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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汇总

2021-10-21 35页 doc 122KB 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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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汇总路桥集团公路一局洛湛铁路工程指挥部第PAGE30页共NUMPAGES35页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指挥部和各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结合指挥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制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路桥集团第一公路工程局)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指挥部和各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汇总
路桥集团公路一局洛湛铁路工程指挥部第PAGE30页共NUMPAGES35页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指挥部和各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结合指挥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制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路桥集团第一公路工程局)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指挥部和各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保证体系。本制度适用于指挥部所属各项目经理部。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原则第一条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第二条 生产部门对安全生产要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第三条 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即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及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确保项目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第四条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第五条坚持“一票否决”原则。在劳动、租赁制等经营机制时,要把安全列为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奖罚要严明,并作为指挥部评选先进、职工提升、晋级的考核依据,具有一票否决权。第三章 安全管理机构第一条指挥部采用纵向到底(即由指挥部、项目经理部、班组三级组成,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横向到边(各岗位人员和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制,各负其责)的安全组织机构,形成纵横连锁网络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第二条指挥部设立以指挥长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江亦元副组长:姚和平苏红军王良表谢建国刘少卫安全员:贾伯良朱汉强刘昆鹏何晓东湛中波夏鹏程中锋张保强祁路黄诗华王智龙付建峰张志勇第三条指挥部下属的各项目经理部设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小组。同时设立安质环保部负责项目经理部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检查工作。第一经理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王良表副组长:朱汉强张嵩凯安全员:杨丹韩林财黄刚潘静王松娣周明光董明亮蔡志浩第二经理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苏红军副组长:孙贵新归硕安全员:苏玉树许玉顺赵文车徐辉石宝强陈子意徐启志张志勇第四条作业队(作业班组)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各项安全活动的开展以及有关记录的填写、保管,经常检查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协助作业队负责人(班组长等)管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的任职资格。熟悉安全生产管理技术。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取得了相关的上岗证书。第六条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管理任务。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2.制定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程、规定和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3.制定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4.积极采取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保障职工有一个安全可靠的作业条件,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5.采取各种劳动卫生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防止和消除职业病及职业危害,做好女工特殊保护,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6.定期对指挥部各级领导、特种作业人员和所有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7.及时完成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上报。8.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广和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技术与方法,深化企业安全管理。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小组的安全管理任务。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管理网络。2.审查和考核本单位安全生产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预案的制订和实施情况。3.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4.关心和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总结评比、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经验,按期或根据不同的季节、不同的生产任务布置安全工作。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召开会议,调查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6.按程序及时上报安全事故。第四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一条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1.指挥部指挥长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领导编制本单位安全工作整体规划、目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提供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物资、技术、设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4)定期主持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单位存在的不安全问题;(5)组织并主持本单位内部的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的责任得不到追究和处理不放过;(6)支持安全部门和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7)按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培训,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教育,并保证本单位各级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的落实;(8)领导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副指挥长安全职责:(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指挥长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2)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安全生产工作计划;(3)组织审核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及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措施方案和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确定生产任务中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4)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5)领导组织本单位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或者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6)组织并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组织编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和有关“四不放过”材料,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按照有关程序上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在本单位内落实“四不放过”工作;(7)指导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认真听取和采纳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管理人员行使监督检查、合理处置的权利,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协助指挥长做好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工作。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问题负技术领导责任;(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时,要明确提出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3)组织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严格审查其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积极研究和推广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5)参加本单位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4.财务总监的安全职责(1)组织落实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措经费计划,并保证专款专用;(3)认真贯彻落实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5.党支部书记的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纳入“创建文明单位”的考核指标;(2)经常向职工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宣传教育,并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之一;(3)关心和支持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并协助行政领导共同做好这方面的工作。6.项目经理安全职责(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令、规定、制度、标准、规范。不论以何种形式组织生产,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责;(2)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性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3)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健全,安排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进行安全活动;(4)创建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5)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6)提供现场施工防护和安全设施所应用的机械、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力,保证职工的作业条件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的标准;(7)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杜绝由于安排不善导致工序颠倒或造成疲劳作业;(8)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解决;(9)对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实施考核与奖罚;(10)拒绝安排不合格的施工队和人员上岗作业,拒绝安排无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11)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防护条件的合理建议,并组织实施;(12)所有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律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施工队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必备的资质;(13))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工伤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吸取教训;(14)接到安全监察指令书,对存在的问题,按指令要求进行整改,并按期将完成情况上报安监部门。7.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一个环节中去,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针对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2)组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贯彻实施;及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管理,坚持定期培训,对新工人、调换工种人员、伤愈复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督促、检查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活动时间、内容有安排、有保证;(3)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主动听取他们的汇报,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4)保证施工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5)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认真分析、弄清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上报。8.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问题负技术责任;(2)熟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编制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把安全技术措施贯穿到设计、方案的各个环节中;(4)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5)主持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负责落实到位。熟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参与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制定,负责将安全技术措施贯穿到施工、方案的各个环节。做好分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参加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事故。参加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10)参加施工人员的具体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新学生、新工人的三级教育和培训工作。10.工段长、工长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本工段、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经常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3)认真进行安全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法违章指挥,拒绝执行冒险蛮干的指令;(4)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6)发生工伤事故及为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生产指挥者。11.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1)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2)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3)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4)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不卫生情况及时报告;(5)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实现防止事故的措施。12.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不违章作业,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3)发挥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相互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正确使用作业工具、设备,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具;班前、班后均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其安全可靠。(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违法、违章指令;(5)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第二条指挥部和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1.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定期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3)协助领导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经常进行自检和抽检,制止违法违章指挥、作业,发现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危及职工生命、健康和单位财产的重大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现场并报告领导;(4)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开工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按“三同时”原则予以落实;(6)参加对新员工、复工等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并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职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好环境保护工作;(9)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做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10)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预防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预防事故措施;(11)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和奖罚活动及安全生产经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工作。2.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经营计划部a.编制施工生产计划的同时,要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b.安排施工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设备装置的额定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转,应考虑到水、电、气、汽的平衡,在施工生产安排上还要确保设备的中修、大修计划按期实施,组织好均衡生产;c.在生产调度中,发现有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d.在制订长远规划时,应包括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研究、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内容,应将“三废”排放超标以及噪声大等对环境、人身健康有危害的设备、场所的治理纳入生产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治理;e.各级生产调度会议应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内容,组织经济活动分析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f.严格按照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安排安全防护设施工程的施工;g.严格控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专款用于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挪用。h.基建(包括临建)方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施工前应按照施工程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外包施工的,应向承包单位提出施工安全要求,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的要求。i.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都要针对施工的实际情况,提前充分考虑与施工相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费用,保证安全设施费用有效、合理、经济地使用。要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及时对安全防护设施费用进行重新审定,合理追加或削减安全设施费用;j.在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时,要对安全投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对由于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k.要把安全生产指标列入经营承包考核、兑现等工作之中;(2)物质设备部a.负责机械、电气、仪表、起重、锅炉、焊接、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b.各种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保持齐全有效;c.凡新投入施工生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有保障操作人员安全健康的设施,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d.协助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的培训和考核;e.负责制订和修订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参加由于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f.负责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g.负责对采购、保管、发放、运输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搞好物资储存和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h.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制订出具体、有效的管理办法,并督促所属单位认真执行。3.工程管理部的安全职责(1)责进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工作,承担工程安全技术上的审查和设计,解决施工生产中的有关安全技术问题,对因技术原因导致的安全问题负责;(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采用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和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在试制、投产前负责提供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妥善做好各项安全措施;(3)协助人力资源、安全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参与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4.保卫部门的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法律、政策、指示、规章制度,制订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2)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3)负责消防器材的合理分布和管理,保证消防设备完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节日前后的防火、保密、治安保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监督实施;(4)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安全等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加强对义务消防人员的领导和训练;(5)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竞赛、评比、奖惩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6)督促有新建、改建、扩建、临建工程项目的单位或部门到当地公安部门进行防火设计审批;(7)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5.财务部门的安全职责(1)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提取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和其他劳保费用,并单独设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2)负责拨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的宣传费用;(3)协助安全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手续。第五章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与管理规定一.为了更好的控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指挥部的管理需求,特制定本规定。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定义及分类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1.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它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三.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内容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安全主管部门,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隐患类别;2.事故隐患等级;3.影响范围;4.影响程度;5.整改措施;6.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7.整改目标。四.组织管理在工程项目进场后,由指挥长及各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组成隐患管理小组。隐患管理小组应覆行以下职责:1.分析和确定本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控制点、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2.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和业主备案;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4.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6.负责上报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计划和整改方案。五.整改要求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对在短时间内即可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可采取停工待整的方式处理,及时将整改方案上报有关部门,得到批准,并整改完毕,且通过验收后方可复工。六.监控点的选择与确定1.易燃、易爆场所;2.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3.有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4.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5.有机械伤害的场所;6.有坍塌危险的场所;7.噪声、粉尘超标和环境污染的场所。七.管理实施1.凡列入“监控点”的场所统一设置标志牌,标明单位名称、监控要求、责任人、检查方法等内容。2.绘制“两图”,即绘制指挥部和各项目经理部“监控”组织网络图和“监控点”分布图。在两图中标明监控点的分布、责任人等。3.坚持每一个监控点有一本台账,真正做到检查记录可查,资料台账存档。4.搞好“四项管理”,即:“监控法”目标管理,“监控法”检查管理,责任人监控任制管理;监控安全指标奖惩管理。5.制订应急预案:对危险程度较大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监控点”制订应急预;预案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事故形式、事故的危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救灾技术方案、救灾措施、救灾领导小组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联络、救护、疏散和善后处理工作等。八.工作程序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研讨贯彻落实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3.制定有关规章制度。4.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选择并确定“监控点”。5.编写“监控点”控制要点,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6.制订应急预案。九.各级监控点责任人和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检查周期,进行认真细致的巡回检查,严密监控,并形成详细的原始记录,以供指挥部和各项目经理部检查考核。十.监控检查中发现问题,正确地进行技术分析,查清原因,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缺陷内容、发生时间、处理情况书面反馈安全部门。十一.对暂不能消险的缺陷、隐患,除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合理安排整改。十二.对存在的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生产运行,及时报告业主和指挥部指挥长,研究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十三.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教育,加强责任人对各监控点、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十四.每月指挥部和各项目经理部对各监控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出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论证。十五.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立即用电话向指挥部汇报。(1)电话报告的内容包括:=1\*GB3①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2\*GB3②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3\*GB3③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4\*GB3④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GB3⑤处理方案及计划;=6\*GB3⑥事故报告单位。(2)事故调查必须做到:=1\*GB3①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损失情况和原因;=2\*GB3②事故的技术鉴定;=3\*GB3③查明事故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项目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以及事故的性质;=4\*GB3④提出处理方案;=5\*GB3⑤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6\*GB3⑥对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7\*GB3⑦提出事故报告。(3)重大及以上的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办理。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单位安全生产行之有效的措施。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状态、潜在危险、人为因素等,以便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二.安全检查的内容1、查思想:要认真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以及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情况;2、查管理、查制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合理,规章制度是否齐全及其执行是否到位,重点检查:三级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以及与安全有关的各项验收制度)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以及班组安全活动情况;3、查隐患:主要是深入生产现场查隐患、查不安全因素以及整改项目的落实情况;4、查事故处理;即工伤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三.定期安全检查:指挥部每月组织一次对下属各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检查,由指挥长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指挥长带队。项目经理部每一周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亲自带队,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检查。四.不定期安全检查:指挥部领导和安质环保部等有关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情况,不定期随时深入基层、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五.经常性安全检查:指挥部及各项目经理部等施工生产一线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兼职安全员应每天深入施工生产现场,特别是对危险工作场所要进行重点检查。六.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不同季节及气候情况,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目的的安全检查,制订预防措施。七.专业安全检查:根据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专业性检查;八.班组要坚持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由班组长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情况;使用的机械、设备、设施、工具的安全状况以及安全装置、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等,确保班组安全生产。九.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能够当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报告领导或签发安全生产指令书限期整改,接到指令书的单位,必须定人员、定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整改确有困难时,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发出指令书的单位(或部门)报告。指挥部安全检查按“指挥部安全检查标准表”进行检查。第七章安全会议制度指挥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每月20日召开)。做好安全生产部署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分析,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原因,制订出改进措施,写出施工安全小结连同各种安全报表并于每月25日前报洛湛铁路建设指挥部。各分项目部、作业队、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原因,制订出改进措施,写出施工安全小结连同各种安全报表并于每月20日前报指挥部。隧道工程安全规定一.一般规定1.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2.进洞前应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3.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4.所有在隧道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5.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6.具体的内容见隧道施工措施。第九章安全生产验收管理规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生产安全,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定。指挥部成立安全生产专项验收小组,由主管生产的副指挥长任组长组长:姚和平副组长:苏红军王良表谢建国刘少卫安全员:贾伯良朱汉强刘昆鹏何晓东湛中波夏鹏程中锋张保强祁路黄诗华王智龙付建峰张志勇各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验收小组,由主管生产的副经理任组长第一经理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王良表副组长:朱汉强张嵩凯安全员:杨丹韩林财黄刚潘静王松娣周明光董明亮蔡志浩第二经理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苏红军副组长:孙贵新归硕安全员:苏玉树许玉顺赵文车徐辉石宝强陈子意徐启志4.指挥部对工程施工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其安全措施计划进行专项安全生产验收采取分级验收方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验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5.各项目经理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经理部的施工技术部门负责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由项目经理部机械负责人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经理部的材料部门对施工材料、工程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6.验收内容:指挥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编写劳动安全专篇,对施工方案及其相应的安全措施计划的安全可行性、有效性进行论证和说明。劳动安全专篇主要内容包括: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危险因素的分析;针对主要危险因素采取的防范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安全专项投资概算;预期效果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无安全专篇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予审查。7.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对其中劳动安全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指挥部在实施中予以落实;8.工程进行到中期,指挥部、各项目经理部验收小组按照分级验收的原则对项目进行劳动安全专项验收。各项目经理部应提供下列与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1)劳动安全专项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2)劳动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名称、规格、数量及分布;3)劳动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投资金额。(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5)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设备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颁发的使用证书及劳动安全有关的检测报告;(6)其他有关材料。9.各该项目经理部开工前安全生产验收内容。各类脚手架;桥梁工程的临时设施和基坑支撑与支护;高空作业中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临时电器工程设施;各种起重机械、轨道、施工用电梯及其它施工机械;安全帽、安全带和护目镜、防护面罩、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7.高边坡、隧道围岩等地质情况。第十章民工管理办法1.为加强和规范本单位民工的安全管理,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增强民工安全生产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2.民工安全生产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3.民工在劳动过程应享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的权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禁止忽视、歧视民工劳动安全工作的行为。4.使用的民工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完成规定的义务教育,并能适应本岗位工作。5.民工的安全生产必须严格实行合同管理,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不得用内部运行的任何凭证代替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6.安全生产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禁止签订发生伤亡事故由劳动者自行负责及其他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条款。7.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8.集体安全生产合同和民工劳动安全生产合同的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和生产岗位要求由双方约定。9.民工队由职工带班,带班职工不得无故旷工。民工工资分为月固定工资和日固定工资,分别对应特种机械工及普工。工资的发放形式为:以各队各队队长上报统计工资单到项目部,经审查,民工凭身份证领取,工资发放形式为银行卡或部分根据需要可发放现金。9.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行业安全生产规定、技术操作规程。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生产;(二)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班组(区、队)长、施工员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四)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教育民工遵守操作规程,遵章守纪,杜绝"三违"作业,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民工安全生产技术档案等;(五)民工驻地和机械停放选址应建在避风、水流上游、山体稳定等安全地带,确保驻地安全。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环境复杂的施工场所、驻地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巡查;(六)安排好民工的作息,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做好均衡生产,劳逸结合;(七)经常对民工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或整改;(八)按施工季节、施工环境,做好民工的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中暑、防煤气中毒、防坍塌、防滑波、防火灾、防意外伤害等安全预防工作;10.民工的安全生产职责:(一)自觉遵守国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合同;(二)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三)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岗位技术培训和事故预案演练活动,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四)作业前要检查机具、设备、环境的安全状况。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的违章作业,有权力口以劝阻和制止;(五)按有关规范要求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及防护器材。精心维护和使用机械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六)发生事故后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11.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和处罚(一)民工在作业时间内和生产区域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事故),按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二)发生伤亡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广大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整改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三)凡因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要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伤亡事故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按管理权限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合同对经济赔偿责任另有约定的,发生伤亡事故时,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经济赔偿。第十一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机械设备的采购制度施工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购置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所购机械设备有效证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实行许可证制度产品的许可证等)必须齐全。各项目经理部上所需新购设备,一定要先向指挥部提出申请,待批复后方可办理。二、设备租赁管理1、承租设备,应对出租商进行资质和能力的确认,选用合格出租商的设备。2、出租单位的出租设备,应保证性能良好,维修及时。3、由物资设备部与出租商在租赁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4、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商应出具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5、严禁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淘汰的施工机械设备。6、出租设备必须持有施工队负责人签字认可的机械车辆使用记录及机械台班结算单,方可进行结算。7、每月25日前,将本月项目外租机械设备付款情况上报给指挥部财务部。三、大型设备安装、拆卸的安全控制1、用于施工现场的大型设备,主要是指起重机械设备。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必须有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施工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施工起重设备基础的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程序和过程控制。按方案进行技术交底,专业监控人员到位和检查验收工作及监控记录等,监控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2、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进行。3、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除了安装单位自查,自检以外,还应当委托相应的建筑设备检测机构对已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实施检测,经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四、设备的验收制度、检测制度和使用制度1、验收制度:新购机械到场后,要严格审查所购机械设备的三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实行许可制度产品的许可证等),必须与设备相符。能启动操作的设备,车辆,要求生产厂家现场示范。确认操作平稳,无故障,无异响,性能达到要求后,在设备交接单上签字验收。2、检测制度:压力容器,起重机械,龙门吊,架桥机等特种机械进场安装完毕后,应该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到现场检测,经检测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3、机械使用制度: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严禁使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械设备,杜绝施工现场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操作驾驶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五、特种设备管理制度项目施工所用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必须建立安全操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定人定机。并落实专人管理,制定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考核的方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六、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设备管理档案,日常检查记录等管理记录,机械目前状况说明等。七、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管理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公共总平面布置图和线路设置施工机械,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签订机械安全操作责任书,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第十二章其它一.交通安全具体措施遵守《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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