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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叉必胜客

2009-10-23 4页 pdf 123KB 2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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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叉必胜客 2007$3 “kuài”了。这里我要附带为桧鸣鸣冤。桧,学名“SabinaChinensis”,柏科常绿乔 木,《说文解字》说它“柏叶松身”,高可达 20米,树冠圆锥形,是很好的绿化树。木 质细致、坚实,色泽也不错,而且有芳香气,耐腐,是上佳木材。枝叶入药,根、干、 枝叶可提取挥发油,种子可提取润滑油。总之,桧是一种既好看又有用的树种。中 国人素有以佳木(例如松、柏)取名的习惯,但自出了国人皆说可杀的大奸臣秦桧 以后,就再也没有人用桧为名了。 把会稽山读作“kuàijīshān”,大概也不算错,但近电视连续剧...
刀叉必胜客
2007$3 “kuài”了。这里我要附带为桧鸣鸣冤。桧,学名“SabinaChinensis”,柏科常绿乔 木,《说文解字》说它“柏叶松身”,高可达 20米,树冠圆锥形,是很好的绿化树。木 质细致、坚实,色泽也不错,而且有芳香气,耐腐,是上佳木材。枝叶入药,根、干、 枝叶可提取挥发油,种子可提取润滑油。总之,桧是一种既好看又有用的树种。中 国人素有以佳木(例如松、柏)取名的习惯,但自出了国人皆说可杀的大奸臣秦桧 以后,就再也没有人用桧为名了。 把会稽山读作“kuàijīshān”,大概也不算错,但近电视连续剧《传奇皇帝朱 元璋》把它读为“huìjīshān”,就实在不应该了。不过剧里越中才女楚方玉在引 用成语“叶公好龙”的时候,把“叶”字(繁体作“葉”)读作“shè”却十分正确。楚国 贵族子高是因为封于“叶”(音 shè,今河南叶县南)才称为“叶公”的,人名读音自 然应该与地名一致。1936年《国语辞典》“葉”字注了两个音,“yè”和“shè”,后一个 读音的说明便是:“叶县,在河南省。”并附有成语“叶公好龙”,注音“shègōng hàolóng”。然而时隔不久,上世纪六十年代我去过叶县,那里还说“shèxiàn”的 人已经不大容易找到了,满街听见的都是“yèxiàn”。商务印馆 2002年 7月第 1版《新华成语词典》“叶公好龙”注为“yègōnghàolóng”,幸好还有说明:“叶: 旧读 shè”。 我以为,电影和电视剧的读音,如果是现代材的,不妨按照现在人们通常 的读法,但如果是古代题材的,就以按“旧读”为好。服装、道具都是古代的,讲的 话自然也应该是古代的。从用词来说不能用 “同志”、“董事长”、“总经理”乃至 “CEO”这些古人不可能预见到的词,从读音来说自然也不应该读古人不可能“先 知”的音。 在网上看到一位在加拿大留学的中国学生写的帖子,针对假期回国探亲见 到的一些事略抒己见。这位学生文字虽然并不算傲慢,但字里行间也有种看不起 故乡的味道。比如他说,一天去“必胜客”吃比萨饼,见国人用刀叉吃比萨,觉得 十分怪异,言语中流露出看不起的味道。于是,网上便出现了很多谴责这位学生 的帖子,说他忘了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 刀叉必胜客 叶子南 !!!!!!!!!!!!!!!!!!!!!!!!!!!!!!!!!!!!!!!!!!!!! 书人茶座 !!!!!!!!!!!!!!!!!!!!!!!!!!!!!!!!!!!!!!!!!!!!! 书人茶座 116 2007$3 其实,要是我见了有人用刀叉吃比萨饼,也会觉得很奇怪。比萨属快餐食品, 经济条件不错的美国人偶尔吃一次,是为了换个口味,或是图个方便。比萨饼脂 肪和淀粉含量较高,所以也被归类为“垃圾”食品。美国也有比较上档次的比萨 店,比如一个叫“Amechi”的比萨店,那里的比萨面饼部分薄,浇头种类多,而且也 像吃正餐一样,刀叉餐巾样样俱全,结账时也千万不能忘了小费,而小费在麦当 劳、必胜客那样的店是不付的。可是即便是这样的店里,用刀叉吃比萨的人仍然 相当少。 无独有偶,最近我也有过一个类似的经历。去年到北京讲课,邀请单位很客 气,要陪我到北京市内各处看看。我不忍心让他们陪我周游北京,便说,想自己 一个人走走,他们也欣然接受了我的建议。去哪儿呢?北京的东西南北我是一点 概念都没有,想来想去,还是选中了王府井。 王府井果然不错。我这个生活在硅谷的人,在王府井逛街还真有点儿刘姥姥 进大观园的感觉,什么都挺新鲜。逛了几个钟头,觉得腹中空空,又热得要命,便 想找个凉快的地方,收收汗,也吃点东西。看见不远处有个哈根达斯冰激凌店, 便走了进去。一进店就觉得冷气扑面而来,店内店外真是冷热世界,天壤之别。 我站在柜台前要了一份冰激凌,看到有一张铺着白布的小桌子便坐下吃了起来。 吃着吃着,发现不对劲儿,别人都是先坐下,然后由服务员来问你点什么,桌子上 还有白的餐巾,杯盘刀叉。旁边坐着的几对年轻人都穿得亮丽潇洒,他们似乎在 看我,是否在说我没有品位,显得粗俗?我心想,不就是吃个冰激凌吗?这么看我 干什么?在我住的地方,没人像你们那么一本正经地吃冰激凌。 我这个经历和那位留加学生的很相似。在这种场合,双方如何看待对方,会 直接影响到他们间的关系。若把对方看得怪异,进而流露出蔑视的神情,那么本 可以和和睦睦的场合也会变得关系紧张;可要是能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尽量去理 解、去欣赏对方的行为举止,本来是互不相识的人,也可以成为朋友。这种在跨 文化交流中不坚持自己是唯一正确,尽量去理解对方、欣赏对方的态度,一般常 称之为“文化相对论”。持这种观点的人相信,很多文化现象只有在它们产生的 环境中才有意义,离开了这种环境,同一现象就未必有同样的意义。比如在中 国,热恋中的男孩子约女友到哈根达斯店吃冰激凌,就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第 二天,他也许还会对别人提起,略带炫耀的口气。本来嘛,相对国内年轻人的收 入来说,哈根达斯的价格可不低,你怎么能用在美国吃哈根达斯的经历来与之比 对?环境不同,意义也不一样。若持相对论的观点,就不会把太平洋两岸相同的 饮食经历作简单的对比,而会在各自的环境中衡量这种经历的价值。相对论的观 点让我们看到,中国人与美国人吃哈根达斯的花费在各自的工资总收入中占的 比例是不同的,而这种不同又衍生出饮食行为的差异,意义也就随之不同了。 !!!!!!!!!!!!!!!!!!!!!!!!!!!!!!!!!!!!!!!!!!!!! 书人茶座 117 2007$3 文化相对论的观点涉及社会文化的很多方面。比如对国外政治体系的评价, 便很有必要持相对论的观点。美国的总统选举和中国领导人的选举就不能单从 选举得票的比例上作对比。在美国,一位政治家如在总统选举中得到百分之六十 五的选票,就可令人刮目相看。这个数字在一个领导人几乎能以百分之百选票当 选的社会里,会显得太低,居然有快四成的人没选你,怎么执政?但只要了解对 方的政治体制,从这个背景理解这个数字,便会懂得为什么如此低的支持率仍然 是竞选人相当了不起的成就。在那样的体制里,几乎不可能出现凭百分之九十的 选票当选总统的事。同样,一个美国人见了一个国家的领导人获得了百分之九十 九的选票,也不应该以看美国选举结果的眼光来看这个数字。在一些国家,领导 人不可能仅得百分之六十五的选票。所以,就像应弄清楚买冰激凌的花费到底占 各自工资总收入的百分之几一样,我们也应该将选票的多少放到各自的政治体 系中去衡量,去评估。 对于很多异域的文化景观,我们若高傲地从自己的角度审视,定会误读异邦 文化的真正含义,而这种误读也会是摩擦冲突的根源。比如伊斯兰社会的妇女从 头到脚都包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有些西方人总把这个看作是妇女受欺 压的象征,进而认为她们是无可奈何地穿上这件长袍的。其实,这种穿著是当地 文化的一部分,那里的男人也穿长袍,戴头饰,妇女穿袍更是传统使然,不是被迫 的行为。反过来,穆斯林国家的人,也不该把西方女性暴露较多的穿著看成是罪 恶堕落的象征,女士穿短裙,穿背心都是当地的文化规则所允许的。西方文化也 不容忍罪恶和堕落,但界定的并不在穿短裙。至于短裙短到什么地步有伤风 化,西方人见到了往往能心领神会,不必形诸言语来界定。总之,只要双方都从 对方的文化角度去理解文化的奇观异景,和谐就多于摩擦,友善便多于敌视。 文化相对论常招来一些人的批评,认为相对论放弃原则,迁就异邦文化。这 种观点的背后其实是文化优越论的心态。有这种心态的人觉得自己的文化优于 别人的,应该被所有的人采纳。确实,有些价值观超越时空,应该被所有人接受, 不能在跨文化交流中牺牲掉。但这类原则为数不多,且多属于道德的范畴,不在 文化的领域,谁都不该把是否用刀叉吃比萨饼纳入不可妥协的范畴,当成绝对的 原则。 那些可以依照文化相对论“妥协”的事物,往往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 不像绝对真理那样不能改变。在与异邦文化接触中,我们都会吸收一些别人的东 西,而这种吸收的前提就是向对方“妥协”,文化相对论正是这样做的理论基础, 它主张以“君子之心度君子之腹”。 但问题并不这么简单。在文化互动的过程中,顺应自然的一方较易保持自己 的行为,逆反自然的一方则更会失去自我。比如炎热的夏天,捂一件不透风的长 !!!!!!!!!!!!!!!!!!!!!!!!!!!!!!!!!!!!!!!!!!!!! 书人茶座 !!!!!!!!!!!!!!!!!!!!!!!!!!!!!!!!!!!!!!!!!!!!! 书人茶座 118 2007$3 袍总让人觉得难受,所以穆斯林妇女更可能脱掉长袍,而西方妇女却不太可能穿 起长袍。即便像子女与父母同住这种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在住房条件改善后, 选择与父母分开居住的新做法,也会取代四世同堂的老传统,成为新时代儒家文 化圈中的生活常态,这大概都和自然与天性有关。但愿居住形式的改变不会撼动 中国文化特有的亲情关系。但形式的变化真能丝毫不影响亲情的实质吗?我们拭 目以待。至于说,该用刀叉吃比萨还是用手拿着吃,我不知道。不过我把宝押在 用手上,因为这么吃较方便。然而人毕竟不是自然的奴隶,于是,到底要在多大程 度上顺应自然天性的吸引,又要在多大程度上抗拒自然天性的诱惑,就成了学者 们可以研究,百姓们应该实践的问题。 回过头来说那位留学加拿大的年轻人。我看他有必要调整一下自己的态度。 是的,你没错,用刀叉吃比萨在世界很多地方都会显得怪异,但那只是一种不同 的吃法而已。如果别人请你一起去吃必胜客,建议你用刀叉,你可借口不习惯,不 予采纳。要是人家坚持让你用刀叉,那么不妨也来一次刀叉必胜客,别扫人家的 兴。不就是用手还是用叉这点差别吗?不是什么原则问题,不妨入乡随俗。 中国象棋这玩意真怪,最无能的恰是最重要的,不称“君”“王”,却称“将” “帅”,大概是避讳吧。实际上,它们绝不会挂印出征,而只能深居“皇城”,除了敌 方攻进“大内”时,或许能兔急反噬一口外,几乎毫无作为。“象棋”这一词,出现 得很早,《楚辞·招魂》里就有“菎蔽象棋,有六簙兮”的说法,不过,当时的“六簙” 与现在的象棋相差甚大。一般认为,至迟在唐朝牛僧孺加了“炮”以后,中国象棋 就定型了。从象棋的结构和棋理来看,它只能成熟于封建大一统成熟之后, 因为它俨然是一封建社会的模式。各构成因子,功能各异,等级森严,而且富有 儒家精神,为臣为卒者,皆要舍生取义,即所渭“舍车保帅”。凡需要牺牲,一般要 求从小到大;而所谓“小”和“大”,仅指地位而言,与能力无关,因为棋力最小的, 是万万伤不得毫毛,一有危险,就意味要“亡国”,甚至连带他的近臣侍卫“士”、 “象”也是不应深入敌后去冒险的;而君王之间在没有保卫人员遮蔽的情况时,也 棋 与 牌 李 欧 !!!!!!!!!!!!!!!!!!!!!!!!!!!!!!!!!!!!!!!!!!!!! 书人茶座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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