也来了,平儿就把这话告诉袭人,接着又说 指责贾赦的话,然后又和鸳鸯开玩笑。从上下文的语句逻辑、 所说的内容以及人物的身份、性格等各方面来看,这些话不 像都是平儿一人所说的。这一“矛盾”与版本有关。从甲辰 本、梦稿本、列藏本来看,就不存在这个矛盾。这里,很可能是 钞者在钞写时落下了“袭人”两个字,也有可能是看差了,因 为前面已有“袭人”两字,接着又是“袭人”,所以落下了。 (7)“袭人赢了平儿”的“矛盾”。第六十二回宝玉生 日,在宴席上湘云、宝玉,袭人、平儿、尤氏、鸳鸯等猜拳,“一 时湘云赢了宝玉,袭人赢了平儿、尤氏赢了鸳鸯”,但说酒令 的时候,袭人和平儿这对却是袭人说的,与其他两对及酒令 的规则不符。造成这一“矛盾”的原因,很有可能是钞手之 误,因为现存各版本此处似乎都有遗漏,且各本均不相同。当 然,也不排除作者之笔误的可能。 (8)王夫人翻寻人参的“矛盾”。第七十七回说因配药 用人参,“王夫人取时,翻寻了半日”,只找到“几枝簪挺粗 细的”,“王夫人看了嫌不好,命再找去,又找了一大包须末 出来”。这里说“王夫人取时,翻寻了半日”,似乎是说王夫 人亲自取并翻寻了半日,这不符合王夫人的身份,且也不合 《 红 楼 梦》 中 人 物 关 系『 矛 盾』 考 论 225 二 零 零 七 年 第 六 辑 红 楼 梦 学 刊 情理。而且,下文说“命再找去”也与前文不衔接,从而使 “命”、“再”两字显得均无着落。从后文可知,“命再找去” 是命彩云再找去。因此,前面所说的“王夫人取时,翻寻了半 日”显然不合情理,而应是彩云“取”并“翻寻了半日”才 对。查其他版本,戚序本、梦稿本均作“王夫人命人取时”,列 藏本也是,但无“人”字(有可能是钞时落下了)。可见,此处 的矛盾应是钞手的失误造成的。 总之,从上面所论可以看出,人物关系“矛盾”的产生, 除个别可能为版本传钞过程中的失误以及作者有意的因素 外,其余大都与创作过程有关,是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 次”过程中留下的痕迹。从这些“矛盾”中,我们可以看出作 者创作中“减头绪”的创作思想。那么,作者为何要减头绪 呢?这是因为,塑造人物虽是小说的第一要义,但人物的数量 和质量相比,数量又是次要的。也就是说,关键在于塑造了多 少典型人物,而不仅仅在于人物的多少。典型人物的多少才 是衡量一部作品(指小说、戏剧等叙事性作品)价值大小的 尺度。曹雪芹塑造的人物在总体上虽不及莎士比亚多,但典 型人物之多却并不亚于莎士比亚,这正是曹雪芹的伟大之 处。而人物关系“矛盾”所反映出的“减头绪”,恰恰折射出 曹雪芹创作过程的一个侧面。比如,大姐、巧姐由两个人变为 一个人,袭人、珍珠由两个人变为一个人,从数量上说是减少 了两个人,但从艺术成就上说却增加了两个典型,这正是艺 术创作的辩证法。所以,对于这类“矛盾”的研究、探讨,对研 究曹雪芹的创作及《红楼梦》的成书研究来说,都有着非常 重要的意义。另外,有的人物关系“矛盾”(如贾琏为长子却 被称为琏二爷的“矛盾”),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 是作者的有意为之还是创作过程中遗留的痕迹,但其所产生 的客观艺术效果,却是积极的。也正因如此,我们才宁愿将之 视为作者的有意为之。 226 红 楼 梦 学 刊 注释 ! 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均出自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 究所校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3月第1版《红楼 梦》(共三册),以下不再注出。 ① 据顾平旦统计,全书仅有名字或有绰号的就有774人。见冯 其庸《论红楼梦思想》,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 10月 第1版,第179页。 ② [清]徐凤仪:《红楼梦偶得》,见一粟编《红楼梦卷》(全二 册)(第一册),中华书局,1963年12月第1版,第77页。 ③ [清]王希廉:《红楼梦总评》,见一粟编《红楼梦卷》(全二 册)(第一册),中华书局,1963年12月第1版,第150页。 ④⑥&’(&)( [清]张新之《红楼梦》回评,见冯其庸纂校订定 《八家评批红楼梦》,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9月第1版, 正文第 49页,正文第 49、162、520-521、677、1392页,正文 第67页,正文第1285页。 ⑤ [清]姚燮:《读红楼梦纲领·纠疑》,见一粟编《红楼梦卷》 (全二册)(第一册),第173页。 ⑦ [清]陈其泰评《桐花凤阁评红楼梦辑录》(刘操南辑),天 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10月第1版,53、81、105、108页。 ⑧⑨⑩ 刘世德:《彩霞与彩云齐飞———〈红楼梦〉版本探微之 一》,见《红楼梦学刊》1996年第2辑,第150—151页。 /0( 参见刘世德《彩霞与彩云齐飞———〈红楼梦〉版本探微之 一》,载《红楼梦学刊》1996年第2辑、第3辑。 /1( [清]话石主人:《红楼梦精义》,见《红楼梦考评六种》,人 民中国出版社,1992年12月第1版,第1001—1002页。 /’( 张笑侠:《读红楼梦笔记》,见吕启祥、林东海主编《红楼梦 研究稀见资料汇编》(上),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8月 《 红 楼 梦》 中 人 物 关 系『 矛 盾』 考 论 227 二 零 零 七 年 第 六 辑 红 楼 梦 学 刊 第1版,第212页。 !"# 何心:《〈红楼梦〉抉误》,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 (第四辑),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1月第 1版,第 32、 34、35、39页。 !$#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规定的三级考试,一般来说是从低到 高依次进行的,取得秀才(生员)资格后考举人,由举人再 考进士。虽然也有特例,但毕竟极为有限,如清赵翼撰《陔余 丛考·卷二十八》“特赐进士” 条所载:“我朝旷荡之恩,时 施格外。康熙年间,如查慎行以供奉劳,由举人赐进士。庄令 舆等以五经,由监生赐举人。今上每遇恩科,加恩年老者尤 渥。乡试被黜者,特赐举人;会试不第者,或授翰林检讨等 官,以荣其身。此又千古未有之旷典矣。”([清]赵翼:《陔 余丛考》,商务印书馆,1957年 12月初版,第 589页。)可 见,特赐也需要一定的身份条件,也不能轻易越级。至于宋 神宗“赐布衣陈知彦进士出身”(同上,第589页),恐怕更 是极端的例子。而晚清时“其由诸生布衣不次超擢官至督抚 者甚多”(朱彭寿:《旧典备征·安乐康平室随笔》,中华书 局,1982年版,第113页),则又另当别论了。 !%#!&#!’# [清]叶梦珠撰《阅世编》(来新夏点校),上海古籍出 版社,1981年6月第1版,第42页,49页,582页。 !(# 朱彭寿:《旧典备征·安乐康平室随笔》,中华书局,1982年 版,第110页。 )*# 吴克岐:《犬窝谈红》,广陵书社,2003年8月第1版,第3页。 )+# 参见杜春耕《〈红楼梦〉是一部开放性的小说》,见《北大讲 座》(第四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第 1版,第 222页。 ),#)&# 胡文彬:《红楼梦探微》,华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 396 页,395页。 )"# 参见张锦池《红楼梦考论》中编《略论〈红楼梦〉对传统的 228 红 楼 梦 学 刊 思想和写法的打破》及《论〈红楼梦〉的三世生命说与两种 声音》两章,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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