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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花园配套商业项目报告表(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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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花园配套商业项目报告表(送审)理想花园一期项目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 :理想花园配套商业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天津新鸿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4年03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理想花园配套商业项目 建设单位 天津新鸿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朱灿 联系人 刘世维 通讯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上京桃园二区207室 联系电话 13652119281 传 真 022 29669088 邮政编码 301811 建设地点 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庄镇龙江大街北侧、宝白公路东侧 审批部门 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
理想花园配套商业项目报告表(送审)
理想花园一期项目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 :理想花园配套商业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天津新鸿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4年03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理想花园配套商业项目 建设单位 天津新鸿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朱灿 联系人 刘世维 通讯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上京桃园二区207室 联系电话 13652119281 传 真 022 29669088 邮政编码 301811 建设地点 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庄镇龙江大街北侧、宝白公路东侧 审批部门 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津宝行政许可[2014]16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房地产开发经营 K701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31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388 总投资 (万元) 70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82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17 % 经费 (万 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6年9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背景 天津新鸿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在天津市宝坻区成立,目前主要进行房地产开发。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拟在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投资建设理想花园住宅小区及配套商业项目,采取一次征地、分期建设的方式实施,本次将进行配套商业项目的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令[2008]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 建设内容 理想花园配套商业项目,建设地点在宝坻区大白庄镇龙江大街北侧、宝白公路东侧,占地面积6312 m2,建设理想花园住宅的配套商业设施。本次规划建设商业建筑2栋,1#楼地上2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4m;2#楼地上11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46.35m,总建筑面积13447 m2。本项目设置地上停车位及地下车库,共机动车停车位63个。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项目公建设施一览表见表3。 本项目预留商业区拟采取招租形式引入商家,具体经营业态、规模等尚未确定,可能包括洗浴、游泳池、快捷酒店、公寓、办公、超市、百货等,因此在招租前应单独履行环境保护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才能经营。 表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备注 层数 高度(m) 建筑面积(m2) 地上建筑 1#楼 2 14 2415 2层东部为餐饮企业,其余为预留商业区 2#楼 11 46.35 6765 1层东部为餐饮企业,其余为预留商业区 地下建筑 1#楼 1 / 940 综合办公区、仓库及设备用房 2#楼 2 / 3327 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表2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总占地面积 m2 6312 2 总建筑面积 m2 13447 2.1 地上建筑面积 m2 9180 2.1.1 1#楼建筑面积 m2 2415 2.1.2 2#楼建筑面积 m2 6765 2.2 地下建筑面积 m2 4267 3 容积率 - 1.5 4 建筑密度 % 32 5 绿地率 % 22 6 绿地面积 m2 1388 7 机动车停车位 个 63 7.1 地上停车位 个 21 地块西北部及东南部 7.2 地下停车位 个 42 2#楼地下1层 8 非机动车停车位 个 62 地上,地块西部 表3 本项目公建设施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建筑面积(m2) 用地面积(m2) 位置 1 配套 1#楼 机房 16 / 位于地下 2 配电间 48 / 3 消控室 21 10.5 位于地上1层 4 公厕 50 25 5 配套 2#楼 消防水池、消防、给水、中水泵房 450 / 位于地下2层 6 低压配电室 35 / 7 有线电视间 23 / 8 卫星电视间 20 / 9 空调机房 260 / 10 配电间 14 / 11 送风机房 27 / 12 排风机房 25 / 13 消控室 38 19 位于地上1层 3.​ 公用工程 3.1 给水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管网供给,供水水源为京津新城东山自来水厂;项目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待该地区具备中水供应条件后实行自来水、中水结合方式供水,中水主要用于居民冲厕、清洁冲刷及小区绿地浇洒等。从本项目北侧及西侧宝白公路引入两根DN200给水管,3层以下由市政给水管直接供给;4层以上经位于地下的加压水泵加压后供水。 本项目总用水量估算为76.62m3/d,其中市政自来水用量59.08m3/d、中水用量17.54 m3/d。本项目用水主要为餐饮企业及快捷酒店等用水,另外还有绿化用水等。中水主要用于绿化及冲厕用水。因具体经营业态、规模等尚未确定,根据给排水设计规范,本次商业用水指标按建筑面积取值。 3.2 排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按地块有组织的收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宝坻区大杨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使用期给排水统计情况见表4,水平衡图见图1。 表4 本项目给排水情况统计 序号 用水项目 用水定额 用水单位 数量 日用水量(m3/d) 散失量(m3/d) 污水量(m3/d) 自来水用量 中水用量 1 办公人员 40 L /p·d 10 0.32 0.08 0.04 0.36 2 商业 8L/m2·d 9180m2 58.76 14.68 7.34 66.10 3 绿化 2 L /m2·d 1388 m2 / 2.78 2.78 0 合计 - - 59.08 17.54 10.16 66.46 4 漏失及未预见水量 以上总量10% 5.91 1.75 1.02 6.64 总计 - - 84.28 11.18 73.10 注: 用水定额取值依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图例:图中用水量单位m3/d;虚线表示中水供应。 图1 本项目水平衡图 3.3 供热及制冷 本项目供热及制冷采用中央空调(风冷式),空调机房位于地下层。 3.4 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市政高压电网引来一路10kV电源供电。在地块内2#楼地下2层设置配电室,1#楼、2#楼地下一层均设置配电间。 3.5 燃气 本项目餐饮企业厨房烹饪过程燃用天然气,所需天然气由当地市政燃气管网提供,调压箱依托理想花园一期项目地块西南角设置的调压箱(本项目东侧)。估算本项目餐饮企业天然气用量60万m3/a。 3.6 停车场(库、位) 按照《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规划》(DBT29-6-2010)及有关规定,本项目设计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共配有机动车停车位63个,其中地上21个,地下4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2个。 4.​ 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4200万元,申请国内银行贷款2800万元。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 本项目在宝坻区大白庄镇龙江大街北侧、宝白公路东侧规划的居住用地建设,为新建项目,现地块为空地,无地表建筑物,不存在原有污染。该地块北侧紧邻理想花园住宅小区一期项目用地,东侧紧邻理想花园住宅小区预留用地。 《理想花园住宅小区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编制,天津市宝坻区环保局于2013年7月2日以宝环许可表[2013]51号文予以批复。 理想花园住宅小区一期项目占地75600m2,拟建设3~8层住宅楼44栋及配套建设3栋独立的2~3层公建房,包括非经营性公建及经营性商业公建,总建筑面积73142.0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012 m2,地下建筑面积14130.05m2。该项目已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预计2016年6月建成使用。根据现场调查,目前各建筑物地基已基本建设完成。 根据已批复的环评报告表,理想花园住宅小区一期项目建设期和使用期产生的污染源及采取的防治措施分别叙述如下: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影响,其影响是阶段性的,通过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落实有关防护措施,可以将建设期的环境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使用期环境影响 住宅住户和商铺厨房燃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因燃气废气分散排放,产生量较小并且能够及时得到扩散,对于附近的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显著影响;对餐饮厨房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保证油烟去除效率和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标准,在宝坻区大杨庄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排入该污水厂集中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具有合理的排水去向,对水环境影响很小;所有固体废物均分类袋装收集,定期收集后由环卫单位清运。 各污染源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宝坻区位于天津市中北部,华北平原北部,燕山山脉南麓。东及东南与河北省玉田县、宁河相邻;南及西南与宁河、武清接壤;西及西北与河北省香河、三河相连;北及东北与蓟县、河北省玉田县隔河相望,地处北京、天津、唐山三市之间,是连接北京、天津、唐山的枢纽地段,是京唐城镇发展轴和市域西部城镇发展带交汇处的重要节点,拥有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宝坻新城和京津新城两个新城。 京津新城是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天津市规划建设的十一座新城之一。位于北京、天津、唐山三大城市的核心区域,处在环渤海经济圈发展的腹地。距北京90公里、天津43公里、唐山75公里,毗邻京津、京哈、津蓟、承塘四条高速和12条国道,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市宝坻京津新城大白庄镇龙江大街北侧、宝白公路东侧。场址西临宝白公路,南隔规划景观水渠为龙江大街,北侧为在建理想花园住宅小区一期项目,东侧为建理想花园住宅小区预留用地。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简图详见附图1、附图2、附图3。 2、自然环境 2.1 气候特征 宝坻区位于华北平原东北部,为燕山南麓的一部分,该地区属暖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其特点四季分明,降雨不均,冷暖干湿差异明显,春季干旱,少雨多风,地表蒸发量大;夏季高温多雨,降水集中;秋季凉爽,降温迅速;冬季寒冷,干燥少雪。年平均气压1017.0MP,年平均气温11.12℃,年平均日照时数2620.9h,年平均降水量613.54mm,年平均风速3.4m/s,主导风向为西北风。 2.2 地质、地貌 该地区地层多为多层地质结构:包括远古代的震旦系和新生代的第四纪地层。地质上按其内部构造位置划分为宝坻断裂的北部,属于阴山纬向构造带的东南缘,东西构造带的唐山隆起宝坻凸起的燕山的山前地带。基岩埋深一般为90至300mm。第四纪地层的冲击物较为发育,砂层颗粒粗,厚度大。地貌类型为河流冲击平原,地势较为平坦,地形大体趋势为西部较高,东南部较低,自然坡度0.5‰。根据本工程勘察报告,本项目场区位于冀渤断块坳陷的沧县隆起上,表层为广泛的第三系和第四系所覆盖,厚度达1500m左右。勘探深度土层岩性由上至下依次为:素填土(0.5m)、粉质粘土(3.4m)、粉土(4.3m)、粉质粘土(0.6m)、粉土(1.8m)、粘土(4.0m)、粉质粘土(1.4m)和粉砂(4.0m)。场地浅层地下水主要为潜水,埋深约2.40m。 2.3 水文状况 宝坻区自古河流众多,以水资源充沛而著称,目前区境内一级河道有6条,分别是潮白新河、蓟运河、青龙湾河、泃河、引泃入潮、北京排污河;二级河道多为内陆季节河,主要有武河、鲍丘河、窝头河等,另外还有引滦明渠。这些河道,除北京排污河外,均属于海河水系。距本项目较近的河流主要有潮白新河,东距本项目拟建场址约3公里,在京津新城区域内全长16公里,水域面积4.5万亩,最深水位达到7.5米,未来将打造成为内河航道,重点开发水上休闲娱乐以及游艇会所等产业。本项目废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天津宝坻区大杨庄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社会经济概况 宝坻区位于天津市的北部。西邻河北香河县,东隔蓟运河与河北玉田县相望,南与武清区、宁河县接壤,北与蓟县、河北三河市毗邻。2001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区域面积1450平方公里,现辖18个镇、3个乡、3个街道办事处,户籍人口66万。 项目所在的大白庄乡位于宝坻区南部,北连牛家牌乡、周良庄镇及里自沽农场,西南与尔王庄乡毗邻,东南与大唐庄镇接壤,东临潮白新河与黄庄乡相望。全镇总面积81.6平方公里,居全区各乡镇之第三位。辖20个行政村,人口1.5万人。该乡是人口少地多的农业大乡,以种植业为主。 改革开放以来,宝坻区工业迅速崛起。目前全区已拥有各类性质的工业企业7700余家,并逐步形成了纺织、服装、旅游用品、文体用品、地毯、鞋类等六大支柱行业群体和以轻加工型、出口创汇型为主的工业发展模式。机械、建材、化工、电子、食品、农产品深加工等行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正在兴起,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 宝坻境内地势平坦,土质肥沃,适宜耕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粮棉生产基地,有耕地面积115.8万亩,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玉米、水稻、大豆等。近年来已成为天津市和北京市的肉、蛋、菜副食品生产基地之一。 宝坻区商贸繁荣,区城集市面积已达40万平方米,是天津地区最大的集贸市场,辐射八省三市三十多个区,素有“京东第一集”之称。 2、天津宝坻京津新城规划 2.1 规划范围及规模 根据《天津市京津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京津新城规划范围东至潮白新河,南至引青入潮河,西至津蓟高速公路,北至规划福源大街;规划总面积约53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20平方公里,规划到2020年人口规模达到30万人,其中常住人口20万、暂住人口10万。 2.2 城市定位 城市定位于打造京津唐地区重要的休闲旅游服务中心,以温泉疗养、会议会展、文化教育、商务金融为特色的现代服务业基地,未来将建设成为一座彰显北方水城特色的生态宜居新城。 2.3 空间布局结构 京津新城将形成“一带、两心、三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带”:是指潮白新河南北延伸的生态旅游带,以生态林地和湿地为主,可低密度建设休闲疗养、游憩、创意研发等功能设施,同时在南部安排大型主题公园用地。 “两心”:依次是北部的新城公共中心和南部以休闲娱乐为主要功能的新城副中心。 “三区”:北部综合功能区提供新城公共服务、居住、教育研发、郊区大型零售等功能。中部温泉疗养区以珠江项目为基础,围绕温泉资源,形成集疗养、度假、游乐、居住于一体的功能区。南部综合功能区以休闲娱乐和老年健康产业为核心,同时具备居住功能。 2.4 近期建设概况 近年来,京津新城在保持原有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使城市载体功能日趋完善。政府、企业在各项基础配套设施方面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截至目前,已完成城市社区生态环境、生活交通、配套设施等多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变电站、供热站、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消防站、水厂、燃气站等陆续投入使用,形成了一套系统、科学、完整的城市服务体系。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等) 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引用2012年宝坻区环境监测站对宝坻城区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中SO2、NO2、PM10的现状监测统计资料,对项目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分析,监测统计结果见下表。 表5 2012年天津市宝坻区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mg/m3 项目 PM10 SO2 NO2 采暖期日均值 0.119 0.0538 0.059 非采暖期日均值 0.094 0.023 0.036 日均值超标率(%) 16.1 0 0.3 年均值 0.104 0.036 0.046 二级标准(年均值) 0.10 0.06 0.08 由监测结果可看出,2012年宝坻区常规大气污染物中,NO2和SO2的年均值均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的要求、PM10略有超标;SO2污染具有明显的季节性,采暖期浓度明显高于非采暖期。 2、声环境质量现状 经现场监测,项目拟建场区噪声值为夜间39.2~41.8dB(A),昼间48.8~52.6 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良好。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和级别) 根据现场踏勘可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6。 表6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环保目标名称 方位 距离(m) 保护级别 1 理想花园住宅小区(一期)(在建) N 紧邻 环境空气二级,噪声1类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二级 污染物 浓度限值(mg/m3) 1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SO2 0.50 0.15 0.06 NO2 0.24 0.12 0.08 PM10 — 0.15 0.10 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 二级 污染物 浓度限值(μg/m3) 1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SO2 500 150 60 NO2 200 80 40 PM10 / 150 70 CO 10 4 /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1类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dB(A) ] 夜间[dB(A) ] 1类 55 45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 三级 污染因子 pH COD BOD5 SS 氨氮 总磷 动植物油* 数值(mg/L,pH除外) 6~9 500 300 400 35 3.0 100 注:表中加*的污染因子指标采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2、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dB(A) 昼间 夜间 70 55 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污染物 标准限值 油烟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 mg/m3 最低去除率 小型 60%、中型75%、大型85%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种类 污染物 单位 产生量 削减量 排入环境量 废水 COD t/a 8.49 7.28 1.21 氨氮 t/a 0.61 0.41 0.20 固废 生活垃圾 t/a 169.37 169.37 0 注:表中废水污染物COD和氨氮的削减量及排放量为经过宝坻区大杨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时削减和排放的量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施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建筑施工全过程按作业性质可以分为下列几个阶段:清理场地阶段,主要包括平整土地,给排水、燃气、供电、采暖等管线的管沟开挖、管线敷设、土方回填等施工;各建筑施工的土方阶段,包括挖掘土石方等;基础工程阶段,包括打桩、砌筑基础等;主体工程阶段,包括钢筋、混凝土工程、钢木工程、砌体工程和装修等;扫尾阶段,包括回填土方、修路、清理现场、绿化等。其中清理现场、土方、基础和扫尾阶段易产生扬尘,施工噪声则贯穿施工全过程。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如下: 弃方、噪声、扬尘 噪声、建筑垃圾 噪声、建筑垃圾 弃方、噪声、扬尘 清理现场 土石方施工 建筑物主体结构施工 室内外装修 清理场区并绿化 投入使用 主要污染工序 1 施工期 1.1施工扬尘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排放扬尘的污染源,可在短期内明显影响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扬尘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清理、土方挖掘、回填、土方转运和堆积,大部分是由运输车辆在工地的来往行驶及装卸建材引起的。 扬尘的排放量与施工场地的面积以及施工活动频率成比例,与土壤的泥沙颗粒含量成正比;同时与当地气象条件如风速、湿度、日照等有关。根据部分施工场地监测资料,预测本项目施工场地内扬尘浓度为0.5~0.7mg/m3。 1.2施工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管线敷设、土方、基础、结构和装修等阶段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以及物料运输时的交通噪声。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声环境影响较大的是混凝土搅拌机、自卸卡车等施工机械。这些施工机械绝大部分是移动性声源,有些声源(如各种车辆)移动范围较大,有些声源(如推土机等)虽然是移动声源但移动区域较小,以上声源无明显的指向性。根据相关资料进行类比,预测本项目各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源及源强见下表。 表7 各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预测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监测位置 源强[dB(A)] 土石方阶段 各种建筑施工和工程机械,包括推土机、挖掘机 噪声源外5m处 80~90 基础阶段 液压打桩机、空压机等 噪声源外5m处 80~90 结构阶段 混凝土搅拌车、电锯、振捣棒等 噪声源外1m处 79~95 装修阶段 吊车、升降机、木工刨、电钻等 噪声源外1m处 70~90 1.3 施工期产生的污水和固体废物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建(构)筑物地下基础施工时产生的泥浆废水以及冲洗车辆、设备和路面的废水。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程地基开挖渣土、回填管沟剩余土方、废弃建筑材料等建筑垃圾和建筑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2 使用期 2.1 废气污染源 2.1.1 燃气废气 本项目餐饮企业厨房烹饪过程燃用天然气,天然气总用量估算值约60万m3/a。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每燃烧100104m3天然气,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302 kg,SO2 630 kg,NOx 1843 kg。据此计算本项目使用期燃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烟尘0.18 t/a,SO2 0.38 t/a,NOx 1.11t/a。 2.1.2餐饮油烟 本项目餐饮企业厨房烹饪食品过程会产生炊事油烟。类比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对部分食堂、饭店油烟的监测结果,预测本项目厨房废气中油烟产生浓度约2~4mg/m3。厨房油烟拟通过灶头上方排油烟罩收集,再经过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处理后排放。 2.1.3 汽车尾气 本项目拟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其中地上21个、地下42个。地上停车位设置在地块西北部及东南部;地下停车场位于地下层。 汽车在启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2、总烃。由于地下停车场停放车辆比较集中,汽车尾气将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地下停车场内空气质量容易受到汽车尾气的累积影响。 2.2 废水污染源 本项目使用期产生的废水污染源为办公人员生活污水及餐饮企业含油废水,估算为66.46 m3/d,工作人员冲厕、盥洗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餐饮企业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NH3-N、动植物油、总磷等,类比确定本项目排放废水的水质见下表。 表 8 生活污水排放水质预测值 单位:mg/L,pH值除外 污染物 pH值 SS COD BOD5 动植物油 氨氮 总磷 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范围 7.0~7.5 100~350 200~450 100~350 30~50 15~40 1.5~2.5 平均值 7.2 220 350 200 40 25 2.0 2.3 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使用期主要噪声源包括水泵、空调机房、配电间等公用设备及地下车库排风机、餐饮企业厨房油烟排放风机。 类比同类型设备,水泵房、空调机房、配电间均设置在地下层,其源强约70~80 dB(A);送风机、排风机设置在地下车库的专用机房内,运行时噪声源强约70~75 dB(A);进出地块内机动车因速度较低,噪声源强约65~70dB(A);地下车库排气口噪声约60~65dB(A);餐饮厨房油烟风机噪声源强65~70dB(A)。 2.4 固体废物 使用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商业场所产生的办公、废包装、餐饮企业产生的厨余等固体废物。本项目在两栋楼前均设置垃圾箱,垃圾袋装后随时送至垃圾箱,每日由当地环卫部门对垃圾箱进行定时清运。 本评价对上述生活垃圾产生量按人均值进行估算,对公建产生固体废物按建筑面积进行估算,计算公式如下: W垃圾=0.365fv.N 式中:W垃圾——垃圾产生量; Fv ——人均或单位面积垃圾产生量,分别取0.5kg/人.d、0.05kg/m2.d; N ——人员数或是商业区部分的面积。 上述各项垃圾产生量估算见下表。 表9 生活垃圾产生量统计表 序号 源项 产生单位(人或面积) 估算标准 垃圾产生量(t/a) 1 办公人员 10人 0.5 kg/天.人 1.83 2 商业场所区 9180 m2 0.05kg/m2.天 167.54 3 合计 - - 169.37 经计算,预计使用期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约169.37t/a。 3 项目区外污染源调查 根据现状调查,本住宅区位于宝坻京津新城规划的居住区,周边环境以居住小区、学校及空地为主,没有工业企业,因此对本项目使用期住宅居民可能造成影响的外污染源主要为场区西侧宝白公路及南侧龙江大街交通噪声的影响。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排放量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大 气 污 染 物 施工期 施工现场 施工扬尘 0.5~0.7mg/m3 0.5~0.7mg/m3 使用期 餐饮 油烟 2~4mg/m3 <2 mg/m3 燃气废气 烟尘 0.18 t/a 0.18 t/a SO2 0.38 t/a 0.38 t/a NOx 1.11 t/a 1.11 t/a 地下车库 CO 3.38mg/m3,0.169 kg/h 3.38mg/m3,0.169 kg/h NOX 0.10 mg/m3,0.005kg/h 0.10 mg/m3,0.005kg/h THC 1.46 mg/m3,0.073 kg/h 1.46 mg/m3,0.073 kg/h 水 污 染 物 使用期 生活污水24257.9m3/a COD 350 mg/L 8.49 t/a 350 mg/L 8.49 t/a BOD5 200 mg/L 4.85 t/a 200 mg/L 4.85 t/a SS 220 mg/L 5.34t/a 220 mg/L 5.34t/a NH3-N 25 mg/L 0.61 t/a 25 mg/L 0.61 t/a 总磷 2.0 mg/L 0.05 t/a 2.0 mg/L 0.05 t/a 动植物油 40 mg/L 0.97 t/a 40 mg/L 0.97 t/a 固体 废物 使用期 办公人员、商业区人员垃圾 生活垃圾、废包装、厨余等 169.37 t/a 0 t/a 噪 声 施工期 70~95 dB(A) 使用期 水泵、配电间 70~80 dB(A) 进出机动车、地下车库排风口、油烟风机 60~70 dB(A)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拟建场址现为空地,地面基本平整,本项目绿化面积1388 m2,绿地率达到22%,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没有显著影响。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1、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1.1 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阶段扬尘将在短时间内影响周围空气质量。 平整土地、拌料混合、材料运输、装卸和混凝土搅拌等环节都有扬尘发生,其中最主要的是车辆行驶引起的扬尘、混凝土搅拌、水泥装卸和加料扬尘等。施工区内车辆运输引起道路扬尘约占产尘总量的50%以上,特别是在混凝土工序阶段,灰土运输引起的道路扬尘对道路两侧影响更为明显。 由于土建施工扬尘产生大小及扩散过程影响因素较多,难以定量分析,本次评价采用资料调研法进行分析。据资料介绍,施工场地下风向100m之内扬尘影响较严重,至下风向150m处TSP浓度在0.5mg/m3左右,至下风向200m处TSP浓度基本与上风向参照点水平相同,因此,本项目施工扬尘对施工场地下风向150m之内的影响比较明显。因此本项目建设单位需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避免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显著的不利影响。 1.2 污染控制措施 为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津人发[2002]1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6]第100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发[2013]35号)和《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88 号),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提出如下施工扬尘的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应当明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工程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开工和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标志牌和环境保护措施标牌; (2)建设单位必须设置围墙或围档将工地与外界分隔开,围挡的设置高度、材质选择、出入口设置、宽度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3)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泄漏、遗洒造成污染的环保措施,并编制防治扬尘的操作规范; (4)在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设有专人清洗车轮、车帮及清扫出入口卫生,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车辆运输时也应文明装卸; (5)本项目绿化施工、倒运散体物料及运输等工序扬尘产生量较大,应尽量在无大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出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 (6)施工现场除作业面场地外,地面应当实行混凝土硬化;作业面场地应坚实平整,并经常喷水抑尘、余料及时清理、禁止随意丢弃,以减少工地内起尘的条件; (7)工程土方、渣土和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 (8)施工产生的渣土、泥浆及废弃物应当随产随清,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或者露天存放; (9)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用密闭运输车辆、采取喷淋压尘装载、禁止超载并按指定路线行驶,避免尘土洒落增加道路扬尘; (10)应当采用商品混凝土和成品灰,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 (11)建筑工人尽量采取配餐制度,如果在工地设置食堂,应使用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大灶或者将木材、油毡以及油漆等材料作为燃烧能源; (12)本项目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密闭式垃圾站,对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并及时回收、清运,高处的工程垃圾应用密闭式串筒或容器垂直清运,严禁凌空抛撒及乱倒乱卸; (13)建筑施工外一律采用标准密目网围护,防止高空坠物和建筑粉尘飞扬,同时对围护网应当定期冲洗、保持清洁; (14)施工单位严格遵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政府发布预警时,施工工地要启动应急响应; (15)强化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倡导文明施工,必须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保证专款专用。 2、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2.1 噪声影响预测 因各施工机械操作时有一定的间距,噪声源强不考虑叠加,按单机考虑取上限。本评价采用噪声点源距离衰减模式对施工噪声影响情况进行计算(不考虑障碍物影响): Lp=Lw-20lgr/ro 式中:LA-受声点(即被影响点)所接受的声级,dB(A); LW-距声源1m处的声级,dB(A); r-声源至受声点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的距离,取1m。 由上式计算出的施工机械噪声对施工场界外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影响值列于下表中。 表10 各施工阶段施工机械噪声影响预测 施工 阶段 机械设备 最大源强[dB(A)] 噪声预测值 [ dB(A)] 10m 30m 40m 55m 80m 120m 160m 200m 土石方 挖掘机等 90 76 62 59 56 52 49 46 44 基础 钻孔桩 沉桩机等 90 70 60 58 55 52 48 46 44 结构 振捣棒等 95 75 65 63 60 57 53 51 49 装修 升降机等 90 70 60 58 55 52 48 46 44 由上表预测结果可知,由于施工机械噪声源强较高,施工噪声将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当其施工位置距离施工场界较近时,将会出现施工场界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的现象。 距离本项目施工场界最近的噪声敏感目标为理想花园住宅小区(一期)项目的住户,距离为10m,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理想花园住宅小区(一期)项目将于2016年6月建成使用,而本项目拟于2016年9月竣工,本项目后期建设将对小区一期入住住户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将施工期的噪声影响降至最低限度,避免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以及环保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2.2 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3年第6号)等有关规定,为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本评价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2)​ 本项目开工前十五日向宝坻区环保局备案,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3)​ 禁止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人工打桩、气打桩、搅拌混凝土、联络性鸣笛等施工方式; (4)​ 除抢修、抢险作业外,本项目应避免在夜间(22:00~0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提前三日向工程所在宝坻区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5)​ 拟建场地东西宽约80~90 m,南北宽约为60~90 m,合理布局固定噪声源,尽可能安排在场址内南部,远离北侧的一期住宅设置,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6)​ 垂直运输机械、各种大型设备应时常设专人维修保养,确保设备运转正常,以免噪声污染环境; (7)​ 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尽可能附带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施;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时间段使用; (8)​ 现场的加压泵、电锯、无齿锯、砂轮、空压机等,均可以在工地相应方位搭设操作间或设备房并采取隔声措施; (9)​ 施工过程合理安排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例如现场装卸钢模、设备机具时,应轻装慢放,不得随意乱扔发出巨响; (10)​ 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时,若确因技术条件所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建设单位必须采取上述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 (11)​ 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预算时必须预留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将此部分环保投资列入工程造价。 3、施工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废水来源于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冲洗水。施工机械冲洗水排放量较小,废水中主要含水泥、沙土构成的悬浮物污染,施工期间废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生活污水。 施工期间建筑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可就近排入现有市政排水管道,由于产生量较小,在经过简单隔油、沉降处理的前提下,预计不会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冲洗车辆的产生污水以及施工产生的泥浆污水应进行沉淀处理,除去其中的泥砂后回用于场地的喷水抑尘;车辆冲洗装置合理布局,防止施工废水溢流至宝白公路和龙江大街,影响交通安全。 4、施工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建筑材料,如碎石块、水泥块、废木料、工程土等;生活垃圾主要是工地施工人员弃物品。由于工地风速较大,撒落的泥土容易随风飘落到其它地区形成扬尘污染,生活垃圾容易腐烂发出异味,既污染环境,又可能传播疾病。因此对于固体废物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外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防止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 根据《天津市工程渣土排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等有关要求,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不得将弃土随意堆放,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后运至当地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施工阶段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固体废物均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一般情况下,上述施工期影响是暂时性的,待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使用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1 燃气废气 本项目餐饮企业食物烹饪过程燃用天然气,天然气用量估算值约60万m3/a。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每燃烧100×104m3天然气,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302 kg,SO2 630 kg,NOx 1843 kg。据此计算本项目使用期燃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烟尘0.18 t/a,SO2 0.38 t/a,NOx 1.11t/a。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本项目燃气废气产生量较小并且能够及时得到扩散,对附近的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显著影响。 1.2 餐饮企业油烟 油烟来自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热分解或裂解产生的废气。 本项目1#、2#楼内拟设置的餐饮企业厨房烹饪食品过程会产生炊事油烟。根据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对部分食堂、饭店油烟的监测结果,厨房废气中油烟浓度约2~4mg/m3,超过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中2.0mg/m3的要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 厨房油烟具体处理工艺流程建议如下: 油烟 集气罩 风管 油烟净化装置 低噪声风机 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1#楼餐饮企业厨房位于地下一层,2#楼餐饮企业厨房位于地上一层。由于预留商业区采取招租的形式经营,可能会有其他餐饮企业入驻,因此目前无法确定具体的餐饮单位规模、厨房具体位置和个数等,本评价仅对引进的餐饮单位提出环保要求。为确保油烟不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以及《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对商业公建厨房油烟排放系统提出以下要求: (1)​ 商业项目引入餐饮等产生污染物的单位时,必须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本项目拟设置的1#楼、2#楼餐饮企业在设计时已经考虑油烟净化装置及排烟口等设计; (2)​ 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小于9m。本项目拟设置的1#楼餐饮企业距离2#楼的水平间距最近为9.5m、2#楼餐饮企业距离1#楼的水平间距最近为9.2m,满足规范要求。 (3)​ 饮食业单位所在的建筑物高度低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于屋顶。本项目1#楼建筑高度为14m,低于15m,油烟排放口必须高于屋顶。 (4)​ 餐饮单位必须安装由有关部门认定合格、技术先进的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油烟净化效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规定不同规模的限值要求,排放的油烟浓度低于2.0mg/m3; (5)​ 排油烟系统应做到密封完好,禁止人为稀释排气筒中的污染物浓度; (6)​ 油烟净化系统的安装位置、风量及监测口设置等应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相关要求。 油烟经过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预计不会对附近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 1.3 汽车尾气 本项目拟设置地上和地下机动车停车场,其中地上可停放21辆车,地下可停放42辆车。由于地上停车位主要停放小型车辆且数量较少,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少并且能够及时得到稀释扩散,预计不会对附近环境空气质量以及本项目住宅楼造成显著影响。地下停车场停放车辆比较集中,汽车尾气将对附近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地下停车场内空气质量容易受到汽车尾气的累积影响。地下停车场尾气采用风机通过独立的通风竖井排风,通风竖井拟设置在地下层四侧边缘处,排风竖井出口位于地面以上约1.0m处。 汽车在车库内除了进出时低速行驶外,还要在车库内掉头、怠速和加速行驶。由于停车库进出车次以及在车库内停留时间等不确定因素,因此本评价类比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一期工程的车库(570个车位)排放废气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该停车场同本项目类似,均主要停放小型车辆,并且同为地下停车场、排风方式相同,通风换气次数为6次/h。根据北京市环境科学院的现场监测数据,该停车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 2.30kg/h,NOX 0.065kg/h,THC 0.99kg/h。由上述数据类比估算本项目地下停车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地下车库设计通风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h,通风量约0.5万m3/h,则估算车库排气口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CO 3.38mg/m3、NOx 0.10mg/m3、THC 1.46mg/m3。 由类比结果可见,本项目地下停车库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中,在排气口的NOX和CO的排放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THC低于国家标准推荐值2.0mg/m3。建设单位应确保车库内通风换气系统的正常运行,使得车库内废气能够及时外排扩散。 另外,建设单位应将地下车库排气筒出口设置在避开1#、2#楼主要出入口以及其它人流密集处;排气口不应朝向附近的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高度也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采取上述控制措施,预计本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不会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废水达标排放可行性分析 由工程分析及水平衡图可知,本项目使用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是普通生活污水以及餐饮企业产生的含油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66.46 m3/d(24257.9 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其中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排放口水质预测结果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限值见下表。 表11 污水水质预测 单位:mg/L,pH值除外 污染物 pH值 SS COD BOD5 动植物油 氨氮 总磷 生活污水排放浓度 7.2 220 350 200 40 25 2.0 DB12/356-2008 三级标准值 6~9 400 500 300 100 35 3.0 由上表的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使用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先经隔油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在污水总排放口的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水量在宝坻区大杨庄污水处理厂设计收集的范围内,可最终进入宝坻区大杨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宝坻区大杨庄污水处理厂选址于宝坻区大白庄镇大杨庄村南侧,项目占地23000m2。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5000吨/天,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 A2O+纤维转盘滤池”的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青龙湾防渗渠,汛期则通过东老口扬水站提升排入引青入潮河。项目总投资约7293万元。规划收水范围为柴家铺排干渠以南、潮白新河以西、引滦明渠以东、引青入潮以北区域的生活污水,总收水面积约13.5平方公里。本项目拟于2016年9月建成使用,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标准,满足该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在该污水厂建成运行后可直接排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66.46 m3/d,仅占处理能力的1.33%,远小于该污水处理厂目前污水处理能力,新增排水不会对其污水处理负荷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本项目排水具备合理排水去向。 3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3.1 设备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使用期产生的主要噪声源包括电梯机房电机、配电间、水泵等室内设备、地下车库排风口、餐饮企业厨房油烟风机(1#楼餐饮企业厨房位于地下1层,2#楼餐饮企业厨房位于地上1层栋南部)。电梯机房电机、水泵房和配电间分别设置在地下室设备间内,同时对各设备间四壁隔墙、顶板、门窗等都应做隔声处理。建设单位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消声装置、加装防振软垫、管路采用软连接等防治措施。各地下室内设备在经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后,经墙体和地面的隔声作用,可有效解决地下设备低频噪声的影响。 地下车库排气口噪声约60~65dB(A);进出地块内机动车噪声源强约65~70dB(A)。餐饮企业厨房油烟风机噪声源强65~70dB(A)。 本评价根据小区平面布置图确定各噪声源与四侧的距离,采用噪声距离衰减、叠加模式预测使用期边界达标情况。 噪声衰减模式如下: L =LP0 - 20lgr/r0 - R 式中:L——受声点(即被影响点)所接受的声级,dB(A); LP0——参考位置处的声级,dB(A); r——声源至受声点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的距离,m; R——噪声源的防护结构隔声量,取20 dB(A)。 噪声叠加模式如下: L=L1+10lg[1+10-(L1-L2)/10] (L1>L2) 式中: L——受声点处的总声级,dB(A); L1——甲噪声源对受声点的噪声影响值,dB(A); L2——乙噪声源对受声点的噪声影响值,dB(A)。 因本次建设项目为理想花园住宅小区的配套商业项目,其东、北侧边界均与理想花园住宅小区的其它期项目相邻,因此本次仅考虑该期项目对场区西侧、南侧边界的噪声影响。利用上述模式预测使用期西侧、南侧边界达标情况见下表。 表12 小区四侧边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单位:dB(A) 边界 噪声源强 隔声量 与边界最近距离(m) 影响值 现状值 叠加值 昼 夜 昼 夜 西侧边界 车库排气口70 - 31 40.2 52.6 41.8 52.8 44.1 南侧边界 2#楼餐饮企业厨房风机70 20 15 26.5 51.9 41.3 51.9 41.4 由上表计算结果可知,使用期本项目室外噪声源对西场界、南场界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限值要求。 为确保使用期设备噪声对区内公众及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对小区内商业设施产生的社会噪声,应按照《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有关要求加强监督和管理,尽量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设计和招商时,对2#楼不得设立娱乐场所及噪声超标商业企业,并应将设备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建筑处,距离不低于上述计算中取值;选用低噪声型号的风机等设备,并安装减振底座、管路软连接,确保噪声值低于计算取值。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进行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的前提下,使用期本项目设备噪声对区内公众以及区域声环境质量都不会造成显著影响。 3.2 机动车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使用期进出小区的汽车会产生一定的交通噪声,本项目进出车辆主要为小型车,产生的噪声源强较低,一般约为65~70 dB(A);另外车辆在小区内为低速行驶,因此正常情况下汽车噪声不会对住宅楼内居民造成不利影响。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停车位车辆的管理,避免在出入口处造成堵塞;在小区内行驶过程中,尤其在夜间应禁止随意鸣笛扰民。 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使用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办公人员、商业场所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厨余、废包装等固体废物,估算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约169.37 t/a,均属于一般性固废。本项目各种固体废物分类袋装收集,在两栋楼入口附近设置垃圾箱,各区域袋装垃圾随时送至垃圾箱。 根据《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产生生活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生活废物,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产生生活废物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如实申报废物的种类、数量和存放地点等事项。 招商的餐饮单位产生的餐饮废物应当实行单独收集,不得将餐饮废物混入其他生活废弃物;餐饮废物产生单位应当设置符合规定的容器,用于存放餐饮废物;产生废食用油脂的单位,应安装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收集后的餐饮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综上所述,在合理设置垃圾存放点位置、加强管理、及时清运的情况下,使用期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 节能降耗分析 按照国家规划,三步节能设计从2005年进入到第三阶段,降低能耗65%,对新建的住宅要求建筑物耗能指标达到14.4瓦/平方米以下。天津市从2005年1月1日正式执行“三步节能”的政策,并且先后颁布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居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和《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为达到节能住宅的设计标准,主要是在住宅外墙保温、门窗设计、屋顶保温等方面进行环保设计,例如采用加厚外墙保温、中空双玻璃外窗、屋面保温等方式实现节能。另外,可对常规能源电、燃气等进行优化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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