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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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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大纲 中国权威考研门户 中国教育在线考研频道- www.kaoyan.cn 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大纲 上编 专业基础课 I.考查目标 专业基础课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考生应能: 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 2.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
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大纲
中国权威考研门户 中国教育在线考研频道- www.kaoyan.cn 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大纲 上编 专业基础课 I.考查目标 专业基础课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考生应能: 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 2.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 3.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4.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 5.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学科的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Ⅱ.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结构 刑法学 75分 民法学 75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多项选择题 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 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辨析题 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法条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案例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Ⅲ.考查内容 第一部分 刑 法 学 第一章 导 论 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的定义、形式和特征。 二、刑法的目的和任务 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四、刑法与刑法学的意义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第三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的溯及力;《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 第二章 犯罪概念 第一节 犯罪的定义 一、犯罪的定义概述 犯罪的定义,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及其意义。 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犯罪构成的意义。 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第二节 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客体在刑法条文中的体现;犯罪客体的意义。 二、犯罪客体的种类 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的概念和内容;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第三节 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犯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二、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危害行为的分类;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 三、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的概念;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四、刑法因果关系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概念;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地位:因果关系对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特点:客观性、相对性、必然性、复杂性。 不作为的因果关系。 刑法因果关系的认定:特殊情形因果关系的认定。 五、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犯罪时间、地点、方法的法律意义。 第四节 犯罪主体 一、犯罪主体概述 犯罪主体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规定,即: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相对刑事责任时期,已满16周岁为完全刑事责任时期,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三、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的确认;醉酒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四、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五、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 第五节 犯罪主观方面 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罪过;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罪过形式);犯罪主观方面与犯罪客观方面的关系。 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二、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故意的种类: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异同。 三、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的概念和特征;犯罪过失的种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过失的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 四、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犯罪目的的概念,犯罪目的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犯罪动机的概念,犯罪动机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 五、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种类: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事实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分类及评价: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 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定义;犯罪停止形态的特征;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节 犯罪既遂 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 犯罪既遂的概念;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 二、犯罪既遂的形态 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的定义及其特征。 三、对既遂犯的处罚 对既遂犯,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第三节 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预备的概念;犯罪预备的三个特征;犯意表示和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三、对预备犯的处罚 《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四节 犯罪未遂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未遂的概念;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犯罪未遂的分类 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迷信犯、愚昧犯与不能犯未遂的区别。 三、对未遂犯的处罚 《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五节 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区别。 二、犯罪中止的分类 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 三、对中止犯的处罚 《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五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三、共同犯罪的认定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任意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必要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三、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简单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复杂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四、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一般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特殊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的概念;主犯的种类;主犯的刑事责任。 二、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从犯的概念;从犯的种类;从犯的刑事责任。 三、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胁从犯的概念;胁从犯的刑事责任。 四、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教唆犯的概念;教唆犯的特点及其成立条件;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五、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 第一节 一罪与数罪概述 一、一罪与数罪的概念 二、罪数的判断标准 三、法条竞合与法条竞合犯 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 一、实质的一罪概念及其种类 二、继续犯 继续犯的概念;继续犯的特征;继续犯的法律后果;继续犯的处断原则。 三、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的概念;想象竞合犯的特征;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 四、结果加重犯 结果加重犯的概念;结果加重犯的特征;结果加重犯的处断原则。 第三节 处断的一罪 一、处断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连续犯 连续犯的概念;连续犯的特征;连续犯的法律后果;连续犯的处断原则。 三、牵连犯 牵连犯的概念;牵连犯的特征;牵连犯的处断原则。 四、吸收犯 吸收犯的概念;吸收犯的特征;吸收犯的形式;吸收犯的处断原则。 第七章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第一节 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度条件。 二、特别防卫 特别防卫的概念;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的基本特征;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二节 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制条件、限度条件、特别例外限制。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避险过当的概念;避险过当的基本特征;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八章 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特征;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二、刑罚目的 刑罚目的的概念。 刑罚报应的观念;预防犯罪的目的。 特殊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 第二节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 一、刑罚种类概述 刑罚的种类;学理分类: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资格刑;刑法中的分类:主刑,附加刑。 二、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 三、主刑 管制的概念和特征,管制的执行;拘役的概念和特征,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有期徒刑的执行;无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的概念和特征,死刑的适用及其限制性规定,死刑的执行方法。 四、附加刑 罚金的概念、适用方式,罚金数额的确定,罚金刑的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内容,录0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没收财产的概念,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的执行;驱逐出境的概念,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 第九章 量 刑 第一节 量刑的概念和原则 一、量刑的概念、功能、特征 二、量刑的原则 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量刑原则;以法律为准绳的量刑原则。 第二节 量刑情节 一、量刑情节的概念、特征、种类 二、法定情节 法定情节的概念;从轻处罚情节和从重处罚情节的适用;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免除处罚情节的适用。 三、酌定情节 酌定情节的概念及其作用;酌定情节的种类;酌定情节的适用。 第三节 量刑制度 一、累犯 累犯制度的意义。 累犯的种类:一般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特别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累犯和再犯的区别。 累犯的刑事责任。 二、自首 自首制度的意义。 自首的种类:一般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特别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自首的认定:共同犯罪自首的认定;数罪自首的认定;过失犯罪自首的认定;自首与坦白的界限;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 自首情节的处理原则。 三、立功 立功的概念和意义;立功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立功情节的处理原则。 四、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的概念、特点、意义;数罪并罚的原则;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三种情况。 五、缓刑 缓刑的概念和意义;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的考验期限;缓刑的考察;缓刑的法律后果。 战时缓刑的概念、适用条件及其法律后果。 第十章 刑罚执行制度 第一节 减 刑 一、减刑概述 减刑的概念和作用;减刑与改判的区别;减刑与减轻处罚的区别。 二、减刑的条件 对象条件;实质条件;限度条件。 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四、减刑的程序 第二节 假 释 一、假释概述 假释的概念和作用;假释与释放的区别;假释与减刑的区别;假释与缓刑的区别;假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二、假释的条件 对象条件;限制条件;实质条件。 三、假释的考验期及其考察 四、假释的法律后果 五、假释的程序 第十一章 刑罚消灭制度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二、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 第二节 时 效 一、时效的概念和意义 时效的概念;追诉时效与行刑时效;时效的意义。 二、追诉期限 追诉期限的规定;追诉期限起算的规定;时效中断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时效延长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 第三节 赦 免 一、赦免的概念 赦免的概念;大赦与特赦的区别。 二、我国的特赦制度 第十二章 刑法各论概述 第一节 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一、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 刑法各论在我国刑法学中的地位;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 二、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关系 刑法总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关系。 三、刑法各论的体系 犯罪分类和排序。 第二节 罪状、罪名、法定刑 一、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结构 二、罪状 罪状的概念;罪状的种类:简单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形式、引证罪状。 三、罪名 罪名的概念;选择罪名和单一罪名。 四、法定刑 法定刑的概念;法定刑的种类: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和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在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的具体规定方式;宣告刑的概念及其与法定刑的关系。 第十三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伪造货币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偷税罪,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七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妨害公务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摇撞骗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证罪,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碍收益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脱逃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毒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专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九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章 渎职罪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 渎职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部分 民 法 学 第一章 导 论 第一节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起源 二、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三、民法的渊源 四、我国民事立法的现状 五、民法的解释 六、民法的适用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二、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二、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三、平等原则 四、自愿原则 五、等价有偿原则 六、诚实信用原则 七、公平原则 八、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九、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民事权利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 二、民事权利的类型 三、民事权利的保护 第四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事件;行为。 第三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公民概述 一、公民的概念 二、公民与自然人的区别 第二节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三、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三节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三、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第四节 监 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作用 二、监护人的设定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职责 四、监护的终止 第五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 二、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死亡的结果;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 第六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第七节 个人合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个人合伙的类型 三、个人合伙的成立 四、个人合伙的变更 五、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 第四章 法人与其他组织 第一节 法人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二、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一、法人的设立 法人设立的原则;法人设立的条件。 二、法人的变更 三、法人的终止 第四节 其他组织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二、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三、合伙企业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三、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四、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五、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六、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七、有因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一、明示形式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二、默示形式 作为的默示;不作为的默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一、行为人合格 二、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行为内容合法 四、行为形式合法 第五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条件的法律特点及其种类。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期限的法律特点;期限的分类。 第六节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特点;无效民事行为的认定。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类型;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四、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果 一、代理的概念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六章 代 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代理的种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本代理和再代理 三、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及其行使 一、代理权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产生 三、代理权行使的规则 代理权行使的规则;某些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第四节 无权代理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 二、无权代理的效力 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三、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常见的表见代理产生的原因;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委托代理的终止 二、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终止 第七章 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 时效概述 一、时效的概念 二、时效制度的意义 三、时效的种类 取得时效;诉讼时效;取得时效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四、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的概念。 第二节 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 三、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延长。 五、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第三节 期 间 一、期间的概念 二、期间的种类 三、期间的计算 第八章 物权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念 二、物权的特征 三、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保护原则 二、物权法定原则 三、公示、公信原则 第三节 物权的变动 一、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二、动产物权的变动 第四节 物权的保护 一、确认物权 二、返还原物 三、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四、恢复原状 五、损害赔偿 第九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一、所有权的概念 二、所有权的特征 三、所有权的类型 第二节 所有权的内容和限制 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二、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三、所有权的限制 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一、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二、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昕有权继受取得的主要方式:买卖;互易;赠与;继承与遗赠。 三、所有权的转移 四、所有权的消灭 第十章 共 有 第一节 共有概述 一、共有的概念 二、共有的特征 第二节 按份共有 一、按份共有的概念 二、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共同共有 一、共同共有的概念 二、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一、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第二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一、所有权 二、共有权 三、成员权 第十二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 相邻关系 一、相邻关系的概念 二、相邻关系的特征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二、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第三节 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一、相邻土地通行或利用关系 二、相邻建筑物利用关系 三、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四、相邻不可量物侵害防免关系 第十三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 二、蹋盖勒粳曲鞯猛 三、用益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特征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特征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特征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五节 地役权 一、地役权的概念、特征 二、地役权的设立 三、地役权的内容 第十四章 担保物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 二、担保物权的特征 三、担保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抵押权 一、抵押权的概念、特征 二、抵押权的设立 三、抵押权的效力 四、抵押权的实现 五、最高额抵押 六、抵押权的消灭 第三节 质 权 一、质权的概念、特征 二、动产质权 三、权利质权 第四节 留 置权 一、留置权的概念、特征 二、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三、留置权的内容 四、留置权的消灭 第十五章占 有 一、占有的概念 二、占有的类型 三、占有的保护 第十六章 债权概述 第一节 债的概念和种类 一、债与债权的概念 二、债的种类 合同之债和非合同之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单一之债和多装人之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主债和从债。 第二节 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一、债发生的主要原因 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二、债的变更 债的内容变更;债的主体变更。 三、债的消灭 债的履行;债的解除;债的抵销;债的提存;债的免除;债的混同。 第三节 不当得利 一、不当得利的概念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三、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 第四节 无因管理 一、无因管理的概念 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三、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第十七章 合 同 第一节 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的种类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二、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概念;要约的条件;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异同;承诺的概念;承诺的条件。 三、合同订立的特殊法律要求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拍卖;招标投标;合同的审核与批准。 四、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五、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效力概述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 三、无权代理人和表见代理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 五、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概述 合同履行的概念;合同履行的原则。 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三、合同之债的保全 代位权;撤销权。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主体的变更;内容的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法定解除;约定解除。 第六节 合同的担保 一、合同担保概述 台同担保的概念。 台同担保的种类:约定担保与法定担保;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 二、保证 保证的概念;保证的特征;保证的设定;保证的方式;保证的效力。 三、定金 定金的概念;定金的特征;定金的种类;定金的效力。 第七节 几类主要的合同 一、转移财产权的合同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二、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合同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三、提供劳务的合同 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四、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十八章 人身权 第一节 人身权概述 一、人身权的概念 二、人身权的特征 三、人身权的种类 第二节人 格权 一、生命权 生命权的概念;生命权的基本内容。 二、身体权 身体权的概念;身体权的基本内容。 三、健康权 健康权的概念;健康权的基本内容。 四、姓名权 姓名权的概念;姓名权的基本内容。 五、名称权 名称权的概念;名称权的基本内容。 六、肖像权 肖像权的概念;肖像权的基本内容。 七、名誉权 名誉权的概念;名誉权的基本内容。 八、隐私权 隐私权的概念;隐私权的基本内容。 九、荣誉权 荣誉权的概念;荣誉权的基本内容。 十、尊严权 尊严权的概念;尊严权的基本内容。 十一、信用权 信用权的概念;信用权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身份权 一、配偶权 配偶权的概念;配偶权的基本内容。 二、亲属权 亲属权的概念;亲属权的基本内容。 第十九章 知识产权 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三、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第二节 几类主要的知识产权 一、著作权 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内容;邻接权;著作权的保护。 二、专利权 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客体;授予专利权的实体条件;授予专利权的程序条件;专利权的内容;专利权的期限、无效与终止;专利权的保护。 三、商标权 商标概述;商标注册;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权的争议;商标权的终止;商标权的保护。 第二十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 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概述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婚姻的概念;家庭的概念。 二、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婚姻家庭法的特点;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 三、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生育。 四、亲属 亲属的概念;亲属的种类;亲等及其计算方法。 第二节 婚姻的成立、效力和终止 一、婚姻的成立 结婚的条件;结婚的程序;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二、婚姻的效力 配偶身份权;夫妻财产制。 三、婚姻的终止 婚姻终止的原因;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离婚的法律后果。 第三节 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一、父母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收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收养的条件。 二、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权利和义务。 三、祖孙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继承法概述 一、继承的概念和种类 二、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保护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原则;继承权平等原则;养老育幼原则;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三、继承权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继承权的发生根据;继承权的行使;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保护。 四、遗产 遗产的概念;遗产的特征;遗产的范围。 第五节 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概述 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的特征;法定继承的适用。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的成立条件;转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四、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分配原则;对继承人以外的人的遗产分配。 第六节 遗嘱继承 一、遗嘱概述 遗嘱的概念;遗嘱的特征;遗嘱继承及其适用条件;遗嘱继承人的范围;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 二、遗嘱的有效条件 遗嘱的形式要件: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遗嘱的实质要件。 三、遗嘱的撤销、变更和执行 四、遗赠 遗赠的概念;遗赠的特征;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五、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第七节 遗产的处理 一、继承的开始 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开始的通知。 二、遗产的分割 遗产的确定;遗产的分割原则;遗产的分割办法。 三、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办法。 四、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一章 民事责任 第一节 民事责任概述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 二、民事责任的特征 第二节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概念 二、归责原则的种类 过错归责原则;无过错归责原则;公平责任归责原则。 第三节 民事责任的分类 一、侵权行为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则;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则。 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二、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违反合同的免责理由。 第四节 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下编综合课 下编 综合课 I.考查目标 综合课考试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 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Ⅱ.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法理学60分 中国宪法学 50分 中国法制史 40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多项选择题 18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 简答题 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分析题 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论述题 l小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Ⅲ.考查内容 第一部分 法 理 学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法 学 一、法学的含义 法学的概念;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体系。 二、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法学产生的条件;法学的历史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 第二节 法理学 一、法理学的含义 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二、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意义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法理学的意义。 第二章 法的本质与特征 第一节 法、法律的含义 一、汉语中“法”与“法律”的词义 二、西语中“法”与“法律”的含义 三、当代中国“法”与“法律”的使用 第二节 法的本质 一、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神意论认为法为神的意志的体现;理性论认为法是人的理性的体现,自然法高于实在法;命令说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是以制裁为后盾的行为规则;民族精神论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社会控制论认为法是社会控制的工具。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律本质的学说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法律所体现的意志也受经济以外诸多因素的影响。 第三节 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三、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第三章 法的起源与演进 第一节 法的起源 一、法的起源的主要原因 法起源的经济因素;法起源的政治因素。 二、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法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法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法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 第二节 法的演进 一、古代法 奴隶制法严格保护奴隶主所有制,公开确认贵族的等级特权;封建制法确认人身依附关系,维护专制王权。 二、资本主义法 资本主义法的产生和本质。 法系的概念;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两大法系的区别。 三、社会主义法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和本质。 第四章 法的作用 第一节 法的作用的含义 一、法的作用的概念 法的作用的定义;法的作用的实质。 二、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 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法具有规范作用;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看,法具有社会作用。这两种作用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第二节 法的规范作用 一、指引作用 二、评价作用 三、预测作用 四、教育作用 五、强制作用 第三节 法的社会作用 一、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 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调整统治阶级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 二、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维护生产和交换的秩序;促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等。 第四节 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 二、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第五节 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一、法调整的对象是人的行为,法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 二、法的特性,如概括性、稳定性、滞后性、普遍性等,与社会生活的具体性、复杂性等之间存在着矛盾 三、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影响 四、法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 第五章 法律制定 第一节 法律制定的概念 一、法律制定的概念 法律制定的定义;法律制定的特征。 二、立法权与立法体制 立法权的概念;立法体制的概念;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 第二节 法律制定的原则 一、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 法律制定的依据、权限、程序等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二、科学性原则 法律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 三、民主性原则 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 第三节 法律制定的程序 一、法律制定程序的概念 二、法律案的提出 三、法律案的审议 四、法律草案的表决 五、法律的公布 第四节 法律效力 一、法律效力的概念 二、法律对人的效力 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我国法律对中国人的效力;我国法律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 三、法律的空间效力 法律的空间效力的概念;法律的域内效力;法律的域外效力。 四、法律的时问效力 法律的时间效力的概念;法律生效的时间;法律效力终止的时间;法律的溯及力。 第六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二、法律部门 法律部门的概念;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一、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色 二、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程序法等法律部门构成。 第七章 法律要素 第一节 法律规则 一、法律规则的概念 法律规则的定义;法律规则的特点。 二、法律规则的种类 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三、法律规则的结构 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构成。 第二节 法律原则 一、法律原则的概念 法律原则的定义;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二、法律原则的种类 政策性原则与公理性原则;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实体性原则与程序性原则。 第三节 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的含义 二、法律概念的种类 第八章 法律渊源与法律分类 第一节 法律渊源 一、法律渊源的含义 二、法律渊源的分类 法律的正式渊源: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国际条约等。 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习惯、学说等。 三、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 第二节 法律分类 一、法律的一般分类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国内法与国际法。 二、法律的特殊分类 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 第九章 法律实施 第一节 法律实施与法律实现 一、法律实施 法律实施的概念;法律实施的分类;法律实施的意义;法律实施状况的评价。 二、法律实现 法律实现的概念;法律实现的意义;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 第二节 执 法 一、执法的概念 执法的定义;执法的特点。 二、执法的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讲求效率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 第三节 司 法 一、司法的概念 司法的定义;司法的特点。 二、司法的原则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四节 守 法 一、守法的概念 守法的定义;守法的意义。 二、守法的要素 守法的要素包括守法主体、守法范围、守法内容。 三、守法的原因 四、守法的态度 第五节 法律监督 一、法律监督的概念 法律监督的定义;法律监督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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