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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青少年犯罪者父母养育方式、社会支持特点初探

2013-11-24 40页 pdf 2MB 3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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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青少年犯罪者父母养育方式、社会支持特点初探 新疆医科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男性青少年犯罪者父母养育方式、社会支持特点初探 姓名:孔维蕾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指导教师:母代斌 2011-04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 男性青少年犯罪者父母养育方式、社会支持特点初探 研究生:孔维蕾 导师:母代斌副教授 摘 要 目的:探讨男性青少年犯罪者的父母养育方式、社会支持的特点;方法:采用 一般资料问卷、生活状况问卷、父母养育方式评价量表以及社会支持量表对未成年 犯管教所内的 132 名男性犯罪...
男性青少年犯罪者父母养育方式、社会支持特点初探
新疆医科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男性青少年犯罪者父母养育方式、社会支持特点初探 姓名:孔维蕾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指导教师:母代斌 2011-04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 男性青少年犯罪者父母养育方式、社会支持特点初探 研究生:孔维蕾 导师:母代斌副教授 摘 要 目的:探讨男性青少年犯罪者的父母养育方式、社会支持的特点;方法:采用 一般问卷、生活状况问卷、父母养育方式评价量以及社会支持量表对未成年 犯管教所内的 132 名男性犯罪青少年和 128 名普通在校高中男生进行调查问卷,对 调查结果采用卡方检验和 t检验,由 SPSS18.0 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男性 青少年犯罪组与正常对照组比较,在父母离婚比率、从小与父母分居比率(其父母 非主要抚养人)方面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两组在父母养育方式评价量 表共 11 项因子、社会支持量表共 4项因子方面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提示前者父母亲在惩罚严厉、过分干涉、偏爱被试、拒绝否认及过度保护因子平均 分均高于后者,而在情感温暖、理解因子平均分低于后者;在总社会支持、主观支 持、客观支持及对支持的利用度因子得分均明显低于后者。男性犯罪青少年组内少 数民族、汉族在两量表中的比较,仅在母偏爱被试因子少数民族母亲得分高于汉族 母亲,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在其余共 14 项因子维度上均无统计学意义 (P>0.05);结论:与普通的正常男性青少年相比,犯罪男性青少年父母亲对待子女 均缺乏温暖理解,过多采用严厉惩罚、拒绝否认等手段,且犯罪青少年所获得的主 观、客观社会支持,对支持的利用度均明显弱于正常青少年。故父母养育方式不良、 社会支持不佳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高危因子。 关键词:男性犯罪青少年;父母养育方式;社会支持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 The first exploration in parening rearing styles and scocial support’ characteristic of the male juvenile crime Postgraduate: Kong Weilei Supervisor: vice professor Mu Daibin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characteristic among the male juvenile crime and parental rearing style, social support;Methods:Using the general information、living conditions of the questionnaire, parents rearing rating scale and the social support scale for juvenile delinquents for the 132 male and 128 general high school boys in the school, using chi-square test and t test, statistical software for analysis by the SPSS18.0;Results: Male juvenile crime group to the control, the parents' divorce rate, even with their parents separate(his parents supported the major)have difference of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P<0.01). The two sets of parents bring up the way the evaluation of the total quantity of table eleven, social support of the table for four of the difference determined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0.05), the parents punished severely in the former and intervention,preference was tried and refused to deny and to protect the latter factor is above average,the sentiments warm and equal in the latter factor is low in the social support;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support and support to the use of the factors are markedly lower than the latter group of juvenile crime,men in the ethnic minorities, the amount of the comparison,only in his preference are trying to score higher than the ethnic factor is the mother and has a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P<0.05), while the remaining 14 dimensions of factors have no statistics meaning(P>0.05);Conclusion: From the normal teenagers, parents with children of juvenile crime always lack of warmth, a lot of severe punishment and refuse to deny, and crime by juveniles are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social support to the use of the weak youth are obvious to normal. Parents bring up the way, society is not bad for the juveniles commit crimes is to identify the major preventable risk factors. Key words: the male Juvenile crime ;parenting style ;social support 中英文缩略词对照表 英文缩写 英文全名 中文译名 EMBU Egma Minnen av Bardndsna uppforstran 父母养育方式评价量表 PS Parenting Style 父母养育方式 5-HT 5-Hydroxytryptamine 5-羟色胺 SSRS Social Support rating scale 社会支持评定量表 论文独创性说明 本人申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在我个人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的 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 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与 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 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签字日期: 导师签名: 签字日期: 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本人完全了解学校关于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各项规定, (选择“同意/不同意”)以下事项: 1.学校有权保留本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 阅,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 2.学校有权将本人的学位论文提交至清华大学“中国学术期刊 (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用于出版和编入 CNKI《中国知识资源总库》 或其他同类数据库,传播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签字日期: 导师签名: 签字日期: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4 前 言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心理健康直接关系着个人成长和国家的强 盛与发展。在我国,大多数的学者把青少年的年龄界定为 14-25 岁,这是一个身心 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心理问题的高危年龄阶段,除了可能受到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 响外,还因为青少年自身存在的普遍生理、心理特点,使得我国青少年犯罪在整个 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的比率较高。 首先,从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来说,凡是在规定年龄范围之内的人,由他们所实 施的一系列违反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社会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或规则,侵犯他人或公众 利益的行为障碍,包括违反《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行为,均称之 为青少年犯罪行为。根据 2009 年至今的官方调查数据显示,现阶段青少年犯罪形势 不容乐观,并且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始犯初始年龄提前平均年龄降低,少年化趋 势增加。近年来[1],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逐渐增多,未成年罪犯占 罪犯总体的比例自 1997 年起开始增长, 2006 年占 9.41%,2007 年占 9.39%,已经 接近 10%。青少年犯罪的高峰年龄据国内外报道一般认为是 15-18 岁。其次,流动青 少年犯罪增长趋势明显,随家人离开户籍地的青少年往往没有完整的家庭结构、没 有接受教育的基本保障。有调查资料[2]显示,上海市检察机关三年合计受理的审查批 捕和审查起诉的外来青少年,各占到三年受理青少年人数总量的 60%和 45%,全市有 一半以上区域的外来青少年犯罪率超过 50%。另外,青少年犯罪形式以团伙犯罪居多, 具有涉黑性质的团伙犯罪呈增加趋势,且涉黑、涉恶等暴力犯罪行为增多。所以, 就历史发展来看,我国目前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严重性都远较前严重的多。 故如何有效预防并减少青少年犯罪应当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我们应当从心理 学、社会学等不同的角度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进行探讨,对其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 究,从而寻求对策。 国内外有多项相关的研究提示,青少年暴力犯罪行为的发生可能受一些因素的 影响,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既往有很多研究者也提出,犯罪的成因中生物因素也起 到了一定的作用。他们指出青少年反社会行为明显与儿童、少年期颅脑、面部外伤、 围产期损害有着密切关系。再如脑电存在异常、青少年的脑干听觉诱发电位潜伏期 显著缩短、血小板 5-HT 的含量显著偏高、遗传效应等。所以说,青少年犯罪行为的 形成受到生物、个体心理、家庭及社会环境多种因素的影响,其相关因素多而复杂。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5 但众多的遗传生物既有因素均无法改变,在青少年的环境影响因素中家庭和社会影 响则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人为的做出相应的调整,从而有效地预防并控制青少年犯 罪。 在中国对于青少年来说,最主要的外界影响因素来自于家庭。家庭[3]对青少年的 影响是所有影响青少年发展因素的本源,其余的更多元素,如社会乃至国家,都是 围绕着家庭环境这一主要元素对青少年的成长发展发挥作用的。所以,在从发展的 眼光来看待青少年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应当重视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作用。 有国内调查[4]表明:青少年犯罪组父母不全、父母文化程度偏低、亲子关系不佳、不 良的养育方式均高于对照组,说明家长的素质,在时间上、精力上不能胜任教育职 能和榜样作用。国外 Palmer[5]等人认为父母教养方式是青少年犯罪的最显着预测因 子。而目前国内外研究较多仍旧只是从理论上对青少年犯罪行为进行解释,或者是 从生物学领域,例如遗传、神经生化等方面进行探讨,或者是仅采用了某个独立的 心理调查问卷从单一角度对某一群体的个别心理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常忽视了家庭、 社会环境因素共同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故本次以青少年犯罪者为研究对象,对青 少年犯罪与家庭教养方式和社会支持的关系特点进行初步的探讨,为预防青少年罪 犯的实践教育提供临床心理学的科学依据。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6 研究内容与方法 1 研究对象 本次研究对象为男性青少年。大多数的国内学者把青少年的年龄界定为 14-25 岁。此次我们从乌鲁木齐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服教青少年中进行整群抽样 132 例, 设为研究组;从乌鲁木齐市某三所普通中学中随机抽取符合研究条件的男性学生 128 例,设为对照组。 1.1 研究组入组标准 1.1.1 性别、年龄标准 均为男性,年龄范围分布在 15-20 周岁; 1.1.2 入组来源 2010 年官方记录在案人员:因冲动性杀人、强奸、抢劫、伤害、盗窃等针对他 人的暴力行为(且该暴力行为非精神活性物质直接导致)而在乌鲁木齐未成年犯管教 所内服教的男性青少年。 1.1.3 排除标准 排除精神发育迟滞、传染病、色盲、色弱、重性内分泌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 器质性精神障碍,以及重度抑郁症、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既往头部外伤有过昏迷 史者。 1.2 对照组入组标准 遵循性别、年龄相匹配的原则,从乌鲁木齐市某三所普通中学中随机抽取男性 学生 128 例。入组标准符合以上研究组入组标准的 1、3条内容,而且无校方处分记 录。 2 研究工具与方法 2.1 研究工具 主要包括父母养育方式评价量表及社会支持评定量表。 2.1.1 父母养育方式 以下将分别从父母养育方式的定义、评价量表具体内容及意义、量表的统计方 法几点进行详细介绍。 2.1.1.1 父母养育方式的定义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7 父母养育方式(Parenting Style)[6],也称家庭教养方式,以题目所组成的具 有跨情境稳定性的组合方式,体现了亲子交往的实质。是父母的教养观念、教养行 为及其对儿童的情感表现的一种测试方法。 2.1.1.2 父母养育方式评价量表 父母养育方式评价量表(Egma Minnen av Bardndosnauppforstran)是由瑞典心 理学家 C.perris[7]等人于 1980 年编写修订出来,用于评价父母养育态度和行为的自 评问卷,本研究中所采用的是 1993 年岳冬梅修订成的中文版[8],由父亲和母亲的行为 两部分组成, 各六十六个条目,让被试者对父母养育方式从从不、偶尔、经常、总 是四个层次予以评价。其分半信度系数在(0.50-0.91)之间,同质性信度系数则在 (0.46-0.88)之间,均有较高的效度。 2.1.1.3 父母养育方式评价量表的意义 父母养育方式评价量表共包括了父亲及母亲的十一项因子,本次研究从家庭教 养方式本身所包括的维度进行研究,可以总结为五个方面去分别阐述它的含义:(1) 情感温暖理解:父母能够经常表达出对孩子的爱和温暖,对孩子有足够的信任,尊 重孩子,能够在需要的时候随时给予孩子足够的支持与帮助、宽容,常加入孩子的 活动,并且为孩子未来更好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2)惩罚严厉:即使是一点小 的失误,甚至没有任何理由,常常惩罚孩子,且惩罚相当严厉,超出了他们理当承 受的范围。(3)过分干涉:常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过分干涉孩子生活中的每一件事。 (4)拒绝、否认:否定孩子的一切行为,不能充分满足孩子的需要,明确对孩子表 示不快,甚至有些行为让孩子感到难堪。(5)过度保护:总是担心孩子出事,过分 担心孩子的健康,处处认为孩子不安的状态。过分保护孩子,不让孩子做一些其他 孩子允许做的事。 2.1.1.4 量表具体统计方法 在该量表中,共包括六十六个题目,每个条目均有“从不”、“偶尔”、“经常”、 “总是”四个等级,采取一至四级评分,且每道题目均在父亲和母亲两个选项上选 择两次。在父母养育方式共十一个因子中,父亲养育方式[9]共包含了六个因子,具体 为情感温暖、理解(第 2、4、6、7、9、15、20、25、29、30、31、32、33、37、42、54、 60、61、66条),惩罚严厉(第 5、13、17、18、43、49、51、52、53、55、58、62条), 过分干涉(第 1、10、11、14、27、36、48、55、56、57条),偏爱被试(第 3、8、22、 64、65条),拒绝否认(第 21、23、28、34、35、45条)以及过度保护(第 12、16、 39、40、59条);母亲养育方式则包含了以下五个因子:情感温暖理解(第 2、4、6、 7、9、15、25、29、30、31、32、33、37、42、44、54、60、61、63 条),过分干涉、 过度保护(第 1、11、12、14、16、19、24、27、35、36、41、48、50、56、57、59条), 拒绝否认(第 23、26、28、34、38、39、45、47 条),惩罚严厉(第 13、17、43、51、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8 52、53、55、58、62条),以及偏爱被试(第 3、8、22、64、65条)。每个因子均由相 应的选项得分相加而成。总之,最终的因子得到的总分越高, 表明父母教养方式在 该维度上表现越突出。 2.1.2 社会支持 以下将分别从社会支持的定义、评定量表具体内容及意义、量表的统计方法及 修订几点进行详细介绍。 2.1.2.1 社会支持的定义 社会支持是指个体与一定范围的社会群体通过物质、信息和情感的交流与互换, 个体感受到被关爱、尊重并与他人分享责任从而获得认同与归属感的一个互动网络 系统。心理学家索茨(Thoits) [10]运用定量分析方法对社会支持进行了区分,将社会 支持定义为“重要的他人如家庭成员、朋友、同事、亲属和邻居等为某个人所提供 的帮助功能。这些功能典型地包括社会情感帮助、实际帮助和信息帮助。”目前国 内外对社会支持的研究专门以犯罪青少年为研究对象比较少见,大多数的研究以弱 势群体或普通人群为研究对象,所提出的理论假设以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也适用于 弱势群体或普通人群。由于青少年犯罪大多数是由于家庭教育功能的不良产生的, 社会支持不足,是事实上的弱势群体[11]。因此,我们也可以根据相关理论,针对此 次我们的研究结果对青少年犯罪的相关因素进行思考。 2.1.2.2 社会支持评定量表 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ocial Support rating scale)主要用于反映被试者在社会 中获得的支持及社会联系的密切程度和质量。国内首先由肖水源[12]将社会支持分为 三个方面:(1)客观的社会支持,包括了团体关系、社会网络的参与和存在以及物 质上的直接援助;(2)主观体验到的支持,指的是个体在社会中被理解、被支持和 被尊重的满意程度和情绪体验;(3)个体可以利用的社会支持,即有些社会支持是 个体希望或者愿意接受的,而其余也有一些内容则是个体不能或不愿接受的。;量表 共包含了 10 个条目,评价指标主要有 3个维度,包括客观支持(第 2、6、7条),主 观支持(第 1、3、4、5 条)及对社会支持的利用度(第 8、9、10 条)。将每个项目对 应的该组条目得分相加,即为该项目的最终得分。 2.1.2.3 社会支持评定量表的意义 社会支持[13]与认知过程有关,他人的话语或行为只有在接收者自己认为有支持 性时才构成社会支持。因此,对社会支持的界定也应该考虑个人体验。青少年犯罪 是在长期的不良环境下,他们的个性特点与环境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他们不健 全的人格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表现出来的行为,而这种影响实际上是社会支持能否 满足青少年作为一个在发展变化中的个体社会化所需的结果。所以有效的社会支持 属于青少年犯罪的保护因子,能够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9 2.1.2.4 此次研究中对社会支持评定量表的修订 因此次研究对象均为男性青少年,故在标准量表的基础之上,我们对量表中的 有些项目进行了反复修订。如已将第四题中的“同事”改为同学;第五题中的“夫 妻”改为“恋人”,而删去了“儿女”一栏;第六题和第七题中的“配偶”改为“恋 人”。从而更加符合了本次研究的实际需求和情况。 2.2 研究方法 2.2.1 问卷调查方法 2010 年 6 月至 11 月在对被试者行具体调查时,遵循了以下几点基本要求:(1) 将以上所有量表的问卷印制成册,后由两名经过了专业的精神科与精神卫生学 研究生(一名汉族、一名维吾尔族)来实施;(2)在问卷调查前对答卷过程中可能 涉及到的问卷条目、术语概念、专有名词以及指导语做了统一的规定,再由实施者 统一当面对所有研究对象详细说明此调查研究的填写方法、目的、需要填写的内容、 意义及等,并当场解答被试者提出的疑问,但不能给予任何暗示;(3)要 求所有被试者真实作答,并严格按照心理问卷调查的要求进行所有项目的测试;(4) 在调查开始前征得所有研究对象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5)所有问卷均由被试 者独立完成。对于部分不通汉族文字的少数民族受试者,由两名实施者之一的维吾 尔族研究生给予精确地翻译和解释;对于个别文化程度低不能独自完成者,则由研 究者为之解释代读并协助其填写完成。 2.2.2 统计方法 应用统计学软件SPSS18.0进行x² 检验和t检验。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0 结 果 1 研究组与对照组家庭状况的比较 研究组的家庭“破裂”比例为 32.6%,而对照组为 11.7%;研究组从小与父母分 居,其父母非主要抚养人的比例高达 40.2%,而对照组为 0.78%。经比较,两组间的 上述差异均具有显著统计学差异 (P <0.01)。 表 1 研究组与对照组家庭状况的比较 家庭状况 研究组(n=132) 对照组(n=128) 2χ P 父母离婚 43 15 父母婚姻正常 89 113 16.311 0.000 与父母分居 53 1 与父母共同居住 79 127 61.211 0.000 2 研究组与对照组父母亲教养方式的比较 据统计分析结果可见,两组在父母养育方式共 11 个因子得分上均有显著差异(P < 0.01)。研究组在父母惩罚严厉、过分干涉、偏爱被试、拒绝否认及过度保护诸多 因子方面呈显著正相关,与父母情感温暖、理解因子呈显著负相关。提示与普通的正 常青少年相比,犯罪青少年父母亲对待子女均缺乏温暖理解,过多采用严厉惩罚、 拒绝否认等手段。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1 表 2 研究组与对照组父亲教养方式的比较( sx ± ) 项目 研究组(n=132) 对照组(n=128) t P 父情感温暖理解 43.89±9.086 49.86±8.677 -5.190 0.000 父惩罚严厉 22.49±6.467 17.69±4.352 7.007 0.000 父过分干涉 20.52±5.199 19.07±3.123 2.706 0.007 父偏爱被试 10.49±3.260 8.88±3.279 3.695 0.000 父拒绝否认 12.47±3.801 9.00±2.364 8.806 0.000 父过度保护 11.58±3.274 9.58±2.549 5.478 0.000 母情感温暖理解 46.95±8.847 52.66±8.385 -5.329 0.000 母过分干涉过度保护 35.85±6.769 33.66±6.081 2.738 0.007 母拒绝否认 15.87±4.254 11.95±2.806 8.726 0.000 母惩罚严厉 14.98±4.478 10.68±3.383 8.699 0.000 母偏爱被试 10.58±3.160 8.99±3.042 3.846 0.000 3 研究组与对照组社会支持评分的比较 研究组社会支持总分、主观支持分、对支持的利用度以及客观支持的得分都显 著低于对照组,且两组的比较具有显著统计学差异 (P <0.05)。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2 表 3 研究组与对照组社会支持评分比较( sx ± ) 项目 研究组(n=132) 对照组(n=128) t P 总分 26.10±5.09 32.21±5.67 -5.970 0.000 客观支持分 7.45±4.57 10.17±2.17 -5.031 0.000 主观支持分 13.30±5.10 14.23±2.60 -1.209 0.027 对支持的利用度 5.35±3.80 7.81±1.92 -5.673 0.000 4 研究组内少数民族、汉族父母养育方式比较 在研究组中,少数民族、汉族父母教育方式在各个因子维度上均有差异,但均 无统计学意义,仅有母偏爱被试一个因子维度上少数民族母亲得分大于汉族母亲,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 表 4 研究组内少数民族、汉族父母养育方式比较( sx ± ) 项目 少数民族(n=66) 汉族(n=76) t P 父情感温暖理解 44.15±9.602 43.70±8.913 0.690 0.492 父惩罚严厉 22.51±6.502 22.43±5.844 0.56 0.953 父过分干涉 20.30±4.355 20.75±4.737 -0.459 0.647 父偏爱被试 11.12±3.124 10.33±3.183 1.436 0.154 父拒绝否认 12.91±4.171 12.32±3.301 0.786 0.433 父过度保护 11.45±3.173 11.63±3.142 -0.427 0.67 母情感温暖理解 49.03±8.368 46.65±9.374 1.266 0.208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3 母过分干涉过度保护 35.65±6.536 36.20±6.522 -0.41 0.683 母拒绝否认 14.94±4.089 16.31±4.07 -1.620 0.108 母惩罚严厉 14.59±3.577 15.07±4.438 -0.306 0.76 母偏爱被试 11.59±3.047 10.18±3.377 1.994 0.049 5 研究组内少数民族、汉族社会支持量表比较 在研究组中,少数民族、汉族两组在社会支持评定中差异不明显,均无统计学 意义。 表 5 研究组少数民族、汉族受试者社会支持量表比较( sx ± ) 项目 少数民族(n=66) 汉族(n=76) t P 总分 25.78±4.17 26.10+7.25 -0.712 0.463 客观支持分 7.53±6.27 7.42±5.44 0.528 0.970 主观支持分 12.85±3.74 13.34±4.88 -0.698 0.502 对支持的利用度 5.40±3.40 5.34±4.37 0.370 0.754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4 讨 论 1 家庭因素与青少年犯罪 1.1 家庭的定义 家庭是一种重要的关系,它由一个或多个有密切血缘、婚姻、收养或朋友关系 的个体组成的团体,它是社会团体中最小的基本单位,也是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彼 此依赖的处所。家庭关系的建立则取决于家庭成员彼此的承诺和血缘关系;家庭的 是为其成员提供一个安定的环境,在成员彼此相爱、互助共享的情况下,完成 人类的成长和延续。对家庭含义本质的认识是从近代才开始。K.马克思、F.恩格斯 认为:“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增殖。这就是夫 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中国社会学家费孝通认为家 庭是父母子女形成的团体。提到家庭,我们就可以想到一个情感温暖的、理解的彼 此依赖的家庭,形成了一个小的环境。 1.2 家庭功能的内容 目前对家庭功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从研究的内容来看,家庭功能往往会 受到作为领导角色的父亲和母亲对孩子的教养方式的影响。父母教养方式就是父母 的教养行为、对儿童的情感表现及教养观念的一种统一的方式。这种结合方式往往 是相对稳定的,不会随着很多外界因素轻易变化,它往往反映了父母与子女间关系 的实质[14]。最早是由弗洛伊德提出了不同的养育方式对孩子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影响, 同时,他还进一步的对父母分别的角色做了划分:父亲负责提供纪律和规则,而母 亲则负责提供爱与温暖。至本世纪中 Parsons[15]又在弗洛伊德的观点基础之上,把这 个问题与性别特征联系起来,认为母亲角色情绪敏感,善于表达,更加适于处理与 孩子间的各种关系;而父亲指导性强,负责制定规则更好。结合我国社会文化背景, 包括文化传统、理解和温暖使子女产生安全感、温暖和信任,并形成良好的社会化, 较为顺利的发展。而惩罚干涉、拒绝否认则使青少年有自卑感与逆反心理,从而对 周围环境及至社会缺乏信心、产生厌恶和抵触。 1.3 家庭严重不和睦导致青少年出现攻击性行为几率大 目前普遍认为,在家庭环境因素中,家庭严重不和睦为主要的因素。犯罪青少 年[16-21]往往多存在着家庭“破裂”的现象,家庭结构破裂不仅导致了对青少年的支持 下降,家庭长期处于负性情绪气氛之中,也意味着家庭功能的缺失,在国内外很多 文献[33,34]当中,家庭功能都被一致地看作是青少年犯罪的强有力的预测因素。有[18、19, 2]研究发现,当家庭“破裂”是由离婚、遗弃、父母分居等家庭氛围长期失和而非由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5 死亡造成的时候,单亲家庭与犯罪的关系最为显著。与本次研究结果相符合。Loebe r[23]曾对四十篇各国有影响力的与儿童犯罪的攻击性行为与家庭关系不佳的研究进 行总结,其中有三十三篇提示二者存在显著正相关性。而李岩[24等人的研究也发现, 男性犯罪青少年与正常普通青少年在父母婚姻状况的分布上有较大差异。犯罪青少 年的双亲不全家庭、单亲家庭,特别是往往又有贫困家庭的比例较高。所以说,家 庭严重不和睦对青少年犯罪具有一定的预测作用。Vidoon [25]的研究则着重放在家庭 一旦真的解体后子女跟谁一起生活决定了离婚给青少年带来的影响:也就是说,青 少年与选择跟自己关系较好的双亲之一生活,则会有相对好的发展,而反之则结局 相反。美国著名心理学家 Mccord[26]等早于八十年代初期就对生长于破裂家庭的 5-15 岁的孩子做了长达 30 年的追踪研究结果,发现破裂家庭中生长的孩子中成长于缺少 母爱之家的男孩子以后发生少年犯罪的占了 61.8%。而生长于有母爱之家的,则在以 后产生少年犯罪的只占 21.6%,这说明问题的关键除了破裂的家庭,也在父母对孩子 是否存在着密切的、眷恋的关系。 1.4 父母抚养义务缺失导致青少年易于被推向犯罪之路 同时,高达 40.2%比例的犯罪青少年组从小与父母分居,其父母非主要抚养人。 其比例甚至高于父母的离婚几率。从调查问卷中我们可以得知,取代父母而担任他 们的抚养人的有年迈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甚至是舅舅、姨姨等亲戚。而父母应 当履行的义务却是根本无法由其他亲属所能替代的。如果说前者是父母由于各种原 因分开,家庭主要成员的暂时或持久性的分离,甚至离婚,缺少了父亲或者母亲, 那么青少年缺少的只是其中一方的母爱或者父爱。而从小便不是父母亲自抚养长大 则意味着这些青少年从根本上就缺失了来自父母的爱,意味着家庭结构的不完整, 以及家庭功能的明显缺失。从家庭的生态系统来说,则形成了一个负反馈的循环。 青少年在家庭内部无法获得足够的、有力的情感需要,就会在家庭之外寻求情感支 持,加大了他们未加选择就选择情感寄居对象的几率。很容易与不良同伴交往密切, 不良同伴对青少年的影响加大,这就形成了家庭内的推力和不良同伴的拉力共同作 用将青少年引向亚文化群体,促使其接受亚文化规则,与主流社会之间的离心力加 大,使得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1.5 流动青少年容易犯罪 近年来,流动青少年犯罪趋势较前有所增长。随着整个社会结构的变化,很多 人离开故乡,带着孩子离乡背井到外地打工,这些随着家人离开户籍地的青少年们 往往没有接受教育的基本保障,也无法得到完整的家庭功能。据公安部每年发布的 统计资料数据显示,流动青少年犯罪在所有犯罪青少年所占比率在逐年增高。在此 次调查中,我们也发现高达 23.5%的青少年户籍为四川、青海的内地城市,他们随在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6 新疆打工的父母来到这里,缺失家人最基本的管教、爱护,成为了青少年犯罪源源 不断的“后备军”。 2 父母教养方式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 近年来心理学中有关犯罪行为关系和父母教养方式的研究较多,大体结论也较 为一致, 许多人都认为父母对青少年行为的较好的监控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青少年 犯罪行为的发生与发展。而随着人们对家庭教育认识的加深, 选择适合青少年们身心 健康发展的科学的家庭教养方式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父母教养方式首先是对 青少年个性和认识结构有影响, 从而最终影响青少年的犯罪行为。 2.1 父母亲家庭教养方式对青少年犯罪性的获得产生全面普遍的影响 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父母教养方式所有共十一项因子维度中,犯罪青少年组与 正常对照组之间均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说明各因子都会对青少年犯罪性的获得产生 普遍性的影响,首先影响到了犯罪青少年们的认知过程,认知过程是犯罪行为发生 的中介变量。国外有研究如Crittendon 、Ainsworth [27]发现在青少年早期没有爱、 严厉的环境很有可能导致孩子形成敌对的心理和认知图式,从而形成了一种内部加 工模式,即世界就是充满敌意的。继而又有Main[28]认为首先犯罪青少年的个体是在 特定的情境中有选择性地提取继而构筑能够坚定他们的信念的趋势,便使得反社会 的趋势越来越增强,所以这种认知图式是十分稳定的。所以从以上结果我们可以看 出,父亲和母亲的家庭教养方式对青少年的犯罪性的获得产生全面普遍的影响。 2.2 从因子维度上看父母亲教养方式在功能差异方面的比较 从国内外统一的观点上来看,父亲的教养方式与青少年个性特征有相关关系的 因素要略少于母亲, 推测可能是中国传统的严父慈母家庭模式的固有作用。 父亲的 惩罚、干涉现在在许多家庭中仍旧被视为理所应当, 而相应的本该慈祥的母亲如果也 过多采取拒绝否认、干涉、惩罚等不良的教育方式, 那么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所造成的 负面影响则更为显著。在本次研究结果也证实了这一观点,结合表2,我们可以发现, 在母亲拒绝否认、惩罚严厉两个因子维度上,比较t值均很高。所以国内外也有一些 研究[27]认为父亲的教养方式并非是青少年犯罪性获得的主要原因,国外Hoffman的研 究就表明犯罪青少年身上的很多特征与母亲的严惩方式有密切相关。而母亲的教养 方式不仅是一般犯罪性获得原因,也对男性青少年犯罪者在犯罪动机、价值和需要感 等方面都产生了更加突出的影响,而且可能决定了青少年易于犯罪的一些倾向。在 这种情况下,青少年犯罪者容易对女性怀有敌意,潜意识里有一种征服女性的冲动, 缺乏爱和被爱的能力,无法发展出与女性正常交往的社会技能,从而不能够信任与大 多数人亲密的关系。 但是,在本次对父亲教养方式的结果分析中,我们也可以发现,父亲教养方式 对男性青少年又有着特殊的意义。很多犯罪青少年在自评对自身影响意义最大的人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7 时,往往都提到父亲的角色,认为父亲忽略了自己、父亲曾经做过违法犯罪的事情 以至于自己觉得没有什么、父亲不关心自己、父亲从来不在乎自己、父亲常对自己 进行打骂等体罚等等。在表2中,父亲拒绝否认因子维度也具有相当高的比较t值。 父亲的教养方式与母亲的不同,它对子女的影响具有其独特性。父亲教养方式对男 孩的成长过程更加重要,并不是要否定母亲在男孩养育过程中的重要性,只是想强 调父亲在培育男孩的男性心理特征包括责任感方面发挥着母亲无法比拟的作用。无 论从幼儿到少年期,男孩在体格发育和心理发育速度方面,父亲的影响都占有优势。 男性通常会将独立、自信、果断、坚强、敢于冒险等个性特征带给他们的下一代。 父子关系好,则孩子长大后抗压能力强,比较不易情绪化。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 学富勒顿分校心理学教授梅拉妮·马勒斯在美国心理学会第118届年会上公布此项 研究结果。这可能因为父亲对儿子的情感温暖、理解使得孩子能够具备更多处理人 际关系的经验和技能,更好、更加顺利的实现社会化,减少了青少年向其他方向发 展的趋势。 2.3 少数民族、汉族父母亲养育方式比较 从民族差别来看,汉族父亲在过分干涉和过度保护两个因子维度的得分稍高于 少数民族父亲,而在情感温暖理解、偏爱被试、惩罚严厉、偏爱被试四个因子维度 上少数民族父亲得分略比汉族父亲得分高,从中可以看出少数民族父亲对子女显示 出稍加偏爱、宽容的倾向。汉族母亲在拒绝、否认和惩罚、严厉、过度干涉、保护 三个方面得分均高于少数民族母亲,这提示汉族母亲对子女表现了略多的严厉、拒 绝、否认和惩罚。少数民族母亲在情感温暖与理解,偏爱被试两个方面得分高于汉族 母亲,且在母偏爱被试这个因子维度上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提示少数民族母亲更加 的偏爱、保护子女。但从父母养育方式 11 项因子维度总的方面来说,少数民族和汉 族父母的得分差异不大,说明从家庭的角度来说,民族差别并不是一个可以区分出 父母养育方式不同的角度。从此次研究结果我们可以仅仅可以看出,相对而言,少数 民族父母比起汉族父母给孩子们提供了一个相对比较宽松的生活环境,这可能与两 民族间对子女的教育观念不同有关。 2.4 父母教养方式的本质 结合本次研究结果,再来探讨父母教养方式的本质内涵:父母教养方式反映了 亲子交往的本质,体现在儿童青少年时期父母与子女间的感情连贯、和睦具有重要 意义。父母亲对待孩子的教养方式对青少年心身健康发展和正常社会关系的确立有 很大作用和影响,缺乏亲密的亲子相互关系,孩子与双亲之间将会缺乏情感的认同, 缺乏亲密感情的交流,也使得孩子不认同双亲的角色。 2.5 父母教养方式如何影响青少年 父母教养方式影响青少年个性发展以及自我认知结构。父母的拒绝否认和过度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8 保护、以及母亲的严厉惩罚是孩子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危险因素, 而且对青少年犯罪 的种种倾向有加重作用,作为消极的教养方式, 易使青少年缺少自信、敏感、自卑以 及过分地否定和贬低自己。 而父母亲的情感温暖理解可以显著缓解他们情绪的不稳定,是各型边缘型人格 障碍的保护因子,作为积极的教养方式与子女良好的自我认知存在着极其显著的正 相关。父母作为家庭教育的实施者,其教养方式对儿童自我概念的形成[29],自尊水平 的高低[30]和人格的发展[31]都有重要的影响。这些健康的心理对预防青少年的犯罪问 题时有现实意义的。尤其是当今的校园, 无论是中学生还是大学生, 由心理问题引发 的命案越来越多, 提高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水平也是刻不容缓的一项任务。 既往国内外有众多研究也充分说明了这一观点。如杨坚[32]和张素馨[33],以及国 外的 G.HatzicMstou [34]均研究了青少年犯罪者父母养育方式的特点,都发现少年犯 父母有较多不良的养育方式。青少年犯罪者[35]的父母们对孩子往往有更多的拒绝和 更少的关爱。同时也[36]提示,青少年犯罪者几乎没有或者很少体验到了情感温暖、 理解支持的教养方式,国内以及国外学者也有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都给出了 相似的结论有研究显示,不良的父母教养方式与儿童电脑游戏成瘾关系密切[37],另外 父母教养方式不当还是促发子女焦虑[38]、人格偏离[39]、网络成瘾[40]、边缘型人格障 碍[41]等。父母对子女过多的拒绝、否认及过分干涉[42],一方面给孩子心理上造成压 抑,使子女体验无价值感、无能力感和无位置感,另一方面又受自尊心的驱使,过 分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和自身价值,希望能得到外界及家人的认可,如果愿望和 动机过于强烈,常导致其内心冲突,导致儿童采用不成熟的、消极的应付方式,延 缓儿童应付方式的成熟,出现攻击行为和反社会行为。沈鉴清[43]等利用 EMBU 及相关 量表行多元回归分析结果表明,父母的过分干涉和保护易抑制自我意识的发展,不 利于孩子的自信心;严厉、惩罚的态度易使孩子产生抵触和不满情绪;拒绝、否认 则易伤害到孩子,从而导致他们产生攻击性行为。父母养育方式量表母亲的情感温 暖与理解因子、父亲的拒绝否认因子、自我意识量表的幸福与满足因子对男生的攻 击性具有预测作用,由此可见,男生在家庭在幸福与满足感越低,男生的攻击性行 为就越易发生。 国外心理学家 Bandura 和 Walterlsg,国内卢莉[44-47]则发现,父母的情感温暖 理解与父母的拒绝否认一样,对于青少年犯罪行为的预测力能力都很强。美国著名 心理学家 Bowman[48] 以及 Hoeve[49]曾分别以 103 位高中年龄男生、135 位城市黑美青 少年为被试为,通过量表的调查证明了父母的情感温暖理解的支持和监督与青少年 成长过程中的亲社会行为有显著相关性;Steinberg 和 Chung [50]曾有研究结果认为, 青少年罪犯者的父母教的温暖、监督和了解分别与个体的犯罪行为呈显著负相关。 3 社会支持与青少年犯罪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9 在本次研究中发现,研究组的总社会支持分、主观支持度得分、对支持的利用 度得分及客观支持分都显著低于对照组,这与以往的很多研究结果基本一致。在青 少年犯罪者的少数民族与汉族社会支持量表三个不同的因子维度上,提示在每个维 度上面平均得分都很接近,得出统计结果均无明显差异,也没有统计意义。说明男 性青少年犯罪群体的总的社会支持差,往往在人生中遇到应激或创伤事件的时候, 缺乏提供求助,从而使得他们无法缓解不良事件本身所引起的不良后果或压力,也 意味着总的社会支持不良与男性青少年犯罪有显著相关性。男性犯罪青少年的主观 及客观社会支持、支持利用度、社会支持总分与他们的犯罪行为均有明显关联,说 明良好的社会支持有助于犯罪青少年缓解精神紧张,更好地体味来自他人的关注与 支持,从而形成良好的人际信任水平,是明显的保护因子。青少年群体的社会存在 方式决定了其对社会支持的必备要求, 给青少年群体和其过渡过程提供具有正效应 的社会支持在现代化背景中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社会支持理念 应该成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思想理论基础, 在这一理论框架内进行预防青少年犯罪 的方式创新, 构建合乎青少年实际社会需要的社会支持系统, 并且探索社会支持主 体的功能内容和功能实现方式。 社会支持 [51] 主要包括主观体验到的支持、客观支持以及对支持的利用度三个 方面的内容。其中主观体验到的支持即领悟社会支持,也就是个体所感受到的来自 情感方面的支持程度,也就是个体在社会中被支持、被理解、受尊重从而产生的满 意程度和情感体验,与个体主观感受是密切相关的;客观支持则包含了社会网络、 团体关系的直接存在和参与、物质上的直接援助等,是人们得以满足他们心理、生 理、社会以及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支持的利用度指的是一个个体对社会支持的 利用情况。社会支持不仅仅是提供者客观上提供了支持,更重要的个体感受到了社 会或他人对他的关爱、尊重与支持,个体主观体验到的支持才是其心理现实的支持。 一般而言,在中国,家庭是最主要的社会支持,青少年都会在家庭中感受到对他的 支持与关爱,长期的共同生活的熟知性和血缘上的亲密感,也使青少年容易接受家 庭的支持。但是,当家长的教养方式不良时,青少年感受到可能就不少一种支持, 而是将其视为一种对其思想或行为的控制,并对家长产生反感情绪,亲子之间难以 进行有效的沟通,或是“沟而不通”。既往有研究说明父母教养方式不佳与儿童青 少年犯罪行为的发展可能有明显的联系,的调查也表明,大学生的攻击性与父母教 养方式得相关性非常显着,而父母双亲的情感温暖、理解与大学生的攻击性呈明显 负相关。 一个人社会角色的塑造和形成大多扎根于儿童、青少年时期。在双亲的帮助、 培育下的孩子通过社会学习一步步接受了社会规范、行为准则,并且把社会认可得 行为模式,逐渐内化为本人人格的组成部分,同时将社会反对的行为模式内化为本 新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 人良心所鞭策的力量,成为制约本人行为的动力。这样,这位少年即由原来的“自 然人”得意转变成为社会所接受的成员。这一过程也就是社会化过程,后在他的学 习,生活中,也就能够顺利的完成社会化,得到社会的强有力的支持。对于青少年 来说,家庭、学校、同伴、社区之间的相互关系共同构成了社会支持系统。一方面, 家庭所居住的生活环境还决定了孩子所能接触到的学校和同伴,因而,家庭对居住 地的选择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了学校、同伴和网络对孩子所起的作用。另一方 面,青少年的家庭与学校之间、家庭与同伴之间、学校与社区之间的互动都会影响 并可能改变青少年的心理和行为。如果这种影响是积极的,且相互之间联系较强, 个人的发展则可能实现最优化。相反,各种因素之间的非积极的联系会产生消极的 后果。 青少年们的生活经历会影响他们当前的心理,从而产生行为。出生之时的环境 最常见的是家庭,首先影响的是父母,随着时间的推移,亲子之间相互依照对方的 反应来调整自己的行为。家庭环境内部的互动情况决定了孩子早期的气质与人格, 从而影响到青少年与家庭之外的其他因素之间的互动,互动的结果进一步形成了青 少年早期的个性特征。但这毕竟是一个人生理-心理成熟和社会化不断完善化的重要 阶段,是一个逐渐发展到成熟的中间过渡时期,存在错综复杂的多层面的不成熟因 素和成熟因素的相互交错。所以说,这一时期生理、心理以及社会性都处于发展阶 段,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家庭作为影响儿童、少年最主要的力量,其最主要的职 能之一就在于养育、管教子女,教育子女逐步导向完善的社会化。在我们对青少年 犯罪者们的研究中,研究组家庭“破裂”比例高达 32.6%,很多受试者从小便与父母 分居,其父母非主要抚养人的比例高达 40.2%,在形成性格基础最关键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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