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孙文

2009-11-05 2页 doc 34KB 53阅读

用户头像

is_489022

暂无简介

举报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孙文国民政府建国大纲 一、国民政府本革(和)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 二、建设之首要在民生。故对于全国人民之食衣住行四大需要,政府当与人民协力:共谋农业之发展,以足民食;共谋织造之发展,以裕民衣;建筑大计划之各式屋舍,以乐民居;修治道路运河,以利民行。 三、其次为民权。故对于人民之政治知识能力,政府当训导之,以行使其选举权,行使其罢官权,行使其创制权,行使其复决权。 四、其三为民族。故对于国内之弱小民族,政府当扶植之,使之能自决自治。对于国外之侵略强权,政府当抵御之,并同时修改各国条约,以恢复我国际平等国家独立。 五...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孙文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 一、国民政府本革(和)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 二、建设之首要在民生。故对于全国人民之食衣住行四大需要,政府当与人民协力:共谋农业之发展,以足民食;共谋织造之发展,以裕民衣;建筑大之各式屋舍,以乐民居;修治道路运河,以利民行。 三、其次为民权。故对于人民之政治知识能力,政府当训导之,以行使其选举权,行使其罢官权,行使其创制权,行使其复决权。 四、其三为民族。故对于国内之弱小民族,政府当扶植之,使之能自决自治。对于国外之侵略强权,政府当抵御之,并同时修改各国条约,以恢复我国际平等国家独立。 五、建设之程序分为三期:一曰军政时期,二曰训政时期,三曰宪政时期。 六、在军政时期,一切制度悉隶于军政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以扫除国内之障碍,一面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 七、凡一省完全底定之日,则为训政开始之时,而军政停止之日。 八、在训政时期,政府当派曾经训练考试合格之员,到各县协助人民筹备自治。其程度以全县人口调查清楚,全县土地测量完竣,全县警卫办理妥善,四境纵横之道路修筑成功,而其人民曾受四权使用之训练,而完毕其国民之义务,誓行革(和)命之主义者,得选举县官,以执行一县之政事,得选举议员,以议立一县之法律,始成为完全自治之县。 九、一完全自治之县,其国民有直接选举官员之权,有直接罢免官员之权,有直接创制法律之权,有直接复决法律之权。 十、每县开创自治之时,必须先全县私有土地之价。其法由地主自报之,地方政府则照价征税,并可随时照价收买。自此次报价之后,若土地因政治之改良、社会之进步而增价者,则其利益当为全县人民所共享,而原主不得而私之。 十一、土地之岁收,地价之增益,公地之生产,山林川泽之息,矿产水力之利,皆为地方政府之所有,而用以经营地方人民之事业,及育幼、养老、济贫、救灾、医病与夫种种公共之需。 十二、各县之天然富源与及大规模之工商事业,本县之资力不能发展与兴办,而须外资乃能经营者,当由中央政府为之协助。而所获之纯利,中央与地方政府各占其半。 十三、各县对于中央政府之负担,当以每县之岁收百分之几为中央岁费,每年由国民代定之。其限度不得少于百分之十,不得加于百分之五十。 十四、每县地方自治政府成立后,得选国民代表一员,以组织代表会参预中央政事。 十五、凡候选及任命官员,无论中央与地方,皆须经中央考试铨定资格者乃可。 十六、凡一省全数之县皆达完全自治者,则为宪政开始时期,国民代表会得选举省长为本省自治之监督,至于该省内之国家行政,则省长受中央之指挥。 十七、在此时期,中央与省之权限,采均权制度。凡事务有全国一致之性质者,划归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质者,划归地方。不偏于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 十八、县为自治之单位,省立于中央与县之间,以收联络之效。 十九、在宪政开始时期,中央政府当完成设立五院,以试行五权之治。其序列如下:曰行政院,曰立法院;曰司法院,曰考试院,曰监察院。 二十、行政院暂设如下各部:一内政部,二外交部,三军政部。四财政部,五农矿部,六工商部,七教育部,八交通部。 廿一、宪法未颁布以前,各院长皆归总统任免而督率之。 廿二、宪法草案,当本于建国大纲及训政宪政两时期之成绩,由立法院议定,随时宣传于民众,以备到时采择施行。 廿三、全国有过半数省分达至宪政开始时期,即全省之地方自治完全成立时期,则开国民大会决定宪法而颁布之。 廿四、宪法颁布之后,中央统治权则归于国民大会行使之,即国民大会对于中央政府官员有选举权,有罢免权,对于中央法律有创制权,有复决权。 廿五、宪法颁布之日,即为宪政告成之时,而全国国民则依宪法行全国大选举,国民政府则于选举完毕之后三个月解职,而授政于民选之政府,是为建国之大功告成。 民国十三年四月十二日孙文书
/
本文档为【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孙文】,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