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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东南地区的海潮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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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东南地区的海潮灾害 2005年4月 第2期 上拿某 Collected Papers of His 彻r. , 2005 No. 2 ·灾害史研究 明代东南地区的海潮灾害 周 致 元 (安徽大学历史系,安徽合肥230039) 摘 要:海潮灾害是古往今来危害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主要灾害之一。明代我国东南地区是海潮灾害 频发的地区。海潮灾害主要是由台风引起的,多发生在阳历的6月至11月间;和一般的水灾相比,海潮灾害 具有突发性和狂暴性的特点,因而更容易造成大的危害。明代海潮灾害不仅吞噬大量生灵,还淹没农田,冲毁 房...
明代东南地区的海潮灾害
2005年4月 第2期 上拿某 Collected Papers of His 彻r. , 2005 No. 2 ·灾害史研究 明代东南地区的海潮灾害 周 致 元 (安徽大学历史系,安徽合肥230039) 摘 要:海潮灾害是古往今来危害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主要灾害之一。明代我国东南地区是海潮灾害 频发的地区。海潮灾害主要是由台风引起的,多发生在阳历的6月至11月间;和一般的水灾相比,海潮灾害 具有突发性和狂暴性的特点,因而更容易造成大的危害。明代海潮灾害不仅吞噬大量生灵,还淹没农田,冲毁 房舍,毁坏盐场,造成极大的财产损失。明代对海潮灾害的救治和防范措施有娠灾、姆免和加固海塘以及金补 灶丁等。 关键词:海潮;灾害;明代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59一8095(2005)02一0087一07 海潮是海水在天体引力的作用下产生的周期性涨落,其周期和潮差一般是有规律的,人们把这种单 纯由天体引力产生的潮叫做天文潮。一般情况下天文潮不至于造成灾害。但除了天文原因外,还有一 些其它因素,如海底火山爆发、沿岸或海底地震等也可引起海潮涨落,尤其是强风和气压剧烈变化,往往 引起海面异常升高,如果恰好遇到天文潮,便可能使潮位骤涨,造成灾害。当今,我国东南沿海一带每年 都要受到若干次台风的侵扰,这种状况在古代也不例外。其实,在东南沿海地区的地方志,以及《明史· 五行志》和《明实录》等中,都有大量海潮灾害的记载。然而,对于历史上的海潮灾害,当今学者研究成 果不多,①很有必要对相关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明代海潮灾害的特点 《明史·五行志》中有大量的海潮灾害记录。这些记录虽然远不是明代海潮灾害的全部,但对这些灾 害进行分析,却是我们研究明代海潮灾害规律的一个难得视角。下是《明史》中记录的海潮灾害。 序号 时间 地点和灾情 1 洪武六年二月 崇明县为潮所没。 2 洪武十一年七月 苏、松、杨、台四府海溢,人多溺死。 3 洪武十三年十一月 崇明县潮决沙岸,人畜多溺死。 4 洪武二十三年七月 海门县风潮坏官民庐舍,漂溺者众。 5 永乐元年五月 南海、番禺潮溢。 收稿日期:2004-09-19 作者简介:周致元(1963一),男,安徽大学历史系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明清史。 ①主要有朱晓华、王建(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的特点 灾害),(灾害学)1988,(3), 、成因及防治措施》,《黄渤海海洋》1998,(3);陆人致、宋正海《中国古代的海啸 一 87 一 序号 时间 地点和灾情 6 永乐八年七月 平阳县潮溢,漂庐舍。 7 永乐九年七月 海宁潮溢,漂溺甚众。 8 永乐十二年十月 崇明潮暴至,漂庐舍五千八百余家。 9 永乐十/l年夏秋 仁和、海宁潮涌,堤沦入海者千五百余丈。 10 永乐二十年五月 广东诸府潮滋,漂庐舍,坏仓粮,溺死三百六十余人。 11 永乐二十一年八月 琼州府潮溢,漂溺甚众。 12 永乐二十二年七月 黄岩潮溢,溺死八百人。 13 宜德九年五月 宁海县潮决,徙地百七十余顷。 14 正统五年八月 潮决萧山海塘。 15 正统八年八月 台州、松门、海门海潮泛溢,坏城郭、官亭、民舍、军器。 16 天顺五年七月 崇明、嘉定、昆山、上海海潮冲决,溺死万二千五百余人。 17 天顺六年七月 淮安大水,潮溢,溺死盐丁千三百余人。 18 成化.七年闰九月 山东及浙江杭、嘉、湖、绍四府俱海溢,淹田宅人畜无算。 19 成化十二年八月 浙江风潮大水。 20 弘治十四年闰七月 琼山咫风,潮溢,平地水高七尺。 21 隆庆二年七月 台州咫风,海潮大涨,挟天台山诸水人城,三日溺死三万余 人,没田十五万亩,坏庐舍五万区。 22 万历二年 海盐县海大溢,死者数千人。 23 万历三年六月 杭、嘉、宁、绍四府海涌数丈,没战船、庐舍、人畜不计其数。 24 万历十年正月 淮扬海涨,浸丰利等盐场三十,淹死二千六百余人。 25 万历十年七月 苏、松六州县海潮溢,坏田禾十万顷,溺死者二万人。 26 万历十七年六月 浙江海沸,杭、嘉、宁、绍、台属县癣宇多纪,碎宫民船及战炯, 压溺者二百余人。 27 万历十九年七月 宁、绍、苏、松、常五府滨海潮溢,伤稼害人。 28 万历三十一年八月 泉州诸府海水暴涨,溺死万余人。 29 万历四十六年八月 潮州六县海咫风大作,溺万二千五百余人,坏民居三万间。 30 崇祯元年七月 杭、嘉、绍三府海啸,坏民居数万间,溺数万人。 31 祟祯十四年七月 福州风潮泛溢,漂溺甚众。 据上表可见明代海潮灾害的主要特点: 第一,海潮灾害多以风暴潮为主。表中大多数的异常海潮没有说明原因,只有少数说明是“咫风”引 起的,这是《明史》记载此类事件过于简略的缘故。但是如参证其它史书,就不难发现,这些灾害主要是 台风引起的。如表中洪武十三年(1380)十一月的海潮灾害,《明太祖实录》卷134记载为:“崇明县大风, 海潮决沙岸,人畜多溺死。”上表中洪武二十三年七月的海潮灾害,《明太祖实录》卷203的记述是:“苏州 府崇明县大风雨三日,海潮泛溢,坏好岸,堰禾稼,诏以在京仓粮贩之。通州海门县风潮坏官民庐舍,漂 溺甚众。”都明确地说明了大风与海潮灾害的关系。类似的事例还可以举出许多。因此,明代沿海地区 产生的海潮灾害一般多是风暴潮。 第二,风暴潮发生的时间和空间是有规律的。海潮灾害的发生地主要是东南地区。据《明史》记载, 灾害产生的最北地区在山东。而从山东到广东的沿海地区都有风暴潮灾害的发生,而且风暴潮灾害主 88 要集中在夏秋两季。"6月至11月是台风较多的季节,其中尤以7-10月为集中。其中在我国登陆的 台风,主要集中在7-9月之间。不论是台风的次数或登陆台风的次数,都是在下半年多于上半年,晚夏 和初秋是台风最多季节,这种情况与台风的生成条件及其移动的路径有关”。“台风生成的源地基本上 可分为两大区,即台湾、菲律宾以东洋面上和南海”0 [l3 (P39-45)如果将上表中海潮灾害的时间换成现代 历法,明代海潮灾害发生的规律与现在基本吻合。 第三,风暴潮较之陆地上的水灾更具突发性。内陆的水灾通常是连续大雨导致河流和湖泊漫溢或 堤坝崩溃造成的,水灾发生前往往有一定的预兆,因而人们在灾难到来前有逃生的机会。遇风暴潮就不 同了,人们常常毫无防备,短时间内几个县沿海的居民成千上万地被卷人波涛而葬身鱼腹。如嘉靖年间 通州的海潮灾,“陡遇东北风起,猛雨倾盆,海潮骤涨,奔涌如山,即时漂屋颓垣,救援莫及”。[2l0(卷1(地方 异常灾变硫))作者用了“陡”、“猛”、“骤”和“奔”等字,将海难的突发性形象生动地表现出来。又如隆庆三 年(1569)闰六月的一天,海盐县“咫风骤起,瓦石飞扬,且大雨如注,天色惨暗。向暮,风愈烈,倾垣倒屋 声四郊相属,终宵弗辍。及旦,视之河水漫溢,平岸游鱼困困,举手可取。味其水则咸矣。巫往登城而 望,白浪滔天,莫辨河海”。【”〕(卷16)有时,海潮灾发生在夜晚,许多海边居民是在睡梦中被海水吞没的。 正德七年(1512)七月,泰州“夜大风,海潮泛滥,淹没场灶庐舍大半。溺死以千计”。[’](卷7)即便是在白 天,也未必就能让海边的居民有足够时间逃离灾区,如嘉靖十八年的通州风暴潮,“有一村数十家全没 者,有举家数十口全没者,惟攀树木仅存十之一二”0[2l(卷1,《地方异常灾变疏))正因为风暴潮的突发性, 使海边居民在灾难来临时无法逃生,因而,风暴潮给人类生命带来的危害极大。 第四,海潮灾害的狂暴性。海潮灾害暴发时,海水往往以滔天的巨浪漫天席卷而来,其狂暴性,是内 陆的水灾所罕见的。嘉靖年间的通州海灾,被描绘成“狂雨倾盆,海潮骤涨,奔涌如山”。不仅如此,伴随 着海潮到来的往往是可怕的风灾。隆庆三年的海盐县“咫风骤起,瓦石飞扬,且大雨如注”。数年后,万 历三年(1575)的海盐县一带再次遭遇到罕见的海潮灾,“城中平地水三尺,濒海德政、海盐、甘泉三乡水 丈余”。[3l0(卷16)如此深的海水侵人,自然让海边居民深受其苦。而且,在海水浩劫过后,人们发现,“土 塘沦于水,石塘横倒。其巨石有一二十人不能举者,或拔至沙间,或推人内地”,面对着这样的景象,人们 不由得感叹:“水力雄劲至此,’!而且,人们也难免要庆幸“吾城不为壑也幸矣”! (3l(卷16) 明代海潮灾害的危害 由于海潮灾害的突发性和狂暴性特点,注定了它要给人类的生存带来极大的危害。 风暴潮发生时,海边的居民在灾难降临时来不及逃生,很容易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上表中就出现 了数次死亡达万人以上的灾害。其实,一次死亡万人以上的灾害还有许多。如万历《通州志》卷2记载, 洪武二十三年“溺死吕四等场盐丁三万余口”。《明宪宗实录》卷106记:成化八年(1472)七月“浙江大风 雨,海水暴溢,⋯⋯溺死者二万八千四百余人。”又万历《通州志》记,嘉靖十八年(1539),“海溢,高二丈 余,溺死民灶男妇二万九千余口”。《明穆宗实录》卷22,隆庆二年“浙江台州府咫风大作,海潮汛涨,天 台诸山水骤合,冲人台州府城三日乃退。溺死人民三万余口”。《明神宗实录》卷583记:万历四十七年 广东“火雷海咫交作,淹死男妇一万二千五百三十名口。”崇祯元年(1628),浙江杭州、嘉兴、湖州、绍兴 “大风雨,海溢,漂没田禾无算,坏民居数万间,杀伤居民数万人”。[5l0(卷11)崇祯四年浙江“海潮狂溢,漂 溺人民七万”。[5l0(卷45)海潮灾害对人类生命危害之大,不仅漂没了大量生灵,也使活着的人在内心深处 遭到巨大重创。当时,有的诗人用写实的手法记下了可怕的海潮给人类的生命带来的巨大伤害,《张宁 集》有记事诗云: 成化壬辰秋七月,海潮腾风石塘决; 桑田夜变陆成口,一望边沙烟火绝。 青苗白屋随奔流,红颜皓首尸横丘; 一身虽存六亲尽,至今乱骨无人收。 ......[3l(卷16) 另一诗人朱淑贞诗云: A风拔木浪如山,振荡乾坤项刻间; 临海人家千万户,漂流不见一人还。困(<祥异)) 海灾在造成沿海居民巨大人员生命损失的同时,也在破坏着人类赖以生存的生产条件。海潮灾害 对人类生产条件的破坏,主要表现在毁坏农田、摧毁房屋、冲垮盐场等方面。 对农田的毁坏几乎是每一次灾害性海潮到来都要产生的必然结果。嘉靖年间的通州海灾,“卤水所 侵,荡草田禾悉皆烂死”。[2l0(卷1,《地方异常灾变琉》)有时海灾所造成的毁田范围还相当大,宣德年间,监 察御史王来言:“今年四月至六月苦雨,海潮泛溢,漫浸堤好,苏、松、常、镇四府所属长州、昆山、常熟、华 亭、上海、宜兴、金坛八县低田皆浸,苗稼无收”。[s30(卷95)而隆庆时浙江台州府“海潮汛涨”,“冲决田地一 十五万余亩”。[51a(卷22)特别是海水所带来的水灾远比陆地水灾之害更甚,海潮所经之地,“桑田尽成斥 卤”,(53(卷45)“咸潮所经,禾稼并稿死”,(7l(卷32)即便是海水退后,土地也难以再垦。海潮过后,沿海 “河流作卤难车水,可怜楞腹不支劳;近海膏胶半枯死,虹霓目断心空焦”。[330(卷16)农民们守着一望无际 的大海,却没有水浇灌庄稼。因此,海灾劫后余生的沿海居民,即便能逃过滔天巨浪的袭击,在海水退 后,等待着他们的仍然是可怕的饥荒。 海灾不仅破坏农田,还毁坏房舍、城墙和其它物质财富。洪武二十三年六月,“扬州府海门县言:是 月三日夜,咫风大作,潮汐腾涌,坏庐舍,溺死居民、草畜无算”。[530(卷202)同年七月,“苏州府崇明县大风 雨三日,海潮泛溢,坏好岸,堰禾稼⋯⋯通州海门县风潮坏官民庐舍,漂溺者众”。[530(卷203)宣德元年,浙 江“潮水暴涨,人城漂没钱、粮、卷籍、军器”。[530(卷17)隆庆二年的浙江台州海潮灾,“荡析庐舍五万余 区”。[530(卷22)而万历四十七年广东潮州的海潮,“倾倒房屋三万一千八百六十九间”。[530(卷583)更有甚 者,永乐二十年(1422)广东的“潮水泛溢”“漂没庐舍千二百余间,坏仓粮二万五千三百余石”。[5la(卷250) 在这种灾难过后,等待着这些灾民的生活是既无存身住房,也无度日粮食的窘境。而且,海水侵蚀造成 的损坏还难以根治,永乐时崇明县千户所抱怨“本所四面皆海,城之南垣递年风潮涌决,屡筑屡坏”。[5l0 (卷177)正统时“海门卫桃诸千户所城池旧有塘岸障隔海潮,岁久坍塌,潮水淹浸,不堪居住”。[5l0(卷103) 如此看来,海潮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的损害常常是长久性的。 如果说,海水冲毁了沿海地区的部分农田,对整个封建国家来说,所产生的影响可能并不是很大的, 但海灾一旦毁坏了沿海的盐场,往往就会对整个国家造成重大影响。如正统七年(1442)山东的盐课局 :“今年七月大雨,海溢,郭家等五魔盐课冲塌,消散无存。;[5](卷56)天顺五年(1461),两浙“海潮泛 溢下砂等四场,漂流公宇民居三千二百五十余间,牛二百八十余只,溺死男妇二千三百一十余口,其办盐 工具什物丧失无算”。〔”〕(卷333)嘉靖年间的通州海灾对当地的盐场造成了彻底的破坏,据事后的勘灾结 果统计,“遗下无征盐贰万贰千叁百贰引。其各场已征在官凛盐自嘉靖十八年闰七月初三被灾日止,共 计二十七万叁仟伍佰捌拾陆引伍拾陆斤,内淹消壹拾捌万柒千伍拾叁引捌拾斤”。[2l0(卷1,《地方异常灾变 乞踢服恤以全国课硫))如此惨重的损失,自然令这几所受灾盐场的盐业生产陷人瘫痪。 在沿海海水容易泛滥成灾的地区,一般都有防海潮的大堤,这些大堤也称为海塘。我国的沿海居民 从很早时候就开始修筑海塘,且历朝历代都对海塘不断地增修。海潮到来之际,往往都是海水先冲毁海 塘,再冲向堤内,淹没盐场、房屋和农田。海潮灾害造成海塘的毁坏是常有的事。万历《绍兴府志》记:洪 武二十一年,“萧山大风,捍海塘坏,潮抵于市”。成化七年,“萧山风潮大作,新林塘复坏”。而隆庆三年 的海盐县“龙王庙、杨公祠并沿海民庐漂没殆尽。土塘沦于水,石塘横倒,其巨石有一二十人不能举者, 或拔至沙间,或推人内地”。在海潮的巨大破坏力面前,人类的防御能力显得那样的微不足道。而《明英 宗实录》卷78也说萧山海塘一次“为潮水所决者三千余丈”。万历四十七年的海潮一次“冲决堤岸一千 二百七十余丈”。[530(卷583)不仅如此,海潮对海塘的毁坏往往是彻底性的,有时汹涌的海潮让“捍海塘石 十九沦海无迹”,(3l(卷8)甚至于“根基、木匾、帮石卷荡无存”,[53(卷31)即便以后要重修,也要付出巨大 的代价。 海潮灾与其它自然灾害一样,在大灾过后,仍然给受灾的人们留下无数的生产和生活上的遗患。如 灾后的物价上涨,尤其是粮食价格的上涨,就是自然灾害后粮食严重匾乏的表现之一。谈迁的《海昌外 一 90 一 志》记崇祯“戊寅六月辛亥暮,大风潮决城,西至于储山,溺人畜伤稼”。于是到了第二年“秋,米涌贵值二 两”。米价的上涨不仅是粮食短缺的表现,同时也意味着灾民们的基本生存陷人危机。万历三年,海盐 县“海溢,城中平地水三尺,·一 田为咸潮所淹,无秋,民大饥”0[3l(卷16)海盐县万历十五年“大水拔木发 屋,海潮坏石堤,水大至”。而次年,“米价腾涌,大饥”。[3la(卷16)不仅如此,海灾过后,疫病也更容易流 行。海昌县在万历“丁亥七月,潮溢”,次年“大饥疫,浮黄蔽水”。〔“〕(<祥异))可见,饥死和病死的人数相当 多。此外,海潮灾害还因灾情严重,灾景可怖,对劫后余生的灾民形成一种巨大的精神冲击力。如嘉靖 年间经历了一场可怕的海洋灾难后的地方官吴梯在《地方异常灾变疏》中写道:“即今骸黄遍野,流离载 道,死者魂无所归,生者身无所寄,号哭之声彻于远迩”。[20〕灾变过后,到处是心碎了的灾后遗民,一片凄 凉景象。 海潮灾对受灾地区的影响,还波及到了官府对社会的调控能力,使其不断下降。对万历十五年前后 的海盐县的海潮灾及其前后的影响,崔鸣吾作了详细的记载:“先是,十五年丁亥,三吴田土尽没于水,米 价至冬顿高”。不久,官府无力控制,导致“及诏发粟,仓魔空虚,靡有可发者。即少有所发,又不得其术, 辄为豪有力者得之,饥民曾不沽升斗之惠。已而四方商运踵至,又为牙侩射利者恐吓而去。所在饥民专 仰给富室,而富室坐索高价,益拥米不出,价益滋贵”。[3l0(卷16)面对无法抵御的灾难,古代的灾民们习惯 逃离灾区。永乐九年,浙江海宁因为“海决,有司不时治,民流移者六千七百余户,沦田一千九百余 倾”0[gl(卷50,张宁《海宁县障海塘碑))官府无法控制饥荒社会中的混乱局面,对饥民的生活也只能是无奈 的感叹。身为巡盐御史的吴梯在看到海潮给灾民留下的一幕幕惨景后,只能说“目今灶丁虽有存者,但 漂没之余,生理乏绝,无尺椽片瓦以事职业,亲属离分,寄命无所,非填沟壑,殆将流移,兼之壮无妻室,生 聚何有”。[2l0(卷1,《地方异常灾变乞踢服恤以全国课琉》)灶丁们的基本生活条件难以得到保障,只好流离失 所,而官府对此无能为力。 明代对海潮灾害的救治 封建时代人们对海潮灾害的认识决定了他们采取的救灾方式。祭海神是对海灾预防和救治的重要 措施。嘉靖年间的吴梯在通州海灾过后,就有“祭告海神”的做法。在明代的海盐县,建有海神祠,当地 人称之为龙王庙,这是永乐三年钦差左通政赵居任在修成海塘的同时修建的,其后,又有一批地方官先 后主持重修过龙王庙。由此看来,龙王庙在当地地方官心目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每年“春秋及八月十 八日有司致祭’,。[3l0(卷2)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隆庆三年的海灾,“龙王庙、杨公祠并沿海民庐漂没殆尽”。 随着龙王庙在波涛中没毁,当地的官吏和百姓们对神灵保佑的期望可能也随之破灭。 除了寄希望于神灵之外,官府救灾活动主要还是从一些务实的角度来考虑。 明代官府救灾的首要步骤是勘灾,即全面调查灾情,以便确定相应的救灾措施。如嘉靖十八年通州 海灾后,御史吴梯立即“委官查勘”,得知“被灾缘由”后,又“照会行准委官判官韩守彝、黎琳各查勘”,将 各盐场的损失官民人口、制盐器具等详细统计,为下一步的救灾提供依据。(Zl}卷1,《地方异常灾变乞踢服恤 以全国课疏)) 大灾过后,灾民们尸横遍野,掩埋尸体也成了救灾的重要任务。嘉靖十八年的通州海潮灾过后,官 府“令掩痊骸黄”。川(卷1,《地方异常灾变乞踢贩恤以全国课疏))万历年间的海盐县,一次海潮灾后统计:“溺 死居民无主而官为之座者三百二十多人有奇,其为宗戚所收或逐流而逝葬于鱼腹中而官不闻者,不在其 数”。(3)0(卷16)如此看来,大多数的海潮灾溺死者尸沉大海,并不需要收葬,而官府只是安葬其中一小部 分。当然,仅仅只是安葬死者是不够的,永乐元年,“广东南海、番禺二县m风,海潮溢,漂民庐舍,溺死三 十五人。事闻,命户部速遣人抚视死者,恤其家”。[510(卷20)如果说这30多条性命就让皇帝委派户部官 千里迢迢亲临死者家中安抚,这意味着明初朝廷对海潮灾的救助是非常重视的。 对灾区的税粮和税盐进行镯免也是救济海潮灾害常有的举措。正德七年十月,“以水灾免绍兴、宁 波、嘉兴、金华、严、台、温等府所属税粮,仍命海潮淹溺地方镇巡等官区划娠济”0[51(& 53)这是对税粮进 行a免。而对税盐的a免则属于海潮灾害后特有的救灾措施。正德十年闰四月,“免两淮盐运司余西等 一 91 一 场各额盐三万一千八百九十四引有奇,以被海潮漂溺故也”。[5l0(卷124) 娠灾是古代救治自然灾害最常见的措施之一。而明代娠灾制度要求地方官要亲临受灾现场,对贩 济作权宜处理。洪武二十三年六月,扬州海门县海灾过后,“诏工部遣官行视,修筑堤岸,仍娠被灾人 民”。[5l0(卷202)同年七月,苏州府崇明县的海潮灾后,“遣监察御史周志清贩之”。[5l0(卷203)娠济讲究的是 时效性,因而地方官和监察官可不向上级请示。如嘉靖十八年,巡盐御史吴佛在通州海灾过后,“与运司 通州官库借无碍官银委官分投,量行娠济,以延旦夕之命”。[2l0(卷1,《地方异常灾变乞踢服恤以全国课疏))但 如果涉及到大规模的娠济活动,需要动用国家其它方面的收人时,就要经由灾区的地方官请娠,再由皇 帝和户部批准,调支资金进行贩灾。同样还以嘉靖十八年的通州海潮灾为例,御史吴佛请求对受灾盐场 “于两淮余盐银内量留五六万两,听委运司有司公正廉能官员会同亲诣该场验丁娠济”。这里所用的贩 灾银是“两淮余盐银”,所以要向皇帝请求。同时,从御史吴梯的提法来看,灶户们“平时输筋苦骨,日夜 煎烧。计所课人可当东南财富之半,而余盐之利以充天府万一之用,若朝廷有大娠惠亦每赖焉。如今年 淮徐之荒,蒙朝廷连辄娠济,固皆余盐也。岂有灶丁身自遭催昏垫砧危若是,而反不蒙一娠惠者”。灶丁 们受灾后,却不能象农民们受灾一样,得到应有的救助。他们时常是国家救灾恤难政策关照不到的灾 民。[2l(卷1,《地方异常灾变乞踢贩恤以全国课硫)) 除了娠灾外,金补灶丁也是恢复盐业生产的重要措施,也是海潮灾过后特有的救灾手段。嘉靖十八 年的海潮灾过后,身为御史的吴梯就曾上疏请求:“今灶丁死亡数多,尤宜皿为募补”。至于金补的: “若夫死亡灶丁,查照旧例,于通、泰、兴、化、如皋等州县人户及浮寓寄居之民见在地方失迷乡贯而邻里 捻知其无他者,如自愿投灶,许于就近场分招募金补。若民人有犯私盐徒罪以上者,俱补充灶丁。诸项 差课暂且宽贷”。从吴梯所提出的金补招募灶丁的方式来看,犯罪者要被强充为灶丁,这意味着灶丁的 生活处于当时社会的最底层。就灶丁人口自身的生产而言,吴梯还提到“其少壮单丁极贫不能娶妻者, 每丁准给银三两或四两,许令运司给批,责同总催于附近州县自相买娶”。[2l0(卷1,‘地方异常灾变乞踢阪恤 以全国课疏》)如果按照吴梯的设想 ,官府不仅要拔给娶妻的银两,还要利用行政手段帮助灶丁娶妻。当 然,仅仅安排好灶丁的日常生活并不足以能够恢复灾后的生产,在灾害中被毁坏的大批盐场设施还需要 重建,即吴梯在疏中提出的“修理灶房、卤池,浚筑草场、堤堰,与夫置买盘铁锅鳖盐器之类,俱各随宜措 处”。 此外,修筑海塘也是防灾救灾的重要举措。明代朝野士大夫对海塘的重要性早有深刻的认识,明代 浙江乌程人董份说:“余惟天下同患,北有河,南有海。间者河尝梗潜,县官不爱拒费,岁覃无已者,固以 四百万粟关军国至重也。然槽者四百万粟所过之地,而浙西东吴诸郡者,四百万粟所产之地,其本末甚 易辩也。顷涛一摇而浙西水微卤矣。向使塘不修而溢漂,能无为壑乎?浙西壑而东吴能免乎?.. [9](J& 21,(海塘碑))董份以当地人的亲身感受认为,海塘的修造关系军国大事,其意义决不亚于治理黄河和疏 通运河。而且,嘉靖年间的一篇《修捍海塘记》则明确说明浙江海盐县的海塘高度“实与邑城等,无塘是 无邑。自邑而往,而嘉、而苏、常,皆污下受浸。塘不巫筑,患独在盐乎哉”?[8l(卷215,钱筱《修挥海塘记》)东 南沿海的某些海塘关系到全国赋税主要来源地的安危,这一点在当时就已成为共识。 海塘的修造是一项浩大工程,明代沿海地区在海塘上面耗费了无数的财力与人力,但由于技术上的 原因,古代的海塘在海水泛起的巨浪面前还是显得不堪一击。如果从史籍记载来看,我国东南沿海地区 许多地方都有反复修海塘的记载,如浙江海盐县,“洪武中海啸,沦田一千九百余顷。盐民潘允济走网下 请筑,始用石矣。永乐三年赵居任筑,九年保定侯孟瑛筑,宣德四年(1429)侍郎周忱筑。?[8l (卷215,钱筱 《修挥海塘记》)这就是说,每过几年或几十年,海塘就须重新修筑一次。修海塘的全部过程在沿海州县的 地方志中可以找出许多完整的记载,这本身就证明了海潮一直是悬在沿海居民头顶的一把利剑。 修海塘的过程是一个复杂而又艰难的过程。在此我们仅以光绪《嘉兴府志·海塘》中记载的明万历 时巡抚滕伯轮的《十议》为例,即可窥见明代海塘建筑之一斑。 万历十五年的秋天,海潮再次冲毁了嘉兴的海塘,巡抚滕伯轮主持新修海塘571丈,重修了600多 丈,又加筑土塘2400余丈,共耗银6800余两。工程未完,滕伯轮就累得倒了,但他留下的《十议》却是用 生命写就的关于修筑海塘的经验总结。关于修塘的管理者,他说“塘工大役,总大纲者,水利道臣之责, 一 92 一 移驻该县督理;其董率官役、工匠,收放钱粮,本府同知一员专理之;次则苏湖二府采石,合委府佐二员分 管;塘工,应用官十六员;分管采石,应用官四员。俱合委卫经县7 -L簿等职于通省选取,庶足充任使”。修 筑海塘是当时的国家大事,由朝廷委派监察官移驻当地全权负责,而具体事务则由当地派同知、佐二、县 垂和主薄等官员充任。官员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关于修塘的经费来源,“嘉兴府属原岁派塘夫银七千, 积今十五年,岂不绰然有余?·而有司视为缓图,任意挪借。今除搜括本项外,动支该府释传积余银、七县 预备仓谷银、并衡州府释传支余银,金、衡、严、温、处五府现储朵谷银,其足原估之数,免令加派”。从这 一段说明来看,明代中后期的嘉兴府有一笔专门用于支付海塘修造工役的塘夫银,这是正常情况下修塘 开支的主要部分。但事实上,这笔开支常在平时就被挪作他用了。于是修造海塘就要动用骚传和救灾 的款项,而且,嘉兴一府修塘,还可以让周边地区拿出钱粮。关于工程的稽查,滕伯轮认为:“筑塘工役非 小,惟恃赏罚以为劝惩。除在工,各官有偷安误事及侵克不检者,即时分别发落外,其塘工通完之后,容 令严行查阅。如果经画得宜,修砌如法,有裨保障者,将各司道府佐以下大小委官据实荐请优录,劳苦功 高者,破格摧用,庶赏罚严明,人心自相戒勉,大功之就可期矣。”滕伯轮主张用信赏必罚的办法来调动各 级管理者的积极性,尤其工程完工以后,仍要对工程的质量进行必要的检验,这样的工程管理可谓是严 密而又科学的。 参考文献: Ill张家诚、林之光.中国气候【MI.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 [2l吴佛.吴疏山先生遗集[Z].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济南:齐鲁书社,1997. [3l海盐县图经【Zl.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济南:齐鲁书社,1997. [4]泰州志【Zl.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济南:齐鲁书社,1997. [5l吴伯森等.明实录类纂·自然灾异卷【Zl.武汉:武汉出版社,1993. [6l谈迁.海昌外志〔Ml.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济南:齐鲁书社,1997. [7〕松江府志【幻.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济南:齐鲁书社,1997. [8l陈子龙.明经世文编〔Zl.北京:中华书局,1962. [9l蓝份.董学士泌园集[Z].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济南:齐鲁书社,1997. 责任编辑:王 剑 The Tide Disaster in Southeast China in the Ming Dynasty ZHOU Zhi一yuan (Department of History, Anhui Unizersity Hefei,Anhui,230039, China) Abstract: The tide disaster is one of the calamities that endanger human being and their properties. It oc- curred frequently in Southeast China in the Ming Dynasty. Resulting mainly from typhoon, tide disaster which is characteristic of suddenness and violence usually happens from June to November. Besides devour- ing the people, it often submerged fields and washed houses away and thus resulted in tremendous loss. The government took various measures such as relieving people in disaster areas, reducing taxes, building。 consolidating sea walls and recruiting more salt workers to control and fight against tide disaster. Key words: tide; disaster; the Ming功m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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