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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49-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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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49-2007)null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49-2007)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49-2007)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林秋红 38665760 emai:qiuhong884@126.comnull前言 噪声作业的概念 噪声作业依据 噪声听力损伤发病机制 听力损失的特点 诊断原则 处理原则 案例分析 前言前言噪声是影响范围很广的一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在许多生产劳动过程中都有可能接触噪声。长期接触一定强度的噪声,可以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 噪声已成为世界七大公害之首; 从物理学角度上讲,噪声是一种在频率和强度上毫无规律的随...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49-2007)
null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49-2007)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49-2007)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林秋红 38665760 emai:qiuhong884@126.comnull前言 噪声作业的概念 噪声作业依据 噪声听力损伤发病机制 听力损失的特点 诊断原则 处理原则 案例分析 前言前言噪声是影响范围很广的一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在许多生产劳动过程中都有可能接触噪声。长期接触一定强度的噪声,可以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 噪声已成为世界七大公害之首; 从物理学角度上讲,噪声是一种在频率和强度上毫无规律的随机组合声音; 从生理和心理声学的角度上讲,它是一种人们不喜欢、不需要的、使人烦恼或有害于身心健康的声音。噪声噪声噪声对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听觉系统首当其冲,属特异性损害; 可通过中枢神经系统及对心血管、消化、神经-内分泌等系统和精神、心理造成非特异性损害; 这些损伤与噪声的强度、频谱、暴露的时间密切相关。声学基本知识声学基本知识声速:声波在媒质中传播的速度。单位为每秒米(m/s),以C表示 声速=340+0.6 × T℃ (米/秒) 声压:有声波时,媒质中的压力与静压的差值。单位为帕[斯卡](Passcal)、Pa 声压级:声压与基准声压之比的以10为底的对数乘以2,单位为贝[尔],但通常以dB为单位。基准声压必须指明。Lp=2lg(/0) 20-20000Hz为可听声,20Hz以下为次声,20000Hz以上为超声 媒质越密,声音传播越快。 噪声作业的概念噪声作业的概念指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每年工作50周(每天8小时工作每周5天)的平均等效连续噪声级≥85dB(A)的作业岗位。达不到8小时及超过85分贝者按时间减半,噪声增加3分贝计算。如工作4小时为88分贝。工作地点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工作地点噪声声级卫生限值 噪声作业依据噪声作业依据其确定的依据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971年公布了0~45年间连续噪声A声级与听力损害的危险率关系表(ISO-R1999),该研究标准表明环境噪声≤80 dB(A),其危险率为0%,而85 dB(A)组,开始出现听力损害危险率增加,5年内为1%。 据统计,目前我国因职业接触噪声的人数约1000万,而我省的接触人数则超过100万,工业噪声对人体的主要危害是听力损失。 据1034个工厂噪声调查,噪声污染85dB(A)以上的占40%,职业噪声暴露者高频听力损失发生率高达71.1%;语频听力损失发生率为15.5%。 听力损失概念听力损失概念针对单一具体频率的听阈而言,如500Hz听阈为10分贝,则说该频率的听力损失为10分贝,6000Hz听阈为35分贝,则说6000Hz听力损失35分贝。 听力损伤概念听力损伤概念只是针对言语频率(500Hz,1000Hz,2000Hz)的平均听阈是否大于等于26分贝,存在平均听阈≥26dB,则出现听力损伤。不针对单一频率,也不针对高频。听阈概念听阈概念对于正常人耳,刚刚能引起音响感觉的声压称为听阈声压,也称听阈,为20μPa 在规定条件下,以一规定的信号进行的多次重复试验中,对一定百分数的受试者能正确判别所给信号的最低声压。信号的特性、它达到听者的方式以及测量声压的地点都必须说明。听阈一般用相对于20μPa分贝数表示,一定百分数常取50%。 纯音听阈是受试耳对测试频率的纯音恰能听到的最轻的声音, 按GB 7583-87规定:某人的听阈是指在规定条件下,以一规定的声信号在多次重复试验中, 有一半以上的次数能确切地引起听觉的最小声压级。暂时性听阈位移(temporary threshold shift,TTS) 暂时性听阈位移(temporary threshold shift,TTS) 接触噪声后在听觉疲劳的基础上产生,当与声源脱离接触后,可在不同时间内完全恢复。实际工作中常以16小时为限,即在脱离接触后到第二天上班前的时间间隔。 受试者脱离噪声环境12h~48h后作为测定听力的筛选时间,复查时间定为脱离噪声环境后一周。 永久性听阈位移(PTS)永久性听阈位移(PTS)暂时性听阈位移逐渐积累,虽经休息不能恢复或遗留下未能完全恢复的听阈改变,即永久性听阈位移。平时称为慢性声损伤,早期受影响的频率范围窄,损伤比较轻,不易被人们察觉,无明显自觉症状,或仅有轻度耳鸣,随暴露时间延长,损伤逐渐扩展,听力减退日渐加重,累积频率过多;开始感到听觉障碍,若扩及到2 000 Hz、1 000Hz、500Hz时,会出现明显耳聋伴耳鸣。双耳多为对称性损伤,一般在噪声暴露初15年发展较快,以后平缓,一般不致全聋感音神经性聋感音神经性聋耳蜗与听神经病变造成的听力损失。在感音性听觉障碍中,以耳蜗病变为主的听力损失多见,如药物中毒性聋、突发性聋、先天性聋、老年性聋、创伤性聋、传染病性聋、全身疾病相关性聋、某些必需元素(碘、铁、锌、镁缺乏)代谢障碍、Mèniére病等。听神经病变以肿瘤常见。主要表现为高频听力损失、无气骨导差距、有重振、高调耳鸣、频率分辨力差、言语识别力低 噪声引起的听力损失属于耳蜗病变的感音性聋 纯音听阈测试纯音听阈测试是通过观察、和分析受试者对可控的纯音刺激的主观反应来了解听觉系统功能状态的检查技术。包括气导及骨导听阈测听。听力图(听力曲线)听力图(听力曲线)用图或表的形式表示的,在规定的条件下按规定的方法测得的,受试耳在各测试频率上的听阈级与频率级的关系。年龄性别修正年龄性别修正纯音气导阈的年龄修正值:确定职业性噪声聋时,应考虑年龄因素,按GB7582耳科正常人 (18~70岁)听阈级偏差的中值(50%)进行修正。 性别校正 (男>女)被测听人员确定被测听人员确定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职业健康监护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后及应急性职业健康体检。作为噪声职业危害,同样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后及应急性职业健康体检。噪声作业按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每年工作50周(每天8小时工作每周5天)的平均等效连续噪声级≥85dB(A)来确定。测听时机测听时机鉴于职业性噪声听力损失有暂时性阈移,故应将受试者脱离噪声环境后12~48h作为测定听力的筛选时间。 若筛选测听所得的结果已达听力损伤及噪声聋水平者,应进行复查,复查时间定为脱离噪声环境后一周。噪声听力损伤发病机制噪声听力损伤发病机制机械学说 高强度噪声可引起强烈的迷路内液体流动,螺旋器剪式运动的范围加大,造成不同程度的盖膜-毛细胞的机械性损伤及前庭窗破裂、毛细血管出血、甚至螺旋器从基底膜上剥离 血管学说 强噪声可使内耳血管痉挛,损害耳蜗微循环,导致耳蜗缺血、缺氧,造成毛细胞和螺旋器的退行性变 代谢学说 强噪声可引起毛细胞,支持细胞酶系统严重紊乱,导致氧和能量代谢障碍,致细胞变性、死亡 电子显微镜可以观察到听毛倒伏、稀疏、脱落,听毛细胞出现肿胀、变性或消失噪声听力损失的特点噪声听力损失的特点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聋 早期表现为暂时性听阈位移 晚期表现为永久性听阈位移 早期高频听力下降,听力曲线在3000~6000Hz(多在4000Hz)出现“V”型下陷,逐渐出现语频(500~2000Hz)下降,听力损失是缓慢的、进行性的下降 无气骨导差距 一般双耳听力对称 重复性好,同一频率阈值偏差≤10dB 听力损害的临界暴露年限与噪声强度有关 nullnullnullnullnullnull体检结果评价体检结果评价结果 听力图描述、耳科疾病、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疾病等 结论 是否职业禁忌、疑似职业听力损伤 处理意见 是否调离、是否从事原工作,提请职业病诊断等。结果1(8种)结果1(8种)1\双耳听力正常; 2\双耳语频听阈正常(≤25dB), 双耳3000Hz 、4000 Hz 、6000Hz三个频率的平均听阈≤40dB 3\①听力检查为传导性听力损失(或混合性听力损失);②有鼓膜穿孔或慢性化脓性中耳炎者;③计算该耳500Hz 、1000 Hz 、2000Hz三个频率的气导平均听阈,平均听阈≤40dB 结论1结论1“未发现职业性听力损伤改变” 处理意见1 “未发现职业禁忌证及疑似职业病,可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 结果2结果24\各种病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1000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HL) ; 5\听力检查为传导性听力损失(或混合性听力损失),且语频平均听阈>40dB; 6\噪声易感者(噪声环境下工作一年,双耳3000、4000、6000Hz中任意频率听力损失≥65dBHL); 7\任一耳听力为混合性听力损失,该耳骨导平均听阈≥26dB。 8\双耳3\4\6K Hz平均听力损失大于40dB伴耳鸣 结论2结论2“建议脱离噪声环境7天后来院复查” 结论3 提请诊断结论3 提请诊断1\双耳3\4\6K Hz平均听力损失大于40dB(灵活掌握) 2\好耳语频平均听阈≥26dB 诊断方法诊断方法确切的职业噪声接触史:连续噪声作业工龄3年以上,工作场所的作业人员8h等效接触噪声限值≥85dB(A) 排除其他疾病(药物聋、外伤性聋、伪聋、突发性聋、家族性聋、老年性聋、各种中耳疾患) 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聋 听力损失进行年龄性别修正 至少3次电测听检查,间隔3天,第一次脱离噪声环境12h~48h,复查为一周后 听力图重复性好 平均听阈的计算,双耳高频平均听阈,单耳语频平均听阈,以较好耳语频平均听阈作出诊断分级诊断分级诊断分级观察对象:双耳语频听力正常,双耳高频(3000Hz,4000Hz,6000Hz)平均听阈≥40dBHL 轻度噪声聋:26~40dBHL 中度噪声聋:41~55dBHL 重度噪声聋: ≥56dBHL 处理原则处理原则观察对象不需调离噪声工作场所,但同时患耳鸣者例外。 轻度、中度及重度噪声聋患者均应调离噪声工作场所。 重度噪声聋患者应佩戴助听器。 对噪声敏感者(即上岗前体检听力正常,在噪声环境下作业1年,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任一频率,任一耳听阈达到65dBHL)应调离噪声工作场所。 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者,按GB/T16180处理。劳动能力鉴定分级劳动能力鉴定分级四级 双耳听力损失≥91dB; 五级 双耳听力损失≥81dB; 六级 双耳听力损失≥71dB; 七级 双耳听力损失≥56dB; 八级 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听力损失≥91dB; 九级 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听力损失≥71dB; 十级 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听力损失≥56dB。 案例介绍案例介绍林某,男,43岁 1997年2月至1999年在某火电管道工业公司冷作班当配合工,2000年6月至2007年6月在广州某管道有限公司制作班当配合工,均接触噪声,专业工龄10年4个月,无戴耳塞防护 2001年12月、2003年4月、2004年4月、2006年5月、2007年4月作业场所噪声强度(8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分别为51.8~60.0、82.6~98.0、84.5~85.1、89.1、73.2~89.3dB(A) null“双耳听力下降伴耳鸣6年余”于2007年11月19日入院 健康监护资料记载2004年曾患“中耳炎” 体查:外耳道无畸形、无异常分泌物,鼓膜完整、未见穿孔,乳突无压痛 2007年5月17日电测听:左耳极重度耳聋,右耳感音神经性聋、语频平均听阈48.6dB(HL) 2007年11月22日电测听:左耳极重度耳聋,右耳语频平均听阈70.3dB (HL) 2007年12月3日电测听:左耳平均听阈95.2dB (HL) ,右耳平均听阈67dB (HL)null2007年11月22日声阻抗:双侧中耳功能正常 2007年11月22日脑干诱发电位:右耳Ⅰ-Ⅴ间期延长,左耳ABR未引出波形 2007年11月22日耳声发射:双耳TEOAE、DPOAE大部分未引出 2007年12月4日ASSR:左耳重度听力下降,右耳高频区听力下降存在问题存在问题上岗前无电测听检查基础资料 12月19日会诊有人认为患者双耳听力不对称,右耳各频率阈值偏差大于10 dB (HL),不符合噪声聋特点,不能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 有人认为右耳存在夸大聋 建议通知病人回来复查诊断分析诊断分析追问病史,病人小时候左侧头面部有外伤史 接触噪声工龄10年4个月,工作场所噪声强度(8h等效声级)大于85dB(A),噪声作业史明确 左耳听力曲线重复性测试结果稳定,结合病史,左耳是非噪声性听力损伤 健康监护资料记录示曾患“中耳炎”,此次住院体检鼓膜完整,电测听没有传导性聋,声阻抗示A型图,可以排除中耳炎致鼓膜穿孔病史 右耳虽有夸大聋,但最后一次(2007年12月20日)电测听:左耳平均听阈87dB (HL) ,右耳平均听阈28.6dB (HL),右耳听力曲线符合噪声聋特点,以最好一次电测听结果诊断 2007年12月25日诊断为职业性轻度噪声聋 nullnullnullnullnullnull谢谢大家!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林秋红 Email:qiuhong884@126.com 2010年7月7日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目的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目的系统地收集、汇总、分析、解释并评价有毒有害因素对职业人群健康影响的信息,为职业病防治计划执行过程提供有用信息,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评价职业病防治规划提供重要依据,为预防、控制职业病提供信息服务。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依据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依据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依据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依据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农村农药中毒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其配套规章、技术标准 规范化、标准化的信息报告——提高信息利用价值、可信度 职业病报告职能的转变职业病报告职能的转变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机构体系的分别建设,职能重新调整,负责职报的职能机构随之出现了多元化状况,2003年起全国的汇总分析单位也变更由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负责。 2005年10月卫监督发[2005]39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和进一步建立完善职业病报告系统的组织形式、管理体制。职业病报告职能的转变职业病报告职能的转变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职业病报告工作; 2、有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地区,职业病诊断机构将诊断的职业病向职业病防治机构报告,没有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地区,各职业病诊断机构将诊断的职业病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由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汇总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职业病报告职能的转变职业病报告职能的转变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全国报告统计工作实施,负责对全国职业病报告统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和督导,负责职业病报告汇总、分析。 4、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职业病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适用范围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适用范围适用于: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 2、各级承当职业病监测信息报告的职能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防疫站。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适用范围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适用范围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 4、首诊急性职业病、农药中毒的各级各类综合医疗卫生机构(突发事件); 5、依法承当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适用范围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适用范围6、依法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依法承当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类型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类型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全国常规监测(常规职业病报告)五、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内容五、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内容常规监测 由6张报告卡组成。 《职业病报告卡》《尘肺病报告卡》《农药中毒报告卡》 《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 《有毒有害作业工人职业健康监护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 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 突发事件报告、职业病报告 事件报告不限于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包括慢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 个案病例卡需列入常规职业病监测信息报告,并由属地的职业病监测职能机构填报《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监测项目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监测项目 疾病监测 职业病监测 以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80号)为准。属于本监测范围的职业病病种共9类102种(不包括放射性疾病和电光性眼炎)。 农药中毒监测(突发事件管理规范)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监测项目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监测项目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基本信息监测: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在岗期间健康监护 作业场所职业病有害因素的日常监测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报告原则 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报告、审核、汇总、分析和符合安全的原则 报告单位 各类监测点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能的各级职能机构。具体填报:null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尘肺病和其它职业病由依法从事于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填报《尘肺病报告卡》、《职业病报告卡》和(或)《农药中毒报告卡》。 各类职业病死亡病例由出具死亡证明的医疗单位 用人单位(包括在医院外的死亡病例) 市职防院 填写相应报告卡上报。 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由依法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填报《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一个用人单位一卡);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填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一个用人单位一卡) ; 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 报告方式 构架于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健康危害因素信息监测系统”。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以各类责任报告单位为直报口,实行一次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确认的分级#管理制度#。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由辖区内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代其网络直报;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 急性职业病、农药中毒报告依托医院、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监测网、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网络平台。 对各接口授权确定资格——和报告责任主体相对应。由各地职业病报告职能机构负责提供授权名单(单位及其授权范围) 报告流程 null汇总分析职业病个案卡网上直报逐级审核逐级审核职业卫生卡网上直报尘肺死亡农药中毒网上直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危害事故一般事故应于6小时内报告重、特大事故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报告职业病监测信息报告流程示意图同级人民政府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逐级审核 重、特大事故紧急报告突发事件程序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报告时限 网上直报,各类职业病病例均在确诊后15天之内可随时网上直报(不包括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本监测信息的三种报告时限,指各级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能机构进行最后审核、确认和汇总分析的时限(非报告时限)。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三种报告时限的划分依据: (1)职业中毒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程度,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2)职业健康检查的特点、规律; (3)疾病发生特点。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 重、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具体规定、要求进行实时报告。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须填报《职业卫生重大事件报告卡》。 除首诊急性职业病的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外,用人单位同样负有报告的法律责任。 急性中毒信息资源共享、整合、利用: 系统查询(突发报告类别为职业中毒) 、跟踪、补漏、信息完整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 自然年度报告 急性职业病实行月汇总(下月10日前)和零报告:急性职业病实行月汇总制度(包括重、特大事故的个案病例),如该月内网上无急性职业病报告,默认零报告。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各类慢性职业病和农药中毒病例实行半年汇总:包括《职业病报告卡》(除外急性职业病)、《尘肺病报告卡》、《农药中毒报告卡》、《有毒有害作业工人职业健康监护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7月10日前和次年1月10日前完成审核、确认、上报。 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年报汇总由系统自动汇总。补报、更正问题由软件自动进行,更正必须在原卡片进行(系统修改功能); 数据库码表维护一年一次;资质单位变动涉及授权或取消授权资格需要及时变更权限; 权限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而定(可以授权某张报卡)。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避免重报、漏报: 转诊病例一律由转出单位负责报告 诊断机构、用人单位都是报告责任主体,为避免重、漏报(尘肺222例,重报186例、诊断单位漏报27例,企业漏报9例),各职能机构要有规范管理规则; 患者可以选择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跨区、市诊断的病例(卫监督发[2005]293号) 卫监督发[2005]293号 卫监督发[2005]293号 卫生部关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湖北省卫生厅:     卫法监发[2002]200号)第二条中关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本县(区)、本县所在市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任何职业病诊断机构”是指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者居住地所在县、及其县所在设区的市、自治州、及其市、州所在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辖区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县级、设区的市级和省级的任何医疗卫生机构。不包括横向跨县(区)、跨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 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4.跨区报告:非横向跨区确诊职业病病例(包括劳动者居住地)、职业健康体检、有害作业场所技术服务市场化 5.发挥各级审核功能、系统查重功能的应用 放射工作单位的有关监测报告内容(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放射工作场所监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归口放射卫生相应的报告卡统一上报。 八、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填卡说明八、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填卡说明1.制卡目的 2.统计范围包括在岗的非编制职工 3.填卡单位及报送日期 4.指标解释 凡报告卡中的其他:本报告卡未特指的事件,需填报具体内容(毒物名称、中毒原因等)。凡必填项都设逻辑校验功能 null尘肺病报告卡 身份证号: X线胸片号* 报告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 报告日期:_____年____月 ____日 *非必填项八、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填卡说明八、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 卡片序号:自动产生20位个人序号。前8位为省(自治区、市)、地、县、乡镇的国标码,中间8位为上网录卡时间(年、月、日),后4位为流水号。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纸质卡片序号应在卡片录入后,再依据录入卡时自动产生的20位个人序号填写纸质卡片序号项。 卡片序号为尘肺患者个人的记录号,每名尘肺患者终生只能有一个纪录号(晋期、死亡、调入、调出)。系统正在完善。null填写要求:确诊的新病例是体检机构提交诊断机构进一步诊断的,只需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其他内容可从网上点击“用人单位信息”维护库获得所需资料 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 新病例是诊断机构直接确诊(门诊或住院)或其他机构介绍来的,可按下列情况处理: ①单例新病例的报告卡需要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的全部内容 用人单位后的方格是填写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② 2例以上新病例,是同一用人单位、诊断日期相同的,除1例个案报告卡需要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全部内容外,其余个案报告卡只需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其他内容可省略。同时诊断机构必须在网上注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注意重登记(系统查询、查重)。 适用于职业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经济类型:系患者所在单位的经济成分。按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分两层五类 选择下述分类原因 组合如股份公司等null适用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卡 参考资料1 公有经济 (填写具体成分,下同)公有经济 (填写具体成分,下同)公有经济公有经济非公有经济非公有经济null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行业:是国家对全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的标准分类。是政府综合统计、政府部门统计和企业统计的基础分类。按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GB/T4754—2002)填写(工商登记时赋予的编码); 适用于所有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为四个层次,即门类、大类、中类、小类(本报卡只采用后三类编码)。其编码方法和代码结构为,门类用英文示,即用A、B、C……顺次代表不同门类。大、中、小类依据等级制和完全十进制,用三层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大类代码由前两位数字组成;中类代码由前三位数字组成,第三位为中类的顺序码;小类由四位组成,第四位为小类的顺序码。 01表示大类“农业”, 011表示中类“谷类及其他作物的种植”, 0111为小类“谷物的种植”。本编码中如果大类或中类不再细分,则他们后面的代码补“0”直到四位。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 本编码表中凡第三、四位或第四位为“0”,则表示该大类所含的中、小类都归属于该行业分类。如 0600 表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即包括了0610(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0620(褐煤的开采洗选)、0690(其他煤炭采选)具体填报即选择原相对应的行业“煤炭”。 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以现登记取得的国标编码归入相应的历年原编码 行业编码对照表(括号内为国标编码)参考资料2 行业编码 乡镇企业归入集体企业 回收加工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4300)新单列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煤炭01 石油02 电力03 核工业04 冶金05 有色金属06 机械07 电子08 兵器09 船舶10 化工11 医药12 铁道13 交通14 建材15 建设16 地质矿产17 水利18 农业19 森林工业20 轻工21 纺织22 航空航天23 商业24 邮电25 石化工业26 回收加工业 27 其他28包括原有司法26和其他(28)、三资企业(30) 不能列入1~27 则统计在其他。 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企业规模: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家统计局设管司 2003-05-22颁发),分大、中、小、不详。 如何获得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主要途径来自用人单位委托对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或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时,要求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浓度或强度等资料。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病人来源:分体检机构、诊断机构和其他。单选 ①体检机构 指报告病例是来自依法承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送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者; 如果一个机构获得体检和诊断的两种资质认证,劳动者是先在本单位体检,而后又在本单位确诊,其来源应填报体检机构; 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②诊断机构 指报告病例来自患者直接就诊于诊断机构而确诊的新病例或晋期病例; ③其他 指报告病例来自非特指的其他机构,如用人单位报告的尘肺死亡病例。 统计工种:指该尘肺患者从事的主要接尘工种,如患者从事过多种接尘工种,则应考虑所接触粉尘的危害性质、接触时间和粉尘浓度等因素,择其主要者。参考资料3。未变 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尘肺种类:依据《职业病目录》直接填写。如矽肺、煤工尘肺……。 参考资料4,其他尘肺指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填写诊断的具体尘肺病名,如磨工尘肺,不可填尘肺(适用于报告卡中的全部其他)。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卡片中日期:确实无法弄请月份者,出生年月和开始接尘日期填7月(07)诊断日期、死亡日期填6(06)日; 实际接尘工龄:从开始接触粉尘到首次确诊为尘肺病期间的实际接触粉尘时间的累加。患者确诊为尘肺病后仍未脱离粉尘作业,其实际接尘工龄仍终止于诊断尘肺病的日期 。只有一个实际接尘工龄(逻辑校验)。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诊断时间(诊断I、II、III期):以报告当时确诊的期别,填入相应期别的年、月、日。没有经过诊断的期别,较报告期别低的期别应划“”表示之,较报告期别高的期别需留空白。 合并结核:在相应尘肺期别后选择“是”或“否”;均以初诊或晋期诊断的同时为准。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晋期病例 诊断I期 诊断II期 诊断III期诊断II期纸质卡片打“”,但不须录入。 因患者是于1997年前确诊,此次应赋予卡片序。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患者生前未诊断尘肺,死亡后诊断为尘肺(包括X线诊断和病理诊断),或生前诊断期别与死亡后诊断期别不符时,诊断日期以诊断机构确认的诊断日期为准,诊断日期不能在死亡日期之后。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新病例:当年确诊的新病例于当年死亡或是死后诊断的新病例,报告类别都首选新病例,同时填写死亡日期; 死亡病例:指在本年度内死于各种疾病的尘肺患者; 晋期病例:指在本年度内尘肺患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发现尘肺有进展的现 患病例。同年新、死和同年晋期、死亡的处理 1新病例  2死亡病例 3晋期病例 4调出病例 5调入病例 调出省: 调出(入)病例:指在本年度内,本省尘肺患者调外省,工作关系。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尘肺病报告卡死因:指直接导致尘肺患者死亡的疾病或损伤。以医院的死亡证书或死亡报告为准。ICD-9 ICD-10的对应 参考资料5 尘肺现患数转换八、尘肺现患数转换八、尘肺现患数转换2005年年终现患数 1996年版 尘肺地区、工业系统13种尘肺分布,两张产出表的基础上进行合并、归类原则: 地区 一律按国标编码上网录入。2005年以前存在省直管单位必须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历史数据的归属合并。 八、尘肺现患数转换八、尘肺现患数转换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包括原煤炭至其他(原编码01-28)。 集体经济:原乡镇企业(原编码29) 外商经济:三资企业(原编码30) 八、尘肺现患数转换八、尘肺现患数转换行业:1996年版原工业系统 对号入座 保留原有行业(对应表) 原01-25、27 增加回收加工工业27:从零开始。 其他:包括原工业系统中的其他、司法(原编码26)、乡镇企业(29)和三资企业(30)八、尘肺现患数转换八、尘肺现患数转换企业规模 将2005年年终13种尘肺现患数的合计数按病种归入“不详” 如何做好转换 Excel 1、2005年13种尘肺年终现患数地区分布产出表 2、2005年13种尘肺年终现患数行业分布产出表 经济类型 3、把相应数据粘贴(合计除外)中科软提供的样表,中科软倒入系统。 null职业病报告卡 (不含尘肺病、放射性疾病) 身份证号: 填表人:                单位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八、填卡说明-职业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职业病报告卡职业病种类:根据现行的“职业病目录” 分为九类(不包括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中毒需分别填写“急性(01)”或“慢性(02)”,如汞中毒应填写是急性汞中毒或是慢性汞中毒。参考资料6 八、填卡说明-职业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职业病报告卡具体病名:指八大类职业病中,各类所包括的具体职业病名称。如急性铅中毒,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参考资料6 统计工种:以造成患者健康损害的岗位工种为统计工种。大概分为三个统计工种:操作工、辅助工、其他。 八、填卡说明-职业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职业病报告卡急性中毒先录入职业病中毒事故 选择急性中毒才会出现录入项 系统把急性中毒共性部分建立 职业病事故维护库八、填卡说明-职业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职业病报告卡中毒事故编码:不论中毒事故累及人数多少均需编码。用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统计识别。7位,即年号(4位)+流水号(3位),流水号由各报告单位按中毒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编码,当一起事故同时发生2人以上中毒(含2人)2名患者的中毒事故编码应相同。 八、填卡说明-职业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职业病报告卡同时中毒人数:指同时、同地暴露于同一种或同几种毒物下的劳动者的健康受到损害,而出现不同程度的相同临床表现,被确诊为某种毒物中毒的人数,每张报告卡都需填 。 事故卡和个案卡同步 诊断先后填报 发生日期:限于急性职业病患者填写,慢性职业病例划示之。 八、填卡说明-职业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职业病报告卡诊断日期:以依法承当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的诊断日期为准。 死亡病例:应填写死亡日期。一名新病例患者同时是死亡病例或死亡病例报告时,不论是急性职业病或是慢性职业病,必须填写死亡日期。慢性职业病患者在报告多年后死亡,不论何种死因也需填报(全死因:本病、其他、不详)。 报告类别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 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 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监测对象 县及县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急)诊及住院的死亡病例。 《死亡医学证明书》(见附件一)的格式和死因推断的有关规范,进行网络直报(2006年1月1日),报告内容包括: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 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 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 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患者死亡后,由诊治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 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 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医疗机构指定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按照ICD-10要求统一进行死因编码; 医疗机构应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 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 监测实施方案(试行) 并将填写完整的《死亡医学证明书》送交辖区内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当天完成网络直报。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周、月、年进行动态分析 八、填卡说明-职业病报告卡八、填卡说明-职业病报告卡null农药中毒报告卡 诊断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 报告日期:_____年____月 ____日 *非必填项八、填卡说明-农药中毒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农药中毒报告卡填卡单位及报送日期:本报告卡由最初接诊农药中毒患者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患者确诊后24小时内填卡网上直报,由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单位分级审核和确认上报。 突发事件包括农药中毒报告 八、填卡说明-农药中毒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农药中毒报告卡中毒农药名称:指引起患者中毒的具体农药名称。若患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混配的制剂农药(如混配制剂快杀灵含辛硫磷和氰戊菊酯),或是两种以上自配农药,应填写每一种农药的具体名称。 八、填卡说明-农药中毒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农药中毒报告卡中毒农药类别:参考资料7 归类、录入。 01敌敌畏 02甲胺磷 03对硫磷(别名1605或一六零五),含甲基对硫磷 04氧乐果(含乐果) 05敌百虫 06水胺硫磷 07其他有机磷 08溴氰菊酯 09其他菊酯类 10克百威(呋喃丹)八、填卡说明-农药中毒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农药中毒报告卡11灭多威 12其他氨基甲酸酯类 13杀虫脒 14杀虫双 15有机氯类 16 其他杀虫剂 17 杀菌剂 18毒鼠强 19氟已酰胺 20抗凝血杀鼠剂 21 其他杀鼠剂 22百草枯 23 其他除草剂 24混合制剂 25 生物化学农药 26其他八、填卡说明-农药中毒报告卡八、填卡说明-农药中毒报告卡不属于01—06的有机磷杀虫剂归入07 不属于08的菊酯类归入09;不属于10—11的归入12; 不属于01—15的杀虫剂归入16 不属于18—20的杀鼠剂归入21;不属于 22的除草剂归入23;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农药制剂或自配两种以上农药归入24混合制剂;不能列入01-25的农药品种归入其他26(须填写具体农药名称) null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 省 市(地) 县 乡镇 卡片序号 □□□□□□□□□□□□□□□□□□□□ 一、基本情况: 1事件编码:□□□□□□□ 2发生事件单位: 3地址: 邮编: 4电话: 5 经济类型: 6行业: 企业规模:大□ 中□ 小 □ 不详□ 二、事件情况: 1发生日期: 年 月 日 2发生场所: 车间 3毒物名称:(1) 空气中浓度 mg/m3 (2) 空气中浓度 mg/m3 (3) 空气中浓度 mg/m3 (4) 空气中浓度 mg/m3 4产品名称: 5中毒情况:接触人数 发病人数 确诊人数 其中死亡人数 6现场初步急救:无□ 有□ 主要急救措施: 7职业病报告: 无□ 有□ 报告单位: 三、事件原因:1无“三同时”□ 2 无卫生防护设备或效果不好□ 3设备跑、冒、滴、漏□ 4无个人卫生防护用品或使用不当□ 5无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6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7无职业卫生教育和危害告知□ 8 产品包装或作业岗位无警示标志□ 9.首次使用,未报送毒性鉴定资料和注册登记□ 10其他□ 四、事件经过(事件起因、救援过程和患者主要临床表现。可加附页): 五、事件控制措施:1警告 2限期整理 3责令停产停业 4封存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原材料和设备 5严格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6其他 : 负责处理事件单位(签章): 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八、填卡说明-职业卫生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八、填卡说明-职业卫生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统计范围:凡一起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同时发生10人以上(含10人)或死亡1人以上(含1人)、职业性炭疽1人以上(含1人),均属重大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凡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导致中毒,中毒人数符合重大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均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安全、中毒事故举例八、填卡说明-职业卫生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八、填卡说明-职业卫生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分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把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别严重的是Ⅰ级→红色表示 肺炭疽  严重的是Ⅱ级→橙色表示 50人以上,死亡5人以上  较重的是Ⅲ级→黄色表示 10人~50人,死亡5人以下   一般的是Ⅳ级→蓝色表示 10人以下,无死亡  发生Ⅰ级或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在4小时内报告国务院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基本原则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组织机构及其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规定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技术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网络人员的指导、培训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相关领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负责收集、核实、分析辖区内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报告范围与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报告标准不完全的等同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判断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传染病 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 职业中毒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人及以上的 其他中毒 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的事件(农药中毒)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报告内容 事件信息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职业卫生重大事件报告卡),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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