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沙棘籽油
ICS 67.200.10
X 14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
DB15/430—2006
食用沙棘籽油
Edible Seabuckthorn Seed Oil
20060320 发布 20060501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5/430—2006
I
前 言
本标准3.3.2表3中的黑体和3.4条、3.5条、6.1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由内蒙古宇航人高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
ICS 67.200.10
X 14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
DB15/430—2006
食用沙棘籽油
Edible Seabuckthorn Seed Oil
20060320 发布 20060501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5/430—2006
I
前 言
本标准3.3.2
3中的黑体和3.4条、3.5条、6.1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由内蒙古宇航人高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宇航人高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沙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沙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捷 、王尚义、张久红、姜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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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沙棘籽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沙棘籽油的要求、试验
、检验
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条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沙棘籽为原料,经筛选、萃取、解析、分离等
制备得到的具有一定特殊营养成
份的食用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
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T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T 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
方法
GB/T 5009.82 食品中维生素A和维生素E的测定
GB/T 5525 植物油脂检验 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 5526 植物油脂检验 比重测定法
GB/T 5527 植物油脂检验 折光指数测定法
GB/T 5528 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法(真空烘箱法)
GB/T 5529 植物油脂检验 杂质测定法
GB/T 5532 植物油碘价测定
GB/T 5534 动植物油脂皂化值的测定
GB/T 5535 动植物油脂肪 不皂化物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9641 植物油料卫生标准
DB15/T 386 沙棘籽油中亚油酸与亚麻酸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卫生部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3 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GB 1964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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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按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橙黄色到棕红色透明液体。
气味、滋味 具有沙棘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3.3 理化指标
3.3.1 净含量
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表2规定的允许短缺量;同批产品的平均
实际含量不得低于标签上标明的净含量。
表2 净含量
标 注 净 含 量(Q)
mL
允 许 短 缺 量(T)
Q的百分比 ml
<50 9 -
50~100 - 4.5
100~200 4.5 -
200~300 - 9
300~500 3 -
500~1000 - 15
1000~10000 1.5 -
10000~15000 - 150
3.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3的规定
表3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相对密度,20℃ 0.8900~0.9550
折光指数,20℃ 1.4650~1.4800
碘值(I),g/100g 130~200
皂化值(KOH),mg/g 184~210
不皂化物,% 1.0~3.5
水分及挥发物,% ≤ 0.3
不溶性杂质,% ≤ 0.05
维生素 E ,mg/100g ≥ 70
亚油酸,% ≥ 35.0
亚麻酸,% ≥ 27.0
亚油酸/亚麻酸 0.9~1.45
3.4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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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 卫生指标
项 目 指 标
铅(以 pb计),mg/Kg ≤ 0.5
总砷﹙以 As计),mg/Kg ≤ 0.1
过氧化值,% ≤ 0.4
酸价,(KOH)mg/g ≤ 15
浸出油溶剂残留,mg/Kg ≤ 不得检出
黄曲霉毒素 B1,μg/Kg ≤ 10
苯并(a)芘,μg/Kg ≤ 10
农药残留 按GB 2763中有关食用植物油的规定执行
菌落总数,cfu/ml ≤ 100
大肠菌群,MPN/100ml ≤ 6
霉菌,cfu/ml ≤ 10
酵母,cfu/ml ≤ 1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性
链球菌﹚
不得检出
3.5 其他
食用沙棘籽油不得掺有其它任何物质。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
感观检验按GB/T 5525 规定的方法检验。
4.2 理化检验
4.2.1 净含量:将单件定量包装的内含物完全移入量筒中,读取体积数。
4.2.2 相对密度:按 GB/T 5526 规定方法检验。
4.2.3 折光指数:按 GB/T 5527 规定的方法检验。
4.2.4 碘值:按 GB/T 5532 规定的方法检验。
4.2.5 皂化值:按 GB/T 5534 规定的方法检验。
4.2.6 不皂化物:按 GB/T 5535.1~GB/T 5535.2 规定的方法检验。
4.2.7 水分及挥发物:按 GB/T 5528 中真空烘箱法规定的方法检验。
4.2.8 不溶性杂质:按 GB/T 5529 规定的方法检验。
4.2.9 维生素 E:按 GB/T 5009.82 规定的方法检验。
4.2.10 亚油酸、亚麻酸:按 DB15/T 386 规定的方法检验。
4.3 卫生检验
4.3.1 铅:按 GB/T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
4.3.2 总砷:按 GB/T 5009.11 规定的方法检验。
4.3.3 过氧化值、酸价、浸出油溶剂残留、黄曲霉毒素 B1 、苯并(a)芘按 GB/T 5009.37 规定方法检
验。
4.3.4 农药残留:按 GB 2763 中有关食用植物油的规定方法检验。
4.3.5 菌落总数:按 GB/T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验。
4.3.6 大肠菌群:按 GB/T 4789.3 规定的方法检验。
4.3.7 霉菌和酵母菌计数:按 GB/T 4789.15 规定的方法检验。
4.3.8 致病菌:按 GB/T 4789.4 、GB/T 4789.5 、GB/T 4789.10 和 GB/T 4789.11 规定的方法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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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检验规则
5.1 批
同班次、同品种、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5.2 抽样
5.2.1 散包装取样方法:从成品油桶底部抽取 5~10ml 做检测样,针对该批产品 10 桶以内以 50%抽样,
10~20 桶以 30%抽样,大于 20 桶以 20%抽样。总抽取样品数量 25~35ml。
5.2.2 软胶囊包装取样方法:瓶装油丸随机抽取 16瓶,每瓶取 5 粒,共取 80 粒。片装油丸每批次随
机抽取 8 片,每片抽取 10 粒,共取 80粒。
5.3 出厂检验
5.3.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色泽、气味、滋味、酸价、过氧化值、微生物指标.
5.3.2 每批产品应经生产企业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
5.4 型式检验
5.4.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5.4.2 型式检验每年应进行一次。
5.4.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
——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变化时;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5.5 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验指标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两倍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
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不合格, 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项目如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
6 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签
标签应符合GB 7718 以及《保健食品标识规定》规定要求。
6.2 包装
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191 及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
——散包装装用桶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表面光洁,无瑕疵,标贴整齐、文字清晰。密封性良
好,无渗漏。
——软胶囊包装应整洁,不得有粘结、变形、渗漏或壳囊破裂现象,并应无异臭。除另有规定外,
应密封保存。
6.3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不得与有腐蚀性、有毒等货物
混运。散装运输要有专车,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6.4 贮存
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及避光处,避免日晒、雨淋和受热,不得与有腐蚀性、有毒物品一同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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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最新脂质理论指出,食用油脂中的亚油酸(双不饱和脂肪酸)与亚麻酸(多不饱和脂肪
酸)的含量及比例对人体健康有很大影响,也是衡量食用沙棘籽油营养价值的重要依据。
亚油酸与亚麻酸在食用沙棘籽油中的含量介于 40%~27%之间,二者大致以 1:1 的比例
共存,与最新脂质营养理论所倡导的必需脂肪酸摄取平衡理论相吻合,所以它俩的含量与
比例本标准给予保证
食用沙棘籽油中所含脂肪酸种类较为特殊,含量相对固定,碘值和皂化值与其他油类
相差较大,是判断食用沙棘籽油中脂肪酸种类及其含量的重要依据。相对密度、折光指数、
不皂化物值等指标是反映食用沙棘籽油纯度的特征指标。
天然维生素 E是一种被公认为不引起过剩症的,具有抗癌、抗氧化、促进癌细胞向良
性转化等多种功能的活性物质,在食用沙棘籽油中含量较高,仅次于玉米胚芽油和小麦胚
芽油。
油脂中的水分能促进植物油脂水解,使植物油在贮储过程中酸值逐渐增高,所以水分
含量理应愈小则植物油脂愈稳定。考虑到沙棘加工企业控制生产成本的需要,在保证产品
质量的前提下,本标准把水分与挥发物的含量控制在 0.3%以下。
油脂中含有的游离脂肪酸易被外界的氧化物氧化导致油脂酸败变质,大大缩短了油脂
的储存时间。因此应对油脂中的游离脂肪酸含量进行严格控制。油脂经过精炼能够降低其
中游离脂肪酸的含量,并反映在酸值上。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食用沙棘籽油的酸价进行严格
的规定,以便控制其中的游离脂肪酸含量。
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等指标,既是加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指标,又是产品的
卫生安全指标。它们的高低不但反映了加工工艺控制、产品品质的状况,而且也反映了油
脂的水解和氧化程度、劣变情况。由于沙棘属植物本身极特殊的植物属性和现阶段本地沙
棘加工企业生产能力的制约,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结合沙棘籽油本身的特性以及 GB 2716
-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对其中过氧化值、酸价和铅的限量分别规定为 0.4% 、
15mgKOH/g 和 0.5mg/Kg。
由于沙棘籽油中的活性物质含量较高,其中大部分为热敏性物质,加热会直接导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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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的急剧下降,因此沙棘果汁油不宜加热食用,而需直接食用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功
效。从食品安全角度考虑,本标准对沙棘籽油的微生物指标参考 GB 16740-《保健食品通
用标准》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主要参考了 GB 16740-《保健食品通用标准》和 HB/QS 002-94
《沙棘籽油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有关食用植物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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