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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

2010-05-06 2页 doc 57KB 4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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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                 表一 烧伤面积判断的“中国九分法” 部位 占成人体表% 占儿童体表% 头颈 发部 3 9 9+(12-年龄) 面部 3 颈部 3 双上肢 双上臂 7 9*2 9*2 双前臂 6 双手 5 躯干 躯干前 13 9*3 9*3 躯干后 13 会阴 1 双下肢 双臀 5* 9*5+1 9+5+1-(12-年龄) 双大腿 21 双小腿 13 双足 7* *成年女性的臀部和双足各占6%   1.轻度烧伤:Ⅱ°以下烧...
烧伤
                一 烧伤面积判断的“中国九分法” 部位 占成人体表% 占儿童体表% 头颈 发部 3 9 9+(12-年龄) 面部 3 颈部 3 双上肢 双上臂 7 9*2 9*2 双前臂 6 双手 5 躯干 躯干前 13 9*3 9*3 躯干后 13 会阴 1 双下肢 双臀 5* 9*5+1 9+5+1-(12-年龄) 双大腿 21 双小腿 13 双足 7* *成年女性的臀部和双足各占6%   1.轻度烧伤:Ⅱ°以下烧伤总面积在9%以下; 2.中度烧伤:Ⅱ°烧伤面积10%~29%或Ⅲ°烧伤面积不足10%; 3.重度烧伤:总面积30%~49%或Ⅲ°烧伤面积10%~19%或Ⅱ°、Ⅲ°烧伤面积虽不达上述百分比,但已发生休克等并发症、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呼吸道烧伤或有较重的复合伤; 4.特重烧伤:总面积50%以上或Ⅲ°烧伤20%以上或已有严重并发症。   烧伤分度表 分度 II度面积 III度面积 并发症 轻度 ≤9%     中度 ≤29% ≤9%   重度 ≤49% ≤19% 休克,较重复合伤,中重度吸入伤 特重度 >49% >19% 严重并发症   II0、III°烧伤的补液量的计算(2006-3-089)        第一个24小时内   第二个24小时内   每1%面积、公斤体重补液量(为额外丢失)   成人1.5ml   儿童1.8ml   婴儿2.0ml   第一个24小时的1/2   晶体液:胶体液   中、重度   2:1   2:1   2:1   同左   特重   1:1   1:1   1:1   同左   基础需水量   2000ml   60-80ml/kg   100ml/kg   同左   (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体重(kg)×烧伤面积×1.5(成人)+基础需水量) 1.前8小时输入总量的一半,以后16小时输入总量的另一半。面积大、症状重者需快速输注,但对原有心肺功能不全者却应避免过快而引起心衰和肺水肿。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第二个24小时输液总量除基础水分量不变外,胶体液和电解质溶液量为第一个24小时输注的半量。第3日静脉补液可减少或仅用口服补液,以维持体液平衡为目的。低渗糖不宜过快,重症病人补充碳酸氢钠。  2.晶体液首选平衡盐溶液,因可避免高氯血症和纠正部分酸中毒,其次可选用等渗盐水、5%葡萄糖盐水等。胶体液首选血浆以补充渗出丢失的血浆蛋白,如无条件可选用右旋糖酐,羟乙基淀粉等暂时代替。全血因含红细胞,在烧伤后血浓缩时不适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但深度烧伤损害多量红细胞时则适用。 3.补液的监测 ①成人尿量以维持30~50ml/h为宜; ②心率<120次/分,收缩压为90mmHg,脉压20mmHg以上; ③呼吸平衡; ④安静,无烦躁及口渴。 补液量的选择性::晶胶比例是根据烧伤的深度决定的!深度的1:1 ,浅度的2:1 ,而且越深的话胶体中全血的比例就越大! 重度烧伤是指烧伤总面积60%以上或三度30%以上或有呼吸道烧伤不论面积大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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