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制度

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制度

2021-10-21 2页 doc 43KB 22阅读

用户头像 个人认证

中小学教育资料

暂无简介

举报
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制度PAGEPAGE4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集团公司关于煤矿安全监管方面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的作用,结合《关于下发的通知》(华晋焦煤发【2014】29号)文件,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二条组织机构(一)华晋公司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领导组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其他副职领导成员:安监局负责人(二)“五人小组”成员组长:苏起云成员:解宏亮、张勇青、王智俊、张夏第三条具体分工苏起云负责采煤专业...
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制度
PAGEPAGE4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集团公司关于煤矿安全监管方面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的作用,结合《关于下发<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实施办法>的通知》(华晋焦煤发【2014】29号)文件,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二条组织机构(一)华晋公司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领导组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其他副职领导成员:安监局负责人(二)“五人小组”成员组长:苏起云成员:解宏亮、张勇青、王智俊、张夏第三条具体分工苏起云负责采煤专业;解宏亮负责开掘专业;张勇青负责机电运输专业;王智俊负责一通三防专业;张夏负责地测防治水专业;第三章检查组织形式第四条“五人小组”监督检查范围为沙曲矿、明珠矿、吉宁矿的井下生产作业现场和地面要害场所。第五条采取巡回检查、突击检查、跟踪检查等检查方式,对所监管的煤矿每月检查不少于4次,井下不少于3次,地面要害场所检查不少于1次;停建、缓建矿井每月至少检查1次。第六条“五人小组”各成员根据专业分工,针对季节特点、重点工程、特殊时期、各种变化管理因素、隐蔽致灾因素等环节,采取不定时间、不定矿井的随机抽查或突击检查方式,检查结果作为各矿井的月度安全依据。第七条“五人小组”要将每日活动的地点、线路及所查问题进行“三定”落实,由组长审核签字,并建立相应的隐患电子台帐及其他相关资料,存档备查。第四章检查要求第八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相关规定开展检查工作。对煤矿进行全面检查的同时,重点加强对井下瓦斯、防治水、防灭火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进行检查。第九条“五人小组”成员在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的前提下,加大对所监管矿井监督检查力度,把精力、把重点放在查大系统、查大隐患和前期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上。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隐患问题进行跟踪落实,确保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第十条“五人小组”在安全监督检查中,若发现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第十一条“五人小组”检查出的所有隐患,均按照“四定”(定隐患问题、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要求矿井整改。第十二条安排专人收集所监管矿井的图纸资料、水文地质报告、“一通三防”报告、大型机电设备检修报告等资料和隐患“三定表”。第十三条每次检查时,“五人小组”人员必须全部参与,分专业对煤矿进行全面检查。第五章检查内容第十四条“五人小组”安全督查重点内容:①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可靠,瓦斯抽采是否达标;②防治水钻孔深度、角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手段是否可靠有效,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③供电系统是否可靠、供电能力是否满足要求;④监督检查“双七条”规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七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执行情况;⑤矿井证照、手续办理情况;⑥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⑦瓦斯抽采、探放水、防灭火工作和采掘作业、安拆作业、临时工程的规程措施制定与执行落实情况;⑧矿井安全办公会、隐患排查例会的召开情况;⑨矿领导带班下井和基建矿井“双带班”的执行落实情况;⑩跟踪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六章检查记录汇报第十五条“五人小组”在每次检查督察中,认真做好原始记录,掌握第一手资料,使用专用记录本及必要的摄像设备,必要时要制作图片和视频资料存档备查,同时作为调查取证的资料。第十六条检查结束后由组长负责编写《“五人小组”安全督察隐患问题汇总表》上报山西焦煤“五人小组”邮箱(sxjmwrjgj@163.com);并编写《华晋焦煤公司“五人小组”安全监察现场检查笔录》及《华晋焦煤公司安全监察现场处理决定书》报送公司相关领导、有关处室负责人及检查矿井领导、安监部门,并将报送资料存档备查。第十七条“五人小组”每月初制定详细的监察,月末做好#工作总结#,每周活动情况要编写书面材料报公司安监局。第七章隐患整改跟踪第十八条“五人小组”所查隐患,要责成矿井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结果加盖矿井安监处公章或分管安全副矿长签字后,于每周五报回“五人小组”进行隐患闭合销号,形成事故隐患排查、分类筛选、归类登记、“四定”签字、逐级上报、制定措施、整改、验收、销号的闭合管理体系。第十九条“五人小组”要及时对监管煤矿所查隐患问题进行复查,对隐患不能按期整改的煤矿按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条对未按限期整改时间整改的事故隐患,应按照事故进行追查,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不安全不生产,不消除隐患不生产,无安全措施不生产”的原则,要求矿井对作业现场和环境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处理,未处理之前,矿井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报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审批,无措施不得生产建设。第八章处罚第二十二条处罚标准依据《关于下发<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处罚标准(试行)>的通知》(华晋焦煤发【2014】44号)和华晋公司相关文件处罚标准进行处罚。第九章日常学习和出勤第二十三条认真学习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第二十四条小组成员要重点学习所包保专业知识,同时成员之间要相互学习,搞好配合。第二十五条小组成员每天学习不能少于2小时,并做好学习笔记。第二十六条“五人小组”成员需按月完成规定的下井次数和地面检查次数,如需请假、外出,要事先向小组组长及安监局负责人提交请假报告并经组长、安监局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请假;“五人小组”组长如需请假、外出,要事先向安监局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提交请假报告并经安监局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第十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华晋公司安全监察局。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
本文档为【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制度】,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