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日本帝國殖民地的戰時糧食統制體制:

日本帝國殖民地的戰時糧食統制體制:

2009-11-12 42页 pdf 1MB 63阅读

用户头像

is_754285

暂无简介

举报
日本帝國殖民地的戰時糧食統制體制: 《臺灣史研究》 第十六卷第二期,頁 63-104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本帝國殖民地的戰時糧食統制體制: 臺灣與朝鮮的比較研究(1937-1945)∗ 李力庸∗∗ 摘 要 本文旨在探究戰爭時期,日本為了維持糧食正常供應,在臺灣、朝鮮所形成 的特殊體制,也欲比較兩地的補給任務,糧食生產、配給系統,及其運作結果。 在中日戰爭前,日本對糧食供應深具信心,主要是擁有朝鮮與臺灣兩個重要 的米倉。原本朝鮮的支援地位最重要,但 1939 年的一場旱災,使朝鮮米穀生產腰 折,打亂了日本的...
日本帝國殖民地的戰時糧食統制體制:
《臺灣史研究》 第十六卷第二期,頁 63-104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本帝國殖民地的戰時糧食統制體制: 臺灣與朝鮮的比較研究(1937-1945)∗ 李力庸∗∗ 摘 要 本文旨在探究戰爭時期,日本為了維持糧食正常供應,在臺灣、朝鮮所形成 的特殊體制,也欲比較兩地的補給任務,糧食生產、配給系統,及其運作結果。 在中日戰爭前,日本對糧食供應深具信心,主要是擁有朝鮮與臺灣兩個重要 的米倉。原本朝鮮的支援地位最重要,但 1939 年的一場旱災,使朝鮮米穀生產腰 折,打亂了日本的戰爭糧食佈局。戰事瞬息萬變,日本不得不隨時調整糧食政策, 包括南洋的支援、雜糧的增產及農村的動員等。此外,日本動輒整編或新設糧食 機構,戰爭末期,曾大刀闊斧地整合內地及臺灣、朝鮮三地的農村社會,以方便 糧食動員。臺灣農村社會組織整併於臺灣農業會之下,由其負責生產及收購;另 由企業會社組成的食糧營團執行配給,形成雙元的生產收購與配給制度。朝鮮則 由營團統攬生產收購及配給,為一元化的設計。上述不同的設計與兩個總督府在 殖民地的統治經驗有關。運作結果,臺灣的生產較朝鮮穩定,收購配給也較為井 然有序。 關鍵字:殖民地、戰爭、糧食、米穀 ∗ 本文承蒙兩位匿名審查人提供寶貴建議,獲益良多,特此致謝。 ∗∗ 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副教授 來稿日期:2009 年 3 月 24 日;通過刊登:2009 年 6 月 24 日。 64 臺灣史研究•第十六卷第二期 一、前言 二、戰爭初期的糧食體制 三、1939 年朝鮮大旱災與供需調整 四、糧食體制之變革 五、結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前言 米穀生產並不穩定的日本,在中日戰爭前卻對帝國殖民圈的糧食供應問題信 心滿滿,1936 年猶在日本、臺灣、朝鮮三地實施管制米穀市面流通量,帶有抑制 米作的米穀自治管理制度。但自從 1939 年朝鮮發生大旱災後,米穀供應量急轉 直下,因此生產與流通有大幅變化。其一,1930 年代的米穀過剩問題驟然轉為不 足現象,政府必須重新規劃作物生產種類及流通。其二,取消自由交易市場,由 政府核定輸出米價,指定米穀商人,統一收購及銷售。其三,糧食管理內容由米 穀擴大為所有糧食,並實施配給制度。在三大原則下,每年迭有新制頒行,顯出 戰鼓催糧的急迫性。從充足到匱乏,日本的戰爭糧食規劃到底有何漏洞?米穀不 足後,日本如何因應? 日本在戰前的米穀過剩問題肇因於朝鮮及臺灣的米穀傾銷。但是 1939 年之後 的糧食告急卻是朝鮮的米穀生產失調所致,所以朝鮮扮演關鍵性的角色。中日戰 爭爆發後,日本帝國及其殖民地成為命運共同體,一地減產,則整個供需系統受 到牽動,必須整體調整。因此,欲瞭解日本在戰爭時期糧食的生產流通,帝國與 殖民圈互動的觀察有其必要。朝鮮、臺灣的土地面積、位置及生產體質差異頗大, 在戰爭時期的諸多變數下,其調度能力及任務勢必不同。本文除了探究中日戰爭 爆發後,日本為了維持糧食正常供應所形成的特殊體制外,也欲比較臺灣、朝鮮 兩地的補給任務,糧食消費結構的改變,收購、配給系統的異同及實施結果。日 日本帝國殖民地的戰時糧食統制體制:臺灣與朝鮮的比較研究(1937-1945) 65 本在臺灣及朝鮮農村長期經營,皆建立了農會及各種農事團體,本文藉著對兩個 總督府運用農村組織,調整耕作制度以獲取戰爭資源的分析,進一步追溯兩個殖 民地長期以來的農村社會發展,檢討這些組織在戰爭時期所發揮的社會控制力量。 長期以來,學界分別對臺灣及朝鮮的農村問題、米穀政策、農村社會團體、 戰爭體制有諸多論述,但兩個殖民地的比較研究很少。在農村組織方面,蔡慧玉 曾比較過日本、朝鮮及臺灣在 1930 年代更生運動中農家小組合的動員整編過程。 她指出日本希冀透過農村振興的動員與整編,裨助帝國的意志能貫徹至地方部 落,而整編農會、產業組合等團體時,農事實行組合實扮演媒介角色。1 朴ソプ (朴燮)亦分析過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日本、臺灣、朝鮮的農業開發與農村組織 化的關係。2 戰爭時期的米穀及糧食問題方面,高淑媛的〈日治後期臺灣產業政 策的轉變:米穀管理政策的重要意義〉透過對 1937 至 1939 年農林省、軍部、臺 灣總督府與製糖業者立場的討論,剖析 1937 年臺灣總督府草擬臺灣米穀管理政策 時,擬抑制米價以修正米糖經濟結構、以臺灣為本位的工業化動機。1939 年該政 策正式公布時,卻因日本實施戰時生產擴充政策與糧食供應而生變,工業化構想 終被弱化。3 筆者雖曾撰文分析 1936 年米穀自治管理制度的形成、臺灣的執行情 況,4 以及 1939 年後臺灣的糧食生產、配給效果,5 但並未再進一步比較朝鮮與 臺灣的異同。從戰爭糧食制度的施行及結果可以看出兩地農村社會發展軌跡的不 同,更能進一步檢討兩個總督府經營農村社會的方法。雖然戰爭糧食的告急根源 於 1939 年朝鮮的一場旱災,但 1937 年中日戰爭爆發時的米穀統制體制卻來自於 1936 年的米穀自治管理,所以本文討論內容不免溯及 1937 年之前的米穀政策。 在名詞使用上,臺灣及朝鮮境內的糧食移動以「搬出入」示,日本殖民圈之間 的流動以「移出入」表示,其他以「輸出入」表示。 1 蔡慧玉,〈日本、朝鮮和臺灣三地農家小組合的動員整編:以一九三○年代農村振興運動為例〉,收 於陳慈玉主編,《地方菁英與臺灣農民運動》(臺北: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2007),頁 451-506。 2 朴ソプ,〈系統組織化と農村開発:20 世紀の日本・台湾・朝鮮〉,收於堀和生、中村哲編著,《日本 資本主義と朝鮮・台湾:帝国主義下の経済変動》(京都:京都大学学術出版会,2004),頁 55-76。 3 高淑媛,〈日治後期臺灣產業政策的轉換:米穀管理政策的重要意義〉,《臺灣文獻》59: 4(2008 年 12 月),頁 105-138。 4 李力庸,〈日治時期米穀自治管理政策之制訂背景與實施(1936-1939)〉,《史匯》12(2008 年 9 月), 頁 111-129。 5 李力庸,〈戰爭與糧食:太平洋戰爭前後臺灣的米穀統制(1939-1945)〉,《兩岸發展史研究》2(2006 年 12 月),頁 103-137。 66 臺灣史研究•第十六卷第二期 二、戰爭初期的糧食體制 (一)大東亞糧食圈構想及風險 在日本發動太平洋戰爭前,對其糧食供應深具信心,主要是擁有臺灣與朝鮮 是兩個超級米穀產區,兩地經歷米穀技術改良後,6 單位面積產量顯著提升。不 過,朝鮮的米穀產量較大、質佳,且鄰近日本;臺灣雖然米穀產量不如朝鮮,但 兩熟及穩定的產量在戰爭時期可以信賴。另外,兩地的米穀在 1931 年之後大量 傾銷日本,致使米價節節滑落,1936 年,日本尚且需制訂米穀自治管理政策以防 止過多的剩餘米在市面上流動。1938 年,一份依照《日本農業年報》所計算出來 的東亞共榮圈內的米穀需給資料,發覺圈內米穀的自給率是 106%。日本本身達 99.6%,朝鮮、臺灣皆超過 100%,越南 120%,唯有滿洲國較弱,為 89%。所以, 在 1938 年,日本對戰爭初期的米穀調節仍深具信心,惟較不足的是肉類供應。7 對日本而言,滿洲國也具有農業發展潛力。滿洲國的農作物有五、六十種, 主要是大豆、高梁、粟、玉蜀黍、小麥等,1937 年,滿洲國的大豆產量佔了全世 界六成。8 朝鮮人曾移民至滿洲國開發水田,加上日本獎勵稻作技術改良,逐漸 改變滿洲國的農業狀態。在日本的殖民地中,朝鮮、臺灣及滿洲國是三個資源互 通頻繁的地區。農產品的流通方面,滿洲國缺米,早期食用米以日本米(含臺灣 米)最多,其次是中國米(後來也大量進口便宜的南洋米)。9 朝鮮向日本輸送米、 粟、高梁、玉蜀黍;滿洲國則向日本及其殖民地輸送大豆、高粱及施肥用的大豆 粕;臺灣向大連輸入米穀、茶、砂糖、蔬菜、芭蕉、鳳梨、罐頭、水產等。10 一 旦戰爭擴大,朝鮮快速提高量產的潛能可以期待,必要時再鼓勵朝鮮人吃雜糧, 將米穀讓出。而臺灣也有耕作面積及單位面積生產量的成長空間;滿洲國則有雄 6 朝鮮在 1920 年實施產米增殖計畫,1926 年實施產米增殖更新計畫。臺灣在 1910 年實施在來米改良, 1926 年成功移植蓬萊米,推廣全臺。 7 臺灣米穀日報社調查部,《東亞共榮圈の米穀產業》(臺北:臺灣經濟出版社,1942),頁 133-134。 8 西村眞次,《大東亞共榮圈》(東京:博文館,1942),頁 90-91。 9 菱本長次,《朝鮮米の研究》(東京:千倉書房,1938),頁 556-557。 10 下村宏,《食糧問題の話》(東京:朝日新聞社,1930),頁 84;赤木猛市,《滿洲國と臺灣》(臺北: 臺北市役所,1933),頁 46-52。 日本帝國殖民地的戰時糧食統制體制:臺灣與朝鮮的比較研究(1937-1945) 67 厚的雜糧、肥料供應力。11 日本的分工思維看似圓滿,但不夠穩當。首先,日本米穀生產經常不足,例 如,1934 年米穀生產量 70,829 千石,消費 76,754 千石;1935 年生產 51,840 千石, 消費 70,538 千石;1936 年生產 57,457 千石,消費 73,040 千石。此乃明治維新後, 日本糧食消費人口增多,生產人口減少,重化工業分散各地,農地建地化導致土 地惡質化所致;另外,生活素質提高,農民也漸朝蔬菜、水果、畜產等經濟作物 經營。12 因為朝鮮、臺灣米打擊農日本農村,導致朝鮮被迫提早在 1934 年終止 土地改良計畫。此外,朝鮮的產業結構日漸轉型,北朝鮮傾力發展工業,南朝鮮 發展棉作;農業戶數有略減趨勢。13 但為何日本仍要設定由臺灣、朝鮮供應日本 米穀,再由滿洲國補充麥、粟給朝鮮的三角供應模式,14 而不考慮國際貿易?歷 史經驗顯示,戰爭期間依賴外國米隱藏潛在危機。大藏省曾在 1918 年末評析糧 食補給對歐戰所帶來的重大影響。該分析指出,在一戰末期,大量船隻徵調軍事 用途致使運輸力不足,佈滿水雷及潛水艇的海域增加船運風險,高額的運費及保 險費帶動國際穀價,大幅提高米穀交易成本。此外,輸入國常無法掌握輸出國的 政局及收成。向來大宗供應歐洲米穀的緬甸,在戰爭時期取消德國及奧地利的輸 運。當時日本也是國際糧價騰貴的受害者。戰前,運至神戶的蘭貢米 1 石運費 1.62 圓,1918 年暴漲至 11.25 圓。1918 至 1919 年南洋各地凶作,1918 年印度加爾各 達、馬德拉斯發生暴動,英國曾三次發佈〈蘭貢米輸出制限令〉,法國亦在 1919 年限制殖民地米輸出。雖然戰爭結束了,仰賴南洋米的日本,在外交上使盡渾身 解數才得到奧援。15 朝鮮進行第一次產米增殖計畫時,日本朝野都有穀賤傷農的 疑慮,軍部卻以日本一朝有事,海上交通受阻時,朝鮮可以在最短距離移入糧食 的觀點支持該計畫。16 表一,1931 年至 1936 年間,朝鮮米一直保持日本米穀供 11 大久保達正等編著,《昭和社會經濟史料集成》(東京:大東文化大学東洋硏究所,1986),第 11 卷, 頁 608-611。 12 五味田忠編輯,《戰時經濟基礎資料》(臺北:興亞時論社,1940),頁 283-286。 13 1920 年農業戶數佔總戶數 83%,1930 年佔 75%,1937 年佔 74%。民族問題研究所編,《產業政策 과統計資料 11》(서울:한국학술정보,2001),頁 14-17。 14 菱本長次,《朝鮮米の研究》,頁 84。五味田忠編輯,《戰時經濟基礎資料》,頁 323。 15 大豆生田稔,《近代日本の食糧政策:対外依存米穀供給構造の変容》(京都:ミネルヴァ書房,1993), 頁 158-160、165。 16 河合和男,《朝鮮における產米增殖計画》(東京:未来社,1986),頁 42。 68 臺灣史研究•第十六卷第二期 表一:1912-1937 年日本米穀生產及移輸入資料表(單位:石) 輸移入 輸入部分 從朝鮮移入 從臺灣移入 年份 上一年 庫存 日本產額 輸入額 佔供給比例 從朝鮮 移入額 佔供給 比例 從臺灣 移入額 佔供給 比例 再輸 移入額 輸移入額 合計 供給總額 1912 - 51,711,877 2,011,268 3.68 246,041 0.45 652,578 1.19 0 2,909,887 54,621,764 1913 - 50,222,394 3,329,360 6.07 294,661 0.54 980,852 1.79 150 4,605,023 54,827,417 1914 2,991,553 50,259,379 2,471,252 4.29 1,022,909 1.78 812,448 1.41 831 4,307,440 57,558,372 1915 5,845,972 57,007,510 517,359 0.78 1,872,647 2.84 694,540 1.05 50 3,084,596 65,938,078 1916 6,235,031 55,924,079 286,944 0.44 1,332,793 2.06 801,940 1.24 4,818 2,426,495 64,585,605 1917 5,810,124 58,452,386 523,897 0.75 1,195,412 1.71 786,083 1.13 68 2,505,480 69,767,970 1918 4,474,435 54,567,927 3,662,118 5.58 1,732,512 2.64 1,139,055 1.74 1,162 6,534,847 65,577,209 1919 2,361,921 54,700,161 5,428,255 8.16 2, 805,275 4.21 1,262,570 1.90 3,981 9,500,081 66,562,163 1920 4,160,827 60,818,688 749,881 1.10 1,652,958 2.43 663,120 0.97 720 3,066,779 68,046,294 1921 5,506,877 63,208,540 816,707 1.11 2,904,780 3.95 1,034,248 1.41 36 4,755,771 73,471,188 1922 8,161,291 55,180,468 3,791,080 5.34 3,136,017 4.42 740,618 1.04 466 7,668,161 71,009,920 1923 7,305,270 60,693,851 1,620,272 2.18 3,453,018 4.65 1,131,905 1.53 3,389 6,208,584 74,207,705 1924 6,789,850 55,444,089 3,326,940 4.64 4,547,570 6.34 1,658,207 2.31 896 9,533,613 71,767,552 1925 5,210,234 57,170,413 5,136,310 6.90 4,428,392 5.95 2,522,136 3.39 1,506 12,088,344 74,468,991 1926 5,500,031 59,704,286 2,141,684 2.87 5,213,048 6.97 2,186,576 2.93 79 9,541,387 74,745,704 1927 5,967,771 55,592,820 4,128,785 5.56 5,903,248 7.95 2,637,899 3.55 307 12,670,239 74,230,830 1928 5,765,541 62,102,541 1,753,001 2.22 7,068,709 8.93 2,430,569 3.07 3,240 11,255,519 79,123,601 1929 7,840,192 60,303,089 1,277,748 1.66 5,377,978 6.98 2,253,232 2.92 452 8,909,410 77,052,691 1930 7,027,557 59,557,694 1,248,444 1.66 5,167,015 6.87 2,185,424 2.91 1,528 8,602,411 75,187,662 1931 5,719,241 66,875,535 829,640 0.99 7,992,275 9.50 2,698,701 3.21 1,023 12,521,639 84,116,415 1932 9140,247 55,215,263 984,870 1.30 7,198,331 9.48 3,418,821 4.50 1,584 11,603,606 75,959,116 1933 8,907,430 60,390,098 998,160 1.22 7,531,891 9.18 4,216,824 5.14 832 12,747,707 82,045,235 1934 9,007,598 70,829,117 171,233 0.18 8,952,694 9.52 5,123,783 5.45 1,583 14,249,293 94,086,008 1935 16,430,872 51,840,182 70,799 0.09 8,434,647 10.38 4,511,390 5.55 1,268 1,3018,304 81,289,358 1936 9,936,142 57,456,976 398,261 0.49 8,970,553 11.00 4,823,966 5.91 1,177 14,193,957 81,587,075 1937 8,006,500 67,339,699 287,498 0.33 6,736,185 7.72 4,855,642 5.57 - 11,879,325 87,225,524 資料來源:輸入米主要是南洋米。民族問題研究所編,《產業政策과統計資料 11》,頁 143。比例部分為 作者計算整理。 日本帝國殖民地的戰時糧食統制體制:臺灣與朝鮮的比較研究(1937-1945) 69 應額 10%上下,臺灣則佔 5%,南洋米原本是輸入米的大宗,但受制於政治外交 變數,例如,越南米頗為重要,但當時為法國殖民地,米穀流通也掌握在華人勢 力圈。17 1929 年之後,南洋輸入米減少至 1%左右,1935 年幾乎很少使用殖民 地以外的輸入米。即便 1938 年 8 月,日本召開東亞農林協議會所規劃的日滿支 蒙疆的農業同盟計畫經濟,在中國的佔領區仍以自足為主,在殖民地朝鮮及臺灣 方面則強化其米穀移入的規制力。18 0 10,000 20,000 30,000 40,000 50,000 60,000 70,000 80,000 19 12 19 14 19 16 19 18 19 20 19 22 19 24 19 26 19 28 19 30 19 32 19 34 19 36 年份 單位:千石 台灣米 朝鮮米 日本米 圖一:1912-1937 年日本、臺灣、朝鮮米穀產量比較圖 資料來源:日本米、朝鮮米資料出自民族問題研究所編,《產業政策과統計資料 11》,頁 8、145;臺灣米 資料出自臺灣總督府食糧局,《臺灣米穀要覽》(臺北:臺灣總督府食糧局,1942),昭和 17 年版,頁 2-3。 圖一顯示日本、朝鮮都有生產不穩現象,不過,戰前的經驗是日本皆能從朝 鮮、臺灣及南洋順利獲取支援。例如,表一,1912-1914、1918-1919 年日本生產 不順,主要由南洋米彌補差額;1922 年開始,朝鮮扮演重要的救援角色;1927 年臺灣也發揮助力;1935 年,朝鮮與臺灣的傾銷問題蓋過日本的歉收危機。而當 17 陳碧純,〈日本對越南米穀控制之研究(1940-1945)〉(南投: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東南亞研究所碩士 論文,2002),頁 78。 18 大豆生田稔,《近代日本の食糧政策》,頁 320-321、323。 70 臺灣史研究•第十六卷第二期 朝鮮生產失調時,日本卻常豐收,惟 1919 年日本、朝鮮同時歉收,日本大量進 口南洋米應急,朝鮮也移出米穀給日本,但以滿洲的雜糧填補自己的空缺。19 上 述糧食供應體系下,臺灣離日本遠,蕞爾小島的生產爆發力還是有限。另外,臺 灣得天獨厚的農業環境,尚負有生產製作無水酒精的甘蔗、黃麻、蓖麻等軍工業 原料作物的責任。所以,整個供應圈中,朝鮮才是最重要的米穀生產基地,不能 有所閃失。 (二)自治管理政策的統制基礎 日本與臺灣的米穀市場原本採自由經濟政策,但臺灣蓬萊米與朝鮮米大量輸 日後,常造成日本穀賤傷農。日本米生產不穩,所以米價時常暴漲、暴跌,豐凶 時節供需不均衡。日本政府為了穩定農村經濟,又不違反殖民母國與殖民地的自 由市場前提,只好在 1933 年提撥經費作為平穩米價的手段。20 拜米價政策之影 響,朝鮮、臺灣米價不會太低,自然也不會放棄日本市場。站在日本的立場,釜 底抽薪之計只好節制殖民地米大量流入日本。1936 年,日本為了管制朝鮮及臺灣 米穀無限制流入,國會通過米穀自治管理令,日本、臺灣及朝鮮三地必須保留一 定比例的過剩米在生產地(日本 35%、臺灣 22%、朝鮮 43%),並自行解決貯藏 問題,為了表示一視同仁,日本也一體施行。當時設計了諸多配套,包括確立貯 藏制度及管理米穀商人、米穀調查以落實自治管理,也因此提前將農村社會及產 能做了整理。 1.米穀調查計畫 為了執行自治管理,三個地區皆必需準確掌握產能、庫存量及流通方向。日 本國會在 1934 年設置米穀生產調查會,制定調查重要綱領,日本及臺灣、朝鮮 亦同步執行稻米生產費的調查。為了更精確地推算供需、貯藏及管制米穀流通, 臺灣及朝鮮總督府在 1936 年先後再頒佈「米穀生產高調查要綱」、「米穀現在高 調查要綱」及「米穀移動調查要綱」等三大調查,將殖民地的農村調查重點集中 19 古庄逸夫編著,《朝鮮土地改良事業史》(東京:友邦協会,1960),頁 103。 20 李力庸,〈戰爭與糧食〉,頁 111。 日本帝國殖民地的戰時糧食統制體制:臺灣與朝鮮的比較研究(1937-1945) 71 在米穀產量、庫存量及流通調查。21 日本國會認為朝鮮總督府提報的生產費太高,有欺瞞之嫌,所以朝鮮早在 1933 年就開始進行米穀生產費調查,其調查戶數僅 108 戶,1934 年以後增加至 870 戶,而臺灣在 1934 年實施的生產費調查戶數有 600 戶。22 米穀移動調查包 括米穀輸出入、移出入及搬出入。朝鮮的調查頗精細,調查地點包括朝鮮的道、 日本、臺灣、樺太及南洋群島及國外,米穀所經過的道及港口,都必須雙向調查。 例如,從大邱移出大阪有 200 石米穀,從大邱所在的慶尚北道出發,走過釜山所 在的慶尚南道,從釜山上船貨,再向大阪移出。調查內容包括慶尚北道向慶尚南 道搬出 200 石的米,再調查慶尚南道從慶尚北道搬入 200 石的米,移至大阪的米 也同樣必須正反方向再核對一次。23 臺灣的米穀現存量調查也展現總督府滴水不 漏的本領,調查週期為 3、5、7、8、9、11 月的 1 日,對象為倉庫及任何可能貯藏 米穀的場所。倉庫方面包括倉庫業者、正米市場、農會、產業組合、米穀統制組 合、籾摺業(土礱間)、精米所、販賣者、運送業者、運送交易業者、米穀生產者、 銀行等倉庫或堆房,其他可能的貯藏所包括社寺、品評會、共進會、車站貨車等 搬運工具、河川港灣的繫船岩壁、棧橋、物揚場、碼頭庫房、罩棚及船舶等。24 就米作發展史來說,這是朝鮮繼 1920 年代的兩次產米增殖計畫,臺灣繼米 種改良事業之後,另一次專對米作的大調查。之前調查的目的是為了技術改良, 而這次調查的重點在生產及流動。過去,朝鮮的調查並不確實,而此次調查較過 去統計多出了 25%的生產量,提高朝鮮每人的平均米穀消費量的預估額。25 米 穀調查的意義除為了順利執行米穀自治管理,也藉此重新檢視米穀資料,為 1939 年實施米穀移出管理及米穀分配制度留下參考資訊。此外,臺灣總督府從 1920 年開始,針對各項主題實施了十五年的農業基本調查事業,但在 1936 年調整重 點,並投入更多人力經費,專對米穀重新調查。1936 年頒行的各種調查要綱改變 了總督府例行的報告模式,調查雖仍以市街庄為單位,但重視實地探訪,校正資 21 臺灣總督府殖產局,《臺灣の米》(臺北:臺灣總督府殖產局,1938),頁 30-31。 22 石塚峻,《朝鮮米と日本の食糧問題》(東京:友邦協会,1966),頁 63-64;編者,〈農業に關する總 督府施設の概要〉,《臺灣農會報》2: 10(1940 年 10 月),頁 191。 23 石塚峻,《朝鮮米と日本の食糧問題》,頁 74。 24 臺灣總督府殖產局,《臺灣米關係資料》(臺北:臺灣總督府殖產局,1937),昭和 12 年,頁 289-292。 25 石塚峻,《朝鮮米と日本の食糧問題》,頁 70。 72 臺灣史研究•第十六卷第二期 料。在產量調查方面,調查員利用州廳稅務課及稅務出張所的地圖及水利組合、 土地整理組合的耕地圖重新繪製稻田、水田、旱田、番地、面積、河川、道路等 示意圖。透過比對,找出擴張、潰廢之田地,水旱田的增減、地目變換、區劃變 更、違章開墾地、未登錄地等問題,並訪談農事實行組合及區總代、篤農家之意 見,進行勘誤。其執行方式更精細,樣本較農業基本調查多。之前的農業基本調 查無法對特定主題持續完整追蹤,但自 1934 年實施的生產費到 1936 年的生產 量、現存量及移動調查,迄戰爭結束前,每年二期稻作的調查持續不輟,尤其是 1943 年執行〈臺灣食糧管理令〉時,總督府更是依賴生產費(另加上家計費)、 生產量、現存量及移動調查。26 2.確立貯藏制度與管理米穀商人 1933 年,日本境內已囤積了 500 萬石的過剩米,而當時日本貯藏容量僅有 600 萬石,因此限定朝鮮米僅能輸日 300 萬石,臺灣米 100 萬石。因臺灣氣溫濕 熱,米穀容易變質,所以,總督府以低利貼補產業組合設置農業倉庫以調節米穀 供需。此時,農倉的設置除了改善米穀交易品質外,另有米穀統制的意義。臺灣 農業倉庫的設置辦法要追溯 1923 年 1 月 1 日臺灣總督府以府令第 2 號公布的「農 業倉庫業法施行規則」,該規則規定農業倉庫的經營者僅限市街庄、農會及產業 組合。當時,產業組合以金融功能的信用組合為主,農業倉庫的利用功能並不普 遍,反而地方小規模的土礱間到處林立。另外,為解決運輸過程的貯藏問題,1927 年總督府想成立五州米庫利用販賣組合,在火車站附近建設 74 座大型倉儲,但受 到地方抵制,27 因此,總督府對農業倉庫的補助仍以農會為主。1920 年代,臺灣 米穀尚未對日本米形成嚴重威脅,農會倉庫主要的貢獻不在調節米穀流通,而是 26 調查方法參考李力庸,〈日治時期米穀自治管理政策之制訂背景與實施(1936-1939)〉,頁 121。目前 臺灣可以看到的調查方法說明有臺灣總督府殖產局編,《臺灣米穀生產費調查の說明》(臺北:臺灣 總督府殖產局,1937);較完整的調查報告書為《米穀統制資料調查の說明》(臺北:臺灣總督府殖 產局,1937);米穀局米政課,《米穀生產高調查の說明》(臺北:臺灣總督府米穀局,1940)。而 1943 年〈臺灣食糧管理令〉之實施與調查之關係,參考臺灣總督府,《作業會計法外十法律中改正法律案 第七條參考書(臺灣米穀移出管理特別會計法中改正)》(出版地不詳:出版者不詳,1944),頁 24。 27 李力庸,〈由《水竹居主人日記》看日治時期米穀的生產與流通〉,收入王見川等著,《水竹居主人日 記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中:臺中縣政府文化局,2005),頁 167-179。 日本帝國殖民地的戰時糧食統制體制:臺灣與朝鮮的比較研究(1937-1945) 73 倉儲示範及提升米穀交易品質。28 1931 年以後,朝鮮及臺灣的米穀持續傾銷日 本,米穀過剩,米價低迷,彼時即刻反映了臺灣倉庫收納能力的急迫性。29 1933 年,總督府以米穀政策補助款對農業倉庫低利資金融通,產業組合農業倉庫快速 成長起來,30 並取代農會農倉。但每個地區發展速度不一,有的地區(例如桃園 地區)是在米穀自治管理政策實施後,才普及起來。31 自治管理政策鼓勵米穀統 制組合籌建米穀統制倉庫,委託產業組合農業倉庫及運送業者擔負保管任務。32 米穀統制倉庫有時會選用各地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已興建的農業倉庫,以總督 府的補助經費另外再興建統制倉庫。例如,新竹州桃園郡的埔子信用利用販賣購 買組合的倉儲格局中,新建的米穀統制倉庫是與原來的米穀倉庫分開並存的。33 米穀自治管理制度因為強制留置一定比例的過剩米在生產地上,所以日本、 臺灣及朝鮮三地必須確定足夠的貯藏倉庫,並由民間所組織的統制組合決定米穀 貯藏量來執行該政策。在這個制度下,兩個總督府皆成立米穀統制組合與米穀商 統制組合,以補助金及低利貸款優惠吸引生產者及商人配合統制政策。雖名 為自治,但臺灣除了臺北州與臺東廳外,統制組合都是命令設置,強制特定人士 參加,並非任意團體。1937 年,臺灣有 54 個統制組合,164,250 人加入米穀統制 組合,460 位商人加入米穀商統制組合,組合長常由地方首長兼任。34 朝鮮方面, 同年有 179 個米穀統制組合,145,542 人加入組合;235 人加入米穀商統制組合。35 統制組合由道知事兼任,在組合上所成立之統制組合聯合會,乃由各地統制組合 長、產業組合長及農會會長組成,聯合會會長則直接由總督府任命,36 其統制色 彩與臺灣同樣鮮明。 28 劉翠溶,〈日治後期臺灣合作農倉功能試探〉,《臺灣史研究》7: 1(2001 年 4 月),頁 156。 29 高塗,《臺灣農倉之實際經營及管理》(臺北:農會人員講習所,1952)。臺灣農倉經營進程及食米產 銷明細表。 30 臺灣產業組合協會,《第二十六次臺灣產業組合要覽》(臺北:臺灣產業組合協會,1940),昭和 13 年度,頁 5。 31 李力庸,〈日治時期桃園地區產業組合與農村經濟〉,收於賴澤涵等著,《戀戀桃仔園:桃園文史研究 論叢》(臺北:華立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8),頁 53。 32 久山文朗,《米穀自治管理法に就て》(臺北:臺灣產業研究會,1937),頁 81。 33 統制倉庫有 50 坪,米庫 104 坪。埔子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編,《埔子產組創業二十週年誌》(新竹: 埔子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1938),頁 38-39。 34 李力庸,〈日治時期米穀自治管理政策之制訂背景與實施(1936-1939)〉,頁 121-126。 35 農林省米穀局,《朝鮮米關係資料》(東京:農林省米穀局,1937),頁 229。 36 民族問題研究所編,《產業政策과統計資料 10》(서울:한국학술정보,2001),頁 140、146。 74 臺灣史研究•第十六卷第二期 日本對殖民地米移入統制造成殖民地支配的矛盾。1932 年臺灣展開全臺的米 穀制限反對活動,生產者、地主、米商組合及關係者組成「臺灣米移入制限反對 期成同盟會」,各州曾派代表赴日請願。37 1935 年 1 月,臺中市舉行「臺灣米擁 護大會」,選派楊肇嘉、蘇泰山與貝山好美三人赴日,運動以失敗收場。38 在米 穀自治管理政策中,統制組合整編特定生產者與米穀商,米界不易再凝聚大型的 集會或集體抗爭行動,反對運動從此化整為零。如前所述,米穀統制組合部分與 產業組合經營者重疊,總督府選擇部分產業組合倉庫,在其倉庫基礎上再另外擴 建米穀統制倉庫。如此一來,總督府開始掌控米穀貯藏及加工作業,對於戰爭後 期,為了執行收購分配制度而必須收編零細的加工貯藏單位而言,等於進行了前 置作業。這也是總督府首次以半強制手段,成功地將米穀流通納入國家統制機器。 對於米穀統制,朝鮮的反應較臺灣快。1929 年,日本政府為了穩定米價,設 置臨時米穀調查會,討論如何減少朝鮮米及臺灣米的移入數量,為此,朝鮮總督 府曾向日本抗議。39 該年,朝鮮米穀關係業者就組成「朝鮮米移入制限反對同盟 會」,1932 年京城地區業者成立「鮮米擁護期成會」,向總督府及日本陳情反對朝 鮮米的差別待遇,1934 年鮮米擁護期成會擴大為全朝鮮的組織。40 朝鮮總督府 在 1930 年就開始規劃大型倉庫,該年有甲種及乙種倉庫建置計畫,甲種倉庫在 米穀集散地,而乙種倉庫設在米穀移出的港口,每個倉庫建坪一千坪左右。41 因 為日本限制殖民地米政策勢在必行,朝鮮總督府在 1935 年終止了產米增殖工作, 致力於倉儲建設。朝鮮的精米事業非常發達,其精穀工場亦包括籾摺及精米業, 大規模精米工場常令日本旅行者驚異不已,42 5 人以上的工場則到處林立,從業 人員自 1933 年以後開始急遽增加。據 1931 年的調查,精米工場的生產力為籾摺 業的兩倍,精米工場有 729 所,籾摺工場有 1,408 所,精米工場多設在交通便利 處,尤其是港口。朝鮮大型農業會社頗多,米穀生產、加工及移出,很早就形成 37 貝山好美,《臺灣米穀制限運動反對の經過》(臺北:臺灣米移入制限反對期成同盟會,1932),頁 95、 103。 38 蔡培火,《臺灣近代民族運動史》(臺北:自立晚報社,1983),頁 539-540。 39 飯沼二郎,《朝鮮總督府の米穀檢查制度》(東京:未来社,1993),頁 166-167。 40 小早川九郎,《朝鮮農業發達史‧資料篇》(東京:友邦協會,1960),頁 52-54。 41 「朝鮮ニ於ケル米穀統制ノ經過」,日本国立公文書館藏,檔號:ヨ 611-0213,1934 年。 42 菱本長次,《朝鮮米の研究》,頁 270。 日本帝國殖民地的戰時糧食統制體制:臺灣與朝鮮的比較研究(1937-1945) 75 工業化、企業化的型態,港口的米穀交易集中在日本資本。43 朝鮮的農會農業倉 庫較多,臺灣由民間資本投資蓬勃發展出來的產業組合倉庫,朝鮮反而不發達。 1939 年,臺灣的 122 座農業倉庫中,產業組合倉庫 120 座,農會倉庫 2 座;同年, 朝鮮的產業組合倉庫及金融組合經營的米穀倉庫共 49 座,農會倉庫 145 座。44 朝 鮮另有成立於 1930 年,讓臺灣望其項背的朝鮮米穀倉庫株式會社,在朝鮮米威 脅日本後,擴大貯藏量,為專將朝鮮米留置產地的調節設施。其十個分店的倉庫 總坪數有十萬坪,1937 年的收容力在日本帝國的倉庫規模上排名第三。45 1942 年,朝鮮米穀倉庫株式會社更增加至 14 個分支倉庫,它們是釜山、馬山、麗水、 木浦、群山、江景、仁川、海州、鎮南浦、元山、浦項、新義州、京城、大邱倉 庫,收容力共有 3,091,969 石。而同時,農會及產業組合的農業倉庫才成長至 68 所,30,480 坪,收容力 1,310,126 石。這些倉庫與臺灣一樣,接受總督府補助, 間接納入統制組合的系統中。因朝鮮的大型倉庫仍以日人經營者居多,46 產業組 合農業倉庫相對弱勢,47 使朝鮮的統制過程較臺灣順利。 (三)國家總動員計畫 1937 年 7 月中日戰爭爆發後,日本為確保軍需資材供應,安定國民生活,開 始重整經濟機構,將官房文書課管理的資源調查課與總動員事務分離,9 月設置 新官房資源課,進行人力、物資調查,設計國家總動員計畫及法令,將經濟機構 及社會組織導向戰爭態勢,以便隨機調度,發揮國防潛能。48 1938 年 4 月,以 法令第 55 號公布「國家總動員法」,糧食、飲料及飼料皆屬物資動員項目,舉凡 物資的生產、修理、配給、讓渡、使用、消費、持有及移動國家得命令之,價格、 43 小早川九郎,《朝鮮農業發達史‧發達篇》(東京:友邦協會,1960),頁 36-38。 44 臺灣總督府殖產局,《臺灣農業倉庫成績統計》(臺北:臺灣總督府殖產局,1940),昭和 14 年度, 頁 8。石塚峻,《朝鮮米と日本の食糧問題》,頁 56。 45 朝鮮米穀倉庫株式會社收容力次於建於日本本土的三菱倉庫及東神倉庫。朝鮮米穀倉庫株式會社, 《朝鮮米穀倉庫株式會社》(東京:ゆまに書房,2001),頁 3;石塚峻,《朝鮮米と日本の食糧問題》, 頁 54。 46 菱本長次,《朝鮮米の研究》,頁 379;東畑精一,《朝鮮米穀經濟論》(東京:日本學術振興會,1937), 頁 117。 47 朝鮮總督府編纂,《朝鮮事情》(京城:朝鮮總督府,1943),昭和 19 年版,頁 48。 48 朝鮮總督府編纂,《朝鮮事情》,昭和 19 年版,頁 286。 76 臺灣史研究•第十六卷第二期 運費、保管費、借貸及加工費由政府統制之。基於國家總動員法,政府可以勅令 訂定法人性質的組合、會社,同種或異種事業主持人對某項事業的統制,但組 織法必須由政府制訂。臺灣、朝鮮、樺太及南洋群島在 1938 年 10 月 1 日開始 施行。49 此後,臺灣與朝鮮總督府基於國家總動員法的授權,對於勞務、基金、 器材及市場價格等事務分別以敕令或總督府令方式,機動性地訂頒各種管制法令 及配合之命令,以維持生產力及國民生活的穩定。另外,為建立大東亞共榮圈重 要物資自給自足的體制,隨時進行機動性的「物資動員計畫」(物動計畫)。兩個 總督府在國家總動員法的法源依據下,隨時配合物動計畫,與日本同步修訂重要 物資供需政策,以肆應多變的戰局。例如,1939 年日本、臺灣與朝鮮同時實施米 穀配給統制法,臺灣另外實施〈米穀移出管理令〉;1941 年 12 月臺灣與日本同時 實施企業許可令,臺灣實施〈米穀緊急措置法〉;1943 年日本與臺灣、朝鮮實施 〈食糧管理令〉;1945 年 6 月日本、臺灣、朝鮮同步實施的〈戰時緊急措置法〉等。 為了帝國及殖民圈的物資能相互支援,臺灣及朝鮮的生產及日常生活步調在 國家動員法下與日本節奏一致,兩地的物資從生產到加工、商業流通網絡整個被 統合起來,並視戰況快速地重組。而兩地的百姓如何適應法令更易頻繁的經濟統 制生活,也考驗殖民統治當局。 三、1939 年朝鮮大旱災與供需調整 (一)腰斬的產量 日本的戰爭糧食最終調度不靈,一切要從 1939 年朝鮮的旱災說起。臺灣一 年兩穫,只要沒有全年的天候問題就不會有較大危機,但朝鮮一年一穫,若逢天 災,可能出現供需失調現象。1937 年,日本與朝鮮皆風調雨順,農村勞動力、化 學肥料及其他生產資材供應量充裕,可以說是近代日本農業生產歷程中的顛峰時 期;而 1938 年朝鮮依然豐作,更降低日本的警覺。不過,朝鮮的生產環境有其 先天缺陷,稻米耕作期在 6 至 9 月,而其夏季氣溫較日本為高,日照時間長,在 49 臺灣總督府官房課,《國家總動員法及關係法規》(臺北:臺灣總督府官房課,1939),頁 1、3、5、23。 日本帝國殖民地的戰時糧食統制體制:臺灣與朝鮮的比較研究(1937-1945) 77 水利設施尚未完備情況下,6 月插秧期及 7 月至 9 月生育期間的雨量十分重要。 但是,朝鮮的雨季經常誤時。50 中日戰爭才進入第二年,1939 年的朝鮮就發生 前所未有的大旱災,1940 年移入日本的米穀從前一年的 5,690 千石,掉到 395 千 石,之後,1942 至 1944 年年天災。整體而言,朝鮮的增產追不上計畫,例如,據 1944 年朝鮮總督府的檢討,米穀少產 400 萬石,雜糧、麥類少產了 200 萬石。51 負 責供應雜糧的滿洲國一直到戰爭結束,始終無法有效發揮後援功能。 表二:1936-1945 年臺灣稻米生產統計表 種植面積(甲) 總產量(糙米:石) 每甲產量(糙米:石) 年度 全年 第一期 第二期 全年 第一期 第二期 全年 第一期 第二期 1936 702,685 310,863 391,822 9,558,390 4,738,511 4,819,879 13.603 15.243 12.301 1937 678,082 304,358 373,724 9,233,127 4,411,600 4,821,527 13.617 14.495 12.901 1938 644,793 291,222 353,571 9,816,899 4,885,537 4,931,362 15.225 16.776 13.947 1939 645,549 275,489 370,060 9,151,740 4,031,141 5,120,599 14.177 14.633 13.837 1940 658,428 286,427 372,001 7,901,492 4,223,648 3,677,844 12.001 14.746 9.887 1941 666,990 301,716 365,274 8,393,040 4,183,561 4,209,479 12.583 13.866 11.524 1942 635,648 276,105 359,543 8,198,271 3,828,826 4,359,445 12.897 13.904 12.125 1943 628,702 280,267 348,702 7,880,624 3,824,448 4,056,176 12.529 13.646 11.632 1944 619,457 277,823 341,634 7,471,875 3,882,461 3,589,414 12.073 13.975 10.507 1945 517,591 239,090 278,500 4,471,796 2,394,098 2,077,698 8.640 10.013 7.460 資料來源:1936-1940 年資料出自臺灣總督府食糧局,《臺灣米穀要覽》,昭和 17 年版,頁 2-3;1941-1944 年資料出自臺灣總督府,《臺灣統治概要》(臺北:南天書局,1997),頁 245;1945 年資料出 自黃登忠主編,《臺灣百年糧政資料彙編》,第一編:一百年來臺灣糧政之演變,頁 3 之 22。 臺灣稻米在1938年創下最高產量,該年種植面積下降,但因單位面積產量突 破新高而締造佳績。1939年之後單位面積產量,1942年後的種植面積分別開始緩 步下滑。即使如此,1944年還仍有1931年的產能。但原被日本視為風調雨順,產 量穩定的臺灣,1945年也發生天候問題。該年,第一期作預計種植274,939甲,收 穫3,841,279石,但中北部在秧苗期遭受冷害,秧苗凍死,失去重播機會。南部則 50 河合和男,《朝鮮における產米增殖計画》,頁 100。 51 近藤釰一編,《太平洋戦下の朝鮮及び臺湾》(茅ケ崎:朝鮮史料研究会,1961),頁 41。 78 臺灣史研究•第十六卷第二期 因插秧期缺水,加上空襲頻繁,農民不敢到田間工作,稻田管理陷於粗放,結果 全臺嚴重減產,糙米實收量239萬石左右,僅佔生產目標的62.5%。第二期作計畫 種植面積354,510甲,但因第一期延遲耕作,影響第二期插秧,失去適期。又插秧 期適逢久旱不雨,種植面積僅達計畫面積79%左右。52 (二)修正供給面 朝鮮在 1938 年曾移入 10,149 千石米穀給日本,日本原預期 1939 年可以有 5,690 千石的進庫,53 但該年之後就開始調整朝鮮與臺灣的移入量。54 日本評估 1940 年朝鮮移入量只有 1,500 千石,所以臺灣必須負責移出 5,000 千石,較 1939 年的 3,934 千石高。雖解決之道是由臺灣來填補朝鮮部分缺口,發揮了三角互補 功能,55 不過,臺灣產能持穩,但增產爆發力有限;所以,日本轉而期待滿洲國 的雜糧及南洋米,並思考改變糧食內涵。從表三可知,1939 年之後,除了 1941 年,朝鮮的米穀產量實在不如預期。1943 年,日本政府已體認到朝鮮、臺灣不可 依恃,日、滿人民必須自食其力。 表三:1936-1945 年朝鮮米、麥、雜糧產量表(單位:千石) 年代 1936 1937 1938 1939 1940 1941 1942 1943 1944 1945 米 19,411 26,797 24,139 14,356 21,526 24,886 15,688 18,719 16,606 24,000 麥 7,385 10,346 8,462 9,660 9,235 8,566 7,305 6,324 9,415 - 雜穀 9,497 10,685 9,578 7,501 8,181 7,342 5,900 6,939 7,722 - 資料來源:近藤釰一編,《太平洋戰下の朝鮮(4):朝鮮總督府予算「食糧」関係重要文書修編》(東京: 朝鮮史料編纂會,1963),頁 81-82。1945 年資料出自石塚峻,《朝鮮における米穀政策の變遷》 (東京:友邦協會,1983),頁 59。雜穀包括粟、黍、玉蜀黍、燕麥等。 1940 年,日本朝野開始面對缺糧的現實。該年 5 月,青黃不接的秋天即將來 到,財團法人糧友會會長三井清一郎向日本政府上呈米穀需給對策意見書,將 1940 年的供應寄託在外國米方面,期待能從南洋輸入 600 萬石米。並建議提高雜 52 臺灣總督府,《臺灣統治概要》,頁 245-246。 53 大久保達正等編集,《昭和社會經濟史料集成》(東京:大東文化大学東洋研究所,1985),第 9 卷, 頁 199。 5
/
本文档为【日本帝國殖民地的戰時糧食統制體制:】,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热门搜索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