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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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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万国律师实务精英课堂 wanguolspx@163.com 010-51622736 医疗纠纷案件诉讼业务律师实务 1、 医疗纠纷涉及的当事人及医患关系性质 医患关系性质:1、公共事业服务关系2、消费关系3、合同关系 司法实践中大多数采纳第三种观点,以下的关于医疗纠纷诉讼的内容都是基于医患关系是合同关系来展开的。 2、 医患纠纷案件的解决办法 (一)三种解决方式 1、 和解(协商解决)2、调解(卫生行政等第三方介入)3、诉讼 (二)和解...
医疗纠纷
万国律师实务精英课堂 wanguolspx@163.com 010-51622736 医疗纠纷案件诉讼业务律师实务 1、 医疗纠纷涉及的当事人及医患关系性质 医患关系性质:1、公共事业服务关系2、消费关系3、合同关系 司法实践中大多数采纳第三种观点,以下的关于医疗纠纷诉讼的内容都是基于医患关系是合同关系来展开的。 2、 医患纠纷案件的解决办法 (一)三种解决方式 1、 和解(协商解决)2、调解(卫生行政等第三方介入)3、诉讼 (二)和解(调解)协议的效力 一: 梁某因病到被告卫生院急诊,医生何某诊断梁某患妇科病、肺炎及心脏病,并据此开药留院治疗,次日,梁某突然烦躁不安,全身冒汗,其家属要求转院治疗,梁某被抬上车不久出现口鼻流血,被告卫生院未采取急救措施,仍让病人转院,转院途中梁某死亡,其后,双方发生纠纷。 县卫生局、被告卫生院的领导组织梁某的家属与医院何某达成协议:1、死者的丧事由梁某的家属负责,不得向何某提出任何要求;2、何某一次性赔偿梁某家属6000元;3、本协议自调解之日起,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闹事,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肇事者负责。协议签订后,被告卫生院以何某的名义向梁某家属支付了6000元。后梁某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梁某所患疾病为钩端螺旋体病(肺出血型),医生何某诊断失误,医疗措施不得力,患者因肺大出血窒息死亡,属于以及医疗事故。梁某家属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医院赔偿抚养费,赡养费等损失。被告答辩:被告卫生院辩称梁某的死亡系疾病所致,且双方已自愿达成了协议我院已履行义务,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问:1、患者亲属与医生签的和解协议的效力 2、 医生在医疗纠纷中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二: 范某因饮酒饱食后上腹疼痛入院,医院初诊,全腹膜炎、消化道穿孔、阑尾炎、注射平痛新等药物后,范某疼痛有缓解,当日晚间又出现腹部剧痛。次日,专家会诊:急性胃穿孔、全腹膜炎、中毒性休克早期。行刨腹探查手术医疗,术后范某死亡。尸检结论为:范某因暴食后出现急性胃扩张,引起十二指肠前壁急性穿孔,而导致急性弥漫性化脓性腹膜炎,中毒性休克致死,手术打击,加速死亡。 在镇政府主持下,医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告医院自愿一次性补助范某家属救济款18500元:处理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被告医院负责,协议履行后,双方不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后范某家属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被告医院由于术前和术后技术过失,致范某患急性胃扩张,引起十二指肠前壁急性穿孔,中毒性休克,手术已晚,延误有效抢救时限,加上病情估计不足的剖腹检查,抢救力度不够,出现患者死亡,为一级医疗事故。 依据此鉴定结论,范某家属起诉称被告医院诱使其签订赔偿协议,要求被告医院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损失。 问: 1. 本案中,法院如何认定调节协议的效力: 2. 家属主张医院诱使其签订赔偿协议,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谁? (三)签订和解协议的注意事项 1. 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规避相关责任 2. 达成和解的患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3. 达成和解的医方应符合相依的条件 三、医疗纠纷案件案由的确定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1.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是2008年4月1日实施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规定的新案由。 2.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是违约之诉与侵权之诉的竞合,患方可以择其一而诉之 3. “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的应有 四、医疗纠纷案件诉讼前准备 1. 复印和封存病历 2. 确定原告 3. 确定被告 4. 确定案由和诉讼请求 5. 确定管辖法院 案件:患者张某,1995年出生,出生曾有发热、病理性黄疸等,因出生的医院没有儿科,其父母要求去其他医院住院治疗。九个月大时家人发现其发育不正常,后确诊为脑瘫、智力低下。2003年,其父母在报纸上看到和其他情况类似的孩子,家属通过诉讼状告医院获得了赔偿,始想到其目前的情况可能与医院的诊疗护理不当又关,遂打算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案例:患者黄某,女,35岁,生产过程中因医院过失死亡,其没有子女,有丈夫、父母(年事已高没有生活来源)、一个患精神病的未婚妹妹。 案例:患者徐某,因病去某私人诊所A就医,就医过程中发生输液反应,诊所医师未及时采取措施,徐某昏迷后报“120”转到一综合医院B,虽经积极抢救,其始终昏迷,一周后死亡。徐某有两个姐姐,父母(年事已高没有收入来源)、公婆健在,有丈夫和一个7岁的孩子。患者近亲属认为诊所A和医院B对患者徐某的医疗均有过错,请问:患者近亲属应当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原告是谁? 五、医疗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 案例:王某,孕39周时因胎动频繁怀疑胎儿宫内窘迫去某医院待产,医院观察产程不仔细,未及时发现胎儿异常并积极处理,致使胎死宫中,双方发生纠纷。在交涉过程中,王某发现医院有伪造病历的行为。王某将医院告向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人民币18万余元。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中,举证责任倒置,只是将部分患者的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了,但并不代表患方在此类案件中就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实际,这类案件中,很多重要事项的举证责任都是由患方承担的。违约之诉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仍然是“谁主张谁举证”。 六、诉讼时效 1、案由不同,时效不同 2、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案例:李某左侧乳腺有肿块需要手术,手术过程中医院却误对右侧乳腺进行了手术,手术后当日患者及亲属发现了医院过错而发生纠纷。 案例:王某,1996在某医院进行腹腔镜左卵巢摘除术,10个月后,单位体检中发现其左侧肾积水,经多方检查,一年后明确是由于医院腹腔镜手术中误结扎其左侧输尿管所致。 案例:朱某在某医院产科出生,出生后住院期间因医院的原因发生过严重窒息,经抢救后痊愈出院,孩子八、九个月大时,父母发现孩子智力发育低下,多方求医后确诊孩子患有脑瘫,孩子6岁时,家人看电视始知道窒息可以造成孩子目前的情况,遂去医院封存病历,并向医学会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区医学会鉴定医院诊疗符合医疗常规,不构成医疗事故,市医学鉴定结论是医院诊疗有违反医疗常规之处,构成医疗事故。 3、诉讼时效中断 下列三种事由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1)权利人提起诉讼;(2)权利人向对方提出要求履行义务;(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张某,2003年4月在某医院做手术,因手术遗留不应该有的并发症,医院明显存在过错发生纠纷。2004年1月,张某向卫生行政部门发函要求帮助解决纠纷,无果,后双方向医学会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004年10月,经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2005年3月,张某向当地法院提民事诉讼,要求医院赔偿相应的损失。 4、诉讼时效中止 5、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1)对患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推定过于严格。 (2)对起算时间的把握未考虑医疗行为的特殊性,仅仅简单把损害后果出现的时间作为起算时间。 (3)对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中断事由的审查过于严格; (4)司法实践中也有对诉讼时效的审查过于宽松的情形发生。 七、医疗纠纷案件中的鉴定 1、主要涉及两种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 2、二种鉴定的区别:(1)鉴定性质与启动程序不同,(2)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不同,(4)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救济途径不同。 3、医疗纠纷诉讼中还涉及其他的专门性鉴定:对病例的真实性、完整性有异议,提出司法文书鉴定;对患者的损害后果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对医疗费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鉴定等。 八、医疗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 赔偿项目比较表 赔偿类型 赔偿项目 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过错赔偿 医疗费 已发生医疗费+预期医疗费(基本医疗费) 已发生医疗费+预期医疗费(根据治疗需要确定) 误工费 误工时间×收入标准(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 误工时间×收入标准(以实际收入为基数)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时间×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 陪护费 陪护时间×陪护人数×收入标准(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 护理人员收入×陪护人数×护理期限 残疾生活补助费 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伤残赔偿指数×赔偿期限 受诉法院所在地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赔偿指数×赔偿期限 残疾用具费 普及型器具费用 普通适用器具费用 丧葬费 事故发生地丧葬费补助标准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 患者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扶养年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交通费 实际发生的必须的交通费 住宿费 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住宿天数 精神损害抚慰金 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年限(死亡最多赔偿6年,残疾做多赔偿3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由法院酌定。 死亡赔偿金 无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 营养费 无 根据医嘱,实际发生 九、诉讼中的其他注意点 1、鉴定时机的把握;2、关于鉴定材料的确定;3、关于鉴定的质证。 特价优惠:一共只要40元,有需要者可以QQ联系,或发到我的QQ邮箱。QQ:706679203 706679203@QQ.COM (保证货真价实、物有所值!) 一、课程介绍(原价) 专题一、青年律师的快速成长之路(律师营销) 3课时 60元 专题二、法院内部办事流程及规则,法官的沟通方法和技巧 6课时 120元 专题三、常用法律文书写作技巧及范例练习 3课时 60元 专题四、律师如何巧做企业法律顾问 3课时 60元 专题五、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方法及技巧 3课时 60元 专题六、民事案件办理流程:从谈案、办理委托手续、确定办案思路、查找法律依据、书写法律文书、立案(立案技巧、立案所需材料等)、出庭应诉(提交手续、庭审程序及各程序的注意事项、庭后工作等)、签收文书、案卷归档等方面系统讲解【以具体典型案例为例】      9课时 180元 专题七、刑事案件办理流程:从谈案、办理委托手续、确定办案思路、查找法律依据、书写法律文书、立案(立案技巧、立案所需材料等)、出庭应诉(提交手续、庭审程序及各程序的注意事项、庭后工作等)、签收文书、案卷归档等方面系统讲解【以具体典型案例为例】                   6课时 120元 专题八、行政案件办理流程:从谈案、办理委托手续、确定办案思路、查找法律依据、书写法律文书、立案(立案技巧、立案所需材料等)、出庭应诉(提交手续、庭审程序及各程序的注意事项、庭后工作等)、签收文书、案卷归档等方面系统讲解【以具体典型案例为例】                   6课时 120元 专题九、婚姻家庭典型案例办案流程与法律运用详解 6课时 120元 专题十、医疗纠纷典型案例办案流程与法律运用详解 6课时 120元 专题十一、交通事故纠纷典型案例办案流程与法律运用详解 6课时 120元 专题十二、劳动纠纷典型案例办案流程与法律运用详解 3课时 60元 专题十三、合同起草、审查典型案例办案流程与法律运用详解 6课时 120元 专题十四、房地产纠纷典型案例办案流程与法律运用详解 6课时 120元 专题十五、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办案流程与法律运用详解 9课时 180元 专题十六、产品质量侵权典型案例办案流程与法律运用详解 3课时 60元 专题十七、企业上市典型案例办案流程与法律运用详解 6课时 120元 四、授课部分师资 孙中伟律师: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法学院特聘讲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首届委员,中国律师超市(集团)网 www.law010.cn创始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8年1月出版的《走近中国大律师—中国当代大律师成功之道》一书所特别报道的全国十大律师之一,创办了国内唯一的死刑辩护专业性律师网站——北京死刑辩护律师网,《时代人物》杂志于2007年10月以《为了中国不再有死刑——访孙中伟律师从刑警到“中国死刑辩护第一人”》。 2008年3年,中国榜书艺术研究会主席、著名书法家李力生先生亲笔为其题词:“中国死刑辩护第一人” 创办了北京公司法律顾问网www.gsht.cn,多年来致力于以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为核心的商事法律研究,对公司法律顾问及商务律师业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律师营销、死刑辩护、企业法律顾问等。 王学棉律师:法学博士,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法政系副主任,北京逸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万国学校司法考试、律师实务独家签约老师,具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务工作经验。98年从事律师工作,擅长民事诉讼 李云清律师:北京市赢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 中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企业家世纪论坛首席常年法律顾问。李云清律师在18年的专职律师生涯中,承办了800起高难度、高对抗的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办案经验,具备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堪称能攻善守的“实战派”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贾向明律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诉讼法学硕士,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各类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11篇(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参与法学专业著作写作8部。擅长行政复议、诉讼。 张彦律师: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从事专职律师十二年中一直主张不要到打官司时才想起律师,把律师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重点放在预防阶段,以非诉讼方法化解企业对内对外纠纷,避免了诉讼,把大量的经济纠纷化解在起诉前、法庭外,为企事业单位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 郭明龙: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万国学校独家签约教师,曾担任法官多年。 马东晓律师: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专利分会主席,北京市律师协会产品质量与侵权损害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规章委员会委员,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实务培训课程教授。专利、商标代理人专业资格。担任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副总经理、海尔集团法律部门负责人。擅长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责任等领域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曾为摩托罗拉、戴尔电脑、德国汉高、青岛啤酒、上海光明、北汽福田、中国华电等提供各种知识产权服务 李佩璇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婚姻家庭法律网首席律师,1997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对婚姻家庭法律领域倾注了相当的精力,办理了大量的国内、涉外婚姻、继承等家庭法律事务。在涉外婚姻法律方面,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及实践经验。 许昭霞律师: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医疗纠纷暨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创始人,首席律师。毕业后留校法医学系任教,同时担任法医系法医门诊法医。在医学院工作的近十年时间里,完成教学科研工作的同时,参与过五百多例法医学鉴定,有着丰富的法医学鉴定经验。从事律师十余年致力于人身损害赔偿专业方向的研究,密切关注立法及学术进展,熟悉我国目前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参与各种人身损害赔偿案例的诉讼及非诉讼过程。擅长于人身损害赔偿相关(如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的诉讼及非诉讼律师事务 邹道明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方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中国交通事故网创始人、首席律师。中国交通事故网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交通事故专业法律网站。工作期间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二百余件,当事人遍布全国各地;在中国交通事故网及论坛上得到帮助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更是不计其数,在交通事故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刘昊斌律师: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劳动部主任,北京劳动法律网创始人、首席律师、高级培训师,北京著名劳动法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承办过多起有社会影响和劳动法案件,受到过中国青年报、最高人民法院报、京华时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信报、北京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等各界媒体的广泛采访和报导。现任中国电力出版社、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默克雪兰诺、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思源集团等国内多家大型公司的常年性劳动法专项法律顾问。 李晋律师: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曾创立海南晋天元律师事务所,代理多起合同纠纷案件。 王建彪律师:法学博士,高级律师。 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兼房地产业务部主管。曾任北京市检察院石景山区分院主诉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副教授等职、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员。擅长房地产纠纷案件办理 许钊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业务管理负责人。知识产权方向硕士、公司证券方向博士、金融投资方向博士后。许钊律师从1996年以来一直从事合同、知识产权、公司证券和金融投资方面的教学、司法实务和理论研究。百度纳斯达克IPO上市融资案,上海复旦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融资案,北京市兰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债转股案; 北京华海基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案;北京德昌厚顾问有限公司资产并购案;北京市唐朝商务会所资产重组、并购案; 北京市文博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剥离、股权并购、债务重组案; 湖南世纪龙绿化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剥离、公司改制、债转股、股权收购案;湖南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并购、重组、股权收购案; 湖南汇源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剥离、杠杆收购、企业并购、债转股案等著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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