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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2011)--2

2014-03-29 50页 ppt 6MB 1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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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2011)--2nullnull 方式 ——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保证 债权人 债务人 保证合同 保证人 null 一般保证——保证人第二履行人 方式 ...
建造师(2011)--2
nullnull 方式 ——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保证 债权人 债务人 保证 保证人 null 一般保证——保证人第二履行人 方式 连带保证——保证人、债务人同为第一履行人 使用国家资金 不得作为保证人 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约定 担保范围 无约定——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费用 null 保证合同约定责任 债权人转让主合同债权 无约定——继续担保 保证人书面同意——继续担保 债权人债务人变更主合同 未经同意——保证责任消灭 投标保证金 #工程施工#保证 履约保证金 工程款支付担保——发包方null抵押 债务人 抵押权人 抵押人财产 第三人 自有 房 产 国有 国有 其他财产 抵押物 自有 国有土地——有处置权 土地使用权 集体所有土地——禁止 荒地使用权——经发包方同意 有处置权null 土地所有权 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 社会公益设施——事业、社会团体 不得抵押 权属不明或有争议财产 依法查封、扣押、监管财产 法定其他不得抵押财产 应当 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林木、运输工具等 登记 登记之日起生效 自愿 其他财产 签订之日起生效——未登记、无对抗权 null 通知抵押权人 已登记抵押物转让 告知受让人 转让所得、提前清偿、多退少补 债务人未履行合同: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 登记先后顺序 应登记 清偿顺序 登记优先 自愿登记 未登记——合同生效顺序 null 动产质押——动产 质押 权利质押——权利凭证 债务人 质权人——转移出质人质物 第三人 保管 债权人事先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 产 运输 加工承揽 动产 留置 法定 特定情况 法定范围内,合同可约定不得留置财产 定金 ——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数额 ≤ 20%主合同标的额 定金合同——实践合同——实际交付定金生效 IZ 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IZ 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财产保险 保险 人身保险 投保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当事人 被保险人——保险对象 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人身保险)null财产保险合同: 投保人:转让合同(标的)——通知保险人并取得同意 增加保费 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危险增大——通知保险人 解除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 如实告知 投保人 支付保费——不交——合同失效 提供证明 索赔 及时通知 实际损失(包括修理费用) 财产保险赔偿 多家投保——按比例分担 null建筑工程一切险——意外险 投保人:发包人 被保险人:各方利益相关人,业主、投资人、承包方、设计、监理 保险责任——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自然损耗:(2)、(4)、(5) 人为过错:(1)、(3)、(7) 除外责任 技术资料:(6) (P41) 公共运输工具、已另有投保(8) 特定财产 保险期外,可另行约定 (9) (10) null 第三者责任险——另保 法院、政府裁定 赔偿金额 不超保单明细表对应限额 合同约定期限内 保险期限 实际行为发生(以先发生的为准) 动工 开始 材料 签发完工验收证书 终止 验收合格 所有人实际占用null安装工程一切险 包含机械工程因素 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除外责任——同建筑工程一切险——认为过错表现不同(P42) 保险期限——同建筑工程一切险——试车考核期(P42) ≤ 3个月(超过另加保费) 考核期 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责任 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法定 保险代理人——保险人的代理人——推销员 保险经纪人——投保人的顾问——协助投保人从事各种保险业务IZ 3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IZ 3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违宪责任 国家赔偿责任 违法责任种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单位、公民 刑事责任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 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 划拨 申请 划拨土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出让 领取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 规划主管部门政府 项目审批文件 核发土地出让合同申请nullI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null1Z302010 工程施工许可制度(1)施工许可证 《建筑法》 建设单位 申请 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5日内 null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5类 小型工程:投资≤30万元、建筑面积<300m2 有开工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抢险救灾工程 临时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军用房屋建筑null(2)法定批准条件 有用地批准手续 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确定施工企业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资料 有标证工程质量、安全措施 建设资金已落实 其他法律、行证法规规定条件——监理、消防设计审核 合法开工条件null 工期<1年、资金≥50%工程合同价 工期≥1年、资金≥30%工程合同价 null应当委托监理的已委托监理 国家重点工程 公用事业工程(大、中型) 强制监理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贷款、援助工程 成片开发住宅小区工程 其他 消防设计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null(4) 施工许可证管理 开工期限:——3个月,可延期2次,每次≤3个月 中止施工:一个月内——报告——复工 开工报告:延期开工、中止施工——报告 不满六个月 超过六个月重批 违法责任: 责令改正——符合条件、补办 责令停工——不具条件 处理罚款——可以 不满1年已满1年报告核验1Z302020 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1Z302020 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申请资质证书条件: (1)注册资本 (2)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技术装备 (4)法定其他条件 null1、房建总承包企业资质条件 (1)注册资本 注册资金 ≥ 企业净资产≥ 特级 3亿 3.6亿 一级 5000万 6000万 二级 2000万 2500万 三级 6000万 7000万null(2)专业技术人员 特级:企业经理——工程管理经历 ≥ 10年 工程技术管理经历 ≥ 15年 资格: 高级职称,执业资格:一级(工程) 技术负责人 2项以上施工总承包工程技术工作(一级) 主持 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工程 2亿元以上工程总承包项目 财务负责人——职称、高级会计师,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 50人 技术人员 相关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null一级:企业经理——工程管理经历 ≥ 10年,或高级职称 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 ≥ 10年 总工程师 本专业职称:高级 总会计师——职称:高级会计师 总经济师——职称:高级 ≥ 200人 高级职称 ≥ 10人 技术人员 中级职称 ≥ 60人 一级项目经理 ≥ 12人 经济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总和 ≥ 300人null(3)技术装备——与承包工程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质量检测设备 特级: 技术中心——省部级 科研经费—— ≥ 0.5营业额(近3年平均) 工法—— ≥ 3项(国家级) ≥ 3项(近5年) 工程建设专利 ≥ 8项(累计)其中发明专利 ≥ 1项 科技进步奖(国家级) 成果(近10年) 或主编工程建设标准(国家、行业) 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网络化 信息化 外部网站——开通 设计、人事、综合、档案管理——数字化null(4)工程业绩 一级( ≥ 4 项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总包) 层数 ≥ 25层 高度 ≥ 100m(构筑物) 房建工程 单体建筑面积 ≥ 3万m2 单跨跨度 ≥ 30m 总建筑面积 ≥ 10万m2 (住宅小区、建筑群体) 单项建安合同额 ≥ 1亿元null2、施工企业资质许可权限 (1) 特、一级 施工总承包 二、三级(国资委监管企业及下一级) 建设部 一级——水利、交通、信息产业 专业承包 一、二级——铁路、民航 不分等级——公路交通工程、城市轨道 公示 审定 其他企业 省建设厅 建设部 其他部委 建设部 国资委监管企业(下一级) 10日20日申请受理起60日 申请 20日null(2)省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其他施工总承包二级 其他专业承包一级、二级、不分等级 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 (3 )地区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劳务分包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 省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决定 建设部备案 地区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决定(报省) 建设部备案 (4)企业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查处——报资质许可机关 30日30日null3、资质申请、延续、变更 (1) 一项 申请 多项——最高一项——主项 申请表 (1) 法人材料(2)(3) 申请材料 人员材料(4)(5)(6)(7) 场地、设备材料(8)(9) 其他(10) 最低等级(无业绩) 首次(增项)申请 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不超原设计等级null(2)延续 资质证书 申请 延续 (5年) (5年) (3)变更 形式变更——名称、地点、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工商部门变更 省、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证书变更 名称变更 省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建设部 变更 实质变更——合并、分立、改制 合并——以高的为准 分立——按实际达到的资质核定 改制 条件不变 按法定程序变更 条件变化 重新核定 30日内申请2日 2日期满前60日null(4)不予批准——申请之日起前1年内 超越资质,借用、出让资质 串通投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违反强制性标准 一般 ≥ 2起 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较大 ≥ 1起null 拖欠分包款、农民工工资(恶意) 瞒报、谎报、延报 工程质量事故 破坏现场、阻碍调查 无证上岗、情节严重 不履行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后果严重)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 资质证书 非法转让 其他违法行为null(5)资质证书的撤回、撤销和注销 撤回:取证后不再符合条件——限期改正——撤回——申请新资质 撤销:许可机关违法发证——许可机关、上级机关撤销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超越职权 违反程序 不符合条件、作业许可 其他 未改null注销: 证书失效——注销——公告 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 企业依法终止 资质被撤回、撤销、吊销 其他null5、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三资企业 (1)设立——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审批——商务部(厅) 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部(厅) 施工总承包特、一级 建设部 专业承包一级 中方投资者为国资委监管企业 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下 建设厅 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下 劳务分包 null(2)申请资料(P44) 中外合资 中方出资总额 ≥ 25%注册资本 中外合作 三资建筑业企业——中国法人——遵守中国法律 (3)工程承包范围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许可null 资质等级许可 外资建筑业企业 限制承包范围 全部外资项目 国际金融机构资助项目——国际招投标 外资 ≥ 50% 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技术困难、中方不能独立承担 外资 < 50% 建设厅批准 中国投资、技术困难项目——省建设厅批准——中、外建筑 企业联合承揽null6、禁止行为 新建 (1)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 扩建 改建 拆除 合同——无效 无资质承包人 实际施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支持 (2)禁止超越资质承揽工程 (3)禁止借用、出借资质——挂靠null7、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1)申办资质 吊销证书 ● 骗取证书 警告、罚款、刑事责任 不予受理、给予警告 ● 隐瞒情况、虚假材料 1年内不得申请 ● 不办变更手续——限期办理——罚款 不办null(2)无资质承揽工程 建设单位——责令改正、罚款 取缔 施工单位 2% ~ 4%工程合同价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null(3)超越资质等级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2% ~ 4%工程合同价罚款 施工单位 没收违法所得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资质证书(情节严重) null(4)转让、出借资质证书——同(3) (5)违法分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同(3),罚款0.5 ~ 1.0%工程合同价 接受分包单位——同(3),罚款1 ~ 3万 (6)骗证承揽工程 ——同(1),罚款2% ~ 4%工程 合同价罚款,没收违法所得null 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施工承包合同解除 可更换 发包方同意 不可抗力 施工企业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5个工作日1Z302030 建造师制度1Z302030 建造师制度考试 合格 资格证书 注册 执业证书、印章null(2)考试报名条件——一级建造师 学历与工作经历学历与工作经历专科——6年——4年 本科——4年——3年 双学位(研究生班)——3年——2年 硕士——2年——1年 博士——1年——1年 (3) 注册申请 程序(3) 注册申请 程序单位 申请 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 初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审批 (房建、市政)发证、核定印章编号 (其他专业)专业主管部门 审核 发证、核定印章编号1) 初始注册1) 初始注册证书签发3年内 3年外 null2) 延续注册2) 延续注册 申请表期限:有效期满30日前 有效期:3年3) 变更注册——执业单位改变3) 变更注册——执业单位改变注册有效期内、变更后延续原有效期4) 增项注册4) 增项注册增加执业专业————按规定(4) 受理(4) 受理 省级 建设部 其他部 建设部审查20日内20日内 审批10日内审核延续申请 一个专业期满即应申请 变更申请 未及时变更----企业承担责任 省级 建设部 其他部 建设部审查5日内10日内审批5日内审核初始申请 不予注册 —— 11种情况不予注册 —— 11种情况 个人能力 刑事处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达继续教育要求超过65周岁正执行其他原因、执行完不满 3 年执业活动原因、执行完不满 5 年null行政处罚——吊销注册证书、不满2年 过错 接口——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负责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3年内、项目经理)聘用单位不符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null(5) 注册失效——8种情况 聘用单位原因破产吊销或撤回资质证书吊销营业执照null 个人原因 接口——其他解除合同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超过65周岁null(6) 收回注册证书、印章——5种情况 注册失效 撤消注册 吊销注册 受刑事处罚 法律、法规其他规定IZ301012 执业管理IZ301012 执业管理(1) 执业范围 原则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 其他施工活动管理 其他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规定)一级(特.一级企业)二级(二级及以下企业)null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程管理服务——总承包、施工、监理 工程咨询——技术、经济 施工管理文件——签字、执业印章 质量合格文件——签字、盖章施工资质企业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 相邻分段 同一工程 分期施工 约定工程已验收合格 非承包商原因 停工 ≥ 120天 建设单位同意null(2) 权利、义务 权利——8大权利 使用名称 使用证书、印章 依法执业 签字、盖章 接受继续教育 获取报酬 解释、辩护 被侵权申述 义务——7大义务 守法 执行标准 保证质量、承担责任 接受继续教育 保密 回避 协助注册管理 null 同时发包—施工项目负责人 专业工程签章 独立发包—该专业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施工管理文件—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 分包工程签章 质量合格文件—总包项目负责人null 禁止行为——9项规定 不履行义务 索贿、受贿 商业贿赂(行贿) 签署造假文件 多单位执业 违法使用证书、印章 超范围执业 其他禁止行为 null (4)注册机关监督管理管理部门 建设部——全国统一监督管理 其他部——各自专业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监督检查措施 要求出示证书 要求单位出示被检查人员签署的文件 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 纠正违法违规行为null(2) 管理措施 撤销注册 注册人违法 注册机关工作人员失职 1) 执业违法:违法行为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其他相关部门查处 报告--注册机关--依法撤消(7或14个工作日) 报告内容 违法事实 处理建议 有关材料 申请违法 执业违法null(3)继续教育 必修60学时 主专业——120学时 注册有效期内 选修60学时 必修30学时 增加一专业——60学时 选修30学时 注册地 学习地点 工程所在地 null 选修学时抵充 编写考试大纲、命题 20学时 编写继续教育教材 发表相关学术(省级)第一作者 ≤60学时 10学时 出版专著、教材(≥ 5万字)一、二作者 继续教育授课——授课学时null3、违法行为承担的责任 (1)注册违法 不予受理(注册) 隐瞒情况、虚报材料申请 警告 1年内不得申请 撤销注册 违法所得3倍以下(≤3万元) 欺骗、贿赂取得证书 罚款 ≤ 1万元(无违法所得) 3年内不得申请 聘用单位提供假材料——责令改正——罚款1~3万元 未改null(2)继续教育违法 取消继续教育记录 骗取继续教育证书 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 (3)无证执业 责令停止 无证 警告 罚款1 ~ 3万元 未变更注册——责令改正——罚款 ≤ 0.5万元 不改null 责令改正 违法所得3倍以下(≤3万) (4)执业违法 罚款 ≤1万(无违法所得) 警告 违法行为——9项(P80) (5)信用档案信息 未提供信息——责令改正——罚款0.1 ~ 1万 不改null 责令改正 (6)政府工作人员违法 处分 刑事责任 责令停止执业1年 (7)质量事故(过错) 5年内 重大事故—吊销证书、不予注册 终身(特别恶劣)nullIZ3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nullIZ303010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1 必须招标的范围、规模和招标方式(1)工程必须招标范围·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讯水利城市设施生态环保其他null·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市政科、教、文体育、旅游卫生、福利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其他· 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各级财政预算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 (国资拥有实际控制权)null· 国家融资项目国家发行债券国家对外借贷或担保国家政策性贷款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国家特许融资·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世行、亚行贷款外国政府及机构贷款援助资金null2)规模标准(1)工程建设项目· 单项合同估算价施工≥200万货物≥100万服务≥50万· 项目总投资≥3000万 (单项合同必须招标)· 省级政府可另行制定,但不得缩小招标规模标准null 工程施工 (5项)国家安全、秘密抢险救灾扶贫资金、以工代赈特定专利、技术施工企业自建自用—资质满足要求在建工程追加附属小型工程、 加层—原中标人仍具能力其他null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发改委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项目地方——省级政府技术原因、投标人少涉及国家安全、秘密受地域环境限制抢险极灾成本与价值相比不值的法律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不适宜公开招标null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基本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约2 招标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2 招标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1)落实招标条件 招标投标法——2方面 招标项目需审批的——已获批准 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文件上载明 施工招标投标办法——5方面 招标人已依法成立 初步设计及概算已获批准 招标范围、方式、组织形式、已获核准 相应资金或资金业来源已落实 有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null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资格认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条件——场所资金、专业力量、专家库 业务——编制招标等、招标文件、工程标底、草拟合同 无利害关系 (2)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自行招标——满足条件委托招标——招标代理——中介组织国家机关代理项目的投标人null3.5 招标文件的构成与编制1)招标文件的构成· 基本内容(7项)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技术条款投标文件格式拟签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附件、投标人应提供的材料null(3)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构成· 基本内容(9项)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格式拟签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附件、投标人应提供的材料null 出售: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内容:施工招标——9项 货物招标——6项 规定:技术标准——不得明示或暗示不公平内容 修改、澄清——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人 时间招标文件开始发出 ≥20日 投标文件截止 修改、澄清之日 ≥15日 投标文件截止 null(4) 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内容招标条件项目规模、范围、标段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实施时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售价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日期联系方式其他null 预审——投标前——合格者投标 (5)资格审查 后审——评标时——不合格者废标 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履约能力 审查内容 没有法律禁止经营情况 近3年没有骗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其他条件null(6) 开标 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精确到分地点— 招标文件中确定的· 拒收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null开标参与人招标人—主持投标人—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工程货物招标)其他人—可以邀请公证机构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开标程序·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所有投标人或其代表公证机构· 拆封、唱标— 投标文件主要内容null (7)评标 评标委员会 人数——5人以上、单数 专家——不少于2/3 选取 条件——八年、高级职称 一般——专家库随机抽取特殊——招标人确定null评标——保密 废标——6+3 无章和签字——有一即可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多份标书或标价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预审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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