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人社发〔2012〕81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人事处,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为了充分调动全省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拓展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激励他们为我省经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研究决定在2012年组织一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职称评审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工程技术人才队伍状况,现将评审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范围为我省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在岗的高级工程师。今年达到退休年龄的高级工程师,不列入评聘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国民教育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后取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满5年、后取硕士研究生学历满3年,并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
(三)高级工程师聘任期内,年度考核中有2次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
(四)取得国家外语A级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我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条件;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5个模块或符合我省计算机考试免试条件。
三、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2.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4.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
和技术规程。
(二)工作经历
聘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2.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
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3.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4.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三)业绩与能力
聘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
2.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完成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
3.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完成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
彰、奖励。
4.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5.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获得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6.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四)专著与论文
聘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著作一部(须具有ISBN刊号,独著10万字以上,合著20万字以上,且本人完成10万字以上)。
2.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刊物(须具有ISSN或CN刊号)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2篇为第一作者。
3.在西安市市区以外单位工作或在企业一线工作,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刊物(须具有ISSN或CN刊号)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
四、破格评审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具有突出贡献者,不唯学历资历,可以破格申报。
(一)学历不符合要求或聘任高级工程师2年以上不满5年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破格申报:
1.获得国家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申报人必须是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 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二等奖二项以上,申报人必须是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称号者。
(二)为了稳定基层人才队伍,倾斜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对于学历不符合要求,聘任高级工程师满5年以上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破格申报:
1.任大中型企业总工程师或生产技术负责人,企业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并安置300名以上人员就业,多次解决企业技术难题,使企业完成了较大数额的税收,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西安市市区以外单位工作,获得“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称号(各市各部门配套的人才培养工程)或受到省部级政府奖励表彰的第一完成人。
(三)为了促进我省非公经济发展壮大,对于非公有制单位的高级工程师,业绩突出,贡献巨大者,(一)、(二)条标准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破格评审。
五、申报及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反映自己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材料和有关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破格人员要在评审表封面上注明破格申报字样,单位提供破格申请材料25份。
(二)单位推荐
国有单位,首先要将申报人员的相关申报材料、证件等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示,然后确定上报人员。省属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属企事业单位经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职改办。非公有制单位,经本人档案托管单位审核后,由市级人力资源部门和省人才交流中心统一上报省职改办。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由单位公示后报省职改办。
(三)职称结构比例控制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实行单位结构比例控制和全省总量控制的原则,实行职称评聘结合。各单位须有正高级工程师岗位职数空缺,方可推荐上报,不可超职数上报。推荐工作要注重实绩、水平和能力,宁缺勿滥,不得降低条件。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一份,《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十五份。
(二)本人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
#一式六份,主要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三)单位出具评审推荐函,并附每位同志的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材料及公示情况证明。中央驻陕单位还需提供上级单位给省职改办出具的评审委托函。
(四)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外语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五)论文、著作原件,能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课题、项目及其它相关材料(任现职前的所有材料,不需提供)。
(六)上述申报材料应按顺序(①单位推荐函;②单位公示证明;③学历证书复印件;④任职资格复印件;⑤外语证复印件或免试表;⑥计算机证复印件或免试表;⑦获奖证书复印件;⑧论文复印件;⑨其它)装订成册,与其它材料一并装袋编制材料目录表。材料目录表应贴在材料袋封面并标清相关材料数目。
(七)各市、部门应认真审核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要编制本市、本部门的上报汇总表。汇总表分别按机械、电子、纺织、石化、冶金、建筑、建材、轻工、森工、电力、水利水电、农机、交通、煤炭、航空航天、安全、环保、质量、计算机、信息、通信、广电、地矿有色、制药、其它等25个专业分类填报,各一式五份,并按统一要求格式报送电子版。
(八)各种评审表格须用蓝黑钢笔、碳素笔填写或打印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内容要真实。《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目,要明确陈述被推荐人有关方面的表现、业绩及推荐理由,单位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和各单位要积极稳妥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报送材料时间暂定在9月中旬,请各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各单位上报材料时间、地点由省职改办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 朱铁萍 87293519
李空军 87292294
附件:1.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2.正高级工程师申报专业排序表
3.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8月13日
附件1
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现工作单位
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申报
专业
何时何处授予高级工程师职称
是否担任党政职务
任现职务期间受过何奖励或处分
任现技术职务期间主要技术工作简历
任现技术职务期间专业技术工作主要成就
出版发表专著
论文
外语成绩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
专业评审组意见
备注
附件2
正高级工程师申报专业排序表
序号
专业名称
01
机械
02
电子
03
纺织
04
石化
05
冶金
06
建筑
07
建材
08
轻工
09
森工
10
电力
11
水利水电
12
农机
13
交通
14
煤炭
15
航空航天
16
安全
17
环保
18
质量
19
计算机
20
信息
21
通信
22
广电
23
地矿有色
24
制药
25
其它
附件3
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
市、主管部门(盖章)申报专业: (序号、专业名称)
序号
单 位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取 得 学 历 情 况
参加工作时间
现从事专业
从事本专 业 年 限
职务
取得高级工程师时间
外语
计算机应用能力
论著(部)
论文(篇)
备注
毕业学校
学历
培养方式
学制
专业
毕业 时间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2年8月13日印发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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