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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调度规则

2019-02-03 14页 doc 32KB 14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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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调度规则总则 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国民经济的大动脉、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铁路运输具有高度集中、各个工作环节紧密联系的特点。铁路运输组织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铁路运输调度是铁路日常运输组织的指挥中枢,分别代表各级领导组织指挥日常运输工作。铁路运输调度担负着组织客货运输、保证国家重点运输、提高客货运输服务质量及运输安全的重要责任,对完成铁路运输经营任务,提高铁路运输企业效益起着重要作用。凡与运输有关各部门、各工种都必须在运输调度的统一组织指挥下,进行日常生产活动。为了统一全路调度工作,依据《...
铁路运输调度规则
总则 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国民经济的大动脉、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铁路运输具有高度集中、各个工作环节紧密联系的特点。铁路运输组织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铁路运输调度是铁路日常运输组织的指挥中枢,分别代表各级领导组织指挥日常运输工作。铁路运输调度担负着组织客货运输、保证国家重点运输、提高客货运输服务质量及运输安全的重要责任,对完成铁路运输经营任务,提高铁路运输企业效益起着重要作用。凡与运输有关各部门、各工种都必须在运输调度的统一组织指挥下,进行日常生产活动。为了统一全路调度工作,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铁路运输调度规则》。 《铁路运输调度规则》明确了运输调度的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工作制度和调度工作设备配置的基本要求;规定了运输调度日常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责任范围、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明确了运输调度人员选拔、培训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要求。 《铁路运输调度规则》是各级运输调度管理的基本规则和工作。铁路各级运输调度及有关部门制定规则、细则、标准和办法等,必须符合《铁路运输调度规则》的规定。 各级运输调度和运输有关人员对《铁路运输调度规则》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第1条铁路运输调度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铁道部设调度处,铁路局(集团公司,下同)设总调度室,铁路分局(总公司,下同)设调度所,技术站设调度室。 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技术站调度分别代表铁道部长、铁路局长、铁路分局长、站长,根据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统一指挥的原则,分别掌管全国铁路、铁路局、铁路分局和车站的日常运输组织指挥工作。第2条铁道部设值班处长、调度员;铁路局设值班主任、主任调度员、调度员;铁路分局设值班主任、主任调度员、调度员;技术站设值班站长、车站调度员(设调度室的编组站应设室主任、副主任)。 铁道部值班处长、铁路局值班主任、铁路分局值班主任、车站值班站长分别领导一班工作。在组织日常运输工作中,下级调度必须服从上级调度的指挥;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各工种调度及有关人员分别由值班处长、值班主任统一组织指挥。 车站和各单位在完成班工作任务中由分局调度员统一指挥;技术站,由车站值班站长统一指挥,在完成阶段任务中由车站调度员统一指挥。 第3条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车站应根据调度的工作量配置班制,并按照法定劳动时间配备人员和预备率。 第4条铁道部调度主要职责范围: 1.负责全路货流、车流组织,平衡各铁路局货车保有量,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充分利用通过能力及运输设备,编制全路运输工作日常计划,并组织各铁路局完成。 2.监督检查各铁路局按列车编组计划编车、按列车运行图行车、按运输组织运输,督促、组织各铁路局按部批计划均衡地完成局间分界站列车、车辆交接任务,及时处理局间分界站出现的问,组织全路局间分界口的畅通。 3.制定、下达各铁路局货运、列车工作轮廓计划和日(班)计划,督促、检查各铁路局按日(班)计划均衡地完成装卸车任务。 4.掌握全国重点用户、港口和车站的装卸车,搞好与路外单位的协作。 5.负责客运、军运、行包专列、“五定”班列、重载列车、重点货物、重点超限货物列车的始发运行情况;处理跨局旅客列车的加开、停运、变更经路、客车甩挂及因紧急任务需要临时调拨客车;处理影响局间分界口列车运行的施工封锁;掌握全路客流和跨铁路局旅客列车的运行,组织各局有计划、及时地输送旅客。 6.按阶段收取各铁路局调度工作报告,检查日常运输工作完成情况。 7.掌握部备用货车,批准部备用货车的备用、解除,检查各铁路局对备用货车的管理情况。 8.负责全路专用货车的统一调整,军运备品的回送,篷布的运用和备用、解除。 9.检查、通报安全正点情况,及时收取重大、大事故概况和自然灾害情况,当发生事故、灾害中断行车时,应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向上级领导及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变更有关列车的运行经路和机车运用办法,根据铁路局的请求,调动跨局的救援列车。 10.维护调度纪律,检查各铁路局调度执行铁道部调度命令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对违令、违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处理意见。 11.负责全路日常运输工作完成情况和全路调度安全情况的分析工作,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调度工作先进经验。 12.负责指导全路调度技术教育、培训和技术基础工作,积极采用、推广先进设备和技术,促进调度指挥工作现代化,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运输组织指挥水平。 第5条铁路局调度主要职责范围: 1.负责铁路局管内货流、车流组织,平衡各铁路分局的货车保有量,组织各分局完成铁道部下达的车流调整计划,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充分利用通过能力及运输设备,编制铁路局运输工作日常计划,并组织各铁路分局完成。 2.监督检查各铁路分局按列车编组计划编车、按列车运行图行车、按运输方案组织运输,组织各铁路分局按铁道部、铁路局批准计划均衡地交接列车和车辆,保持各分界站机车与列车的紧密衔接,及时解决、处理铁路局间及铁路分局间分界站发生的问题。 3.按铁道部批准的日计划掌握去向别和限制口的装车,组织各铁路分局按日计划完成装卸车任务。 4.掌握铁路局管内主要用户、港口和主要站的装卸车,搞好与路外单位的协作。 5.负责铁路局管内客运、军运、行包专列、“五定”班列、重载列车、重点货物、装载超限货物车辆的运行、挂运情况及直达列车、成组装车和排空列车的开行情况。 6.按时收取各铁路分局调度工作报告,检查各铁路分局日(班)计划执行情况及列车运行、机车车辆运用情况,预防、处理日常运输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铁道部。 7.认真执行部备用货车的管理制度,检查、掌握铁路局管内部备用货车和港口、国境站备用货车的备用、解除。 8.掌握铁路局管内的客流及跨铁路分局的旅客列车运行情况,组织分局有计划均衡地运送旅客,处理局管内旅客列车的加开、停运,迂回运输、客车甩挂和调拨,负责安排影响局间分界口、分局间分界口行车施工方案。 9.负责铁路局管内专用货车的调整,军运备品的回送,篷布的运用和备用、解除。 10.检查、通报各铁路分局安全正点情况,及时收取事故概况和自然灾害情况,发生中断行车事故时,应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向铁道部调度、上级领导及各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迅速恢复行车,必要时,调动跨铁路分局救援列车或向铁道部调度提出请求,调动跨铁路局的救援列车。 11.维护调度纪律,严格执行上级调度命令。检查各铁路分局调度执行局令和规章制度及上级指示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令、违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处理意见。 12.负责铁路局管内日常运输工作完成情况和调度安全情况的分析,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调度工作先进经验。 13.负责铁路局调度技术教育、培训和技术基础工作,积极采用、推广先进设备和技术,促进调度指挥工作现代化,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运输组织指挥水平。 第6条直管站段铁路局调度主要职责范围: 1.负责铁路局管内的货流、车流组织和车流调整,按阶段均衡地完成铁道部下达的车流调整计划, 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充分利用通过能力和运输设备,及时、准确地掌握现在车数及其分布情况,编制铁路局运输工作日常计划,并组织站、段完成。 2.组织车站按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和运输方案编发列车,保证列车按运行图正点运行,组织各站、段落实日(班)计划,处理区间内装卸车,落实施工方案,办理区间和线路临时封锁或开通。 3.按铁道部批准的计划组织列车在分界站均衡交接,保证机车与列车的紧密衔接,经常保持与邻局(分局) 的密切联系,及时洽商、解决发生的问题,保证分界站畅通。 4.按铁道部批准的日计划装车去向别和限制口的装车要求,审批各站段日装卸车计划,组织各站、段按日计划完成装卸车任务。 5.掌握铁路局管内各站和主要用户、港口装卸车,搞好与路外单位的协作。 6.负责管内客运、军运、行包专列、“五定”班列、重载列车和挂有装载超限货物车辆列车的运行情况及直达列车、成组装车和排空列车的开行情况;掌握管内重点货物、集装箱、自备车运输情况。 7.及时收取、上报调度工作报告,并向邻局(分局)作出正确的列车预报。 8.认真执行部备用货车的管理制度,严格掌握铁路局管内部备用货车及港口、国境站备用货车的备用、解除。 9.掌握铁路局管内客流、旅客列车运行情况,组织车站按计划、及时地输送旅客,负责组织铁路局管内旅客列车的临时加开、停运、迂回运输和客车甩挂。 10.负责铁路局管内专用货车的调整,军运备品的回送,篷布的运用和备用、解除。 11.检查、通报各站、段安全正点情况,及时收取、上报事故概况和自然灾害情况,对中断行车事故,应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向铁道部调度、上级领导及各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恢复行车,必要时调动救援列车或向铁道部调度请求调动跨铁路局的救援列车。 12.维护调度纪律,严格执行上级调度命令。检查各站、段执行调度命令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对违令、违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处理意见。 13.负责铁路局日常运输工作完成情况及调度安全工作情况分析,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运输生产先进经验。 14.负责铁路局调度技术教育、培训和安全基础工作,积极采用和推广先进设备和技术,促进调度指挥工作现代化,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运输组织指挥水平。 第7条铁路分局调度主要职责范围: 1.负责铁路分局管内的货流、车流组织和车流调整,按阶段均衡地完成铁道部、铁路局下达的车流调整计划,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充分利用通过能力和运输设备,及时、准确地掌握现在车数及其分布情况,编制分局运输工作日常计划,并组织站、段完成。 2.组织车站按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和运输方案编发列车,保证列车按运行图正点运行,检查各站、段日(班)计划执行情况,处理区间内装卸车,落实施工方案,办理区间和线路临时封锁或开通。 3.按铁路局批准的计划组织列车在分界站均衡交接,保证机车与列车的紧密衔接,经常保持与邻分局(局) 的密切联系,及时洽商、解决发生的问题,保证分界站畅通无阻。 4.按铁路局批准的日计划装车去向别审批各站日装卸车和限制口的装车计划,组织各站、段按日计划完成装卸车任务。 5.掌握铁路分局管内各站和主要厂矿、企业、港口装卸车,搞好与路外单位的协作。 6.负责铁路分局管内客运、军运、行包专列、“五定”班列、重载列车、重点货物和挂有装载超限货物车辆的列车运行、挂运情况及直达列车、成组装车和排空列车的开行情况。 7.及时收取、上报调度工作报告,并向邻分局(局)作出正确的列车预报。 8.认真执行部备用货车的管理制度,严格掌握铁路分局管内部备用货车及港口、国境站备用货车的备用、解除。 9.掌握铁路分局管内客流、旅客列车运行情况,组织车站按计划、及时地输送旅客,负责组织分局管内旅客列车的临时加开、停运、迂回运输和客车甩挂。 10.负责铁路分局管内专用货车的调整,军运备品的回送,篷布的运用和备用、解除。 11.检查、通报各站、段安全正点情况,及时收取、上报事故概况和自然灾害情况,对中断行车事故,应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向铁路局调度、上级领导及各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恢复行车,必要时,调动救援列车或向铁路局调度要求调动跨分局的救援列车。 12.维护调度纪律,严格执行上级调度命令。检查各站、段执行调度命令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对违令、违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处理意见。 13.负责铁路分局日常运输工作完成情况及调度安全工作情况分析,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运输生产先进经验。 14.负责铁路分局调度技术教育、培训和安全基础工作,积极采用和推广先进设备和技术,促进调度指挥工作现代化,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运输组织指挥水平。 第8条车站调度主要职责范围: 1.掌握货源、货流、车流,根据分局下达的日(班)计划,正确编制和组织实现车站的班计划和阶段计划,保证按列车编组计划和列车运行图编、发列车,不间断地接发列车,按计划完成班计划和阶段计划的任务。 2.经济合理地运用车站技术设备和能力,掌握调车机运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协同动作,按作业计划、技术作业过程和时间标准,完成编组和解体列车的任务,提高调车作业效率,加速机车车辆周转。 3.及时收集到达列车预、确报,掌握车流变化,正确推算现车和指标,按阶段向铁路分局调度汇报车流和车站作业情况。 4.加强组织客运、军运、行包专列、“五定”班列、重载列车和重点货物列车的开行。 5.主动与厂矿企业联系,及时预报重车到达情况和取送作业计划,掌握货位、装卸劳力情况,按计划均衡地完成装车和卸车任务,组织货物作业车、检修车和专用车的及时取送,缩短待取、待送时间。 6.保证安全生产,当车站发生影响行车的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分局(路局)列车调度员和车站站长,并积极组织救援,减小事故对行车的影响。 7.维护调度纪律,认真执行调度命令、上级指示和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运输效率。 8.正确、及时填画技术作业图表,并运用计算机等先进设备组织指挥运输生产。 9.认真分析考核车站日常作业计划的兑现情况和日常运输生产完成情况,及时向分局和车站领导报告。 第二章调度基本工作制度 第9条为检查、落实当日运输生产情况,布置、审批次日计划,铁道部和各铁路局每日各召开两次电话会议。 1.第一次电话会议——铁道部每日7:00前召开,由各铁路局值班主任汇报第一班运输安全和班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及保证完成全日计划的措施,向铁路局布置第二班重点工作要求;铁路局每日10:00前召开,由调度所主任汇报第一班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及保证完成全日计划的措施,根据铁道部布置的次日轮廓计划,向铁路分局下达次日计划任务,布置重点工作要求。 2.第二次电话会议——铁道部每日15:00前召开,由各铁路局总调度室主任(副主任)汇报预计全日运输情况,向铁路局提出次日日(班)计划的安排要求和布置工作重点;铁路局每日16:00前召开,由调度所主任报告当日运输工作完成情况及次日日(班)计划。 第10条为保持调度工作的连续性,各级调度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和班中会制度。 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交接班和班中会,分别由值班处长、值班主任负责主持,各工种调度人员参加。 1.接班会:传达有关命令指示,介绍上一班安全、运输任务完成情况,研究制定本班确保安全、完成运输任务的具体措施。 2.交班会:各工种调度分别总结本班运输任务完成情况,分析未完成任务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各工种调度的交班内容和待办事项必须清楚、完整,不得遗漏。 3.班中会:每班至少召开一次,根据日(班)计划执行情况,研究确保完成本班和全日任务的具体措施。 笫11条为保持各级调度间的持续联系,准确地掌握工作进度和不失时机地处理问题,车站向分局调度,下级各工种调度向上级各工种调度报告工作,建立以下制度。 1.车站向铁路分局: (1)车站在列车到、开或通过后,及时报告车次、时分和列车状态。 (2)列车始发站应及时报告列车解编进度、编组内容、列车编组变化情况及出发列车速报(车次、机车型号、司机姓名、现车辆数、牵引总重、换长),列车在非始发站摘挂作业后,作业站要及时报告列车作业后的编组变化情况。 (3)机车及股道使用情况、安全情况和必要事项应随时报告。 (4)车站有关工种每3小时向分局所属工种调度,上报各项规定内容。 2.铁路分局向铁路局: (1)每3~4小时,铁路分局列车调度员向铁路局列车调度员,报告管内客车正晚点和列车运行情况。 (2)9:30(21:30)前,调度所值班主任向铁路局值班主任或列车调度员,报告接班后铁路分局管内的运输情况,预计本班分界站列车交接、排空、机车运用情况。 (3)每3小时和6小时,分局其他工种调度向铁路局所属工种调度,上报各项规定的内容。 (4)安全情况和必要事项,应随时报告。 3.铁路局向铁道部: (1)10:00(22:00)前,铁路局值班主任向铁道部调度报告接班后的管内运输情况,预计本班分界站列车交接、排空、机车运用情况,18:00(6:00)前运输工作完成情况的综合分析。 (2)每3小时和6小时,铁路局各工种调度向铁道部所属各工种调度,上报各项规定的内容。 (3)安全情况和必要事项,应随时报告。 4.当上级调度向下级调度、站、段了解有关运输情况时,有关人员应及时、认真汇报。 5.采用微机联网和列车实时跟踪报告时,应实现车站与铁路分局、铁路局、铁道部报告信息共享。 第12条为加强铁路局(铁路分局)间的协作,保证分界站畅通,铁路局(铁路分局)间分界站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两铁路局(铁路分局)轮流主持,必要时由铁道部(铁路局)组织,研究改进列车交接工作,制定、修改分界站。 笫13条为提高调度人员组织指挥水平,加强各级调度之间、调度与站、段有关人员的工作联系,各级调度人员每年深入现场应不少于10天,熟悉设备、人员情况,交换工作意见,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好日常运输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深入现场行前要有计划,返回后有报告。 深入现场的活动方法:可采取添乘机车、列车、召开座谈会、联劳会、同班会、跟班劳动、专题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 调度人员添(登)乘机车、列车时,应发给机车添(登)乘证,并准许在乘务员公寓食宿。 第37条铁路分局各工种调度人员,在每日14:30前向有关站、段收集编制日(班)计划的资料,并向调度所主任提供: 1.货运调度员——预计当日18:00各站卸车数、装车数和去向别装车数,18:00待卸车,有关停、限装命令,卸车单位的卸车能力。 2.计划及列车调度员——预计当日18:00各站运用车(重车分去向,其中到本分局和邻分局管内摘挂车流分到站,待卸车、空车分车种),备用车等分布情况,在途列车的编组内容和预计到达编组站、区段站、分界站的时分。 3.行包专列、“五定”班列调度员——预计当日18:00行包专列、“五定”班列装卸及编组情况,在途列车的编组内容和预计到达分界站的时分。 4.机车调度员——预计当日18:00运用机车和机车回送计划,机车检修情况。 5.供电调度员——电气化区段的停电、施工情况。 6.预报调度员——列车到达预确报。 7.篷布调度员——预计18:00篷布分布情况。 8.军运、特运调度员——整列和零星军用要车计划的车种、吨位、辆数、配车时间及挂运要求,超限货物车辆的分布及挂运条件、车次及超限货物车辆挂运通知单,专用货车的备用、解除和调配计划。 9.客运调度员——旅客列车的加开、停运、中途折返、迂回运输和客车底回送等情况。 10.指定专人提供次日各站、各区段施工计划。 其他各工种调度员按职责范围,分别提供有关资料。 第60条调度命令号码的编制应按不同工种分别规定,铁路分局行车调度命令按日循环,其他工种调度命令按月循环,铁路局、铁道部各工种的调度命令按月循环(其中铁道部货运和列车工作日计划命令按年循环)。 调度命令日期的划分,以0:00为界。循环命令号码的起讫时间,均以18:00区分。 各级调度命令应保管一年。 铁道部调度命令号码分为: 1.货运和列车工作日计划命令号码1001~1366。 2.车流调整命令号码1401~1500。 3.行车调度命令号码1501~1999。 4.跨铁路局的站对站停、限装及恢复装车命令号码5001~5500。 各铁路局(分局)调度命令号码由各局自定。 第65条建设一支指挥灵、反应快、业务精的高素质调度队伍,必须加强调度基础工作,这是调度队伍保证铁路运输生产安全、优质、高效的需要。 调度队伍建设的目标是“三个过硬”。即:思想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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