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_感觉与可感物_选译

_感觉与可感物_选译

2010-05-14 28页 pdf 1MB 104阅读

用户头像

is_479318

暂无简介

举报
_感觉与可感物_选译 《感觉与可感物 》选译① 〔英 〕J1L1奥斯汀 /文  陈嘉映 /译 提  要 : 感觉与料理论是个古老的哲学理论 , 20世纪上半叶更是极为流 行 , 奥斯汀以艾耶尔的 《经验知识之基础 》为靶子 , 采用语言分析方 法 , 对这一理论做出多方面的批判。奥斯汀指出 , 这一理论中包含了过 度概括、虚假两分等常见的哲学谬误 , 以扭曲的方式使用直接 /间接、实 在、真正的、看起来等一系列相关语词。奥斯汀还连带批判了当时甚为 流行的 “两种语言 ”理论。最后 , 奥斯汀指出 , 艾耶尔并非当真对感知 问题感兴趣 , 他当真...
_感觉与可感物_选译
《感觉与可感物 》选译① 〔英 〕J1L1奥斯汀 /文  陈嘉映 /译 提  要 : 感觉与料理论是个古老的哲学理论 , 20世纪上半叶更是极为流 行 , 奥斯汀以艾耶尔的 《经验知识之基础 》为靶子 , 采用语言分析方 法 , 对这一理论做出多方面的批判。奥斯汀指出 , 这一理论中包含了过 度概括、虚假两分等常见的哲学谬误 , 以扭曲的方式使用直接 /间接、实 在、真正的、看起来等一系列相关语词。奥斯汀还连带批判了当时甚为 流行的 “两种语言 ”理论。最后 , 奥斯汀指出 , 艾耶尔并非当真对感知 问题感兴趣 , 他当真关心的是认识论 , 并且继承了一个重大的传统错误 , 即妄图确立不可能误错、不可能需要纠正的知识基础。 关键词 : 感觉与料理论 ; 感官感知 ; 错觉 ; 两种语言 ; 不可能误错 中图分类号 : B151      文献标识码 : A 一 这一系列讲座 , 我打算谈一谈关于感官感知的一些流行学说。后面的讨论主 要拿 A1J1艾耶尔教授那本 《经验知识之基础 》树作靶子 , 但也附带提及 H1H1 普莱斯教授的 《感知 》一书 , 最后还会提到 G1J1瓦诺克关于贝克莱的著作。这 几本著作在我看来可加批评指摘之处颇多 , 但我挑出这几本 , 是因其优点而非因 其缺陷 : 虽然他们所持的这类理论至迟也有赫拉克利特那么古远 , 但说起持有这 些理论的人所采信的理由 , 在我看来 , 他们所提供的解说相比之下是最好的 , 例 如比起笛卡尔或休谟 , 他们的阐论更加充分、融贯 , 措辞也更准确。这几本著作 的作者今天无疑已不再持有他们当时所阐论的理论了 , 反正 , 他们不会再以同样 ·44· ① 由于译本是节选 , 为了段落之间的衔接 , 我做了些技术性处理 , 例如段落的调整。读者引 用本译文时请查对英文原文。———译者 的形式来阐论了。但至少 , 他们不久以前还持有这些理论 ; 而且 , 不消说 , 很多 很多大哲学家曾持有这些理论 , 曾提倡过源于这些理论的其他学说。我选出来加 以讨论的三位作者 , 于某些细处可能各有不同 , 例如 , 核心区别究竟是在于有两 种 “语言 ”, 抑或在于有两类存在物 , 他们看上去意见相左 ; 我们最后会对这些 差别做些评论 , 但我相信 , 说到所有主要的 (几乎未加留意的 ) 预设 , 他们之 间 , 以及他们与前辈之间 , 都是一致的。 按理说 , 我想 , 这类讨论应该从最早的文本入手 ; 但就这个论题来说 , 无法 采用这种做法 , 因为最早的文本已经失传。我们将要讨论的这些学说非常古老 , 与关于 “共相 ”之类的学说不同 , 它们在柏拉图时代业已十分古老了。 这个学说的一般内容 , 一般说来 , 大致是这个样子 : 我们从来不曾看到或以 其他方式感知 (或 “感觉 ”) 到物质对象 (或物质事物 ) , 无论如何 , 至少我们 从来不曾直接感知或感觉到它们 , 而是只感知到感觉与料 (或我们自己的观念、 印象、感觉项、感官感知、感知项等等 )。 也许有人要问 : 这个学说的意图有多认真 ? 这些哲学家希望我们在多大程度 上严格照字面理解他们提出的阐论 ? 不过我想我们眼下最好不要为这个问题操 心。这实际上不是个容易回答的问题 : 因为虽然这理论看上去颇为古怪 , 但人们 却不时要我们放宽心 ———这其实正是我们所有人始终相信的东西。无论如何这一 点是清楚的 : 哲学家们觉得这个学说是值得陈述的 , 同样无疑的是 , 人们感到这 个学说让人不安 ; 既如此 , 我们先可以肯定 , 这个学说是值得认真对待的。 我关于这个学说的总体看法是 , 它是典型的学究式见解。这样说的理由有 二 : 一是它耽溺在几个特定的词语上 , 它们的用法被过度简单化 , 没有得到真正 的理解 , 或没有得到仔细的研究 , 或没有得到正确的描述 ; 二是它耽溺在几个 (几乎总是那几个 ) “事实 ”中 , 而对这些 “事实 ”的考察却半生不熟。 (我说是 “学究式的 ”, 但我也满可以说是 “哲学式的 ”; 过度简单化、格式化、耽溺于一 再重复那不多的几个贫瘠无趣的 “例子 ”, 这些并非为本论题所独有 , 它们十分 普遍 , 不能认之为某些哲学家偶尔出现的弱点而放过不问。) 我将清楚显示 , 事 实是 , 我们的日常语词的用法远比哲学家们所认识到的微妙得多 , 字词间的差异 也要丰富得多 ; 感知的实际状况 , 不仅就心理学家所揭示的而言 , 而且就普通凡 夫留意到的而言 , 也都比哲学家一向所认可的远为更多样更复杂。我想 , 无论在 这里抑或别处 , 摈弃一体化的积习 , 摈弃根深蒂固的对外观整饬的两分法的膜 拜 , 至关重要。 有一点必须在一开始就说清楚 ———我并不是要主张我们应当是 “实在论者 ”, 就是说 , 应当接纳我们的确感知到物质事物 (或物质对象 ) 的学说。这个学说会 是错误的学究式见解 , 殊不亚于其反题。我们感知的究竟是物质事物还是感觉与 料 ? 这个问题看上去无疑很简单 ———太简单了 , 却极易导入歧途 (比照泰勒斯那 ·54· 个同样巨大而过分简化的问题 : 世界是由什么构成的 )。最为关键的一点是要认 识到 , “感觉与料 ”与 “物质对象 ”这两个用语是相互补足共生共荣的 , 故启人 疑窦的不是这个对子中的某一个 , 而是这种对立本身②。我们 “感知 ”到的不是 唯一的一类东西 , 而是林林总总、纷繁各异的事物 ; 它们的数目即便可以归约化 简 , 那也应是科学研究而非哲学思考的任务 : 在很多方面 , 但并非在所有方面 , 钢笔异于虹霓 , 虹霓又在很多方面虽非在所有方面异于视觉后象 , 视觉后象又在 很多方面虽非在所有方面异于银幕上的图像 ———如此等等 , 没有可以简单划分的 界线。因此 , 我们并不打算去为 “我们感知的究竟是哪一类东西 ”这个问题寻求 答案。从否定的方面说 , 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摆脱 “错觉论证 ”这一类错觉 ———有 趣的是 , 那些最精于错觉论证的哲学家 (如贝克莱、休谟、罗素、艾耶尔 ) , 那 些最娴熟地操作着一种特殊的、流利的、让人眼花缭乱的 “哲学式英语 ”的顶级 大师们 , 自己倒也不约而同地觉得那论证有几分可疑。从事这项任务并无简单的 途径 ———我们将看到 , 这部分是由于并不存在一个简单的 “论证 ”; 我们的工作 是要一针一线地剔解一大堆诱惑人的谬误 , 揭示各式各样藏在其后的动机 ———在 某种意义上 , 经这番忙碌之后 , 我们仍留在我们的起点。 但也仅只在某种意义上如此 ———事实上我们还希望能有些积极的收获 , 那就 是学到用于消解一些哲学困扰 (某些哲学困扰 , 而非整个哲学 ) 的技巧 ; 我们还 希望就某些英文词 (如 “真正 ”、“实在 ”、“好像 ”、“看上去 ”等等 ) 的含义学 到一些东西 , 这些词在哲学上滑溜溜难以把捉 , 此外 , 它们本身也很有意思。还 有 , 老是重复那些不正确的乃至有时竟全无意义的陈词滥调 , 真是再枯燥乏味不 过 ; 倘能把这类陈词滥调剪除几分 , 总会是有益无害之事。 二 我们平常不觉得有任何必要为我们相信物质事物的存在提供辩护。例如 , 我 眼下丝毫不怀疑我正感知到的熟悉对象 : 放置在我房间里的椅子、桌子、画、 书、花等等 ; 因此我满足于它们是存在的。诚然 , 我承认人们有时会被感官欺 骗 , 但这并不会让我怀疑我自己的感官感知一般是不可信任的 , 甚至怀疑它们此 刻就可能在欺骗我。我相信我这种态度并不稀有。我认为大多数人都会同意洛 克 : “凡有我们的感官为之提供证词 , 事物在自然世界中的存在 , 其确定性不仅 如我们的身心所能获取的一样多 , 而且也和我们的境况所需要的一样多。” ·64· ② “共相 ”与 “殊相 ”或 “个体 ”的对立在有些方面 , 当然不是在所有方面 , 与此有几分相 似。从事哲学常有一个明智的策略 : 两个概念出双入对 , 如果其一启人疑窦 , 就要对貌似较为清白 的另一个也一样生疑。 然而 , 我们一旦转向新近有关感知这个课题的哲学家的文著 , 我们也许会开 始怀疑此事是否就那么简单。一般说来 , 他们的确承认我们对物质事物存在的信 念有充分的根据 ; 他们之中有些人的确会说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以确知 “这是 一支烟 ”或 “这是一杆笔 ”这类命题为真。但即使如此 , 他们通常并不准备认可 烟啦笔啦这些对象是直接感知到的。在他们看来 , 我们直接感知的总是某些与这 类对象不同的对象 ; 这类对象 , 现在人们习惯于命名为 “感觉与料 ”。 在艾耶尔的 《经验知识的基础 》这本书刚一开始的那些段落中 , 我们 (或普 通人 ) 所相信的东西以某种方式被拿来与哲学家们所相信的或 “准备认可的 ”东 西加以对照。我们必须查看这一对照的双方 , 尤其仔细地查看实际上所说的那些 东西预设了什么 , 意味着什么。好 , 先来查看一下普通人一方。 11首先清楚意味着的是 , 普通人相信他感知到的是物质事物。这一点的确直 截了当就是错的 , 至少若认之为意谓普通人会说他感知物质事物 ; 因为 “物质事 物 ”这种达式原不是普通人会去用的 ———“感知 ”恐怕也一样。不过 , 想来 , 这里端出 “物质事物 ”这个表达式 , 不是作为普通人会说的东西 , 而是用来在一 般意义上指称一类事物 , 普通人相信 , 而且时不时也说 , 他感知到这类事物中的 某些实例。但这么一来 , 我们当然要问这个类包括些什么。作者向我们提供了一 些例子 , 一些 “熟悉的对象 ”———椅子、桌子、图画、书、花、笔、烟卷 ; 这里 (或在艾耶尔著作的任何别处 ) 没有再进一步界定 “物质事物 ”这个表达式。但 普通人当真相信他所感知的东西 (总 ) 是像家具或另一些 “熟悉的对象 ”那样 的东西吗 ———固体物件的一些中等大小的样品 ? 我们可以想到 , 例如 , 人、人的 声音、河流、山、火焰、虹霓、影子、电影院银幕上的图像、书里或挂在墙上的 画、水汽、气 ———所有这些东西人们都说他们看到或 (在某些情况中 ) 听到或嗅 到 , 即 “感知 ”到。所有这些都是 “物质事物 ”? 若不然 , 究竟哪些不是 ? 究竟 为什么不是 ? 没有万无一失的答案。麻烦出在 “物质事物 ”这个表达式从最一开 始就已经充当了 “感觉与料 ”的陪衬 ; 它在这里或在别的任何地方都没有被给予 别的角色 , 除非要给 “感觉与料 ”当陪衬 , 肯定谁都从不曾想到要把普通人说他 “感知 ”到的所有东西都归为单独的一类东西。 21再则 , 作者看来还暗示 : ( a) 普通人相信他感知的若不是物质事物 , 他 就认为被他的感官欺骗了 ; ( b) 当他相信被感官欺骗 , 就认为他感知的不是物质 事物。但这两点都错。普通人看到 , 例如 , 虹霓 , 别人说服他虹霓不是一种物质 事物 , 但他并不会立刻得出结论说他的感官在欺骗他 ; 再如 , 他知道在晴朗的天 气 , 海面上的船比看上去要远得多 , 但他不会下结论说他看到的不是某种物质的 东西 (更不会说他看到的是非物质的船 )。就是说 , 这里同样不存在一种简单的 ·74· 对照 , 一边是普通人在万事大吉时所相信的东西 (相信自己 “感知物质的东 西 ”) , 另一边是有什么不对头时他所相信的东西 ( “感觉在欺骗他 ”, 他 “感知 的不是物质的东西 ”) , 就像在普通人认为他感知的东西 ( “物质的东西 ”) 和另 一边哲学家准备认可的东西 (不管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 之间不存在简单的对照一 样。为两种虚假二分法登台的舞台已经准备停当。 31再次 , 这个段落难道不是挺精巧地暗示普通人其实有点幼稚吗 ? 他 “通常 没想到 ”他对 “物质事物的存在 ”的信念需要证明 ———但或许应该想到 ? 他 “毫无怀疑 ”地以为自己真的感知到椅子桌子 ———但或许他应该有一点两点怀疑 , 而不是那么容易 “满足 ”。人们有时被他们的感官欺骗 , 这 “并未引他去怀疑 ” 所有事情都可能出错 ———但或许更富反思的人会被引去生此怀疑。尽管表面上只 是在描述普通人的立场 , 但字里行间的弯弯绕已经暗伏几分杀机。 41但是 , 也许更重要的是 , 作者还意味着 , 甚至视之为当然 : 不管普通人是 否感觉到丝毫怀疑 , 这里其实存有某种怀疑的余地。上面引用了洛克的一段话 , 并说到大多数人会同意他的话 ; 其实 , 这段话含有强烈的错误暗示。它暗示说 , 例如 , 当我在光天化日之下看一把摆在我前面几码远的椅子 , 我所认为的是 : 关 于那里有把椅子、我看到了椅子 , 我所具有的确定性 〔只 〕有我所需要的以及我 所能获得的那么多。但事实上普通人会把这种情况下的怀疑当作不折不扣的荒 谬 , 而非仅仅有点儿过分 , 或太过讲究 , 或不太实际 ; 他会说 , 而且说得完全正 确 : “好 , 假如那不是看到一把真正的椅子 , 我就不知道什么叫看到椅子了。”而 且 , 尽管拿来和哲学家的观点对照的不言而喻是普通人的所谓如下信念 : 相信他 的 “感官感知 ”“一般说来 ”或 “现在 ”是可以信赖的 , 然而 , 哲学家的观点其 实并不只是他的感官感知 “现在 ”或 “一般说来 ”或只要他细想之时是不可信 赖的 ; 因为 , 哲学家 “一般说来 ”其实显然在主张普通人认为如此这般之事从来 不是如此这般 ———“在哲学家看来 , 我们直接感知的从来是某种不同种类的对 象 ”。哲学家并不当真要论证说事情比粗心的普通人所以为的要更经常出错 , 而 是在某种意义上、以某种方式 , 普通人一直都弄错了。 51考虑一下这里关于欺骗所说的东西。说的是 , 尽管我们承认 “人们有时被 自己的感官欺骗 ”, 但我们认为一般说来我们的 “感官感知 ”可以 “被信任 ”。 首先 , 尽管 “被感官欺骗 ”这话是个常用的隐喻 , 但它毕竟是个隐喻 ; 有必 要注意到这一点 , 因为在后面的文本里 , 作者常常正经八百地用 “经查证可靠无 欺 ”这个表达式来应照这个隐喻。实际上 , 我们的感官当然是哑的 ———尽管笛卡 尔和另一些人会说到 “感官证词 ”, 但我们的感官并不告诉我们任何事情 , 不管 ·84· 是真是假。由于这里不加解说就引入了颇为新异的造词 “感官感知 ”, 事情就变 得更糟。这些东西在普通人的语言里或看法里当然并无一席之地 , 引入这些东西 就带有如下意味 : 我们凡有所 “感知 ”, 那里就总有某种中介物 , 为另外一些东 西提供消息 ———问题只在于我们能还是不能相信它所说的。它是 “经查证可靠无 欺 ”的吗 ? 然而 , 以这种方式来陈述案情当然只是要在后续审问中软化那些据称 是普通人所持的观点 ; 这为所谓哲学家的观点 (实际上已赋予普通人自己 ) 铺平 了道路。 其次 , 重要的是记取这一点 : 只有在一般的不欺骗的背景上谈论欺骗才有意 义。必须通过把异样的情况比照于较为正常的情况才能识别出一个欺骗。因此 , “我们的水晶球有时候欺骗我们 ”这话会很费解 , 因为我们实在完全想不出 “正 常 ”情况 ———不被水晶球欺骗的情况实际上会是什么。 而且 , 普通人也许会说他 “被感官欺骗了 ”的情况其实很不常见。尤其 , 碰 到普通的视点事例 , 普通的镜像 , 梦 , 他都不会这样说。实际上 , 他做梦 , 他向 长长的直路看过去 , 他在镜子里看见自己的脸 , 这些时候他根本没有或至少难得 被欺骗。这一点值得记取 , 因为作者提出了一个很强的错误暗示 ———即当哲学家 把所有这些以及其他很多寻常现象引作 “错觉 ”的例子 , 他提到的这些例子只不 过是普通人已经承认其为 “被感官欺骗 ”的例子 , 或至少 , 他只是把普通人会这 样承认的东西稍加扩展。实际上可远不是那么回事。 即使如此 ———即使普通人认可的 “被感官欺骗 ”的例子远不如哲学家看来认 可的那么多 , 若主张他的确认可的例子就都是同一个种类 , 那肯定仍然会是错 的。若把这个主张容忍下来 , 战斗实际上已经输了一半。普通人有时候更愿说他 的感官被欺骗了而非他被感官欺骗了 ———魔术师手法太快骗过了眼睛等等。但 实际上这里有形形色色的情形 , 至少在这些情形的边角处我们无疑不能肯定 (非想去确定会是典型的学究习气 ) 究竟哪些情况是或不是我们可以自然地使 用 “被感官欺骗 ”这个隐喻的情况。但最最普通的人也肯定想要区分以下几种 情况 : ( a) 感官损伤或失常或这样那样不正常工作 ; ( b) 感知的媒介 ———或更 一般地 ———感知的条件这样那样不正常或恶劣 ; ( c) 做出某种错误的推论或把 某种错误的设想加在什么东西上 , 例如加在听到的声音上。 (这些情况当然并 不互相排斥。) 此外还有一些相当常见的误读、误听、弗洛伊德式疏忽等等 , 它们好像不宜归入上述的任何一类。这再一次是说 , 在对头的情况和不对头的 情况之间并没有简单整齐的两分 ; 我们实际上都明明白白 , 事情可能以多种多 样不同的方式出错 ———不一定要设想 , 必须不设想 , 这些方式可以通过任何一 般的办法整齐归类。 现在让我们再来看看关于哲学家又是怎样说的。据说 , 哲学家 “一般并不准 备认可笔和香烟这样的对象在任何时候是被直接感知的 ”。这里让我们驻足的当 ·94· 然是 “直接 ”这个词 ———哲学家特别爱用的一个词 , 而它其实是语言丛林中擅长 隐蔽的蛇之一种。实际上 , 我们这里有一个典型的例子 : 一个词本已具有很特定 的用法 , 却不加警惕或不加界定或毫无限度地把它逐渐延伸 , 直至它变成 , 起初 也许变成含糊的隐喻 , 但最后变得毫无意义。我们不可能滥用日常语言而不为之 付出代价。③ 11首先 , 要点在于认识到在这里当家的是间接感知或不直接地感知这个概 念 ———“直接 ”所取的无论什么含义都是通过与 “不直接 ”对照而来的 , ④ 而 “间接 ”或 “不直接 ”自己则 ( a) 只在特定情况下有个用法 , 而且 ( b) 在不同 情况中有不同用法 ———尽管这当然并不是说我们没有良好的理由在这些情况中使 用这同一个词。比方说 , 我们可以把直接看见队伍行进的人跟通过潜望镜看见的 人加以对照 ; 或我们也可以把两处地方加以对照 , 你站在一处可以直接看到门 , 站在另一处只能在镜子里看到。或许我们可以把直接看见你跟看见你在百叶窗上 的影子加以对照 ; 或许我们可以把直接听到演奏跟在音乐厅外听到转播加以对 照。不过 , 这后两个事例进一步提示了两个要点。 2. 第一个要点是 , 像潜望镜和镜子两例提示的 , 不 “直接 ”感知的概念好 像在它同方向之类的概念保持联系的时候来得最自然。看来我们一定不是笔直看 着相关对象。因此 , 在百叶窗上看你的影子是个可疑的事例 ; 而通过望远镜或眼 镜看见你则肯定全然不是间接看见你的例子。碰到后面这些事例 , 我们另有鲜明 的对照和不同的表达式 ———“裸眼 ”对照于 “用望远镜 ”, “自然视力 ”对照于 “戴眼镜 ”。 (实际上 , 比起 “直接地 ”, 这些表述具有远为稳定确立的日常用 法。) 3. 另一个要点是 , 无疑部分地出于上述原因 , 说到视觉以外的其他感觉 , 间接感知的概念就不那么自然、寻常。其他感觉那儿没有什么与 “视线 ”十分类 似的东西。“间接听见 ”的最自然的意思当然是由一个中间人转告我们某件事 情 ———那跟这里所谈的很不一样。然而 , 我听到一声呼喊的回声 , 我是间接地听 ·05· ③ ④ 尤其是滥用而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滥用。想想人们由于无意之间延伸 “征象 〔或符号 〕” 这个词而造成的麻烦 , 这种延伸看来引出结论说 , 即使奶酪就在我们的鼻子底下 , 我们看到的也只 是奶酪的征象。 就此可以参照 “真实 ”、“合适 ”, “自由 ”以及很多其他词。“它是真的 ”———你在说它确 切地不是什么 ? 我倒希望我们楼梯上是张合适的地毯 ———你是在抱怨现有这张地毯的什么 ? (是什 么不合适 ?) “他现在自由吗 ?”———哦 , 你心里想到的别种情况是什么 ? 坐牢 ? 在牢房里带着镣 铐 ? 已经订了婚 ? 到了呼喊吗 ? 我用篙碰到你 , 我是间接地碰到你吗 ? 或你给我一头装在袋子里的 猪 , 我可以间接地 ———隔着这个袋子摸这头猪吗 ? 何谓间接地嗅到什么 , 我完全 想不出来。仅凭这一条 , “我们是否直接感知事物 ?”这个问题看来就毛病不小 , 这里 , 感知显然意在涵盖这些意义中的所有用法。 4. 但是 , 还有其他理由让我们对间接感知这个概念能够或应该扩展多远深 表怀疑。例如 , 它是不是覆盖或该不该覆盖电话 ? 或电视 ? 或雷达 ? 在这些事例 中我们是否离开原初的隐喻太远了 ? 它们不管怎么说满足了那个好像是必要的条 件 ———即当下感知的东西 (听筒里的声音 , 屏幕上的画面和光点 ) 和我们也许会 挑出来将之描述为间接感知到的东西同时存在、相伴变化。这个条件相当明确地 排除了把看照片 (静态地记录了过去的场景 ) 和看电影 (虽不是静态的 , 但看电 影与所记录的事件并不是同时间的 ) 算作间接感知的事例。肯定 , 这里可以画出 一条界限。例如 , 在有些情况下 , 我们看到某种东西而且从这种东西可以推断另 一种东西存在 (或发生 ) , 但我们肯定不会准备把所有这样的情况全都称作间接 感知 ; 我们在远处只看到枪的火光 , 但我们不该说我们间接看到了枪。 5. 与此相当不同的一点是 : 我们若要认真打算说到某物被间接感知 , 它好 像必须是这样一种东西 , 我们 (至少有时 ) 平常就那么感知它 , 或能就那么感知 它 , 或别人能就那么感知它 ———就像我们自己的后脑勺。否则我们根本不愿说我 们感知到这个事物 , 哪怕间接感知到。无疑 , 这里还有进一步的麻烦 (例如 , 电 子显微镜 ———对此我几乎一无所知 ———就引出这类麻烦 )。不过 , 看来很清楚 , 一般来说 , 我们应当要区分两种情况 , 一种是间接看见我们原可能就那么看见的 东西 , 例如 , 在镜子中看见 , 另一种是看见某种东西的征象 (或效果 ) , 而这种 东西自身则不能被感知 , 例如威尔逊云室那种情况。把后一种情况说成间接地感 知某种东西至少显得不那么自然。 6. 最后一个要点。由于并不那么隐晦的原因 , 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总是偏爱 或可称作有现金价值的表达式而非 “间接 ”这个隐喻。假如我说我间接看见 了敌舰 , 我会徒然招惹我确切所指为何的问题。“我的意思是我能看到雷达屏幕 上的这些光点 ”———“嘿 , 你干吗早不这么说 ?” (比较 “我能够看到一只不真 实的鸭子 ”———“你是啥意思 ?”“那是只饵鸭 ”———“原来如此。你干吗早不 直说呢 ?”) 就是说 , “间接地 ” (或 “不真实的 ”) 这话实际上极少有乃至根本没 有任何特定内容 ; 这个表达式可以涵盖过多的不同情况 , 所以不会是我们在任何 特定情况下恰恰要说的东西。 因此 , 哲学家对 “直接感知 ”的用法 , 无论是什么意思 , 都显然不是日常用 ·15· 法或任何熟悉的用法 ; 因为在那种用法中 , 说笔和香烟之类的物体从不被直接感 知不仅是错误的 , 而且简直就是荒谬。但这种新的用法 , 作者没给我们任何解释 和定义 ———相反 , 它溜溜地跑了出来 , 仿佛我们都已对它相当熟悉。同样显然的 是 , 哲学家的用法 , 无论是什么意思 , 违背了前面提到的好几条法则 ———好像没 考虑要把这种用法限制于任何特定场合或任何特定意义 , 而且好像 , 据说我们是 间接感知的那些东西从不被直接感知到 ———它们根本不是那种有任何可能被直接 感知到的东西。 所有这些都尖锐地导向艾耶尔自己所提的问题 , 在我们上面考察的那个段落 下面几行之后 , 他问道 : “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说我们直接感知物质事物 ?”他说 , 答案将由 “通常所称的错觉论证 ”提供 ; 而这就是我们接下来必须加以考察的。 有可能 , 恰恰是答案会有助于我们理解问题本身。 三 艾耶尔对这个论证的表述大致如下。它 “基于这样的事实 : 物质事物对不同 的观察者 , 或在不同境况中对同一观察者 , 可能呈现不同的外观 , 这些外观的性 质在某种程度上是由诸种条件和观察者的状态因果地决定的 ”。艾耶尔接下去援 引下述内容作为这个所谓事实的示例 : 视点 ( “一枚硬币从一个视角看是圆的 , 从另外一个视角看则可能是椭圆的 ”) ; 折射 (“一根小细棍在正常情况下显得是 直的 , 在水中看上去却是弯曲的 ”) ; 由药物造成的 “颜色视觉 ”的变化 (“例如 墨斯卡林 ”) ; 镜象 ; 复视觉 ; 幻觉 ; 味觉的明显变化 ; 冷暖感的变化 ( “根据感 觉冷暖的手本身是热的还是冷的 ”) ; 所感到的大小的变化 ( “一枚硬币在舌头上 好像比在掌心上大一些 ”) ; 还有那个常被引用的事实 : “已经切除肢体的人仍可 能继续感到那些肢体疼痛。” 然后 , 他选取了其中的三个例子进行详细讨论。第一 , 折射 ———一根小细棍 在正常情况下 “显得是直的 ”, 但在水中 “看上去是弯的 ”。他作出这些 “假 设 ”: ( a) 这根小细棍放在水里的时候并没有真的改变形状 ; ( b) 它不可能既是 弯的又是直的。他得出结论 ( “于是得到 ”) , “那根小细棍的视觉外观至少有一 个是欺幻的 ”。然而 , 甚至当 “我们所见的东西不是物质事物的真正的性质 , 我 们想来仍旧看见某种东西 ”———这个某种东西将被称为 “感觉与料 ”。“感觉与 料 ”将是 “我们在感知中直接觉知的对象 , 即使它不是任何物质事物的一部分 ”。 (这小节以及接下来两小节的黑体字是我加的。) 第二 , 海市蜃楼。他说 , 看到海市蜃楼的人 “并不是在感知任何物质事物 ; 因为他以为自己感知到的绿洲并不存在 ”。但是 , “他的经验却不是关于无的经 验 ”; 然而 , “人们说他是在经验着 ‘感觉与料 ’, ‘感觉与料 ’与他若看见真正 ·25· 的绿洲所经验的东西性质相似 , 但却是欺幻的 , 其意义是 : 它们显得在呈现的那 个物质事物并不真正在那里 ”。 最后是反射。我在镜子里看自己的时候 , “我的身体显得是在镜面后面的一 段距离那里 ”; 但它实际上不可能同时在两个地方 ; 所以 , 在这一例中 , 我的感 知 “不会都是完全可靠无欺的 ”。但是 , 我确实看见了某种东西 ; 如果 “在我的 身体显得所在的那个地方并没有像我的身体那样的物质事物真正存在 , 那么我看 见的是什么呢 ”? 答案 ———“一种感觉与料 ”。艾耶尔加上说 : “从我的任何一个 其他例子都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 我首先要请读者注意这个论证的名称 ———“错觉论证 ”, 以及这样一个事实 : 引进这个论证是为了确立我们的 “感知 ”至少有一些是幻觉性的。因为在这里有 两个很清晰的意思 ——— ( a) 这个论证所援引的都是关于错觉的事例 ; ( b) 错觉 和幻觉是一回事。但这两个意思 , 当然 , 都大错特错 ; 而且指出这一点也绝非吹 毛求疵 , 因为 , 我们就要看到 , 这个论证利用的恰恰是这一点上的混淆。 错觉的本真的事例会是什么呢 ? [实际上 , 艾耶尔援引的事例几乎哪个 (反 正 , 若不加以延伸 ) 都根本不是错觉的事例。] 首先 , 有一些视觉错觉的清楚事 例 ———例如早先提到过的 : 两条长度相等的线 , 然而一条看上去比另一条长。还 有魔术师这种专业 “错觉制造者 ”制造的错觉 ———例如舞台上的无头女士 , 被处 理得看上去没有头 , 或双簧里的哑巴搭档演得像是他在说话。下面这个例子相当 不同 ——— (通常 ) 不是有意制造的 , 在一个方向上转得极快的轮子有时看上去是 在反方向上缓慢旋转。幻觉则是某种与此完全不同的事情。典型的例子有受迫害 幻觉、顾盼自雄幻觉。这些主要事关信念 (以及由此而来的行为 ) 的严重失序 , 它们也许与感知毫无特别的关联。但我认为我们也可以说看见粉红老鼠的病人有 幻觉 (为幻觉所困 ) , 尤其当这个病人 (恐怕事情正是这样 ) 没有清楚地意识到 粉红老鼠不是真的老鼠 , 我们肯定可以这样说。 这里最重要的区别在于 “错觉 ”这个概念 (在感知的上下文中 ) 并不意味 着凭空想象出某种完全不真实的东西 ———相反 , 有东西摆在那里 : 那两条线和箭 头 , 在页面上排着 ; 那位女演员 , 就在舞台上 , 头套在黑色袋子里 ; 转动的轮 子 ; 另一方面 , “幻觉 ”这个概念则确实意味着某种完全不真实的东西 , 它根本 不在那儿。由于这个原因 , 幻觉是远为严重的事情 ———真的出了毛病 , 更有甚 者 , 出了毛病的是有幻觉的那个人。而我面对视觉错觉时 , 无论摆脱错觉的运气 好坏 , 我这个人并没什么毛病 , 错觉不是我自己的一个小小的 (或大大的 ) 特点 或癖性 ; 它是公共的 , 谁都能看见 , 在很多情况下可以建立起把它制造出来的标 准程序。此外 , 我们要想不被错觉欺蒙 , 我们就需要提高警惕 ; 但是让受幻觉之 困的人提高警惕是没用的。他需要的是治疗。 “错觉论证 ”对错觉和幻觉不加区分 , 并积极利用此点 , 我认为 , 缘故如下。 ·35· 只要提议说展示出来吸引我们的那些事例是错觉 , 那么 , (从这个词的日常用法 来看 ) 这就意味着有某种我们的确感知到的东西。而悄悄着手把这些事例叫作幻 觉 , 就塞进了一种很不一样的意味 : 这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东西 , 不真实的东西 , 或反正是 “非物质的 ”东西。这两种意味合在一起 , 可以不知不觉间暗示 , 在所 引的事例中我们的确感知到某种东西 , 但这是某种非物质的东西 ; 这种暗示 , 即 使还算不上结论 , 也肯定处心积虑推挤我们一把 , 恰恰向感觉与料理论家要我们 接受的立场推挤得更近一点儿。 然而 , 在这样谈论错觉和幻觉的时候 , 我们也不可忘记 , 有许多或多或少不 平常的事例我们尚未提到 , 而它们肯定既不是错觉也不是幻觉。设想一个校对者 出了错 ———他没有注意到应该是 “亥 ”字却印成了 “豕 ”; 他出现了幻觉 ? 抑或 他有了错觉 ? 当然 , 哪个都不是 , 他只是读错了。还有看见后象 , 尽管不是经常 发生 , 而且不是普通的 “看见 ”, 但它既不是错觉也不是幻觉。梦呢 ? 做梦的人 出现了错觉 ? 他有幻觉 ? 都不是 ; 梦就是梦。 现在让我们简要查看一下艾耶尔列出的其他一些事例 , 例如反射。无疑 , 你 若适当地安置一些镜子 , 就能够用它们制造出错觉。然而 , 事情像他意味的那 样 , 凡在镜子中看见东西都是错觉吗 ? 显然不是。因为在镜子中看东西是完全正 常的事 , 再熟悉不过 , 通常根本谈不上有谁会被蒙骗。无疑 , 你要是个从来没有 见过镜子的婴儿或土人 , 站到镜子前 , 你可能相当困惑 , 甚至出现视觉混乱。但 我们其他人因此就该在这里谈论错觉吗 ? 说到视点现象也一样 ———同样 , 一个人 可以通过视点玩把戏 , 但是在通常情况下没有错觉问题。圆的硬币从一些角度 (在某种意义上说 ) 会 “看上去是椭圆的 ”, 这恰是我们所预期的 , 也是我们通 常所见的 ; 的确 , 如果我们见到的竟不是这样 , 我们会大吃一惊。折射 ———小细 棍放到水里看上去是弯曲的 ———我们也同样极为熟悉 , 不宜称之为错觉的一例。 我们也许准备承认小细棍看上去是弯曲的 ; 但我们同时看见它有一半浸在水里 , 因此那恰是我们会期待它看上去的样子。 关于这个例子 , 艾耶尔说 ( a) 既然这小细棍看上去是弯曲的而它实际是直 的 , “至少这根小细棍的视觉外观有一个是欺幻的 ”; ( b) “我们看到的 (至少直 接看到的 ) 不是某个物质事物的真实性质。”好吧 , 先来说说 : 小细棍看上去是 弯曲的吗 ? 我想我们可以同意 , 我们没有更好的方式描述它。但当然 , 它看上去 并不完全像一根弯曲的小细棍 , 一根不在水里的弯曲的小细棍 ———至多可以说像 一根一半浸在水里的弯曲的小细棍。毕竟 , 我们不会看不见那根小细棍有一部分 浸在其中的水。那么 , 这个例子中究竟有什么应被视作欺幻呢 ? 一根小细棍是直 的但有时看上去弯曲 , 这里有什么不对头的 , 有什么哪怕微微让人惊讶的 ? 谁会 认为什么东西只要是直的 , 它就一定得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环境下看上去总是直 的 ? 显然没谁真这么认为。那么据认为我们这里是搅进了什么浑水 , 困难在哪 ·45· 儿 ? 因为据认为 , 当然 , 这里必定有某种困难 , 而且 , 这个困难要求一个相当激 进的解决 , 要求引入感觉与料。但以这样的方式把我们招来去解决的问题是 什么 ? 好 , 我们被告知 , 在这个事例中我们看到了某种东西 ; 如果这东西不是 “某 个物质事物的一部分 ”, 那它是什么 ? 但提出这个问题 , 实实在在 , 是疯了。小 细棍直的那一部分 , 不在水里的那一部分 , 想来是物质实体的一部分 ; 我们看不 到这部分吗 ? 但水里那部分呢 ? 我们也同样看得见。而且 , 要这么说 , 我们连水 也一道看见。实际上我们看见的是一部分浸在水里的一根小细棍 ; 大奇特奇 , 这 竟会显得像是件应被疑问的事情 ———我们看见了什么的问题竟会被提出来 , 因为 这 , 绕了一圈 , 只不过是我们一开始对这种情况的描述。这是说 , 我们一开始就 同意我们在看一根小细棍 , 一个 “物质实体 ”, 它有一部分浸水里。若换个颇为 不同的事例 , 一个巧妙伪装成谷仓的教堂 , 怎么可能当真提出我们看它的时候看 见了什么的问题 ? 我们看见 , 当然 , 一个看上去像谷仓的教堂。我们看见的不是 一个非物质的谷仓 , 非物质的教堂 , 或非物质的任何其他东西。这个事例里有什 么当真能诱使我们说我们看见了非物质的东西 ? 顺便请注意 , 艾耶尔对水中小细棍事例的描述 , 想来应先于得出任何哲学结 论之前 , 可是在这个描述里已经偷偷溜进了 “视觉外观 ”这个表达式 , 它不宣而 至却很要紧 ———最终要提议的 , 当然 , 正在于我们看见什么的时候所得到的一切 一切无非视觉外观 (不管那是个什么 ) 而已。 现在我们再看看普莱斯关于错觉有什么要说的。他说的是 “‘错觉 ’这个词 的意思是什么 ”, 由此为之提供了一个 “初步定义 ”: “一个引起错觉的视觉或触 觉感觉与料是这样一种感觉与料 : 我们倾向于把它当作物质对象的表面的一部 分 , 但若我们这样认为就错了。”这个断言是什么意思 , 当然 , 绝不那么清楚 ; 然而 , 这个定义其实并不符合所有的错觉事例 , 这一点好像还是相当清楚的。再 来想想那两条线。这里有什么东西我们倾向于错把它当成某个物质对象的表面的 一部分吗 ? 好像没有。我们只是看见两条线 , 我们并不认为 , 甚至也不倾向于认 为 , 我们看见了其他任何东西 , 我们甚至不会提出有任何东西是或不是 “表面的一 部分”这个问题———说说看 , 什么东西的表面 ? 线条的表面 ? 书页的表面 ? 麻烦只 在于一条线看上去比另一条线长而实际上并不长。在无头女士一例中 , 当然谈不上 有任何东西是或不是她表面一部分的问题 , 麻烦只在于她看上去仿佛没有头。 四 错觉论证所据的理由 , 艾耶尔接受了这么多 , 那他要对之有所保留的究竟是 什么呢 ? 他的主要观点是 : 错觉论证提出的问题并不是事实上的而是语言上的。 ·55· 艾耶尔的论证大致是这样的。“我们把绿和黄或椭圆和圆这样互不相容的性 质归于物质事物 ”是否自相矛盾呢 ? 他说 , 仅当我们做出了 “某些假定 ”, 上述 做法才产生矛盾。例如 , 我们假定一便士的 “真正形状 ”是始终如一的 , 假定一 碗水的温度 “真正说来是一样的 ”。艾耶尔好像承认这些 “假定 ”看上去是可行 的 ; 但他说 , 尽管如此 , 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试着否认它们呢 ? 我们为什么不可以 说物质事物比我们一直以来所认定的要活跃易变得多 ———每时每刻不停地改变形 状、颜色、温度、尺码以及所有别的性质 ? 我们又为什么不可以说它们比通常所 以为的要多得多。例如 , 当我递给你 (如我们通常所说的 ) 一支烟 , 真正说来却 有两个物质事物 (两支烟 ?) , 一支是我看见并递出的 , 还有一支是你看见并接过 去的 ? “我不怀疑 ”, 艾耶尔说 , “只要规定物质事物的数量比我们通常所规定的 更多 , 把它们视作更易变、更转瞬即逝 , 我们就可能以相似的方式处理所有其他 的事例。” 艾耶尔在这里似乎是对的 ———的确 , 说 “对 ”还说得轻了。如果我们大大咧 咧到了这种程度 , 我们确实能对付 , 是的 , 能对付任何问题 ———当然 , 只是在某 种意义上能。但沿着这条路子解决问题难道没有什么地方不对头吗 ? 我这里得引 用艾耶尔的原话 : “我们怎样来反驳那些持这种立场的人呢 ? 如果我们坚持认为 这件事所关涉的是事实 , 那么我们就不可能驳倒他。我们无法驳倒他 , 这是因 为 , 如果只就事实说 , 他和我们之间其实没有任何争论。⋯⋯我们说一枚硬币的 真实形状是不改变的 , 而他却更愿意说硬币的形状经历了某种循环变化过程。我 们说两个观察者看到了同一个物质事物 , 而他却更愿意说他们看到了不同的事 物 , 然而它们却具有某些共同的结构特性。⋯⋯在这类事情上如果竟说得上有正 确与错误之分 , 那么必定是在经验事实的性质上存在某种分歧。而在这个事例 中 , 并不存在这种分歧。”因此 , 错觉论证声称它为之提供了答案的那个问题纯 粹是一个语言问题 , 而不是一个事实问题。 我对这些颇令人吃惊的论断要做的主要评论集中于艾耶尔看来在主张的如下 观点 : “真的 ”、“真实地 ”、“真实形状 ”、“真实颜色 ”等词 , 你可以随你乐意用 它们来意谓任何意思 ; 此外我也会讨论艾耶尔关于这些词实际意谓什么所发表的 意见。但是我愿首先指出一个极有意思的事实 : 他要 “证明 ”的是整个争论点纯 粹是语词方面的 , 但他提供 “证明 ”的方式实际上却表明他完全不把它当真视为 语词问题 (这一点我肯定倒是对的 ) ———他的真实观点是 : 实际上我们所感知的 只是感觉与料。这一点很容易看到。人们初看之下会倾向于说 , 假使艾耶尔是正 确的 , 那么无论什么争论都将是纯粹的语词问题。因为这样一来 , 无论一个人说 那是什么 , 另一个人总是可以就说他 “更喜欢说 ”它是别的什么 , 如果是这样 , 他们就永远只在争论语词 , 争论各自更喜欢用什么语汇。如果谁都总是可以随其 所好说这说那 , 怎么还会有任何正确与错误的问题 ? 但是艾耶尔在这里当然会回 ·65· 答说 , 的确存在 “关于经验事实的性质 ”的真正分歧 ———至少有些时候存在。但 这会是哪一种类的分歧呢 ? 他说 , (尽管这说法看来会令人吃惊 , ) 事实问题不在 于一枚硬币或其他任何 “物质事物 ”是否不断改变其形状、颜色、大小、位 置 , ———我们在这里的确可以高兴怎么说就怎么说。那么哪里会碰到 “经验事 实 ”呢 ? 艾耶尔的回答很清楚 ———它们是关于感觉与料的事实 , 他的另外一些说 法是 , “关于可感外观的性质 ”, 关于 “现象 ”; 这是我们真正碰到 “经验证据 ” 的地方。他的看法是 , 他的真正看法是 , 此外我们根本没有别的 “经验事实 ”。 唯一铁定的事实是存在着感觉与料 ; 感觉与料这类存在物真正存在 , 并且它们就 是它们本身 ; 如果我们愿意 , 也不妨说仿佛有随便什么其他实体存在 , 不过那纯 粹是说着方便而已 , 然而 “那些表达式意在指称的事实 ”总是同一些事实 , 即关 于感觉与料的事实。 五 在我们刚才考察的那些论证中 , “真的 ”、“真正说来 ”、“真正的形状 ”等词 语频繁而又不加审查地被使用着。很大程度上是受此激发 , 现在 , 我想更切近地 考查一下 “真正的 ”这个小词。我打算讨论一下 ———如果你愿意这么说 ———真正 或实在的本性 ———这是个天然重要的论题 , 虽然一般而言我不太愿意说什么论题 “天然重要 ”。 首先 , 有两点理解在这里非常非常重要。 1. “真正 ”是一个绝对普通的语词 , 它身上没有什么新异的东西 , 没有什么 技术性的或高度专业化的东西。也就是说 , 它在我们每天都使用的日常语言中已 经牢牢确立 , 非常频繁地被使用。因此 , 在这个意义上 , 它是一个有着固定含义 的词 , 从而 , 就像任何其他牢牢确立的词语一样 , 不能随意这样用那样用。哲学 家似乎经常认为他们可以给任何词语 “赋予 ”任何含义。当然 , 有一些表达式只 有哲学家才使用 (比如 “物质事物 ”) , 在这些情况下 , 他们可以在合理的范围 内随心所欲 ; 但绝大部分的词语事实上已经以特定的方式被使用 , 而这一事实不 能不闻不问。 (例如 , 人们把某些奇怪的含义赋予 “知道 ”和 “确定的 ”, 结果 , 像我们平常实际使用这些词语那样使用这些词语反倒显得大悖情理 ; 然而 , 这只 不过表明了这些由哲学家所赋予的含义是错误的。) 当然 , 我们揭示了一个语词 实际上是怎么用的 , 不一定就大功告成。一般而言 , 我们的确没有理由认为事情 本来是怎样就得一任它怎样 ; 我们可能愿把事情打理得更整齐些 , 在这里那里修 正一下地图 , 用不尽相同的方式来划分边界和区别。然而 , 仍不妨把以下几点牢 记于心 : ( a) 在大量的、多半是相对古老的日常语词中积淀着种种区别 , 它们并 ·75· 不总是明显可见的 , 而又几乎从不只是任意的 ; ( b) 在任何情况下 , 凡打算为自 己的目的放手去动日常语词之前 , 我们都需要弄清楚我们所处理的究竟是什么 ; ( c) 我们以为自己动的是某一个领域的一个小小的角落 , 然而 , 这种改动总是有 可能对毗邻的区域造成无法预见的连锁反应。事实上 , 改动语词并不像我们通常 设想的那么容易 , 不像我们通常设想的那么有理可据 , 那么必需 ; 它经常被认为 是必要的 , 只不过是因为我们错误地表述了已经摆在那里的东西。我们必须时刻 特别警惕那种哲学习气 , 把某个语词的一些 (甚至所有的 ) 日常用法视作 “无足 轻重 ”而予以忽略 , 这种习气在实际运作中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扭曲。例如 , 如果 我们打算谈论 “真正的 ”, 我们就绝不可以不屑一顾 “不是真正的奶油 ”这类不 起眼但又熟悉的表达式。这才能让我们不至于去说 , 或好像在说 , 例如 , 那既然 不是真正的奶油就一定是我们大脑过程的来去不定的产物。 2. 另一个需要把握的非常重要之点是 : “真正的 ”完全不是一个普通的语 词 , 而是一个大大的例外。它的例外之点在于 : 它不像 “黄色 ”、 “马 ”或是 “走 ”, 它没有一个单一的、特定的、始终相同的含义。 (甚至亚里士多德也看清 了这一点。) 但它也不是有好多不同的含义 ———它不是歧义模棱的 , 即使说 “系 统地具有歧义 ”也不行。这种类型的语词是导致大量困惑的原因。考虑一下 “板 球 ”、“板球拍 ”、“板球场地 ”、“板球天气 ”这些表达式。假使一个人不知道板 球游戏是什么 , 又只是钉牢“黄色 ”这类 “普通 ”语词的用法 , 他也许就会盯着 那个球、那个球拍、那个建筑和那种天气苦思 , 试图去发现某种 “共同性质 ”, 那个前缀词 “板 ” (在他看来 ) 赋予这些事物的那种 “共同性质 ”。然而没有这 样一种性质映入眼帘。由此他也许得出这样的结论 : “板 ”必然指称一种非自然 的性质 , 一种不能以任何日常的方式而只能通过直觉发现的性质。如果你觉得这 个故事太过荒唐 , 回想一下哲学家是怎样谈论 “善好 ”这个语词的 ; 请回想一 下 , 很多哲学家未能发现 “真正的鸭子 ”、“真正的奶油 ”、“真正的进步 ”有任 何平常的共同性质 , 他们就判定真正或实在必定是一个先天概念 , 惟有理性才能 领会。 那我们现在来浏览一下 “真正 ”一词的复杂用法中的一部分。我们不妨先来 考虑一下 “真正的颜色 ”这个例子 ; 初一看 , 人们会认为这个例子简单明了。一 样东西的 “真正的 ”颜色意指什么呢 ? 人们也许会颇带几分自信地说 , 那很简单 啊 , 一样东西的真正颜色就是在正常的或标准的光线下一个正常观察者所看到的 颜色。因此 , 要发现一个事物的真正颜色 , 我们只需是正常人 , 在正常条件下 观察。 现在请设想 ( a) 我跟你说到一个人 , “那不是她头发的真正颜色 ”。难道我 这话的意思是说 , 假使你在标准光线下看她的头发 , 你就会发现她的头发看上去 ·85· 不是现在这个颜色 ? 明摆着不是 ———光线本来就可能是标准光线。我的意思当然 是她的头发染过了 , 光线是否正常根本不相干。 再设想 ( b) 有一种鱼 , 生活在一千英尺深的水下 , 五色斑斓 , 也许还闪着 微光。我问你什么是它的真正颜色 , 于是你抓了一条上来 , 摊在甲板上 , 保证光 线条件是足够正常 , 这时它看上去是污污的灰白色。那么这是它的真正颜色 ? 显 然 , 无论如何我们不是必须说哪一种是。事实上 , 在这样的事例中有任何正确的 答案吗 ? 比较 : “什么是糖精的真正味道 ?”我们把一片糖精溶在一杯茶里 , 发现它让 茶喝起来是甜的 ; 我们直接嚼这片糖精 , 发现它尝起来是苦的。它真正是苦的 ? 真正是甜的 ? ( c) 什么是天空的真正颜色 ? 太阳或月亮的真正颜色 ? 变色龙的真正颜色 ? 我们说夕阳有时候看上去是红的 ———哦 , 但真正说来它的颜色是什么 ? (对太阳 来说 , “标准的光照条件 ”是什么 ?) ( d) 想想一幅点彩派绘画 , 例如画的是草地 ; 总的效果是绿色的 , 而画面主 要由蓝点和黄点组成。什么是这幅画的真正颜色 ? ( e) 什么是一个后象的真正颜色 ? 这一例的麻烦在于我们想不出 “真正颜 色 ”之外还能有什么选择 ? 外观的颜色、看上去的颜色、显现出来的颜色 ? ——— 但这些话在这儿都用不上。 现在再来想想 “真正的形状 ”。你可能记得 , 我们曾考虑一个硬币 , 据说 从某些视点看它 “看上去是椭圆的 ”, 那时 “真正的形状 ”这个观念曾冒了出 来 , 好像无可疑问似的 ; 我们那时很肯定 , 它有个真正的形状 , 始终不变的形 状。但实际上硬币是个蛮特殊的事例。其一 , 它轮廓清晰且极其固定 ; 其二 , 它的形状人所周知而且有个名称。但很多很多事例的情况不是这样。什么是云 的真正形状 ? 什么是一只猫的真正形状 ? 它只要一活动它的真正形状就发生改 变 ? 若不是那样 , 那它的哪种姿势展示了它的真正形状 ? 还有 , 它的真正形状 一定要有相当平滑的轮廓吗 ? 抑或必须精密到要把一根根毛髭的形状都考虑进 来 ? 相当明显 , 这些问题没有答案 ———没有什么规则和程序可以依之确定该怎 么回答。 可以拿这个事例跟我们的确知道该怎样着手的事例对照 : “这些是真钻石 吗 ?”“那是只真鸭子吗 ?”多多少少跟钻石近似的饰品之所以可以不是真钻石 , 因为它们是陶土的或玻璃的 ; 那之所以可以不是真鸭 , 因为它是只饵鸭 , 或玩具 鸭 , 或看起来很像鸭子的某一属的鹅 , 或因为我出现了幻觉。这些当然都是很不 一样的事例。请特别留意 ( a) 上述大多数情况与 “正常观察
/
本文档为【_感觉与可感物_选译】,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