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5 1页 doc 27KB 6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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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简介
制作合同
项目名称:*****VI设计项目
委 托方(甲方):
受 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进行“*******”VI设计的项目,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
:
一、服务范围及双方权利义务
1、工作内容描述: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关“***********”VI的设计工作。VI设计范围包括logo图案标识以及企业标志设计、企业
字体、企业标准色、企业专用印刷字体、基本要素组合等VI基础设计项目(具体设计项目详见附件《**************VI设计项目》所示,设计成果按照乙方提供样品为参考)。2、制作周期:自甲方向乙方提供
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3个logo标识初稿并提交甲方验收,企业标准字体、企业标准色、企业专用印刷字体、基本要素组合规范等设计小项15个工作日内提交初稿;设计成果经甲方最终签字确认后,3个工作日提交成品。在项目正式开始时,甲方应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资料文件。3、乙方应按时保质完成该项目制作工作。乙方完成制作工作,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确认乙方的设计成果。
二、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如果项目制作过程中因甲方提出设计增项而发生增项费用,费用在乙方最终成果提交后与最后一笔付款同时支付给乙方。
2、付款方式:
1)预付款收合同总额款项的50%,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
2)待项目整体制作完成后并通过甲方签字验收,乙方提交最终版成果,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尾款款项,乙方向甲方出具符合企业要求的等额发票。
3)乙方帐户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4)支付形式:
三、知识产权的保护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文件资料,应具备合法效力,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场合和其它宣传。
2、甲方享有项目包括项目完成成果的全部版权、复制权、使用权和所有权。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及本合同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保密期限至甲方对外公布保密信息时止。本合同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4、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完成合同任务,乙方应向甲方返还预付款并赔偿合同金额的20%。
四、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乙方完成全部制作内容并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3、由于战争、地震、火灾等法定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工作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变更内容。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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