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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神论

2009-12-25 36页 doc 148KB 8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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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神论 广义上讲,无神论是一切对神或灵魂的存在缺乏相信的思想的总和;狭义上,无神论指认为神不存在的思想。无神论并没有统一的哲学思想,例如一些无神论者可能完全否定任何超自然事物,但一些无神论者可能相信诸如占星术、缘分等伪科学。无神论经常同反神论(或反有神论)相混淆,前者是拒绝相信有神论,而后者是直接明确反对有神论。   根据定义的不同,无神论可以分为强无神论(或显无神论,explicite atheism)和弱无神论(或隐无神论,implicite atheism)。强无神论明确声称神不存在,类似于对无神论的狭义定义。很多情况下,无神...
无神论
广义上讲,无神论是一切对神或灵魂的存在缺乏相信的思想的总和;狭义上,无神论指认为神不存在的思想。无神论并没有统一的哲学思想,例如一些无神论者可能完全否定任何超自然事物,但一些无神论者可能相信诸如占星术、缘分等伪科学。无神论经常同反神论(或反有神论)相混淆,前者是拒绝相信有神论,而后者是直接明确反对有神论。   根据定义的不同,无神论可以分为强无神论(或显无神论,explicite atheism)和弱无神论(或隐无神论,implicite atheism)。强无神论明确声称神不存在,类似于对无神论的狭义定义。很多情况下,无神论其实是指强无神论。弱无神论则类似于广义定义下的无神论,即一切不是有神论的关于神的思想。这样一来,弱无神论包括不可知论。无神论是仅仅指强无神论,还是应该包括弱无神论的问题存在很大争议。   成为无神论者不需要任何诸如皈依或洗礼之类的仪式,因此对于无神论者不容易判断。只有少数声称自己是无神论者的人,一般可以肯定他们是无神论者。   否定神、鬼迷信和宗教神学的理论,是一种认为神或灵魂是不存在的哲学思想。历史上的无神论一般都提倡理性和科学,反对信仰主义和蒙昧主义,反对传统宗教的精神束缚,讴歌人的尊严和自由,与“启蒙思想”具有类似的性质和意义。一般说来,唯物主义者同时也是无神论者,无神论者常常是“自由思想家”的同义语。   今天人们说的无神论一般是指完全否定任何超自然,或一个与肉身无关的灵魂的存在。   在西方国家,“无神论”一般都指“一种认为根本没有超自然力量存在的理论”,而在中国大陆,一般的无神论者其实只是不可知论者。在西方人来讲,不可知论者只是“没有宗教信仰”。     无神论者的思维逻辑   无神论者认为,宇宙本身及其的基本规律决定了发生的一切,一切都属于自然的,只存在已知和未知,不存在超自然的神。有神论者常常试图改变无神论者的观点,但他们总是拿不出令人信服的证据,为了避免被彻底否定,他们经常回应:既然科学无法证明神不存在,那么就应当假定神存在。   多数无神论者及有神论者是通过家庭和社会被动地获得他们关于神的观念,但他们从未站在理性的高度、通过深入的哲学思辨,独立地做出有神还是无神的判断。   成年以后开始信神往往是由于跟据偶发事件错误地建立并不存在的因果关系,尤其是失业生活方面所遭受的挫折所致。   即使是古今中外的哲学家,无神论者也占其中的大多数。原因是大多有关生命真谛的学说,多鼓吹由自省出发,并非盲目相信,依赖一些不知名的外在力量,不劳而获来得到正面的改变。   但并不是说所有的科学家和所有的伟大人物的人生都不需宗教信仰支持渡过。在关于“科学家的信仰与无神论者”的争论中,经常被提出的是例子是科学家牛顿(牛顿在物理和数学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晚年寻找第一因而求助于上帝),还有另一个著名的数学家帕斯卡,他提出过“帕斯卡的赌注”,以证明信仰宗教的合理性。   对无神论的争论   有神论者通常认为,坚信神不存在的人是不道德的。但是,这种论调除了宗教上的理由之外,并不存在其他的合理的理由。所以,在大多数国家,无神论者通常不会遭受道德的谴责或法律的制裁;但在某些宗教国家,这种谴责或制裁仍然存在。   大多数人认为,科学研究应当以实际数据说话,避免宗教的影响。在大多数国家的教育体系中,教育是属于不可知论的,即不承认也不否认神的存在;但也有一些国家的教育体系,教授的是无神论;还有少数的一些国家,采用的是有神论的教育,这些国家通常是一些政教合一的国家。   无神论在理智上的困难   无神论者说,神是人造出来的,是信众为了寻求精神寄托而在自己的心目中创造了神的观念。为了否定造物的神,他们把宇宙中所有天文的、地理的、以及生物界的无数奇妙现象和人类良心的奇特功能,也一概说成是物质的本性使然,并非出于神的创造。如此,他们却恰恰自己制造了另一个神,这个神的名称就叫“物质”。他们笔下的物质不但具备神明的一切特征,而且比传说中的神仙还要神通广大:是物质使星辰罗列,日月运行;是物质使山明水秀,鸟语花香;是物质赋予人以卓越的智慧和逻辑思维,使人能理解万物、统御世界……虽然人有高度的智慧和创造力,尚且造不出一个活细胞、一只小蚂蚁,而毫无理智的物质粒子本身却能滋生万物,生生不息,小至细菌病毒,大到巨鲨长鲸。这难道还不是当之无愧的“神明”吗?然而,这在理智上却是讲不通的。 无神论在科学上的困难   一些朋友们为了否认神,还故意把物质说成是永恒存在的,它不生不灭,无始无终。那么,物质果真是永恒的么?若是如此,则地球和天体的年龄也应该是无限大,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进化论者认为地球的年龄约为46亿年,而宇宙年龄约为200 亿年(或说是150亿年)。那么,在此之前又有什么呢?于是又有人辩称,在很久以前,这些物质是由能量自行演化而成的。可是无形的能量究竟如何才能转化成有形的物质元素,却是科学上的极大难题,有高度智慧的科学家既然无法办到,却相信“自然演化”竟能办到,岂不是更荒唐吗?   总之,科学家们不能不承认宇宙万物必有一个超奇的起始,而且必将有一个终结,因为所有的恒星都在不断地发光发热,消耗能量。例如,太阳每秒钟进行热核反应所消耗掉的质量约为400万吨,一旦燃料耗尽,它的终局也就到了,而此时地球也早已完蛋了。因此,科学上并不能证明宇宙是永恒存在的。其实这也正是热力学第二定律作用的必然结果。圣经说,天地会象衣服渐渐变旧,而且终有一天,天地都要废去。这岂不是对宇宙和物质世界的最好说明吗? 无神论在哲学上的困难   我们发现,好些人之所以否定神,原因是他们首先认定了自己所持的某种哲学观点就是绝对的真理,凡与之不同的哲学流派则一概给予排斥和否定。然而,这种作法本身就有问题。因为根据2001年出版的《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上的数据表明,当今世界上有神论者占总人口的85%(其中基督徒占了世界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这客观事实表明,他们的观点在全世界范围内是被大多数人所否定的。所以无神论本身是大有重新探讨的余地的。   再从另一方面来看,一个人若想否定神其实是难乎其难的。因为从哲学上讲,否定某件事物的存在,比肯定该事物的存在要困难得多。比如,我们要向别人证明地球上存在珍珠,那么只要向对方出示一颗珍珠就可以了,或者向他展示一下珍珠的实物照片,甚至可以请一个生产珍珠的人作一下旁证,也都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是如果要根本否定它的存在,则你非得找遍天涯海角、五湖四海不可。仅从技术上来说,这是不可能办到的。同样,一个人若要对上帝作全宇宙性的否定,则他必须找遍整个宇宙的每一处,包括所有已知的和未知的时空,即他必须具备了解整个宇宙的全部知识才能证明,这就需要全知(无所不知)才行。因此,当一个人否定上帝时,实际上已将自己当作无所不知的上帝了。由此可见,一个甚至数不清自己身上有几个毛孔的人,若想否定无限的神是极其荒谬的! 无神论在经验上的困难 关于这点,我们倒可以很科学地肯定,一个无神论者是根本无法用实验的手段来检验有神论的观点是否正确的。因为当他们寻找属灵界的神的时候,往往只会习惯于使用物质的工具,如肉眼或望远镜、显微镜之类的科学仪器,这使得他们所有的努力都只能局限在物质世界里打圈圈,根本无法触及非物质的灵界。试想,你用物质的手段去寻找非物质的神,那是何等的荒谬啊?用科学的方法去研究神的问题本来就是无解的。因此,除非他们的思维方式有新的突破——从“属物质”的转变为“属灵”的,才有可能找到神——而这,又恰恰是他们从未尝试过的,因此找不到神乃是必然的结果。 无神论者最推崇的人物恐怕当属牛顿和达尔文, 不幸的是两个无神论的旗手最后都变成了有神论者。    中国人从小都是接受无神论教育的,所以往往把有神论斥责为封建迷信,但是我要告诉你无神论才是真正的封建迷信,因为无神论根本站不住脚。       我们都学过几何学,几何学中最基本的东西叫做公理,公理是不证自命,然后就推演出了整个庞大的几何学系统。       对有神论者来说,神在我看来就是公理,公理不需要证明,却推演出了整个科学的体系。 对于无神论者来说, 就没有不需证明的公理, 没有公理,那么基于公理之上的一切定理和推演就没有意义,几何学就不存在了。       无神论是站不住脚的,原因如下:       1. 物质不灭,能量守恒。 这个基本的物理学规律相信大家都知道, 宇宙可能源于一个质量无限大的基点,通过宇宙大爆炸,形成现在不断膨胀的宇宙, 未来宇宙也许会再次收缩。       看是无论怎么折腾,物质是不灭的,能量是收恒的,只是形态发生了改变。       那么无神论者怎么解释最初的物质和能量是哪里来的,在一个永远也不增加和减少的世界的,最初的物质和能量是怎么来的。 所以无神论站不住脚。       2. 无神论者认为,一切的生物,都是通过进化或某种化学变化产生的,就像一个多米诺骨牌,你推倒了第一个,其他的就纷纷地倒了下来。       那么无神论者怎么解释谁推倒了第一个骨牌?在一个所有进化过程都来源于更加初级物质的世界里面,谁也无法解释怎样会产生了第一个进化的推动力。所以无神论站不住脚。       人类之于神,就像蚂蚁之于人类,蚂蚁的世界是2维的,所以蚂蚁是不可能意识到三维世界的飞鸟和人类的存在的。一个人,抓来一只蚂蚁,放在一片农田里。结果蚂蚁就很幸福的繁衍和生长了。蚂蚁的妈妈总是说,世界上是没有人的,你看我们都是一代一代的生长,吃的是地里长的,住的是自己挖的洞,哪里有什么人呀。直到有一天人撒了一泡尿,冲了蚂蚁窝。 现在让我们来谈谈无神论的问题。当你仔细思考这个问题时,你会发现无神论者的立场是很难站得住脚的。他们认为神不存在,但这个观点与理性不合。因为当人这样承认时,就已经违背了最基本的哲学假定--有限的人不可能作出无限或绝对性的结论。在前文中,我也曾简单地讨论为什么无神论是不合理性的。按照它的定义来说,无神论就是"不存在,但是"主义,这是不合逻辑的。我们不能说宇宙间没有东西存在,但是……。若是这样,我们怎知那"但是"存在的是什么呢?比方说,如果我说,一切都不存在,只有屋中的一个桌子存在,那么桌子就代表屋子,而任何我们所知道的桌子就都认不出来了。所以,当一个无神论者说,宇宙间除物质以外,一切都不存在,这是无意义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物质究竟是什么,他也无法认出来。 让我们再进一步检讨无神论在面对宇宙之存在所持立场的难处。在"如果式"的命题下,有任何东西存在吗?宇宙存在吗?这个建筑物存在吗?这些椅子存在吗?如果真有东西存在,那么它们是从何而来?对"真有东西存在吗?"这个问题,你只能有两个答案。要么有东西是永存的;不然,它就不是永存的,是由虚无中演变出来的。 无神论者的结论 一、这永存之物就是宇宙。但这说法并不正确,因为按热力学第二定律,宇宙并非永存的。它好像一只上紧发条的大钟,一面走,发条一面松开来。车子不会一年比一年新,建筑物只会一年比一年更陈旧,最后就倒塌下来。按热力学第二定律,宇宙不是永存的,因它会一年年的老化。 热力学如何证明宇宙间有东西是永存的呢?这第二定律说,在一个封闭的系统里,可用的能量会愈用愈少,直到全部用完为止。这叫做热力学函数的成长,最后导致"热死亡",这是宇宙中一个通用的定律。对无神论者来说,因为神不存在,所以他们的宇宙一定是封闭的系统。除了宇宙外,什么都没有。但若按热力学第二定律来说,在有限的时间之内,宇宙就会达到"热死亡"的光景。想想看!但对无神论者来说,宇宙是唯有之物,所以是一直存在的,而且已存在了无限长的一段时间。无限长的时间显然将任何一段有限的时间都包括在内了,所以如果无神论者是对的话,宇宙照理早已经到达"热死亡"了。但世上既然还剩有能量供我们讨论这问题,就表示宇宙尚未达"热死亡"的阶段。所以我们可以结论说,无神论的假设是错的。 那么剩下的就只有两种可能:宇宙是在从前某个时期创造的,现在还没有达到热死亡的光景,而神是这宇宙的创造者。再不然就是宇宙之外有一位加油的工人,不断地向宇宙灌注能量,这也就是许多神学家所谓的持续创造论。不论采用那种说法,你都必须承认宇宙是被造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坚持这种说法。 范维伦(Gorden Van Wylen)是密西根大学的工程教授,他写过一本极出名的热力学教科书,他在书中这样说:"我和许多学者都相信神的存在,我们没有选择,因为根据热力学第二定律,我们只能作此结论。" 二、如果以上无神论的说法无法立足的话,那么他们的第二个选择就是假设宇宙不是永有的。如果宇宙不是永存的,而他们又肯正视物理学的种种定律,他们就必须问自己,宇宙由何而来?他的下一个立场必是:宇宙是自创的,但这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当一物在存在之前就具创造之能是不可能的事。按科学的基本定律来说,从无变有是不可能的事。无神论者必须承认宇宙不是永存的,而这个非永存的宇宙若真存在,他也不能下结论说,它是由虚无中演变出来的。就如我前文所说,从无变有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宇宙也非自创出来的。 三、那么下一个观点可能就是说,一切都是幻觉。换句话说,我并不存在,你也并不存在,你现在所坐的椅子也不存在,一切都是虚幻。但我们知道这种看法并不正确,因为我们可以定时间,并可以预测慧星的出现,以及日落、日出的时间。因此许多无神论者并不接受这种看法。 四、无神论者剩下最后的一个选择,就是:这个非永存的宇宙是由一个永存之物创造出来的,而这个永存之物--其实该称为永存者--就是神。这正是基督徒的观点,也是一个合乎理性的看法。 对基督徒来说,这位永存者是一位有位格的神,他创造宇宙,也创造了人类。我们根据以下两个基本的观念来讨论:一是因果律;另一个是在每一个设计的背后,都必有一位设计者存在。 按照因果律,在每一个"果"的背后,会有一同等或更大的"因"存在。当我观看这个自然宇宙时,从肉眼我看不出造成这宇宙的"因"在哪里。宇宙间似乎没有足够的"因"产生这个"果"。所以我们可以很合理地推论说,这最终的"因"显然是存在于宇宙之外。 当我在欣赏设计时,一定假设有一位设计者存在。就如手表不可能自生,你不可能把一只手表的零件放进盒子里,摇一摇,就会有一只手表跑出来了。在手表的背后,一定有一位造表者。当我看见一幢建筑物这个"果"时,我就知道它不是风吹出来的,必定是有人设计的。凡科学性的研究都必须建立在规律和设计的基础上。 多年前,一位苏联太空人从太空回来后,说:"我没有看到神。"这就好像我们走进画廊,看见一幅美丽的作品后,出来说:"我没有看见画家存在"一样。蒙娜丽莎的画像不是蒙娜丽莎画的,而是由一位伟大的艺术家--达芬奇画成的。让我们假设神是存在的。因为我是人,我会思想,我有感觉,我能作选择,我也知道自己是一个"果"。因为我是有限的,是有位格的,所以我知道我的假设是合理的,这位神是有位格的,也是无限的。他按照他的形像和样式造我,使我能思想、能感觉,也能作选择。但我怎知这位我们称之为神的"终极"(Absolute)是有位格的呢? 究竟假设这位"终极"是有位格合理呢?还是假设他是无位格合理呢?首先,我们要记得,我们是在用我们的理性来讨论这个问题。如果我们需要靠有理性和有位格的人来参与这类的讨论,而当我们最后终于对神达到结论时,却发现他是非理性的,这不是很奇怪么?所以,我们可以更合理地假设说,我们之所以能用理性方式对神达成结论,是因为他是合乎理性的,也是有位格的神。此外,按照我们的经验,非理性的不能产生理性的,就如鸟巢造不出鸟一样。但理性的可以制造非理性的产物,就如人可以造桥,桥却不能造人一样。所以假设字宙之源是有位格的,是合乎理性的,远比说它是没有位格,非理性的,要来得合理。 生命不可能由非生命演变而来。如果我是一个"果",那么我一定是由一个比我更大的"因"产生出来的。无神论者有一个大难题就是,他不了解任何的道德观念。因为如果他结论说,宇宙间没有永存之物,那么宇宙间也就没有东西是绝对的。若是这样,谁能决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呢?苏俄小说家杜斯妥也夫斯基(Dostoyevski)说过:"假若没有神,世上就没有一件不可以做的事。"这话一点不错,假若神不是我们终极的权威,那么,谁有资格决定人类的价值观?难道要靠投票表决吗?无神论者答不出逻辑律由何而来,所以他没有办法靠逻辑来护卫自己的立场,因为逻辑必须有最终申诉的源头。 否定神的存在合理吗? 神的存在不能被视为是不可能的事,因为: 人无法推翻因果律。当然,神不能成为自己的"因",但除了推算永无止境的"因"外,我们却可以选择另一个答案--就是相信永生神的存在。永生神可以是一个"因",却不需要靠另一个"因"产生出来。同时,因为宇宙不是永存的,而所有的"因"都应比"果"大,所以造成宇宙的"因"就必须是永存的。 神若不存在,生命有何意义? 神若不存在,生命就是荒谬的。人的价值会一直在改变,道德律将成为相对的,但这是不可能的。人类梦想的乌托邦及教育都成为没有意义的,因为人要死,随着死亡,一切都要烟消雾散。宇宙也会死亡,生命就失去它最终的意义。科学家对人类知识的贡献,医学的进步,外交官为促进世界和平所作的努力,以及各地善良百姓所作的牺牲,都变得毫无意义。人类与一群苍蝇或一群猪没有区别,因为人的终局若无意义,他自己也就没有意义了。 斯宾诺莎哲学体系中的具有无神论性质的哲学学说。各派宗教神学也常用以贬称或毁谤被认为源于斯宾诺莎的无神论或泛神论学说。斯宾诺莎否认有人格神、超自然神的存在,集中批判了神学目的论、拟人观和天意说,要求从自然界本身来说明自然,他认为构成万物存在和统一基础的实体是自然界,也就是神。他开创了用理性主义观点和历史的方法系统地批判圣经的历史,考察了宗教的起源、本质和历史作用,建立了近代西方无神论史上一个较早和较系统的体系。克服了笛卡儿二元论的缺点,把唯理论与唯物主义和泛神论结合起来。以后的哲学家称具有这种特征的学说为斯宾诺莎主义。 斯宾诺莎(spinoza,1632—77)是伟大哲学家当中人格最高尚、性情最温厚可亲的。按才智讲,有些人超越了他,但是在道德方面,他是至高无上的。因此,他在生前和死后一个世纪以内,被看成是坏得可怕的人,这是当然的后果。他生来是个犹太人,但是犹太人把他驱逐出教。基督教徒对他同样恨之入骨;尽管他的全部哲学贯彻着“神”这个观念,正统信徒仍旧斥责他讲无神论。莱布尼兹受到他很多益处,却对这一点讳莫如深,小心避免说一句称颂斯宾诺莎的话;关于他跟这位异端犹太人私交的深浅,他甚而竟至于扯谎。   斯宾诺莎的生平很单纯。他一家是原先为逃避异端审判所,从西班牙(也许从葡萄牙)到荷兰去的。他本身受了犹太教学问的教育,但是觉得正统信仰再无法守下去。有人愿每年给他一千弗罗林,求他隐匿住自己的怀疑;等他一回绝,又图谋杀害他;谋杀失败了,这时候斯宾诺莎便受人用《申命记》中的样样诅咒咒骂个遍,更用以利沙对小孩们发的诅咒咒骂;那些小孩子结果被母熊撕裂了,可是并没有母熊侵袭斯宾诺莎。他先在阿姆斯特丹、后来在海牙度着平静的日子,靠磨镜片维持生活。他的物质欲望简单而不多,一生当中对金钱表现出一种希有的淡漠。少数认得他的人,纵或不赞成他的信念,也都爱戴他。荷兰政府素常有自由主义精神,对他关于神学问题的意见抱宽容态度;只不过有一度他因为站在德威特家方面反对奥伦治公族,在政治上声誉不佳。他在四十四岁的壮年因为肺痨病死去。   他的主要著作《伦理学》(Ethics)是死后出版的。未讨论这书以前,必须先就他的其它两部作品——《神学政治论》(TractatusTheologico-Politicus)和《政治论》(TractatusPoliticus)略说几句。前书是圣经批评与政治理论的一个奇妙融会;后一本书只讲政治理论。在圣经批评方面,特别在给《旧约》各卷所定的写定时期比传统说法定的时期远为靠后这一点上,斯宾诺莎开了一部分现代意见的先河。他始终努力想证明圣经能够解释得和有宽宏开明精神的神学相容。   尽管斯宾诺莎与霍布士两人在气质方面有天地般的悬殊,斯宾诺莎的政治学说大致讲和霍布士一脉相承。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无“是”也无“非”,因为所谓“非”便是说违反法律。他认为主权者无过;教会应当完全从属于国家,在这点上他跟霍布士意见一致。斯宾诺莎反对一切叛乱,哪怕是反抗坏政府的叛乱也罢;他举出英国的种种苦难为例,当作暴力抗击威权而产生的弊害的证据。但是他把民主制看成是“最自然的”政体,这与霍布士的意见相左。斯宾诺莎还有一个地方与霍布士有分歧:他认为臣民不应当为主权者牺牲所有权利。特别是,他认为意见上的自由很要紧。我不十分懂得,他把这点与宗教问题应由国家裁决这个意见怎样调和起来。依我想,他讲应由国家裁决,意思是说宗教问题不应当由教会决断,该由国家决断;在荷兰,国家比教会宽容得多。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讨论三个不同主题。它先从形而上学讲起,再转论各种炽情和意志的心理学,最后阐述一种以前面的形而上学和心理学作基础的伦理观。形而上学是笛卡尔哲学的变体,心理学也带霍布士遗风,但是伦理观独创一格,是书中最有价值的地方。斯宾诺莎对笛卡尔的关系,和普罗提诺对柏拉图的关系在某些点上颇相似。笛卡尔是一个多方面的人,满怀求知的好奇心,但是没有很大的道德热忱。他虽然创造了一些企图支持正统信仰的“证明”,但是正好像卡尔内亚德利用柏拉图,他也未尝不可被怀疑论者利用。斯宾诺莎固然不乏对科学的兴趣,甚至还写过一个关于虹的论著,但是他主要关心宗教和道德问题。他从笛卡尔及其同时代一些人接受了一套唯物主义的和决定论的物理学,在这个框架以内,努力给虔诚心念和献身于“善”的生活找一席之地。这真是件宏伟的壮举,甚至在认为它没有成功的人们中间也引起钦佩。   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体系是巴门尼德所创始的那样类型的体系。实体只有一个,就是“神即自然”;任何有限事物不独立自存。笛卡尔承认有神、精神、和物质三个实体;固然,甚至依他讲,神在某个意义上也比精神和物质更称得起实体;因为神是创造精神和物质的,要想毁灭它们就能把它们毁灭。但是除开对神的全能的关系之外,精神和物质是两个独立实体,分别由思维和广延性这两种属性限定。斯宾诺莎绝不同意这种看法。在他看来,思维和广延性全是神的属性。神还具有无限个其它属性,因为神必定处处都是无限的;然而这些旁的属性我们不明了。个别灵魂和单块物质在斯宾诺莎看来是形容词性的东西;这些并非实在,不过是“神在”的一些相。基督教徒信仰的那种个人永生决无其事,只能够有越来越与神合一这种意义的非个人永生。有限事物由其物理上、或逻辑上的境界限定,换句话说,由它非某某东西限定:“一切确定皆否定。”完全肯定性的“存在者”(神)只能有一个,它必定绝对无限。于是斯宾诺莎便进入了十足不冲淡的泛神论。   按斯宾诺莎的意见,一切事物都受着一种绝对的逻辑必然性支配。在精神领域中既没有所谓自由意志,在物质界也没有什么偶然。凡发生的事俱是神的不可思议的本性的显现,所以各种事件照逻辑讲就不可能异于现实状况。这说法在罪恶问题上惹起一些困难,让批评者们毫不迟疑地指点出来。有一位批评者说,按照斯宾诺莎讲,万事皆由神定,因而全是善的,那么,他愤愤地问,尼罗竟然杀死母亲,这难道也善吗?莫非说亚当吃了苹果也叫善?斯宾诺莎回答,这两件行为里肯定性的地方是善的,只有否定性的地方恶;可是只有从有限创造物的眼光来看,才存在所谓否定。唯独神完全实在,在神讲,没有否定;因此我们觉得是罪的事,当作整体的部分去看它,其中的恶并不存在。这个学说固然大多数神秘论者曾经以各种不同形式主张过,很明显和正统教义的罪业降罚说无法取得调和。它和斯宾诺莎完全否认自由意志有密切关联。斯宾诺莎尽管丝毫不爱争论,但是他秉性诚实,自己的意见无论当时代的人觉得多么荒谬骇人,他也不隐讳,所以他的学说受人憎恨原是不足怪的。   《伦理学》这本书里的讲法仿照几何学的体例,有定义、有公理、有定理;公理后面的一切都认为由演绎论证作了严格的证明。因此他的这本书也就难读了。现代一个作学问的人,不能设想他声称要确立的那些东西会有严格“证明”,对证明的细节势必感觉不耐烦,事实上这种细节也不值得掌握。读一读各命题的叙述,再研究一下评注就够了,评注中含有《伦理学》的不少精萃。但是假若怪斯宾诺莎用几何方法,那也表明缺乏认识。主张一切事情全可能证明,这是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精髓命脉,不仅在形而上学上如此,在伦理学上也一样;所以证明万不可不提。我们不能接受他的方法,那是因为我们无法接受他的形而上学。我们不能相信宇宙各部分的相互联系是逻辑的联系,因为我们认为科学法则要靠观察来发现,仅仗推理是不成的。但在斯宾诺莎讲,几何方法非用不可,而且和他的学说中最根本的部分是血肉相连的。   现在来讲斯宾诺莎的情感理论。这一部分放在关于精神的本性与起源的形而上学讨论后面,这个讨论到后来推出“人的精神对神的永恒无限的本质有适当认识”这个可惊的命题。但是《伦理学》第三卷中讲的那种种炽情惑乱了我们的心,蒙蔽住我们对整体的理智识见。据他讲,“各物只要它是自在的,都努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因此起了爱、憎和纷争。第三卷里讲述的心理学完全是利己主义的心理学。“凡设想自己的憎恶对象遭毁坏者,会感觉愉快。”“我们若设想有谁享受某物,而此物仅只一人能够占有,我们会努力使这人不能获有此物。”但是就在这一卷中,也有些时候斯宾诺莎抛掉数学论证化的犬儒态度外貌,道出这样的话:“憎受到憎回报则增强,但反之能够被爱打消。”按斯宾诺莎的意见,“自我保全”是各种炽情的根本动机;但是我们自身当中的实在、肯定性的东西,乃是把我们与整体统合起来的东西,并不是保全外表分离状态的东西,我们一体会到这一点,自我保全就改变性质。   《伦理学》最末两卷分别题为《论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和《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最有趣味。我们所遭的事在多大程度上由外界原因决定,我们相应地受到多大程度的奴役;我们有几分自决,便有几分自由。斯宾诺莎和苏格拉底、柏拉图一样,相信一切不正当行为起因于知识上的错误:适当认识个人环境的人,他的行动作风就英明得当,遇到对旁人来说算是不幸的事,他甚至仍会快乐。斯宾诺莎不讲忘我无私;他认为在某个意义上“自利”,特别说“自我保全”,主宰着人的一切行为。“任何一种德性,我们不能设想它先于这种保持自己存在的努力。”但是贤达的人会选择什么当作自利的目标,他的想法与一般利己主义者的想法是不同的:“精神的最高的善是关于神的知识,精神的最高德性是认识神。”情感若是由不适当的观念产生的,叫“炽情”;不同人的炽情可能冲突,但是遵从理性过生活的人们会协和共处。快乐本身是善的,但是希望和恐惧是恶的,谦卑和懊悔也是恶的:“凡追悔某个行为者,双重地悲惨或软弱。”斯宾诺莎把时间看成非实在的东西,所以他认为与已成过去或尚未到来的事件有着本质关联的一切情感都违反理性。“只要精神在理性的指示下理解事物,无论那观念是现在事物、过去事物、或未来事物的观念,精神有同等感动。”   这是一句严酷的话,却正是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本质所在,宜暂且细讲一讲。按照一般人的意见,“结局好的全叫好”;宇宙假如渐渐转佳,我们认为强似逐步恶化,即便这两种情况中的善恶总和相等。我们对现时的灾祸比对成吉斯汗时代的灾祸更加关心。依斯宾诺莎说这不合理。凡发生的事情任何一件,正如同神所看到的,是永恒的超时间世界的一部分;对神来讲,年月日期毫无关系。贤达者在人类的有限性容许的限度以内,努力照神的看法,Subspecieoeternitatis(在永恒的相下)看世界。你也许要反驳说,我们对未来的不幸比对过去的灾祸多关心,这样做肯定是不错的,因为未来的不幸或许还有可能避免,而过去的灾祸,我们已无能为力。对这套道理,斯宾诺莎的决定论给出回答。我们皆因无知,才以为我们能够改变未来;要发生的事总要发生,未来像过去一样定不可移。“希望”和“恐惧”所以受谴责,正为这个理由:二者都依靠把未来看得不确实,所以都是因为缺乏智慧而产生的。   我们如果尽个人的能力所及,得到与神的世界象类似的世界象,这时我们便把一切事物当成整体的部分、当成对整体的善来讲不可缺少,这样来看。所以说“关于恶的知识是不适当的知识。”神没有关于恶的知识,原因是无恶可知;只由于把宇宙各部分看得好像真独立自存,结果才生出恶的假象。   斯宾诺莎的世界观意在把人从恐惧的压制下解放出来。“自由人最少想到死;所以他的智慧不是关于死的默念而是关于生的沉思。”斯宾诺莎的为人极彻底实践这句箴言。他在生活的最末一天,完全保持镇静,不像《斐多篇》里写的苏格拉底那样情绪激亢,却如同在任何旁的日子,照常叙谈他的对谈者感兴趣的问题。斯宾诺莎和其他一些哲学家不同,他不仅相信自己的学说,也实践他的学说;我没听说他有哪一次,尽管遇上非常惹人生气的事,曾陷入自己的伦理观所谴责的那种激愤和恼怒里。在与人争论当中,他谦和明理,决不进行非难,但是竭尽全力来说服对方。   我们所遭遇的事只要是由我们自身产生的,就是善的;只有从外界来的事,对我们讲才恶。“因为一切事情凡其致效因是人的,必然是善的,所以除非通过外界原因,否则恶不能降临于人。”所以很明显,宇宙整体遭不到任何恶事,因为它不受外界原因的作用。“我们是万有自然的一部分,所以我们遵从自然的理法。如果我们对这点有清晰、判然的理解,我们的本性中由理智限定的那一部分,换句话说即我们自身当中较良好的部分,必定会默受临头的事,并且努力坚守此种默受。”人只要不由本愿地是大整体的一部分,就受着奴役;但是只要人借理解力把握了整体的唯一实在,人即自由。《伦理学》的最末一卷发挥这个学说的种种内在含义。   斯宾诺莎并不像斯多葛派,反对所有的情感;他只反对“炽情”这种情感,也就是让我们自己显得在外界力量之下处于被动状态的那些情感。“某个情感是炽情,我们对它一形成清晰、判然的观念,就不再是炽情。”理解一切事物都是必然的,这可以帮助精神得到控制情感的力量。“凡清晰、判然地理解自己和自己的情感者,爱神;愈理解自己和自己的情感,愈爱神。”由这个命题,我们初次接触到“对神的理智爱”,所谓智慧便是这种爱。对神的理智爱是思维与情感的合一:我认为不妨说,就是真思维结合把握真理时的欢悦。真思维中的一切欢悦都是对神的理智爱的一部分,因为它丝毫不含否定的东西,所以真正是整体的一部分,不像那种在思维中彼此分离以致显得恶的片断事物,仅在外表上是整体的一部分。   我方才说对神的理智爱包含欢悦,但这也许是个误解,因为斯宾诺莎说神不为快乐或痛苦任何情感所动,而且又说“精神对神的理智爱即神对自己的无限爱的一部分。”可是我仍旧觉得“理智爱”中总有某种东西不纯然是理智;也许其中的欢悦被看成是什么比快乐高超的事情。   据他说,“对神的爱必定占精神的首要地位。”到此为止,我把斯宾诺莎的证明都略去了,但这一来对他的思想我描述得就不够完整。因为上述命题的证明很短,我现在全部照引下来;读者然后可以想像着对其它命题补出证明。上述命题的证明如下:   “因为这种爱(据卷五,命题十四)与身体的一切感触相联系,并且(据卷五,命题十五)受所有这些感触培养;所以(据卷五,命题十一)它必定占精神的首要地位。Q.E.D.”   在以上的证明中提到的几个命题:卷五,命题十四说:“精神能使得身体的一切感触或事物的意象和神的观念相关联”;卷五,命题十五前面引征过了,即“凡清晰、判然地理解自己和自己的情感者,爱神;愈理解自己和自己的情感,愈爱神”;卷五,命题十一说“意象所关联的对象愈多,它就愈频繁出现,或愈经常活现,并且愈多占据精神。”   上面引的“证明”或不妨这样来讲:对我们所遭遇的事每增加一分理解,都在乎把事件和神的观念关联起来,因为实际上一切事物都是神的一部分。把一切事物当作神的一部分这样理解,就是对神的爱。等到所有的对象和神关联起来,神的观念便充分占据精神。   可见“对神的爱必定占精神的首要地位”这句话,从根本讲并不是一句道德上的劝善话;这话说明随着我们获得理解,不可避免地定要发生的事。   据他讲,谁也不会憎恶神,但在另一方面,“爱神者不会努力让神回爱他。”歌德对斯宾诺莎甚至还谈不上开始了解就崇仰斯宾诺莎,他把这个命题当成是克己自制的一例。这命题决非什么克己自制,乃是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的逻辑结论。他没说人不应当希求神爱他;他说爱神的人不会希求神爱他。这从证明来看很明白;证明说:“因为假令有人这样努力,那么(据卷五,命题十七,系理)就是说此人欲他所爱的神不是神,因此(据卷三,命题十九)即是说他欲感受痛苦,(据卷三,命题二十八)这不合道理。”卷五命题十七是已经提过的那个命题,它说神没有炽情、快乐或痛苦;上面引的系理推断神对谁也不爱、也不憎。在这里,其中的含义又不是道德教训,而是逻辑必然性:谁爱神又希图神爱他,他就是希图感受痛苦,“这不合道理。”   神不会爱任何人这句话,不可当成与神用无限理智爱爱自己这话有矛盾。神可以爱自己,因为这件事办得到,不涉及错误信念;再说,无论如何,理智爱究竟是极特殊的一种爱。   讲到这里,斯宾诺莎告诉我们,他现在给我们指出了“矫治各种情感的全部方剂。”主方剂是关于情感的本性及情感和外界原因的关系的清晰、判然的观念。对神的爱和对人的爱相比,更有一利:“精神上的不健康与不幸,一般能够追溯到过分地爱某种难免多起变化的东西。”但是清晰、判然的知识“产生对永恒不变的事物的爱”,这种爱不带有对变化无常的对象的爱所具有的这种激荡烦扰的性质。   固然死后人格残存这事情是妄念,但人的精神中仍旧有某种东西永恒不灭。精神只有当肉体存在时才能够想像什么、记忆什么,但是在神内有一个观念将这个或那个人体的本质在永恒的形式下表现出来,这观念便是精神的永恒部分。对神的理智爱被个人体验到时,它就含在精神的这个永恒部分中。   福祉由对神的理智爱而成,它并不是对德性的报偿,而是德性本身;不因为我们克制情欲,所以我们享有福祉,倒因为我们享有福祉,我们才克制住情欲。   《伦理学》用这些话结尾:   “贤达者,只要他被认为是贤达者,其灵魂绝少扰动,他却按照某种永恒的必然性知自身、知神、知物,决不停止存在,而永远保持灵魂的真正恬然自足。我所指出的达成这种结果的道路,即使看起来万分艰难,然而总是可以发现的道路。既然这条道路很少为人找到,它确实艰难无疑。假若拯救之事近在手边,不费许多劳力可以求得,如何会几乎被所有人等闲忽略?不过一切高贵的事都是既希有同样也是艰难的。”   给斯宾诺莎这位哲学家的地位作批评的估价,必须把他的伦理学和他的形而上学区分开,研究一下摈弃了后者,前者还有多少东西可以保存下来。   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是所谓“逻辑一元论”的最好实例;“逻辑一元论”即主张宇宙整体是单一实体,它的任何部分按逻辑讲不能独自存在,这样一种理论。此种见解最后依据的信念是,一切命题有一个单独的主语和一个单独的谓语,由这我们得出结论:“关系”和“复多”必定是架空不实在的。斯宾诺莎以为宇宙和人生的本质能够从一些不证自明的公理照逻辑演绎出来;我们对待事情也该像对待二加二等于四这个事实一样,抱承受默认的态度,因为它们同样都是逻辑必然性的结果。这套形而上学全部信不得;它和现代逻辑与科学方法根本抵触。事实必须靠观察来发现,凭推理是不行的。如果我们推断未来推断得成功,作这推断时借助的原理并不是逻辑必然的原理,而是经验资料显示出来的原理。而且斯宾诺莎所依据的实体概念是今天无论科学和哲学都不能接受的概念。   但是谈到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我们觉得,或至少在我觉得,即便摈弃了形而上学基础,有些东西还是可以接受的,固然并非全部可以接受。大致讲,斯宾诺莎企图说明,即使承认了人类能力的限度,怎样还可能过崇高的生活。他本人因为主张必然论,把这种限度说得比实际上更狭窄;但是在毫无疑问存在人力限度的情况下,斯宾诺莎的处世箴言大概是最好不过的了。譬如拿“死”来说,凡是人办得到的事情没有一件会使人长生不死,所以为我们必不免一死而恐惧、而悲叹,在这上面耗费时间徒劳无益。让死的恐怖缠住心,是一种奴役;斯宾诺莎说得对,“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但是甚至在这事情上,该如此对待的不过是就一般讲的死;由于个别病症而致的死亡,在可能范围内应当进行医疗防止才是。就是在这个情况下,应避免的仍是某种焦虑或恐惧;必须冷静地采取各种必要手段,而我们的心思这时候应当尽可能转到旁的事情上去。其它一切纯粹个人的不幸都适用同样道理。   但是你所爱的人们遭的不幸又当如何对待呢?试想一想欧洲或中国的居民在现时期往往会遇到的一些事。假定你是犹太人,你的家族被屠杀了。假定你是个反纳粹的地下工作者,因为抓不着你,你的妻子被枪毙了。假定你的丈夫为了某种纯属虚构的罪,被解送到北极地方强迫芳动,在残酷虐待和饥饿下死掉了。假定你的女儿被敌兵强奸过后又弄死了。在这种情况下,你也应该保持哲学的平静吗?   如果你信奉基督的教训,你会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我曾经认识一些教友派信徒,他们真可能深切、由衷地讲出这样的话,因为他们讲得出来,我对他们很钦佩。但是,人在表示钦佩之前必须确实知道,这不幸是如理所当然地深深被感受到了。斯多葛派哲学家当中有些人说:“哪怕我一家人受罪,对我有什么关系?我照旧能够道德高尚”,这种人的态度大家无法接受。基督教的道德信条“要爱你们的仇敌”是好的,但是斯多葛派的道德信条“莫关心你的朋友”却是坏的。而且基督教道德信条谆谆教诲的并不是平静,而是甚至对最恶的人有热烈的爱。这信条无可反对,只不过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讲太难,真心实践不了。   对这种灾殃的原始的反应是复仇。麦可达夫听说他的妻子儿女被马克白杀了,当时他决心要杀死这个暴君。伤害如果很严重,而且是在利害不相干者当中引起道德憎愤的一种伤害,在这个情况下复仇反应仍然受大多数人的赞美。这种反应我们也无法完全非难,因为它是产生惩罚的一个动力,而惩罚有时候是必要的。况且,从精神健康的角度来看,复仇冲动往往十分强烈,假若不给它发泄出路,一个人的整个人生观可能会变得畸形而多少有些偏狂。这话虽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但是在多数情况下是确实的。然而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说复仇心是很危险的动机。社会只要认可复仇心,就等于允许人在自己的讼案中自当法官,这正是法律打算防止的事情。而且复仇心通常又是一种过火的动机;它追求越出适当分寸施加惩罚。例如,虐伤罪本不该用虐伤来惩罚,但是因复仇欲而发疯的人,会认为让自己所恨的对象无痛苦地死去,未免太便宜了他。不仅如此,在这点上斯宾诺莎正说得对:受一个单独的炽情主宰的生活是与一切种类的智慧皆难相容的狭隘生活。所以说这种复仇并不是对伤害的最好反应。   斯宾诺莎会说出基督徒所说的话,还会说出超乎这以外的一些话。在他看来,一切罪恶起因于无知;他会“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但是他会要你避开他所认为的罪恶本源——眼界狭隘,他会劝你即使遇到顶大的不幸,也要避免把自己关闭在个人悲伤的天地里;他会要你把罪恶和它的原因关联起来、当作整个自然大法的一部分来看,借以理解这罪恶。前面说过,他相信“憎”能够被“爱”克服,他说:“憎受到憎回报则增强,但反之能够被爱打消。为爱所彻底战胜的憎,转化成爱;这种爱于是比先前假使没有憎还大。”我但愿真能够相信这说法,可是我作不到;不过,心怀憎恨的人若完全在不肯以憎恨相还的那人掌握之下,这种例外情况不算。在这种情况下,因未受惩报而感到的惊讶可能还有劝善规过的效力。但是只要恶人有势力,你对他尽情表白不恨他也无大用,因为他会把你的话归到不良动机上。再说凭不抵抗主义,你又不能剥夺他的势力。   问题在斯宾诺莎,就比在对宇宙的终极善性不抱信仰的人容易处理。斯宾诺莎认为,你如果把你的灾难照它的实质来看,作为那上起自时间的开端、下止于时间尽头的因缘环链一部分来看,就知道这灾难不过是对你的灾难,并非对宇宙的灾难,对宇宙讲,仅是加强最后和声的暂时不谐音而已。这说法我不能接受;我以为个别事件是什么就是什么,不因为纳入整体而变得不同。各个残酷行为永久是宇宙的一部分;后来发生的任何事决不能使这行为变恶为善,也不能把“完善性”赋予包含着它的那个整体。   话虽如此,假若你合该不得不忍受比人的通常命运坏(或在你看来坏)的什么事,斯宾诺莎讲的想整体、或总之去想比你个人的悲痛更远大的事情,这样一条作人原则仍旧是有用的原则。甚至也有些时候,我们细想人类的生活连同其中含有的全部祸害和苦难,不过是宇宙生活里的沧海一粟,让人感到安慰。这种思想可能还不足构成宗教信仰,但是在这痛苦的世界上,倒是促使人神志清醒的一个助力,是救治完全绝望下的麻木不仁的解毒剂。 泛神论   把神和整个宇宙或自然视为同一的哲学理论。   最早提出并使用“泛神论”一词的是17世纪英国哲学家J.托兰德。该理论认为整个宇宙本身具有神性,万物存在于神内,神是万物的内因。这个神不同于基督教信奉的人格神,也不同于自然神论者所主张的第一因的神,它没有类似人的属性,不是凌驾于世界之上,而是存在于世界之内。欧洲哲学史上的泛神论大体上可归结为两类:一类是具有自然主义倾向的泛神论,它把神融化于自然之中;另一类是具有宗教神秘主义倾向的泛神论,它把自然消解于神中。这两类泛神论在反对正统神学的斗争中曾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   泛神论,一称万有神教,谓宇宙间只有一个长住不变,自有永有,绝对永恒的「本质」( essence);有限之物(finite things),万殊变迁,其本身并无真正的存在,印度教称为幻影(maya)。此派反对超越神论,否认神的位格,以及上帝创世之说,谓有限之物,乃出自无限,非由于创造。盖自无限出有限,乃为一种内在的原则,此即上帝。有限无限,均属一源,故宇宙非上帝所创造,上帝即寓于宇宙之内。他们认为「一即多,多即一」;「宇宙即上帝,上帝即宇宙」。   泛神论者,对于神的观念,各有不同,大别之,可分两类:一为一般的泛神论,例如巴迈尼德斯(Parmenidese ),则谓神即万有;如斯宾诺沙,则谓神即自然;神为万有之源泉,万有乃神的结果。其二为特殊的泛神论,其中又分四种:(1〕自然的泛神论,谓自然即上帝;(2)唯心的泛神论,如德儒费希奈(G.T.Fechner) ,谓一切物质,乃为寓于物质的精神之显现。精神有三种:一为世界精神,二为人间精神,三为物质精神,三者乃均为神的意识之表现;(3)伦理的泛神论,如德国哲学家斐希德,谓行于世界之道德的秩序,乃为神的本质之表现;(4)理性的泛神论,如黑格儿以理性为世界之根本原理,故理性即上帝。 近代的泛神论——近代的泛神论者,可以下列诸氏为代表,其一为斯宾诺沙(Baruch Benedict Spinoza,1632-1677),氏以神为一种永存的唯一的实体(substance),是万物内在的原因,藉着无常的「众生」而「表现」,神即「自然」,非超乎自然之外,万物乃为神之「变化」(modification),其形于外延者,则名之曰「物」;其形于思维者,则名之曰「心」,故「心」「物」乃一物之两面。人,从其肉体言,乃为神之外延,从其灵魂言,则为神之内心。神的位格,以是没有感觉,不能爱怜,亦不能赏罚;神无意志,以是没有目的,也没有;因此,神非造物主,万物并非被造,乃自有、永有,且不息流转。神既无位格,仅为宇宙间一种永恒而普偏的原则,但何以能成为有位格的人,斯氐不能自圆其说。他们以为人即是神,所谓神,仅为一种虚妄的思念(罗一21),等于无神!其次为斐希德(Johann G. Fichte,1762-1814),氏以万法唯心,整个宇宙,甚至上帝,都由心生。氏尝于教室中对学生说:「诸位同学,现在让我们来造上帝吧!」他认为此乃人之为人的神圣使命。在他的观念之中,所谓上帝,乃是流行于宇宙间之道德秩序(mora1 order),这简直等于以人为造物主,以人为神,高举人类,扬人灭神!照斐氏的道理,主耶稣虽为神的长子,但一切众生(世人),都与耶稣平等,所以无需经过耶稣,可以「立地成神」,因其本性,本来是神。此乃和佛法相同,认为「众生皆有佛性」,可以「立地成佛」,乃是一种「神人合一」的泛神哲学的基督论。其三乃为黑格儿(Wilhe1m Friedrich Hegel),氏谓世界乃为一种永远变迁的程序,人乃是一种过渡的现象(passing phenomena);真正的「实在」(Reality),乃为「观念」(idea或理念),或称第一原理(first princip1e),或称「上帝」;易言之,一位又真又活的、有位格的上帝,被他虚妄的思念,变咸一个抽象的「观念」或「原理」。氏谓神乃偏满「自然」或「世界」,并无「自我意识」 ( se1f-consciousness ),故若无世界,便不成神;神乃藉着世界而表明出来,尤藉着人而有「自我意识」。人类乃为上帝的登峰超极的最高表现(consummation),故人就是神!氏复强调「世界精神」、「绝对理性」之说,成为一种「理性的泛神论」。此乃藉着「非常人物」和普鲁士王国而具体表现,乃是一种崇拜国家,崇拜民族的「拜人教」。相传当拿破伦进攻德国时,氏正在著书,氏挟稿举目窗外,见拿氏指挥兵马,长驱直入,叹曰:「此乃马上之『世界精神』也」!黑氏的哲学,乃为德国军国主义和纳粹主义的祸根。其四为谢林(Friedrich W.J.Sche11一1ng, 1775-1854),氏之哲学,可分三期。第一期,倡「自然哲学」、「超绝哲学」,谓自然能发展,成为精神。第二期倡「同一哲学」,及「美的唯心论」,谓自然与精神之「同一」,惟藉艺术,最能表现。第三期致力宗教哲学,就超自然的经验,论神的存在和发展,其说玄秘,谓自然乃在植物界沉睡,乃在动物界作梦,而因人而苏醒。所谓人心,并无其物,乃为自然恢复其知觉而已。人虽有限(finite),非真有限,而乃神在发展;质言之,人乃发展中的神。世界乃为「有限」的总体,亦为上帝的儿子,上帝乃藉人而完全表明,故人乃万有之最高表现(the highest of beings),亦为上帝至高无上之发展。在这至高发展中,上帝和宇宙的分际,乃告泯灭,这和我国儒家「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空想,异曲同工,乃是「自我神化」的泛神论。 泛神论者认为神是自然的内因,神即自然(这也是泛神论和自然神论的区别),,这样看来泛神论应该等于无神论,最多比无神论者多一点诗意罢了 泛神论本质上就是无神论 第二章 有关神的问题 基督教最基本的信仰,便是一位有位格、道德的神存在。如果没有一位道德的神(moral God),我们犯罪就无所谓得罪一位道德存有(moral being)的问题,如此,便不需要救恩。如果没有神,就不会有神的作为(神迹),耶稣的只能当成是小说或神话来看。因此福音预工必须面对的第一个问题便是:「神是否存在?」第二个问题与第一个有极密切的关系:「如果神存在,他是怎样的一位神?」本章将会回答这两个问题,第三章我们将探讨其他信仰中神明的问题。 〖 神是否存在? 〗 神存在的论证 传统上一向以四种途径,即宇宙论(cosmologica1)、目的论(teleologica1)、价值论(axiologica1)、本体论(ontological)的论式,来证明神的存在。但这些都是专门术语,不如改称为创造的论证(cosmos意即创造)、设计的论证(teals意即目的」、道德律的论证(axis意即有价值)、存有的论证(onto意即存有)。 创造的论证(Argument from Creation) 这种论证最基本的观念是:既然有一个宇宙,则必定有一个超越它本身的个体造成它的存在;这乃是根据因果律:所有有限之物均由它本身以外的另一个体造成。这个论证兵分两路,我们将分别讨论:首先论及宇宙开始时需要一个成因;其次论及宇宙现在继续存在需要一个成因。 宇宙开始时需要一个成因 这论证指称宇宙是有限的,因为它有一个开端,而它之所以能开始,是由超越它本身以外的另一个体造成的。此说可表述如下: 1.宇宙有一个开端。 2.任何有开端的必定由另一个体造成。 3.因此,宇宙是由另一个体造成,而这成因便是神。 有些人为避免上述结论,会说宇宙是永恒的,从未有任何起始点;它一直存在。塞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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