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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派系

2010-06-14 26页 doc 126KB 2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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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派系第三章 哲学派系 第三章导语: 在各个哲学分支中,不同时期和国家的哲学家们总是可以发现某些相同的兴奋点。但他们对这些论题的思索结果并非总是相同,其中必然有差别、分歧、争执、冲突。于是各式各样相互对立的哲学派系形成了。 虽不能把整个哲学史归结为某一二对哲学派系(如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机械法)的斗争史,但哲学派系确足是了解和研究哲学史的一道可行的和有效的视角。这正如人们若从山水、土石、花木、虫鱼、亭榭、楼阁、曲直、方圆、高下、疏阔、通碍、动静等的对立融合、交错映对中来观赏园林,则更能领略其意境和韵味。 第一章知识网...
哲学派系
第三章 哲学派系 第三章导语: 在各个哲学分支中,不同时期和国家的哲学家们总是可以发现某些相同的兴奋点。但他们对这些论题的思索结果并非总是相同,其中必然有差别、分歧、争执、冲突。于是各式各样相互对立的哲学派系形成了。 虽不能把整个哲学史归结为某一二对哲学派系(如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机械法)的斗争史,但哲学派系确足是了解和研究哲学史的一道可行的和有效的视角。这正如人们若从山水、土石、花木、虫鱼、亭榭、楼阁、曲直、方圆、高下、疏阔、通碍、动静等的对立融合、交错映对中来观赏园林,则更能领略其意境和韵味。 第一章知识网络图: 第一节 哲学派系概观 哲学派系又称哲学门派或哲学派别。这些概念易于使人联想到政治活动中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这样的联想其实不无道理。因为哲学派系就像政治派系一样,在人类文明史中从来就仔在和争斗,从来就相互利用和彼此消长。但是二者又有所区别哲学派系之间的论争远远不像政治派系之间的斗争那样阴险狡诈、无理霸道、剧烈狂野、凶狠歹毒。不同的哲学派系可以共存并进,而不同的政治派系往往势不两立,不是你荣就是我盛,不是你衰就是我败。 较之“哲学派别"或“哲学门派",“哲学派系”有一个语义上的优点:它暗示了哲学观念或学说的历史承继和关联。因此.我们采用“哲学派系"。 研习哲学的人都知晓哲学派系。但真要定义它,还得费一番心思。这里姑且如是释义:不同时期和国家里的哲学家们对某一或某些重要的哲学问题同感兴趣,并提出各自的观念和学说,其中类似的甚或相同的观念和学说被结成一条理论阵线,是为哲学派系。至于这些观念和学说被谁结成为一条理论阵线,其情形就复杂了。可能是某个时期或国家里的哲学家们自身,可能是他们之后的追随者们,也可能是后世的研究者们。 一、各个哲学分支中的主要派系 提及哲学派系,人们通常想到的只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机械法(当代中国哲学界惯称之为形而上学),重视知识学的人可能还加上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可知论与不可知论或怀疑论,关注现代哲学的人可能还加上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尽管这些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哲学派系远远不止于它们。它们只是部分哲学分支(形上学、知识学、伦理学、元哲学等)中的数对派系。而在各个哲学分支中都存在着多种多样的派系。 哲学派系在各个哲学分支中既有相通的体现,也有各异的体现。一些派系(如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机械法)可以出现于几乎所有哲学分支中。另一些派系可以出现于两个或多个哲学分支中,如决定论与偶因论可以出现于自然哲学、社会哲学中,个体主义与群体主义可以出现于伦理学、政治哲学中,可知论与不可知论或怀疑论可以出现于知识学、科学哲学等中,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可以出现于知识学、伦理学、政治哲学、法律哲学等中。还有些派系只能出现于某个哲学分支中,如目的论与机械论只能出现于自然哲学中,群众史观与英雄史观只能出现于社会哲学中,放任主义与干预主义只能出现于经济哲学中,享乐主义与禁欲主义或节制主义只能出现于伦理学中,民主主义与专制主义只能出现于政治哲学中,自然法学与实证法学只能出现于法律哲学中,符合论与约定论只能出现于知识学中,演绎中心论与归纳中心论只能出现于逻辑学中,泛逻辑主义与非逻辑主义只能出现于语言哲学中,摹仿论与表现论只能出现于美学中,有神论与无神论只能出现于宗教哲学中,证实论与证伪论只能出现于科学哲学中,至上学科论与学科基础论只能出现于元哲学中。 在形上学中 关于世界万物的本原,有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分,其中又各有一元论与二元论或多元论之别,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还有试图调和或超越二者的折衷主义。关于世界万物的存在状况和存在方式,有辩证法与机械法之分。唯物主义意指这样的哲学学说,它以某一或某些物质性存在为世界万物的本原。以一种、二种或多种物质性存在为世界万物本原的哲学学说分别被称为一元论的、二元论的和多元论的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则意指这样的哲学学说,它以某一或某些精神性存在为世界万物的始基。以一种、二种或多种精神性存在为世界万物始基的哲学学说分别被称为一元论的、二元论的和多元论的唯心主义。折衷主义有两种情形:或者以某种物质性存在和某种精神性存在同为世界万物的本原,或者以某种既可能是物质性的亦可能是精神性的存在为世界万物的本原。辩证法意指从整体、联系、变通、矛盾等视点出发考察世界万物的状况所获取的认识成果。机械法则意指从片面、孤立、僵持、非矛盾等视点考察世界万物的状况所得出的认识结果o(关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机械法的解释,均详见后文o) 在自然哲学中 关于自然事物的演变方式,有机械论与目的论之分。关于自然事物的演变原因,有偶因论与决定论之分,后者中又有神学决定论、机械决定论、辩证决定论等之别。关于人类在宇宙中的地位或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有人本主义(或称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本主义(或称自然主义)之分,二者之外还有神本主义。机械论相信,一切自然事物的演变都遵循内在的机械力学规律,不由外在的神秘力量控制。目的论则猜测,一切自然事物的演变都为某种最高目的所引导,都是趋向这种最高目的的活动。在各种目的论学说中,神学目的论最具代表性。偶因论力主,自然事物的演变由不确定的外在原因偶然造成,没有任何规律可循。决定论则强调,自然事物的演变由确定的内在或外在的原因必然引起,有一定规律可循。神学决定论认为,自然事物的演变根本上是由某一或某些外在的神灵掌控的;机械决定论认为,自然事物的演变完全是按照机械力学规律发生的;辩证决定论认为,自然事物的演变是由多种内外因素综合造成的,其中不乏不确定的偶然起作用的因素。在各种决定论中,辩证决定论无疑最具解释力。人本主义宣称,人类是世界万物的目的、中心和主宰,其他一切物类都为人类而存在,它们只是相关于人类才具有价值,人类可以随意支配和利用它们。非人本主义提示,人类并非世界万物的目的、中心和主宰,人类只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而其他一切物类都有它们自己的权利和自在的价值,人类应当与自然万物和谐相处。而神本主义则以神为世界万物的目的、中心和主宰,人类和其他一切物类在它看来都只是神的手段或工具,都没有终极性的权利和价值。 在社会哲学中 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模式,有直线演进论与循环论之分,其间还有辩证回归论。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原因,有偶因论与决定论之分,后者中又有经济决定论、环境决定论、人口决定论、神灵决定论等之别。关于英雄和民众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有英雄史观与群众史观之分。关于对待人类历史文化遗产的态度,有复古主义与虚无主义之分,其间还有辩证否定观。直线演进论相信,人类社会不可逆转地和永不停止地向前发展。其各个方面逐渐趋近完善。循环论则断定,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多阶段的循环过程,一个过程终结后,人类历史又返回其原初的起点。而辩证回归论指明,人类社会的发展宏观上显现为一个多阶段(一般为三阶段)的、在更高层次上回归其起点的过程。偶因论认定,人类社会的发展由不确定的往往外在的原因偶然促成,没有任何规律和秩序可循,没有任何必然性可言。决定论则坚称,人类社会的发展由外在的或内在的确定因素决定,显示出一定的规律或秩序,具有某种必然性。经济决定论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归根结底由经济因素(如生产力、生产关系)决定;环境决定论认为,特定社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地理环境(资源、气候、水土等);人口决定论认为,特定社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人口因素(数量、素质);神灵决定论则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根本上由某一或某些神灵监控。唯意志论是一种特殊的偶因论,它断定人类社会的发展取决于个别历史人物在历史事件中偶然产生的意愿,而非外在的或内在的客观因素。宿命论则是一种特殊的决定论,它相信人类社会的发展由某种外在的不可抗拒的神秘力量(如命运、天意)所决定,人力根本不能起作用。英雄史观断言,英雄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民众只不过是他们达到自己的目的的工具而已,整个人类历史就是英雄的奋斗史。群众史观则宣称,民众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他们才是人类历史的真正推动者,而英雄只不过是顺应了民众的意愿,被民众推到了历史事件的中心。复古主义主张照搬某个民族的或整个人类的历史文化遗产,强调在现时忠实地遵循或推行古时的。虚无主义则反对继承某个民族的或整个人类的任何历史文化遗产,认定过往的一切都没有现代价值因而应当彻底被抛弃。辩证否定观提倡对莱个民族的或整个人类的历史文化遗产采取既批判又继承的态度,取精华而去其糟粕,存其适时者而弃其过时者。 在经济哲学中,关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放任主义(或经济自由主义)与干预主义之分。关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有效率优先论与公平优先论之分。放任主义力主,经济主体的行为应当是完全自由的,政府根本不应干预市场,价值规律将保证社会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干预主义则提出,市场的自身调控机制有时是缓慢的或低效的,为了避免大损失或大震荡,政府应该监控社会宏观经济的运行,并在必要时果断地干预市场。所谓经济就是基于干预主义。效率优先论提议,为了加速经济增长和提高经济效益,暂时牺牲机会的和分配的公平是必要的,在社会财富总量增长到一定程度后再讲究公平亦不迟。公平优先论则声明,无论社会财富状况怎样,公平原则都应首先被遵循,经济增长高速度和经济效益高额度只能在不违背公平原则的前提下被追求。 在道德哲学或伦理学中 关于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的关系,有个体主义与群体主义之分,其中又各有极端与温和之别,温和的个体主义如合理利己主义、有限利他主义、己他两利主义(或互利主义),极端个体主义即唯我主义(通常被称为利己主义),温和群体主义如集体主义、社群主义,极端群体主义如国家至上主义、家族至上主义。关于道德评判的标准,有道义论(或唯动机论)与功利论(或唯效果论)之分,其间还有动机与效果统一论。关于个人意志与道德行为的关系,有自由意志论与决定论之分,后者中又有神灵决定论、天命决定论、自然决定论等之别。关于人生态度,有乐观主义与悲观主义之分,其中乐观主义又有盲目与清醒之别,悲观主义又有积极与消极之别。关于人生方式,有享乐主义与禁欲主义之分,其间还有不同程度的节制主义,如温和节制主义(即中道主义或中庸主义)、严格节制主义、极端节制主义。个体主义是这样一种伦理学说:它偏重个人的权利和利益,以个人为中心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标举个人利益优先于社会公共利益,认为社会公共利益不过足个人利益的总和。唯我主义(或利己主义)仅仅考虑个人利益,根本不顾及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甚至损人利己和损公肥私;合理利已主义虽然只追求个人利益,但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限利他主义在追求个人利益之余,顺带照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己他两利主义则在追求个人利益之同时,尽可能照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要求受益的他人也这样做。群体主义则是这样一种伦理学说:它偏重社会(主要指国家或民族)的权利和利益,从社会的立场出发看待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强调社会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应当服从社会公共利益。集体主义在承认个人的正当利益之前提下,强调社会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倡导人们在必要时放弃部分的乃至全部的个人利益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社群主义主张在充分保障个人利益之基础上尽力增进特定社会的公共利益,因为这反过来可以增进个人利益。集体主义与杜群主义没有性质和目的之别,仅有程度和范围之别,集体主义是更高程度的和更大范围的社群主义。国家至上主义要求国民的个人利益绝对服从国家利益(往往是统治集团的利益),强制人们为了国家利益无条件地牺牲个人利益;家族至上主义要求成员的个人利益绝对顺从家族利益(往往是少数长老的利益),逼迫人们为了家族利益无商量地放弃个人利益。国家至上主义与家族至上主义没有实质的区别,仅有范围的区别,前者是后者的放大。道义论(唯动机论)强调,道德行为必须出自纯粹的义务感(良心或善意),不带任何外在的实利目的。功利论(唯效果论)力主,道德行为可以包含外在的实利目的,只要它给当事各方所带来的快乐大于它所造成的痛苦。动机与效果统一论则指出,判断一个行为具有什么道德价值,既要看其动机如何,又要看其效果怎样,惟有出于良好的动机并产生良好的效果的行为才具有积极的道德价值。自由意志论宣称,善的或恶的行为都出自人类的自由意志,因此人类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决定论则断言.人类的一切行为甚至人性的善恶都由外在的因素决定,因此人类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至少不能全部负责。神灵决定论把这种决定力量归于某一或某些神灵的旨意;天命决定论把这种决宦力量归于某种神秘的天命;自然决定论把这种决定力量归于某种物理的或生理的规律。乐观主义意指这样一种人生态度:乐观地看待人生处境,对未来充满希望,对个人的、社会的或整个人类世界的前途抱有信心。盲目的乐观主义沉迷于幻想,缺乏足够的理性,因而对前进道路中可能碰到的艰难险阻和可能遭遇的失败挫折预期和准备不足;清醒的乐观主义以理性引导幻想,对前进道路上可能碰上的艰难险阻和可能遭遇的失败挫折有充分的预期和准备。悲观主义则意指这样一种人生态度:悲观地看待人生处境,对未来感到绝望,对个人的、社会的或整个人类世界的前途丧失信心。消极的悲观主义因对人生的处境和出路感到悲观失望而诱导人们收心敛手、万事无为、听天由命、得过且过;积极的悲观主义虽然也对人生的处境和出路感到失意惆怅,但是呼吁人们振作精神、发愤图强以摆脱困境、走向成功。享乐主义鼓吹,人生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追逐快乐,人生的意义就在于欲望的尽可能满足之中,带来快乐者就是善,而造成痛苦者就是恶。禁欲主义则宣称,邪恶的欲望使人堕落或迷失,幸福就在于理智对欲望的管制甚至禁绝之中,寡欲清心所带来的无动于衷是修行的极境和人生的至善。而节制主义晓谕人们,过度的享乐和极端的禁欲都违背人性,对快乐和痛苦采取克制的态度就是德性,幸福就在于凡事适可而止。温和的、严格的和极端的节制主义分别主张对感官享乐采取适中的、严厉的和极度的克制态度,再中极端节制主义近乎禁欲主义。 在政治哲学中 关于根本政治制度,有民主主义与专制主义之分。关于个人与国家或政府的关系,有极权主义(或国家至上主义)与无政府主义之分,其间还有最低限度国家论或有限政府论。关于社会成员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其他社会地位,有平等观与等级观之分,后者中又有种族等级观、血统等级观(或门第等级观)、势力等级观等之别。民主主义宣扬,一切权力本来源于民众因而应当为了民众,民众有权选择和废黜统治者。专制主义则辩称,最高统治者的权力是神赋天赐的,不可分割更不可剥夺,民众应当绝对服从当权者,不能反抗更不能推翻他们。极权主义(或国家至上主义)主张,国家对于个人具有绝对的优先性和控制权,为了国家的利益,个人应当无条件地放弃其权利、尊严乃至生命。它往往在外交中沦为狭隘民族主义。无政府主义尉认为,国家及其权力执行机构——政府只是人类社会的权宜设置,它们往往沦落为罪恶的暴力工具,个人不必依赖于国家也可以幸福地生存,个人的权利、尊严和生命应当充分地得到尊重和保障,而不应为了所谓国家利益任意地被剥夺或被践踏。它有时演变为唯我主义。最低限度国家论或有限政府论承认国家或政府的必要性,但同时强调,国家或政府应当尽最大可能限制其权力的行使,把其管理职能压缩到最低限度,国民自己可以决定和解决的事情,国家或政府就不应插手。平等观声明,每个人生来都是平等的,一切不平等的制度都应当被废弃,人际、族际或国际应当平等相待。平均主义是其极端情形之一。等级观则鼓吹,每个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一些人天生是主人或统治者,而另一些人天生是奴隶或被统治者,高贵者、优等民族、强大国家天然适翕予统治卑贱者、劣等民族、弱小国家。种族主义是其极端情形赫种族的、血统的(或门第的)和势力的等级观分别以人种的天然优劣之分、出身的世袭贵贱之别、权势的社会大小之异为依据。 在法律哲学中 关于法律的根源和基础,有自然法学与实证法学之分。关于法律的适用,有唯律法主义与非律法主义之分。自然法学力主,法律(成文法)应依据自然法制定,亦即应符合人类理性和体现正义原则,违背人类理性的和罔顾正义原则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恶法非法)。实证法学则坚称,法律(成文法)只不过是统治者的意志或主权者的命令,因此不论它是否符合人类理性和体现正义原则,它都是有效的法律(恶法亦法)。唯律法主义强调,一切法律条文都应严格被执行,在法律适用上不能允许自由裁量,若某些事情在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则立法机构应该当即做出补充规定或制定新法。非律法主义指出,法律条文可能有缺陷或漏洞,因此司法者可以在必要时不依据法律条文而依据自己的理性和良知进行裁判,法官可以和应该拥有适度的自由裁量权。 在知识学中 关于人类知识的源泉,有经验主义(或感觉主义)与理性主义(实质为先验主义)之分,此外还有直觉主义和信仰主义。关于人类认识的能力和限度,有可知论与不可知论或怀疑论之分。关于认识的真理性,有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之分,其中相对主义又有温和和极端之别。关于真理的标准,有符合论与约定论之分,此外还有强权论和实用论等。经验主义断言,感觉或经验是人类所有知识的源泉,惟有来自感觉或经验的知识才是真实可靠的。理性主义则推定,普遍必然的知识超越了感觉或经验,只能凭借理智先验地获致,先验知识比经验知识要确实可靠得多。而直觉主义宣称,感觉是有限的和个人的,理智终究依赖于感觉,直觉兼具感觉的直接性和理智的普遍性,既避免了感觉的局限性又摆脱了理智的依赖性,因而是人类知识的最佳源泉。信仰主义则争辩道,把握真理需要天启神示,而获得天启神示需要对神灵的虔诚信仰。可知论坚信,不仅事物的现象而且事物的本体都是可知的,人类的认识能力是值得信赖的,人类终究能够把握世界万物的本质和规律。不可知论则断定,事物的现象可能为人所知,但事物的本体不可能为人所知,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极其有限的,根本不可能把握世界万物的本质和规律。而怀疑论以为,人类的认识不能超出感觉或经验的范围,人类是否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是不能确认的,人类的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是不可判定的。绝对主义扬言,关于任何事物的真理是独一无二的和确定不移的,是非之间存在着截然的分界,在任何情况下,是即是,而非即非。相对主义则辩称,关于任何事物的真理都不是惟一的和固定的,而是多样的和变动的,真伪之间不存在截然的分界,而可以相互转化。温和相对主义指出,关于任何事物的真理都受限于某种情境,在一定条件下真伪可以相互转化(情境主义);极端相对主义则声称,关于任何事物的真理都是随心所欲的,是非只在一念之间,以是为非或视非为是皆无不可(虚无主义)。符合论指出,真理的标准就是认识与对象相符合,凡是如实地把握对象的某个方面(属性、特征、本质、规律等)的认识即为真理。约定论则提出,真理的标准就是特定社群内的约定,人们公认为正确的认识即为真理,不论它是否与对象一致。强权论叫嚣,真理的标准就是强权者(如统治者)的意愿,强权者认为正确的意见就是真理,而不论它是否合乎事实。实用论则扬言,真理的标准就是有益性或实利性,凡是能够达成某种实用目的的观念就是真理,而不论它是否切合实际。 在逻辑学中 关于演绎与归纳的关系,有演绎中心论与归纳中心论之分。关于不同逻辑类别的地位,有形式逻辑优越论与辩证逻辑优越论之分。演绎中心论确信,演绎是一切推理形式中最重要的和最可靠的,其他推理形式或者以演绎为基础或者就是演绎的变式,没有演绎就没有逻辑。归纳中心论则断定,归纳是一切推理形式中最重要的和最常用的,其他推理形式或者以归纳为前提或者就是归纳的变式,没有归纳就没有逻辑。形式逻辑优越论认定,在各类逻辑中,形式逻辑最简明最清晰最可靠,辩证逻辑缺乏简明性和清晰性,且易于陷入诡辩术之中。辩证逻辑优越论则声称,在各类逻辑中,辩证逻辑最能把握事物的复杂的真相.形式逻辑只考察概念和命题之间的形式关系而不涉及它们所指称的事物之间的实质关系,对于认识没有真正的助益。在语言哲学中,关于研究语言的方式,有结构主义与解构主义之分,关于逻辑与语言的关系,有泛逻辑主义与非逻辑主义之分。关于语言的改造,有形式理想主义与日常现实主义之分。结构主义发现人类语言有其普遍的稳定的结构,它认为从某种角度(如共时态与历时态之分、表层与深层之分)重建语言的结构对于语言研究至关重要。解构主义则注意到人类语言的结构历史地变异和民族地分殊,它主张在对语言结构的不断拆解中创造新的语义系统。泛逻辑主义认为,逻辑是语言的先验基础,一切有意义的语言都应能转化为逻辑关系式,而不能如此转化的语言就应当被抛弃。非逻辑主义则指出,逻辑不是语言的先验基础,相反逻辑只能在语言应用中存在,能否转化为逻辑关系式不是语言有无意义和有无存在必要的标准。形式理想主义发现既有的语言混乱不堪,因而主张,为了严格清晰地思维和表达,人们必须彻底抛弃既有的语言,而按照数理逻辑的要求重新建构一套形式化的理想语言。日常现实主义则意识到彻底抛弃现行的语言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因而建议,有计划分批次地对日常语言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清理,使之在逻辑上尽可能地清晰准确,从而尽可能地减少思维和表达中的混乱情形。 在美学或艺术哲学中 关于美学的研究方式,有自上而下的思辨美学(或哲理性美学)与自下而上的实验美学(或科学性美学)之分。关于美之本质和美感的根源,有客观主义与主体主义之分。关于艺术与自然(或现实)的关系,有摹仿论与表现论之分。关于艺术的目的,有为艺术而艺术论与为人生而艺术论之别。思辨美学从普遍的美学原理出发以逻辑推理方式研究各种具体的美学问题。实验美学则从单一的审美主体、审美对象或审美活动出发借助实验手段获致普遍的美学结论。客观主义相信,美之本质和美感的根源必定在于作为审美客体的外物中,在于其固有的或外加的某类属性中。而主体主义觉得,美之本质和美感的根源应当在于作为审美主体的人心中,在于其先天的或习得的某种机能中。摹仿论宣布,艺术是对自然(或现实)的摹仿,自然(或现实)是艺术创作的源泉。表现论则声明,艺术是艺术家的情感或直觉等的表现,艺术家的内心世界才是艺术创作的真正源泉。为艺术而艺术论声称,艺术是为了自身而非为了其他东西而存在的,其目的仅仅是通过精益求精的创作给予接受者以美妙的审美享受,此外无他(唯美主义)。为人生而艺术论主张,艺术像其他社会意识形式一样带有外在的目的,即为人生为社会服务,在追求更高的审美境界之同时,艺术应当追求更好的人生功能和社会效应(淑世主义)。 在宗教哲学中 关于神灵的存在及其与世界的关系,有无神论与有神论之分,后者中还有一神论与多神论之别,无神论与有神论之间还有泛神论和自然神论。关于认识神灵的方式,有理智主义与信仰主义之分。无神论宣布,根本没有神灵存在,神灵只不过是人的无知、恐惧加幻想的产物,世界是自生自灭自变自化的,而不是由什么神灵创造和监控的。有神论则虔信,世界是由某一或某些神灵创造的,万物的生灭变化也由这个或这些神灵操纵,创造世界和操纵万物的神灵是全知全能的。幻设一个神灵和两个或两个以上神灵的有神论分别被称为一神论和多神论。泛神论提出,神灵就处于自然万物之中,自然万物就是神灵的体现或载体,自然世界之外再也没有什么神灵存在。自然神论(限于基督教内部)虽然承认上帝的存在,但认为上帝在创造了世界并赋予万物以秩序和规律之后,不再干预世界的进程。如果说泛神论更接近无神论,那么自然神论则更接近有神论。理智主义强调,人们只有先凭借理智理解神灵,然后才能真正信仰神灵,理智先于信仰。信仰主义则力主,人们只有先凭借信念信仰神灵从而获得其启示,然后才能真正理解神灵,信仰高于理智。 在科学哲学中 关于科学与非科学的判别标准,有证实论(经验证实原则)与证伪论(经验证伪原则)之分。关于科学发展的研究方式,有逻辑主义与历史主义之分。证实论断言,检验一个命题是否为有意义的科学命题的惟一方法是看它原则上能否被证实,亦即能否由经验事实加以解释或佐证。证伪论则发现,能够由经验事实加以证实的命题不一定是科学命题,而不能由经验事实加以证实的命题不一定是非科学命题,普遍的科学命题不能从个别的经验事实推导出来,却可以被个别的经验事实所反驳,因此它反而主张,能够为经验事实证伪的命题可能是科学命题,而不能为经验事实证伪的命题可能不是科学命题,科学命题的真理性在于其不断降低的可证伪性而不在于其不可证伪性。证伪论批判证实论混淆了命题的分界问题与意义问题,即把有无意义(能否被经验事实所证明)当作是否科学的标准。逻辑主义主张从普遍有效的知识学原理和方法出发研究某个系列中的各种科学理论之间的形式的、逻辑的关系,从而建构科学演化的逻辑模型。历史主义则指出,科学的发展并无确定不移的逻辑,科学合理性的标准随社会文化条件的变迁而移易,研究科学发展不能只孤立地关注静态的范式化的科学理论本身,还应关注动态的具体的科学活动及其历史背景,科学哲学的目的不是建构科学演化的逻辑模型而是探明科学研究的历史情境。 在元哲学中 关于哲学与科学的关系,有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之分。关于哲学在各门学科中的地位,有至上学科论与学科基础论之分。科学主义断言,传统哲学(特别是传统形上学)的思维方式是非科学的,它所探讨的绝大多数问题都是不可解答的伪问曩,所阐述的绝大多数命题都是毫无意义的伪命题,因此它陷入了空前危机中,其存在的必要性丧失殆尽;现代哲学必须科学化,即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精确地分析概念、论证命题和展JF络理。才能摆脱危机,重获生机,现代哲学只能是现代科学的附属物。人文主义则辩称,哲学的真理不同于科学的真理,不能用科学的标准衡量哲学的成果,哲学思辨地研究人生、人心、文化和历史,旨在改进人类精神世界,自有其不同于科学功能的价值;现代哲学不会也不应成为现代科学的附属物,现代哲学不会也不应终结。至上学科论宣称,哲学是最高的科学、科学之科学,其他一切学科都隶属于它,为它服务。学科基础论则指明,哲学并非高居于一切学科之上,而只是其他各门学科的基础,其使命和职能是为它们提供立场、原则、视点、方法等方面的依据和指导。 必须指出,对各个哲学分支中的某些派系的上述简释,尽管参考了相关哲学流派的代表人物们的观念或学说,但并不拘泥于他们,故此,我们的解释与他们的观念或学说可能不尽一致。这种一致性并非总是必要的,因为哲学派系毕竟不等于哲学流派。 还须指出,以上列举远非完整。正是各种各样的哲学派系的彼此共存和相互争鸣,使哲学史之林变得繁茂、奇妙和生气盈溢。哲学本性上呼唤多样性和丰富性。如果览胜的游客在景区里总是看到千篇一律的景观,他们必定感到乏味和无聊。同样,如果思想的旅行者总是在哲学史之林中遇到众口一词的说教,他们无疑会感到失望和痛苦。 二、哲学派系的特点及其与哲学流派的比较 考察哲学派系的特点,当然应在哲学史范围内展开,应与其他哲学史现象(如哲学流派、哲学团体)或明或暗地参照和比较。在初步的比照中,哲学派系显示出以下一些特点: 哲学派系显示出以下一些特点 第一,延伸于哲学史的多个时期。这一特点从哲学派系的界定中可以分析出来。一个哲学派系一般不限于一个时期的哲学家们.而往往涵盖两个或两个以一J J.时期的哲学家们,有时甚至涵盖所有时期的哲学家们。譬如形上学中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机械法就出现于哲学史的各个时期,自然哲学中的目的论与机械论、社会哲学中的偶因论与决定论分别出现于哲学史的一二三个时期。只有那些历史短暂的哲学派系(如语言哲学中的结构丰义与解构主义、科学哲学中的逻辑主义与历史主义、元哲学中的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才限于哲学史的某个时期,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它们也将可能出现于哲学史的多个时期。 第二,围绕着重要的哲学问题形成。这一特点包含在哲学派系的界定中。一个哲学派系总是围绕着某个哲学分支中的某一或某些重要的哲学问题而形成的。在无关紧要的哲学问题上聚集的类似的或相同的观念再多,也不会形成一个哲学派系。每个哲学分支中的上述诸哲学派系都关涉该分支中的关键问题,其中有些关涉该分支中的基本问题,如形上学中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关涉世界万物的本原问题,伦理学中的个体主义与群体主义关涉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的关系问题,法律哲学中的自然法学与实证法学关涉法律的根源和原则问题,宗教哲学中的有神论与无神论关涉神灵的存在及其与世界的关系问题。 第三,展示类似的或相同的观念和学说。这一特点对于哲学派系是不言而喻的。哲学派系不是具有共同兴趣的哲学家们的俱乐部会,而是类似的或相同的哲学观念和学说的展示舞台。在空间或时间上聚集在一起的哲学家们不一定同属一个哲学派系,因为他们关于某个重要的哲学问题可能持有不同的甚至对立的观念。而在空间或时间上相距遥远的哲学家们却可能同属一个哲学派系,因为他们关于某个重要的哲学问题不一定阐发对立的或不同的见解。在哲学派系之舞台上,不同时期或时代的哲学家们、不期国家或民族的哲学家们可以同声合唱,协作表演。 第四,面向未来和未知开放。一个哲学派系是一个开放的哲学场所。它没有截J卜-年代,而足面向未来和未知无限地开放,将来新出现的任何类似的或相同的观念和学说可以进人其中,将来被发现的而以前未经了解的类似的或相同的观念和学说也可以进人其中。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某些哲学文献被历史尘埃湮没了,但一旦它们被发现和被研究,其中重要的观念和学说就可以进人相应的哲学派系中并找到其应有的位置。至于未来的哲学文献中重要的观念和学说,相应的哲学派系总会为它们留下合适的位置。 第五,往往成对出现。有派系就必有对立。哲学派系往往成对出现。有时,围绕某个哲学问题出现两个以上的哲学派系,但是它们两两之间依然是对立的。譬如形上学中的折衷主义既跟唯物主义亦跟唯心主义对立,伦理学中的节制主义既跟享乐主义亦跟禁欲主义相对。相互对立的哲学派系可能存在于同一时期,也可能存在于不同时期。上述成对的哲学派系中大多原本出现于同一时期,但也有少数原本出现于不同时期,如自然哲学中的目的论与机械论、社会哲学中的直线演进论与循环论、政治哲学中的民主主义与专制主义、法律哲学中的自然法学与实证法学、经济哲学中的放任主义与干预主义、逻辑学中的演绎中心论与归纳中心论。 哲学派系与哲学流派的区别 往往易于被混淆。在此对它们予以区分是必要的。 哲学流派是指同一个时期或两个相邻时期里一批在某一或某些重要哲学问题上持类似的或相同的见解的哲学家们所组成的群体。 就存在范围而言,哲学派系的时空跨度往往比哲学流派的大得多。一个哲学流派在时间上通常局限于一个时期(不计为追溯历史渊源而找到的先驱者),至多延伸于两个相邻的时期;而一个哲学派系往往延伸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时期,惟有那些在现代形成的哲学派系才局限于一个时期——但如前所述,它们也必将延伸于多个时期。一个哲学流派就空间而言通常局限于一个国家.至多扩展到同文或同种的数个国家;而一个哲学派系往往出观于多个国家中,甚至出现于一切有独立哲学系统的国家中。 就问题层次而言,哲学派系所关涉的问题的层次在整体上比哲学流派的更根本更重要。哲学派系总是围绕着某个哲学分支中的根本性的重要问题展开。而哲学流派可能围绕某个哲学分支中的根本性的重要问题形成,也可能围绕着非根本性的重要问题形成。因此,整体看来,哲学流派所关涉的问题比哲学派系的在根本性和重要性上稍逊一筹。 就内部关系而言,哲学派系内部思想的一致性明显比哲学流派的高得多。哲学流派固然基于某一或某些类似的或相同的观念和学说,但同属一个哲学流派的哲学家们在该流派所关涉的某一或某些问题上持有类似的或相同的观念,而在其他问题上却可能持有各不相同的甚或大相径庭的见解。哲学派系本身就是类似的或相同的观念和学说的集合,同属一个哲学派系的哲学家们在该派系所关涉的一切问题上所持有的观念或学说难免彼此有别,但绝对不容相互对立,否则,他们就根本不可能属于同一个哲学派系。 就开放程度而言,哲学派系的开放性远比哲学流派的高。如前所述,哲学派系是面向未来和未知的过去开放的,它有起始年代但没有截止年代。而哲学流派既不面向未来开放,甚至也不面向未知的过去开放,它既有起始年代也有截止年代。因此,如果哲学流派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开放性,其开放性也是极其有限的,不可与哲学派系的同日而语。 就紧密程度而育,哲学派系的紧密性远比哲学流派的低。由于哲学派系的时空跨度往往比哲学流派的大得多,前者的开放程度远比后者的高得多,因此前者的紧密程度就远比后者的低得多。尽管哲学流派有核心的、紧密的和松散的等类型之分,但总体上,其紧密程度比哲学派系的还是高得多。提起某个哲学流派,熟悉哲学史的人能够轻易地说出其所有代表人物甚至所有其他成员,而提起某个哲学派系,熟悉哲学史的人却不能轻易地列举其所有代表人物,更不能轻易地列举其所有其他成员。个中原因就在于,同属一个哲学流派的哲学家们比同属一个哲学派系的哲学家们结成了一个紧密得多的圈子。 从哲学史实情来看,哲学派系与哲学流派的关系错综复杂。个别哲学流派自成一个哲学派系,换言之,个别哲学派系仅限于某个哲学流派,如语言哲学中的结构主义与解构主义、科学哲学中的逻辑主义与历史主义。这种情形出现于历史较短的哲学派系中。有些哲学流派包含多个哲学派系,如分析哲学就包含着语言哲学方面的形式理想主义与日常现实主义、元哲学方面的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存在主义就包含着伦理学方面的自由意志论与决定论、宗教哲学中的有神论与无神论等。这种情形主要出现在那些成员复杂的或非自主结盟而由研究者们凑成的哲学流派中。而大多数哲学派系则分布在多个哲学流派中,换言之,多个哲学流派在某个方面同属一个哲学派系,如理性主义作为知识学中的一个派系出现于笛卡尔派、莱布尼茨一沃尔夫派、剑桥新柏拉图主义派等多个流派中,个体主义作为伦理学中的一个派系出现于功利主义、实用主义、存在主义等多个流派中。这种情形在哲学派系与哲学流派的关系中是最常见的。 三、哲学派系的成因 政治派系源于共同利益,但哲学派系显然不能归因于共同利益。因为在哲学史中这类现象是常见的:根本没有共同利益的哲学家们属于同一个哲学派系,而拥有共同利益的哲学家们却不属于同一个哲学派系。哲学派系的成因不能从经济角度去寻找,只能从认识及其相关事物出发去寻找。考察哲学派系的成因,就对立的哲学派系而言就是考察哲学思想的差异性的原由,就某个特定的哲学派系而言就是考察哲学思想的共同性的原由。 首先,认识对象的多面性、层次性和复杂性是哲学派系的外在原由。哲学是人们对事物的一种特殊认识。任何事物都可以被分成多个方面和层次,它的存在状况和变动情形是复杂的。在认识某一事物时,一些哲学家可能把握其不同的方面或层次,关注其不同的存在状况或变动情形,而另一些哲学家可能把握其相同的方面或层次,关注其相同的存在状况或变动情形。这样,前一类哲学家就可能对该事物产生不同的乃至对立的见解,后一类哲学家就可能对该事物产生类似的乃至相同的见解。 其次,认识方式的差异性和共同性是哲学派系的内在原由。哲学家们认识事物的立场、视角、视点和方法中既有差异性亦有共同性。这些方面的差异性往往导致他们对同一事物的认识各不相同甚至截然相反,尽管殊途同归的情形偶尔有之。而这些方面的共同性常常使他们对同一事物的认识大体类似甚至如出一辙,尽管分道扬镳的情形间或有之。 再次,认识主体及其相关群体的生存境况的多样性和一致性是哲学派系的深层根源。关于哲学与现实的关系,人们常说,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理论升华。确实,哲学虽然超越现实,但依然关注现实。在很大程度上,哲学就是生活世界的思辨化。它首先是哲学家对他自己的生存境况的反思,然后是通过他对与之相关的群体(特别是他所处时代或国家的民众)的生存境况的反思。哲学家们及与之相关的群体的生存境况总体上是多种多样的,但其中不乏一致之处。因此,出自反思的哲学观念和学说也就在其体的多样性中蕴含着局部的一致性。 上述原由所造成的哲学思想的差别性和类似性在同类相聚的历史积累或社会联结中便逐渐形成为各种哲学派系。差别性的历史积累或社会联结形成相互对立的哲学派系,而类似性的历史积累或社会联结形成某个特定的哲学派系。简言之,哲学思想的共时态的差别性与历时态的类似性或者其历时态的差别性与共时态的类似性一起造成了哲学派系。 四、研究哲学派系的意义 在哲学史研究中,人们往往重视人物、流派、著作和学说,而不太重视派系,至多只是在对人物、流派、著作或学说的述评中顺带提及它们所归属的派系。专门研究哲学派系甚为必要,这种研究具有多重意义。 首先,它是整理哲学史的一道非常可取的视角。就像哲学流派和哲学团体一样,哲学派系是哲学史中确实存在的一种现象,而且是一种比前二者更普遍更持久的现象。以人物为线索研究哲学史当然是最为便利的,以流派为线索研究哲学史也是比较便利的,但是这两种研究方式不利于把握不同时期和国家里哲学家们的思想的内在关联和异同。而以派系为线索研究哲学史虽较前二者为难,但却便于清晰地呈示诸多国家古往今来的哲学家们的思想的内在关联和异同。因此,哲学派系是了解和研究哲学史的一道可行的和有效的视角。哲学史不是一盘散沙或一团乱麻,不是一个个孤立的人物和流派的堆积,而是人类思维的有计划的探险经历,是人类理性的有序的运行过程。要理清人类思维探险经历的路线,要追踪人类理性运行过程的轨迹,哲学派系是一道非常可取的视角。不过,在以哲学派系为经纬整理哲学史时,应注意以下事项:其一,不能牵强附会或削足适履地把哲学家们的观念和学说装入某个哲学派系;其二,不能对哲学家们的思想只取一点不及其余;其三,不能把整部哲学史简化为一二对哲学派系的对立。 其次,它有助于人们更加确当地和公正地进行哲学评论。有道是: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如若我们局限于某个特定的哲学家或哲学流派,那么我们的评论很叮能有失稳妥和趋向偏颇。而如著我们把这个特定的哲学家或哲学流派的思想置于相应的哲学派系中予以考察,并置于相反的哲学派系对面予以比较,那么我们的评论将更有可能变得确当和公正。有比较才有鉴别之道理不仅适用于现实事件,同样也适用于哲学评论。不可否认,当代中国哲学界曾经因过分拘执于某些哲学家或哲学流派而陷人有点可笑的偏逆偏向中,对被意识形态所认同的哲学家和哲学流派推崇过分以致有吹捧之嫌,而对被意识形态所疏远的哲学家和哲学流派贬抑过分以致有谩骂之嫌。 再次,它可以引导研究者们在对立中寻求超越。如前所述,哲学派系往往成对出现。但在对立的哲学派系之间,只要用心寻觅,总可以发现未被双方占据的中间地带。这类中间地带中有些没有开发潜力,不必耕耘,也有些富有开发潜力,值得耕耘。在对立的哲学派系之间发现那些富有开发潜力的、值得耕耘的中间地带,意味着超越先哲的开端,意味着思想创新的萌芽。思想上的第三者常常是成功者。温和节制主义(或中道主义)就是在享乐主义与禁欲主义之间,辩证回归论就是在直线演进论与循环论之间,辩证否定观就是在复古主义与虚无主义之间,有限政府论(或最低限度国家论)就是在极权主义与无政府主义之间,现象学的本质直观法就是在经验主义的归纳法与先验主义的演绎法之间,被发现的中间地带之产物。这种发现跟通常语义上的折衷主义不同(本义上的折衷主义并不糟糕),它不是生硬的拼凑、简单的组装、无原则的调和,而是自主的生成、巧妙的嫁接、创造性的融合。 哲学派系如此众多,我们不可能考察其全部。在此,我们选择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机械法这两对最普遍的派系专节于以介绍。 第二节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 人们注意到,一个庞大的家族或宗族源自一个共同的远祖。而世界上存在着无数事物,它们有没有一个共同的远祖?追本溯源的好奇心促使远古的哲人们思索世界万物的共同远祖——本原。他们的思索产生出多种多样的观念。这些观念在以后的哲学历程中被继承和被发展,形成了各式各样的学说。近代以来,人们习惯于把这些观念和学说大体分为两类: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这两类观念和学说之间,还有相对次要的一类:折衷主义。 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内涵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这对概念最早出现于G.莱布尼茨的《对培尔思想的答复》(P.培尔(ierre Baile,1647一1706)曾批判G.莱市尼茨的神正论和预定和谐说)中。在该文中,柏拉图被称为唯心主义者(idealiste),而伊壁鸠鲁被称为唯物主义者(materialiste)。G.莱布尼茨如此称呼这两位希腊先哲,显然是基于他们各自在世界本原问题上的学说,即柏拉图的理念论(其核心观念是:理念是万物的原型)和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其基本观念是:原子是万物的始基)。可见,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这对概念最初意指关于世界万物的本原或始基的两类相互对立的观念和学说。 人类语言既具有历史继承性,又具有历史变异性。一个最初被赋予单一含义的语词在漫长的使用过程中沾亲带故地聚敛起多种含义。这是好事还是坏事,难说。对于抒情诗人们,它或许是好事;而对于分析哲学家们,它肯定是坏事。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这两个概念现今就向人们的理解亮出至少四种语义。 第一种语义有关世界万物的本原。这依然是它们最基本的和最重要的含义。凡认定世界万物的本原是某一或某些物质性存在(物质本身、物质形态或物质层次)之观念和学说,即为唯物主义。而凡认定世界万物的本原是某一或某些精神性存在(人类心灵或其要素、人类精神的产物或体现)之观念和学说,即为唯心主义。 第二种语义有关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凡坚持在世界的某个领域中物质性事物时间上先于精神性事物,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产物之观念和学说,就是唯物主义。而凡坚持在世界的某个领域中精神性事物时间上先于物质性事物,前者是后者的根据,后者是前者的外现之观念和学说,就是唯心主义。 第三种语义有关物质与精神的地位和作用。凡相信在现实事物的变化(特别是发展)过程中物质性条件是第一位的原因、起决定性的作用之观念和学说,被视为唯物主义。而凡相信在现实事物的变化(特别是发展)过程中精神性条件是第一位的原因、起决定性作用之观念和学说,被视为唯心主义o 第四种语义有关人生方式和人生理想。凡主张在人生历程中物质性的追求和享受就是终极目的和至上理想之观念和学说,被称作唯物主义。而凡主张在人生历程中精神性的追求和享受高于物质性的追求和享受之观念和学说,被称作唯心主义。不少哲学家声称他们愿做一个唯心主义者,就是在此语义上讲的。例如L.费尔巴哈说过,在理论哲学领域中,应当坚定地采取唯物主义立场,但在实践哲学领域(伦理学和政治哲学),应当采取唯心主义立场,即要理想和信念,要相信真理和善良必将战胜谬误和邪恶。在第四种语义上,市场里卖鸡蛋的老太太们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而学院里潜心学术的教授们却是“顽固的”唯心主义者。 前三种语义是哲学上的,最后一种含义是日常生活中的。我们取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哲学语义,不计其日常语义,而仅着重介绍第一种语义上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类别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类别可以从多种角度加以区分。 从其所给出的世界本原的数目角度,它们可以被分为一元论的、二元论的和多元论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详见下文)。(在哲学史中.有一元论的和:二元论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以及多元论唯物主义,但似无多元论唯心主义。不过,理论上,多元论唯心主义是可能的) 从其考察世界的基本方法角度,它们可以被分为机械的和辩证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详见下文)。(在哲学史中,机械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辩证唯心主义都各有其著名代表人物.而机械唯心主义似乎没有。但是,理论上,机械唯心三义是完全可能的。而且。不能排除某些哲学家的某些观念和学说或许属于机械唯心土义) 从其认识水平角度,它们可以被分为朴素的和精致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此,我们没有把朴素唯物主义与机械唯物主义及辩征唯物主义相提并论。因为朴素唯物主义是从认识水平角度划分出来的一类。而机械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从基本哲学方法角度划分出来的两类。若把它们三者归为一列.则会导致视角不统一。。在朴素唯物主义中,也有机械的与辩证的唯物主义之分)朴素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论说得非常简单、零散、表浅。而精致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论说得比较细致、系统和深入。 此外,从其运思方式角度,唯物主义可以被分为臆测的和实证的唯物主义。臆测的唯物主义依据某种主观臆测确定世界万物的本原。近代物理学和化学出现以前的唯物主义皆属此类。实证的唯物主义依据某种科学发现确定世界万物的本原。近代科学发现分子、原子、电子等物质层次之后,这种唯物主义变得可能。而从其立论视点角度,唯心主义可以被分为主观的和客观的唯心主义。主观唯心主义从内在的人类心灵或其要素立论,客观唯心主义从人类精神的外在的产物或体现立论(详见下文)o 1.一元论唯物主义 一元论唯物主义以某种物质性的存在为世界万物的本原。大多数唯物主义世界观属于一元论。中西远古和中古的唯物主义哲举家们多以某种物质形态为世界万物的本原。他们选择何种物质形态为世界万物的本原,取决于他们各自的生活经验和认识兴趣。那些对人类和其他生命的生存具有重大意义的自然元素(如水、气、火、土、木、金等)都有可能被视为万物根基。西方近现代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们则多以某种物质层次或抽象的物质范畴为世界万物的本原。 在希腊罗马时期 泰勒斯相信水是万物的源泉。阿纳克西美尼主张气是自然的基质。赫拉克利特倾向于以在一定分寸上燃烧和熄灭的活火为世界的本原。阿纳克萨戈拉类比地提出种子是构成万物的初始元素。德摩克利特声言万物的本原是数量无限而性质无异、不生不灭而永恒运动、绝对充实而不可分割的原子。亚里斯多德批判过其先师柏拉图的理念论,并以实体论取而代之,他实际上把实体视为世界的根基,并以四因(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说明万物的生成。伊壁鸠鲁发展了德摩克利特的原子论,提出世界上的一切复合物都由原子构成,原子的基本属性是不可分、不可人和不可变,原子的数量无限,其大小、形状和重量千差万别,原子永恒运动,其运动可以发生偏斜。卢克莱修作为一个忠实的伊壁鸠鲁主义者用诗阐释了原子论,提出一切事物都由基本的物质单元(他称之为原始胚种)组成。他的‘‘原始胚种"是一个介于阿纳克萨戈拉的“种子’’和德摩克利特—伊壁鸠鲁的“原子"之间的概念。原子论被某些研究者视为希腊罗马哲学中唯物主义的最高成就。但是细想起来,“原子"在当时也不过是一种无根无据的猜想,与“种子”等没有什么两样。近代西方哲学家们在化学发现原子之后提出的原子论,与希腊罗马哲学家们出自臆测或虚构的原子论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就像饱经沧桑的老人感慨人生多艰与不更世事的少年感叹人乍好累不可同日而语一样。 在文艺复兴时代 G.布鲁诺远承希腊罗马哲学中的原子论。坚信一切事物的最基本的最普遍的成分是原子(又被称为单子)。他为他的这种非宗教的世界观和其他无神论思想付出了最惨痛的代价——其生命被罗马教廷庭以火刑褫夺。G.伽利略亦以接续原子论传统为己任,他基于丰富的科学经验确认,物质由微粒即原子构成,原子有特定的大小、形状和速度,由原子构成的物质的一切属性都可以测定。他也因其原子论和其他无神论思想而遭到天主教教会的迫害。 在西方近现代 唯物主义哲学家们中有以某种物质层次或物质要素为世界本原者。如F.培根认为一切自然事物皆由分子构成o R.笛卡尔在其自然哲学中坚持一切物质都由原子构成o D.狄德罗提出元素是一切自然事物之产生所必需的物质,自然就是元素的组合(他又称元素为分子)o H.斯宾塞相信一切现象之后都有一种永恒持存的力在推动整个世界的运转和演变。也有以抽象的物质、实体或物体范畴为世界本原者。如Th.霍布斯断言世界上惟一实在的是由物质构成的物体o B.斯宾诺莎认为万物存在的原因是惟一的、永恒的、无限的、自因的实体(他习惯于称实体为神,但他所理解的神是宗教色彩极其轻淡的泛神论的神)o J.拉梅特利指出整个宇宙中只有一种实体,它就是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的自在而自动的物质o C.爱尔维修把自然解释为一切物质的总和,把物质解释为一切形体所固有的属性的集合,断言超越于自然的上帝是不存在的o P.一H.霍尔巴赫则把物质和运动一同考虑,提出自然是各种不同的物质和运动的大集合体o L.费尔巴哈强调惟有物质存在,自然之外无物存在,而在自然中存在的物质都可以被感官感知o 在中国先秦时期 稷下学派的思想家们中有些以水为万物的本原(“(水)万物之本原也,诸生之宗主也”),有以元气为世界的基始(“儿物之精,比则为生……是故名气”)。 秦汉以降,绝人多数唯物卜义哲学家以气为天地万物之本根。王充(27—97)最早提出“元气"概念,以之为万物自生的根源(“万物自生,皆禀元气”)。嵇康(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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