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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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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版)解null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王宗存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化法-1988;产品质量法-2000 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1990 全国统一执行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版)解
null国家《建筑设计防火》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王宗存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化法-1988;产品质量法-2000 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1990 全国统一执行的法律法规 消防法 (全国人大批准) 消防部门规章 (公安部批准) 消防技术规范 (建设部批准) 消防产品制造及检测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 其他建筑防火规范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其他建筑防火规范《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284-2008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2007 《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2010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制定)系统规范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系统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制定)系统规范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系统规范《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87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92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制定) 《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制定) 其他相关规范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其他相关规范1、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及施工规范》GB50156-2006 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4、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5、 《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 6、 《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 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9、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10、《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2006年版) 1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www.tfri.com.cn*建规历年版本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建规历年版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 16-1974 9章6个附录148条 建规历年版本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建规历年版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1987 局部修订:95年、97年、2001年 10章5个附录252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12章1个附录387条,强制性条文176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送审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修订送审稿初稿)整合修订送审稿整合修订送审稿统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87条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14条 《建规》中关于民用建筑的条款共227条;《高规》条文与《建规》有相同规定共170条,占《高规》总条文数的比例为79.4%;仅属于高层民用建筑的条款共44条,占20.6%。 整合修订后:454条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www.tfri.com.cn*建规历年版本章节划分(共12章)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章节划分(共12章)总则 术语 厂房(仓库)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堆场 民用建筑 消防车道建筑构造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防烟与排烟 采暖、通风和 空气调节 电气 城市交通隧道 附录A 隧道升温曲线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为了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主动防火和被动防火1.0.1 目的第一章 总 则1.0.2 适用范围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第一章 总 则工业建筑 厂房(甲、乙、丙、丁、戊) 仓库(甲、乙、丙、丁、戊) 仓房、库房 民用建筑 居住建筑(住宅、宿舍) 公共建筑(办公、旅馆、商店、展览…)1.0.2 适用范围1.0.2 适用范围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1.0.2 适用范围1 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 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 3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4 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5 厂房;第一章 总 则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歌剧院的舞台、观众厅等主要空间为单层建筑,局部建筑高度超过24m,最高使用场所的平面标高为18.4m,超过24m部分为不燃结构构件,该歌剧院是否可依据《建规》进行防火设计? 根据规范第1.0.2条第3款的规定,该歌剧院可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防火设计。 主体为单层的大型公共建筑第一章 总 则1.0.2 适用范围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1.0.2 适用范围 6 仓库; 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8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9 可燃材料堆场; 10 城市交通隧道。 第一章 总 则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当同一建筑内存在公寓与其他功能场所时,公寓部分是否应采用防火墙与其他场所完全分隔,如何进行防火设计? 公寓建筑应如何确定其防火设计要求? 公寓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公 寓第一章 总 则(1)目前对于公寓建筑没有明确的定义,除学生或员工公寓外,其他公寓应按旅馆建筑考虑其防火设计。 (2)独立建造的学生或员工宿舍(公寓),应按居住建筑设计。其疏散楼梯类型、宽度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5.3.11条、第5.3.14条的规定;消防给水设计应执行第8.3.1条第4款等第八章中的有关规定。 (3)与其他功能空间组合建造的学生及员工宿舍(公寓),其居住部分与其他非居住部分的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5.4.6条的要求,建筑的消防给水设计应按整座建筑物的体积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考虑。 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农药和染料项目常用的原料一般为甲苯、甲醇、石油醚、苯酚、烧碱、盐酸等。合成树脂厂区拟建主车间1942.2m2,采用单层钢屋架结构,建筑高度17.6m,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厂区内设卧式储罐组,包括60m3储罐16个,其中13个为甲类储罐,3个为丙类储罐;立式储罐组设储罐12个,总储量为684m3,均为丙类储罐。厂区生产原材料、罐组主要储存物品为甲基丙烯酸甲酯、乙二醇、二甲苯、醋酸丁酯等。 对于农药和染料等的工程设计,是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还是执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农药、染料等精细化工项目的防火设计,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 第一章 总 则农药、染料等生产1.0.2建筑高度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1.0.2建筑高度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 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第一章 总 则不同屋面形式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不同屋面形式第一章 总 则1.0.2建筑层数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1.0.2建筑层数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 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第一章 总 则跃层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跃层住宅顶部为2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其他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第一章 总 则《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当居住建筑或居住建筑与其他功能合建的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 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可不计入建筑层数 余数大于等于1.5m时,多出部分应按1层计入建筑层数。 第一章 总 则不适用范围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不适用范围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防火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现行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第一章 总 则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耐火极限 不燃烧体 难燃烧体 燃烧体 闪点 爆炸下限 沸溢性油品 半地下室 地下室 多层厂房(仓库) 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 重要公共建筑 商业服务网点 明火地点、散发火花地点 安全出口 封闭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 防火分区 防火间距 防烟分区 充实水柱第二章 术 语2.0.14商业服务网点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2.0.14商业服务网点 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 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该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第二章 术 语2.0.14商业服务网点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分隔要求 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 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 与居住部分及其他用房完全分隔 第二章 术 语2.0.14商业服务网点2.0.14商业服务网点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首层示意图第二章 术 语2.0.14商业服务网点首层及二层示意图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首层及二层示意图第二章 术 语商业服务网点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商业服务网点安全疏散 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 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疏散距离应按规范第5.3.13条5.3.13中“其他民用建筑”有关“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术 语商业服务网点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商业服务网点消防设施 室外消火栓(8.2.8) 建筑面积大于200m2 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 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 便消防水龙。 (8.3.3)第二章 术 语2.0.17安全出口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2.0.17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 楼梯间的出入口 室外楼梯的出入口 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第二章 术 语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1 火灾危险性分类 3.2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耐火极限 3.3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和平 面布置 3.4 厂房的防火间距 3.5 仓库的防火间距 3.6 厂房(仓库)的防爆 3.7 厂房的安全疏散 3.8 仓库的安全疏散 第三章 厂房(仓库)3.1.2厂房火灾危险性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1.2厂房火灾危险性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 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第三章 厂房(仓库)3.1.2厂房火灾危险性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1.2厂房火灾危险性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1)液氧是否按乙类液体考虑其火灾危险性分类? (2)硫磺闪点为207℃;根据规范条文说明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将硫磺划为乙类,硫磺为易燃固体。请问“易燃危险固体”与“可燃固体”如何划分,该液体硫磺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该如何确定? 液氧、液硫的火灾危险性均应为乙类。 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规范第3.1.1条中规定的“可燃固体”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时能够起火或微燃,当火源移走后仍能持续燃烧或微燃的物质。易燃固体可依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GA/T 536进行确定。 固体硫磺的温度达到其熔点(约119℃)时可相变为液体硫磺。当硫磺的温度进一步升高至其自燃点(约232℃)时即会发生燃烧。根据规范第3.1.3条的规定,液体硫磺可视为固体硫磺发生燃烧前的变化状态,其火灾危险性应划分为乙类。 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第三章 厂房(仓库)3.1.4、3.1.5仓库火灾危险性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1.4、3.1.5仓库火灾危险性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丁、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的仓库,其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 。第三章 厂房(仓库)3.2.1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2.1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第三章 厂房(仓库)3.2.1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2.1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第三章 厂房(仓库)3.2.2防火墙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2.2防火墙下列建筑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应按本 规范表3.2.1的规定提高1.00h: 1 甲、乙类厂房; 2 甲、乙、丙类仓库。 第三章 厂房(仓库)3.2.4 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2.4 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 下列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梁、柱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敷不燃材料或其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 1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 2 丁、戊类厂房(仓库)。 第三章 厂房(仓库)3.2.4防火隔热保护措施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2.4防火隔热保护措施第三章 厂房(仓库)3.2.8 屋面板、屋顶承重构件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2.8 屋面板、屋顶承重构件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一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厂房(仓库)中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全保护时,其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二级耐火等级厂房的屋顶承重构件可采用无保护层的金属构件,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 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1)规范中第3.2.3条~第3.2.9条中有关构件的耐火极限的调整要求能同时使用吗? 如一个丁类钢结构厂房,定义为二级耐火等级,梁、柱采用无保护层的金属结构、屋顶承重构件也采用了无保护层的金属构件,其非承重的外围护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的不燃烧体彩板墙,这样是否可行? 规范第3.2.3~3.2.9条是对表3.2.1相应构件耐火极限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的调整。故对于二级耐火等级的钢结构厂房的构件的耐火极限与燃烧性能可按相应规定同时调整。 构件的耐火极限-梁、柱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2)规范第3.2.4条规定,二级耐火等级的梁、柱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如何理解? 规范第3.2.4条第2款的规定主要考虑丁、戊类厂房或库房的火灾危险性小,当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设计为二级时,建筑内部的主要承重构件梁、柱的耐火要求可降低,即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梁、柱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敷不燃材料或其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 构件的耐火极限-梁、柱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檩条上面铺摊水泥瓦和防水用的椽子、油毡、挂瓦条是易燃品,但着火不会造成屋面坍塌,是否可不按屋面承重构件考虑? 屋顶承重构件是指用于支承屋面荷载的主结构构件,如组成屋顶网架、网壳、桁架的构件及屋面梁、支撑以及同时起屋面结构系统支撑作用的檩条。 构件的耐火极限-屋顶承重构件第三章 厂房(仓库)3.2.9轻质复合材料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2.9轻质复合材料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但其屋面防水层和绝热层可采用可燃材料; 当丁、戊类厂房(仓库)不超过4层时,其屋面可采用B1级轻质复合材料,但该板材的表面材料应为不燃烧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第三章 厂房(仓库)3.3.1 耐火等级、层数、防火分区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3.1 耐火等级、层数、防火分区 第三章 厂房(仓库)3.3.2 仓库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3.2 仓库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 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农产品采购物流中心新建6个现代化物流仓库,每个建筑面积11896m2,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其防火分区面积分别为5831m2和5717m2。农产品采购物流中心建成后作为第三方物流服务的基地,其主要货物在仓库存储不超过24h。该农产品采购物流中心仓库是否可按中转仓库进行防火设计? 该物流中心的使用性质与本规范中规定的车站、码头的中转仓库基本一致,其防火设计可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2条有关中转仓库的规定执行。中转仓库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某地下仓库,建筑面积10489.94m2,设有36间小型物流仓库 。根据规范,地下室仓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300m2,设置自动灭火设备其面积可达到600m2。该建筑地下室均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600m2。对该地下仓库的占地面积是否有限制? 规范对地下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单层地下仓库,其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一般不应大于地上单层仓库的占地面积,其他防火设计仍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地下仓库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某医药公司欲建一座多层丙类厂房,占地面积为1.035万平方米,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厂房内设有丙类2项中间仓库。厂房和中间仓库的建筑面积总和不应超过厂房一个防火分区允许的建筑面积,而建筑的总占地面积是否可以超过一个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 规范第3.3.10条规定了厂房内因工艺原因设置丙、丁、戊类中间仓库的防火分隔要求。当厂房内设置用于储存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中间仓库时,该中间仓库与所属生产车间的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该厂房火灾危险性对应的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中间仓库的耐火等级和面积还应符合规范第3.3.2条的规定。 中间仓库第三章 厂房(仓库)3.3.3自动灭火系统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3.3自动灭火系统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3.3.1条的规定增加1.0倍。 当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  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座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增加1.0倍。第三章 厂房(仓库)3.3.3局部设置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3.3局部设置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喷淋喷淋第三章 厂房(仓库)3.3.8办公室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3.8办公室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在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第三章 厂房(仓库)3.3.8三合一场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3.8三合一场所4.1 合用场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建筑内: a) 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的建筑; b) 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 c) 厂房和仓库; d) 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 e) 地下建筑。 第三章 厂房(仓库)3.3.10中间仓库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3.10中间仓库厂房内设置丙类仓库时,必须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 设置丁、戊类仓库时,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 仓库的耐火等级和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和第3.3.3条的规定。 第三章 厂房(仓库)3.3.15仓库内设置办公室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3.15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在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第三章 厂房(仓库)3.4.1 防火间距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4.1 防火间距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第11.1.3条和《建规》第3.4.1条的有关规定,在确定变电站与周围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时,是依据多层丙类工业建筑(厂房)还是室内变压器总油量? 该变电站与周边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表3.4.1中有关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确定。 室内变压器的间距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规范第3.4.1条表3.4.1中“单层、多层乙类厂房(仓库)”,应理解为乙类厂房、乙类仓库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一致,注3中“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其防火间距不限……”,其中“厂房”是否包括“仓库”?表3.5.2注2中“两座仓库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其中“仓库”是否包括“厂房”? 如果一座乙类厂房与一座乙类仓库,其防火间距小于10m,是否可采用设置防火墙的做法? 厂房与仓库的间距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规范第3.4.1条表3.4.1注3仅是对厂房之间防火间距调整的规定,第3.5.2条表3.5.2注2仅是对仓库之间防火间距调整的规定。 对于上述乙类厂房与乙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规范第3.4.1条表3.4.1的规定。 厂房与仓库的间距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厂房与仓库的间距第三章 厂房(仓库)3.4.5丙、丁、戊类厂房与公共建筑间距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4.5丙、丁、戊类厂房与公共建筑间距当丙、丁、戊类厂房与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其防火间距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当较高一面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2 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不设天窗、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保护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4m。 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一座用于存储天然气气瓶组集束柜的建筑,总容量为8.64m3,最高工作压力为20MPa,属甲类库房 。 与燃煤锅炉房外墙距离为17m,距房内锅炉明火口直线距离为26m,距锅炉房烟囱52m。 该库房与明火地点防火间距25m距离如何确定? 甲类仓库与锅炉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第3.5.1的规定确定。锅炉房明火地点的起算点可以从锅炉明火口和锅炉房烟囱算起。 甲类仓库与明火之间的间距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规范第3.4.1条、第3.5.1条规定了甲类厂房与甲类厂房之间、甲类仓库与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但条文并没有列出甲类厂房与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请明确该建筑是否按第3.5.1条中甲类仓库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执行? 甲类仓库与厂房之间的间距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在工程设计中,2座甲类仓库,分布储存大于5t和小于等于5t的第1、2、5、6项物品。这两座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可按表3.5.1的注确定,即12m? 根据规范第3.5.1条的规定,这两个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甲类仓库的储量与间距第三章 厂房(仓库)3.5.3丁、戊类仓库与公共建筑间距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5.3丁、戊类仓库与公共建筑间距当丁、戊类仓库与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其防火间距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当较高一面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2 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不设天窗、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保护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4m。 第三章 厂房(仓库)3.6.1、3.6.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6.1、3.6.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设置泄压设施。 第三章 厂房(仓库)3.6.3泄压计算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6.3泄压计算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其泄压面积宜按下式计算 但当厂房的长径比大于3时,宜将该建筑划分为长径比小于等于3的多个计算段,各计算段中的公共截面不得作为泄压面积 (3.6.3)第三章 厂房(仓库)3.6.3泄压计算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6.3泄压计算 (3.6.3) 式中 A-泄压面积(m2); C-厂房容积为1000m3时的泄压比,可按表3.6.3选取(m2/m3)。 V-厂房的容积(m3);第三章 厂房(仓库)3.6.3长径比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6.3长径比长径比为建筑平面几何外形尺寸中的最长尺寸与其横截面周长的积和4.0倍的该建筑横截面积之比。LBhL 4×(B×h) 2(B+h)第三章 厂房(仓库)3.6.3泄压比值(m2/m3)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6.3泄压比值(m2/m3) 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规范第3.6.3条规定了有爆炸危险的甲类厂房泄压面积计算方法。 (1)甲类混凝土厂房,半敞开式,径向为防火墙,长度方向敞开,C值的取值是否也按表3.6.3,当厂房为多层厂房时,是否需分层计算? (2)规范中的C值为容积1000m3时的泄压比,那么当厂房容积大于或小于1000m3时,C值如何取值? 泄压比的确定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建筑的泄压面积计算与建筑外围护情况无关。无论建筑敞开或半敞开,其泄压比值均应按表3.6.3选取;当为多层建筑时,应分层计算。 (2)泄压比值“C”只与厂房内的爆炸性危险物质的类别有关系,与厂房的容积无关,实际厂房的容积为公式中的“V”值。 泄压比的确定第三章 厂房(仓库)《消防科学与技术》2003年第3期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消防科学与技术》2003年第3期一种计算泄压面积的推荐方法 本文给出了一种泄压面积计算方法。本方法采用了“立方体规律”,考虑了有爆炸危险厂房容积对泄压比的影响。公式中对不同爆炸介质的厂房分了四级,分级时部分采用了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的试验数据,较好地考虑了爆炸介质对泄压比的影响。本方法还考虑了厂房几何形状与长径比的影响, 第三章 厂房(仓库)3.6.3举例1图示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6.3举例1图示第三章 厂房(仓库)3.6.3举例1计算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6.3举例1计算第三章 厂房(仓库)3.6.3举例2图示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6.3举例2图示跨度:A段15.0m; B段12.0m 长度:A段24.0m B段18.0m 高度:A段6.0m B段5.0m第三章 厂房(仓库) 3.6.3 举例2计算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 3.6.3 举例2计算第三章 厂房(仓库)3.6.4泄压设施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6.4泄压设施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不应采用普通玻璃。 泄压设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 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轻质墙体的单位质量不宜超过60kg/m2。 屋顶上的泄压设施应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 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根据规范第3.7.6条的规定,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有关甲、乙类厂房内设置封闭楼梯间时,封闭楼梯间前是否必须设置防爆门斗? 对于甲、乙类厂房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在进入楼梯间或室外楼梯前,应设置防爆门斗等防护措施。防爆门斗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应与通向楼梯间或室外楼梯的门错位设置。 防爆门斗的要求第三章 厂房(仓库)3.7.1 厂房的安全疏散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7.1 厂房的安全疏散 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第三章 厂房(仓库)3.7.6疏散楼梯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7.6疏散楼梯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室外楼梯、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7.4节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厂房(仓库)3.7.7厂房内设置消防电梯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7.7厂房内设置消防电梯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一部消防电梯。消防电梯可与客、货梯兼用,消防电梯的防火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7.4.10条的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 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 2 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升起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的丁、戊类厂房。 第三章 厂房(仓库)3.8.1 仓库的安全疏散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8.1 仓库的安全疏散 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300m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 m2时,可设置1个。 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第三章 厂房(仓库)3.8.6 、3.8.7 仓库疏散楼梯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8.6 、3.8.7 仓库疏散楼梯仓库、筒仓的室外金属梯,当符合本规范第7.4.5条的规定时可作为疏散楼梯,但筒仓室外楼梯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高层仓库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规范第3.8.2条规定,通向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如图所示,为一般仓库配置,无疏散走道。按规范规定,通向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则楼梯间应为封闭楼梯间。而第3.8.7条规定,只高层仓库应设封闭楼梯间,与第3.8.2条的规定是否有矛盾的地方? 仓库中楼梯间的设置第三章 厂房(仓库)规范第3.8.2条第2款中“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是对建筑防火分隔所作的规定。而第3.8.7条“高层仓库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是对楼梯间设置形式所作的规定。 3.8.8运输物品的提升设施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8.8运输物品的提升设施除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戊类仓库外,其他仓库中供垂直运输物品的提升设施宜设置在仓库外,当必须设置在仓库内时,应设置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井筒内。 室内外提升设施通向仓库入口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 第三章 厂房(仓库)3.8.9仓库设置消防电梯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3.8.9仓库设置消防电梯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一台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可与客、货梯兼用,消防电梯的防火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7.4.10条的规定。 第三章 厂房(仓库)null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4.1一般规定 4.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4.3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4.4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4.5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 第四章 储罐与堆场4.1.1 罐区与堆场的选址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4.1.1 罐区与堆场的选址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等,应设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设置在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当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带时,应采取安全防护设施。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平坦、开阔等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带。 第四章 储罐与堆场4.1.4 、4.1.5 平面布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4.1.4 、4.1.5 平面布局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可燃材料堆垛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11.2.1条的规定。 第四章 储罐与堆场4.2 .1 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4.2 .1 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第四章 储罐与堆场4.2.1注6埋地储罐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4.2.1注6埋地储罐直埋地下的甲、乙、丙类液体卧式罐,当单罐容积小于等于50m3 总容积小于等于200m3时 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0%;第四章 储罐与堆场埋地罐与民用建筑的间距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埋地罐与民用建筑的间距根据《建规》第4.2.1条的规定,该规模的直埋地下卧式罐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间距为6m,而规范第3.4.6条规定了丙类液体储罐与厂房防火间距不限的条款。对于多层民用建筑与建筑外直埋式丙类液体储罐的间距如何考虑? 第3.4.6条规定,总储量小于等于15m3的丙类液体储罐,当直埋于厂房外墙外,且面向储罐一面4.0m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民用建筑与供其使用的直埋式丙类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当总储量小于等于15m3的丙类液体储罐直埋于民用建筑外墙外,且面向储罐一面4.0m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第四章 储罐与堆场埋地罐与道路的间距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有4台丙类卧式地下油罐,单罐容量20m3,总储量80m3,油品闪点大于120℃。油罐布置在厂区高为5m的实体围墙内,油罐与围墙距离5m,与厂外道路距离10m。由于卧罐埋地后有利于防止过往车辆排气管的飞火,加上厂区围墙为高5m的实体墙,对火星有非常好的阻隔作用。虽然路边到罐边的距离为10m,但有一高墙相隔应该是安全的,以上想法不知妥否? 丙类液体储罐与厂外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对埋地储罐与道路的间距,如呼吸阀和排气口满足安全要求,可按规范要求减半。埋地罐与道路的间距第四章 储罐与堆场4.3.1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4.3.1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第四章 储罐与堆场4.3.1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4.3.1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气大时,应按表4.3.1的规定增加25%;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气小时,可按表4.3.1的规定确定;第四章 储罐与堆场4.3.1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 湿式或干式可燃气体储罐的水封井、油泵房和电梯间等附属设施与该储罐的防火间距,可按工艺要求布置; 容积小于等于20m3的可燃气体储罐与其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第四章 储罐与堆场4.3.1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4.3.3湿式氧气储罐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4.3.3湿式氧气储罐第四章 储罐与堆场4.3.4湿式氧气储罐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4.3.4湿式氧气储罐总容积小于等于3m3的液氧储罐与其使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2 当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且面向使用建筑物一侧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3 当低温储存的液氧储罐采取了防火措施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 第四章 储罐与堆场液氧储罐的布置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医院液氧储罐总容量为8m3,分为3m3和5m3两个固定容积储罐,距病房楼7.5m,距营养食堂3m。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第4.3.3条的规定。参照第4.3.4条的规定,将两个液氧储罐的容积均限制在3m3,分别设置在两个相邻的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且面向使用建筑物一侧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液氧采用低温储存。是否可行? 根据规范第4.3.4条,当每个液氧储罐储存的液氧体积小于等于3m3,并设置在独立的一级耐火等级专用建筑物内,且两个液氧储罐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的隔墙进行分隔,面向建筑物一侧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与相邻所属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不限。同时,应考虑良好的通风条件。 液氧储罐的布置第四章 储罐与堆场null4.4.1液化石油气储罐第四章 储罐 与堆场4.4.1液化石油气储罐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4.4.1液化石油气储罐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储罐总容积或单罐容积较大者确定,并应从距建筑最近的储罐外壁、堆垛外缘算起; 当地下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单罐容积小于等于50m3,总容积小于等于400m3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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