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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重要名解简答

2009-12-04 50页 doc 277KB 3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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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重要名解简答历史学研究生考试重要简答名解 楚文斐 制作 第一部分 中国古代史 一、名词解释 1、告缗2、南书房3、夷陵之战4、三饷加派5、推恩令6、圩田 二、简答题 1、魏晋玄学产生的背景,代表人物的主要思想(文化) 2、隋朝加强中央集权和巩固统一的措施及其意义(政治制度) 3、简述元代的行省制度(政治制度) 三、材料分析题 1、北宋官制特点分析(选官制度) 2、科举制度(选官制度) 3、九品中正制度(选官制度) 第一章 秦汉 1、秦朝建立的历史条件和意义 答:历史条件: 客观条件:(1)牛耕和铁制农具推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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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研究生考试重要简答名解 楚文斐 制作 第一部分 中国古代史 一、名词解释 1、告缗2、南书房3、夷陵之战4、三饷加派5、推恩令6、圩田 二、简答题 1、魏晋玄学产生的背景,代表人物的主要思想(文化) 2、隋朝加强中央集权和巩固统一的措施及其意义(政治) 3、简述元代的行省制度(政治制度) 三、题 1、北宋官制特点分析(选官制度) 2、科举制度(选官制度) 3、九品中正制度(选官制度) 第一章 秦汉 1、秦朝建立的历史条件和意义 答:历史条件: 客观条件:(1)牛耕和铁制农具推广使用,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奠定了统一的物质基础;(2)长期的战乱,促使人民渴望统一;(3)县制在各国已经开始推广,已经形成的局部统一,有利于大一统的完成。 主观条件:(1)秦商鞅变法最为彻底,促使秦国的经济、政治、军事发展强于列国;(2)秦历代统治者的励精图治,为秦国的统一奠定了基础;(3)秦始皇和其臣子的不懈努力,为统一制定了正确的战略,远交近攻,最终完成统一。 历史意义:第一,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封建大一统的多民族王朝;第二,为各民族的融合,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交流、进步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第三,形成了大一统思想,为历代统治者追求的目标;第四,初步奠定了中国的版图;第五,秦朝创立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制度等给后世造成了深远的影响,为后来历朝历代的政治制度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2、秦朝统一后建立的制度 答:政治 (1)建立皇帝制; (2)在中央实施三公九卿制。中央设立丞相,负责统领百官,辅佐皇帝处理军国大事;御史大夫,为副相,负责监察文武百官;太尉,为全国最高军事长官。另外,设有九卿,与三公共同组成了秦朝中央机构。 (3)推行郡县制。在地方推行郡县两级行政制度。全国共分为三十六个郡,后来增至四十郡,郡设郡守、郡尉、郡监,分别掌管地方民政、军事和监察;县设县令、县尉、县丞,分别掌管地方民政、军事和司法。每年九月,实施“上计”,由地方向中央汇报地方户口、租税和治安等情况。 (4)颁布秦律,通过法律加强中央集权,严格控制人民。 经济 (1)使黔首自实田,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秦始皇三十一年,秦政府下令“使黔首自实田”,进行全国性土地登记。这是由于秦朝对东方六国的土地情况很难掌握。这次登记在于承认土地私有权,促进了地主经济进一步发展。 (2)统一度量衡,迁徙天下富户十二万于咸阳 (3)统一货币,货币分为黄金和秦半两钱。 (4)修驰道,毁城防,统一车轨 军事: (1)建立了一支强大的常备军,其兵种为材士、骑士、楼船,即步兵、骑兵、车兵和水兵的组合;收缴天下兵器。 (2)规定秦朝男子一生需要服两次兵役,即守卫边疆和都城各一年,分别称戍卒和正卒,另外规定,每年还需在所在郡县服役一个月; (3)修筑长城,派大将蒙恬北击匈奴。南服百越之地,先后建立象、南海、桂林等郡,另外还在南方修筑了灵渠,沟通了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 思想文化: (1)统一文字,促进了文化交流、发展 (2)焚书坑儒,禁锢人民思想 3、编户齐民、入粟拜爵和汉初的赋税制度 编户齐民西汉时期,为了加强对人民的人身控制,而实施的户籍制度。西汉初年,为了加强对人民的人生控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编户齐民制度,统一编订户籍。户籍簿上登记了编户民的姓名、年龄、性别、体貌特征、土地、财产、社会关系等内容,编户民不得随意迁徙,每年八月例行检查。编户齐民是汉朝征发赋役的依据。 入粟拜爵汉文帝时政论家晁错提出的一项利用粮食换取爵位的制度。自汉初至文帝时期,汉朝的经济有了恢复和发展,出现商人普遍比较富裕,农民普遍比较贫困的情况,与汉高祖时重农抑商政策已然不否,针对这种情况,晁错提出了“入粟拜爵”政策,为汉文帝接纳,并于前元十二年颁布实施。实施以后,国家因此国库充盈,从而减轻了对农民的赋税,降低了农民的负担;商人因此用粮食换得了爵位,提高了自身的社会地位;农民也因商人需要购买粮食换取爵位,从而使粮价得到了增长,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 汉初的赋税制度,大致为田租、算赋及口赋、更赋。田租,即土地税,汉初规定,田租为十五税一,后改为三十税一;算赋、口赋是人头税,汉朝规定,成年男女每年需要交纳120钱给国家,是为一算,故称算赋,儿童每年也要交纳20钱给国家,称口赋;更赋分为践更和过更,主要是徭役和兵役的代役税。汉朝规定成年男子每年需要在本郡县服役一个月,若不服役,则需要交纳2000钱,称为践更;另外,每年还需要守边三日,若不服役,则需要交纳三百钱。总体而言,汉代的田租比较低,人头税和代役税比较重,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4、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军事措施 答:政治: (1)加强皇权,削弱相权,建立中朝制度。汉武帝时期为了加强皇权,设立了中朝制度,即选拔低级官吏,加侍中、给事中、中常侍等头衔,与尚书、大将军共同组成决策军国大事的决策机构,即中朝,也称内朝;而原来由三公九卿组成的朝廷则成为执行一般政务的执行机构,称为外朝。内外朝的划分大大加强了皇帝的权力。 (2)加强中央集权,削弱王国权力,颁布推行推恩令、左官律、附益法,并通过酎金夺侯,削夺侯爵。 推恩令汉武帝时期,主父偃提出的旨在通过将王国土地进一步分封给王国庶子,以削弱王国力量的法令。推恩令规定,除了嫡长子可以继承王位外,其余庶子还可以分得一块土地,成为列侯。汉代规定,侯国与县相等。而诸侯国通过进一步分封后,与郡无异了。从而王国力量被大大削弱,中央集权得到了加强。 左官律和附益法汉武帝时期,规定王国官员为“左官”,地位低于中央官,并且不能到中央任职,从而限制了诸侯网罗人才。附益法,即规定诸侯不得与地方官结交。通过左官律和附益法,诸侯仅得衣食租税,较远支脉,与一般富室无异。 (3)创办太学,改革官制,通过征辟和察举选拔官吏。 汉武帝时期,儒家思想逐渐成为官方指导思想,为此汉武帝兴办太学,选拔官吏子弟入太学学习,学习优秀者,可以授予官职。 察举制汉武帝时期的官吏选拔制度。汉朝初期的官吏来源主要是功臣和通过任子、赀选进入政府的。任子,即两千石官,为官三年,可以推荐子弟一人入朝为官;赀选,即家资达到一定的程度,即可以通过向国家缴纳一定的资财,以获取官位。任子和赀选很难获得真正的人才。因此汉武帝于元光元年下令,郡国每年推举孝廉各一人入朝为官。察举制建立之初,确实起到了选拔人才的作用。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察举制逐渐演变为一种门生故吏制度,推举者和被推举者之间形成了一种报恩的关系,很难再起到选拔人才的作用,至东汉末年,此制因为战乱和自身弊病逐渐废弛。 (4)通过设立司隶校尉和刺史制度,以监察地方事务。 经济: (1)改革币制,收缴地方的铸币权,由国家统一制造五铢钱,颁行于天下。汉朝初年,地方郡国拥有铸币权,从而导致货币制度的不统一,不利于经济发展和中央集权的加强,因此汉武帝下令收缴地方铸币权,将各地钱币运往长安,予以销毁。同时令上林三官(钟官、技巧、辨铜)铸造五铢钱,因由三官制造,又称“上林三官钱”。五铢钱质地较好,私铸无利可图,从而达到了统一货币的目的。五铢钱铸造后,通行于全国,自汉武帝至隋朝,通行七百余年。 (2)盐铁官营汉武帝接受了东郭咸阳和孔仅的建议,将盐铁业收归国有,由国家统一经营,具体做法就是在中央设立大农丞,地方设盐官、铁官。地方盐铁官吏主要由熟悉盐铁业务的商人担任。通过盐铁官营,汉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大增加了。然而盐铁官营形成了国家垄断,导致了盐价上涨,铁具质量下降等问题,给人民生活、生产带来了不便,对生产力发展构成了一定的危害。 (3)颁布实施均输法。所谓均输,即由国家统一征购,运输货物。汉武帝时,由大农令在各地设均输官,将应该运输到长安的货物,运输到异地出售,再在异地购买货物,于他地出售。通过均输法的实施,汉政府财政收入得到了增长,同时也打击了大商人的垄断行为。 (4)颁布实施平准法。所谓平准,即由国家平抑物价。汉武帝时,大农令在中央设平准官,按照长安的物价,将各地运输到长安的物品,贵则卖之,贱则买之,从而稳定了长安的物价。同时也打击了大商人囤积居奇的行为。 (5)征收财产税,即算缗。汉武帝时期,根据手工业者、商人和高利贷者的财产,征收财产税,如有隐瞒不报或具报不实者,即罚没财产,并处以戍边一年,是为算缗。与算缗相关的是告缗,即举报财产隐瞒不报或具报不实的行为,一经查实,被举报者即被罚没财产,而举报者可以获得被举报者财产的一半。 思想文化: 汉武帝时期,汉初黄老无为思想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良人董仲舒向汉武帝进献了《天人三策》,主要包括三个内容:第一,天人感应说,通过此说,证明了皇帝权位的合法性,乃是君权神授,有利于加强皇权。同时,对警戒皇帝勤政爱民也有一定作用;第二,封建道德体系: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构成了封建国家的道德体系,为历朝历代所遵从;第三,大一统思想,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与汉武帝推行的一系列削夺地方诸侯权力的措施相印证。 除此之外,汉武帝还采纳了董仲舒提出的“引经决狱”说,即按照春秋大义,处理刑案。总体来说,汉武帝后,汉朝的治国思想,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特点,同时又内在体现出以法治国的特征,即所谓“外儒内法”的治国思想。 军事: 汉武帝时期,主要建立了三支军队,即羽林骑、期门军和八校尉,其中八校尉是我国募兵制之始。由于汉朝国力大增,已经具备了对匈奴全面作战的能力,因此汉武帝令卫青和霍去病,先后对匈奴展开了三次大规模,前后达十余年的汉匈战争,基本肃清了匈奴对汉王朝的威胁。 汉武帝晚年时,因为其对外发动战争过度,造成民力损耗过甚,导致农民起义四起。汉武帝为了平息叛乱,颁布沉命法,规定太守以下官吏对辖区内农民起义不能及时镇压者处死。面对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汉武帝曾下轮台罪己诏罪己,及时改变了一些施政纲领,收到了良好效果。 5、王莽新政的主要内容和评价 答:内容: 第一,颁布“王田”、“私属”,规定王田公有,不得买卖,奴隶也不得买卖; 第二,实施五均赊贷六筦。五均,即在洛阳、成都、临淄、邯郸、宛五座大城市,设立均官,负责征收工商税,控制市场物价;赊贷,即允许贫苦农民可以在祭祀、婚丧时向国家贷款,从事工商业者也可以向国家贷款,利率十分之一。五均、赊贷和政府垄断盐铁、酒、铸币和收取山泽税,称为六筦。 第三,统一度量衡。 第四,改革货币制度。 第五,按照《周易》,改革汉代官制。 第六,更改少数民族首领封号,由王爵降为侯爵。 评价:王莽新政中最重要的制度便是“王田”“私属”制度改革,应该说王莽是看到了当时社会矛盾的症结所在,相较与同时代的知识分子,他的思想有其进步性。然而,王莽的改革理想化成分较高。首先,他规定王田公有,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是不可能得到实施的,此举触犯了大地主大贵族的利益,必然引起他们的反对,从而不利于新政的推广;其次,其改革币制和官制,有着浓厚的复古主义情绪,破坏了汉武帝时建立起的统一币制,影响了商品交流和经济发展;其少数民族政策,则破坏了自汉武帝以来建立起的友好的民族关系。这些原因的综合作用,导致了王莽新政的必然失败。 6、汉光武帝加强东汉统治的措施 答:政治: (1)退文臣,进文吏。严格控制监察诸侯王和外戚。 (2)加强尚书台的权力。尚书台,原为皇帝的秘书机构。汉光武帝时,加强了尚书台的权力。尚书台设有尚书令一人,尚书仆射一人,为尚书台正副长官。下设六曹尚书。尚书台专责辅佐皇帝处理国家大事。而原来的三公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也分别该给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不再掌握实权,故有“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之说。而九卿的事务也多为尚书所分割。 (3)通过御史台、司隶校尉和刺史制度加强监察。 御史台汉光武帝时,御史台原长官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主管工程,其实际长官为御史中丞。下设治书侍御史二人,负责解释法律条文;另设侍御史十五人,负责接收百官奏事,监督百官。 司隶校尉司隶校尉始于汉武帝时期,至汉成帝时废除,汉光武帝时又重新设立,其既是地方官,又是京官,主要负责监督除了三公外的文武百官和统领本州事务。其下设从事史十二人。在朝见皇帝时,位列九卿之上,与尚书令、御史中丞专而坐,号为三独坐。 刺史刺史制度始建于汉武帝时,汉武帝为了加强地方监察,将全国划为十三个州,每州设刺史一名,无固定治所。每年八月,州刺史巡行所部郡国,以六条问事,可以监察州郡长官和王国相,也可以监察诸侯王,年底奏报于皇帝。刺史职位较低,但巡行时代表中央。汉光武帝时发展了刺史制度,除了司隶校尉统领的弘农七郡、右扶风、左冯翊外,全国被划为十二个州,每州设刺史一名,与汉武帝时不同,东汉刺史拥有自己的治所,另外东汉刺史监察州郡,遇事可以直接奏报于皇帝,不需要经过三公。由于汉光武帝时,刺史有了自己的治所,遂逐渐演变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 军事:合并县,削减官吏,废除郡国都尉官和都试制度,增强中央军的力量,地方上主要建设黎阳营和雍营两支军队。 经济:(1)释放奴婢,刘秀曾先后六次颁布释放奴婢的诏令,为生产力发展提供了劳动力,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2)安辑流民,假民田苑,发展屯田,提倡垦荒 (3)赐民爵、粟帛,赈济灾民。 (4)实施度田政策,但因大姓兵长的武装反抗,最后不了了之。 7、清议、代田法、区田法、度田、门阀 清议东汉末年,宦官专权,影响了士子的仕进之路,于是士子与朝廷官吏结合,形成一股庞大的士大夫势力,其代表人物有司隶校尉李膺、尚书令王畅、太尉陈蕃和名士郭泰,他们评议政治,议论时事,在当时确实起到了激浊扬清的作用,即所谓清议。 代田法这是由汉武帝时搜粟都尉赵过发明的轮耕式耕作。即先将农田挖成深广各一尺的圳,再在圳两旁堆成高广各一尺的垄。圳垄交相更替种植,以恢复肥力。代田法首先在关中一代推广,亩产提高一斛到两斛,后来推广到全国。 区田法这是记载在汉朝的农业专著《氾胜之书》上的一种农业耕作方法,主要是山岭阪坡地区和城郊狭窄地区实施,因地制宜,集中施肥,灌溉方便,产量很高,是一种较为科学的农业技术。 度田西汉末年,农民起义四起,大量的土地成为无主之地,被农民所占有,政府所控制的户口数大为减少,同时,很多地主也大量隐匿户口和田地,以躲避赋役。为了统计户口,扩大政府财政收入。汉光武帝下令度田,即由政府丈量土地,清查户口。度田令下达后,即遭到豪强地主的抵制,他们勾结地方官吏,瞒报户口土地,造成度田不实。汉光武帝大怒,下令斩杀了十几个郡守,然而此举非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引起豪强地主(大姓兵长)更为激烈的地址,他们武装对抗政府,农民也加入了反抗斗争中。汉光武帝为了平息叛乱,与大姓兵长们达成了妥协,下令停止度田,度田宣告失败。东汉时期的田庄经济就此发展了起来。 门阀东汉时期,一些世居高位的家族在社会生活中有重要影响,其代表人物往往是拥有大量土地的大地主,同时又是士大夫的领袖,门生故吏遍布天下。所谓门阀大族,就是在经济、政治、文化各个方面表现出这种特殊地位的阶层,其在本州、本郡的势力更表现出垄断性质。 8、察举制的产生、发展、影响 答:察举制是自汉代至隋实施的一种选官制度。 随着战国时期“世卿世禄”制的衰落,以推荐方法选官开始盛行。汉高祖、汉文帝时期等都曾通过察举贤良的方式选官。 至汉武帝时期,由于汉朝官吏多出于任子和赀选,不利于选拔优秀人才。汉武帝遂根据董仲舒的建议,实施察举制,即规定郡国岁举孝廉各一人。孝廉科成为汉代察举最重要的科目。除此之外,汉代的特科还有文学、方正、廉吏等科。 孝廉举至中央后,并不立即授以实职,而是先入郎署为郎官,承担宫廷宿卫,然后经选拔,入地方任职或留中央任官。西汉后期,改革察举制,按照人口比例察举孝廉,并对孝廉年龄有了规定。 西汉至东汉初,察举严格,确实起到了选拔人才之效。但是东汉以后,政治腐败,察举制常有察举不实。 魏晋南北朝时仍然存在着察举之制,九品中正制正是在这一制度上发展起来的。 第二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 1、官渡之战、赤壁之战 官渡之战这是三国史上一次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例。东汉末年,军阀混战,袁绍利用其家族影响,成为北方地区的一大军阀,在打败公孙瓒后,他的实力得到了极大的增长。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取得了政治上的优势。袁绍和曹操的矛盾日益突出。公元199年,袁绍率领十万人马进攻曹操,但是曹操可以用于作战的人马仅两万余人,形势对曹操极为不利。然而,曹操充分利用了袁绍将帅不和,军心不稳的弱点,与袁绍展开对抗。公元200年,袁绍和曹操在官渡遭遇。袁绍谋士许攸投降了曹操,建议曹操袭击袁绍粮仓乌巢,曹操采纳此计,火烧袁绍粮仓。导致袁军军心大乱。曹操趁机大破袁军七万余人。战后,袁绍仅率700余人逃走,不久即病死。袁绍残部后来也为曹操所灭。此战奠定了曹操统一北方的基础。 赤壁之战曹操击败乌丸后,基本统一了北方,决定率兵南下,一举统一南北。208年,曹操率兵南下,攻打荆州。当时荆州牧刘表病死,其子投降曹操。依附于刘表的刘备被迫逃到樊口。到达樊口后,刘备派诸葛亮向东吴求援,联吴抗曹。孙权接受了刘备的建议,派大将周瑜率三万水军与关羽的两万人马汇合,于赤壁迎击曹军。曹操在进入荆州后,人马虽达到了二十万,但其人马多北方人,不习水战,加之瘟疫流行,被孙刘联军以火攻大败。赤壁之战后,初步奠定了三足鼎立的局面。 2、屯田制、领兵复客制、占田荫客制 屯田制三国时,曹操为了恢复北方的农业生产和解决军粮不足的问题,实施屯田。所谓屯田,即按照军队编制组织屯田。屯田分为民屯和军屯。民屯,在地方设有屯田都尉,典农中郎将和典农校尉进行管理,在中央则有大司农统一管理,不归地方政府管理。军屯,主要由士兵的家属进行,以营为单位,设度支都尉、度支中郎将和度支校尉。屯田的农资由政府提供,收入与政府四六分成。曹操实行的屯田制虽然剥削严重,但是在当时战争条件下,对恢复北方经济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领兵复客制这是东吴集团为笼络江东士族而实施的制度。东吴在建立过程中,对以“朱、张、顾、陆”为首的江东士族有很大依赖,因此实施领兵复客制以笼络江东士族。领兵制,即允许大族建立私人部曲,并世袭;复客制,即政府将土地连同土地上的农民一起赐给大族,作为私属。领兵复客制实施后,江东大族发展了起来。 占田荫客制这是西晋时期的土地赋税制度。西晋规定,丁男占田70亩,课田50亩,丁女占田30亩,课田20亩,次丁女不课。官员按照官品占田,第一品占田50顷,自一品到九品以次递减五顷。官吏还可以荫亲属,自三世至九族不等。荫食客,六品以上三人,七八品二人,九品一人。荫田户,一二品五十户,三品十户,四品七户、五品五户、六品三户、七品二户、八九品一户。占田荫客制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农民的负担有所减轻。 3、九品中正制的产生、内容及影响 答:东汉末年,军阀混战,州郡兼并,“岁举孝廉”已经很难保证实施,加之察举制已经成为世家大族的保护伞,无法达到选拔人才的目的,九品中正制逐渐代替察举制,成为选拔人才的主要制度。 内容:九品中正制由三国时魏国尚书令陈群提出,曹丕认可,颁布实施,西晋时期成为主要的人才选拔制度,南北朝时有所变化,直到隋朝科举制实施乃废。其内容大致如下:首先,由中央挑选“贤有识鉴”的官吏组成中正官,然后按照家世、品德、才干,计赀定品,于中正官所在的州郡选拔人才。人才共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 影响:九品中正制建立之初,确实起到了选拔人才的作用,其选拔家世、品德、才能并重;同时九品中正制的推行也剥夺了州郡长官自辟僚属的权力,将官吏的任免权收归中央,有利于加强中央的权力。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选拔标准开始发生变化,仅仅重视门第出身。这就使得九品中正制失去了选拔人才的意义。首先,选拔人才的中正官多由二品官吏担任,而被选拔的人才也多出自二品以上的大族,同时他们也往往出任高级官吏。久而久之,官吏的选拔权就被世家大族所垄断,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情形。 4、淝水之战,王与马、共天下,侨置土断、北府兵、检籍 淝水之战4世纪下半期,氐族政权前秦完成了北方的统一。前秦皇帝苻坚欲率军一举统一中国。381年,苻坚组织九十万人马南下攻打东晋。然而,苻坚刚刚统一北方,民族尚未融合,人心不稳,所率九十万军队也多是临时拼凑。战斗力并不强。东晋得知秦军南下的消息后,派谢玄、谢石率八万北府兵北上迎击秦军。秦晋两军在淝水遭遇。谢玄接纳朱序的意见,乘秦军尚未完成部队结集,先发制人,大破秦军。苻坚仅率十万人逃走。淝水之战后,南北对峙的局面形成。 王与马、共天下316年,西晋灭亡,317年,南渡的侨姓大族和江南吴姓大族共同拥立琅琊王司马睿为皇帝,建立了东晋政权。以“王、桓、庾、谢”为首的世家大族相继执掌东晋朝政,形成了门阀世族,君权反而弱小。尤其是王导执政时,王导在内主持朝政,王敦在外领兵,权倾一时,故有“王与马,共天下”之说。 侨置土断永嘉之乱后,北方大量流民迁入南方,为了安置流民,东晋政府设立大量的侨州、侨郡、侨县,由流民中的大族担任刺史、太守、县令。侨置州县并无实土,侨置民也无需承担赋役。然而,由于侨置州县过多,导致行政机构混乱,加之侨置民无需承担赋役,导致政府财政收入减少。为了改变这样的状况,东晋政府实施土断,所谓土断,即流民就地落户,取消侨置州县的白籍,改为黄籍。土断实施后,政府控制的人口增长,掌管的财政收入也增加了,其中桓温和刘裕实施的土断最为有效。 北府兵北府即京口,东晋时期京口是南方政权重要的兵源地。东晋时,桓温曾经在此组织过北府兵。谢玄执政时,在此重组北府兵。北府兵主要由流民和流民中的武装力量组成,战斗经验丰富,战斗力强。对东晋政权产生过重大影响。淝水之战中便是北府兵打败了秦军。北府兵后来被刘裕所控制,成为刘裕代晋建宋的重要资本。 检籍东晋南北朝时,赋役繁重,人民困苦,许多人脱漏版籍,成为流民。一些人为了躲避赋役,贿赂官吏,使自己变成“百役不及”的士族,或者诈称注废疾和僧侣,以躲避赋役。结果导致政府财政收入大大减少。南齐萧道成下令检籍,即按照元嘉二十七年的户籍核对户籍,凡是与这一年户籍不符者,一律退回本县改正,成为“却籍”。在检籍过程中,由于检籍官作弊,导致“前检未穷,后巧复滋”,使却籍户大为不满,但南齐政府不予理会,导致矛盾激化。 5、魏晋门阀势族的兴起与鼎盛 门阀源自东汉末年的豪强地主。曹魏建立后,实施九品中正制,到西晋时有了极大的发展。正是因为九品中正制的制度保障,使得门阀士族得到了迅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社会现状。 西晋灭亡后,士族地主拥立琅琊王司马睿为帝,建立东晋政权。以“王、庾、桓、谢”为首的士族地主相继执掌东晋朝政,形成了强大的门阀政治。门阀士族在政治上,担任高官厚禄的清职;在经济上拥有大量的田产;社会地位上高于普通的庶族地主。他们不与庶族通婚,自命清高。最终形成了具有垄断性质的门阀政治。 6、门阀士族的衰落和寒族的兴起 答:门阀士族衰落的原因:第一,门阀大家对政治并不热心,崇尚玄学。清谈,久而久之丧失了政治能力;第二,至南朝时,寒族地主的势力开始兴起,通过掌握兵权,出任中书舍人、典签等要职掌握国家机要,门阀势力进一步下降;第三,在侯景之乱中,京中门阀大族缺乏应变能力,被屠杀殆尽。 典签自东汉以来,刺史逐渐成为地方行政机构中的最高长官,地方监察机构缺失。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监察,刘宋提高了地方传递文书的小吏典签的地位,规定典签每年可以数次往返京城和州镇之间,向皇帝奏报地方长官的政绩功过。地方州镇重要文件,无典签签署,不得生效。久而久之形成了“惟闻有签帅,不问有刺史”的情况。不过典签始终没有形成定制。 7、中国古代南方经济重心的转移 答:中国经济重心南移的过程大致如下:第一,魏晋南北朝时期,人口第一次南迁,江南经济得到了开发;第二,隋唐五代时期,我国人口第二次南迁,尤其是在安史之乱后,南方经济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第三,至两宋时期,中国经济重心的南移完成,南方经济超过了北方。 经济重心南移的原因:第一,北方多战乱,南方多和平,有利于经济的发展;第二,南方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措施;第三,北方人民南迁过程中,带去了大量的生产技术和人力资源,促进了南方经济的发展;第四,南方的自然环境有利于农业的发展;第五,南北方人民的共同努力。 影响:第一,开发了南方,促使我国经济布局趋于平衡,南北方共同发展;第二,南方经济的发展,为全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带动了北方经济的发展。 8、简述宗主督护制和北魏孝文帝改革的内容及意义 宗主督护制十六国时期,没有逃往南方的豪强地,自筑坞堡自守,许多流民依附于豪强地主。北魏统一北方后,为了拉拢汉族地主,建立了宗主督护制,即由豪强地主替政府督护百姓、征收赋役、维持治安。而豪强地主也利用这种地位发展自己的势力,久而久之,影响到了政府的权威和利益,从而导致宗主督护制最终为三长制取代。 答:北魏孝文帝改革先后有两次,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整顿吏治,颁行俸禄制度。 第二,实施均田和租调制。均田,北魏规定男子十五岁以上受田40亩,桑田20亩,妇人受露田20亩,麻田5亩。露田不得买卖,年七十归还国家。奴婢受田与平民相同。官员在任职地区受公田,也不得买卖。租调,北魏规定一夫一妇,每年需要交纳帛一匹,粟两石给国家,作为赋役;未婚男女,满十五岁,四人承担一夫一妇之调;奴婢八人承担一夫一妇之调,耕牛二十头出一夫一妇之调。 第三,颁行三长制,取代宗主督护制。 三长制北魏时期的地方基层政治制度。北魏初期实施宗主督护制,但是由于此制不利于加强中央统治和提高财政收入,孝文帝改革时,以三长制取代宗主督护制。所谓三长,即规定五家为一邻,设一邻长,五邻为一里,设一里长,五里为一党,设一党长,合为三长。三长由地方奉公守法和能办事的人,主要负责帮助政府征发赋役、维持治安、掌握户口。三长制实施后,给豪强地主以沉重打击,遭到了保守势力的反对,但是却是北魏政府掌握的户口增加,财政收入得到增长,同时农民的负担也有所减轻。三长制,后来被北齐、隋唐沿用。 第四,迁都咸阳,移风易俗。 影响:北魏孝文帝改革促使了鲜卑族的封建化,巩固了北魏政权,加速了北方民族的融合和促进了北方经济的繁荣发展。 9、简述府兵制的产生、发展 府兵制始创于西魏权臣宇文泰,历经北周、隋、唐,至唐朝中后期被废除,前后历时二百余年。 西魏府兵制建制如下,全国设百余个军府,分属二十四军,每二军设一大将军,每二大将军设一柱国,共有八柱国将军;隋朝全国军队分为十二卫所,下设府,隋文帝时称骠骑府。隋炀帝时称鹰扬府,由郎将担任长官。唐朝也将全国军队分为十二卫所,下设折冲府,分为三个等级,依次为800人、1000人、1200人,由果毅都尉和折冲都尉任长官。 府兵制是一种兵民合一,寓兵于农的兵制。兵士另立军籍。隋文帝时对兵士的军籍作了改革,规定兵士除了原有的军籍外,还与其家属一起划入民籍中,隶属于州县,享受均田。府兵制是征兵制和鲜卑部落制结合的产物,既保证了兵源,又降低了政府的军费投入,同时保证了军队的战斗力。府兵在西魏、隋朝、唐朝的发展过程中都曾发挥过重大的作用。 反而府兵制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兵制,随着均田制的瓦解破坏,至唐朝中后期,府兵制最终被募兵制所取代。 第三章 隋唐 1、简述隋朝统一的政治、经济、军事制度 答:(1)在中央建立三省六部制,三省即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长官分别为内史令、纳言和尚书令,分别执掌决策、审议和执行之权,尚书省下有吏、民、礼、兵、刑、工六部,共同组成中央机构。另外还有御史台、司隶台、谒者台以及十一寺作为三省六部的补充。 (2)改革地方制度,变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两级制。另外,隋朝还收回了州长官自辟僚属的权力,规定凡九品以上官吏,均需中央任免,从而加强了中央的权力。 (3)废除九品中正制,创立科举制。 (4)颁布开皇律,利用法律加强统治。 开皇律是隋朝的颁布法典,其主要内容为五刑、十恶、八议构成,并且废除了以前的一些严刑峻法,成为后世制定法律的范本,在我国古代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5)改革府兵制,全国设十二卫所,文帝时下设骠骑府,炀帝时改为鹰扬府,其长官为郎将,府兵除原有军籍外,还与其家属一起编入民籍,享受均田。 (6)实施均田制和租庸力役制。 (7)通过大索貌阅和输籍定样,扩大政府户口,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大索貌阅南北朝以来,由于赋役极为沉重,导致隐瞒户口现象严重,影响政府控制户口数和财政收入、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隋文帝于开皇五年,下令“大索貌阅”,即按照户口簿登记的年龄与本人的体貌特征等核查户口,如有不实,里长、党长流配远方,结果获得增加44万余丁,164万余口,政府控制的人口和财政收入大大的增加了。 输籍定样隋朝的一项户籍制度。即由国家制定划分户等和征税标准,发放给地方依标准征税。具体做法是由国家制定划分户等和征税的标准,发放给地方,由地方于按标准划分户等。由于国家征税低于豪强地主对农民的榨取,农民纷纷脱离豪强地主,向政府申报户口,承担国家的赋役。通过输籍定样,政府控制的人口数和户口数大为增加,财政收入也得到了增长。 (8)兴建东都洛阳,修建京杭大运河 2、均田制、三省六部制、氏族志、政事堂、姓氏录、募兵制、节度使、榷盐法、柜坊飞钱、都护府、怛罗斯之战、神策军、参天可汗道、捍海石塘 均田制均田制最先出现在北魏时期,历经北魏、东魏、西魏、北周、北齐、隋、唐,至唐朝两税法实施以后,方才废除,前后约三百余年,对我国古代农业和经济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北魏时期的均田制主要内容有:规定男子十五岁以上者受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女受露田二十亩,麻田五亩。露田,年七十或死亡则须归还给国家,桑田、麻田为世(永)业田,可以传世,但买卖有所限制。奴婢受田与良民相同。牛一头,受露田30亩,限四头。官员随职分田。至隋朝时,永业田可以买卖。唐朝发展了隋朝的均田制,唐朝均田分为口分田和永业田,授田不再授予奴婢,增加了对杂户、官户、手工业者的授田。另外,唐朝对对口分田的买卖有所松动,这是隋朝所没有的。与均田制向配套的赋役制度,主要是租调制。北魏时称租调,规定一夫一妇,每年缴纳帛一匹,粟二石给国家,是为一床之调;未婚满十五岁者,四人承担一床之调;奴婢八人承担一床之调,耕牛二十头承担一床之调。隋代的租调制称租庸力役制,包括租、调、力三个部分。隋朝规定,年满五十岁可以“输庸代役”,即通过向国家缴纳财帛,免除徭役。唐朝称租庸调制,在“输庸代役”上取消了年龄的限制,从而保证了国家的生产力。均田制和租调制的实施推广,在我国古代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深远的作用。 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东汉时,尚书台可以看作尚书省形成之始,门下、中书二省形成于三国时期,至隋唐时期,正式形成三省六部制。隋朝三省为内史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三省长官分别为内史令、纳言、尚书令。六部为吏、民、礼、兵、刑、工六部。唐朝三省略有变化,隋内史省改为中书省,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长官依次为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但唐朝以尚书令权力过大,不再实授,其实际长官为尚书仆射。唐朝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三省的办事原则,大致为“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即中书省负责奉皇帝旨意草拟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核,认为不当,则可以行“封驳”之权。尚书省负责总领六部,执行贯彻诏令。唐初三省长官为当然宰相,但是唐朝中后期以后,决定政事之权已不全在三省,而是由皇帝指定官员,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才是真正的长官。宋朝承袭了唐朝的三省六部制,但是三省六部的职权都已经转移到其他官职上,三省六部官职仅为表示俸禄待遇的官衔。辽国南面官系统里也有三省六部。金、元、明只设一省,金为尚书省,元、明为中书省。朱元璋罢中书省,废丞相后,三省六部制不再存在,以六部代三省六部之制。 氏族志唐朝初年,山东士族依旧自命清高,瞧不起李唐皇族,为了打击山东士族,提高李唐皇族的地位,唐太宗下令高士廉修《氏族志》,颁行于天下,将李唐皇族列为第一等,外戚为第二等,山东士族降为第三等。通过《氏族志》的修订,一部分获得官位的庶族地主获得了士族身份,没落的门阀士族受到了进一步的打击,只有李唐皇族所在的关陇士族大体还能保持过去的地位,这对巩固唐朝的统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政事堂唐朝初年宰相的办事场所,原来设在门下省,唐玄宗时迁入中书省。唐初,三省长官为当然的宰相,同在政事堂处理国事。后来,改由皇帝指定官员,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才是真正的宰相,可以进入政事堂议事。政事堂众宰相中有一名秉笔宰相,称“执政笔”,在处理日常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政事堂还设有兵、刑礼、枢机、吏、户五房。北宋前期,沿袭唐制,以政事堂为宰相、参知政事议事办公处,正式名称为“中书门下”,简称“中书”。元丰改制后,中书所辖职事分属三省,宰相、执政的议事处仍在原政事堂正厅,称三省都堂。元、明、清三朝不再设政事堂,1916年,袁世凯又改政事堂为国务院。 姓氏录武则天即位后,为了打击李唐皇族和提高武氏的地位,下令改《氏族志》为《姓氏录》。通过修订《姓氏录》,武氏被列为第一等,以下按照官职分为九等。凡是五品以上着,皆可以列入等级。这样一来,不论祖上有无功德,家世如何,皆可以通过军功和科举进入上流社会,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而李唐皇族和门阀士族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募兵制唐朝中后期的兵制。武则天、唐玄宗时,均田制日渐破坏,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府兵制,也开始崩溃,为此唐朝开始实施募兵制。唐朝的募兵为彍骑、团练、健儿。彍骑是唐政府的中央军,主要是招募京城无业游民、无赖组成,战斗力极差;团练为地方兵,数量不多;健儿主要负责守卫边疆,多精兵良将,战斗力极强。募兵制实施后,唐朝的军事格局逐渐变为外重内轻,边镇军队对中央政权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节度使唐朝时掌握边镇军队的长官被称为节度使。节度使始于唐睿宗时期,至天宝年间,全国设立了十个藩镇。节度使掌握一省民政、财政、军事各项权利,很快发展为地方割据的势力,对中央政权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天宝年间,安史之乱即由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平卢兵马史史思明掀起,前后持续达八年之久,造成了唐朝由盛转衰。安史之乱后,因为平叛和安史之乱的降将,唐朝产生了大批节度使。其中以卢龙节度使李怀仙、魏博节度使田承嗣、承德节度使李宝臣实力最强,号为“河朔三镇”。此后山东、河南、江淮、关中一带,藩镇林立,形成了威胁中央的地方割据力量。 榷盐法唐肃宗时期,第五琦建议实施榷盐法,即在产盐区设立盐院,居民凡以产盐为业者,可以免除徭役,隶属于盐铁使。所有盐业由国家统一经营,私自煮盐者判罪、榷盐法实施以后,盐价由每石10文涨到每石110文,政府财政收入因此大为增长。 柜坊飞钱唐代,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在一些大城市出现了柜坊和飞钱。柜坊,即代替客人保管钱物,向客人征收一定钱物的柜租,客人可以凭书帖或信物支付钱物的机构。飞钱又称便换,是我国出现的最早的汇兑,产生于唐宪宗时期。柜坊和飞钱的出现,免除了商人长途商旅携带钱银的不便,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都护府都护府是唐朝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地方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抚慰诸藩,辑宁外寇”。唐朝在击败突厥、薛延陀等少数民族后,在这些地区设立州县,任命少数民族首领为州县长官。为了加强对州县的管理,唐政府在这些地区设立都护府进行管理。唐太宗时曾设立过九个都护府,至唐玄宗时还有安北、安南、安西、安东、北庭、单于六大都护府。 怛罗斯之战这是天宝年间,发生在唐朝与大食(阿拉伯)之间的一场战争,中国战败,大食俘获了大量俘虏,其中有造纸工人。大食利用他们的技术建立设厂造纸,把中国的造纸术传到了中亚、西亚、欧洲、非洲等地。 神策军唐代后期主要的中央禁军,原为陇右节度使所属驻守临洮城西的军队。安史之乱时,奉调入援,后改为皇帝的禁军,并扩充为号称十五万的中央军。神策军由太监掌握,控制整个长安及关中地区,从而造成宦官长期专权的局面,它对唐朝政治和社会有重大影响。 参天可汗道唐朝和草原各部落的交通线。突厥被回纥亡国后,回纥与唐长期和平交往,回纥提议将从漠北通往长安的回纥道称为“参天可汗道”。参天可汗道自漠北草原,经呼延谷,再渡过黄河,穿越沙漠,经麟州而进入长安城。此道使唐朝和西域的交通在古老的丝绸之路外又增加了一条新的跨越蒙古高原的重要路线。 捍海石塘五代十国时期,钱鏐时,吴越劳动人民在钱塘江处修建捍海石塘,保护杭州城。人们总结了用版筑方法修建土塘容易被海潮冲塌的教训,以竹笼填塞石头沉入海中,堆砌成大石塘,塘外再打下木桩,使石塘十分牢固。吴越时修筑的海塘,经过八百年的海潮冲刷,到雍正年间,还有一部分屹立在海岸上。 3、简述唐朝对隋朝制度的继承和发展 答:(1)中央设立三省六部制,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长官分别为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分别为决策机构、审议机构和执行机构、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另外有一台(御史台)、五寺、九监,与三省六部共同组成中央机构。 (2)地方推行州县制。长安、洛阳所在的州称府。在西域地区主要设都护府管理。另外唐太宗时期将全国划为十监察区,称为道,唐玄宗时增加为十五道。由巡察使和按察使监察州县官吏。 (3)设立国子监,发展科举制。 (4)颁布施行唐律,制定《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唐朝在隋朝开皇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主要内容为五刑、十恶和八议。唐朝的法律增加了对法律条文的解释,称为“疏”,“疏”和“律”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共同组成了唐朝的法律,合为《唐律疏议》。这是我国古代现存最早,最完整的一部封建法典,对后来历代及周边法律的制定都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5)推行均田制和租庸制 (6)发展府兵制,全国划为十二卫所,下设折冲府,分为三个级别,设折冲都尉和果毅都尉管理。 4、简述两税法产生的原因、内容和影响 答:唐朝建立之初,实施均田制,但是不抑兼并,结果导致土地兼并严重,很多农民失去了土地,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租庸制也随之被破坏。政府财政收入大为减少,引发了严重的财政危机。于是,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唐德宗接受了杨炎的建议,颁布实施两税法,即以原来的户税和地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由于分为夏秋两季征税,故称两税法。 两税法的主要内容:第一,废除各项苛捐杂税,将所有税赋一律并入户税和地税中;第二,按照“量入制出”的原则,由国家作出财政预算,分配到地方,进行征税;第三,不再分主户和客户,一律就地落户征税,行商也不例外。第四,不再按丁征税,而是按照土地和财产征税;第五,分夏秋两季征税,夏季最迟不过六月,秋季最迟不过十一月。 影响:积极:第一,两税法不再按人丁征税,而是按照土地和财产征税,一方面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另一方面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第二,由于两税法需要折合为银两交税,因而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消极:第一,两税法是按照量入制出的原则征税,而不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因此随着唐政府财政支出的增大,农民的负担也越来越严重,在两税之外,又增加了其他苛捐杂税;第二,由于实施两税法,便不再抑制土地兼并,导致土地兼并更为严重;第三,两税法实施过程中,长期不对土地和财产作调查,久而久之,导致了负担不均;第四,由于钱的数量不足,导致了钱重物轻的局面。 5、简述科举制的产生、发展、影响 答:科举制始于隋,历经唐、宋、元、明、清,前后一千三百余年,直到清朝末年,方才废除。 隋文帝登基后,正式废除了九品中正制,令各州每年推选人才入中央参加 秀才,明经等考试。隋炀帝时,增加了进士科,科举制正式形成。 唐代的科举分为制举和常举。制举主要是由皇帝举行的临时性的考试,录取人才不多,官员和平民皆可以应考,影响不大。常举是每年举行的考试,分为明经、明法、明算、进士等科。其中以明经、进士两科最为重要,明经主要考贴经、经义、时务策,进士主要考贴经、诗赋、时务策。进士科很难中,但一旦考中,易于飞黄腾达。 唐代考中科举,仅意味着有做官的资格,还需要经过吏部的铨选,即“释谒试”,主要以身、言、书、判来选人,即要求体貌丰伟、言辞辩证、书法遒美、文理优长,四事皆可,则先取德行,德行一样,则取才能。通过铨选,即可以做官。武则天时,又创造了武举。 主考官与考生之间存在着“恩师”、“门生”的关系。 至宋时,太宗、真宗时,又对科举制进行了改革和完善,考试科目,录取人数增加,进士科日益重要,并且放松了对考生的身份、门第限制。并且创立糊名法。宋代科举分为解试、省试、贡试三级。 元代科举影响相对较小,录取人数和比例都比以前低。明清两朝主要是以八股取士,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廷试三级。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科举制是以考试的方法选拔人才,相较于以前的推举选拔人才,更为公平、合理,使得寒门子弟都有机会通过科举,进入上层社会,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选拔优秀人才,同时打击了旧的门阀势力,将官吏的任免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同时,为了参加科举,考生们需要阅读大量经、史、子、集书籍,提高了官员和知识分子的文化素养,促进了文化的发展和进步。然而,科举制发展到明清时期,考试内容越来越死板,以程朱理学为主,士子所学不外乎程朱之学,三纲五常,加之以八股取士,严格束缚了人们的思想,阻碍了思想的发展,文化的进步,成为影响我国教育事业近现代化的一大障碍。 第四章 宋元 1、简述北宋初的政治军事制度 答:政治: (1)加强皇权,削弱相权。北宋初,在宰相下分别设有参知政事、枢密院、三司使(度支、户部、盐铁,亦称计相)和审刑院,以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兵权、财政权和司法权。宰相、三司、枢密使不相上下,共同对皇帝负责。 (2)削弱地方权力,取消了州郡的支郡权,即本州只能管理本州事务。宋朝地方分为州县两级行政机构,与州同级的还有府、军、监等。州最高行政长官称知州,由文官担任。知州之外,还设有通判一名,负责监督知州,与知州相互牵制。凡州府重要文件,如果没有通判联名签署,不得生效,通判还可以向皇帝直接汇报知州的政绩功过。 (3)划分监察区,设“漕宪帅仓”四司。北宋将地方划为十五路监察区,每路均设有“漕宪帅仓”,即转运使、提点刑狱、安抚使和提举平常,分别负责监管地方财政、司法、军事和赈济、农田水利等。四司均为中央的派出机构,中央通过四司加强对地方的监控,根除了地方根据的可能。 (4)设官、职、差遣制度。官表示俸禄级别,职是给一些文官的荣誉头衔,差遣才是官员的真正职务。 (5)完善科举制度,严格考试制度,增加录取名额。 军事: (1)杯酒释兵权,以和平手段收回石守信等大将的兵权 (2)罢去殿前都点检、副都点检和侍卫马步军司,改为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称三衙,三衙长官依次被称为殿帅、马帅、步帅。三帅负责士兵的训练,有统兵全,无调兵权。适逢战事,由枢密院负责发兵、调兵。三帅衙互不隶属,分别对皇帝负责。 (3)实施更戍法,即不断更换士兵戍卫地点,将官不随之调动,以防止“将帅专兵”,武人专权。 (4)宋朝军队分为禁军、厢军、乡兵、蕃兵。禁军是宋朝的中央军,一半戍卫京城及其附近地区,一半分散于全国,只有少量在边疆地区,大致为“外轻内重”的军事格局,其基本思想是“守内虚外”。厢军是地方军队。乡兵是民兵组织,负责维持地方治安。蕃兵是由少数民族组成的军队。 (5)经常性的募兵,宋政权每年都会招募大量士兵,尤其是在饥荒之年,募流民当兵更为定制。 2、南北面官、头下军州、四时捺钵、猛安谋克制、五等版籍、澶援之盟、靠田、交子、四等人制、宣政院、市舶使司、诸色户计 南北面官辽朝的一种特别的行政制度。辽朝建国后,按照以“以国法治契丹,以汉制治汉人”的原则,对契丹和汉人实行南北分治。治理汉人的官署位于皇帝行宫的南面,故称南面官。其设置按照唐制,设三省六部,官吏亦多用汉人。治理契丹的官署位于皇帝行宫的北面,故称北面官。北面官主要由契丹贵族担任,地位较南面官高,管理宫帐、部族、属国之事。 头下军州亦称投下军州,辽朝的一种特殊的行政机构。辽朝允许立有战功的大臣或部落首领,按照其俘获或获得的人口为主体,建立的一种行政、军事合一的地方行政机构。头下军州内,除了节度使外,其余官吏皆由头下军州的贵族任免和监督,工商业税收中除了酒稅外,其余皆归其主人享有。 四时捺钵辽朝一种特殊的行政制度。辽朝皇帝每年四时巡行渔猎全国,百官随行。捺钵是辽朝皇帝居住的行帐,南北面官皆来此向皇帝奏报国事。四时捺钵在辽朝的行政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捺钵成为全国行政的中心。 猛安谋克制这是金朝建国初实施的兵民合一,寓兵于民的军事、行政合一的制度。阿骨打在建国过程中按照女真人的惯例,任命女真部落首领为猛安或谋克,形成猛安谋克制。具体实施方法如下,即对所有部众进行军事编制,规定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每户均抽调壮丁当兵。各户壮丁平时从事农业生产,战时作战。猛安谋克制的实施,一方面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兵源,另一方面节省了国家养兵的财政支出,同时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这种军事与地方行政合一的制度为金朝的经济发展和军事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等版籍宋朝的户籍制度,一般称五等版籍,每逢闰年修造一次。宋朝的户籍分为主户和客户。主户,拥有土地,需要承担赋役的人家;客户,即没有土地的佃户。主户为五等,一二等称上户,三等称中户,四五等称下户,亦作贫下户。由于赋役繁重和不均,一般地主和富裕农民往往通过诡名寄产、诡名挟佃、诡名子户的方式,逃避赋役。而贫苦农民则往往因赋役繁重,最后沦为没有土地佃户。 澶援之盟1004年,辽朝军队大举南侵,兵至黄河岸的澶州,宋朝举国震惊。宰相寇准力主宋真宗亲征。宋真宗抵达澶州后,宋军士气大振,大挫辽军。战后,两国签订了条约,因在澶州签订,故名“澶援之盟”,其主要内容为:宋辽两国边界仍然以白沟河为界,两国约为兄弟之邦,不得接纳对方的盗贼;宋朝每年需要向辽支付白银二十万两,绢三十万匹,称为岁币。澶援之盟对宋朝来说是一个屈辱的条约,是宋朝“守内虚外”政策的产物。不过,由于澶援之盟的签订,宋辽两国再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这对两国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 靠田北宋时期,江浙一带的农业耕作技术最为发达,他们发明了靠田法。所谓靠田,即在七八月份,把田里的水放干,由太阳暴晒,待根苗稳固后,再放入水,通过此法可以旱涝保收,上等田亩产五六石,“苏湖熟,天下足”即由此而来。 交子:北宋时期发行的一种纸币,也是实际上最早的纸币。宋真宗时期,在政府的许可下,四川成都十六家商户联合发行了一种纸币,称为交子,后来交子改由官办,仍在四川使用。交子的发行,说明北宋时期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宋徽宗时期,改交子为钱引。至南宋时,又发行会子,代替铜钱流通。 四等人制元朝时期的民族制度。元朝建国后,为了维护其特权地位和对其他民族进行统治,颁布实施了四等人制。所谓四等人制,即按照元朝征服民族的先后顺序划分的民族等级制度:第一等人为蒙古人,即蒙古各个部落;第二等人是色目人,即西夏、中亚、回回等;第三等人是汉人,即原来金朝统治区内的汉族、契丹、女真等各个民族;第四等人是南人,即原来南宋统治区内的汉人和其他少数民族。四等人制的实施,是元朝利用民族矛盾制造的等级差异,元政府希望借此来巩固其统治。然而此制度的实施并没有达到元朝预期的目的,反而导致民族矛盾加深,加快了元朝的灭亡。 宣政院元朝时设立的管理宗教事务和西藏事务的行政机构,由帝师统领,长官为院长。在管理西藏事务时,宣政院相当于一个特殊的行省。西藏有大事,皆须宣政院派人处理,如果有重大军事行动,则与枢密院商议处理。宣政院在西藏地区设有三个宣慰司,进行管理,其官员僧俗并用。宣政院的设立,标志着西藏地区正式成为中国的领土。 市舶使司中国封建王朝管理海外贸易和海港关津、税收的机构。唐朝在广州设市舶使,是市舶司的前身。宋代在广州、杭州、泉州、明州等地设提举市舶使司,掌检查出入海港的船舶,征收商税,收购政府专卖品的事务。元称市舶提举司。至十三世纪末,还存在庆元、泉州和广州三处市舶提举司。 诸色户计元代将境内居民按职业划为若干种户,有数十种,称诸色户计。户一经划定,世代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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