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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提高阶段名师精讲杨帆(女)三国法习题

2009-07-26 22页 doc 125KB 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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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提高阶段名师精讲杨帆(女)三国法习题 三国法课后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这表明( ) A、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 B、国际强行法就是指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C、如改变该原则,须经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 D、国际社会主要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 答案:A 解析: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性并以各国普遍接受为前提,C、D项显然违反这一前提。但并不能说所有强行法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B项错误。 2、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甲国的下列哪项行为不属于国家内政的范围?( ...
09提高阶段名师精讲杨帆(女)三国法习题
三国法课后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这表明( ) A、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 B、国际强行法就是指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C、如改变该原则,须经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 D、国际社会主要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 答案:A 解析: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性并以各国普遍接受为前提,C、D项显然违反这一前提。但并不能说所有强行法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B项错误。 2、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甲国的下列哪项行为不属于国家内政的范围?( ) 甲乙丙三国相邻,乙丙两国交战,甲国宣布中立 甲国决定在本国境内建立五个民族自治区 甲国以明示的方式承认丙国通过政变产生的新政府 D、甲国通过国内立法决定武装侵略邻国 答案:D 考点:不干涉内政原则 解析:内政就实质而言是国家在其管辖的领土上行使最高权力的表现。也就是说,凡是国家在宪法和法律中规定的事项,即本质上属于国家主权管辖的事项都是国家内政。“内政”不是一个单纯的地域上的概念,一个国家在本国境内的某些行为,也可能是违反国际法的,别国对此违法行为的干预并不构成对内政的干涉。比如一国在本国境内扣留外国外交代表作人质就不属内政的范围。再如某国在国内实施种族隔离,也不是内政,因为这是被整个国际社会所禁止的犯罪行为。判断某一事项是否属于内政,要看其是否本质上属于国内管辖的事项及该事项中的行为是否违背已经确立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 3、空中劫持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使用暴力的行为,“飞行中”是何含义?( ) A、航空器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起到打开任一舱门以便卸载时止 B、发动起到滑跑完毕止 C、从地面人员或机组为某一特定飞行而对航空器进行飞行前准备至降落24小时后止 D、降落后 答案:A 解析:《海牙公约》第1条规定:“凡在飞行中航空器内的任何人,用暴力或用暴力威胁,或用任何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或企图从事任何这种行为,或是从事或企图从事这种行为的人的同犯,九天考资即是犯有罪行。”也即构成空中劫持。并对“在飞行中”作了明确规定:“航空器从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至打开任一机舱以便卸载时为止,应被认为仍在飞行中。航空器强迫降落时,在主管当局对该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接管责任前,应被认为仍在飞行中。” 4、下列关于领土主权取得方式和领土主权限制的判断中,符合现代国际法的有哪些?( ) 在公海中通过人工建设而成的人工岛屿属于人工添附,是符合现代国际法的领土取得方式 租借是签订条约通过出租或抵押取得领土主权的方式,根据有关租借条约是否基于承租国和出租国双方的自愿和平等,租借在国际法上产生的效力不同 外国商船在本国领海有权无害通过,这是符合现代国际法的领土主权的限制 殖民地人民从前殖民国或宗主国独立出来成立新国家或加入其他国家而带来的领土变更违反了国家主权原则,已被现代国际法所废弃 答案:C 选项:添附必须是基于国家领土的增加领土的行为,在公海上建设人工岛屿虽然是合法的,但建设的人工岛屿不构成该国领土,选项A错误;租借不是领土的取得方式,而是领土主权的限制方式,B选项错误;领海无害通过是符合现代国际法的领土主权的一般限制,选项C正确;殖民地独立取得领土主权是民族自决原则的体现,是符合现代国际法的,选项D正确。 5、下列选项哪个不是海洋法关于船舶在公海上航行悬挂船旗的规则?( ) A.任何国家的船舶都可以悬挂其国旗在公海中自由航行 B.如果船舶在两个国家注册,则应悬挂两个国家的船旗 C.如果船舶未挂任何船旗,则任何国家的军舰都可以对其行使登临权 D.为航行方便而在航行中不断变换船旗的船舶,可被视为无国籍船舶 答案:B 解析:任何国家的船舶都可以悬挂其旗帜在公海中自由航行。任何国家不得对在公害中合法航行的别国船舶加以阻碍。在公海中航行的船舶必须在一国进行登记并悬挂该国国旗,登记国称为该船的国籍国或者船旗国。在公海航行的船舶必须并且只能悬挂一国旗帜,悬挂两国或者两国以上旗帜的航行或视方便尔换用旗帜的,可视为无国籍船舶。 6、根据有关大气环境保护的国际法规定,下列那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在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方面,所有国家应当承担相同的责任和义务 B.在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方面,发达国家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C.在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方面,发展中国家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D.有关大气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进一步规定了各国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具体减排目标 答案:B 解析:《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将缔约国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在具体规定方面发达国家承担的义务多于发展中国家。 7、曼努埃尔·乌里韦是墨西哥驻加拿大使馆的文化参赞,在加拿大任职期间与其妻莫妮卡、儿子何塞共同居住在加拿大首都渥太华。2007年3月曼努埃尔·乌里韦在与加拿大文化部长会谈时突发心脏病死亡。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和实践,莫妮卡和何塞的外交特权与豁免何时终止?( ) A、莫妮卡和何塞自曼努埃尔·乌里韦死亡之时起就不再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 B、莫妮卡和何塞的外交特权与豁免将持续到莫妮卡再婚时 C、莫妮卡和何塞的外交特权与豁免应当至给予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结束时为止 D、莫妮卡和何塞本身不是外交人员,不应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 答案:C 解析: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如遇使馆人员死亡,其家属应继续享有其应享有的特权与豁免,直到给与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结束时为止。选项C正确,A、B、D错误。 8、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发生的反倾销、反补贴等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一方要求法院直接适用WTO协议中关于反倾销、反补贴的规定,根据国际法中关于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规则以及中国法院的实践,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仅适用我国有关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行政法规,对被诉反倾销、反补贴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排除WTO协议文件在中国法院的直接适用 B.法院直接适用WTO协议的规定,依照WTO协议关于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规定对被诉的反倾销、反补贴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 C.法院对于我国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做出规定的内容,适用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我国法律中没有做出规定的内容,直接适用WTO协议的规定 D.在WTO协议与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相冲突的情况下,法院优先适用WTO协议中关于反倾销、反补贴行为的规定 答案:A 解析: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问题上,我国的实践正处于发展中。根据2002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最新实践的规定,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考虑到WTO协议的复杂性和中国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于WTO协议在中国国内的适用问题,只能采取排除WTO协议在中国法院的直接适用性的策略。这表明,在WTO协议在国内的实施方面,我国倾向于采取“间接转化”的方式。 9、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下列哪个可以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人?( ) A、1994年卢旺达种族灭绝屠杀的受害者家属 B、联合国秘书长 C、塞尔维亚共和国 D、乌克兰总统 答案:C 选项: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只有国家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人,国际组织、自然人和法人都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人,因此选项C正确,A、B、D错误。 10、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私法的表现形式,包括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下列哪项不构成国际私法的渊源?(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B、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 C、2006年7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私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 D、国际商会制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答案:A 解析:选项A不是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所以不属于国际私法渊源;选项B属于国际民商事条约;选项C属于涉外民商事争议解决规范;选项D属于国际商务惯例。选项BCD都属于国际私法的渊源。 11.在下列国际私法范围内的规范中,属于间接调整的法律规范是( ) A、我国《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B、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 C、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D、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答案:A 解析:所谓间接调整方法,就是在有关的国内法或者国际条约中规定某类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时间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所谓直接调整方法,就是用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实体规范来直接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本题中选项B、D为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属直接调整方法;选项C为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只有选项A为冲突规范,仅表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故属间接调整方法。 12、中国女子王霞勤1999年5月与英国男子克里斯·桑德在加拿大温哥华结婚,婚后夫妻俩一直居住于加拿大温哥华。2001年3月王霞勤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2002年2月获批准。2004年6月王霞勤向英国有关部门提出加入英国国籍的申请,但因其从未在英国居住,英国有关部门拒绝了其入籍请求。2006年8月,克里斯·桑德夫妇获得在加拿大的定居资格。2007年1月,王霞勤在回中国探亲期间,与中国浙江某乡镇企业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因合作条件以及利益分配等问题发生纠纷诉至中国某人民法院。我国法院受理此案后,应当以哪国法律为王霞琴的本国法?( ) A、中国法 B、英国法 C、加拿大法 D、中国法或加拿大法 答案:C 解析:王霞琴2002年2月丧失了中国国籍,但申请加入英国国籍又被拒绝,所以在国籍状态上其属于无国籍人。而对于国籍存在消极冲突的自然人本国法的确定,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1条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九天考资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王霞琴2006年8月获得了在加拿大的定居资格,因此2007年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应当适用定居国加拿大的法律确定。选项C正确。 13、中国人李亮2000年到俄罗斯从事工程承包等工作,2005年取得在俄罗斯的定居资格。2006年8月,李亮回中国从事北京的一项奥运场馆承包工作。2007年1月31日,李亮在北京签发一即期汇票,该汇票指定的付款人为俄罗斯人普契科夫。2007年3月20日,该汇票的持票人哈萨克斯坦人叶格罗夫在莫斯科向普契科夫提示汇票时,遭普契科夫拒付。叶格罗夫在获得有关拒绝证明后向李亮行使追索权。关于本案李亮是否有签发汇票的行为能力问题,我国法院应当如何适用法律?( ) 因为汇票是在莫斯科被拒付,因此我国法院应当适用俄罗斯法判断李亮签发汇票的行为能力问题 我国法院应当适用中国法判断李亮签发汇票的行为能力问题 因为李亮定居于俄罗斯,因此我国法院应当适用俄罗斯法判断李亮签发汇票的行为能力问题 因此持票人因拒付而权利受损的主体,因此我国法院应当适用哈萨克斯坦法判断李亮签发汇票的行为能力问题 答案:B 解析: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9条:“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依此规定,本题选项B正确。 14、甲乙均为俄罗斯公民。甲定居中国,乙定居韩国,双方在北京订立了一借贷合同,其中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由中国法院排他管辖,合同争议适用韩国法律。后双方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而诉至我国法院。关于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 A.当事人双方都是俄罗斯公民,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俄罗斯法律 B.当事人在北京订立合同,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律 C.当事人选择韩国法为合同准据法,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韩国法律 D.当事人选择由我国法院管辖,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我国法律 答案:C 考点:时效的法律适用 解析:《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合同法》第126 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民通意见》第195 条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因此,该合同争议的准据法是韩国法,诉讼时效也应当适用韩国法。故只有选项C正确。 15、营业地在法国的美国籍A公司与营业地在中国的英国籍B公司通过往来函电订立了一份从法国进口一批机床到中国的合同,双方约定选择DDP(中国温州)作为合同的价格条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纠纷,B公司因此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明确排除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但又未选择合同应当适用的法律。那么,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是( )。 A、法国法 B、美国法 C、中国法 D、英国法 答案:C 解析:本题是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命题。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排除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但又未选择合同应当适用的法律,因此本案准据法应当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寻找。根据我国关于最密切联系的司法实践,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原则上应当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但是,如果合同是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则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本题中双方当事人选用了DDP术语,就属于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因此最密切联系地为买方所在地的中国。 16、设立在中国重庆市的达德有限公司经理安军携带以泰国某银行为付款银行的汇票一张,赴香港和东南亚几国办理业务,途中在香港不慎将该汇票丢失。达德有限公司遂向中国法院请求保全票据权利,本案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当如果适用法律?( ) A适用中国法 B适用泰国法 C适用香港法 D选择适用中国法或泰国法 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票据法》第100条:“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B选项正确。 17、新加坡一航空公司所有的一架波音777客机在新加坡登记,常年飞行于新加坡和日本之间。因该航空公司欠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债务到期无力清偿,遂于2006年3月与东航在上海签订抵押合同,将这架飞机抵押给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以请求延期清偿债务。2007年底,双方就该抵押权发生争议诉至我国某法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案应适用( ) A中国法 B日本法 C新加坡法 D抵押合同签订地法 答案:C 考点:民用航空器抵押关系的法律适用 解析:参见《民通意见》第186条: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登记国法律。 18、美国男子迪克和英国女子米拉2000年在意大利罗马结婚,2003年共同到中国北京一美资企业工作。2007年8月,迪克向我国北京是某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我国法院受理本案后,在处理认定迪克和米拉婚姻效力问题时,应该适用下列哪一法律加以解决?( ) A美国法 B英国法 C中国法 D意大利法 答案:D 考点:涉外离婚关系的法律适用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涉外婚姻关系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19、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签定合同进口某数码产品,合同选用的贸易术语为CIF(青岛),约定的交货时间为2008年7月1日-10日,这意味着在此期限内任何一天卖方日本乙公司应完成下列哪项工作?( ) A.应将货物在青岛港交给承运人 B.使货物装船完毕 C.开始将货物装船 D.保证买方在青岛港收到货物 答案:B 解析:CIF术语后约定的港口名为目的港,而该术语的交货地点为装运港,选项A、D错误;CIF术语下卖方的交货义务截止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选项B正确,C错误。 20、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三批履行,其中第二批出现了质量问题。请问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B.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无效 C.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一般违约,买方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D.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仅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和今后交付的货物无效 答案:A 解析: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分批交付的货物无效的处理分三种情况:(1)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构成对该批货物的根本违约时,只能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2)如有充分理由断定对今后各批货物将会发生根本违反合同,则可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宣告合同今后无效;(3)当买方宣告合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交付为无效,而各批货物又是互相依存的情况下,可宣告对已交付的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均无效。九 天 考资依照这些规定,本题只有选项A是正确的。 21、目前调整班轮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关于这三个公约的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三个公约都规定了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其中赔偿限额最低的是《海牙规则》,我国海商法与之相同 《维斯比规则》要求承运人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必须谨慎处理以使船舶适航 《汉堡规则》首次明确了任何种类的保函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均为有效 《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货物运输的责任期间为货物在装运港、运送途中和卸货港在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 答案:B 解析:我国海商法关于货运承运人的赔偿限额与《维斯比规则》相当,选项A错误;船舶适航是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之一,选项B正确;《汉堡规则》只承认善意保函的效力,选项C错误;《海牙规则》下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装到卸,选项D错误。 22、2006年初,甲国X公司(卖方)与中国Y公司(买方)订立货物买卖合同。Y公司向中国某银行申请开出了不可撤销信用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Y公司派驻甲国的业务人员了解到,该批货物很可能与合同严重不符且没有价值,于是紧急Y公司总部。Y公司随即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裁定止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依照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 A.Y公司须证明存在X公司交付的货物无价值或有其他信用证欺诈行为的事实,其要求才可能得到支持 B.开证行如发现有信用证欺诈事实并认为将会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C.只有在法院确认国外议付行尚未善意地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才能裁定止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D.法院接受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答案:C 解析: A选项所表述的情况指的是申请人至少需要证明出口商存在信用证欺诈行为,其请求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这可以说是符合法律常识。因此,A项表述正确。B项涉及开证行的请求权利。因为信用证涉及银行信用,开证行对受益人承担付款义务。在信用证欺诈情况下,开证行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因此,它应有权提出相关请求,这也是该《规定》第9条的规定。因此,B项表述正确。在申请人证明了信用证欺诈事实的情况下,法院仍有可能不应做出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决定。相关的情形在该《规定》的第10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其主要意思是维护国际银行规则和保护善意的银行支付行为。C项表述之所以错误,是因为议付行善意地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形只是各种善意付款、议付和承兑情形中的一种,其他情形也可能限制法院做出中止支付的决定。因此,C项是本题唯一的正确选择。D项是关于法院做出裁定的时限,48小时的限制是该《规定》第12条的直接规定,因此也是正确的表述。 23、根据中国法律,如果中国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某种进口产品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下列关于反倾销税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反倾销税只对终局裁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产品适用 B.反倾销税税额不得超过终局裁定的倾销幅度 C.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可以同时采取 D.反倾销税的纳税人应该是倾销产品的出口商 答案:B 解析:反倾销税是我国政府部门近年来采取较多的一种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税通常只对终局裁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产品适用,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追溯性地适用。比如对于已经征收临时性反倾销税的,可以根据终局裁定的反倾销税进行多退少补。因此,A项表述是错误的。反倾销税税额不得超过终局裁定的倾销幅度,否则将是不合理的,与征收反倾销税的目的相违。我国法律也正是这样规定的,所以B项表述正确。确定征收反倾销税是在终局裁定做出之后,而价格承诺只在终局裁定之前具有意义,故两者不可同时采用。因此,C项是不正确的。虽然征收反倾销税最终影响的是出口商,但法律规定由进口商承担反倾销税的纳税义务,因此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是进口商而不是出口商,故D项表述错误。 24、2006年,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马来西亚等八国的橡胶制品展开反补贴调查。根据我国《反补贴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下列关于此次反补贴调查的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我国商务部在确定进口橡胶制品是否存在补贴时必须证明出国(地区)政府直接向出口商提供了现金形式的财政资助 B、在反补贴调查期间,该八国政府或橡胶制品的出口经营者,可以向中国商务部作出承诺,取消、限制补贴或改变价格 C、如果我国商务部终局裁定决定对该八国进口橡胶制品征收反补贴税,该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不得超过10年 D、如果中国橡胶制品进口商对商务部征收反补贴税的终局裁定不服,必须首先向商务部请求行政复审,对行政复审决定还不服,才能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答案:B 解析:补贴可以由出口国政府直接或间接提供,选项A错误;反补贴措施中的承诺可以由出口国政府或出口经营者作出,选项B正确;反补贴税的征收一般不应超过5年,选项C错误;行政复审不是司法审查的必经程序,选项D错误。 25、根据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采取保障措施的条件之一是国内产业受到损害,具体而言是指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受到严重损害威胁 保障措施调查,一律由商务部独立进行 保障措施和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一样,只能采取提高关税的形式 保障措施应针对特定来源的进口产品实施 答案:A 解析:选项A符合保障措施采取的条件,正确;保障措施调查涉及农产品的,须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进行,选项B错误;保障措施可以采用提高关税或数量限制等形式,选项C错误;保障措施不能具有歧视性,选项D错误。 26、依《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规定,非该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其作品首次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出版,或同时在某一成员国及其他非成员国首次出版,则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下列哪一种待遇? A.最惠国待遇 B.优惠待遇 C.差别待遇 D.国民待遇 答案:D 解析:《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3条第1款规定:“根据本公约,(a)作者为本同盟任何成员国的国民者,其作品无论是否已经出版,都受到保护;(b)作者为非本同盟任何成员国的国民者,其作品首次在本同盟一个成员国出版,或在一个非本同盟成员国和一个同盟成员国同时出版的都受到保护。”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 27、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规定,哪一类国家是合格东道国?( ) A、发展中国家会员国 B、发达国家会员国 C、实行经济的会员国 D、实行市场经济的会员国 答案:A 解析: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规定,合格东道国仅包括发展中国家会员国。 28、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依据同样的贷款条件并使用共同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一家共同的代理行管理的贷款属于下列哪种类型的贷款?( ) A、政府贷款 B、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C、银团贷款 D、项目贷款 答案:C 解析:本题描述的是银团贷款的概念,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二、多项选择题 1、关于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产生和活动的依据不同,政府间国际组织产生和活动的依据是政府间达成的有关协议,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产生和活动的依据则是各相关国家的国内法 B、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成员不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成员必须是主权国家,而非政府间组织的成员可以包括非主权实体 C、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一旦被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赋予咨商地位,即可成为政府间国际组织 D、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一般主要指政府间国际组织 答案:AD 解析: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其成立和活动的依据是依据国际法还是国内法,选项A正确,C错误;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非主权国家,如WTO,选项B错误;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主要指政府间国际组织,选项D正确。 2、甲乙两国相邻,两国于1960年签订边界条约约定以某条河流的主航道中心线为界。20世纪80年代以来,甲乙两国的边民因在界河上航行和捕鱼等问题时有纠纷。1998年,甲国派出军队封锁了整条界河,禁止乙国人在该河流上航行并捕鱼。乙国认为甲国的做法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从其境内向甲国境内发射若干导弹摧毁了甲国的数十处军事和非军事目标。关于本案,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选项哪些是错误的?( ) 本案乙国采用的争端解决方式是反报 本案乙国采用的争端解决方式是报复 本案甲国无需承担国际责任,因为其是被害国 本案乙国无需承担国际责任,因为其行为属于自卫 答案:ACD 解析:本案中甲国先派出军队封锁整条界河的行为是违反条约的国际不法行为,乙国针对该不法行为的反措施在争端解决方式上被称为报复,A、C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乙国发射导弹摧毁甲国军事和非军事目标的行为虽然是针对甲国先行的不法行为,但该措施明显超过了甲国先行行为的损害程度,选项D错误。 3、甲国谢瑞公司与乙国阿德亚公司签订了一项进口危险化学废料到甲国的合同。该化学废料是被《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列为附件中的危险废物,现位于乙国境内。甲乙两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根据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国政府或阿德亚公司应将拟出口化学废料事项通知甲国政府,并得到甲国政府的书面准许,才能出口 B.甲国政府应当证实谢瑞公司和阿德亚公司对该化学废料已作出无害环境的处置安排,包括详尽的处置办法和相关合同,才能准许进口 C、只要经甲国政府批准,该种化学废料就可以进行越境转移,无须有相关的保险或担保 D.如果甲国退出了《巴塞尔公约》,这种废料就不得再由乙国向甲国出口 答案:ABD 解析:《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公约》关于越境转移的程序和其他事项,公约规定:(1)出口国或者危险废物的生产者或出口者,应将拟出口的废物的越境转移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国家的主管部门。进口国应作出书面的答复。(2)出口国应当证实通知人已得到进口国的书面同意,并且进口国已证实出口者和处置者之间已订立合同,详细说明对废物的无害环境的处置办法,才能开始越境转移。(3)如果越境转移的废物不能按照合同的条件完成,如无其他合法安排,应运回出口国。(4)危险废物的任何越境转移都必须有相关的保险、保证或担保。(5)公约不适用于其他国际制度管制放射性废物。根据上述规定,本题ABD项正确,C项错误。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2008年出生于北京的李淼,其父亲是美国公民,母亲是中国公民的,具有中国国籍 B、2008年出生在美国纽约的康小满,其父母均为中国公民,2003年取得在美国(美国采用出生地主义的国籍原则)的定居资格,具有中国国籍 C、2008年出生在上海的王伟,其母亲为日本公民,父亲为无国籍人,具有中国国籍 D、2002年开始定居于德国的许明,2007年自愿加入德国国籍,其中国国籍自动丧失 答案:AD 解析:我国《国籍法》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A选项正确;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选项B错误;第6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选项C错误;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选项D正确。 5、麦克是到伊朗投资的英国人,其在伊朗的投资全部被国有化且未得到任何补偿。根据国际法上关于外交保护的相关规则和实践,英国政府行使外交保护权所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 A、麦克的投资必须来自英国 B、麦克已经用尽了在伊朗所能援用的救济手段  C、麦克在该争端解决之前始终拥有英国国籍  D、麦克向英国政府提出了行使外交保护权的请求  答案:BC 解析:国家行使外交保护权一般应符合三个条件:(1)一国公民权利收到侵害是由于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2)受害人自受害行为发生起道外交保护结束的期间内,必须持续拥有保护国国际;(3)在提出外交保护之前,受害人必须用尽当地法律规定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办法,包括行政和司法救济手段。 6、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和实践,关于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 将国书递交给接受国国家元首或外交部长之后,使领馆馆长开始其职务 接受国有权随时不加解释地宣布使馆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 九 天 考资对于领馆人员,则可以宣布其为“不能接受的人” 领事官员执行职务应限于领馆辖区范围内 领事特权与豁免属于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一部份 答案:ABD 解析: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使馆馆长的职务从其递交国书时开始,但领馆馆长的职务则是从接受国外交部门向其颁发领事证书时开始,选项A错误;接受国有权随时不加解释地宣布使馆馆长和其他外交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对于使馆的其他人员,接受国可以宣布其为“不能接受”,选项B错误;领事官员执行职务应限于领馆辖区范围内,选项C正确;领事关系和外交关系都属于国家对外关系的范畴,但二者之间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选项D错误。 7、1958年的《领海毗连区公约》规定了无害通过权,在签署过程中甲国提出对军舰的无害通过权保留,要求军舰通过其领海必须事先经许可。乙国声明反对甲国提出的保留,丙国表示同意甲国的保留。已知三国都签署了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在甲国与乙国之间,如果乙国并不反对公约在甲乙两国之间生效,则在甲乙两国之间,既不适用军舰享有无害通过权 的规定,也不适用军舰通过甲国领海需要事先征得甲国同意的规定  B、在甲国与丙国之间,如果丙国军舰要通过甲国领海,应当事先取得甲国同意  C、丙国军舰享有在乙国领海的无害通过权  D、乙国军舰享有在丙国领海的无害通过权 答案:ABCD 解析:保留的法律效果:(1)在保留国和接受保留国之间,按保留的范围,改变该保留所涉及的一些条约规定;(2)在保留国和反对保留国之间,若反对保留国并不反对该条约在保留国与犯规保留国之间生效,则保留所涉及的规定,在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于该两国之间;(3)在未提出保留的国家之间,按照原来条约的规定,无论未提出保留的国家是否接受另一缔约国的保留。 8、甲和乙两国因某些领土的归属问题,常年交战,积怨甚深。丙国出面使甲、乙两国重开谈判,并为领土的归属问题提出解决。由于甲国最终表示不能接受丙国提出的争端解决方案,丙国派军舰在甲国近海进行军事示威,以迫使甲国接受其方案。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丙国使甲、乙两国重开谈判,并提出解决方案的行为属于调停 B、丙国使甲、乙两国重开谈判,并提出解决方案的行为属于斡旋 C、丙国的军事示威行为已构成干涉  D、丙国的军事示威行为是现代国际法承认的争端解决方式 答案:AC 解析:斡旋、调停的区别是斡旋第三国本身不参加谈判也不提出任何解决争端的方案,调停则是指第三方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 9、下列选项哪些属于冲突规范中静态的连结点?( ) A不动产所在地 B婚姻举行地 C合同缔结地 D动产所在地 答案:ABC 解析:静态的连结点就是固定不变的连结点,主要指不动产所在地以及涉及过去的行为或事件的连结点,如婚姻举行地、合同缔结地、法人登记地、侵权行为地等。依此,本题应选A、B、C项。D项属于动态的连结点。 10、根据冲突规范对应适用的法律的规定的不同,可将冲突规范划分为不同类型。在下列各冲突规范中,属于双边冲突规范是哪些?( ) A、我国《民法通则》第1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B、1978年《奥地利联邦国际私法法规》第16条规定:在国外举行的婚姻,其方式依许婚各方的属人法;但已符合婚姻举行地法关于方式的规定者亦属有效 C、我国《海商法》第274条规定:“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 D、我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答案:CD 解析:选项A、B中系属有两个,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属于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选项C、D中系属只有一个,并且都属于可推定的系属,必须根据这个系属并结合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去推定应适用某法律,属于双边冲突规范。选项BD正确。 11、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 ) A、国籍 B、住所 C、惯常居住地 D、行为地 答案:ABC 解析:属人法是以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住所或习惯居所作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该系属公式主要用于解决有关人的身份、能力、家庭关系以及继承等方面的民事法律冲突。所以选项ABC是正确的。 12、识别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观念对有关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的过程。下列各项中,属于识别的有哪些?( ) 判断配偶一方对已故另一方的财产请求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还是继承问题 确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中被指控侵权人的非法营业额数目 在确定婚姻关系是否有效的案件中,判断其中一方与其前妻是否已离婚 判断未留遗嘱的死者生前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是遗赠行为还是动产转让行为 答案:AD 解析:识别又称是指法院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观念对有关的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的行为,选项AD属于识别;选项BC都是对案件所涉事实问题的认定,不属于识别。本题选项AD正确。 13、人民法院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会碰到依据我国法律中冲突规范的规定应当适用外国法的情况。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下列哪些途径查明?( ) A、由当事人提供 B、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C、由我国驻该外国使领馆提供 D、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答案:ABCD 解析: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有五种途径:(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14、根据我国《海商法》,下列哪些法律适用的规定是正确的?( ) 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不同国籍的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船旗国法律 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答案:AB 解析:本题选项AB符合《海商法》的规定,正确;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选项C错误;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选项D错误。 15、中国女子胡静与西班牙男子费尔南多·佩拉尔塔于1995年6月在美国结婚,2000年两人定居在加拿大时在加拿大温哥华购买了一栋房产。2006年3月,胡静独自回到中国居住,同年12月向中国某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分割其与费尔南多·佩拉尔塔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院受理此案后,在解决各相关法律问题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 ) 我国法院在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时应当适用我国法律 我国法院在判决分割位于加拿大温哥华的房产时应当适用加拿大法律 我国法院在判决分割胡静与费尔南多·佩拉尔塔共有的房产时应当适用加拿大法律,判决分割二人共有的其他动产时应当适用我国法律 我国法院在判决分割胡静与费尔南多·佩拉尔塔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应当适用我国法律 答案:AD 解析: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8条:“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依此规定,本题选项AD正确。 16、中国甲公司与挪威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新闻纸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挪威法,该批货物由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英国丙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纳波利”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纳波利”号在印度领海海域航行时与悬挂巴拿马国旗的日本丁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达山”号相撞,“纳波利”号受重创。“纳波利”号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后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到达中国宁波港,在中国宁波就本次航程中涉及的共同海损进行了理算。假设本案中涉及的若干法律纠纷均由中国法院受理,在处理纠纷适用法律的问题上,下面选项中错误的有哪些?( ) A、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纠纷时应当适用中国法 B、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船舶碰撞纠纷案时,确定损害赔偿问题时应当适用印度法 C、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船舶碰撞纠纷案时,确定损害赔偿限额问题时应当适用中国法 D、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共同海损理算纠纷案时,应当适用中国法 答案:AB 解析:买卖合同纠纷应根据意思自治原则适用挪威法,A选项错误;同一国籍的船舶在任何地方发生碰撞均适用共同的旗国法, B选项错误;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限额适用法院地法,C选项正确;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D选项正确。 17、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下列哪些国家可以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 A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国 B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住所地国 C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居所地国 D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国 答案:ABD 解析:《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确定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时,扶养人与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联系。 18、2004年12月,中国甲公司与瑞典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进口一批木材,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款项支付等问题发生纠纷,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该买卖合同纠纷提交设立于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经审理,仲裁庭裁决中国甲公司败诉,要求中国公司支付违约赔偿金4.2万欧元,中国甲公司据不履行仲裁裁决。2007年3月,瑞典乙公司试图通过中国法院执行该仲裁裁决。假设中国和瑞典都是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请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瑞典乙公司可以向中国甲公司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承认并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 人民法院可依“当事人伪造证据”这一理由撤销该仲裁裁决 如有权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该仲裁裁决的,如无特殊情况,应在裁定6个月内执行完毕 受理该请求的法院在裁定不予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前必须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 答案:CD 解析:外国仲裁裁决的执行机构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无权撤销外国仲裁裁决,选项B错误;选项CD符合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正确。 19、某中国企业因与在境外设立的斯坦利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关于向斯坦利公司有效送达司法文书的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法院可向该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分支机构送达 B.法院可向该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代表机构送达 C.如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位于中国境内时,法院可向其送达 D.法院可向该公司在中国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答案:BCD 解析:依照2006年8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5条:“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有代表机构的,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送达给其代表机构;九 天 考资对于受送达人的分支机构和业务代办人,则只有经过受送达人的授权,人民法院才可以向其分支机构和业务代办人送达”的规定,本题选项A错误,B正确;第3条规定:“作为受送达人的外国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我国领域内出现时,人民法院可以向其直接送达。”选项C正确;第4条规定:“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选项D正确。 20、由于各国法律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差异比较大,为了吸纳更多的国家加入。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涉及各国法律规定分歧较大的一些问题。下列哪些属于公约没有涉及的法律问题?( ) 甲国阿依德公司向乙国弗莱明公司出口一批古董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甲国玛依拉公司进口一批治疗癌症的新药,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向卖方丙国史密斯制药有限公司求偿的法律问题 甲国DR化妆品公司是否有签订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 甲国岳名公司与丙国普塔利马公司的葡萄酒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 答案:AC 解析:1980年公约不解决以下问题:合同效力、货物所有权转移、产品责任。本题选项A属于货物所有权转移问题,选项C属于合同效力问题,对此公约都不调整;选项B属于卖方质量担保的问题,选项D属于合同成立的问题,公约对这两个问题是有规定的。 21、中国山东某公司于2008年6月14日收到甲国某公司来电称:“×××设备3560台,每台270美元CIF(青岛),7月甲国×××港装船,即期信用证支付,2008年6月22日前复到有效。”中国山东公司于2008年6月17日复电:“若单价为240美元CIF青岛,可接受3560台×××设备;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国公司于2008年6月18日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此时,该机器价格上涨,中方又于2008年6月21日复电:“接受你14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但甲国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关于该案,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国公司要约中所采用的是在甲国完成交货的贸易术语 B.甲国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C.中国山东公司于2008年6月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 D.甲国公司于2008年6月18日回电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属有效承诺 答案:AC 解析:本题中,6月14日甲公司来电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而6月17日,中国山东公司的复电对该要约作了实质性修改,属于反要约,因而C项正确。6月18日,甲国公司的回电仅接受仲裁条款(要约中的次要部分),而不接受价格的变化(要约中的主要部分),因而,不构成承诺,而是对反要约的拒绝,至于6月21日,中方的复电,属于新一轮要约。 22、2006年10月,中国西安德米公司与美国DP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进口一批医疗设备,合同约定采用FCA贸易术语。美国DP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于2006年11月发货,但西安德米公司在目的地收货时发现该批货物的质量远远低于合同规定的要求。关于本案,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相关国际惯例,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 中国西安德米公司有权拒绝收取该批货物 货物运输和货物运输保险应由中国西安德米公司安排 美国DP公司有义务安排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保险应当由中国西安德米公司自行安排 如果本案交货不符构成根本违约,中国西安德米公司有权要求美国DP公司交付替代物 答案:AC 解析:根据1980年公约,买方有收取货物的义务,选项A错误;在FCA术语下,运输安排和投保的义务由买方承担,选项B正确、C错误;根据1980年公约,在卖方交货不符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买方有权宣告合同无效或要求卖方提交替代物,选项D正确。 23、英国“KORA”轮承运一批转基因大豆从美国旧金山运往中国连云港,收货人为中国顺鑫公司(运输合同受《汉堡规则》约束)。“KORA”轮到达连云港后,发现所载大豆中有200吨因发霉受损。经检验,发现大豆霉损分别因下列原因所致,请问其中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包括哪些?( ) 60吨大豆霉损是因为开航前未检修货舱通风设备,设备故障所致 90吨大豆霉损是因为海上强热带风暴天气,海水涌进货舱浸泡所致 30吨大豆霉损是因为本身含水分过高所致 20吨大豆霉损是由于船员搬运时不小心落水所致 答案:AD 解析:A项损失是因开航前船舶不适航所致,D项是因管货过失所致,这两项损失都是承运人违反最低限度义务导致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C两项损失的产生承运人无过失,因此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24、2005年3月,中国江苏爱丝丽纺织品公司与德国斯派克公司签订了出口一批蚕丝被的CFR合同。2005年4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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