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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龙镇简政强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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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龙镇简政强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东莞市石龙镇简政强镇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06-09   各有关单位: 《东莞市石龙镇简政强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业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石龙镇委员会                                2010年4月27日   东莞市石龙镇简政强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09〕14号)、《关于印发...
《东莞市石龙镇简政强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东莞市石龙镇简政强镇试点工作 实施》的通知 2010-06-09   各有关单位: 《东莞市石龙镇简政强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业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石龙镇委员会                                2010年4月27日   东莞市石龙镇简政强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09〕14号)、《关于印发<东莞市扩权强镇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办〔2009〕145号)、《关于印发东莞市石龙镇扩权强镇试点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东机编〔2009〕131号)和《关于进一步扩大石龙、塘厦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东委办发〔2010〕6号)文件精神,为顺利推进我镇简政强镇试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提出的加大统筹力度,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建设服务型、高效型政府为目的,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手段,紧扣“激发活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十二字方针,通过简政强镇试点,使我镇具备县级管理权限,提升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行政管理体制更适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在推进简政强镇试点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一)依法依规,敢闯敢试。既要严肃纪律,依法依规,在政策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工作,又要解放思想,敢闯敢试,积极主动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 (二)精简高效,权责统一。在整合优化行政资源和机构改革过程中,既要严格做到合理精简,提高效能,又要坚持做到人权、财权、事权与相应责任相统一。 (三)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要探索建立严格规范的监督检查制度,通过自我监督、上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方式,确保把权力用在发展上,防止用权不当。 (四)循序渐进,稳步实施。要在这项政策性强、法律性强、关系复杂、利益冲突多且协调难度大的系统工程中,注重统筹兼顾,把握节奏,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通过简政强镇试点工作,务求达到以下三个目标: (一)强化权能,高效服务。通过逐步承接上级下放的权限,不断完善县级管理功能,增强镇委、镇政府的调控能力,改善政务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小城镇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功能,打造服务型、高效型政府。 (二)理顺关系,激发活力。通过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理顺条块关系,达到人权、财权、事权三权统一,化解镇政府权小、能弱、责大的矛盾,解决基层管理缺位问题,夯实镇政府权力运行的基础,增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活力。 (三)形成经验,促进发展。通过积极主动地先行先试,认真探索简政试点之路,为下阶段我市和全省全面开展简政强镇工作创造和积累经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四、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简政强镇试点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镇委、镇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石龙镇扩权强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东石委〔2009〕27号)。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担任组长,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人事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实施等日常工作。有具体承办上级下放权限任务的机构要相应成立工作专责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承接的各项权限能够顺利、有效地行使。 五、权限承接 要按照“认真接权、依法行政、权责统一、提高效能”的原则,有效承接和用好上级赋予我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一)理顺管理关系,认真承接和用好上级下放的人事权。本次简政强镇机构改革后,市人力资源局石龙分局、市社会保障局石龙分局、市交通运输局石龙分局(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石龙分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石龙分队、市粮食管理储备局石龙管理所等市直部门驻我镇的派出机构,以及驻我镇的东莞市石龙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东莞市石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东莞市石龙博爱医院等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垂直管理调整为人、财、物下放给镇政府管理,其主要领导由我镇党委、政府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后按程序任免,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石龙分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石龙分所等市直部门驻我镇的派出机构,以及东莞市石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要领导的管理由原来市直部门任免调整为由我镇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按程序任免;其他市直部门驻我镇的派出机构的管理体制维持不变。要认真细致地做好人事管理权限下放的整体承接工作,确保关系理顺、管理到位、职能明确、责任落实、人心凝聚。 (二)依法行使权力,认真承接和用好上级下放的事权。通过镇机关内设机构、镇属事业单位和市直部门驻镇的派出机构,有效承接并具体承办上级对应职能部门下放给镇的行政管理事项和权限。对市职能部门委托下放的权限,要与市职能部门签订委托协议书,按照“权责统一”、“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委托范围内行使权限。要严格遵守授权部门每一项下放事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工作要求、注意事项以及指导监管措施,按照授权部门的要求制定承接事权的办事流程、岗位职责等制度,加强业务专用公章的管理和使用,严禁超越权限使用公章。要不断完善岗位设置,改善办公环境,充实工作人员,提高权限承接和使用的水平和效率,并自觉接受委托行政机关监督。 (三)提高理财效率,认真承接和用好上级下放的财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试点镇财权的精神,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争取逐步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理顺下放管理人员的供给关系,改革和调整镇财政分成及部分规费政策,扩大镇的财政管理权和财政投资等相关事项的审批权。要积极组织各项财政收入,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加强财政收支监管,不断提高理财效率,保证简政强镇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和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的需要。 六、机构改革 (一)规范党政机构设置。根据有效承接下放的事权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着力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镇机关行政管理资源,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根据工作职责,镇机关内设以下综合性办公室和直属局: 1、党政人大办公室(加挂法制办公室牌子); 2、政法办公室(加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牌子); 3、组织人事办公室; 4、宣传和教育文体局; 5、经济和科技信息局; 6、外资服务管理局(与经济和科技信息局合署办公); 7、住房和城市规划建设局; 8、卫生和人口生育局; 9、农业和社会事务局。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企业工作委员会、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上级规定设置。 (二)镇属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推进镇属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取消现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逐步推行事业单位职位职级。机构改革后,保留设置以下镇属事业单位: 1、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加挂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牌子);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加挂体育管理服务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牌子); 3、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4、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加挂水利管理所、道路养护管理所牌子);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计划生育服务所牌子); 6、规划管理所; 7、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加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牌子)。 此外,投资服务中心与经济和科技信息局合署办公,会计核算中心(加挂政府采购中心牌子)与财政分局合署办公,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合署办公,人才服务站、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合并组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后与人力资源分局合署办公,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与企业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社会保障分局合署办公。上述调整合并的镇属事业单位与合署办公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两套人员管理。 (三)市直部门派驻机构改革。根据工作需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与文化执法分队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管理。保留设置财政分局、环保分局、安监分局、司法所、人力资源分局、社会保障分局、交通分局、公安分局、国土分局等市直部门派驻机构。 (四)组建综合性议事协调机构。组建经济发展改革委员会、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人口与社会事务委员会等3个综合性议事协调机构,接受镇委、镇政府的直接领导,负责统筹协调三大领域的相关工作。 七、人事管理 (一)健全人员使用管理体系。要结合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新接管单位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使权力行使相关人员端正工作态度、增强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效果。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岗位考核内容、、办法体现简政强镇试点工作要求,考核结果与经济奖惩、提拔任用挂钩。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和渠道,提升干部使用的实效性,制订《石龙镇镇属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聘任试行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石龙镇镇属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规范镇属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聘任和编外人员聘用的操作,建立健全合理的薪酬体系和科学的激励制度,形成不拘一格、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良性竞争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发广大工作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加强队伍建设,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效用。 (二)提高人员整体素质能力。要通过实行多元化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升权力行使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尤其是使行使基层执法和行政审批权人员的依法行政素质提升到市级水平。统筹开展邀请专家授课、外出考察参观、业务技能学习、勤政廉政教育等各类培训教育,有效实施工作人员的交流轮岗、跟班学习、挂职锻炼和授权部门派员驻点指导,不断提高基层权力行使相关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提升执行力,打造一支廉洁、高效、负责、专业的人民满意团队,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和有效运用。 八、监督约束 要建立健全全方位的监督约束制度,有效规范权力行使相关人员的职业行为,确保权力不会被滥用和乱用。 (一)加强自我约束。要不断完善内部约束机制,组建权力行使监察中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配备专职的监察人员队伍,长期开展用权监察,设立投诉热线电话,分类实施行风评议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坚持开展以“为民、务实、高效”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强化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效能建设。自觉落实信息反馈制度和行政备案制度,定期以《工作简报》、统计报表等形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授权部门报送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情况报送授权部门相关业务科室,随时接受对行使下放事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邀请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市法制、督查、授权等部门,采取专项督查考核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镇进行综合监察和效能评估,加强对公共权力行使的自我约束。 (二)健全外部监督。要充分发挥媒体和市民的监督作用,通过镇长信箱、政务公开栏、阳光石龙网站等载体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对权力的行使和行政的运作实施公开监督。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向媒体通报简政强镇工作和公共权力行使的情况,并接受媒体的提问和咨询。聘请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热心市民组成特邀监督员队伍,既收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又对权力行使开展长效的外部监督。 九、工作要求 简政强镇试点工作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系统工程,全镇上下必须同心协力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简政强镇对于我市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双转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重视程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扎实地做好简政强镇试点的有关工作,为下阶段我市和全省全面开展简政强镇工作创造和积累经验。 (二)解放思想,积极主动。进行简政强镇改革,是贯彻落实珠三角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提升城乡发展统筹能力,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重要探索;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高效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应对经济危机,尽快走出困境的重要措施。要解放思想,积极主动,科学分析,大胆尝试,切实将试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经验和成效。 (三)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实施简政强镇,必须自上而下认识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形成合力,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要在抓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做好请示汇报,主动与市各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上下同心,通力合作,奋力推进。 (四)配备到位,强化保障。简政强镇试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交给我镇的一项具有政治意义的重要任务,全镇上下必须认清形势,自我加压,尽心竭力做好试点工作,向上级交出满意答卷。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人财物配备,完善软件硬件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后勤保障和制度保障,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效开展。 PAGE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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