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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C第8版内审检查表

2019-05-16 9页 doc 3MB 19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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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C第8版内审检查表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 No.标准编号 符合情况 标准要求 不符合内容描述 Y,N或者不适用 BRCHACCCP高级管理层的承诺 高级管理层承诺与不断改善1.1 工厂的高级管理层应展现他们全面承诺实施《食品安全全球标准》的各项要求和可促进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不断改善的流程。工厂应制定成文的政策,说明工厂打算履行其按规定的质量生产安全、合法和真实产品的义务,及其对客户的责任。此项政策应:1.1.1·由工厂的总负责人签署·向全体员工传达。工厂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制定和维护一个清晰的计划来开发...
BRC第8版内审检查表
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 No.编号 符合情况 标准要求 不符合内容描述 Y,N或者不适用 BRCHACCCP高级管理层的承诺 高级管理层承诺与不断改善1.1 工厂的高级管理层应展现他们全面承诺实施《食品安全全球标准》的各项要求和可促进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不断改善的流程。工厂应制定成文的政策,说明工厂打算履行其按规定的质量生产安全、合法和真实产品的义务,及其对客户的责任。此项政策应:1.1.1·由工厂的总负责人签署·向全体员工传达。工厂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制定和维护一个清晰的计划来开发和不断改进食品安全和质量文化。这应包括:1.1.2 ?包括工厂内影响产品安全的所有部分、定义明确的活动·一个行动计划,说明这些活动将如何实施和衡量,以及计划时间表·对已完成活动的有效性的评估。工厂的高级管理层应确保建立明确的目标,以依照食品安全与质量政策和本《标准》维护并改进所生产产品的安全、合法性和质量。这些目标应:1.1.3 ?编制成文,而且包括要达到的目的或明确的实施措施·明确地向相关员工传达·受到监督,而且每个季度至少向工厂的高级管理层报告一次结果。应按适当计划的时间间隔(至少每年举行一次)举行由工厂高级管理层参加的管理评审会议,以审查工厂对本《标准》和 1.1.3 条款所设目标的执行情况。审查过程应包括对以下各项的评价:·上一次管理评审的行动计划和时间框架·内部、第二方和/或第三方审核的结果·任何没完成的目标,了解背后的原因。该信息应在设定未来目标时使用,以促进持续改进1.1.4·任何客户投诉以及任何客户反馈的结果·任何事故(包括产品召回和撤回),纠正措施,不合格结果,以及不合规材料·HACCP、食品防护和真伪鉴别体系的有效性·资源要求。会议记录必须编制成文且用于对目标进行修订。审查过程中所商定的决策和措施应有效地向相关员工--1.1.51.1.61.1.71.1.81.1.9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传达,而且各项措施必须在约定的时间框架内得到落实。工厂应制定有据可查的会议计划,使食品安全、合法性、完好性和质量问得到高级管理层的关注。此类会议应至少每月举行一次。员工应清楚知道,他们必须向指定的经理报告任何不安全或不合格的产品或原材料,以便让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的问题得到解决。公司应制定一个保密报告系统,以便让员工报告与产品安全、完好性、质量和合法性有关的任何疑虑。用于报告疑虑的机制(例如相关电话号码)必须清晰传达给员工。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应具备一个流程来评估任何上报的疑虑。评估记录,以及必要时采取的行动,都应有书面记录。公司高级管理层应提供安全地并且依照本《标准》的要求生产食品所需的人力和财力资源。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应建立相应的体系,以确保工厂及时了解并审查:·科学和技术的最新发展·行业实践规范·原材料真伪鉴别的新风险·产品销售国家(如知道)的所有相关法律。工厂应备有本《标准》最新一期的真实正本或电子版本,而且及时了解在 BRC全球标准网站上所发布的对本《标准》或协议的任何更改。在工厂已取得对本《标准》的认证的情况下,工厂应确保在证书中所指定的审核到期日或之前进1.1.10行重新认证通知审核。工厂的最高层生产或运营经理应参加本《标准》认证审核的首次会议和总结会。相应的部门经理1.1.11和副经理应做到在审核进行期间根据需要随叫随到。工厂的高级管理层应确保在上一次按照本《标准》的审核中所发现的不符合项的根本原因已得到1.1.12有效的处理,以避免再次发生。1.2 组织结构、责任和管理权限公司应建立明确的组织结构和沟通机制,以实现对产品安全、合法性和质量的高效管理。 公司应建立可体现公司管理结构的组织结构图。 应明确划分确保食品安全、合法性和质量的各项活动的 1.2.1 管理责任,且得到各负责经理的理解。另外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如果负责人缺席, 谁将代表负责人行 使职权。 1.2.2 工厂的高级管理层应确保全体员工都明确自己的责任。 在对于所进行的活动制定有成文的工作指导的情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况下,相关员工应有权限用这些文件且能够证明工作是依照相应的指导进行的。2食品安全计划-HACCP基本公司应制定以食品法典 HACCP的原则为基础的全面实施且有效的食品安全计划。2.1 HACCP食品安全小组-相当于食品法典第 1 步HACCP或食品安全计划,应由跨部门人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小组制定并管理,其成员应包括负责质量保证、技术管理、生产运行、工程及其他相关职能的人员。小组的领导者应对食品法典 HACCP原则(或相等原则)有深入的了解,并能够证明具备相应的2.1.1 能力、经验和培训。工厂必须提供法律要求的特定培训。小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 HACCP知识以及关于产品、流程及相关危害的知识。如果工厂内部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可寻求外部技术力量,但食品安全体系的日常管理应始终是工厂自己的责任。2.1.2 应明确确定每一项 HACCP计划的范围,包括所涵盖的产品和流程。2.2 前提工厂应建立和维护适合生产安全、合法食品的环境所需的环境和运营计划(前提方案)。作为指南,这些计划可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各项:·清洁与消毒·害虫管理·设备和建筑物维护计划·个人卫生要求2.2.1 ?员工培训·采购·运输安排·交叉感染预防规程·过敏源控制。前提方案的控制措施和监测规程应明确地编制成文,而且应包含在 HACCP或食品安全计划的制定和评审中。2.3描述产品-食品法典第 2步应为每一种产品或产品组制定全面的产品描述,其中应包括有关产品安全的相关信息。作为一种指南,2.3.1 产品描述可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各项:●组成(如原材料、成分、过敏原、配方)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 ●成分的原产地 ●影响食品安全的物理或化学属性,如PH值、aw ●处理和加工,如熟制、冷却 ●包装系统,如气调、真空 ●贮藏和配送条件,如冷藏、常温 ●既定贮藏和使用条件下的目标安全保质期 应收集、维护、记录和更新进行危害性分析所需的所有相关信息。 公司应确保根据综合全面的信息来源 制定HACCP计划,并根据请求提供参考和使用。 作为一种指南,此项计划可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各项: ●最新的科学文献 2.3.2 ●与特定食品相关的以往和已知危害性 ●相关的实践规范 ●公认的指导原则 ●与产品生产和销售相关的食品安全立法 ●客户要求 2.4 识别预期用途--食品法典第3步 应对客户对产品的预期用途进行描述,确定目标消费群,包括产品对弱势群体(如婴幼儿、老人、过敏2.4.1者)的适用性。2.5 制定工艺流程图--食品法典第 4步应制定包括每一种产品、产品类别或流程的流程图。此应囊括HACCP范围内食品加工的各个方面,从原材料收获到加工、贮藏和分销。作为一种指南,此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各项:厂区平面图和设备布局图; 原材料、包括引进的设施和其他接触材料, 如水、包装材料 2.5.1 各加工步骤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外包加工和分包工作 潜在的加工延迟 返工和再利用 低风险/高风险/高关注区的隔离 成品、中间品/半成品,副产品和废品。 2.6 审核流程图--食品法典第5步 2.6.1 HACCP食品安全小组应至少每年一次地通过现场审核和自查验证流程图的准确性。 应考虑和评估每天和 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每季度的变化情况。应保留流程图的验证记录。2.7列出与每一个工艺步骤相关的所有潜在危害,进行危害性分析,并考虑控制已查明危害的任何措施 --食品法典第 6步,第1项原则HACCP食品安全小组应识别和记录有理由认为会在与产品、加工和设施相关的每一个步骤中发生的所有潜在危害。此应包括原材料中所存在的危害、加工期间和加工步骤执行期间所引入的危害,并考虑以下类型的危害:·微生物·物理污染2.7.1·化学和辐射污染·欺诈(例如冒牌或故意/有意掺假)·蓄意污染产品·过敏原风险(见条款5.3)。另外,这还应统筹考虑加工链中的先前和后续步骤。HACCP食品安全小组应进行风险分析,以识别需要进行预防、消除或减少到可接受水平的危害。应考虑 以下各个方面; ●可能出现的危害 ●影响消费者安全的严重程度 2.7.2 ●易感人群 ●与产品具体相关的微生物的存活与繁殖 ●毒素、化学品或义务的存在性或产生 ●原材料、中间品/半成品或成品的污染。 在消除危害性不现实的情况下,应对成品中危害性的可接受水平作出理由充分的说明并编制成文。 HACCP食品安全小组应考虑预防或消除食品安全危害或将其减少到可接受水平所需的控制措施。 再通过 2.7.3 现有的前提方案实现控制的情况下,应对此作出说明,而且应对方案在控制危害方面的充分性进行核实。 可以考虑采用一种以上的控制措施。 2.8确定临界控制点(CCP)食品法典第7步,第2项原则 对于每一种需要进行控制的危害,应对控制点进行评审, 以识别哪些临界的控制点。这需要采用逻辑方 2.8.1 法,而且辅以使用决策树。CCP应为那些要预防或消除食品安全危害或将其减少到可接受水平所需的控 制点。如果在某个步骤中识别到了危害,出于安全考虑, 有必要对此进行控制但却没有现成的控制措 施,那么应在该步骤,或者更早或随后的步骤中对产品或流程进行改造,以提供相应的控制措施。2.9为每一个 CCP设定临界限值--食品法典第 8步,第3项原则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对于每一个 CCP,应确定其相应的临界限值, 以清楚地识别流程是处于受控状态还是失控状态。临界 2.9.1 限值应: ●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可测量的,如时间, 温度,PH值 ●在测量为主观测量的情况下,应由明确的指导或样本进行支持,如照片。 2.9.2 HACCP食品安全小组应验证每一个 CCP。记录的证据应表明所选的控制措施和识别的临界限值能够持续 地将危害控制在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2.10为每个CCP建立监控系统---食品法典第9步,第4项原则 应为每个CCP建立监控规程,以确保符合临界限值。监控系统应能够检测CCP的失控,而且在任何可能 的情况下可及时地提供信息,以采取纠正措施。作为一种指南,应考虑,但不仅限于以下各项: 2.10.1 ●联机测量 ●脱机测量 ●连续测量,如温度记录仪、PH值计等 ●在采用非连续测量的情况下,系统应确保采样对于相应批次的产品具有代表性。 2.10.2 与每一个CCP的监测相关的记录应包括日期、 时间、和测量结果且由负责监控的人员, 如适用,可有经 授权的人员,签字并核准。在记录为电子形式的情况下,应有证据证明记录已经过检查和核准。 2.11 建立纠正措施计划--食品法典第 10步,第5项原则 2.11.1 HACCP食品安全小组应制定当监测结果显示不能满足临界限值或存在失控倾向时要采取的纠正措施并 将其编制成文。这包括,受任人员对流程处于失控状态期间所生产的任何产品所要采取的措施。2.12建立验证规程--食品法典第 11步,第6项原则应建立验证规程以确认 HACCP计划是有效的,包括由前提方案所管理的控制。验证活动的示例包括:●内部审核●记录审核(在超出可接受极限的情况下)2.12.1●执法机构或客户投诉的评审● 产品撤回或召回事件评审应记录并向 HACCP食品安全小组传达验证的结果。2.13HACCP文档和记录保存 --食品法典第 12步,第7项原则2.13.1 文档和记录保存应充分,以使公司能够核实已建立和维护 HACCP控制,包括由前提方案所管理的控制。2.14HACCP计划的审核HACCP食品安全小组应每年至少一次的以及在发生任何变化之前审核对产品安全可能有影响的 HACCP计2.14.1划和前提方案。作为一种指南, 审核内容可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各项: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原材料或原材料供应商的变化●成分/配方变化●加工条件(工艺)或设备变化●包装、贮藏或配送条件变化●消费用途变化●新风险的出现,如已了解的成分掺假●对召回的跟进●与成分、流程或产品相关的科学信息的新发展。因审核而发生的适当变化应纳入 HACCP计划和/或前提方案,全面编制成文且对验证进行记录。3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3.1食品安全与质量手册应将保障满足本《标准》的各项要求的公司流程和规程编制成文,以实现持续一致的运用,促进培训工作和支持安全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尽职调查。3.1.1 工厂的编制成文的规程、工作方法和规范应装订成印刷形式和电子形式的手册。3.1.2 食品安全和质量手册应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而且手册或相关文件应方便主要(相关)员工随时取用。所有的规程和工作指导均应明确合法、 内容清晰、以恰当的语言书写且充分详尽, 以保证相关员工的正3.1.3 确运用。这应包括在单单以书面形式示意不够充分的情况下 (如读写能力有问题或外语情况下) 再合理地使用照片、图表或其他图示性指导。3.2文档控制公司应运行有效的文件控制系统,以确保只提供和运用正确版本的文件,包括记录册。公司应制定文件管理规程,此将构成食品安全和质量体系的一部分。这应包括:●控制文件一览表,表明最新的版本编号●控制文件的识别和授权方法●对文件做任何改动或修改的理由记录3.2.1●更新时替换现有文件的体系如果文件是以电子形式存储,文件还应:·安全地存储(例如授权查看,修改控制,或密码保护)·备份以防丢失3.3记录完成与维护公司应保存真实的记录,以体现对产品安全、合法性和质量的有效控制3.3.1 记录应清晰、以良好的条件予以保存且可检索。对记录的所有修改均应通过授权进行,而且应对修改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的合理性进行记录。如果记录是电子形式,这些记录还应:·安全地存储(例如授权查看,修改控制,或密码保护)·适当备份以防丢失。记录应考虑以下各种情形保存一个确定的期限:任何法定或客户要求3.3.2 产品的保质期如标签上有说明,这应考虑保质期可被消费者延长的可能性(如通过冷藏)。作为最起码的要求,记录应保存一个长达产品的保质期加 12个月的期限。3.4内部审核公司应能够证明已对食品安全计划的有效运用和《食品安全全球标准》各项要求的实施进行审核。公司应制定一个内部审核计划方案。作为最低要求,计划应包括分布在全年、至少四个不同的审核日期。对每个活动的审核的频率应依据该活动的相关风险及以前的审核表现来确定。所有活动都应至少每年审核一次。作为最低要求,内部审核计划的范围应包括 :3.4.1 ?HACCP或食品安全计划,包括为执行计划而进行的活动(例如供应商审批,纠正措施和验证)·前提方案(例如卫生,害虫控制)·食品防护与食品欺诈预防计划·为符合本《标准》而执行的规程。计划内的每次内部审核应具备确定的范围,并考虑 HACCP或食品安全计划中的一个具体活动或部分。内部审核应由接受过适当培训的合格审核员进行。审核员应为独立审核员(例如,不对他们自己3.4.2的工作进行审核)。内部审核计划应得到全面实施。内部审核报告应识别符合项和不符合项,并包括审核发现的客观证据。3.4.3应将结果呈报给被审核活动的负责人员。应商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其实施的时间框架,且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除内部审核计划外,还应制定成文的检查计划, 以确保现场环境和加工设备依照适当的食品生产条件得到维护。检查应包括以下各项:3.4.4 卫生检查,以评估保洁和内务管理绩效;加工区检查,以识别建筑物和设备对生产的风险检查频率应根据风险确定,但对于开放式产品区每月不应少于一次。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3.5供应商和原材料审批和绩效监督3.5.1 原材料和包装供应商管理公司应建立有效的供应商审批和监督体系, 以确保知晓由原材料带给最终产品安全、合法性和质量的任何潜在风险且得到管理。公司应对每一种原材料或原材料组(包括包装材料) 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记录, 以识别对产品安全、 合法性和质量造成的潜在风险。这应考虑以下各项的潜在性:●过敏原污染●异物风险●微生物风险●化学污染。●品种或类别交叉污染●替换或欺诈(参见 5.4.2 条款)3.5.1.1●与受法律控制的原材料有关的任何风险。另外还应考虑原材料对于最终产品质量的重要性。风险评估应构成原材料验收和测试规程以及供应商审批和监督流程的基础。对原材料的风险评估应在发生以下情况时进行更新:·当原材料、原材料的处理,或原材料的供应商有所变动时·当有新风险出现时·当发生产品召回或撤回后,且涉及某种特定的原材料·至少每3年更新一次。公司应制定成文的供应商审批规程, 以确保所有原材料及初级包装供应商有效地管理原材料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而且在运行有效的追溯流程。审批规程应基于风险,并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对适用的BRC《全球标准》或以GFSI为基准之标准的有效认证。认证范围应包括购买的原材料·供应商审核,范围包括产品安全、可追溯性、HACCP审核和良好操作规范,且由经验丰富且有证据证明合格的产品安全审核员执行审核。若供应商审核由第二或第三方完成,公司应能够: 3.5.1.2 ?证明审核员的资质 ?确认审核范围包括产品安全、可追溯性、 HACCP审核和良好操作规范 ?获取一份完整的审核报告并进行评估 或 ?如果提供了一份有效的基于风险的正当理由说明,且供应商被评估为只具有低风险,也可以使用一 分填好的供应商问卷作为初始审批之用。调查问卷的范围应包括产品安全、可追溯性、 HACCP审核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和良好操作规范,且经过了一名可证明有能力的人员的审查和验证。应有成文的流程来持续评估供应商的表现, 评估应基于风险和明确的表现指标。 流程应完整执行。在审批通过是基于调查问卷的情况下, 应至少每 3年重新审批一次,而且供应商必须在此期间通3.5.1.3知工厂任何重大变化,包括认证状态的任何变化。 应保存评估记录。 工厂应备有最新认可供应商一览表或数据库。这些信息可以是印在纸张上(硬拷贝),也可以在 3.5.1.4 一个电子系统中管理。 一览表或数据库的相关部分应可以随时供相关人员使用(例如用在商品收据上)。 如果原材料(包括初级包装)采购自非制造商、包装商或集运商的公司(例如购自代理人、经纪 人或批发商),工厂应知道最后一道制造商或包装商的身份,或者对于大宗商品产品,应了解原 3.5.1.5 材料的集散地。 如3.5.1.1和3.5.1.2条款所述,应从代理人/经纪人,或者直接从供应商获取批准制造商、包装 商或集运商所依赖的信息,除非代理人 /经纪人自身属于《BRC代理人和经纪人全球标准》或其 他符合GFSI基准之标准的认证商家。 公司应确保其原材料供应商(包括初级包装)拥有有效的追踪系统。在对供应商的审批是基于调 3.5.1.6 查问卷而非认证或审核的情况下,对供应商追踪系统的验证应在最初批准时进行,其后至少每 3 年进行一次。这可通过可追溯性测试实现。 在原材料从农场或养鱼场直接进货的情况下,对这些单位追踪系统的进一步验证是非必须的。 该规程应规定处理对于3.5.1.2条款中的供应商审批流程属于例外情况(如原材料由客户指定的情况) 3.5.1.7 或者未提供用于有效审批供应商相关信息 (如大宗农产品)而产品测试却被用于验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的情况下的方法。 当工厂生产客户品牌产品时,相关的例外情况应向客户予以澄清。3.5.2 原材料和包装的验收、监督与管理规程原材料(包括包装)验证控制应确保这类材料不会消弱产品的安全、合法性和质量以及适当的情况下对真伪的任何权利诉求。公司应根据风险评估( 3.5.1.1 )制定成文的原材料和包装收货时的验收规程。原材料(包括包装)验收及其下发使用应基于以下的某一项或多项:产品采样和测试3.5.2.1收获时的目测检查分析证书--针对每一批货物合格证书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应提供原材料(包括包装)清单和要满足的验收要求。 应明确规定、实施和审查验收的参数和测试频率。应制定规程来确保商品接收人得悉有关经批准的原材料(包括初级包装)变化,且只有正确版本3.5.2.2 的原材料才被接收。例如,当标签或印刷包装被修改后,只有正确的版本才应被接收并放行进入生产环节。如果工厂接收的是活的动物,在牲口栏和屠宰后都应由具有适当资质的个人进行检验,以确保动3.5.2.3物适于人类食用。3.5.3 服务提供商的管理公司应能够体现,在进行外包服务的情况下,服务是适当的,而且对食品安全所呈现的任何风险均已得到评估,以确保制定有效的控制。应制定成文的服务提供商审批和监督规程。此类服务应包括以下各项(如适用时):●虫害防治●洗衣服务●承包保洁●设备的承包维修和维护●运输和配送●成分、包装或产品的场外贮藏3.5.3.1●实验室测试●餐饮服务●废料管理。该审批和监督规程应基于风险,并考虑到以下各方面:·产品的安全和质量风险·符合任何特定的法律要求·产品安保的任何潜在风险(即在脆弱性和食品防护评估中识别出来的风险)应与服务提供商签署并保持或正式协议,此应明确规定服务要求且确保与服务相关的潜在食3.5.3.2品安全风险已得到处理。3.5.4 加工外包管理在产品生产的任何加工步骤分包给第三方或另一家工厂进行的情况下,此应得到管理,以确保不会削弱产品的安全、合法性、质量或真实性。公司应能够证明,在生产过程部分或最终包装的任何部分进行外包或在工厂之外进行的情况下,3.5.4.1这已向品牌所有者进行声明,而且在必要的情况下,已得到批准。3.5.4.2 公司应确保外包加工商获审批和监督, 以确保他们有效地管理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方面的风险, 而且在运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行有效的追溯流程。审批和监督规程应基于以下的一项或多项:·对适用的BRC《全球标准》或以GFSI为基准之标准的有效认证。认证范围应包括购买的原材料或·供应商审核,范围包括产品安全、可追溯性、HACCP审核和良好操作规范,且由经验丰富且有证据证明合格的产品安全审核员执行审核。若供应商审核由第二或第三方完成,公司应能够:·证明审核员的资质·确认审核范围包括产品安全、可追溯性、HACCP审核和良好操作规范·获取一份完整的审核报告并进行评估。应有成文的流程来持续评估供应商的表现, 评估应基于风险和明确的表现指标。 流程应完整执行。应保存评估记录。任何外包加工运营均应:3.5.4.3 ?按照所制定的合同进行,合同应明确规定任何加工和 /或包装要求以及产品规格·保持产品的可追溯性。公司应为加工部分外包的产品建立验收和测试规程,可包括目测、化学和 /或微生物测试。3.5.4.4验收或测试的频率和方法应取决于风险评估。3.6规格应制定原材料(包括初级包装)、成品和可影响成品完整性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的规格。原材料和包装规格应充分且准确, 而且应确保符合相关的安全和立法要求。 规格应包括可能影响最终产3.6.1品质量或安全的材料相关属性的确切限值(如化学、微生物或物理标准)应对所有成品制定准确、最新的规格。它们可采用打印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或作为在线规格系统 3.6.2 的一部分。 它们应包括重要数据,以满足客户和法定要求并可协助客户安全使用产品。 3.6.3 如公司生产客户品牌的产品,应与客户签署正式的最终产品规格协议。 如果规格未予以正式约定, 公司应能够证明已采取措施以确保建立正式的协议。 规格评估的进行应足够频繁,以确保数据是最新的,或至少每 3年进行一次,要考虑到产品的改 3.6.4 变、供应商、法律法规和其它风险。 评估和改变应有书面记录。 3.7纠正和预防措施工厂应能够体现他们使用来自在食品安全和质量体系中所查明的规章的信息,以进行必要的纠正并预防再次发生。 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 3.7.1 公司应制定成文的规程,以处理并纠正在食品安全和质量体系中所查明的问题。 在不符合项可对产品安全、合法性或质量带来危险的情况下,此应得到调查和记录,具体包括: ●清晰的不符合项记录 ●能够胜任且经授权的适当人员对后果的评估 3.7.2 ●解决当前问题的措施的 ●纠正进程的适当时间框架 ●负责纠正问题的人员 ●对纠正措施已得到实施且有效的验证 工厂应就完成根本原因分析制定规程。作为最低要求,在下列情况下,根本原因分析应用于执行持续 3.7.3 改善工作及防止不符合项再次发生: ?对不符合项的趋势分析显示,某种不符合项显著增加 ?某个不符合项给产品带来安全、合法或质量方面的风险。 3.8不合格产品控制 工厂应确保任何不符合规格要求的产品均得到有效的管理,以防止擅自放行。 应制定成文的不合格产品管理规程,这些规程应包括: ●对员工识别和报告潜在不合格产品的要求 ●对不合格产品的醒目标识,(如直接贴标签或使用IT系统) 3.8.1 ●安全贮藏,以防止意外放行,(如实际或基于计算机的隔离区) ●必要情况下向品牌所有者进行查证 ●对存在问题产品的使用或处置的确定的决策责任,(如销毁、返工、降级到其他标签或妥协接受) ●对产品使用或处置决策的记录 ●在产品因食品安全原因而进行销毁的情况下,对销毁情况的记录。 3.9可追溯性 公司应能够追踪从供应商,经过所有的加工步骤并发送到客户的所有原材料的产品批次(包括初 级包装),而且反之亦然。 工厂应具备成文的可追溯性规程, 以便在工厂所有流程中保持产品的可追溯性。 作为最低要求,这应包 3.9.1 括: ?可追溯性系统的运作方式 ?要求的标签和记录。 3.9.2 原材料(包括初级包装)、中间品 /半成品、部分使用材料、成品和处于调查中的材料,应进行适当的 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 标识,以确保可追溯性。 工厂应测试各个不同产品组的追踪系统, 以确保可确定从原材料 (包括初级包装)供应商到成品的可追 3.9.3 溯性,而且反之亦然,包括质量检查 /物料平衡。 可追溯性测试应包括一个在测试中应使用的参考文件的总结, 并清楚展示其中的关联。测试应按预先确 定的频率进行,最起码每年进行一次,而且保存检验结果。可追溯性应可在 4小时之内实现。 3.9.4 在执行返工或任何返工操作的情况下,应保持可追溯性。 3.10投诉受理应有效地受理客户投诉,而且应运用相关的信息减少投诉的重复发生率。在提供充分的信息的情况下, 应记录、调查所有的投诉,而且应记录调查的结果和问题的根本原因。 应3.10.1由经过适当培训的员工及时有效地根据所查明的问题的严重性和频率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分析投诉数据的显著变化趋势, 在投诉或重大投诉呈显著增加趋势的情况下, 应运用根本原因分析实3.10.2施对产品安全、合法性和质量的持续改善和避免重复发生。此项分析应向相关的员工提供。3.11突发事件管理、产品撤回和召回公司应建立计划和体系,以有效的管理突发事件和在必要时进行有效的产品撤回或召回。公司应制定成文的规程,以报告和有效地管理影响食品安全、合法性或质量的突发事件和可能的紧急情况。这应包括对制定应急计划的考虑,以保证食品的安全、良好质量与合法性。突发事件可包括:●关键服务的中断,如水、能源、交通、制冷处理、员工可用性和通信3.11.1 ●诸如火灾、洪灾或自然灾害等事件●蓄意污染或破坏●数字网络安全的失效或对数字网络安全的攻击。在从工厂已放行的产品可能受突发事件影响的情况下,应考虑撤回或召回产品的必要性。公司应制定成文的产品撤回和召回规程。作为最低要求,这应包括:·以清晰明确的责任对构成召回管理小组主要人员的确定·决定产品需要召回或撤回的指导原则和要保存的记录·主要联系人的最新名单(包括非工作时间联系详情)和名单中人员的所在地址(如召回管理小组、应3.11.2 急服务、供应商、客户、认证机构、监管部门)·沟通计划,包括向客户、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及时传达信息·必要情况下提供建议和支持的外部机构的详情(如专业实验室、监管部门和法律专家)·处理产品物流可追溯性、受影响产品恢复或处置以及存货盘点的计划。·一个记录关键活动时间节点的计划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一个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及持续改善以避免错误再次发生的计划。该规程应随时可进行操作。应至少每年一次地对产品召回和撤回规程进行测试,以确保其有效的可操作性。应保存测试的结3.11.3果,而且应包括主要活动的计时。 应使用测试和任何实际召回的结果审查规程和实施必要的改进。若发生了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 包括产品召回或食品安全不符合监管要求 (例如,监管执法通知),3.11.4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依照本标准为工厂颁发当前证书的认证机构。4现场标准4.1外部标准生产现场应具备适当的大小、位置、结构和设计,以减少污染风险和促进安全合法成品的生产。应考虑对成品的完整性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当地活动和现场环境, 而且应采取预防污染的措施。 在已采4.1.1 取保护现场(免受污染物、洪灾等之害)的措施的情况下,应对这些措施进行评审,以反映所出现的任何变化。应保持外部区域井然有序。如果建筑物附近设有草坪或种植区,应经常性地对其进行修剪和良好4.1.2维护。在工厂控制之下的外部交通道路应表面平整且维护良好,以降低产品污染风险。应对建筑物的构造进行维护, 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的产品污染 (如清理鸟巢、封住管子周围的缝隙以4.1.3防止害虫进入,进水和其他污染物侵入) 。4.2现场安保与食物防护系统应确保产品、场区和品牌在受工厂控制期间免受蓄意破坏。公司应对出自蓄意污染或破坏企图的潜在产品风险进行成文的风险评估 (威胁评估)。该威胁评估应包括来自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威胁。该评估的输出结果应是一个成文的威胁评估计划。 应保持对此计划进行审核, 以反映不断变化的情况和4.2.1市场情报。对此计划的正式审核应至少每年一次,或在任何时候出现下列情况时:·出现新风险(例如,一个新威胁被公布或被识别出来)·发生意外事件,使产品安保或食品防护受到影响。在原材料或产品被确认存在特定风险的情况下,威胁评估计划应包括旨在减少这些风险的控制措施。4.2.2 在预防措施不足够或不可能的情况下,应制定系统来识别任何损害。应对这些控制措施进行监督,记录结果,并至少每年一次对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应对识别出存在重大风险的区域进行定义、监督和控制。 这包括产品和原材料 (包括包装)的外部储存4.2.3 区和进货点。应制定政策和系统, 以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方可进入生产区和贮藏区, 而且员工、承包商和来宾进4.3.34.3.44.3.54.3.24.3.1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入现场受到控制。应建立来宾记录。应对员工进行现场安保规程和食品防护培训。4.2.4 在有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工厂应在相关当局保持正确登记。4.3布局、产品流和隔离工厂布局,加工流程和人员移动应得当,以防止造成产品污染风险和满足相关立法的要求。工厂地图应确定:●人员的进入点●原材料(包括包装)的进入点●人员移动路线●原材料移动路线●废料清理路线●返工移动路线●员工设施的位置,包括更衣室、洗手间、食堂和吸烟区●生产加工流程承包商和来宾,包括驾驶员,都应了解厂区的所有出入规程以及他们所访问区域专门针对危害和潜在产品污染的各项要求。在产品加工区或贮藏区工作的承包商应受指定人员的监督。人员、原材料、包装、返工和 /或废料的移动不应削弱产品的安全。应制定加工流程并采取切实有效的规程,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原材料、中间品 /半成品、包装和成品的污染。工厂应具备充足的作业空间和贮藏能力,以使所有的操作均能够按照全面的卫生条件正常进行。建筑施工和整修期间所建的临时结构的设计和选址应得当,以避免害虫滋生和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4.4建筑物构造、原材料搬运、制作、加工、包装和贮藏区工厂、建筑物和设施的构造应适合预期的目的。4.4.1 墙壁的表面处理和维护应可预防灰尘积累,最大限度地减少冷凝和发霉,而且便于保洁。地板应具备适当的耐磨性, 以满足加工要求并承受保洁材料和方法。 他们应具备一定的抗渗透性且得到4.4.2 良好的维护且便于清洁。 排水系统(如提供)的选址、设计和维护应可最大限度的减少产品污染风险, 而且不会削弱产品的安全。 4.4.3 机械设备和管道的布局应在一切可行的情况下可将工艺废水直接引向排水口。 在用水量大或采用直接排 水管道不可行的情况下,地板应具备足够多的地漏, 以向适当的排水系统处理各种水流或废水流。 4.4.4 天花板和吊顶的构造、表面处理和维护应可预防产品污染风险。 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在吊顶或屋顶存在空穴的情况下, 除非空穴完全封闭, 否则应提供到空穴的够大的入口, 以方便检查害4.4.5虫活动。如高架步道紧邻或跨过生产线,它们应:·设计成能防止对产品和生产线的污染4.4.6·易于清洁·进行正确维护。在存在产品风险的情况下,按设计需打开以进行通风的窗户和天窗应安装充足的滤网, 以防止害虫侵4.4.7入。应对门(包括内部和外部的门)进行维护并保持良好状态。作为最低要求:·外门和卸货台较平器应安装严密或充分密封4.4.8·除非发生紧急情况,否则通向开放式产品区的外门在生产期间不得打开·在通向封闭式产品区的外门打开的情况下,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害虫侵入。4.4.9 应提供适当且充分的照明,以确保正确的加工操作、产品检验和高效保洁。4.4.10 应在产品贮藏和加工环境中提供充分的通风和抽风,以防止产生冷凝或过量灰尘。4.5公共设施--水、冰、空气和其他气体应对生产和贮藏区所使用的公共设施进行监控,以有效地控制可造成产品污染的风险。在加工食品的生产、产品制作过程中所用的作为原材料的水、或者设备或工厂的保洁用水,均应足量供应,在使用点应达到饮用水标准,或者根据现行的立法不得造成污染风险。应至少每年一次的对水的微4.5.1生物或化学特性进行分析。采样点和分析的频率应以不造成风险为基础,统筹考虑水源、现场贮藏和配送设施、先前的采样记录和用法。 4.5.2 应绘制最新的水配送系统示意图,包括蓄水池、水处理和水回收(如适用)。此示意图应用作水 采样和水质管理的依据。 应对所有作为产品的成分或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空气或其他气体进行监控,以确保不会产生污染风 4.5.3 险。 应对所有直接与产品接触的压缩空气在使用点进行过滤。 4.6设备 所有的加工设备均应适合预期的目的,而且其使用应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产品的污染风险。 4.6.1 所有的设备均应采用适当的材料制造。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应确保便于进行有效的保洁和维护。 4.6.2 与食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应适合与食品接触且满足一切适用法律的要求。 4.7维护 4.7.14.7.24.7.34.7.44.7.54.7.64.8员工设施4.8.14.8.24.8.34.8.44.8.5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应为机器与设备制定有效的维护计划,以防止污染和减少潜在的停工。应制定涵盖所有机器和加工设备的成文计划维护时间表或状态监控系统。 当启用新的设备时,应确定其维护要求。除任何计划维护规程外, 在设备损坏所产生的异物可导致产品污染风险的情况下, 还应按预定的时间间隔对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在进行临时维修的情况下, 应对维修操作进行控制, 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或合法性不会受到损害。 一旦可行,而且在确定的时间框架内,应对这些临时性的维修予以彻底修缮。工厂应确保产品的安全或合法性在维护和后续的保洁操作期间不会受到损害。完成维护工作之后应执卫生保洁规程并加以记录。设备与机器应由经授权的人员进行检验,确认污染危害已经清除,然后才能恢复设备与机器的运行。用于设备和工厂维护的材料和零件应具备适当的级别或质量。那些因为直接或间接地与原材料(包括初级包装)、中间品和成品接触而可能导致风险的材料(例如润滑油),应为食品级材料且具备已知的过敏原状态。应保持工程车间清洁、井然有序,而且应实行必要的控制,以防止工程碎屑转移到生产或贮藏区。员工设施应足以容纳所需人数的员工, 而且其设计和运行应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产品污染风险。 设施应得到良好且清洁的维护。应为所有的人员提供专用的更衣设施,包括员工、 来宾、和承包商。这些设施的设置地点应能够允许不经过任何外部区域而直接进入生产、 包装或贮藏区。在无法做到这一点的情况下, 应进行风险评估并实施相应的规程(如配备擦鞋机)。应为所有工作于原材料搬运、 制作、加工、包装和贮藏区的人员提供可容纳个人物品的够大的储物设施。户外服装和其他个人物品应在更衣设施内与工作服分开存放。应提供分别存放干净和脏工作服的设施。应在生产区的入口及其他适当处提供适用且充足的洗手设施。作为最低要求,此类洗手设施应提供:·洗手提示标志·温度合适的充足水量·免手操作的水龙头·洗手液/肥皂·一次性纸巾或设计和位置合适的干手器。应对洗手间进行充分的隔离, 而且不得直接面对生产 /包装和贮藏区。洗手间内应提供洗手用具 (品),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包括:·面盆及肥皂和温度合适的水·充足的干手器·洗手提示标志。在洗手间设施内的洗手设施为在从内部进入生产区之前所提供的唯一设施的情况下, 这应适用于 4.8.4条款的要求,而且应设立标志,以引导人员在进入生产区之前使用洗手设施。在国家法律允许吸烟的情况下,应提供专门的受控吸烟区,其与生产区的隔离程度应达到能够确4.8.6 保烟雾无法到达产品,而且应配备充分的向建筑物外面抽排烟雾的设备。应在生产区内外的吸烟设施处提供充分的处理吸烟者弃置物的措施。 不应允许使用电子香烟或将其带入生产区或贮藏区。员工带入生产场所的所有食物均应以干净且卫生的状态适当存放。不得将任何食物带入贮藏、加 4.8.7 工和生产区。在休息期间允许在外面进食的情况下,这应在配备适当垃圾控制措施的适当指定区 进行。 4.8.8 在厂区配备餐饮设施(包括自动售货机)的情况下,应对其进行适当的控制,以防止造成产品污 染(如成为食品中毒的来源或给工厂带来过敏原材料)。 4.9产品化学和物理污染控制:原材料搬运、制作、加工、包装和贮藏区 应制定适当的设施和规程,以控制产品的化学或物理污染。 4.9.1 化学控制 应制定管理非食用化学品使用、贮存和操作的流程,以防止造成化学污染。作为最低要求,这应包括 : ●批准的化学品采购清单 ●可用的材料安全数据表及规格 ●对适合在食品加工环境中使用的确认 4.9.1.1 ●避免使用浓香型产品 ●化学品容器的常用标签和/或标识 ●指定贮存区,仅限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仅限训练有素的人员使用。 当必须使用浓香型或污点形成材料的情况下, 如进行建筑施工,应制定规程,以防止产品产生污点污染 4.9.1.2 风险。 4.9.2 金属控制 应制定成文的政策,以控制锋利金属工具的使用和储藏,包括刀子、设备上的切割片、针或丝。4.9.2.1这应包括对破坏情况进行检查和对任何丢失物品进行调查的记录。不得使用美工刀。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应避免采用使用书钉或其他异物危害作为包装材料的一部分的成分或包装。不得在开放式产品区使用书钉、纸夹和图钉。4.9.2.2在使用书钉或其他物品作为包装材料或封装材料的情况下,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产品污染风险。4.9.3 玻璃、易碎塑料、陶瓷及类似材料 4.9.3.1 应避免在操作开放式产品或存在产品污染风险的区域使用玻璃或其他易碎材料,否则应采取防碎保护。 应制定在操作开放式产品或存在产品污染风险区的区域使用玻璃或其他易碎材料 (产品包装除外)的成 文规程。作为最低要求,此类规程应包括: 4.9.3.2 ●物品清单,详细说明位置、数量、类型和条件 ●根据对产品可造成风险的级别,按规定的频率进行物品状况检查和记录 ●保洁或更换物品的详情,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产品污染的可能性。 应制定规程来详细说明一旦玻璃或其他易碎材料发生破裂应采取的措施,具体包括: ?对员工进行关于正确规程的培训 ?隔离可能受影响的产品和生产区 ?清扫生产区 4.9.3.3 ?检查生产区并授权继续生产 ?更换工作服和检查鞋子 ?指定经授权以执行以上各项要求的员工 ?对破碎事件进行记录 ?安全地处置被污染的产品。 4.9.3.4 在玻璃窗可对产品造成风险的情况下,应对其进行保护,以防破裂。 在可造成产品风险的情况下,灯泡和灯管(包括位于电子灭蚊器设备上的灯管)均应得到充分的防护。4.9.3.5在无法提供全面保护的情况下,应配备其他的管理方法,如金属筛网或监控规程。4.9.4 用玻璃或其他易碎容器包装的产品4.9.4.1 容器的贮藏应与原材料、产品或其他包装的贮藏分开进行。应建立体系,以管理容器保洁 /检查与容器封装期间所发生的破碎问题。 作为最低要求, 这应包括成文的指导,以确保:4.9.4.2 ●对破碎附近处于风险中产品的清理和处置:对于不同的设备或生产线对应区域可能需要区别对待。●对可能受容器碎片污染的生产线或设备的有效保洁; 保洁操作不得导致碎片的进一步扩散, 例如通过使用高压水或高压空气。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使用专用、醒目标识的保洁设备 (如颜色编码)清理容器碎片;此类设备应与其他保洁设备分开存放。●使用专用、取用方便的带盖垃圾容器收集破碎的容器和碎片。●破碎清理完毕后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并记录,以确保清理工作已有效的排除任何进一步污染的风险。●完成清理后授权生产重新开始。●保持生产线周围的区域不存在破碎的玻璃。应保持对生产线上的所有容器破碎情况进行记录。 在某个生产阶段期间未发生任何破碎的情况下, 也应4.9.4.3作相应的记录。应对这一记录进行审查,以识别发展趋势以及潜在的生产线或容器改进。4.9.5 木材除非是加工要求(如产品在木材中成熟), 否则不得在开放式产品区使用木材,在不能避免使用木材4.9.5.1的情况下,应对木材的状况进行持续监督,以确保其状况良好且不存在可导致产品污染的破坏或碎片。4.9.6 其它物理污染物 4.9.6.1 应建立规程来防止原材料包装给原材料造成的物理污染(例如为去除包装的拆除包装袋和拆箱程序)。 4.9.6.2 在开放产品区域使用的笔应加以控制,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物理污染风险(例如,笔的设计没有小零件, 且能被异物探测设备探测到)。 4.10异物检测和清除设备 应通过有效地使用异物清除或检测设备减少或消除产品污染风险。 4.10.1 异物检测和清除设备的选择和运行 应对每一个生产流程进行与 HACCP研究相联系的评估和记录,以识别使用异物污染检测或清除设备的可 能性。需考虑的典型设备可包括: ●过滤器 ●筛子4.10.1.●金属探测器1●磁铁●光学分选设备·X射线探测设备●其他物理分离设备,如比重分离,流体床技术。检测和/或清除方法的类型、位置和灵敏度应作为公司成文体系的一部分予以规定。就成分、材料、产4.10.1.品和/或包装产品的性质而言, 应运用行业的最佳实践。 应对设备的位置或影响设备灵敏度的任何其他2因素进行验证与与核准。4.10.1. 工厂应确保对异物检测和 /或清除设备的测试频率作出规定,并考虑:BRC第八版内审检查表3 ?客户的具体要求·一旦设备发生故障,工厂识别、叫停和防止放行任何受影响材料的能力。 在异物检测器和/或清除设备失效的情况下,工厂应建立并实施纠正措施和报告规程。具体措施应包括 对自上次成功测试或检验以来所生产的产品进行分离、隔离和重新检验等。 4.10.1. 在设备检测到或清除异物的情况下,应对任何非预期材料的来源进行调查。 应运用拒收材料的信息识别 4 发展趋势,而且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异物污染的发生。 4.10.2 过滤器和筛子 4.10.2. 用于控制异物的过滤器和筛子应具备规定的网孔尺寸或容量规格, 而且其设计应能够提供对产品的最大 1 实际保护。应对被系统保留或剔除的材料进行检验并记录,以识别其污染风险。 4.10.2. 应按根据风险大小确定的成文的频率对过滤器和筛子的破坏情况进行检查或测试。 应保持对检查进行记 录。在发现过滤器或筛子存在缺陷的情况下, 应对此做相应的记录, 而且应调查对产品产生污染的可能 2 性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4.10.3 金属探测器和 X射线设备 4.10.3. 除非风险评估证明这无法改善对最终产品金属污染的保护, 否则应配备金属检测设备。 在不采用金属探 测器的情况下,应书面说明这样做的正当理由。通常,只有在使用更高效的替代保护方法(如使用 X 1 射线、细筛或产品过滤)的情况下方可不使用金属探测器。 金属探测器或X射线设备应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4.10.3. ●自动排斥设备(对于连续在线系统),此应能将被污染的产品要么转移处产品流, 要么转移到只有经 授权的人员方可操作的安全装置 2 ●带报警器的皮带停止运行系统 (在产品不能被自动拒绝的情况下) ,如对于很大的袋子(大包装产品) ●应配备识别污染物位置的在线检测器,以实现对受影响产品的有效分离 工厂应建立并实施成文的金属或 X射线设备操作与检测规程。作为最低要求,这应包括: 4.10.3. ●设备检测的责任 ●设备的操作效率和灵敏度以及对于特定产品的任何应变调节 3 ●检测器的检查方法和频率 ●对检查结果的记录 作为最低要求,金属探测器测试规程应包括: 4.10.3. ?试件的使用,包括多种基于风险所选的已知直径的金属。试件应标有所含测试材料的尺寸和类型 4 ?应使用含铁、不锈钢和典型有色金属的试件分别进行测试, 除非产品盛装在箔容器内,此时可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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