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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

2013-11-23 31页 doc 119KB 1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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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2009年注册会计师新制度《经济法》考试真题 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钢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A.债权人甲要求银行支付自己在3年前存入银行的活期存款本金及利息,银行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B.债权人乙要求债务人公司的股东缴足5年前应当缴付而未缴付的出资额,股东以诉讼时...
200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
2009年注册会计师新制度《经济法》考试真题 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钢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A.债权人甲要求银行支付自己在3年前存入银行的活期存款本金及利息,银行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B.债权人乙要求债务人公司的股东缴足5年前应当缴付而未缴付的出资额,股东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C.专利权人丙在得知侵犯专利权行为后的第5年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侵权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D.债权人丁在诉讼时效届满前5日以平信方式发送催款函给债务人,却因地址书写错误在2个月后被退回。丁遂提起诉讼,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答案】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因此选项AB不选。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因此选项C不选。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1章的“诉讼时效抗辩”知识点。该题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2.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C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选项C应该是“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是错误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因此选项C表述错误。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1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定”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24页第6题的考点基本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3.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1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丙转为普通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5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有关对该5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C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甲乙丙均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丁承担有限责任,选项C正确。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2章的“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相互转换后的责任承担的规定”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39页例题10题、《全真模拟试卷·经济法》第51页第5题;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普通班模拟试题(五)综合题第三问的考点基本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4.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车祸去世,甲妻丁是唯一继承人。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丁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B.经乙、丙一致同意,丁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C.丁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只能由该企业向丁退还甲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丁自动成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答案】B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2章的“普通合伙企业”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经典题解·经济法》第39页第16题基本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5.根据有关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各方订立的合作协议、合作合同以及制度的企业的内容不一致时,其处理原则是( )。   A.以合作协议为准   B.以合作合同为准   C. 以企业章程为准   D.以审批机关的认定为准   【答案】B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合营企业协议,是指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所称合营企业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所称合营企业章程,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3章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80页第24题的考点完全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6.中国甲公司拟与外国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企业的注册酱为6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40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200万美元。合营合同约定中外投资各方分两期缴付出资。2009年5月10日,丙企业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于2009年5月5日签发的营业执照。下列有关乙公司第一期缴付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于2009年8月5日前至少缴付30万美元   B.乙公司应于2009年8月10日前至少缴付50万美元   C.乙公司应于2009年11月5日前至少缴付30万美元   D.乙公司应于2009年11月10日前至少缴付50万美元   【答案】A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中外出资者直接出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分期出资的,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3章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76页第15题、《经典题解·经济法》第59页第17题基本相同;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普通班模拟试题(一)单选题第8题、实验班模拟试题(三)综合题第四问的考点完全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7.刘某出资12万元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刘某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经理和法宝代表人   B.决定用公司盈利再投资设立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决定减少注册资本5万元   D.决定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答案】A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选项B不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因此选项C不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此选项D不对。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4章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全真模拟试卷·经济法》第6页第10题、《经典题解·经济法》第78页例题2基本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8.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2008年,该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60万元,提取的任意公积金累计额为40万元。当年,该公司拟用公积金转增公司资本50万元。下列有关公司拟用公积金转增资本的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用法定公积金10万元、任意公积金40万元转增资本   B.用法定公积金20万元、任意公积金30万元转增资本   C.用法定公积金30万元、任意公积金20万元转增资本   D.用法定公积金40万元、任意公积金10万元转增资本   【答案】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本题中,法定公积金是60万元,注册资本是100万元,则转增后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25万元,即最多转增35万元,因此选项D不对。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4章的“公积金转增资本”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121页第21题、《全真模拟试卷·经济法》第页第题、《经典题解·经济法》第95页第38题基本相同;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实验班模拟试题(五)多选题第5题的考点完全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9.下列有关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B.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C. 公司经理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D. 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答案】A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高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因此选项A当选。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4章的“监事的任职资格”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119页第12题;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普通班模拟试题(一)综合题第7问的考点完全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10.下列行为中,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基金管理公司为销售基金,向购买人承诺收益   B.乙商业银行同时担任英雄模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C.丙商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   D.丁基金管理公司为获取高收益,用基金财产投资于某高科技普通合伙企业   【答案】C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基金管理人不得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因此选项A不对。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因此选项B不对。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因此选项D不对。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5章的“证券投资基金”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经典题解·经济法》第112页例题基本相同;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普通班模拟试题(四)单选题第17题的考点基本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11.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某证券公司的下列行为中,符合规定的是( )。   A.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代为决定客户账户的证券买卖   B.为吸引客户,承诺在新客户开户6个月内赔偿客户证券买卖的所有损失   C.将自营业务账户借给客户使用   D.要求客户将交易资金存入指定商业银行,并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   【答案】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因此选项A不对。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因此选项B不对。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因此选项C不对。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5章的“证券公司”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153页例题13基本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12.2008年7月,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已于2008年8月底前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的50%,并应于2008年年底将各自剩余的50%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2008年10月,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2008年10月31日,甲公司管理人收到了乙公司关于是否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的催告,但直至2008年12月初,管理人尚未对乙公司的催告做出答复。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B.乙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C.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合同履行提供担保   D.乙公司有权就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申报债权   【答案】B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所以本题中就视为解除合同,乙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六章的“破产申请的受理”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199页第3题;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模拟试题(四)综合题第3题第8问的考点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中均有所提及。   13.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家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和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答案】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六章的“破产申请的受理”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197页第2题、《全真模拟试卷·经济法》模拟试题一单选第9题、《经典题解·经济法》第六章随堂演练(一)第6题。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中均有所提及。   14.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家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家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B.乙公司无权取回该批货物,但可以就买卖合同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价款   D.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价款支付提供担保   【答案】A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只要货物尚在运途中,出卖人向管理人表示行使取回权,即发生取回法律效力;即使管理人其后收到货物,也仅处于保管人的地位。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六章的“取回权”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195页第12题。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中均有所提及。   15.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企业的下列事项中,除企业章程另有规定外,应当由旅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是( )   A.进行大额捐赠   B.转让重大财产   C.分配企业利润   D.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   【答案】C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七章的“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223页第3题、《全真模拟试卷·经济法》模拟试题一单选第4题模拟试题二多选第3题;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实验班模拟试题(三)单选题第16题、普通班模拟试题(三)多选题第14题的考点完全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16.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成员可以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1/3   B.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无职工代表,但监事会成员中必须有职工代 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的1/3   C.没有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可以无职工代表   D.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监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的1/3   【答案】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选项ABC错误。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四章的“职工代表”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四章同步系统训练第28题;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普通班模拟试题(三)单选题第9题的考点相似。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中均有所提及。   17.“依山傍水”小区建成后,业主们决定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表决通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或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B.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C.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超过1/2的业主或占总人数超过1/2的业主同意   D.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超过1/2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超过1/2的业主同意   【答案】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上述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八章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八章同步系统训练第12题、《全真模拟试卷·经济法》模拟试题单选第2题;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实验班模拟试题(一)单选题第20题、实验班模拟试题(二)单选题第18题、模拟试题(四)综合题的4题第7问的考点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中均有所提及。   18.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可以作为抵押权客体的是( )   A.工厂的半成品   B.正在建造的船舶   C.以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D.土地所有权   【答案】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八章的“抵押物”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八章例题7;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实验班模拟试题(五)多选题第16题的考点相似。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中均有所提及。   19.甲向乙借款,并以本人所有的一件古董花瓶设定质押担保,甲为此就该花瓶购买了一份财产意外损失险。在乙保管花瓶期间,花瓶毁于泥石流。如果甲没有按时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可以就保险金优先受偿   B.乙可以要求以保险金受偿,但是并不优先于甲的其他债权人   C.泥石流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甲可以不偿还乙的借款   D.乙应当赔偿甲花瓶灭失的损失   【答案】A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八章的“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跨章节综合题第12题第1问、《全真模拟试卷·经济法》模拟试题一第1题第6问、《经典题解·经济法》第八章随堂演练(二)第7题相同;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实验班模拟试题(一)综合题第2题第5问的考点完全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20.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答案】A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第三人丙公司已经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宜,但是丙公司仍然与甲签订合同,则丙不是善意第三人,不构成表见代理,而是一般的无权代理,所以合同效力待定;选项B错误。又根据规定,无权代理中,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所以选项CD错误。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九章的“效力待定合同”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一章同步系统训练第10题、《全真模拟试卷·经济法》模拟试题三单选第3题题基本相同;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普通班模拟试题(三)单选题第3题的考点基本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中均有所提及。   21.甲向乙购买房屋一套,并已支付一半价款,剩余价款约定在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乙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前反悔,要求解除合同。甲诉至法院,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生效   B.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成立   C.合同已经生效,但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乙赔偿甲的损失   D.合同已经生效,乙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答案】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履行,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本题中,乙方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反悔,甲可以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9章的“违约责任的承担”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276页第4题第4问考点完全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22.甲将一辆二手车出售给另据乙,并约定:在甲将汽车出售给乙之后,乙获得以每月150元的价格永久使用甲家车库的权利。后甲又与丙达成车库买卖合同,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下列有关车库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获得的车库使用权是物权   B.乙获得的车库使用权可以没有期限限制   C.乙获得的车库使用权不能对抗丙   D.如经多次催告乙仍不按约支付使用费,甲可以收回车库使用权   【答案】A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本题考核用益物权。乙获得的使用权是用益物权,也是属于物权,因此选项A正确;租赁不存在永久使用的问题,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由于甲与丙达成的车库买卖尚未办理过户,因此乙获得的车库使用权可以对抗丙;法律并没有选项D的规定,因此不选。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8章的“用益物权”知识点。该题可以采取排除法来进行选择,其考点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23.下列关于外汇账户的表述中,不符合我国外汇管理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对于有零星外汇收支的客户,银行可以不为其开立外汇账户,但应通过银行以自身名义开立的“银行零星代客结售汇”账户为其办理外汇收支业务   B.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需由外汇管理局实现核准   C.新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在到银行开户前,应持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先到外汇管理局进行机构基本信息登记   D.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   【答案】B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外汇局不再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进行事先核准。B选项是不正确的。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11章的“外汇账户”知识点。该题的考点在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306页有所涉及。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24.下列关于银行对电子支付交易数据保存管理的表述中,符合相关规定的是( )   A.以纸介质方式保存的,保存期限为1年;以磁性介质方式保存的,保存期限为3年   B.以纸介质和磁性介质方式保存的,保存期限均为3年   C.以纸介质方式保存的,保存期限为3年;以磁性介质方式保存的,保存期限为5年   D.以纸介质和磁性介质方式保存的,保存期限均为5年   【答案】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对电子支付交易数据,以纸介质或磁性介质的方式进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5年。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12章的“电子支付相关数据的保存期限”知识点。该题的考点在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318页有所涉及。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25.甲所持有的一张支票遗失后,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告期间内,乙持一张支票到法院申报权利,甲确认该支票就是其所遗失的支票,但是乙主张自己已经善意取得该支票上的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法院经审查认为乙的主张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甲的申请   B.法院经审查认为乙的主张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C.法院经审查认为乙的主张成立的,应当判决乙胜诉   D.法院应当直接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答案】B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13章的“票据权利的保全”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346页第6题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26.甲公司为购买货物而将所持有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合同,但因担心以此方式付款后对方不交货,因此在背书栏中记载了“乙公司必须按期保交货,否则不付款”的字样,乙公司在收到票据后没有按期交货。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背书无效   B.背书有效,乙的后手持票人应受上述记载约束   C.背书有效,但是上述记载没有汇票上的效力   D.票据无效   【答案】C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本题中,在背书栏中记载了“乙公司必须按期保质交货,否则不付款”属于所附条件,是无效的,但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13章的“汇票的背书”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337页例题8、《经典题解·经济法》第265页第12题基本相同;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普通班模拟试题(5)多选题第21题的考点完全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27.丙公司持有一张以甲公司为出票人、乙银行为承兑、丙公司为收款人的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07年6月5日,但是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 )   A.2007年6月15日   B.2007年12月5日   C.2008年6月5日   D.2009年6月5日   【答案】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本题中,汇票到期日为2007年6月5日,持票人丙公司对出票人甲公司的票据权利消灭时间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即2009年6月5日。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13章的“票据权利的消灭”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349页第6题、《经典题解·经济法》第264页第5题基本相同;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普通班模拟试题(5)多选题第21题的考点完全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28.根据商标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商标注册申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在初步审定公告前,不进行实质审查   B.如果商标驳回了商标注册申请人的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有权直接参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后,即取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但他人有权提出异议。   D.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答案】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A选项:根据规定,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在初步审定公告前,应当进行实质审查。B选项:根据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申请人无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选项:根据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14章的“商标注册申请”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经典题解·经济法》第279页第5题基本相同;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普通班模拟试题(2)单选题第29题的考点完全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29.甲公司2009年5月14日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侵权行为的是( )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进口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答案】A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因此,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乙公司 制造的该专利产品,不构成侵权行为。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14章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371页第11题基本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30.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 对于经营者从事的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违法性认定时,无需考虑行为是否有正当理由的是( )   A.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   B.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C.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   D.搭售商品   【答案】A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无须考虑行为是否有正当理由。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15章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388页第14题、《经典题解·经济法》第295页第14题基本相同;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模拟试题(4)多选题第30题的考点完全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8小题,每小题1.5分,共42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1.5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甲向乙借款1万元,借款到期后甲分文未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产生时效中断效果的是( )   A.乙在大街上碰到甲,甲主动向乙表示将在3日先支付约定的利息   B.乙以特快专递发送催款函件给甲,甲签收后未拆封   C.甲遇到车祸,变成了植物人,且没有法定代理人   D.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答案】AB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题C选项不能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1章的“诉讼时效中断”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19页举例1题;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普通班模拟试题(一)多选题第3题的考点基本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2.某合伙企业解散时,在如何确定清算人的问题上,合伙人甲、乙、丙、丁各执一词。下列各合伙人的主张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由我们4人共同担任清算人   B.乙:我是大家一致同意的企业事务执行人,只能由我担任清算人   C.丙:建议从我们4人中推出一个担任清算人   D.丁:合伙企业清算不允许由合伙人担任,因此建议请一名注册会计师来担任清算人   【答案】B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2章的“合伙企业清算人”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48页第20题的考点基本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3.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   B.有合伙的企业名称   C.有企业章程   D.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答案】AB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选项ABD是正确的。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2章的“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44页第2题、《经典题解·经济法》第38页第3题基本相同;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实验班模拟试题(一)多选题第3题的考点基本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4.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   A.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退伙   B.参与对外签订买卖合同   C.参与选择承办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D.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答案】AC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另外,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因此,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对外签订买卖合同。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2章的“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形”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49页第23题基本相同;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普通班模拟试题(二)多选题第3题的考点完全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5.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外国投资者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售出A股股票的有( )   A.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持有上市公司A股股票,且其承诺的持股期限已届满   B.投资者在上市公司毅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有限公司,且限售其已满   C.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股份分置改革前持有非流通股份,且股权分置改革已完成、限售已满   D.投资者承诺在的持股期限虽未届满,但因其破产并经批准需转让其股份   【答案】ABC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除以下情形外,投资者不得进行证券买卖(B股除外):(1)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所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其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后可以出售;(2)投资者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须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在要约期间可以收购上市公司A股股东出售的股份;(3)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且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4)投资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5)投资者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前,因其破产、清算、抵押等特殊原因需转让其股份的,经商务部批准可以转让。因此,本题四个选项的表述都是正确的。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3章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规定”知识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78页第8题完全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6.甲为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某些事由下,若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又不能解决的,甲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下列选项中国,属于上述“某些事由”的有( )   A.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   B.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的   C.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无天召开股东会,且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答案】C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183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B选项不属于前述法定事由。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4章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116页第23题基本相同;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实验班模拟试题(一)多选题第11题的考点完全相同,选项设置也几乎完全一致。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7.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   B.全体股东的无形资产出资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C.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D.股东可以用其持有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资   【答案】C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根据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劳务出资是普通合伙人的特有出资方式,公司股东不得用劳务作为出资,A选项错误;另外,根据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公司法没有对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进行限制。因此,B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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